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愤的人
发表于 2009-8-13 15:11
这个是两码是:
钱被官员贪污了,你可以通过别的办法把钱从中国政府的官员手里拿回来,正当不正当的手段都可以,都支持!
但是顺手偷这个东西明显不行,而且明显动机不纯,不能混为一谈!
加载中... 发表于 2009-8-13 16:10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也就是有个难民偷东西了,然后,,找个偷东西的理由罢了
zalish
发表于 2009-8-13 15:11
瑞士军刀
发表于 2009-8-13 15:12
太冲动。。。
气愤的人
发表于 2009-8-13 15:12
你是不是脑子进屎了,在这里满嘴喷粪。
zalish 发表于 2009-8-13 16:11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两点,至少有一点在你嘴里得到了验证
bigbig
发表于 2009-8-13 15:15
狐狸家的猫
发表于 2009-8-13 15:15
这个同学的想法好奇怪,要贪污也应该是大官贪污,想要劫富济贫,也要找大头下手呀,一个小办事员,她即使想贪也没那么大本事吧。
julinjolin
发表于 2009-8-13 15:17
{:4_297:}
陈留张部
发表于 2009-8-13 15:17
buyjp
发表于 2009-8-13 15:18
{:2_225:}
fifi
发表于 2009-8-13 15:18
要不然怎么办,那200欧元本来可以给GF卖一个新的LV包。拿回自己的LV包,这不是偷窃。
陈留张部 发表于 2009-8-13 16:04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200欧连个LV皮夹都买不起~~~~{:4_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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