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k73
发表于 2010-2-4 13:27
你所说的小钱是在商场罚的50欧元。可能还要接到警察局的罚款还不知道是多少钱。但是延签的话可能要你的德国的无犯罪的纪录。
不会飞翔的翅膀
发表于 2010-2-4 13:32
如果你是从德国去了中国7个月发生这种事情我表示同情 现在我只是表示鄙视 倒底当时什么动机 估计只有你自己最清楚 买个包还放包里! 你怎么不把你的旧包放到新里里面!?
w.k73
发表于 2010-2-4 13:37
可能外管局和警察局是联网的,去续签他们可能要看不管你是大的犯罪还是小的犯罪。用我的事情我想提醒同胞们,以后在超市和商场千万要注意,可能一个小的动作就会引起误会和被冤枉。这个教训太惨了太深刻了。
w.k73
发表于 2010-2-4 13:46
因为这个包在一楼,我总可以在转转的权利吧。买不买是另外的事情。而且有谁说明在一楼不能上楼上。再个说卫生间在楼上,只是暂时把包放进购物袋。这是犯法吗还有我还没有出这个商场的门。还在楼上。!
NIDO
发表于 2010-2-4 14:04
应该不算呀!看在超市里有很多人都把东西先放在自己的包里的!然后再去付款,也没有人管呀!是不是还是因为是是亚洲面孔的问题!
ailuna
发表于 2010-2-4 14:10
很显然,说被冤枉只不过是托词。愿赌服输吧!
w.k73
发表于 2010-2-4 14:14
我也听人说有的商场保安他们只是多抓小偷多罚款,他们也能拿很多的钱,所以,可能保安只看你只要有一点错误他就抓。可以拿钱呀!再说我也是外国人,他们认为好欺负。
w.k73
发表于 2010-2-4 14:19
我去超市买东西一般都是推小车,如果我背了一个包我去交款时都要给收银人员看一下包。这些我都知道。但是在大商场里谁知道德国有这么多的规定。
w.k73
发表于 2010-2-4 14:23
申明一下,我在一楼拿包去楼上要买的包一至在我的手里,在3楼还看看的时候也没有把包放进我的袋里,只是要去卫生间的时候刚把包放进袋里,保安就出现了。
melodysilver
发表于 2010-2-4 14:33
{:5_365:}
keria08
发表于 2010-2-4 14:39
我觉得把未付款的东西放到购物袋里挺正常的,但要看是什么购物袋,大的敞口的塑料袋就OK,如果是自己的大包,放进去又拉上拉锁的话当然很容易让人怀疑,最好还是拎在手里。拿着去卫生间,这个确实有问题,卫生间里监控不到,可以把货物消磁再假装什么也没买走出去(具体技术问题我不懂),LZ看到店里的德国人也是把未付款的包包带到卫生间吗?我貌似还没见过。
Karstadt不知道能不能在别的楼层付款,我每次都是在买东西的那层付的,但在HM之类的店里可以,要是排队的人太多可以去其它层付款,没走出大门就行。
所以如果LZ确实是被冤枉的话,自己也并非一点儿没做错,瓜田李下,有理难辨,注意点好。另外当时可以给懂德语的朋友打电话求援,就算丢点面子也比稀里糊涂签字强,何况根本就是清白的话也不会没面子的。
ailuna
发表于 2010-2-4 14:45
事情已经出了,责备埋怨后悔统统于事无补,还是给你点建设性的意见吧:
1。出这么大的状况如果只花50欧就能平息的话,你该庆幸,就算花钱买教训吧。
2。警察局有没有你的犯罪记录取决于一星期之内你是否收到警察局的处罚信,如果没收到就是没有立案,延签证时不会受影响。
3。如果收到警察局的处罚信也不必紧张,因为他们还要找你核实情况,这个时候你只要请个法定翻译就行了。把你在这里说的种种理由再说一遍,尤其强调不懂德文,商场的签字只对商场起作用,没有法律效力。
4。警察局核实情况后会给你个结果,好的结果是信了你说的,不再追究。坏的结果是送交法庭审理,这时你才真正需要律师,进入打官司阶段。
5。官司赢了,你自然不是小偷,延签证时同样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
6。官司输了,你才是小偷,延签证时也许会有麻烦。
综上所述,你在前5条的情况下都没事,只有最后一条才是小偷,所以,现在该干嘛干嘛,不要背包袱,法庭没给你定罪,你就不是小偷。
马甲大人
发表于 2010-2-4 14:55
哎。实在想不通为什么要把还没买的包带到卫生间~~~
虽然这里的卫生间比较干净吧,LZ不会觉得很麻烦吗
东西如果不确定会不会买,那就让它在原位上待着呀,转完了确定要买再回去拿不就得了~~~
这种事情说是给别人提个醒我觉得没啥必要
正常人一般不会这么做的~~~
我就从来没被误认为是小偷过~~
不会飞翔的翅膀
发表于 2010-2-4 15:32
本帖最后由 不会飞翔的翅膀 于 2010-2-4 14:39 编辑
申明一下,我在一楼拿包去楼上要买的包一至在我的手里,在3楼还看看的时候也没有把包放进我的袋里,只是要去卫生间的时候刚把包放进袋里,保安就出现了。
w.k73 发表于 2010-2-4 13: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意思是太巧了? 还是你自己太背了!? 国内来的 国内规矩应该不必德国少吧!? 中国就容许你去卫生间把未付款的东西放包里?
合情不合理!
w.k73
发表于 2010-2-4 15:33
第一 我是找卫生间,当时没有找到我就在楼上转了一下,我没有把包放在我自己的包里。 是已经付款的商场给的袋子, 是很小的那个袋子。因为之前我买好了需要的商品。第二 我当时没有找到卫生间,准备去下2楼的时候。我犯错就是把包放小的已经付款过的袋里。
maxwr
发表于 2010-2-4 15:57
我来 德国 快7个月 ,我也不知道 在 德国 有这么多的 规定. 商平不能 随便 拿上下楼.倒霉!
w.k73 发表于 2010-2-3 19:5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来了7个月这么久还不知道规矩,楼主的借口很勉强{:5_370:} 现在是担心自己的签证,所以找些借口。在任何地方没付钱的东西不可能装进自己的口袋,这是常识?现在是被人家发现了,要是没发现是不是偷窃成功了{:5_370:} 多少人为了些小便宜,被德国警察抓住,罚款?难道还不觉得丢脸吗{:5_396:}
w.k73
发表于 2010-2-4 15:59
商场里有监控器我是否能请律师看一下, 请问一下监控器能搜索到以前的录像吗?如果可以可能能反案吧?
zhfhot
发表于 2010-2-4 16:04
同情楼主,以后可得长个心眼,名字可不能乱签,既然德语不是很好就装傻就行了,除了警察别人问什么都回答,不知道,没带。。。。
melodysilver
发表于 2010-2-4 16:11
第一 我是找卫生间,当时没有找到我就在楼上转了一下,我没有把包放在我自己的包里。 是已经付款的商场给的袋子, 是很小的那个袋子。因为之前我买好了需要的商品。第二 我当时没有找到卫生间,准备去下2楼的时候。我 ...
w.k73 发表于 2010-2-4 14:3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u can buy a tofu and......
nonsense!
w.k73
发表于 2010-2-4 16:18
是很丢脸,但是被冤枉更丢脸吗 再声明一下,唉,,不说了!!
飞鱼
发表于 2010-2-4 16:46
不管在哪个国家也没见允许把未付款的东西带到卫生间去,更别说还放到别的商场的购物袋里带到卫生间去。不要再说什么德国的规矩多,中国没这规矩,要在国内,你会被鄙视的更厉害。出了事就只想到延签的问题,却对自己的这种讲不清的行为没有一点清醒地认识,太丢中国人脸了!
飞鱼
发表于 2010-2-4 16:49
商场里有监控器我是否能请律师看一下, 请问一下监控器能搜索到以前的录像吗?如果可以可能能反案吧?
w.k73 发表于 2010-2-4 14:5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监控录像又能怎样?不是把你所述的行为(把未付款的包装到自己的带子里然后企图去洗手间)录下来了吗?这能证明什么呢?{:5_386:}
w.k73
发表于 2010-2-4 16:53
不是在别的商场的袋子,也是在这个商场的之前买的东西的袋子。而切也没有去卫生间。我当时没有找到卫生间就准备下楼在转转,有可能还买别的商平。
w.k73
发表于 2010-2-4 16:55
现在说什么也没有用了,反正明天见律师了。如果我有错我能找律师吗
zhfhot
发表于 2010-2-4 16:57
人家可能就一时有点晕,疏忽了,怎么还牵涉到丢中国人脸了
楼主在遇到这事,你就强硬点,本来你就没有偷嘛,你蔫啥?保安权利顶天了,就问你两句,借他的胆子碰你试试,立马报警,没证据,天王老子也怎么不着你
w.k73
发表于 2010-2-4 16:57
要是在国内可能没有误会,说开了就没有什么事了。而且也可以看监控录像。
w.k73
发表于 2010-2-4 16:58
我要是在中国的话也不会被冤枉的。
飞鱼
发表于 2010-2-4 17:01
现在说什么也没有用了,反正明天见律师了。如果我有错我能找律师吗
w.k73 发表于 2010-2-4 15:5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杀人放火都能找律师,你当然能找了
domiani
发表于 2010-2-4 17:03
飞鱼
发表于 2010-2-4 17:08
大部分Karstadt都是本层楼的就近柜台付账,每层楼梯口都有防盗警报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