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ping24 发表于 2011-9-2 08:43

按居留法 §51 Absatz 2 规定,长居持有者满足下述条件,不受出境6个月限制:
即在德合法居留超过15年,或配偶具有德国籍,并在德有生活来源,及没有被驱逐出境的理由.
同时还规定,由本人申请,外管局应提供长居继续有效的证明.

所以,虽然满足了条件,如出境超过六个月,还是需要到外管局拿个证明.
因入境时,从护照上不能确认,你是否满足这些条件,可能会有些麻烦.

aiping24 发表于 2011-9-2 08:55

@everywhere 发表于 2011-9-1 22: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5年满,去外国人居申请一张加注 (vormerk)。在慕尼黑的话,10欧而已。然后离境再长时间居留也不会失效。

我们也在巴亚州,但外管局只按 §51 Absatz 2 给开个一次性证明.
比如, 允许某人两年后,某月某日前入境,这张证明,也是10欧.
签证上加注,那就跟长居一样,永久性的了.如真是这样,就太好了.
不知是慕尼黑外管局自己的做法,还是有法律文件?
加注是如何写的?

irvine 发表于 2011-9-2 09:19

@everywhere 发表于 2011-9-1 22: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5年满,去外国人居申请一张加注 (vormerk)。在慕尼黑的话,10欧而已。然后离境再长时间居留也不会失效。

方便帖一个扫描件上来吗?这样的话就尘埃落定了。

Stargate 发表于 2011-9-2 18:15

aiping24 发表于 2011-9-2 09: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也在巴亚州,但外管局只按 §51 Absatz 2 给开个一次性证明.
比如, 允许某人两年后,某月某日前入境, ...

多谢信息!
巴亚是指巴符州么?请问可以一满15年就去开这个证明吗?这个证明德语叫什么?

Stargate 发表于 2011-9-2 18:16

本帖最后由 Stargate 于 2011-9-2 19:16 编辑

@everywhere 发表于 2011-9-1 22: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5年满,去外国人居申请一张加注 (vormerk)。在慕尼黑的话,10欧而已。然后离境再长时间居留也不会失效。

请问这个vormerk叫什么?现在暂时不回国也可以先去加了么

aiping24 发表于 2011-9-3 12:39

Stargate 发表于 2011-9-2 19: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多谢信息!
巴亚是指巴符州么?请问可以一满15年就去开这个证明吗?这个证明德语叫什么?

Bayern.
Verlaengerung der Wiedereinreisefrist.

Stargate 发表于 2011-9-3 20:57

aiping24 发表于 2011-9-3 13: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Bayern.
Verlaengerung der Wiedereinreisefrist.

谢谢回答,想再问的清楚点,就是在德买了15年后拿着德国长居或欧盟长居到移民局让他们加注这个Verlaengerung der Wiedereinreisefrist,不管近期是否有长时间回国的需要对吗?

aiping24 发表于 2011-9-5 07:45

Stargate 发表于 2011-9-3 21: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回答,想再问的清楚点,就是在德买了15年后拿着德国长居或欧盟长居到移民局让他们加注这个Verlaenger ...

我说的这个证明是一次性的.
只要满足 §51 Absatz 2 规定的在德合法居留超过15年,并在德有生活来源,及没有被驱逐出境的理由.
本人申请,外管局就给开这个证明.
一般在回国前几周开,比如,现在打算离开德国,两年后再回来,证明就会写,保证你2013年九月X日前再入境.

irvine 发表于 2011-9-5 08:01

按照法律这个东西并不应该有什么时候再入境的限制,而是应该注明不会因为离境时间过长失效。

外管局也够小气的。应该可以再申诉一下。

aiping24 发表于 2011-9-5 08:49

irvine 发表于 2011-9-5 09: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按照法律这个东西并不应该有什么时候再入境的限制,而是应该注明不会因为离境时间过长失效。

外管局也够 ...

这与办事员的理解有关.
申请写的很明白,按照法律条款,及自己的条件,长居不受离境时间长短的限制,请求给予证明.
结果他问,打算离境多久,什么原因.告诉他后,就出具了这么个证明.
也跟他交涉过,这个证明,不应涉及再入境时间,只证明长居不会因离境时间问题而失效即可.
这个证明同长居一样,应是一直有效的.
他不答应改.也没时间再申诉了,下次再说了.
如改成一直有效的证明,他就不能每次收你10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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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已经在在德15年,持永居居住签证,是否可以在中国待一年以上不回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