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tje
发表于 2010-10-4 14:07
呵呵。那这个LZ 比我还大好几岁呢。。。。。。25的人,,还这么不懂事。我真觉得也不能算多委屈了 ...
gamesracy 发表于 2010-10-4 14:5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要用要求自己的标准去要求别人,这是我自己的想法。你要求自己读书一定要考1分可以,但不能要求身边的人都这样。
在我看来,这个lz并没有做什么罪大恶极的事情,心地也不坏,只是有些冒冒失失的。如果我有孩子,我的确可能不放心,我很有可能不会用她,或者至少以后只叫她做清洁这类事情,孩子另外找人。这个我也老老实实说了,但叫我不给工钱,甚至想办法阴人家一把,我不仅绝然无法做到,只要我看到有人这样做,我也肯定是要谴责的。这件事刚好在网上落在了我的眼里,所以我也忍不住表达自己的观点。
gamesracy
发表于 2010-10-4 14:07
LZ 还不委屈???你是不是觉得一玛抵一码,,两个人就这么结了挺好的??
lz 跟 ...
ivygegenmm 发表于 2010-10-4 15:0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你要非延伸到我身上,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我只是以我的经验来说的。 我也打过工,受过的委屈只能比LZ多,不能比LZ少。
至于现实这个词,不知道你特指什么?
Antje
发表于 2010-10-4 14:10
这奏是为了ca一百欧,把别人的错夸大一百倍,自己的委屈夸大一百倍。宝宝没事儿,lz歉道了,最后一次工 ...
ssee 发表于 2010-10-4 15:0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话粗理不粗,其实说的真得挺对。整个事情概括起来,的确就是这个样子。
ivygegenmm
发表于 2010-10-4 14:11
呵呵,你要非延伸到我身上,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我只是以我的经验来说的。 我也打过工,受过的委屈 ...
gamesracy 发表于 2010-10-4 15:0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没延伸阿。。。。你自己说,你比LZ小,所以相比较,LZ 不懂事。。。。受了点委屈算什么,,你还受过更多的委屈呢。。
现实的意思,就是你想的意思啊。。。是中国人都知道的意思。。。。
月隐
发表于 2010-10-4 14:11
这奏是为了ca一百欧,把别人的错夸大一百倍,自己的委屈夸大一百倍。宝宝没事儿,lz歉道了,最后一次工 ...
ssee 发表于 2010-10-4 15:0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
除了这位要LZ签证不保的,还有诸如要趁老公不注意,扇LZ两耳光的,要告LZ过失拐卖罪的,要楼主赔偿精神损失费的,多了去了。
要是天下的妈妈都像这样,那才乱套了呢。
ivygegenmm
发表于 2010-10-4 14:12
对,那个卖车贴起了很关键的作用,不过我觉得不在现场,也不好下结论,只觉得最基本的雇主应该把 ...
ffww 发表于 2010-10-4 15:0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卖车贴那是后来说的,一开始就说LZ也错了,但前两次工钱该给。。。
gamesracy
发表于 2010-10-4 14:12
不要用要求自己的标准去要求别人,这是我自己的想法。你要求自己读书一定要考1分可以,但不能要求身边的 ...
Antje 发表于 2010-10-4 15:0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你说的对,我表达的也有缺失。 我不应该用我的标准去衡量别人。
虽然我比LZ小几岁。
Antje
发表于 2010-10-4 14:15
卖车贴那是后来说的,一开始就说LZ也错了,但前两次工钱该给。。。
ivygegenmm 发表于 2010-10-4 15:1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 那个卖车帖我看都没看。就事论事,这件事就是雇主错了,lz是有过失,但雇主算是故意的,而且比较没品。有没有那个卖车的帖子对我来说没区别。
gamesracy
发表于 2010-10-4 14:15
我没延伸阿。。。。你自己说,你比LZ小,所以相比较,LZ 不懂事。。。。受了点委屈算什么,, ...
ivygegenmm 发表于 2010-10-4 15: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我觉得你真喜欢把别人的话夸大。。。随便吧。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的观点发表完了,继续写论文去了。 。你们继续。。。
ffww
发表于 2010-10-4 14:16
卖车贴那是后来说的,一开始就说LZ也错了,但前两次工钱该给。。。
ivygegenmm 发表于 2010-10-4 15:1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不管怎么说,不给工钱是说不过去的,雇主找再多的借口也只是借口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