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echo 发表于 2011-10-6 19:12

为什么为自己的利益考虑就是道德有问题呢?身在曹营心在汉就对了?
再说合同法都这么立的,必然有其合理适用性,在这节骨眼上牺牲诚信,做个利己利人的决定也没什么不对。

fusion 发表于 2011-10-6 19:30

试用期走人就好了。不过我好奇的是,为什么那么多人对自己的定位很不明晰,投简历也很没针对性。一般来说如果两个合同都差不多还好理解,现在都是两个合同差很多,然后都是己经签了一个。。。{:5_339:}

christinasea 发表于 2011-10-6 19:33

fusion 发表于 2011-10-6 20: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试用期走人就好了。不过我好奇的是,为什么那么多人对自己的定位很不明晰,投简历也很没针对性。一般来说如 ...

呵呵,谢谢你的回帖.我投简历很有针对性,2个半月一共投了14次.

swordheartde 发表于 2011-10-6 19:36

fusion 发表于 2011-10-6 20: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试用期走人就好了。不过我好奇的是,为什么那么多人对自己的定位很不明晰,投简历也很没针对性。一般来说如 ...

因为刚毕业的,找到工作前心里都没底,先要能解决工作吃饭的问题啊!

fusion 发表于 2011-10-6 19:38

swordheartde 发表于 2011-10-6 20: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因为刚毕业的,找到工作前心里都没底,先要能解决工作吃饭的问题啊!

我错了{:3_260:}

swordheartde 发表于 2011-10-6 19:41

fusion 发表于 2011-10-6 20: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错了

{:5_327:}乖乖,知错能改就是好孩子

johndoe 发表于 2011-10-6 19:42

大大方方去新的,第一个说明情况,根本试用期都不用开始

cathy3128 发表于 2011-10-6 19:50

money_job 发表于 2011-10-6 13: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是有probezeit么,为什么要赔钱?双方不都可以kündigen么”

职场新人,新思不断...


我觉得这跟做人根本没有关系。我们公司的德国员工在probezeit一样走了,他说他找到了更好的位置,人力资源部的人只是表示惋惜,但是所有的人都没有什么异议。这本来就是你的权利。干吗要上升到中国的应试教育没交会学生如何做人。

swordheartde 发表于 2011-10-6 19:55

本帖最后由 swordheartde 于 2011-10-6 20:59 编辑

“money_job总不能说。因为穷+肚子饿,所以就去偷盗+抢劫吧? ”

这个能比吗? 试用期双方两个星期内可以互kun,明明是法律赋予合同双方的正常权益,凭什么让人家放弃呢?如果说这也不道德,那所有在试用期开过员工的公司都不道德咯?有谁来管?

三条 发表于 2011-10-6 20:05

以前不是有人发贴说,在试用期内干得好好的没道理被开了,然后一堆人发贴骂那个公司,还要求公布公司的名字让别人不要上当
这么快就变立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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