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rgate
发表于 2011-7-19 10:43
有的,AufenthG §9a 说过了。
irvine 发表于 2011-7-19 11:4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确定吗?就是说拿欧盟长居的在德国的时间一共满15年也不受那个一年的限制了?
文科博士
发表于 2011-7-19 10:53
确定吗?就是说拿欧盟长居的在德国的时间一共满15年也不受那个一年的限制了?
Stargate 发表于 2011-7-19 11: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法律都这么说了,还不确定,那也不知道怎么办了。{:5_386:}
Stargate
发表于 2011-7-19 11:21
法律都这么说了,还不确定,那也不知道怎么办了。
文科博士 发表于 2011-7-19 11:5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别人云亦云的,贴出来看看
并非如此
发表于 2011-7-19 12:40
别人云亦云的,贴出来看看
Stargate 发表于 2011-7-19 12:2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他说的不对。
15年规则,目前,只对德国长居有效,对欧盟长居无效。
参见下面的连接
http://www.schmalz.org/Merkblatt%20Daueraufenthalt-EG.pdf
合写社会
发表于 2011-7-19 12:43
在德国连续居住15年以上的长居,离开德国半年不会失效。但也不是完全没有条件的,条件就是长居持有人可以养活自己,比如不能拿失业金2.
irvine
发表于 2011-7-19 13:35
他说的不对。
15年规则,目前,只对德国长居有效,对欧盟长居无效。
参见下面的连接
并非如此 发表于 2011-7-19 13: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很遗憾,卡塞尔市政厅并不清楚具体规定。他们违法了。搞不清楚EG规定的外管局太多了。
AufenthG §51 Beendigung der Rechtmaessigkeit des Aufenthalts; Fortgeltung von Beschraenkungen
(9) Die Erlaubnis zum Daueraufenthalt-EG erlischt nur, wenn
......
Auf die in Satz 1 Nr. 3 und 4 genannten Faelle sind die Absätze 2 bis 4 entsprechend anzuwenden.
Nr. 3和4说,EG离开德国6年,或者离开欧盟1年,就失效。 Abs 2, 3, 4对这两种失效情况适用。
(2), (3), (4)说的就是NE的持有者,作为德国人配偶长期离境不失效,或者住满15年后长期离境也不失效。因回祖国服兵役也可以保留长居。
§51 Abs 2规定:Zum Nachweis des Fortbestandes der Niederlassungserlaubnis stellt die Auslaenderbehoerde am Ort des letzten gewoehnlichen Aufenthalts auf Antrag eine Bescheinigung aus.
也就是说满足条件后,外国人有权要求外管局书面出具NE或者EG不会因上述原因失效的证明。
在此感谢“多事之秋”mm提供的资料。
文科博士
发表于 2011-7-19 14:09
他说的不对。
15年规则,目前,只对德国长居有效,对欧盟长居无效。
参见下面的连接
并非如此 发表于 2011-7-19 13: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知道是国法大还是一个市政厅的规定大?碰到这种事情,完全可以据理力争。
文科博士
发表于 2011-7-19 14:11
大家都懂德文,为什么就不看看法律原文呢?有些地方是可以灵活解释的,比如欧盟长居的60个月,现在越来越严,尽管现在的某些地区仍然是不要60个月就可以拿的。但有些就是规定的很清楚明白了,没有什么可以讨论的。
Stargate
发表于 2011-7-19 18:24
他说的不对。
15年规则,目前,只对德国长居有效,对欧盟长居无效。
参见下面的连接
并非如此 发表于 2011-7-19 13: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我曾经到移民局问过,就是这么说的。还以为现在真改了规定了呢
Stargate
发表于 2011-7-19 18:26
大家都懂德文,为什么就不看看法律原文呢?有些地方是可以灵活解释的,比如欧盟长居的60个月,现在越来越严 ...
文科博士 发表于 2011-7-19 15: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用的。人家说我们这里就需要这个,你难道立马和移民局去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