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是否属于强买强卖?有朋友有这样的经历吗
本帖最后由 fainting 于 2009-11-21 08:35 编辑7月份的时候 帮几个要来慕尼黑啤酒节玩的朋友在那里订了一辆车 当时email询了当地几个车行的价格, 其中一个给了我回复,当时觉得价格还可以,就email回复说我可以用他们的车,但是第二天对方来信告诉我:正式的确认预定必须要我书面签名或盖章寄回去才有效,当天我又收到了另一个车行的报价,价格更便宜,我想既然之前那个车行要签名盖章回寄才算正式预定,我干脆就没理会,直接就找了这个更便宜的车行。之后又过了几天,之前那个车行的另外一个人email给我发了一个auftragbestaetigung,因为不是之前和我联系的那个人,我也没在意,也没再理会。
没想到快到9月底的时候对方给我又来了邮件,问我关于租车的详细细节,我马上回邮件说我最后没有用他们angebot因为没有回寄书面的签名确认,可对方告诉我,他们已经给我发了确认信了,而且根据他们的agb现在已经超过了kostenfrei的stornierung的时间,必须让我交一半的车钱,我说我不能交,他们马上又说让我交40%,然后就不断的给我发mahnung,后来又委托一个要债公司给我发信,钱虽然不多400多块钱,但我根本就没用他们车,所以实在觉得没理由给他们钱,之前他们给我发的任何邮件里也没有写明他们的kostenfrei的stornierung的时间,而且从7月份到9月份中间那么长时间也再没和我联系过或者提醒过我。
不知道有没有朋友有过类似经验,我问了一个德国律师,他说每个州的法院在评判这个买卖合同是否生效的标准不一样,在拜仁州可能会判车行有利,看看有没有朋友有什么意见给我。是否应该和他们打这个官司,多谢多谢! 是你不对,若不想租用这家的车,应该在收到对方的AB之后立即作出反映,而不应该置之不理,这样对方默认你接受他们的AB,合同生效。吃一欠长一智吧。 2# 财神妹妹
可是lz并没有签字,那有合同成立之说啊?我完全可以说是别人拿我的名字去定的啊。 你还有当时租车公司给你的说必须有你正式签名盖章才生效的信吗?有了这个信你就不怕了,这是他们公司自己写的信,你最后没有签字盖章,根本没用他们的车,所以这个Bestellung不成立的,不知道我说没说明白。 正式的确认预定必须要我书面签名或盖章寄回去才有效
fainting 发表于 2009-11-20 18:4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就冲这个,没签名盖章这个合同根本不成立啊
就冲这个,没签名盖章这个合同根本不成立啊
mbean 发表于 2009-11-20 21:12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9494,我说的也是这个意思啊,问题那个人给写的邮件不知道楼主还有没有了。 本帖最后由 fainting 于 2009-11-20 21:42 编辑
所有邮件都还有,但是我咨询的那个律师说,在拜仁州可能法院会判合同成立
因为我曾经说过我用他们的车,之后他们也给我发了确认信(虽然我并没有回寄任何签名或盖章的东西)
所以这就是个很有争议的事情,一方面他们明确表示了需要签名盖章,另一方面他们又在没有收到我签名盖章的情况下给我发了确认信。 所有邮件都还有,但是我咨询的那个律师说,在拜仁州可能法院会判合同成立
因为我曾经说过我用他们的车,之后他们也给我发了确认信(虽然我并没有回寄任何签名或盖章的东西)
所以这就是个很有争议的事情,一方面他 ...
fainting 发表于 2009-11-20 21:40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样的流氓律师,他们都自相矛盾了,唉,再说你是客户跟商家打交道啊,怎么会是这样?我要是楼主我就不付,太窝囊了,宁可找个好律师和他干。 二楼的朋友说的没错,这件事情我是有些责任,我应该在收到确认信后再明确的回复人家说我不用他们的车了,这点我承认,也希望大家以后都注意这个,这种时候应该事无巨细,做到万无一失才好,但是我之所以没这么做也是因为之前确实对方说了需要这个签字。
而且此后的一个多月时间对方在没有收到我任何回应的情况下,也再没有找过我,我事后仔细看了一下他们的agb,里面确实写了如果在用车当日的前10天之前没有取消预定就要支付一半的车款,但是对方在给我发询问租车细节的邮件的时间正好是这10天期限过了一天,他们这招也够狠的......我的经验是,比如类似的酒店订房间,通常酒店都会明确的在邮件当中写清楚关于kostenfrei的stornierungsfrist,但是这家车行没有在任何一封邮件当中给我过相关提示,这也是个我觉得很不爽的地方 我是这么认为的,首先租车公司很明确在信中已经说了,只有你的亲自签名或者盖章,这个合同才生效。在这之后你找到了更便宜的一家租车公司,所以没提供签名什么的,这就证明你自动放弃了和第一个租车公司的订单,我觉得你没有必要和义务再向他解释一边你要解除订单,事实上你的所作所为已经足够证明们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我不知道我分析的对不对,还得请高人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