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A2010 发表于 2012-4-4 14:07

beatrice2006 发表于 2012-4-4 13: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他说的有道理,要我也担心的,我从国内拿了3万欧来都不敢存银行,后来都现金支付装修了

怎么拿? 现金不是只能每个人5000欧吗?

wsygmj 发表于 2012-4-4 14:07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13: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原来是经济学博士!牛人了,我也就个经济学硕士,所以发现很多想法都很相似,不过还是没她想的周全!!!!

果 ...

数目很多么?其实你要是已经把这个钱花出去了,能自圆其说,他要查就让他查好了,查出来又怎么样?你就说当初是你姑姑资源让你们啃老,自愿donate钱让赞助你们买房,你们也确实用这个钱买房了嘛,确实花了,有证有据的,怕什么啊
法官没法证明你姑姑有婚前大量转移财产的嫌疑,至少你买房子的钱不能证明是有这种嫌疑的,有充分证据表明她只是单纯的捐助你们,并不能证明你们将来还会还钱给她(你们没写借条吧?)
不用人家一查,自己就心虚,查出来也得证明有关系才行,打官司,要讲证据的好吧

beatrice2006 发表于 2012-4-4 14:09

ANNA2010 发表于 2012-4-4 13: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怎么拿? 现金不是只能每个人5000欧吗?

分了3次拿的,出境中国要求5k,德国入境要求是1w

wsygmj 发表于 2012-4-4 14:09

wolff 发表于 2012-4-4 13: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找个学生,一大笔一次性往国内转,给学生点钱,很多难民和餐馆老板都是这么做的。

拜托,人家拿了钱跑人怎么办?
做个风险压力测试,就知道伤不起了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14:10

ANNA2010 发表于 2012-4-4 14: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怎么拿? 现金不是只能每个人5000欧吗?

其实没人查的~查到估计就比较麻烦,不查的话,带出来就带出来了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14:11

wsygmj 发表于 2012-4-4 14: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拜托,人家拿了钱跑人怎么办?
做个风险压力测试,就知道伤不起了

是的,我也觉得那个是下下策了,估计中餐馆老板的确没折了,自己可能又是黑户口,没办法亲自带现金回去.风险是很大,被黑了,到时候都没办法报警...

tjw 发表于 2012-4-4 14:15

德方可以委托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评估.
房子不管买不买. 增值的部分是看房子所处地的当前房价减去折旧等,对方是可以要求分房子增值部分的.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14:18

wsygmj 发表于 2012-4-4 14: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数目很多么?其实你要是已经把这个钱花出去了,能自圆其说,他要查就让他查好了,查出来又怎么样?你就说 ...

我发现你也高人啊!!绝对有你阿姨的聪明理财基因!被你一说,也有道理啊!当时借了30k,不知道算多吗?借条写了,不过是我们私下写的,一人一份,还是中文的...赫赫...后来也的确是用那钱买房了,都有证明的~额,问题是,可以说她是馈赠吗?法律上面,那个财产不应该是属于共同的吗?她可以自己拿部分来赞助或者馈赠吗?那她把其他钱转我,也说馈赠好了...??我又有点迷惑,敬请指点啊~~~

janette 发表于 2012-4-4 14:35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13: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她怕没地方放...放家里她不放心,放我家这里我也怕不安全呀...所以再想转帐...但转帐我觉得现金的去向就很 ...

你再把她给你的钱存到你自己的银行里不就行了?

janette 发表于 2012-4-4 14:38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13: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是我老公说弄的不好finanzamt要查我,是不是在帮人洗钱...如果每月存1k那种,肯定是没问题的,但问题如果1 ...

除非你必须交向finanzamt交存款税,否则他们也不会知道你的存款额度的。

小小腹婆 发表于 2012-4-4 14:40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12: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如果房子是他的呢...我姑姑的房子就是她现任的婚前财产...要说搬出去的话,他是不可能搬的...

那你的姑姑也可以要求分这个房子的增值部分啊。。

小小腹婆 发表于 2012-4-4 14:42

tjw 发表于 2012-4-4 14: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德方可以委托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评估.
房子不管买不买. 增值的部分是看房子所处地的当前房价减去折旧等,对方 ...

那也可以在国内找人花钱做个评估,把增值部分做少点,那不就是Aussage gegen Aussage么。。那德国法官得相信谁?

刀切馒头 发表于 2012-4-4 14:43

如果可行的,应该这样,如果这个离婚官司是根据德国法律来的话,那么就主张法官就只判决离婚的与否...
关于婚前财产这套房子,应该到国内打这个官司,因为房子的归属地在中国,想办法去适用中国的法律...
根据中国新出台的婚姻法是这样子描述的,婚前财产,即使没有做财产公证,如果房产证的名字是你姑姑的话,也是属于你姑姑所有,如果这个德男想争取自己的利益的话,谁主张谁举证...关于增值的部分,没有办法,不管你卖不卖,都是需要给男方的,我的意思是如果国内的官司你姑姑输了的话...就是这么处理...

irvine 发表于 2012-4-4 14:44

那个律师说拿NE的离婚妇女可以申请救济?

这律师是老公派来的卧底吧。干掉NE让女方彻底在德国消失。

janette 发表于 2012-4-4 14:46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14: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发现你也高人啊!!绝对有你阿姨的聪明理财基因!被你一说,也有道理啊!当时借了30k,不知道算多吗?借条写了 ...

德国有赠送税的,每人除了2万欧的Freibetrag外,剩下的要交30%的税。 所以你只能提出这些钱,说还给她了。

pidi 发表于 2012-4-4 15:00

本帖最后由 pidi 于 2012-4-4 15:00 编辑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12: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哈哈哈,我觉得如果这样的话,大家都可以耍无赖拉~~~

我觉得真的很恐怖,弄到最后好象有点就看谁能耍流 ...

就怕有恒产,能查,不能走路。
现金真是好东西,花了就是花了。千万不要存自己账户。
为什么各国严格控制现金携带数量,就是因为无法查证。

耍流氓其实狠有技术含量,需要在精通知识情况下耍。要不都说,就怕有文化的流氓的呢。

JJMMS 发表于 2012-4-4 15:14

你姑姑为什么一定要离婚,她还想重找老头再嫁吗?我觉得老头都没提离婚的话就当WG住着,再老一点互相照顾好了。

sigi 发表于 2012-4-4 15:15

irvine 发表于 2012-4-4 14: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个律师说拿NE的离婚妇女可以申请救济?

这律师是老公派来的卧底吧。干掉NE让女方彻底在德国消失。

这个值得怀疑~~~

JJMMS 发表于 2012-4-4 15:17

这里离婚时都为了利益撕破脸皮还从来没听说过有复婚的,国内离婚复婚还挺多的,。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15:17

janette 发表于 2012-4-4 14: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再把她给你的钱存到你自己的银行里不就行了?

我怕我存如一大笔现金,银行要问我来源.

如果分小笔的话要很多次,我们两个虽然住的不远,但也不是在一个城市,那么每次给我现金也很麻烦...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15:18

本帖最后由 Espresso的诱惑 于 2012-4-4 15:18 编辑

小小腹婆 发表于 2012-4-4 14: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你的姑姑也可以要求分这个房子的增值部分啊。。

你说的没错,律师也提到了,但他说我们要清楚,德国的房子增值的部分和中国不能比,德国的房价其实在近10年是比较稳定的... :(

JJMMS 发表于 2012-4-4 15:18

小小腹婆 发表于 2012-4-4 14: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你的姑姑也可以要求分这个房子的增值部分啊。。

德国最多地皮涨一点,房子折旧厉害着呢。

JJMMS 发表于 2012-4-4 15:19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15: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怕我存如一大笔现金,银行要问我来源.

如果分小笔的话要很多次,我们两个虽然住的不远,但也不是在一个 ...

不是来源的问题,要报Einkommensteuer,否则会查你黑收入。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15:21

irvine 发表于 2012-4-4 14: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个律师说拿NE的离婚妇女可以申请救济?

这律师是老公派来的卧底吧。干掉NE让女方彻底在德国消失。

额...那个律师的确那么说的啊!难道不是这样的吗????我们的确也吃惊了下,可是人家是专门打离婚官司的,而且专长帮外国人打!

irvine 发表于 2012-4-4 15:23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15: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额...那个律师的确那么说的啊!难道不是这样的吗????我们的确也吃惊了下,可是人家是专门打离婚官司的,而且 ...

那试试看好了,看看拿NE的人如果申请了救济会不会居留出现问题{:5_312:}

鱼翅人参 发表于 2012-4-4 15:25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12: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如果房子是他的呢...我姑姑的房子就是她现任的婚前财产...要说搬出去的话,他是不可能搬的...

女人看来婚后要精明点,把婚前的变婚后的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15:26

janette 发表于 2012-4-4 14: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德国有赠送税的,每人除了2万欧的Freibetrag外,剩下的要交30%的税。 所以你只能提出这些钱,说还给她了。 ...

恩,说到赠与税的话,那么就上升到法律角度了,也就是我姑姑这些赠与的钱,还得去公证处公证吧?不然私下赠与,又何来税呢?所以mm这一回答,又给了我点启示,如果要赠与的话,估计私下说还不行,得去notar那里办理...

不过问题还是,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可以由一方在没有经过另外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决定赠与吗?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15:33

本帖最后由 Espresso的诱惑 于 2012-4-4 15:34 编辑

JJMMS 发表于 2012-4-4 15: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姑姑为什么一定要离婚,她还想重找老头再嫁吗?我觉得老头都没提离婚的话就当WG住着,再老一点互相照顾好 ...

哎...本来上次一闹之后,我上来发贴,就发现好象情况对她不利.所以就劝她不要离,然后她好象也的确想象你说的这样做,大不了当wg住.而且我和我老公上次去她家和老头谈和解,老头一口否认他有外遇.那么我后来就劝我姑姑先忍忍,说不定过一阵就稍微会好点了.

可是后来又出事了,老头的手机被我姑姑无意间看到了,里面很多和第三者的暧昧短信,然后又加上老头转移财产什么的,老头和她现在在家都不说话.她这次实在伤心透了.所以才铁了心现在开始咨询律师,为自己的最坏境遇作最后的打算,因为一旦老头委任律师提出离婚,到时候再想办法就什么都晚了.而照现在的样子看,老头还在铺路,等时机.所以我姑姑现在也不能闲着了.但她现在还不会主动提离婚,但想先做好现在能做的安排,到时候再看.


bully 发表于 2012-4-4 15:33

我去年离婚,没有一分钱。

拿长居可以申请救济金,我的律师也这么说,但我想还是找工作吧。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15:35

JJMMS 发表于 2012-4-4 15: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是来源的问题,要报Einkommensteuer,否则会查你黑收入。

我说的是银行那里,就是你拿那么多现金存入的话,银行当场就要问你来源.我老公那么说的...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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