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ilehappy 发表于 2012-3-28 11:15

偷东西之后受到检察院的来信,跪求懂得帮忙

本帖最后由 smilehappy 于 2012-3-28 11:47 编辑

本人在二月份时一时糊涂,在MM偷了15欧的东西,之前发过贴,本人已经深刻意识到了错误,现在只是想解决这个事情,好好做人。

昨天收到Staatsanwaltschaft,具体内容如下,本人德语不好

Ermittlungsverfahren gegen sie:

Tatvorwurf: Diebstahl und Unterschlagung geringwertigerSachenl

das Ermittlungsverfahren habe ich gemäss §153 Abs. 1 der Strafprozessordnung eingestellt.

Im Wiederholungsfalle können Sie nicht mit einer erneuten Einstellung rechnen

Hochachtungsvoll

跪求懂的帮忙,现在我应该怎么办,能做什么,我不知道整件事情的处理过程是怎么样的,现在到了哪一步。希望大家帮帮我。

我现在该怎么做,能做什么,希望懂的人帮帮我。

谢谢大家!

hh2 发表于 2012-7-12 15:42

candyjojo 发表于 2012-7-12 15: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天哪,这也有案底!!!咋办啊?N多年前有一次做S BAHN,晚了来不及买票就想上车再买,正好看到检票的也上车 ...

这么小的事情,谁说有案底的?你听那些丧尽良知造谣成性的中国人瞎掰呢。

德国是法治国家,一般来讲,以前没有过刑事犯罪,只要是没上法庭,刑事记录就还是保持清白;如果是上了法庭,第一次,判定有罪而且是判处90天以上罚款,才有案底。90天罚款以下的罪行,也还是没有案底。

hh2 发表于 2012-7-10 09:38

洋大人让祖国圣母圣父们太失望了,那么多骨肉同胞排着队,望眼欲穿希望lz得到严惩呢。http://www.dolc.de/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438900&extra=page%3D1

他们会去洋人那里抗议、哭诉哇?{:5_383:}

oah 发表于 2012-3-28 11:21

没事了。
告诫你,如再发生这种事,就不会这样了。

smilehappy 发表于 2012-3-28 11:35

oah 发表于 2012-3-28 11: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事了。
告诫你,如再发生这种事,就不会这样了。

但是这个是起诉书,我现在需要做什么吗?里面也没有写处罚结果。

skystar 发表于 2012-3-28 11:36

schon eingestellt

不会飞翔的翅膀 发表于 2012-3-28 11:37

Das Ermittlungsverfahren habe ich gemäss §153 Abs. 1 der Strafprozessordnung eingestellt.

smilehappy 发表于 2012-3-28 11:46

不会飞翔的翅膀 发表于 2012-3-28 11: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Das Ermittlungsverfahren habe ich gemäss §153 Abs. 1 der Strafprozessordnung eingestellt.

本人德语不行,是不是说这件事情已经终止了?

三多彩 发表于 2012-3-28 11:48

法官说这次算了,再有下次就没那么幸运了.

echoxie2001 发表于 2012-3-28 11:48

{:5_323:}

oah 发表于 2012-3-28 11:51

smilehappy 发表于 2012-3-28 11: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但是这个是起诉书,我现在需要做什么吗?里面也没有写处罚结果。

不是告诉你,已经没事了吗。
程序结束了,你什么都不用做。就是注意别有下次了。

3.generation 发表于 2012-3-28 11:52

赶紧到超市顺瓶酒庆祝庆祝。

smilehappy 发表于 2012-3-28 11:54

oah 发表于 2012-3-28 11: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是告诉你,已经没事了吗。
程序结束了,你什么都不用做。就是注意别有下次了。

谢谢,因为本人德语不好,谢谢,以后肯定注意

胡猫 发表于 2012-3-28 18:23

因为偷窃涉及金额少,所以就不调查你了,下不为例,,一共就这么几个字,一个个查,也能懂了,可宁愿来问我们这些陌生人,怎么就不能对自己付点责任呢,唉

piaoguodeguo 发表于 2012-3-28 18:37

他们告诉你,这次偷的东西不值钱,他们不感兴趣,下次搞个贵的,试试。

javala 发表于 2012-3-28 20:06

没事了,但是不要再做这样的事了。

陷的深了一辈子都要搭进去,何苦呢。爸妈知道了也会伤心的吧。

另外人在做,天在看,这边看上去似乎占到小便宜,其他地方老天就会让你吃亏,付出代价的。

清水鱼 发表于 2012-3-28 20:19

本帖最后由 清水鱼 于 2012-3-28 20:20 编辑

楼主其实你挺幸福的,你看你这次免予起诉了,同时也积累到了,怎样偷才能不被抓住的宝贵经验

这堪称是你人生的一大收获了吧,那就好好珍惜吧,把它变成你下次更大作为的动力,所以祝你下次成功,加油吧,我看好你这潜力股

shadowboy 发表于 2012-3-28 21:00

führungszeugnis估计有案底了吧?

JJMMS 发表于 2012-3-28 22:48

shadowboy 发表于 2012-3-28 21:00
führungszeugnis估计有案底了吧?

不会。

adrenalin 发表于 2012-3-28 23:44

以后延签证 有一栏 是否被调查过
那就得把这个写上了吧

ZANA 发表于 2012-3-29 01:36

JJMMS 发表于 2012-3-28 22: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会。

你怎么知道没有的。逃票的都有案底

清水鱼 发表于 2012-3-29 01:40

本帖最后由 清水鱼 于 2012-3-29 01:41 编辑

ZANA 发表于 2012-3-29 01: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怎么知道没有的。逃票的都有案底

不光是逃票的,就算是有特殊的理由的,依然还要记录在案

我同学当年就是因为买的Strassenbahn的票过大了一些,塞不进打票口,结果被抓住,非说他逃票不可
他不服气,到Strassenbahn总部去找了管事儿的申诉,终于同意他这次不算逃票了,但是移民局还是记录在案了

正如前几天有人在这个版块所说的,德国有的时候就像是个没有铁栅栏的监狱,干什么事儿,特别是违法的事儿一定得悠着点儿,不然后悔药可没得吃

JJMMS 发表于 2012-3-29 17:19

ZANA 发表于 2012-3-29 01: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怎么知道没有的。逃票的都有案底

逃票也要数次才会有案底。

ZANA 发表于 2012-3-29 17:44

一次就有了。身边有实例

yaojun 发表于 2012-7-9 01:47

3.generation 发表于 2012-3-28 11: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赶紧到超市顺瓶酒庆祝庆祝。

。。。。。。。好文采{:6_400:}

茶水泡白饭 发表于 2012-7-9 18:33

JJMMS 发表于 2012-3-29 17: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逃票也要数次才会有案底。

那没逃过票,但是忘记带钱包,没带学期票,被罚了7欧,这个有记录么?
我2次预科,2次大学{:5_355:}

jasmin929 发表于 2012-7-9 22:50

茶水泡白饭 发表于 2012-7-9 18: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没逃过票,但是忘记带钱包,没带学期票,被罚了7欧,这个有记录么?
我2次预科,2次大学

怎么罚7欧啊,这么贵,Nahverkehr?
我被逮过3次,公交车2次,火车一次,不会留底的。火车上那次当场再三问查票员会不会留底(留底的话我交40欧学费忍了),查票员大叔跟我说不会留底,交了钱直接漂白。这种只是忘带学期票,不是恶意逃票。以后工作了买月票的话记得买那种不可转让的(有自己名字的),被抓的话和忘带学期票一样处理

茶水泡白饭 发表于 2012-7-10 01:22

jasmin929 发表于 2012-7-9 22: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怎么罚7欧啊,这么贵,Nahverkehr?
我被逮过3次,公交车2次,火车一次,不会留底的。火车上那次当场再三 ...

对,就是市内的ubahn。。。每次7欧。。。一共4次。。。3次忘带,一次是带了但是他非要证件,当时我还没去弄beglaubigte kopie结果罚了7欧。。。。

mixmas 发表于 2012-7-10 07:07

smilehappy 发表于 2012-3-28 11: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本人德语不行,是不是说这件事情已经终止了?

不是终止了,是到此为止,言外之意,再有下次,那就没这么简单了

鱼之乐 发表于 2012-7-10 08:22

茶水泡白饭 发表于 2012-7-9 17: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没逃过票,但是忘记带钱包,没带学期票,被罚了7欧,这个有记录么?
我2次预科,2次大学

这个应该没事儿的,是忘记而已
而且上面有名字的

鱼之乐 发表于 2012-7-10 08:23

jasmin929 发表于 2012-7-9 21: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怎么罚7欧啊,这么贵,Nahverkehr?
我被逮过3次,公交车2次,火车一次,不会留底的。火车上那次当场再三 ...

是7欧啊
还算便宜的了,不然是40欧

鱼之乐 发表于 2012-7-10 08:24

ZANA 发表于 2012-3-29 16: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次就有了。身边有实例

应该是有存档的,只不过要超过三次还是几次外管才会行动就是了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偷东西之后受到检察院的来信,跪求懂得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