外管局故意刁难
有人知道好的有经验的外国人法和公司法方面的律师吗?朋友遭到外管局无理由的拖延和刁难,致使耽误很多时间,延误很多事情,造成直接净经济损失至少15.000欧元以上.
请请高人之招,争取正义,蔑视歧视.
谢谢朋友们. 建议谨慎,因为根Behoerde打官司,耗时耗事都较长,而且结果经常会牵强人意 谢谢友情协助.
和办事员打公司,不和BEHOERDE 打.其他任何BEHOERDE都很通情达理.外官局办事人人为刁难.
铲除胆敢歧视我作为外国的外管局的德国职员. 现找有经验律师咨询. lz,你说别人歧视你,你的有证据,没有证据打不了官司。 一般办事周期为三个星期,该办事员拖了三个月. 连她的其他德国同事也说帮忙催催的.其间和他们通过电话,电话证据是否有效? 不明白你凭什么告这个办事员,上次就跟你解释过了,你先去看看 Art.34 GG,§839 BGB是用不到你这种情况上的。 你告他个人Versaeumnis,就算赢了得到了赔偿,肯定得到的是微乎其微,Versaeumnis至多只能算是一个Berufswidrigkeit,而且你必须考证他Versaeumnis理由的合法性,如果是在他办事框架内的自由运作空间,那就不用告了,肯定没有结果 本帖最后由 Interchina 于 2009-3-14 23:07 编辑
楼上的,乱说,Versaeumnis 是个什么东西,你是想说Amtspflichtverletzung吧,要告也轮不到办事员当被告。 楼上的,乱说,Versaeumnis 是个什么东西,你是想说Amtspflichtverletzung吧,要告也轮不到办事员当被告。
Interchina 发表于 2009-3-14 23:0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是假设LZ的说法,他说要告那个办事员。按照LZ的描述,肯定没有到Amtspflichtverletzung的程度。 Eine Amtspflichtverletzung liegtetwa vor, wenn der Beamte sein Ermessen nicht pflichtgemäß sondern falsch, fehlerhaft oder gar nicht ausgeübt hat. 想证明这个一般不容易,还是先以Versaeumnis 作为Beschwerde而不作为anklagepunkt更可行一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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