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看看大家都是怎么做的:)加了“看答案”一项了
本帖最后由 lieberl79 于 2009-3-20 17:18 编辑总算要开始新的一段生活了,但是之前还有好多东西要考虑哦{:5_355:}
以前小的时候和好朋友8以后结婚,我就很坚持结婚之前双方要签订一份正式的婚前协议,这样对双方的利益都是一种程度上的保护。
可是真的到了今天,我又很犹豫要不要提出{:5_367:}
上次和老妈说起别的事情的时候老妈还骂我,说我这种心理是不对的,说还没结婚就想到以后会离婚了,她还说我会不会太理性了一点{:5_371:} 再说,我们家猪头也总说我爱他没有他爱我多{:5_365:}如果我提出了,似乎更伤他的心哦{:5_364:}
可是另一方面,我觉得对我自己还有他负责,定个婚前协议还是很有必要的。这样要是未来万一有个什么argue,我们也可以和平分手,不用为了什么挣个你死我活,毕竟应该笑着开始,笑着结束嘛!
咳,好矛盾!{:5_390:}
上来看看大家都是怎么做的!jms都给我点建议吧! 现在有很多人都这样的,MM这么想也无可厚非,但偶总觉得会影响感情的,既然决定要结婚了,当然不能傻傻地一味付出,但是至少也要互相信任啊。偶没有这么做,不过别人这么做偶也不反对滴{:4_295:} 当然没有做啊 我还是觉得婚前协议蛮别扭的。除非是大富之家,不然这个也没多大必要吧。不过大富之家再提出订婚前协议的话,好像又挺伤人
你以前有没有和你准老公说起过,你有这么个意向?如果是外国人也许能接受些,中国人我觉得够呛。 结婚事情太多,没想到这个问题,呵呵 进来看答案的... 还没有想那么远
但是我觉得定一个没什么争议
因为一份协议不代表为了结婚而结婚什么的 想看结果的没有马? 加了“看答案”一栏了
我们家也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我只是想借着婚前协议约束我们双方婚后的行为{:5_333:}也许会用金钱的方式作为惩戒的手段,可是主要目的是作为行为规范{:5_310:}
不知道这种想法可不可取呢? 结婚时都不知道要协议呢
什么都不懂就接了呢,哈哈!不过选择是对的! 从来没想过,就算以后真的走到离婚那步,我觉得他也会让着我 不会做婚前协议
就算哪天感情不好了要离婚,也不会想财产的事情,离开了就是了。。 除非是双方家庭背景财力相差太大, 或者名下有企业运行, 不然签这个合同没什么意义, 只会对双方的感情不利。 {:5_390:} 我们没有定婚前协议,但是我们经常说谁有外遇谁就净身出户,然后晚年养老金也要分对方一半!因为有一方肯定是不对的一方。如果老是挂在嘴边当作玩笑说,说说也就认真了。 好像现在国内新出的婚姻法,要求必须做婚前协议的。不过我个人感觉在德国留学的MM做这个意思不大,很多离婚的,都是男的开始工作一两年的时候,那会其实也没什么钱,婚前作为学生就更没什么钱了。而且作为过错方,如果你有证据,本来就是可以得到补偿,可如果没有证据,就算你婚前规定的在严格也照样没用,除非他自己愿意承认,不过一般都要离婚了还讲究良心的男的确实不多。 本帖最后由 晴格格 于 2009-5-2 01:17 编辑
我觉得唯一可靠的,就是对方挣的钱能多花就多花,花不了也不让他花在自己身上,而是在婚后尽量督促对方存钱,而且掌握你们的具体财产数额,存折什么的到不用非写自己名字,反正这都是婚后共同收入。
不过中国的婚姻法,对方是没有义务支付另一方生活费的。也就是说,如果你放弃自己的前途,安心做家庭妇女,对方一旦翻脸,你没饭吃他都是没有法律责任的。双方的收入虽然是属于共同财产,但是作为已经支付出去的财产,是不能追讨的。也就是说,就算你们俩只有男人挣钱,可是他如果不给你花,全挥霍了,或者他偷偷存在别的地方,你也是没办法的。离婚时分的只能是现有的财产,比如房子,存折什么的。还有最重要一点,就是双方一旦讨论离婚,收入就不能算在共同收入里了。
所以我觉得按照中国的这种法律,女生在婚前势力点一点问题也没有,都是逼的呀,太没有保障了。所以男人就别老抱怨现在中国的女生势力不够贤惠什么的了,我们又工作,又生孩子,在法律上还得不到一点照顾,够不容易的了。 协议点什么呢,我们两个目前是一穷二白,都不知道能协议点啥{:5_375:} 本帖最后由 寂寞鸽子 于 2009-5-7 20:16 编辑
加了“看答案”一栏了
我们家也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我只是想借着婚前协议约束我们双方婚后的行为{:5_333:}也许会用金钱的方式作为惩戒的手段,可是主要目的是作为行为规范{:5_310:}
不知道这种想法可不可取呢?
lieberl79 发表于 2009-3-20 18:1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实行起来会有困难
惩戒的话你必须要拿出证据来到时候恐怕取证不那么容易的
不过你的3,4 选项如果真的对簿公堂的话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只有公证过的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两个人私下的协议是没什么意义的 本帖最后由 寂寞鸽子 于 2009-5-7 20:11 编辑
我觉得唯一可靠的,就是对方挣的钱能多花就多花,花不了也不让他花在自己身上,而是在婚后尽量督促对方存钱,而且掌握你们的具体财产数额,存折什么的到不用非写自己名字,反正这都是婚后共同收入。
不过中国的婚 ...
晴格格 发表于 2009-5-2 01: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同样觉得中国的婚姻法对女性保护力度不够
不过另一个问题是
就算中国的婚姻法和德国一样在中国法律的执行也是个问题
另外记得一个女作家说过
要认识一个男人的真面目就是在离婚分财产的时候 还是得看人,就算真有那么一天,我要什么我爷们肯定给我什么。 这个,真的能起到保障作用吗?
我觉得,会变成卡在喉咙里的一根鱼刺呢,忘记的时候还好,想起来就不舒服了! 如果门当户对的,就没必要弄什么婚前协议了,因为也不会图对方什么东西。
因为基本上对方有的财产,自己也都有。
如果是竹门对木门的话,那就要看了,只要没有被爱情冲昏头脑的话,那么基本上木门的一方都会要求婚前协议的。 我觉得唯一可靠的,就是对方挣的钱能多花就多花,花不了也不让他花在自己身上,而是在婚后尽量督促对方存钱 ...
所以我觉得按照中国的这种法律,女生在婚前势力点一点问题也没有,都是逼的呀,太没有保障了。所以男人就别老抱怨现在中国的女生势力不够贤惠什么的了,我们又工作,又生孩子,在法律上还得不到一点照顾,够不容易的了。
晴格格 发表于 2009-5-2 00:11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想你对比的是德国这边的婚姻法律,女方能够在离婚后得到很大的收益
德国的家庭妇女的确比中国的家庭妇女得到更多的保障
但是这样对比是没有意义的
德国婚姻中的一方,如果配偶是家庭妇女或者家庭妇男,那么他得到的工资比单身多出至少3分之1
这个多出来的资产的3分之一是因为配偶在家产生的
所以,德国法律要保护这在家的另一半
德国因为国家富裕,不需要很多的劳动力,所以国家鼓励家中有人带孩子,无论男女
而中国现阶段却做不到这点。。。
中国的工资法是不可能多出这3分之一收入的
啥时候中国人能够和德国人一样,两个人上班和1个人上班相差无几的话,
我想大部分男人还是愿意有一个人在家里照顾家庭的。。。
所以俺看了你上面说的,对方的钱能多花就多花,势利不是错,是被逼的,
俺想说一句,待人宽容点吧,都不容易啊
{:4_458:} 这么麻烦,要跟我定协议,我就让他滚蛋 这么麻烦,要跟我定协议,我就让他滚蛋
happyniki 发表于 2010-3-8 19:2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件事不好说。。。 有必要的,他爱你会无条件的答应 本帖最后由 菲瞳 于 2010-4-17 10:11 编辑
我觉得大多数人没定是因为结婚的时候两个人都是什么都没有,那有啥好定的。。。。至少我和我老公结婚的时候都是学生,两家都有几套房子,但全都是父母的名字,又不是自己的,就算是自己的,那也算是婚前财产吧,离婚时是不能分的。楼主想到这个问题可能是自己财产比较多?或者男方有钱,万一他背叛了楼主楼主可以分钱? 要是没孩子的话,真有那么一天,偶只要偶的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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