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merlaner 发表于 2010-4-1 07:42

本帖最后由 Tamerlaner 于 2010-4-1 08:53 编辑

综上所述,其实已经很明显了。

一个来德国快两年的人,交房子的时候不知道交钥匙给谁,不知道要打扫卫生,不知道要刷墙,不知道什么是nebenkosten。

不知道nebenkosten可以情有可原,并不是说一定要从kautionlimian扣。

但是,这个台湾人,拍拍屁股就跑掉,还找律师给人发信。只能说明几点!

1,她来这里是来抹黑的,不是来找帮助的。这年头扮猪吃老虎的人很多,请大家不要跟风。
2,她如果想找帮助的话,干嘛不去法律版?因为,她找的律师都帮不了她,她本身就是责任方,反而推卸责任。
3,来女生版抹黑的话,知道人是不看女生版的。如果不是有女性朋友通知,可能就这样蒙上不白之冤。不是我看不上台湾人,台湾人所谓的民主政治跟这个女人的做法有什么区别?都是当面不行就来阴的。

我不乖 发表于 2010-4-1 09:58

回复 29# 小左儿

嫩竟然猜出偶是女滴牛~~{:5_370:}

Tamerlaner 发表于 2010-4-1 14:18

回复小左儿

嫩竟然猜出偶是女滴牛~~
我不乖 发表于 2010-4-1 10:5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能看这个版的,基本上都是女的。

liebe0708 发表于 2010-4-1 15:08

我觉得吧 无论房东收多少钱只要租客当时同意了 就应该按照谈好的价格算 无论房东是不是倒手挣钱的。什么都应该按合同上面写的条款来处理,nebenkosten应该清清楚楚的写下来 “是不是需要补交 还是多退少补” 既然没有写,就不能秋后算账。不交是合理的。 至于kaution,搬出的时候,房东也没有检查,是房东的责任,没有打扫卫生,当时应该说清楚,现在都有nachmieter了,也说不清当时有没有打扫干净,如果能证明房东有帮忙打扫的话,我觉得交20欧的打扫卫生费也算合理。 我感觉房东说话不是很文明 请注意说话内容 鄙视一下{:2_233:}

punkani 发表于 2010-4-1 15:37

本帖最后由 punkani 于 2010-4-1 16:59 编辑

喔,原来还可以在法律板块上帖啊,那我马上就弄,让大家评理,你想在德国所有论坛上出名,那我就满足你的愿望。
我把事情的具体情况说一下:

我是09年11月份和王同学租了一个房子,当时有两个nett的大哥,帮我搬家,搬家的时候他们也都听到,wang同学给我全包,也就是暖租共300欧元,我搬家前就去过那里他当时所以家具都在看不到房子角落或是墙面,但要搬去发现王同学的房子实在太可怕了,脏到无法形容,整个墙上都发霉,墙纸脱落,尤其是浴室,我之后花了整整一个晚上才把墙用干净,他并没有打扫很干净把房子給我!且他走时也没把东西全搬走路陆续來我家跟我拿! 这点我觉得就算了,毕竟我去看房时没认真看! 虽然我也就是住几个月,我强烈要求要把房子粉刷,王同学最初說如果要他刷墙 我走时也必須要刷牆,且他也說刷墙要很多钱。最后经过多方面交谈,他同意刷房子了,我和他说,我希望一人付一半刷牆钱,我走时就不刷墙了,逼近我只住几个月刷墙费用一人一半,他也答应了! 并且说,让我搬家来的时候把漆带上,我就去OBI买好了,共30欧,当我和他要钱的时候,他说,啊,这么便宜,你怎么买的?于是就把30欧全部给了我,说,不用我出钱了,我和我其余的两个大哥很高兴
下面蓝色字是王同学写給我的email提及到的事
(墙那个事情我跟你说过了。当初你让我出钱,我后来说,我出钱的话,你走的时候就要再刷墙。你不同意,后来说一半一半。
你同不同意对我来说根本不重要,问题房子是我的。你要租的话,就要按我说的做。)

当我搬进去以后,我发现这个房子不太好,具体情况如下:
整个房子发霉,到处是酶斑,可以看到,然后他说可以洗澡,但是整个楼大概有几十户人,有两个浴室,其中还坏了一个,而且洗澡试要穿过好几倒门,走超级远,很不方便,而且他还说包水,其实浴室洗澡是还要另外花钱的,每次50cent. 在我住的时候,那里还经常有些奇怪的人去敲门,我也不知道,感觉很可怕,不信的话,大家可以去参观,房子不会跑,而且说包电费,
我一共租了4个月,在那里就住了一个半月,之前我根本就没有回去住过,电费不可能又多少钱
最后我要会台湾了,之前王大哥说,你只要提前2个月和我讲就好了,我和他讲了原本是租三月底,但是我說我都沒住那了 乾脆就2月底解約,他说,你要给我找從三月起nachmieter, 好。我找,其中我找了很多人,他们和王同学联系的过程中,我具体听他们得知,王同学要价340-360就是不给降价,(洗澡费另外算,而且没网,),他还就和别人推荐,说他有其他几个房子,因为他那几个房子马上就到期了,大概有5-6个人吧,结果都说太贵,没有成功,他就是不给这些人300租房。我之后和王同学谈,说,你要的房租太高了,能不能便宜点啊,这样我根本找不到人,结果他也发现,就说了全包315。

最后。我要回台湾,有些东西要卖,正好有个nachmieter(NM)来我家买东西,nm住的很远,每天要一个小时上学,他也正好着急找房子住,最后他就和我说,他想租这个房子,好,那好像2月24晚上吧,我之前有很多人想看房子,我把房子个打扫干净了,房子根本就不脏,而且我几乎就没有怎么住。我给那个nm介绍房子的时候,nm说,你东西不用拿了,我全买了,学习资料给我留下,我要用,然后nachmieter 就和王大哥打电话,他们说好了,第二天要签合同,合同的内容和我的一样,王当时什么也没有说。那天晚上我和nm达成协议,nm当时把家具和房子整个验收了一变,说没有问题,我由于住朋友家,離科隆很遠,那天已经很晚,我还要回家,最后我就把钥匙给了nm,nm也和王同学说好了明天签合同(我也是可以以朋友名义,把钥匙給nm,请我朋友把钥匙帮我转交给房东)。我之后一直和王大哥要我的住房押金,他就一直说,等等。最后有一天,我给王大哥打电话,他说要求我出nebenkosten,我们之间有些争吵,我问王,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啊,他说他没有义务告诉我有这笔钱需要付,我很生气,我觉得如果你事先告知我,我一定会付这笔钱,但是他说他沒义务告知我这比钱,那我是不是也没义务支付这笔費用! 王同学合同又没有写,你之前说好,我有证人的,王大哥就是不给我全部钱!
他還說这是每个来德国的中国人都应该知道的,这件事,我也不知道怎么办,因为我马上就走了,晚上nm给我打电话,说他们合同很顺利,然后我就问nm王同学租他多少钱,他说320暖租, nm也問我当初王同学租我多少,我实话实说300欧,nm知道他比我貴很不爽,我当时也和nm提到王同学和我多要一笔nebenkosten,之后nm就打給王同学问具体情況,王超级不爽,他就和nm说,你走的时候你也要出nebenkosten,而且你走的时候要刷墙,nm根本不知道走的时候要刷墙,而且合同也没有写,我只是说实话,王同学说我人诽谤,让他房子租不出去。 在电话里,我说如果你在这样不全退我钱,我就找律师或警察,他也说你找阿!
结果我就找了律师,律师说,stellt auf der mietvertrag, du hast recht.

bsbale105 发表于 2010-4-1 15:40

回复 28# Tamerlaner


    我也支持liebe0708說法
nebenkosten你房東都沒寫清楚 就不可以之後跟人要
kaution 本來就要退的
nachmieter都搬進去住了人家都沒有嫌房間髒 所以應該要退吧

至於你說台灣跟中國 大家都是講中文的 你一人在這邊到處亂罵
你也太沒風度了還有這句話超級.....
"台湾人所谓的民主政治跟这个女人的做法有什么区别?都是当面不行就来阴的。"
還把台灣民主扯上來 你也真夠會扯這哪裡跟民主有關聯

人家mm都要回台灣當然把事交給律師處理 布然還要為了這件事留在德國跟你扯不成嗎

tangmingxi191 发表于 2010-4-1 16:08

那个Tamerlaner就是那个王同学吧,从他说话的口气,就能知道他平常多么盛气凌人了

真过分,明明说好了是暖租,当然就是没有Nebenkosten的啊,有Nebenkosten那就是冷租了,房东这不是摆明了欺负人嘛。退房的时候是否要重新刷墙,要看收房的时候商量的情况吧,如果给房的时候是那么破旧的情况,凭什么要求房客走的时候重新粉刷。

我住过的私房和学生公寓,都是2个月内就把Kaution退回来了,如果真有半年也没退回来Kaution的,大家也会指责那个房东过分吧,跟这样的极端情况比,Tamerlaner也真好意思。

更可笑的就是拿LZ是台湾女生说事了,摆明了心虚,就想转移重点嘛

liebe0708 发表于 2010-4-1 16:19

我也不是觉得打官司是很好的解决方法 浪费人力物力还有时间我觉得事情是显而易见的 房东该退什么就退什么吧 何必弄得这么不开心呢 最后还坏了自己的名声

最后一缕阳光 发表于 2010-4-1 16:51

不管怎么说,要是房东当初说是Warmmiete的话,那就不存在于之后还有Nachzahlung的,就是说eine nachträgliche Abrechnung erfolgt nicht。
要是当初要计算Nebenkosten,那为什么不写清楚,而且规定是必须写明Kaltmiete是多少,Pauschal的Nebenkosten是多少,一年后多退少补。这些都没有写在合同里面,只写了Warmmiete的话,那作为租房的一方就只需要承担这些费用。至于房东你为什么帮租房者包了电费,这个我不是很理解,那就是你个人的问题了。

iveryi 发表于 2010-4-1 17:42

本帖最后由 iveryi 于 2010-4-1 18:44 编辑

这件事情走法律程序!不需要再说了,我只是把事实说一下。省着被台湾女人诽谤!
' _. y2 n) l( a
& `- O; y% F& {" ^* p1 c同时,教教大家,合同上即便是写了1000个insgesamt,也不表示是全包的。只有一种情况是全包的,就是die Miete kostet eine Pauschalwert insgesamt in 300 EURO。这才是全包的意思。我相信没有哪个房租会在合同上面这么写,如果房东这么写的话,说明那个房东是做慈善的。, N7 b0 l$ X7 j7 u1 y" b( C, i

q[, R0 S- M( b( j# b( e而且,这个台湾女人简直是。。。。唉!还跟nachmieter说房东坏话,让你等消息而已,你这样搞人家,又是律师,又是诽谤的,谁还会退你钱啊?
Tamerlaner 发表于 2010-4-1 01: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太搞笑了,全包就是全包,你写了insgesamt,如果没有附加项,那就是全包。还有,你写的那句德语是指全包,但不代表只有那句德语代表全包。。。。。klar? 还有,如你定义的”慈善“房东其实德国还是大有人在的。。。。可能你见识少吧。。。

不知道这个T什么跟房东什么关系,说话让人极度反感。。上来就扯什么是台湾人,就事论事好不好?扯上地域是什么目的?自己本来心虚,底气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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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謝謝各位的幫忙!官司勝訴了,請大家幫幫我找房東的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