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tengabaobei 发表于 2010-2-3 20:08

kocjak 发表于 2010-2-3 20:18

可能有点结巴

zf_helen 发表于 2010-2-3 20:19

坑吧!怎么看着这么假

zf_helen 发表于 2010-2-3 20:23

我觉得lz是用的复制汉字,不是自己写的,所以很多空格,我一读起来就总觉得lz是个结巴{:5_392:}

tianstarry 发表于 2010-2-3 20:32

你的眼神 发表于 2010-2-3 20:33

现在 本人 有一个 问题,被冤枉 偷东西,而且 我也 看不懂, 听不懂 的 情况 下,签名 和 交了 罚款,最主要 警察 也 来了,可能 是 看我 第一次 所以 没有 带 我 去 公安局。 但是, 这 会不会 对我的 续签 签证...
w.k73 发表于 2010-2-3 15:0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公安局??德国有?

w.k73 发表于 2010-2-3 20:46

别说这么不好听得话,现在心里已经很难过了.事情已经出了说什么也没有用.很快清律师了.谢谢 大家对我的危言耸听.我接受.

w.k73 发表于 2010-2-3 21:03

我已经很不好意思了,请大家严厉批评我. 不过,我也请大家给我出出主意!我签字了并不代表我承认是小偷.身在异国他乡总有些一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但是,我希望律师能帮助我.

w.k73 发表于 2010-2-3 21:13

就算我想偷也没有那个胆. 我来德国很不容易.不想有什么事.我还有考虑的时间要不要买这个包,如果那个保安在我的身后没有那么快.也许 我会考虑不买这个包. 因为有点贵.可能就不会发生这个事情.

jianring 发表于 2010-2-3 22:16

我觉得楼主还是满真诚的,可能当时确实有想偷那个包的侥幸心理。
我觉得,如果你是在超市里面被抓的,你完全可以说你还要买其它东西,你不知道这个包不能带到别的楼层。
但是,如果你出了超市的收银台被保安抓了,你说什么都没有用了。
作为中国人,我们身在异乡,本身就有可能被人歧视。这种占便宜的想法,还是断了吧,出了事,丢的不是一个人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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