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tje
发表于 2010-10-4 23:37
你不是80年10月生日吗?怎么是28呢?
Anonymous 发表于 2010-10-4 22:4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82年5月31号的。你是不是记错人了?
yunyun_612
发表于 2010-10-5 07:36
睚眦必报,锱铢必争的人必定活的比平常人不幸,因为在他们看来,永远是别人欠他的
月隐 发表于 2010-10-4 23:1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0:}{:5_370:}
computerfool
发表于 2010-10-5 16:39
楼主妹妹见好就收吧。看到差不多每个板块都有楼主妹妹发的帖子,还把那个雇主以前卖车时候骂人的帖子附在上 ...
乐乐 发表于 2010-10-2 11: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带孩子的破工,去餐馆当跑堂都不这个好。
强烈建议新来的mm们去德国的Zeitarbeit打工,人家给你合同,给你工资,而且女生不会接到太累的活。何必去找jp类。不用担心语言的问题,工厂里面打工,都会有同胞的。基本的语言就可以了,又不是公司打工。
后知后觉
发表于 2010-10-5 19:50
吐血爬完了楼, 那个雇主说已经报警和找了律师 并且警察受理了。真的假的啊? 至于吗,再怎么也不该不给钱啊,再说楼主MM 已经道歉了。
urzl
发表于 2010-10-6 02:22
我82年5月31号的。你是不是记错人了?
Antje 发表于 2010-10-5 00:3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bettzhang?
希望认错人了
sinior
发表于 2010-10-6 08:26
我只能说,做为一个孩子妈,那个雇主妹妹花钱请留学生照顾孩子,本来?就很不靠谱。我想,经过这次教训, ...
乐乐 发表于 2010-10-2 13: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以前大学食堂里也很多德国人贴的找BABYSITER的广告,我自己也做过,我也有好几个同学都做过这样的工作,都是给德国人看孩子,没发生什么纠纷,都相处的很好,圣诞节还会收到他们的礼物,一起照的照片都还会洗出来送给我,如果是晚上看完了孩子,还会给我叫出租车,并且给额外的小费。这些雇主们都是不靠谱的人吗?楼主在国内还做过带小孩的工作,话说我以前在国内啥也没做过,那时候我自己也还没结婚没孩子。刚刚开始头几次去带小孩的时候,很不习惯,陪孩子玩的少,总喜欢和妈妈聊天,那时候孩子在一边玩,妈妈在做家务,我就站一边看妈妈做家务和她聊天。后来那个妈妈直接告诉我,希望我能多陪陪孩子,我就改了。还有冲奶粉什么的,我都不会,也都是那个妈妈教我的。不过经过几次,慢慢的我和孩子们越来越熟悉,我做得也越来越好了。这份minijob我做了很久。我是想说,任何人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尤其是刚刚开始的时候。就算是请专业保姆,不一定你就看得顺眼。别说是请人了,有时候自己的妈妈带孩子,心里都还看不惯的地方。我的意思是,请什么人不是最重要(当然那种特不靠谱的人除外),关键是有做得不好的不合你意的你可以直接说啊,希望她怎样带孩子,还有以后不要怎么做之类的,或者不合眼缘的直接换人。我想找保姆双方都有个适应习惯的过程。雇主找了LZ mm好几次,并且在短消息里说什么现在也用的学生,原本打算这位置还给LZ的,不过因为LZ的人品就不找她了blabla。。。说明LZ并不是真的很离谱。那个什么沙滩玩啊,还有抹布之类的,完全可以在发生的当时就告诉她,希望她以后应该怎样做,而不是,最后一起作为不付工资的借口。我相信她当时说了,孩子在沙滩上玩,你应该在旁边多保护保护,抹布你洗干净了给我,我相信一般人不会不听,还是老样子的,再说了,她找的是看孩子的保姆,不是做家务的,洗抹布啊收拾善后的工作就该她自己做。还有,说人家拐带孩子那就更是可笑了,人家是来读书的,难道不想在德国混下去了吗?再说她手握人家的护照签证复印件,LZ能跑哪去?还有当时为什么不报警?说明她事实上当时也没觉得LZ拐带吧,只是后来不想付钱的借口罢了。
朱歌亮
发表于 2010-10-6 10:26
跟她们扯什么,完全是一群不懂法的人在那里瞎咋呼。
按照德国的劳动法,雇员就算在工作期间意 ...
celinecy 发表于 2010-10-3 12: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道理~!
朱歌亮
发表于 2010-10-6 10:32
刚刚才看到这个帖子。原本很早就看到过的帖子,出现了新的动向。当时就很同情lz,现在更加同情。同时,看完这些回帖,最大的感慨就是,原来我一直很欣赏的人,真的让我非常失望,我看到以后就后背发凉。以前其实还想找机会认识一下的。
对于此次事件,最大感慨就是,打工千万不要找中国东家。虽然我自己现在也在找清洁工,也没有排除中国人,所以在德国网站和Kleinanzeige上面登广告以后,也在萍聚上发了广告。到现在也没有人理会,德国人已经有很多联系我了。我的工资并不低,如果是完全不会做家务的,8欧一个钟头,会做了马上涨到 10欧。这在德国人圈子里面也是很公平的价格了,为什么没有人愿意上门?正是因为有lz倒霉碰上的没有太多道德准则的人存在,大家都怕了。
我不明白,居然还有人在这里可以拿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话来说,让我震惊又痛心不已。我不明白,lz难道就没有父母吗?20出头的女儿,要是在身边,还是可以经常在父母跟前撒娇的年龄,却在国外受同胞欺凌,并被人骂及家长。试问,lz的父母,就不是人之老吗?lz难道,也不是人之幼吗?
我们都曾经年轻过,如果回想我们当年不懂事做的许多事情,我们到了年纪大些的时候,都会常常后怕,这也是人之常情。lz可能的确做事没有做到很好,但相比之下,这为雇主的行为,以及那些居然还在替她要求“精神补偿”的那一群人,让我只觉是没有灵魂的一群人。并不要求你们悲天悯人,想到自己作为较富裕的一群,不说要给社会多做多少贡献,但至少对待这些还在为学业和生活奋斗的年轻学子,他们都是我们的过去啊!你想想如果自己当年碰到这样的人和事,或者,想想自己的女儿在一些年后那无助的样子,你该多么心疼啊!怎么还好意思不给工钱还理直气壮呢?
对不起,平时发言一般还算有条理,这次实在是太愤怒了,不知所云!
Antje 发表于 2010-10-3 14: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精神补偿是必须的,但不至于天文数字、赖掉之前的工资
比如道歉,这也是精神补偿的一种
至于道歉是否诚恳,这个不是当事人,根本无法讲清楚
如果那个当妈妈的大度一些,这件事情很容易就过去
很明显,那个妈妈比较斤斤计较,而且看钱太重了
音乐mm在这件事情上已经收到足够的教训了
希望她之后勤工俭学的路顺利
朱歌亮
发表于 2010-10-6 10:32
很多人都因为这个帖子重新认识了那个ID ....
ivygegenmm 发表于 2010-10-3 15:2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哪个?{:5_389:}
朱歌亮
发表于 2010-10-6 10:39
没说这个赖账的人是她,只是mm再去看看她前面的回帖去。比赖账的还让人恶心。
若叶繁茂 发表于 2010-10-4 10:4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明白了
如果音乐mm真的因此事离开德国
那她可真是{:5_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