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卫二
发表于 2016-10-10 15:55
各个要求都那么高,把Arbeitsgeber当傻子了。
EVVVV
发表于 2016-10-16 16:05
无法编辑自己的首页帖子了,可能是超过时间了
初步和人事讨论后的结果如下,合同还没有拿到:
1:国内由于没有任何办公室或者公司,所以德国方面要先成立机构
2:我德国的合同SUSPEND,然后在国内再有一份合同,等2年后国内合同结束之后德国的合同可以自动再起效。当然,到时候不想回来也可以
3:待遇方面,年薪税后65W,12月,付RMB,加2000欧租房报销,加配车和德国现在配车同一级别,搬家实报实销。基本就这样。大老板还没有点头,希望不要再来回讨论了。。。
有关第二点,有同学听说过吗?这样的话相当于我德国的所有金都停掉,税和金都在国内交。有关这方面细节其实还是不是很清楚,等拿到合同再回来汇报。
埃尔伯特
发表于 2016-10-17 11:25
亲密爱人 发表于 2016-8-11 16:19
要是真的就是想回去两年,在回来,就直接现在合同基础上,直接加上上海补助就行. 走之前让公司开出书面证明保 ...
有道理。。。
mwa
发表于 2016-10-17 12:20
这个条件,公司是很划算的, 你已经决定,就具体不多说了
工资税,保险肯定是国内交
EVVVV
发表于 2016-10-17 14:03
mwa 发表于 2016-10-17 12:20
这个条件,公司是很划算的, 你已经决定,就具体不多说了
工资税,保险肯定是国内交
基本算是满意了,要求不高,过得去就好
EVVVV
发表于 2016-10-23 15:34
mwa 发表于 2016-10-17 12:20
这个条件,公司是很划算的, 你已经决定,就具体不多说了
工资税,保险肯定是国内交
能否请教 还有什么可以争取? 还要和老板再谈一次 有可能还可以争取些利益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