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ilingsnow
发表于 2009-8-7 14:33
先前跟我一起住这楼的同学
就是提前一个月kun的
否则我也不会说这个话
不懂就是过来求教的
您有好的建议就提
谢谢
语言生 发表于 2009-8-7 15:0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房东同意,他甚至可以把他的房子给你白住。但是并不意味着房东把房子给房客白住就是常理。
这个道理不明白么。
你说常理,就得搞清楚什么才是常理。
语言生
发表于 2009-8-7 14:40
本帖最后由 语言生 于 2009-8-7 15:42 编辑
如果房东同意,他甚至可以把他的房子给你白住。但是并不意味着房东把房子给房客白住就是常理。
这个道理不明白么。
你说常理,就得搞清楚什么才是常理。
boilingsnow 发表于 2009-8-7 15:3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当时他kun合同的时候
我和他一起去见得房东
房东说提前一个月通知
就可以kun
所以我认为
对住在这里的房客就是常理
今天他变卦我才来法律板块求教
如果他当初说三个月并且合同也注明
我知晓情况我也不会来发帖子
您如果是来抬杠
我么时间跟您奉陪
谢谢
winterzeit
发表于 2009-8-7 14:54
年轻人,要虚心,才来1年,肯定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ls几个朋友都给你答复了,都是正确的,要听阿,不要把无知当个性。
不要老是听别人说,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对象,结果都可能不一样。我可以告诉你,我曾经找到房子后,只提前一个星期和房东说要昆房,也没书面的,就搬了也没问题,你也要照做吗。
语言生
发表于 2009-8-7 15:05
本帖最后由 语言生 于 2009-8-7 16:07 编辑
年轻人,要虚心,才来1年,肯定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ls几个朋友都给你答复了,都是正确的,要听阿,不要把无知当个性。
不要老是听别人说,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对象,结果都可能不一样。我可以告诉你,我曾经找到房 ...
winterzeit 发表于 2009-8-7 15:5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正是因为我同学kun房时我也在场
房东告诉我们提前一个月通知就可kun
他也kun成功了
当时签的合同上也没有注明kun房期限
这段时间我住的时候他也说你找到房子就给他kun书
提前一个月通知就可以了
今天他突然变卦
所以我就纳闷才上来发帖询问
前面的几位坛友也回答了我的疑问
我也接受了
我没有说我么听啊
您哪里看到我把无知当个性
我是在问我的事例
您自己的事情如果觉得有问题
请自己发帖询问
在任何国家我知道如何守法遵法
谢谢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09-8-7 15:20
楼主别着急,是这样的,你不要相信德国人,在德国,只有写在纸上,签了字的东西才作数,房东口头说的不能相信,如果没有明确说明,提前三个月kun是德国法律规定的,就是说,只要你提前三个月kun,那就不用怕房东找你麻烦。大家就是想告诉你这个道理。
当然你现在的情况,是争取找到各nachmieter接你的房子,但是也要跟房东提前声明,这样你也可以避免两边交房租。
语言生
发表于 2009-8-7 15:28
楼主别着急,是这样的,你不要相信德国人,在德国,只有写在纸上,签了字的东西才作数,房东口头说的不能相信,如果没有明确说明,提前三个月kun是德国法律规定的,就是说,只要你提前三个月kun,那就不用怕房东找你 ...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09-8-7 16:2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您的答复和方案{:5_335:}
我仔仔细细看了好几遍合同
上面只写了什么情况下 房东可以kun掉Mieter的合同
但没有写任何Mieter可以kun的期限
这次只能就当吃哑巴亏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09-8-7 15:32
yes, it does not need to be written in the contract. because the law has settled the issue. 3 months noticing period
patton 发表于 2009-8-7 16:3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是没有说明的情况下。但是比如长期租房,像我的合同就写了,如果超过5年要提前半年,超过10年,要提前一年
boilingsnow
发表于 2009-8-7 17:11
当时他kun合同的时候
我和他一起去见得房东
房东说提前一个月通知
就可以kun
所以我认为
对住在这里的房客就是常理
今天他变卦我才来法律板块求教
如果他当初说三个月并且合同也注明
我知晓情况我也不会来 ...
语言生 发表于 2009-8-7 15: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事实到现在已经证明你所说的“常理”恰恰不是常理,而是房东给某些房客的通融。
既然是通融,房东可以给也可不不给。可以给某人,也可以不给其他人。甚至可以说好了给,到时候又不给。
而你说一个月是常理,是你错误地把房东的通融理解成常理,其他人不过跟你指出这一点而已,难道到现在还要坚持吗?
doudouno1
发表于 2009-8-7 17:32
19# boilingsnow
你扯这些长篇大论干什么,自己的签名都说要就事论事的。
楼主说得很清楚,合同上没有写,所以才来问,你上来就摆老资格,教训小孩子一通,显得你资格老,有知识吗? 我的合同上就写着1个月提前通知,3个月只是法律通条,不是绝对的。
你进楼要么是想帮助别人,要么也是需要相同信息的人,别带着教训别人的心理进楼,对谁都没有实质的好处。
楼主,私房还是有通融的余地的,你好好跟房主沟通,表示愿意找Nachmieter, 看他怎么说。
magicstar855
发表于 2009-8-7 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