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疯了
发表于 2009-7-24 13:17
你如果想出气,就去找律师。要不就算了。你光BESCHWEREN没用。
真疯了
发表于 2009-7-24 13:22
欧洲议会通过新法案,以后DB的火车晚点,乘客可以通过REKLAMATION拿回部分或全额车费。想报酬,就用这个吧。
kongzi024
发表于 2009-7-24 14:21
我以前的BGS的警察朋友,也就是现在的Bundespolizei,告诉我。在德国,边境口岸和机场,以及火车站,还有水陆空航线间的交通工具上(包括火车),任何公民都需要携带有效证件,这个是接受边防检查的义务。
以前,BGS在DB的火车站轮班驻寨检查身份证。作为外国人,携带联邦内政部和各州内政部警察部门认可的有效证件(带有居留许可的护照)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否则就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