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zl
发表于 2010-10-6 16:53
我宁可相信她是大大咧咧无心之过
朱歌亮 发表于 2010-10-6 15: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说过,她以前的工作,使得她做事要比较严谨的,要有头绪那种的。大大咧咧不是她的风格吧。
你觉得她好,可能就会觉得她什么都好吧,即使不好的地方,也会自己给她找理由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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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6 17:20
其实大家对楼主挺宽容的,一个根本不了解的女孩,坦白说我觉得她的错误挺离谱的,打工就好好打,带着别人的孩子瞎溜达啥,
何况东篱,,大家都认识那么久了,一句不那么合适的话,何必那么较真呢
婚版专用马甲
发表于 2010-10-6 17:26
赞同楼上观点。一个幼儿,莫名其妙失踪两个小时,要是我是雇主,我会毫不犹豫地报警。那几十欧的工资钱比起幼儿两个小时的生命安全来算得了什么?
Anonymous
发表于 2010-10-6 19:20
lefthand
发表于 2010-10-6 21:03
看得火冒三丈的 赖着人家小姑娘钱不给 还一蹦三丈高东拉西扯的弄出一堆裹脚布来
纯属RP问题智商更有问题
peachlove5
发表于 2010-10-6 21:12
{:4_297:}
看了一圈,双方都看了,事情经过很清楚。Babylist属于初来乍到,带小孩没经验,所以犯了错误的。而雇主F属于素质低借着错误的由头赖账不给钱的。而且雇主那个卖车贴一开就知道是个泼妇,赖账也是很符合她行事身份的。
und
发表于 2010-10-6 23:10
赞同楼上观点。一个幼儿,莫名其妙失踪两个小时,要是我是雇主,我会毫不犹豫地报警。那几十欧的工资钱比起 ...
婚版专用马甲 发表于 2010-10-6 18:2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1
只能说LZ太没责任心了。带着幼儿,不和人家爸妈打招呼就私自去逛街,人家不急才怪。就算你不是想拐带。一还不会说话的小孩在这期间出了什么事你能负责吗?
chinapope
发表于 2010-10-7 17:03
本帖最后由 chinapope 于 2010-10-7 18:05 编辑
LZ虽犯了个错在先,但小孩最后也算是完壁归赵了。人家爸妈因此拒付工钱。 LZ就权当向小孩父母赔精神损失费。只是孩子它妈对同胞过于刻薄。
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出现这种事,对弱势的一方来说,就当交学费买个教训吧。
月隐
发表于 2010-10-7 17:42
还在讨论啊。
听说孩子他妈已经报警了,等结果吧。
她要赢了一定回来炫的。
人中翘楚
发表于 2010-10-7 18:20
正常途径来的给非正常途径来的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