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256y 发表于 2013-4-17 15:48

rosemary_2002 发表于 2013-4-17 16: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这边外事局是必须要求本人有60个月养老保险才能给配偶办长居

一个地方一个办法,具体怎么办就看当地的办事员怎么理解,呵呵

germany_guy 发表于 2013-4-17 16:44

x256y 发表于 2013-4-17 16: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个地方一个办法,具体怎么办就看当地的办事员怎么理解,呵呵

如果是一个地方不同的办事员,那怎么办? 我认识的跟我们情况一样的另外的办事员给长居, 结果不同的给另外的解释。

xingchenstar 发表于 2013-4-17 16:59

rosemary_2002 发表于 2013-4-17 16: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这边外事局是必须要求本人有60个月养老保险才能给配偶办长居

就是这点迷惑呢. {:5_355:}不是说去年八月改新政策了吗, 只要24个月的. 怎么政策上依然写着60个月呢?
这点搞懂了, 其他就都不是问题了. 就是这点实在搞不懂.

另, 非常感谢发的条款, 并且标记红色, {:5_335:}实在是自己德语太差, 没人指点, 根本看不明了. 之前只看到要求, 没有看见过配偶的这红色标记部分.

xingchenstar 发表于 2013-4-17 17:02

我也是有点糊涂的就搞了长居了. 人家说是特例. 但是当时也正好新政策出台. 所以我都不明白他到底是啥意思. 人家就说看我在德国年头太长了, 给个特例. (因为之前是奖学金合同, 不是交税的那种正式合同, 耽误我老多事情了). {:5_334:}

xingchenstar 发表于 2013-4-17 20:43

xingchenstar 发表于 2013-4-17 17: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是这点迷惑呢. 不是说去年八月改新政策了吗, 只要24个月的. 怎么政策上依然写着60个月呢?
...

感觉文科博士的回答确实是指点我的迷津。 虽然答案是我不想要的, 但好像分析的特别有道理。
感谢文科博士。 {:5_335:} 到底是学文科的博士, 能看懂德文字面意思和潜台词, 我是绝看不懂这些的。{:5_383:}
各位还有不同解释和经验吗?

xingchenstar 发表于 2013-4-17 21:17

xingchenstar 发表于 2013-4-17 17: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是这点迷惑呢. 不是说去年八月改新政策了吗, 只要24个月的. 怎么政策上依然写着60个月呢?
...

欧盟长居,按照法律和相关条例字面解释,无需保留保险和居所。
德国长居按照字面是肯定要保留保险和居所的。

顺便想请教文科博士, 能否贴上您说的这几个相关条例呢。 感激感谢。{:5_335:}

x256y 发表于 2013-4-18 08:40

germany_guy 发表于 2013-4-17 17: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是一个地方不同的办事员,那怎么办? 我认识的跟我们情况一样的另外的办事员给长居, 结果不同的给另 ...

那也木办法,只能认倒霉啊

rosemary_2002 发表于 2013-4-18 09:29

xingchenstar 发表于 2013-4-17 17: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是这点迷惑呢. 不是说去年八月改新政策了吗, 只要24个月的. 怎么政策上依然写着60个月呢?
...

去年8月改的新政策,长居种类比原来多了一种,原来是9或者9a,即德国长居Niederlassung和欧盟长居Dauerhaft EG。从去年8月开始又多了一种18b,即德国长居给在德国大学毕业的外国人。根据18b的,在德国毕业并工作2年的外国人就可以获得长居。但是原来的9和9a保持不变并仍旧有效。

当牵涉到配偶长居,只有9里面有。9a和18b都没有,所以很多外事局办配偶长居是就认定非配偶一方一定要满足9的要求,但是根据我贴出来的条文红色部分提到的,1.非配偶方(你)如果全部满足德国长居的条件,配偶方(你lg)可以不用60个月养老保险,但是其他条件必须满足,即5年德国的居留以及语言要求。2.如果配偶双方都是德国大学毕业的,也可以无视60个月的养老保险,即你长居,他就可以长居。

但是各地对法条的理解不同,我们这边就是一定要非配偶方有60个月的养老保险

xingchenstar 发表于 2013-4-18 10:34

xingchenstar 发表于 2013-4-17 22: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欧盟长居,按照法律和相关条例字面解释,无需保留保险和居所。
德国长居按照字面是肯定要保留保险和居所 ...

好象是很复杂, 但是经过文科博士解释, 清晰明了了很多. 谢谢.{:5_335:}

xingchenstar 发表于 2013-4-18 10:39

rosemary_2002 发表于 2013-4-18 10: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去年8月改的新政策,长居种类比原来多了一种,原来是9或者9a,即德国长居Niederlassung和欧盟长居Dauerha ...

感激感谢. {:5_335:}
您写的这个真是指点了迷津. 我就是这60个月和24个月没搞懂.
原来还有这么多长居的可能. 我记得以前的18B 就是普通在学校供职的人员的签证, 比如博士生博士后. 现在居然也是长居条款了.
其实感觉这条款也很有说道, 比如说, 我已经获得德国长居 (其实我是欧盟长居), 即使当时是特例, 也可以说我满足了全部的条件了吧? 还是非要认定我没有满足条件呢? 反问过来, 那我没满足条件, 我又都已经获得了德国长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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