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xin82
发表于 2015-3-16 09:11
christ.123 发表于 2015-3-15 18:56
首先本人很同情wenxin82.请对照一下,
1:黄色信封来自Rundfunkbeitrag von ARD, ZDF und Deutschlandradio...
非常感谢您的耐心回复和帮助。我打算将这类信件继续置之不理,如果有新的进展,我也会上来汇报。
本人感觉他们很强大,我们才搬家没几天,就收到他们发到我们新地址的催款信。我也觉得他们很无理,不核实清楚,对于已经交纳过该费用的人继续征收费用,已经差不多属于骗钱了。
我目前收到的信件都是来自Rundfunkbeitrag von ARD, ZDF und Deutschlandradio,只是这两个月的信里面带了黄色的转账单。
补充一下,我目前德国长居,我老公是普通家庭团聚签证。在德国这三年多,我们从来没有跟他们签过任何广播电视的合同,也没有看过电视。现在搬到新家,家里也没有电视。他们只将信件邮寄给我老公,之前是担心不付账单会对他的信用度产生影响,也担心以后他去外管局延签受到影响。
关于WohnungGeld是否包含了广播电视费,我打算哪天抽空发张照片上来,请各位好心的大侠帮我看一看。本人德语不过关,多谢大家帮助。
wenxin82
发表于 2015-3-16 11:03
christ.123 发表于 2015-3-16 10:01
我可以很有信心的告诉你,就这件事决对不会影响到你先生居留签证之事。100%放心!
如收到来信对照一下以 ...
非常感谢您,真是好心人。大赞一个。
saarchinese
发表于 2015-3-16 12:01
在这里有件事情请大家帮忙看看,多谢了。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家一直反对交 ARD, ZDF 的费用。多年下来还仍然收到收费的通知,我们一直不予理睬。知道去年年末收到一封 Amtsgericht 的信,说 ARD, ZDF 的费用要交,否则有给 SCHUFA 负面的影响,我一看信上邮件联系竟然用 gmx.de 的信箱地址就一笑没理。结果今年2月份收到银行询问为啥 SCHUFA 有负面的 Eintrag。经过一个月左右和 SCHUFA Holding AG 写信询问才弄明白到底还是那个 Amtsgericht 弄的。现在问题:这笔钱 (400多欧)到底该不该交呢。否则 SCHUFA 不能把负面的消除是不是呢?
请过来人指教一下吧。多谢。
gcc0122
发表于 2015-3-16 16:10
大家好, 我也收到一封黄色信封,是由Obergerichtsvollzieher发出的,信中除了给我最后交款的期限要么就是让我去他们办公的地方见面, 去我肯定不打算去的,现在计划按照双胞胎兄弟写一份Wiederspruch寄给GV,但是后面GV会采取什么手段就不知道了,万一捅到法院去,该怎么办,德语水平有限,有理说不清!
saarchinese
发表于 2015-3-17 23:12
saarchinese 发表于 2015-3-16 12:01
在这里有件事情请大家帮忙看看,多谢了。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家一直反对交 ARD, ZDF 的费用。多年下来还 ...
我把 Widerspruch 发给 GV 了 (这里谢谢紫龙提供的信息),结果今天得到消息说晚了,已经过了两周的期限,已经在 Schuldnerverzeichnis Eintrag 了,我的 Widerspruch 无效。当初没理睬那个GV的信,以为是冒牌的用gmx信箱,真是难以相信。现在看来是不是晚了?这钱是必须交了吧?
saarchinese
发表于 2015-3-18 11:33
本帖最后由 saarchinese 于 2015-3-18 11:38 编辑
saarchinese 发表于 2015-3-17 23:12
我把 Widerspruch 发给 GV 了 (这里谢谢紫龙提供的信息),结果今天得到消息说晚了,已经过了两周的期限 ...
在这里回复紫龙的点评,顺便上传GV的回信。看上去我是有 Eintrag 而且自己可以按照提供的方法去查 Schuldnerverzeichnis 里的内容,好像已经铁板钉钉了。奇怪的是GV用gmx信箱,签字是复印样式的在信上,第一封是回信,第二封是第一封的附件,但日期确实1月14号,刚过期的时间,由于格式问题,没有在图片里呈现出来。那个 Klage 不是那么容易吧。另外,我从 SCHUFA 那里查到一个 Aktenzeichen 是 AR 开头的,应该是 GV 提到的Schuldnerverzeichnis 的那个 Eintrag。
合写社会
发表于 2015-3-20 01:44
本帖最后由 合写社会 于 2015-3-20 01:47 编辑
Truecar 发表于 2015-3-8 01:57
首先声明一下,我是反对这个广播电视费的,具体说是反对收这么高,如果一个月10欧以下我还能接受。到目前为 ...
Tübinger Urteil已经确认了Rundfunkservice是一个Unternehmen
所以还有什么顾虑?
Truecar
发表于 2015-3-20 08:26
合写社会 发表于 2015-3-20 02:44
Tübinger Urteil已经确认了Rundfunkservice是一个Unternehmen
所以还有什么顾虑?
我大致看了那个Urteil,法律语言不是很好懂。但是没有看到确认rundfunkservice是unternehmen的文字,可能是我漏看了,你能指出一下在什么地方吗?
我看的是LG Tübingen · Beschluss vom 19. Mai 2014 · Az. 5 T 81/14
https://openjur.de/u/708173.html
RyanLin
发表于 2015-3-20 15:33
广播电视费GEZ已经开始交了可以直接中断吗?
http://www.dolc.de/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813322&extra=page%3D1
敏感问题就没人回答了呀,呵呵。
Bisher weiterhin keinen klaren Vorschlag!
zzh
发表于 2015-3-20 20:23
之前我跟gez说不交钱, 回信我也看了, 核心问题好像是这个是Staatsvertrag
Staatsvertrag ist voelkerrechtlicher Vertrag, dessen Gegenstand die Begründung oder Änderung voelkerrechtlicher Rechte oder Pflichten ist und bei dem die vertragschliessenden Staaten, nicht aber die Regierung oder ein Ressort als Vertragspartner erscheint.
Staatsvertraege werden formal durch den Bundespraesidenten abgeschlossen, inhaltlich werden sie von der Bundesregierung ausgehandelt (Art. 59 I 2 GG).
正像这个说的, 这个不是法律, 但是是官方通过的, 大家一定要遵守的
但是这个Staatsvertrag究竟有多大权力啊, 毕竟他没有用Gesetz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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