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mburg888
发表于 2009-8-13 23:38
楼主自己做法不对在先,就算不是存心偷窃,也是贪小便宜,别在找同情,吸取教训吧.
MDYJ
发表于 2009-8-14 01:59
4# MDYJ
我朋友上次买的皮带就没有把这个东东剪掉,结果是我陪她逛ZARA出不了门,
我也遇到过被商场保安诬陷的过程,根本就没有偷,有个试用装被人用了很多次,但是test的标签掉了,然后他们就上来说我偷窃, ...
guaiguainv 发表于 2009-8-13 20:1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情况跟他一样么,你朋友是付了钱的,LZ什么情况,这能比么
lillyanna
发表于 2009-8-14 12:46
这是贪小便宜和强词夺理惹的祸,如果不汲取教训,以后还会惹祸。
即使是免费赠送包装,只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即使是以前买了货,忘了拿包装,只能先询问能否补,得到肯定答复后再拿也不迟。尤其是获知买一个眼镜只能拿一个眼镜盒后,对多拿的那一个眼镜盒直接退回不要,或者付款买下,何至于被当成小偷惊动警察?猜测只有两个可能: 或者是楼主没有经过Kasse直接装包了,或者是经过kasse不愿付款也不愿退回强词夺理非要免费拿走。
放下
发表于 2009-8-28 19:35
法官来信,偶无罪。更新在第一页。
hh2
发表于 2009-8-28 19:50
是检察官还是法官啊?lz知道检察官和法官的区别不?
放下
发表于 2009-8-29 17:18
是检察官还是法官啊?lz知道检察官和法官的区别不?
hh2 发表于 2009-8-28 20: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应该是检察官吧,落款是Amtanwaeltin,但这个不是重点。
xumeng
发表于 2009-8-29 17:27
比较倒霉,下次不要再去了
hh2
发表于 2009-8-29 18:05
本帖最后由 hh2 于 2009-8-29 19:07 编辑
应该是检察官吧,落款是Amtanwaeltin,但这个不是重点。
放下 发表于 2009-8-29 18: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法官检察官分不清,法院检察院分不清?最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呀,不识字的一般都晓得。这关系到是否已经起诉和开庭,怎么不是重点?
作为当事人,都几个礼拜了,却连这个都要别人告诉你才知道,告诉了还说这没关系,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皓莲
发表于 2009-8-29 19:11
我觉得这件事楼主没有错误
这样的事谁摊上谁倒霉.
dannilein
发表于 2009-8-29 21:35
刚看到这个帖子,多一下嘴:
楼主mm你第二段用蓝字里的法官我想应该是指检察官吧。因为只有你反驳之后这件事才会转到法官那里。
另外只有红字那段也不能说明法官已经做出判断了啊。。。还是楼主mm没把所有资料给出。。。
反正我就是想提醒一下楼主,这件事可能还没有完,mm不要掉以轻心,别到最后真的被人把这个帽子扣上。一定要反驳到底。身正不怕影子歪的。祝mm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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