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e511 发表于 2010-4-17 23:23

这么明显就是华为嘛。

山中翁 发表于 2010-4-17 23:36

是中兴吧?
华为的营业额可不止这么点
zxrr 发表于 2010-4-17 22:3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嗯,是ZTE也说不定
他们在杜塞也有个总部

飘在异国 发表于 2010-4-18 10:01

就算我负责,问题是,负责就等于要赔款么?

有这么对待劳动者的法律么?
张良子房 发表于 2010-4-17 16:4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在我的理解,负责并不完全等于要赔款,但你肯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公费是由你保管的。这又不能等同帖子里有人提到的“银行被盗”的例子,银行是有被保险的。另外如果你是把钱放在公司的柜子里,但是某天柜子被盗走,那这就可以说并不是完全你的责任。

至于你不能服主管“逼迫”你赔款,个人觉得其实在发生这种事的时候,明智人可能连丢失属于自己保管的钱的事都不会让主管知道,都会先权衡一下利与弊,何况才50欧。{:5_390:}

violazen 发表于 2010-4-18 12:11

如果lz陈述的事实的话,公司财物丢失的正当途径就是立即报警,让警察来调查是内贼还是外贼,这么大的公司肯定有保险,警察出具了失窃证明保险公司赔偿损失。换做是我的话,只要我确认不是我算错帐,我绝对不会补回这50欧。管小Kasse我在国内和德国都做过,没有谁负责就一定得谁赔偿的道理,防盗不是任何人的责任。
但是看lz描述情况就是没有报警,跟主管在谈协调方案,这种事是谈不清楚的。
另外有人提到笔记本的例子,我也经历过同事丢本子的案例,如果是在公司丢的,就是按被盗处理,如果是带回家丢的,就得员工自己赔偿,这是我理解的惯例。

AWassermelone 发表于 2010-4-18 12:54

如果lz陈述的事实的话,公司财物丢失的正当途径就是立即报警,让警察来调查是内贼还是外贼,这么大的公司肯定有保险,警察出具了失窃证明保险公司赔偿损失。换做是我的话,只要我确认不是我算错帐,我绝对不会补回这50欧。管小Kasse我在国内和德国都做过,没有谁负责就一定得谁赔偿的道理,防盗不是任何人的责任。
violazen 发表于 2010-4-18 13: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的理解,既然钱交给你管了,那你当然就有责任做到一定程度的防盗。总不见得说交给我管了,我没责任防盗,我就放在桌子上,丢了我不管,我就知道我没拿就可以了。
另外,虽然有些事情是对的,但是非要去做的话虽然无可厚非,但是算下来吃亏的也有可能是自己。非要想把事情搞搞大的话也不难的,但话说回来,自己的前途就要另加考虑了。

飘在异国 发表于 2010-4-18 13:11

我的理解,既然钱交给你管了,那你当然就有责任做到一定程度的防盗。总不见得说交给我管了,我没责任防盗,我就放在桌子上,丢了我不管,我就知道我没拿就可以了。2 W. ?2 f4 z+ H' {; Y
另外,虽然有些事情是对的,但是非要去做的话虽然无可厚非,但是算下来吃亏的也有可能是自己。非要想把事情搞搞大的话也不难的,但话说回来,自己的前途就要另加考虑了。
AWassermelone 发表于 2010-4-18 13:5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ganz genau, 俗话说小不忍则乱大谋,其实楼主现在的处境即使报警也是理亏一方,也是被调查的主要对象。

pattonoriental 发表于 2010-4-18 13:13

没爬楼,随便说2句。
不是自己偷的,怎么都不能认了?要是自己真的有责任没保管好钱,比如忘记锁了什么的,最多就是失责,工作失误,那和偷是2回事

AWassermelone 发表于 2010-4-18 13:25

没爬楼,随便说2句。
不是自己偷的,怎么都不能认了?要是自己真的有责任没保管好钱,比如忘记锁了什么的, ...
pattonoriental 发表于 2010-4-18 14:1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主管的意思是,不管是不是被偷还是怎么的了,反正是交给你管的你得负责。
觉得前面有个同学说得很对,这事最败的地方就是让主管知道了。你说赔也不好不赔也不好。没偷肯定咱不能承认,但是你间接地也被迫公开了自己能力的不足,在主管心理至少留下了不好的印象。
当然,如果自己锁好的柜子被撬开了,那又是另外一回事情了,那最好还是报警看Ueberwachung了。

dandan2007 发表于 2010-4-18 19:51

回复 1# 张良子房


楼主不想干了,就立刻报警。自己没犯错就不能被冤枉!
楼主如果想继续实习,那就和主管说清楚,表示自己承担由于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但是要求大家一起看录像,华为办公室不是都有摄像头的吗?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这样既维护了自己的尊严,同时没让公司蒙受损失,毕竟50欧元换来很好的实习证明或者正式合同也还是很值得的!

creditsuisse 发表于 2010-4-18 21:01

如果lz陈述的事实的话,公司财物丢失的正当途径就是立即报警,让警察来调查是内贼还是外贼,这么大的公司肯 ...
violazen 发表于 2010-4-18 13: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位说的是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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