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以他儿子用房,要我们3个月限期搬家。
房东以他儿子用房,要我们3个月限期搬家。我们刚租1年半,而且合同是无限期的,还要签署一个,在3个月搬家的文件,他还威胁我们,如果我们不再他要求的日期之内搬走,他就向法院申请raeumungsklage.倒是要我们付钱。大家有没有 办法,我们该签署这个合同吗? 我们两年前年有过过几乎一样的经历。租的房子被卖,新房主打算自住,我们被迫搬家。去咨询过律师,得到如下答复:
1. 房主有权利结束住房合同,如果房主本人或直系亲属需要用出租给你的房子
2. 房主必须提供书面证明,证明自己或直系亲属有用出租房的需求, 三个月的kuendigungsfrist在提供书面证明后才生效。
3. 房主没有义务承担你的搬家费用或者由搬家造成的损失
4. 房主给你发Kündigung后,你可以做wiederspruch。有些特殊情况房主没有办法把你赶走,比如家里有人生病,有老人行动不便或者老婆怀孕,有比较重要的考试等等。
总之在德国不是发个信就能把房客赶走的。我们当时的新房主是一对特别友好的老头老太太,一看就是老实人,所以也没把事情弄的很复杂,找到另外一个房子搬走了。只和他们签过一个书面协议,大致的内容是他找人帮我们搬家,我们不索要任何费用。 limitangar 发表于 2014-7-31 10:52
看了这么多类似的帖,怎么感觉不管当房东还是房客,中国人都是倒霉弱势的那方阿
不倒霉吃亏的能来网上发帖吗?你多逛逛德语的论坛再来看看。 {:5_335:} 好像有这个3个月的说法 搬就搬吧,让房东赔偿点搬家费呗 本帖最后由 cqklee 于 2014-7-30 08:12 编辑
租房合同法律规定都是三个月的Kündigungsfrist, 住得长了这个时间会延长,但只租了一年半房东的要求三个月搬出去完全没问题,这个合同倒是没听说过 最近用这个接口取消租赁合同很多,有些房东目的是涨租金。 如果确实这样, 有精力不愿意搬, 就需要动用法律途径了, 或者让电台来报道一下。 wuxiaojie 发表于 2014-7-30 09:17
最近用这个接口取消租赁合同很多,有些房东目的是涨租金。 如果确实这样, 有精力不愿意搬, 就需要动用法 ...
赞同!如果有时间,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如果你还有法律保险的。如果觉得无所谓,就赶紧找房搬家,和房东协商给你免3个月Nebenkosten另加搬家费。什么字都不能签,房东让你签字的东西,一定对房东有利。 以自用为由可以赶房客走,据说事后如果发现房子不是自用的,可以再回来找他 房东自己要用房为理由要求你们搬家是正当理由,上法庭肯定判他,而且现在租户无论租住时间多长想退租只要3个月前通知就行了。 现在就可以找房了,如果情况属实,作为租户,没有什么法律途径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