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htman
发表于 2009-8-13 17:23
你想进一步说什么啊?。。。
北半球 发表于 2009-8-13 18:22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北北的新头像,真可爱{:3_249:}
und
发表于 2009-8-13 17:24
{:5_352:}
oceanjeo
发表于 2009-8-13 17:24
贪官贪污 不能作为偷窃的理由
海豚首领
发表于 2009-8-13 17:28
lz平时是看大妓院, 练flg的吧
北半球
发表于 2009-8-13 17:31
北北的新头像,真可爱{:3_249:}
rechtman 发表于 2009-8-13 18: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一看你这个表情。。。我就知道你嫌弃我的新头像丑了。。。{:4_300:}
verseau
发表于 2009-8-13 17:33
“悲壮”2字堪称绝笔了。。。。LZ继续吧。。。。一定能红。。
北半球
发表于 2009-8-13 17:36
如果这叫偷的话,我朋友偷得光明正大。我朋友可以正视任何人的质疑。拿回自己的东西,对得起天地良心。
作为一个穷学生,你们可曾给灾区一下就捐出200欧。
律师说了,只要认定这个包不是私人的,德国法律拿我朋 ...
陈留张部 发表于 2009-8-13 18:1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个是借口吧。。。偷东西就是犯法的。。。不要做了违法的事了。。。还要举着。。。道义的招牌。。。说你是替天行道。。。鄙视一下。。。
北半球
发表于 2009-8-13 17:37
“悲壮”2字堪称绝笔了。。。。LZ继续吧。。。。一定能红。。
verseau 发表于 2009-8-13 18:3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4_295:}
肖小猴
发表于 2009-8-13 17:41
强贴留名
以后要捐款啊,直接捐实物给灾区的孩子们
捐钱风险太大
肖小猴
发表于 2009-8-13 17:42
{:4_295:}
北半球 发表于 2009-8-13 18:3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北北
你的鼻子好了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