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utour 发表于 2015-6-9 20:56

有刁民要害朕 发表于 2015-6-9 21:50
网上一查还不简单

男的本人不说女的怎么知道男的啥时候回国?飞机天天飞。天天守机场吗?

土木系 发表于 2015-6-9 20:57

哎,女儿千万要富养啊,不要穷养,否则便宜了禽兽。。。。可惜啊可惜

paul871017 发表于 2015-6-9 20:59

本帖最后由 paul871017 于 2015-6-9 22:01 编辑

楼主渣男骗人应该是真,那女的要钱不成大肆诽谤也能看出来。说真的,我从开始也没同情那个女的,觉得她自作自受。但大家别误会,我也同样痛恨这男的

安家龙 发表于 2015-6-9 20:59

土木系 发表于 2015-6-9 21:57
哎,女儿千万要富养啊,不要穷养,否则便宜了禽兽。。。。可惜啊可惜

啥呀,被害的姑娘家境良好,是年纪太小耳朵太软,13年被骗的时候还高中呢~~ 以为是个暖心大叔,就信他了

秋儿 发表于 2015-6-9 21:00

这个世界真真假假 不过你两也是有感情事情弄到这样的地步也真的很可悲 感觉女的你好好处理这件事

土木系 发表于 2015-6-9 21:04

多多猫 发表于 2015-6-9 21:56
这位兄弟,看你贴上来的是律师的公函,很正式的样子。就知道你动真格了。

你也睡了别人,一个二十岁的小 ...

不是说女猪脚,家境优越吗,怎么成苦出生了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5-6-9 21:07

安家龙 发表于 2015-6-9 21:07

楼主弄个红字声明,以为是红头文件呢吧~~
见过律师函不?德国的,国内的?
无论哪国的律师公函,抬头必须是律师事务所公函筏,要有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电话等等好吗?~~~ 由律师出函,有编号,律师签名,国内是律师事务所盖章~~

你既然已经在国内报警,被害人也说明欢迎走法律程序,那么大家等着看呗~~

来福,你还不赶紧把楼主这个声明发到微博去啊?

说好一辈子 发表于 2015-6-9 21:09

写这个情商也高不到哪去,你是真想红吗,还时不时博一下曝光率。
解不解释你都把人家小姑娘睡了,否认不了,你要是事后做的好一些,小姑娘会不顾自己的名声到处说你嘛。玩弄了又怕人家找你,你以为你真有那么大魅力啊。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5-6-9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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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针对“咿恬小逗逼”的几篇对我及我的家人的不实言论以及侵权攻击的郑重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