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fristetes Arbeitsverhältnis 的工作性质怎么理解?
今天偶然发现之前投过简历的一家公司的招聘启事上写着befristetes Arbeitsverhältnis,投之前没看到这部分,因为这些细节信息当时没有全部打开。但已经得到面试通知了,我想之前问问有经验的童鞋,我应该怎么理解这样的雇佣关系呢? 有期限工作合同,到期不续签自动失效。 Prony 发表于 2014-4-9 20:07
有期限工作合同,到期不续签自动失效。
那也就是说,要么就是替别人一段时间,人家回来以后自动走人,要么就是公司想试试,看看有没有必要设这么一个职位?如果有必要,可以继续续签。。。是这么回事吧? 那你可以不去啊 奥莉维亚 发表于 2014-4-9 19:18
那也就是说,要么就是替别人一段时间,人家回来以后自动走人,要么就是公司想试试,看看有没有必要设这么 ...
要么就是公司想试试,看看有没有必要设这么一个职位?
我见到的一般都是做Vertretung的 鱼之乐 发表于 2014-4-9 20:31
那你可以不去啊
反正一看这个,就觉得别扭了。。。是呀,如果是当人家一年的VERTRETUNG,那我肯定不去,我宁可在家休息,也不干这个没前途的事! 鱼之乐 发表于 2014-4-9 20:32
要么就是公司想试试,看看有没有必要设这么一个职位?
我见到的一般都是做Vertretung的
如果是想试试,有没有必要设这个职位,那还可以考虑,如果一年后根本没必要,我自己也不愿意在那干呀,呆着也别扭。 奥莉维亚 发表于 2014-4-9 19:33
反正一看这个,就觉得别扭了。。。是呀,如果是当人家一年的VERTRETUNG,那我肯定不去,我宁可在家休息, ...
你不是有工作的么 奥莉维亚 发表于 2014-4-9 19:34
如果是想试试,有没有必要设这个职位,那还可以考虑,如果一年后根本没必要,我自己也不愿意在那干呀,呆 ...
那你就问问那个电话联系人吧
每个地方情况不一样
不过一般都是人家回来了,你就要走 鱼之乐 发表于 2014-4-9 20:34
你不是有工作的么
现在是准备辞了现在的工作,重新找,不像干现在的活儿了。就算新的找不到,旧的也不想干了。所以我当然希望还是能有个新的开始了。。。不过如果是一年的合同,又是替别人,那就算了,这对我来说不算新的开始,和未来不沾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