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般对卖命很多年的员工可以以什么理由解雇?
我知道以下情况解雇是不需要顾虑太多的1)试用期内
2)过了试用期但是有严重的违法事件,比如偷盗,泄露商业机密等等
3)持有限期合同的外部员工
4)有限期合同的临时工,werkstudent,intern等
我不知道持有限期合同的正式员工是否也属于上面的情况之一,请高人指点。
下面说下我最好奇的几类情况:
1)持无限期合同的正式员工,在公司工作几年,怀孕中
2)持无限期合同的正式员工,在公司工作几年,产假结束,回来继续上班
3)持无限期合同的正式员工,在公司工作几年,由于工作疏忽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4)持无限期合同的正式员工,在公司工作几年,长期生病,请病假
5)持无限期合同的正式员工,在公司工作几年,工作能力不行,公司养着他没多大用处
以上5种情况,哪种是公司可以没有顾虑的解雇而不用担心员工闹到工会的?好奇ing 人和人的区别在于
有些人考虑的是在那种情况下自己可以得到提升和重用
有些人考虑的事在那种情况下自己可以保住自己的饭碗
此留言不针对楼主 本帖最后由 adgjl 于 2014-7-10 14:07 编辑
wsygmj 发表于 2014-7-9 20:29
3)第三责任方是这个项目的核心参与部门,此部门派了一个基层员工参与项目,因为在这个项目里,其他部门的责任是协助核心部门完成项目,但是核心部门要承担此项目的主要责任,尤其是需求整理汇总...
你说的好像这个人真是完全无辜似的。如果此部门派了两个员工,一个是基层员工一个中层,出了事把基层的开除了,那可以说这个人是无辜的。事实不是这样,既然这个部门是这个项目的唯一核心参与部门,又只派了他一个人,没啥说的,他就应该负主要责任(不是全部责任)。如果他意识到自己能力不够应该和自己上司要求加派一个有经验的帮忙。如果他啥也不说,和自己上司汇报工作说一切顺利,最后出了事可不是他自己负责。
这就好像,你不知道月票分区,不知道买的票不能坐快车,都不等于你不对做错车负责,你要负的责任就是叫罚款,然后吃一堑长一智,也就是下次不知道就去问问该买什么票。
所以,主要责任肯定是他负。至于这个责任之不至于解聘是另一回事。
而且,这是工作能力的问题,和私人无关,要是我不会回避和他私人接触说话等等。 本帖最后由 wsygmj 于 2014-7-10 20:15 编辑
我突然好奇这个问题,是因为最近一周经历公司解雇员工非常惊心动魄的一幕
我们公司有个项目,由4个部门各派一个员工参与项目,每个人负责项目里的一部分任务,大家分工协作,这些员工都是持无限期合同的正式员工,都在公司干了2年以上,然后由高层派一个中层的头过来做项目管理
项目结束,正式运行以后,过了4个月,外部审计人员来我公司进行年度审计,这个项目是审计的一项内容,结果审计部门发现这个项目有重大的疏漏,有一部分应该上报的数据没有在指定的时间内上报给监管部门,结果公司要被罚好多钱,至于具体多少,我不知道了就,数目肯定小不了就是了。
高层震怒,追究责任,结果其中一个部门的参与这个项目的员工被认定是主要责任方,被解雇了,我们都看傻了,不知道高层这个决定是出于什么考量做的
作为此项目的参与人之一,作为项目的局内人,我说下自己的看法
1)我觉得第一责任方应该是做项目管理的那个中层,因为在她写的项目管理的每周报告里,明确记录了一些项目input和to-do,但是她并没有时侯跟进这些to-do,也没有追究这些input,也没有告诉底下的基层员工谁来负责这忒input
2)第二责任方应该是提供这个input和信息的人,当时他说有一部分信息我们可以不用上报,因为xxx公司会帮我们自动上报的,我们是有文档记录,这些话是他说的,这些事是他负责闻讯的
3)第三责任方是这个项目的核心参与部门,此部门派了一个基层员工参与项目,因为在这个项目里,其他部门的责任是协助核心部门完成项目,但是核心部门要承担此项目的主要责任,尤其是需求整理汇总
结果,不知道高层内部是怎么讨论的,决定解雇3),完全不追究2)的责任,理由是2)是协助方,不是核心负责部门,也不追究1),理由是啥我就不知道了。当然我不是说3)没有责任,但至少不是他一个人的责任,结果1)和2)都撇的一干二净,最后成替罪羊的成了3)和3)的顶头上司,当然不能解雇3)的上司了,就只能拿3)开刀了。
经过各位达人分析,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要牺牲3),可是我还是有2个问题不明白。
1)为什么非得解雇某个人才能了事?不能让他将功补过么?解雇他,没人干活了,公司损失反而更大,对解决问题一点帮助都没有,反而制造了更多问题?高层是怎么想的?!!
2)为什么非得现在?现在是最差的时机,现在是项目的最关键时刻,我们时间本来就很紧了,现在没人接替他的工作,项目还想不想赶在截止日期上马了啊?晚一天上马,就要赔一天钱,高层不能先缓缓么?!非挑这个时侯!! 下面说下我最好奇的几类情况:
1)持无限期合同的正式员工,在公司工作几年,怀孕中
2)持无限期合同的正式员工,在公司工作几年,产假结束,回来继续上班
3)持无限期合同的正式员工,在公司工作几年,由于工作疏忽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4)持无限期合同的正式员工,在公司工作几年,长期生病,请病假
5)持无限期合同的正式员工,在公司工作几年,工作能力不行,公司养着他没多大用处
以上5种情况,哪种是公司可以没有顾虑的解雇而不用担心员工闹到工会的?好奇ing
理论上来说,除了怀孕的以外都可以找到(人为地制造)理由强行解雇或者变相解雇(例如通过魔兵mobbing让其自己提出),区别在于公司付出的补偿费abfindung的多少。闹到工会是肯定的。 本帖最后由 Sky23 于 2014-7-9 21:09 编辑
所以企业应该设法把即将成立的企业工会betriebsrat扼杀在襁褓中,将组织发起人解雇,以达到杀鸡骇猴的目的。
一旦企业工会成立,那就是头痛和烧钱的事。 Sky23 发表于 2014-7-9 22:01
理论上来说,除了怀孕的以外都可以找到(人为地制造)理由强行解雇或者变相解雇(例如通过魔兵mobbing让 ...
能帮忙把二楼也给分析分析么?{:5_336:} 顶! 各种解雇原因的吧。我们公司去年通报全公司说立刻解雇了一个员工,因为他没有经过reception登记带了一个非员工进入了办公楼。 姐妹cafe2 发表于 2014-7-9 23:05
各种解雇原因的吧。我们公司去年通报全公司说立刻解雇了一个员工,因为他没有经过reception登记带了一个非 ...
汗,这也行?! 本帖最后由 Bravo123 于 2014-7-9 23:30 编辑
3) 只是垫背的。
1)和 2)跟高层关系很好。
这个案例没有涉及多少内部权利斗争,套句中国话,就是官官相互,如果是内部权利斗争,1)和 2)都会壮烈牺牲。 Bravo123 发表于 2014-7-9 23:27
3) 只是垫背的。
1)和 2)跟高层关系很好。
我很同情3),这个项目只是第一阶段结束,但是没有完全结束啊,他走了,谁干活啊,找谁接受他的任务,时间已经很紧了,高层不想想解雇他的后果么?找别人接手工作很麻烦的,有太多info需要fill in啊,感觉自己被连累了,工作量加大了,压力也加大了,这叫什么事啊! 一个公司,就算是CEO离开都会正常运作,这个公司才是正常的,健康的。高层不看过程,只看结果。高层想的事情和基层员工不是同个等级(你每上一层,你所知道有关公司不为人知的事情就越多一点),所以作为基层员工,在你没有做到高层前,唯有默默耕耘啦! 给别人打工,还能怎样呢。想解雇你什么都可以成为理由。 Bravo123 发表于 2014-7-9 23:27
3) 只是垫背的。
1)和 2)跟高层关系很好。
+1
3)明显就是被牺牲的那个
不少公司都有lz说的这种情况
所以接活的时候要留点心
不要成为压垮骆驼身上的最后一根稻草
3)如果有rechtsschutz保险可以打官司
按照lz说的情况赢面不小
但是即使赢了也不可能回去了
好处是被解雇到新工作期间的工资好歹有个着落 葱白小小 发表于 2014-7-10 07:22
+1
3)明显就是被牺牲的那个
不少公司都有lz说的这种情况
我也不知道他准不准备闹, 本来我们挺熟的关系挺好的
但是出了这个事,人人自危, 所以我们最近都不敢跟他说话
我也不敢问他,他今后的打算
现在全公司的人都躲着他, 全公司的人都躲着这个项目, 谁都知道这是个烫手山芋
可苦逼的我还得继续在这个项目组里呆着, 他被开除了,我还得继续干活啊, 一个头两个大啊 wsygmj 发表于 2014-7-10 13:31
我也不知道他准不准备闹, 本来我们挺熟的关系挺好的
但是出了这个事,人人自危, 所以我们最近都不敢跟他 ...
{:5_314:}怎么说呢,他这时候肯定不好受
类似的事情俺体验过
俺一个在日本工作的朋友也体会过
作为关系还不错的朋友
至少私下应该给予安慰和鼓励吧
尺度把握好就成
说起来~
这种事情是友情、亲情的试金石
至于lz
只有一个建议
最近多行善积福吧
然后
信上帝的就和上帝求
信佛的就和佛菩萨求
信安拉的就和安拉求
啥都不信的就和人性本善求
让自己能脱身 有一部分应该上报的数据没有在指定的时间内上报给监管部门
请问这个重大错误当时有没有在Anforderung里体现,这个项目又是谁做的Qualitaetmanagement的呢,就是说,谁决定的到底能不能上马。。这些信息是关键。 wsygmj 发表于 2014-7-9 21:29
我突然好奇这个问题,是因为最近一周经历公司解雇员工非常惊心动魄的一幕
我们公司有个项目,由4个部门各 ...
很多情况下会开出3而留住1和2,谈不上是不是公平。我作为3这个阶层的人,肯定觉得不公平。但假如我是1或者2,可能会有别的看法
公司培养一个高层很不容易,中层更不容易,花费时间精力以及磨合期更长,而且中层的人性色彩给公司带来的影响也远比底层人民大。中层是中流砥柱,其个体的效用在一些地方可能更关键。不是说底层人民不重要,只是说从高层来看,宁愿牺牲底层人民也不愿牺牲一个中层,这种例子见得太多。
另外,我们公司两年前大换血的时候,开除那些十几年甚至几十年老员工的理由大多都是经营不善~~~~
我觉得公司想开谁,可能分时间长的时间短的,或者说轻松开掉或者需要时间需要动脑子的,但最终想开谁还是会开谁 {:5_329:}以上5种情况,哪种是公司可以没有顾虑的解雇而不用担心员工闹到工会的?好奇ing
都是无限合同,怎么可能没顾虑地解雇?
有限合同到期不给延合同就走人啦,无限合同可是不一样的 “谁才该为此负责”是众生平等才可能的,从公司的角度看就是出现大纰漏,需要杀鸡儆猴,同时又不能伤筋动骨
1 和 2 短期都找不到能替代的人,这里面只能牺牲 3 啦。革命的螺丝钉,换一个就是了。
葱白小小 发表于 2014-7-10 07:22
+1
3)明显就是被牺牲的那个
不少公司都有lz说的这种情况
恩,今天他跟我聊天了,说他已经请了律师,开始打官司了,公司同意给他一笔丰厚的钱让他走人,现在正在谈价钱,他赚了 葱白小小 发表于 2014-7-10 13:47
怎么说呢,他这时候肯定不好受
类似的事情俺体验过
俺一个在日本工作的朋友也体会过
这件事没有影响到我们私下的交情,只是在公司,我们尽量少交流比较好,知道的越多越麻烦,隔墙有耳
但是私下里,他今天回家路上,告诉了我很多内部,而且这些内部,其他同事不知道的,看来我们关系还不错,至少在这个项目里,我是他最喜欢的team mitarbeiterin krap 发表于 2014-7-10 13:48
请问这个重大错误当时有没有在Anforderung里体现,这个项目又是谁做的Qualitaetmanagement的呢,就是说, ...
有,在doku里i有anforderung,qa是3)做的,但是决定上马是1)做的 krap 发表于 2014-7-10 13:48
请问这个重大错误当时有没有在Anforderung里体现,这个项目又是谁做的Qualitaetmanagement的呢,就是说, ...
有,在doku里i有anforderung,qa是3)做的,但是决定上马是1)做的 wsygmj 发表于 2014-7-10 20:16
恩,今天他跟我聊天了,说他已经请了律师,开始打官司了,公司同意给他一笔丰厚的钱让他走人,现在正在谈 ...
{:5_332:}
塞翁失马
焉知非福 有个熟人在他们公司里做项目质检的
属于那种有问题死活都不签字的类型
谁来逼也不签字
他自己也业余的时候把相关法律都学习了一遍
所以也底气足
最后成功的从这种垃圾活里脱身了
呃,最近也跳槽成功了 adgjl 发表于 2014-7-10 15:05
你说的好像这个人真是完全无辜似的。如果此部门派了两个员工,一个是基层员工一个中层,出了事把基层的开 ...
对,我觉得也是工作能力问题,当时他接受这个项目的时侯,我就替他捏把汗,因为以他的知识体系和工作经验,根本不能成为这个项目的fachbereich spezialist,他自己在这方面一点经验都没有,对于整个项目的anforderung keine ahnung,他本来想把这个项目推给2)在的部门,但是他跟他们头谈了以后,他们头说上面的意思是,让他们部门负责和主导,他说以他的能力很困难啊,他们头说,那你也得上,没得选,所以他就硬着头皮上了,结果,壮烈牺牲了
总之,整个项目从开始就是群龙无首,混乱前进,各个部门首先踢皮球,然后项目组内部也各种踢皮球,项目进行到现在,只有我和我的头得到高层的表扬和肯定,今天ceo还给我写表扬信了,全体通报了,3)和他的头被骂得很惨,3)被开除,也是全体通报,杀鸡儆猴,2)虽然没有被处分,但是被警告了,我也是今天才知道的,原来2)也不是完全没事,只有1)相安无事,没有被警告也没有被表扬,另外参与这个项目的其他同事,没有被表扬也没有被批评,这件事现在被当作一个公司管理的整顿来宣传了,抓了一个枪毙,抓了一个警告,找了个典型让大家学习。我也不知道被表扬是好事还是坏事,总之,压力还是依然山大。。。 葱白小小 发表于 2014-7-10 20:27
有个熟人在他们公司里做项目质检的
属于那种有问题死活都不签字的类型
谁来逼也不签字
所以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不居安思危,不坚持学习,很容易死的很惨的,大家都上了一课 熊猫阿黑 发表于 2014-7-10 17:08
“谁才该为此负责”是众生平等才可能的,从公司的角度看就是出现大纰漏,需要杀鸡儆猴,同时又不能伤筋动骨 ...
但为啥非得现在啊?现在换了,项目会死的很惨的,不能缓缓么?从发现问题到他离职,就10天,现在工作完全没有交接,连交接的人选都找不到,这么个烫手山芋谁赶接啊,好歹等他把工作交接了再放他走啊 wsygmj 发表于 2014-7-10 20:20
有,在doku里i有anforderung,qa是3)做的,但是决定上马是1)做的
那,现在的问题是,1)是根据3)怎样的汇报才做出上马的决定的呢?关键是1)是否知道这个这个漏洞,还是3)Qualitaetsicherung没有做好?如果是前者,3)不应该坐以待毙,和他一点责任都没有。如果是后者3)被开了就顺理成章了,而且1)也被牵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