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21:20

wsygmj 发表于 2012-4-4 15: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中文的借条应该么有法律效力吧,记得以前 有人说过
要真写了借条,还是中文的,那就你们自己悄悄的吧,尤 ...

那么长的回复!太激动了,真的很感谢你的意见,非常受用!而且得到不少启发!我们会好好考虑怎么自圆其说,你的举例也很有帮助!!!{:5_315:}{:5_335:}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21:26

刀切馒头 发表于 2012-4-4 14: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可行的,应该这样,如果这个离婚官司是根据德国法律来的话,那么就主张法官就只判决离婚的与否...
关于 ...

亲,你的这一说法太切中要害了!!!!我前面回到家后就一直试图寻找这样的案例或者做法,结果,被我google出了一个很重要的信息,这信息我待会儿会放到一楼总结去!

你也顺便看下,好像是比你说的举证更简单硬朗:

出处: 3w.lvshi100.net/news.php?NewsID=1803

涉外婚姻离婚程序

其中有具体提到"三、涉外离婚中的财产和抚养纠纷

(一)、财产纠纷的解决方式

世界各国的民法规定中都规定了: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有以下几种情况应当注意:

1、基于这一条规定,双方离婚时所涉及的财产纠纷,不一定能够在离婚时一并解决。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办理离婚时,还有部分不动产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那么在办理离婚的法院,只能处理位于该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和动产,对于不在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双方只能另行在该不动产所在地解决该不动产争议。

2、离婚双方已经在其他国家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涉及不动产在中国尚未分割处理。如果双方对位于中国的不动产不能协议解决而需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的,双方应当首先向提出申请一方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双方在国外的离婚是有效的,之后才能请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财产纠纷。"

这也就是说,国内的婚前不动产,在德国根本就没办法判!必须要到不动产所在地介乎哦该不动产的争议,而且用的也应该是不动产所在地适用的法律!!!

我搜到这里太激动了~~~~~

C6H12O6 发表于 2012-4-4 21:27

C6H12O6 发表于 2012-4-4 21: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问个白痴问题,在德国买房不是都要公正的吗,还是也可以不公正私下买卖的



yuhe必须要通过公证的发表于 2012-4-4 21:22

那就是啦。德国买房时必须公正,买房时如果写一个人是Eigentuemer那房子就是属于一个人的,而不是因为婚后买的就一定属于双方的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21:30

CindyamMain 发表于 2012-4-4 15: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但还有一点是德国法院即便判你阿姨国内房产需分增值部分给那老头,但是中国法院会不会执行,因为按新婚姻 ...

亲,嫩说的很对,我前面google到相关法令了,回复在242楼,嫩可以一起看下~~

yuhe 发表于 2012-4-4 21:32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4-4 21: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人家会说,你们也就现在笑笑,以后有你们哭的时候。人家可不同哦,以后可是咧开嘴笑着迈进老年生活的。

那还是见识少的说,现在有存款 财产的家庭主妇多的去了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21:37

bully 发表于 2012-4-4 16: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不知道这个救济有没有时间限制,但我知道,拿这个救济金的生活质量,是很差的。

你觉得你姑姑可以过 ...

老实跟你说,我在陪我姑姑去律师那里的时候,先听说赡养费可能一分拿不到,姑姑哭了,后来律师说道不过可以拿救济金这一可能的时候她又一次忍不住失声哭了,要知道,她以前是医生,嫁到德国当初也觉得老头是个Beamter地位和她医生相当,所以她才放弃了国内很好的职业,过来追求她以为的幸福。以前她也很不屑那些harz 4的人,结果没想到自己却也落得可能去领社会救济的境界,我看她哭的我真难受。。。

可是,如果不拿,又能怎样?如果真的没有赡养费,她又找不到工作?有救济总算生活可以继续吧?说实话她那个年龄,开销其实也不是很大的,要说生活质量,其实也就吃喝住的花费而已,她也不是乱花钱的人,有空我会经常去看看她,或者她来看看我。所以你说生活质量很差我想应该也不至于吧。


yuhe 发表于 2012-4-4 21:39

C6H12O6 发表于 2012-4-4 21: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就是啦。德国买房时必须公正,买房时如果写一个人是Eigentuemer那房子就是属于一个人的,而不是 ...

亲, 这不是一样的。这是没有离婚时的买房公证,除非在买房公证时说另一方和这个房子无关。就像银行存款一样 到时候还是要分的。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21:46

babyseal 发表于 2012-4-4 16: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院不是用来委托的

不过这么说吧,德国法院判了你姑姑要分房子给这个男人,但是你姑姑如果不 ...

谢谢mm的详细解释!嫩的意思是,如果如果这房子譬如增值了50万rmb,德国法院判老头可以拿25万rmb,姑姑可以不执行?然后需要去中国法院强制执行?我以为这25万会在两人算共同财产的时候,一起算进去。譬如如果两人共同财产增值是100k,每人应该50k,但房子增值50k,所以共同财产增值就变成150k,每人应该得75k,那么我姑姑实际就只能拿25k,因为国内的50ok增值是虚拟增值,但在德国离婚的时候,增值部分却给老头实际拿到了。。。这样判决下来的话也可以不执行?

不过我前面又查到了有用的相关信息,mm有空可以一起看下,我回复在242楼~好像是说德国根本没权利判中国的房产!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2-4-4 21:49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21: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老实跟你说,我在陪我姑姑去律师那里的时候,先听说赡养费可能一分拿不到,姑姑哭了,后来律师说道不过可 ...

年纪大了,医药上的支出会增加很多的.
60岁,到领退休金的65岁,起码还有5年要去看arbeitsamt的脸色.真是最怕老来穷.
而且,领救济过得好的都是私下干些黑工什么的.要不真的不会过得有多好.

你姑姑跟老头应该结婚有好几个年头吧,老头的renteanspruch她应该有得分点的吧.

xiaowla 发表于 2012-4-4 21:49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21: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老实跟你说,我在陪我姑姑去律师那里的时候,先听说赡养费可能一分拿不到,姑姑哭了,后来律师说道不过可 ...

她找不到工作应该还是可以拿几年赡养费的。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21:53

wsygmj 发表于 2012-4-4 16: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游戏规则精是精了,可是婚姻不是一个精字就能维持下去的,这不,这么精的最后还是离婚散场。

没错, ...

说的很是有道理!

自从这一系列事情发生后,我姑姑其实已经对这男人死心了,再怎么聪明的女人,婚姻的经营也需要双方的付出,她尝试过忍耐,当作没发生,她一边忍气吞声,装作既往不咎,可对方呢,客气当福气了,继续跟别人暧昧,这样下去,再大度的女人,时间长了,精神上也会受不了。如果一味忍耐,只怕自己最后生病,倒霉的是自己。所以现在她打起精神,打算把自己能做的,尽量做好,但离婚她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主动提出。只能先这样走一步算一步了。。。

babyseal 发表于 2012-4-4 21:54

C6H12O6 发表于 2012-4-4 21:58

yuhe 发表于 2012-4-4 21: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亲, 这不是一样的。这是没有离婚时的买房公证,除非在买房公证时说另一方和这个房子无关。就像银行存款一 ...

噢 是这样,明白了 {:5_335:}

CindyamMain 发表于 2012-4-4 22:01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21: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老实跟你说,我在陪我姑姑去律师那里的时候,先听说赡养费可能一分拿不到,姑姑哭了,后来律师说道不过可 ...

其实阿姨也可以考虑下做Heilpraktiker,自己开个小诊所,我家房子以前的屋主就是,六十几岁了。虽然据说不好考,但不试下也不知道,最起码让她有些事情可以忙,不要陷在负面情绪中。这个是以前论坛里的帖子
http://www.dolc.de/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63715

ftfly 发表于 2012-4-4 22:07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21: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么长的回复!太激动了,真的很感谢你的意见,非常受用!而且得到不少启发!我们会好好考虑怎么自圆其说 ...

太累, 我爬不完搂, 直接发个言,要是因为没看清楚说错了, mm别见怪

关于房子, 去打个欠条,就写买房子那年,某某因买房子管某某借款多少多少,甚至还可以多嘴写一条,说如果无法还清欠款, 则某某有居住权什么的。总之吧房子的权利人多添几个上去,增值的部分就很难处理了, 过户的话动作太明显,在弄个善意第三人之类的就白折腾了

关于提款,我不懂到底在纠结什么,你姑姑一次提出来,然后说交给国内的朋友炒股去了, 等到开打官司的时候就说炒股赔光了。着调查取证不是一般的困难。是在不行找个朋友打印个账单, 赔的都算你的,赚的都是人家自己的。 但是关于钱怎么回的国内要动手脚解释下

至于你存款,我们这里有所谓的匿名存款,只要密码,超过一定数额才需申报。如果你们那里没有这个服务,你完全可以一次性吧现金拿过来然后, 在不同的银行都开账户, 分散存入,这样没有证据, 对方也无权申请检查无关人员的账户。 就算查了你的账户, 因为是分散存的,所以数额不符, 就是开户和年费花点。

房子的部分, 一般是按照不动产,包括神马飞机之类的大型物件的注册地的法律办的。 就算德国法院兴冲冲的判了,, 那首先要德国法在德国高于国际法,当然在中国是国际法高于国内法的。一层层的压下来,证明德国法高于中国法才能直接申请执行。否则都要有一个转换的过程。 不过除了美英,很少由国家规定国内法高于国际法的。所以等于德国方面调查半天得个结论出来,是不能直接执行的,在国内就好操作了。

他老头大大方方的转钱, 你姑姑有啥好哆嗦的。 法律的部分讨论的感觉都是很容易解决的问题,问题是你姑姑一开始转钱, 对方有所察觉必定会加快脚步或者直接生变。我看了半天,发现这个你们好像根本没考虑啊, 难道对方会傻乎乎的等你们掏空么?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22:13

lavendel2010 发表于 2012-4-4 17: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是,而是无论什么时候都可以独立生存最重要。无数例子告诉我们不能完全依靠别人,即使今天看似很好,明 ...

谢谢mm的回复和祝福!也祝mm家庭永远幸福!!

ftfly 发表于 2012-4-4 22:16

本帖最后由 ftfly 于 2012-4-4 22:18 编辑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21: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mm的详细解释!嫩的意思是,如果如果这房子譬如增值了50万rmb,德国法院判老头可以拿25万rmb,姑姑可 ...

你姑姑啥身份啊, 入籍了么, 入籍了就全按德国法律走。没入籍就可以利用中国人的身份吧问题复杂化。

法律版本没问问么, 那里能人多啊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22:18

sunny123 发表于 2012-4-4 18: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要老想这德国老头分姑姑的房产,就写个天价的借款,也不需要公证啊,就一般的借条都具有法律的。和自己家 ...

可是天价也不能说写就写啊,如果当初房子没有那么贵,再怎么天价也不可能超出购入的价值吧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22:20

榴莲公主 发表于 2012-4-4 18: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天N次,连续n天---n个月啊~~

这个够阴够狠啊!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22:28

本帖最后由 Espresso的诱惑 于 2012-4-4 22:29 编辑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2-4-4 20: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只谈了赡养费么? 还有男方这么多年交的养老保险,女方也是可以分到一点的。不过不多就是了。

对了,养老金也谈到了,我等下去一楼补充。可以分到的,但不会很多,毕竟结婚10年不到点,而老头两年前就退休了,也就是说最多只能分到8年的养老金,而且那个不是一次付清,而是要等到我姑姑退休年龄后,每个月会得到一些。。。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22:37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2-4-4 21: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年纪大了,医药上的支出会增加很多的.
60岁,到领退休金的65岁,起码还有5年要去看arbeitsamt的脸色.真是最 ...

对,养老金她可以拿一部分,但不会很多,具体我更新在1楼了~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22:38

xiaowla 发表于 2012-4-4 21: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她找不到工作应该还是可以拿几年赡养费的。

律师说按照我姑姑的年龄,可能会作为个例来判,但也不绝对。反正按照新的离婚法,大家都要最好赡养费是0的最坏打算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22:41

babyseal 发表于 2012-4-4 21: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的,我今天也去问律师了。我和男友要结婚,我婆婆给我们安排了一个她专门搞family law的律师朋友给我们 ...

先祝福下mm,婚姻永远幸福!!{:5_335:}

你婆婆也很好呢,还帮你们安排这种咨询~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22:42

CindyamMain 发表于 2012-4-4 22: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实阿姨也可以考虑下做Heilpraktiker,自己开个小诊所,我家房子以前的屋主就是,六十几岁了。虽然据说不 ...

她早就想过要不要考了,但的确因为年纪的问题,自己后来就慢慢放弃了。因为她的德语也不是很好,所以估计自己开诊所会比较难了...

pidi 发表于 2012-4-4 22:42

本帖最后由 pidi 于 2012-4-4 22:49 编辑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21: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mm的详细解释!嫩的意思是,如果如果这房子譬如增值了50万rmb,德国法院判老头可以拿25万rmb,姑姑可 ...

差不多就这个意思。离婚看你是按照哪国法律来判。按照德国,基本就这样。
所谓没有权利判定中国房产是不对的。德国这里只计算了虚拟增值,并不需要实际卖掉房产。算下来,也就是老头不用给多少钱给老太。
德国的法律是,如果你长居德国,必须就你全球的资产想德国政府报税,资产在哪国都是无所谓的。

只除非,女的比男多很多钱,那么女的跑回中国去,德国老头是执行不了中国的房产的。

如果还想在德国生活,怎么可能不按照德国的法律判?
这个律师说的基本是正确的,好好体会他说的意思。

还是赶紧向老头学习,转移财产为上策。

雪深 发表于 2012-4-4 22:51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12: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因为以前他们回国还几次都住那里的啊~而且当时两人感情还可以的时候,谁会想到要隐瞒这个呢,况且又是婚前财 ...

如果在中国有结婚记录,卖房子的时候需要夫妻双方签字,自己根本就卖不了房子。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22:54

pidi 发表于 2012-4-4 22: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差不多就这个意思。离婚看你是按照哪国法律来判。按照德国,基本就这样。
所谓没有权利判定中国房产是 ...

不知道mm有没有看到我1楼关于不动产的更新。德国应该没法独立对国外不动产做纠纷决议。

其次你说的长居在德国就需要向德国政府保税,可是这是婚前财产,有什么税好报?婚后那也就是一处房子,每年又没有进账盈利,也就没什么好报税的了。。。根本就跟德国政府无关啊~

bully 发表于 2012-4-4 22:55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21: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老实跟你说,我在陪我姑姑去律师那里的时候,先听说赡养费可能一分拿不到,姑姑哭了,后来律师说道不过可 ...

谁结婚时不都以为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不论她过去做过什么工作,对现在和以后都没有任何意义。反正不会因为她以前是医生,就可以得到额外的收入。

我说生活质量会很差,不过是要你们有点思想准备。

pidi 发表于 2012-4-4 23:00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22: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知道mm有没有看到我1楼关于不动产的更新。德国应该没法独立对国外不动产做纠纷决议。

其次你说的长居 ...

那是中国的规定。所以我说离婚看按照什么法来判。
你可以问问德国律师德国法律怎么判。
不能自己有利的就按照中国来判,赡养费就按照德国法律判。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4-4 23:07

ftfly 发表于 2012-4-4 22: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太累, 我爬不完搂, 直接发个言,要是因为没看清楚说错了, mm别见怪

关于房子, 去打个欠条,就写买 ...

谢谢亲的回复!!

你说的都很有道理,不过关于房子打欠条,估计我姑姑这事不可行,这房子现在的价值估计已经翻倍不止了,譬如当初买下是20万,借条怎么也不可能多过20万吧,现在如果房子值60万,那么增值40万,还是比借条多~而且不公证的借条,不知道有没有用。。。

关于提款的话,如果说炒股,也应该要有购入股权名字证明吧?

存款多开几个账户存,这点我倒怎么没想到,是个好主意~

房子的不动产判决问题,我看懂了,现在也觉得应该不是什么问题了,嘿嘿,所以借条不借条,就不用烦了。。。

最后你说到怎么我姑姑一转起财产就哆嗦了,看人老头多淡定。我忍不住笑了,说实话,你的形容还真形象!因为我们两个对法律也不是很了解,虽然看老头耍起流氓很潇洒,可轮到自己也想学着搞点流氓腔,没经验的想法就一下子体现出来了。不过好在在这里和大家一起讨论,也有了不少新的点子和底气~

然后回答你最后的疑虑,我姑姑转账是在老头开始转之后才开始行动的。当然两人都不是一天里面转掉很大一笔的。每次转帐,总免不了要大吵一下。然后大家收敛一阵。然后老头又开始转,然后被我姑姑发现后她也转。。。对方虽然恨得咬牙切齿,但是自己转账在先的。更何况他转掉了大部分了。。。现在这个共同账户已经名存实亡,里面估计最多就几百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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