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gjl
发表于 2013-8-17 21:01
本帖最后由 adgjl 于 2013-8-19 12:12 编辑
猫厨 发表于 2013-8-17 06:59
如果乙方不为项目着想,光想自己的利益,光靠关系吃饭,没几年就走到头了,怎能做大做强。不否认有的咨询 ...
理论上我同意你的观点,可惜im Praxis是另一回事……比如理论上说,债权人是大爷,债务人是孙子,实际生活当中,债务人是大爷的也不少见(尤其是债务到一定规模的时候,也就是我说的某些大公司的情况),无论你几关被毁。
另外,楼主也曲解了我的观点,我并没有让楼主装看不见(Augen zu und durch),只是说楼主只需要做打工仔应该做的(收集足够信息上报),没必要操领导的心(作决定),这和出卖自己公司利益或者做硕鼠有半毛钱关系么?
事情的核心就是:你以为你出面把该DL公司撵走就是对自己公司的忠诚和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