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一方 发表于 2005-8-10 14:54

结果,回到家里,两人又开了冰啤对喝。空调把身上的汗彻底地吹干了,暴暴蓝用啤酒罐遮住半边脸,问陶课说:“你觉得一个人好还是两个人好?”
  “有时候一个人好,有时候两个人好。你呢?”陶课问。
  “其实我喜欢很多很多的人。”暴暴蓝说,“大家一起说话一起吵架一起唱歌一起玩游戏,不知道有多开心。可惜,从来都没有过,我从来际且桓鋈恕!?
  “哎,说这些多扫兴啊。”陶课说,“不如我们说点开心的。”
  “好啊好啊。”暴暴蓝说,“你说我们说什么?”
  “说说你的第一次。”
  “哈哈哈。”暴暴蓝狂笑,“陶课你坏坏的,我哪有什么第一次啊。”
  “你不说我说啦,”陶课坐到茶几上去,把腿翘到沙发上,“我的第一次是跟我的一个学姐,她贼漂亮,我一看到她,就丢魂。结果,她嫁了个丑得不得了的男人,去了东北,把我一个人留在相思风雨中……”
  “哈哈哈。”暴暴蓝又狂笑,“陶课你好菜!”她笑着,人从沙发上笑跌下来,陶课要来扶她,拽住了她的半只胳膊,暴暴蓝没站稳,手里的半罐啤酒一不小心就泼到了陶课的身上。
  “啊?”暴暴蓝惊呼,“我去拿毛巾给你擦。”
  “别!”陶课拉住她,两人的身体隔得很近,暴暴蓝本能地要推开他,却怎么也推不动,她听见陶课在喃喃地说:“蓝蓝,你今晚很漂亮。”说完,他俯下了他的脸。
  他的吻轻而细腻,与涂鸦的有着天壤之别,暴暴蓝整个的沉沦下去。陶课一把抱起瘦小的她。小房间那个小小的沙发床上,他细心地轻柔地除去了她的衣服,他的脸上是一颗颗豆大的汗珠,也许因为紧张的缘故,暴暴蓝的全身也很快湿透了。这是一次无声的纠缠,仿佛持续了有一个世纪那么久,陶课进入暴暴蓝身体的那一刻,天上下起了雨,是雷雨,雷打在忘记关的窗玻璃上,发出沉闷的巨大的回响,淹没了暴暴蓝痛苦的呻吟。
  第二天一早,他们几乎是同时醒来。暴暴蓝惊吓地找到一件汗衫,想要遮盖自己裸露的身体。陶课伸出长长的胳膊来夺走了衣服,他翻身过来,把暴暴蓝压在身下,用一种调侃的口气轻声问:“怎么样,喜欢不喜欢?”
  暴暴蓝羞红了脸,试图要摆脱他的控制,两人在沙发床上翻滚起来,忽然,陶课的动作停止了,他的眼睛看到了沙发上的一抹鲜红,然后,他用一种不可相信的质疑的眼光看着暴暴蓝。
  在陶课的迟疑里,暴暴蓝迅速地套好了汗衫。
  “你……”陶课也套上汗衫,他好像想说什么,但没终说出来。
  暴暴蓝默默地取下沙发上的套子,把它拿到阳台上,扔到洗衣机里。洗衣机开始轰轰隆隆地工作,暴暴蓝看着洗衣机沉默了半天,不知道那片鲜红能不能顺利地洗掉,其实不止是陶课,就连她自己也没敢看第二眼。

在我一方 发表于 2005-8-10 14:55

回到房间的时候,发现陶课已经坐在了客厅里,他在抽烟,表情很不安。暴暴蓝走到他的身后,环住他的腰,脸靠到他的背上,嘶哑着嗓子说:“没什么,我是自愿的。”
  “对不起,我真的没想到。”
  “干嘛要说对不起。”暴暴蓝的心剧烈地疼痛起来,她放开陶课,用尽量平静的声音再说一次:“你听清楚了,我是自愿的。”
  说完,暴暴蓝回到小房间,关上了门。
  没过一会儿,陶课来敲门。他在门外说:“我要上班去了,中午叫盒饭给你。”
  暴暴蓝把门拉开,对陶课说:“对了,我忘了告诉你,你妈妈昨天来过了。”
  “喔?”陶课说,“她说什么了吗?”
  “她问我是谁?”
  “那你怎么答的呢?”陶课一边问一边到处找鞋子,好不容易找到一双合心意的凉皮鞋,套到脚上。
  暴暴蓝恶作剧地回答说:“我说,我是你的女朋友。“
  “呵呵。”陶课走上前来,揉了揉暴暴蓝的短发说,“乖乖在家写作啊。我会把你的书发得很好的,放心。”
  “这算什么呢?”暴暴蓝扬头问陶课。
  “什么算什么?”陶课没听懂。
  “算代价吗?”暴暴蓝靠在门边笑了一下,努力地满不在乎地说,“其实我不在乎的,真的。”
  “我上班去了。”陶课并不接招,走了。
  陶课走后,暴暴蓝一个人在房间里坐了很久,昨晚的啤酒罐还躺在地上,两个罐子不要脸地贴得很近,暴暴蓝伸长了腿,把它们踢飞,然后,她打了黄乐的电话。
  “刚还和陶课说起你,”黄乐说,“没想到你电话就来了。”
  “他人呢?”
  “刚刚被她妈妈叫走了,好像有什么急事。”
  “还想要稿子吗?”暴暴蓝问。
  “废话咧。”黄乐说,“你又有什么新点子了?”
  “你今天必须替我找个房子,我要关在里面写二十天,保证交稿给你。找到后,你弄个车子来接我,我要把电脑一起搬走。”
  “怎么了?”黄乐说,“在陶课那里住着不好吗?”
  “下午五点前,我等你来接我。”暴暴蓝说,“不然,你永远也拿不到我的稿子。”
  “真任性呢。”黄乐指责她。
  暴暴蓝挂了电话。
  没等到下午五点,中午的时候,黄乐就来了,他说:“我有个朋友的房子,小是小点,不过你一人住够了。我们这就走吧,车子在底下等着呢。”
  “黄乐。”暴暴蓝说,“别告诉陶课我在哪里。”
  “好。”黄乐一副了然于胸的样子,估计已经猜到八九不离十。于是又画蛇添足地加上一句说,“其实,陶课是个好哥们儿。”
  “我知道。”暴暴蓝说,“我只是想安静一下。”
  “我先把电脑替你搬下去。”黄乐说,“你快点收拾好下来。”
  暴暴蓝的东西很简单,没什么可收拾的。了穿在身上的那件,她没有带走陶课替她买的新衣服,她把她们叠得整齐放在了床头,并用白纸包了一千块钱放到茶几上,写上两个字:房租?
  离开。
  就这样离开。
  也许,这样的方式不算最好。但暴暴蓝刻不容缓要维系的,是自己的自尊。陶课那一刻惊诧的表情,已经成为他们之间最大的障碍。
  原来在陶课的心里,她早就不是一个干净的孩子。
  “你的表情很游离。”在车上的时候,黄乐评价她说,“看样子,你真的要写出好作品来了。”
  “你闭嘴。”暴暴蓝呵斥他。
  黄乐闭嘴了。手机却响了,本来想按掉,可一看是优诺,又赶紧接起来。
  那边传来的是优诺焦急无比的声音:“暴暴蓝,七七有没有来找你?”
  “怎么会?”暴暴蓝说,“她根本就不知道我的手机号码。”
  “天。”优诺说,“我在你们的火车站,我们今天一起来看你,打算给你一个惊喜,谁知道刚下车就和她走散了。”
  “你别急。”暴暴蓝说,“你等在火车站,我这就过来,陪你一起找。”
  “蓝。”优诺的声音从来都没能这么无力过,她说,“蓝,你快来,我怕极了。”
  “就来就来亲爱的。”暴暴蓝说,“千万别急,不会有事的。”
  “调头!”在黄乐吃惊的表情里,暴暴蓝挂了电话,扬声对司机说,“去火车站!”

在我一方 发表于 2005-8-10 14:56

第23节:我们的城堡(上)


我会一直在这里
等你回来
很多的往事远走高飞
我依然相信
你不会消失

你不会消失
消失的
不过是时间

  
  
  优诺一直记得,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在林涣之的书房里,他用一种很认真的语气对她说:“七七一直让我无能为力,你的出现,让我安心。”
  优诺说,“你看上去很累,应该到房里好好地睡上一觉。”
  “阳光很好。”林涣之说,“睡觉是夜晚才做的事。”
  “我准备带七七出去旅游一趟,不远的地方,还望您批准。”
  “谢谢你。”林涣之说,“我知道你可以让她快乐。”
  可是,她对不起林涣之对她的信任,她居然弄丢了七七!优诺站在人来人往的火车站打电话给林涣之,这对优诺而言也是一个陌生的城市,上一次来看樱花,不过是匆匆地路过,她实在不知道,该如何才可以找到七七,如果她是刻意要离去,事情简直就是糟到不能再糟,不是吗?
  “噢,我这就来。”林涣之说,“你不要慌。”
  挂了电话优诺就看到了四处张望的暴暴蓝,她冲上去,拉住暴暴蓝的手说:“七七不见了,怎么办?”
  “找!”暴暴蓝指着他身后的男士说,“我出版社的朋友,你放心,他在这里路子很野的,可以帮得上忙。”
  “分头找。”黄乐也说,“找个人还不容易!”
  可是黄乐的海口夸大了,那一天,优诺和暴暴蓝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全身湿透。这是夜里一点钟,她们四处寻找七七大半天,未果。
  雨越下越大,狂风肆虐,像是要把所有的一切都摧垮。
  黄乐叫了车子到超市门口接她们回家。一行人进门来,暴暴蓝环顾黄乐替她找的新地儿,的确不大,一室一厅,外加一个小小的厨房和卫生间。
  “我哥们儿的房子,他人不在,你暂时住着吧。”黄乐对暴暴蓝说,“电脑我已经替你装好了,可以上网的,还需要什么东西告诉我,我买来给你。”
  “谢谢你,黄乐。”暴暴蓝由衷地说。
  黄乐说:“那我先走了。你们别着急,我警局的哥们儿一有消息会通知我。”
  “还有。”黄乐压低声音对暴暴蓝说,“陶课在找你。”
  “不说这个,”暴暴蓝赶紧说,“我想安静一些日子。”
  “带把伞。”优诺从背包里把自己的伞掏出来,追上去替给黄乐说,“雨太大了,你让司机开慢些。”
  黄乐点头离开。
  门关上。暴暴蓝把刚从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超市里买来的新毛巾拆开来,自己用一张在头发上乱揉一气,同时递给优诺一张说:“把头发擦擦,小心感冒。”
  优诺不接,坐在椅子上,把脸埋在掌心里,深深地叹息。
  暴暴蓝只好走上前替她擦头发,一边擦一边轻声安慰她说:“不要急呢。要知道七七一直是这么任性的。”
  优诺摇头:“是我太大意。她在火车上说了很多莫名其妙的话,其实我早该猜到,她是刻意要走的,她早就有预谋。”
  “那你还记得她跟你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吗?”
  “我让她站在那里别动,我去买回程票。”优诺努力回想说,“她站在那里,很乖巧地点头,然后她跟我说:优诺,再见。对,她说的是再见。”优诺说到这里忽然激动起来,她一把抓住暴暴蓝的手说,“你说,我不过是走开一下子,她为什么要跟我说再见,现在想起来,她当时的表情好奇怪。”
  “也许只是你多心。”暴暴蓝说,“别想了,我去烧点开水,我们吃点泡面睡觉吧,兴许明天她就回来了。”
  暴暴蓝跑到厨房忙碌去了,优诺坐在床边。有些神经质地拨七七的手机,这个号码今天已经拨了有上百次之多,那个冰冷的女声一直在说:“你拨打的用户已关机,你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暴暴蓝走过来,一把拿下优诺的电话说:“别打了,她要存心躲起来,打破电话也没用。等我见了她,好好说说她。”
  “我有不祥的预感。”优诺说,“我的预感一向很灵。”
  “别想了,吃了面我们睡觉!”暴暴蓝把刚泡好的方便面递给优诺。
  优诺推开说:“不吃了,睡吧。”
  也许是床好久没有人睡过的缘故,床单有些潮湿发霉的感觉。暴暴蓝不好意思地拍拍床单说:“早知道这样,我应该请你住宾馆。”
  “哪里不是一样?”优诺说,“我出门在外,什么地方都住过。”
  “我有钱。”暴暴蓝忽然牛头不对马嘴地说,“以后会更有钱。”
  “我相信。”优诺取出一个漂亮的手镯递给暴暴蓝说:“走得匆忙也没带什么礼物,这还是上次偶然看到,喜欢,就买了两个一样的,一个给了七七,这个给你。”

在我一方 发表于 2005-8-10 14:56

“一样的?真好。”暴暴蓝接过,触到优诺冰冷的手指,看到她手指上有个很别致的钻戒。
  暴暴蓝问:“你要嫁的那个男人,是什么样子的?”
  “挺好。”优诺有些伤感地说,“不过我还是感觉我们之间挺陌生的。熟悉的好像只是回忆而已。”
  “陌生不怕,怕的是疏离。”暴暴蓝把手镯戴到手腕上,起身说:“你好像冷,我去找一找有没有厚点的被子。”
  “不用。”优诺拉住她,“暴暴蓝我没事,我只是担心七七,这么大的雨,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她该去向哪里?”
  “应该没事,她有离家出走的经验。”暴暴蓝努力调侃。
  “他爸爸把她交给我,她却出了事。”优诺说,“我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他爸爸知道了吗?”暴暴蓝问。
  “嗯。”优诺说,“我打过电话,他正赶来。”
  “睡吧。”暴暴蓝无力地说,“一觉醒来,没准什么都过去了。”
  雨还在下,铺天盖地。旧房子的窗户不是很严实,雨已经把窗前的地面打湿了一小片,反射出冷冷的寂寞的光。各怀心事的优诺和暴暴蓝都睡得不是很安稳,辗转反侧,任小床响了一夜。第二天天刚亮的时候,黄乐的电话来了,他的声音有些沉重:“我警局的朋友刚才来电话,昨晚市郊一家小酒吧出了事情,好像跟你的那个朋友有关。”
  暴暴蓝立刻从床上跳了下来:“到底怎么回事?是不是七七呢,她在哪里?”
  “我在那家酒吧等你。”黄乐说出地址,“你们快来。”
  黄乐的电话一响优诺也立刻醒了,她见暴暴蓝挂了电话,好紧张地问:“是不是有七七的消息了?”
  “走吧。”暴暴蓝表情凝重地说,“我们去了就知道了。”
  优诺和暴暴蓝赶到那间酒吧的时候黄乐和他的警察朋友正在向老板询问,老板睁着疲惫的双眼不耐烦地说:“我已经被警察问了半夜了,我该说的都说了你们还要我怎么样?哎,我不管了,我要先睡觉去了!”
  “不是要把你怎么样,是你说的话实在是不可信。”警察见优诺他们进来,连忙问道,“你们可带有七七的照片?”
  暴暴蓝看看优诺,优诺摇头,一边摇一边问黄乐,“七七昨晚是不是来过这里?”
  “也许是。”黄乐指着老板说,“他昨晚报警,说是有个女孩在这里跟几个小混混发生了争执,那女孩还带了一把锋利的水果刀。”
  “她穿的什么衣服?”优诺心急如焚地问老板,“请你快点告诉我。”
  “应该是……白T恤,牛仔裤吧。”老板说,“晚上,又是灯光下,没看得太清。”
  优诺狂晕:“那她人呢?”
  “你们听好。”回答的人是黄乐,他说,“她和几个小混混发生了口角,然后就掏出了她的水果刀,刀被人夺走,她奋不顾身地去抢,一片混乱中,那刀插入了女孩的胸口。”
  世界在那一瞬间变得静极了,优诺觉得自己站都站不住。她想起那一天在七七的家里,自己拿起水果盘里那把尖尖的水果刀往七七面前走去,一面走一面说:“来来来,用这把,这把刀才可以一刀致命!”
  当时的七七,脸上是惊恐的表情。她怕那把刀,毫无疑问,可她竟然把它带在身上出了门,并拿出来捅人。这简直令人无法接受!
  “她人呢?”暴暴蓝冲上前抓住老板问,“她现在在哪里?”
  老板说:“女孩被捅后,那些小混混散掉了。我赶紧打电话报警,谁知道等我打完电话,女孩也不见了。”
  “什么叫不见了?”暴暴蓝声嘶力竭地喊起来,“好好的一个人,怎么会不见了?一定是你把她藏起来了,她受伤了,你们把她藏起来了!我告诉你们,你们这样是犯法的,是要被枪毙的!”
  老板吓得直退说:“我说的就是事实,你们信也好不信也好,这就是事实!”
  “别激动。”黄乐拉住暴暴蓝说,“有事好好说。”
  “蓝。”优诺抱住暴暴蓝说,“蓝,七七出事了,她真的出事了。”
  “不会的,不会有事的。”暴暴蓝做着苍白的劝告,自己也不知不觉苍白了脸。
  “一个受伤的女孩忽然消失?”黄乐对他的警察朋友说,“你说这是不是也是太离奇了一点?”
  警察说:“她如果真的受伤了,应该走不远,要不,就肯定会去医院,现在正在查着呢,一有消息我就会收到通知。”
  “那走吧。”黄乐说,“我先请你们吃早饭去。吃完了,有劲了,我们再找去!”
  优诺虚虚晃晃地随着他们出来,刚到酒吧的门口就看到了那辆熟悉的车子,还有车子旁站着的那个穿着黑衣服的男人。他开了一夜的车,显得很累,但是依然风度翩翩。
  看样子,神通广大的他了解的情况并不比优诺少。
  “谁?”暴暴蓝碰碰优诺的胳膊。
  优诺并不答,而是走上前去,一直走到他面前,头低下来说:“对不起。”
  “不关你的事。”林涣之说,“你不要自责。”
  优诺看着自己的脚尖,泪水流下来。
  暴暴蓝走到她的身后,已猜到七八分,不出声。
  “我已经托了各路的朋友,”林涣之说,“我现在很累,想找家酒店休息一下,你可愿意陪我一起等消息?”
  “好。”优诺说。
  “我也去。”暴暴蓝说。
  林涣之熟门熟路地把他们带到了市里最好的酒店,五星级的,开了两个相邻的房间。他把他房间的门打开,手机丢给优诺说:“我现在要睡一觉,手机响了你替我接,如果不是七七的事情不要叫醒我。”
  暴暴蓝和优诺进了另一个房间,把门关上后,暴暴蓝小小声声地问优诺说:“七七爸爸特别有钱吧,瞧他开的那车最起码值七八十万,难怪七七那么娇宠!”

在我一方 发表于 2005-8-10 14:57

    “她是七七的养父。”优诺说,“七七是孤儿。”
  暴暴蓝张大了嘴,好半天才说:“我还一直以为自己命最苦。”
  “我心很乱。”优诺说。
  “因为这个男人喜欢你?”暴暴蓝问。
  优诺吓一跳,捂住她的嘴:“你不要乱讲。”
  “我没有乱讲。”暴暴蓝肯定地说,“他看你的眼神不一样。”
  优诺说:“求你了,蓝。别让我疯掉。”
  “好吧。”暴暴蓝说,“我闭嘴。”
  正说着,林涣之的电话响了,优诺慌乱地接起来,是麦子。听到优诺的声音她有些迟疑,于是在那边问:“是林先生的手机吗?”
  她叫他林先生,却叫得那么亲切自然。
  “是的,他很累,睡觉了。”优诺说,“我是优诺。”
  “噢。”麦子说,“怎么样,有七七的消息吗?”
  “没有。”
  “我在她的电脑里发现了一些东西。”麦子说。
  “什么?”优诺本来歪在床上,一听立刻紧张地坐直了身子。暴暴蓝也把耳朵凑到手机旁边来,想听个究竟。
  “她的日记。”麦子说,“看上去有点乱,不过最后一天的日记,有一句是这样的:
  她是天使,她能给他的幸福和快乐,是我所不能给的。我终于可以放心地离开,谁都没有错,错的是我。
  “我就知道,她是刻意要走的。”优诺绝望地喃喃地说,“我早就应该知道。”
  “那晚她看见你和林先生在大学城。”麦子说。
  “我们那天只聊了一小会儿。”优诺说,“根本就没见到七七。”
  麦子叹口气:“还有,伍妈说,餐厅里那把水果刀不见了。”
  “天呐。”优诺说,“麦医生,但愿七七不会出什么事,但愿。”
  “NO news is good
News。”麦子说,“只好等了,你转告林先生这边该做的我都做了,一有消息,我会再打电话来。”
  “谢谢你麦医生。”优诺说。
  “好。”麦子挂了电话。
  这样,他们在酒店里住了二天。
  没有得到关于七七的任何消息。她就这样毅然决然地消失,不留一点痕迹。

在我一方 发表于 2005-8-10 14:58

第24节:我们的城堡(下)


终于,林涣之说:“我们回去吧,该回来的时候总会回来的。”
  “也许那晚酒吧的那个女孩根本就不是七七。”暴暴蓝调动她丰富的想像力对优诺说,“巧合罢了,兴许她早就回到你们那里,跟你们捉迷藏玩呢。”
  “NO news is good News。”优诺叹息说,“或许麦子说得没错。”
  暴暴蓝跟她拥抱告别。
  “你要好好的。”优诺说,“你不能再让我担心了。”
  “我会的。”暴暴蓝说,“优,你要记住,我很爱你。”
  
  回到属于自己的城市,优诺第一件事是给苏诚打电话,这个时候,苏诚是他唯一的安慰。可是没想到铃声响了很久,苏诚才接。
  还没来得及跟他说心事,他却首先说:“对不起,优诺。”
  “为何?”优诺不明白。
  “这些天没打电话给你。但其实,我不是那种小心眼的人,你知道的。”苏诚说。
  “我明白的。”优诺说,“我明天来看你,好吗?”
  “过一阵子?”苏诚说,“我现在心很乱。”
  不明白苏诚为什么会拒绝,反正他的拒绝让优诺的心疼得无以复加,但她还是装作没事地说:“好。”
  “有件事我想你还是知道的好。”苏诚迟疑了一下说,“田田,她出事了。”
  “怎么了?”
  “她从十七楼跳下。”苏诚的声音变得颤抖而痛苦:“那是我们以前买下来准备做新房的小公寓,我带着戒指去找你的第二天,她跳下去,没有犹豫。”
  优诺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情爱一生纠缠,我们无法完成对自己的救赎。”苏诚说,“对不起优诺,你看,我再也不能给你干干净净的幸福。”
  那一瞬间田田的影像在优诺的脑子里变得异常的清楚,那个只见过一面的女孩,那个深爱苏诚的女孩,以她最绝烈的方式维护了她的爱情。
  天。
  十七楼。
  要飞下的时候,该拥有什么样的勇气?
  可怜的苏诚,可怜的田田,可怜的自己。
  挂了电话,优诺给苏诚发短消息:“可是苏诚,请你一定要幸福。”信息飞出去的那一刻,优诺知道一切都结束了,她看了看指上的钻戒,默默地取下,塞到了抽屉的最深处。
  幸福,其实永远都是每个人自己的事情。
  对于优诺而言,这真是一个漫长而寂寥的夏天。七七成为心里最大的牵挂。她对清妹说:“她从我的手里活生生地消失,我无法原谅自己。”
  “这不是你该背负的罪过。”清妹说,“她是故意的,简直可恶!”
  “别这么说七七。”
  “你对别人都是这么宽容。”清妹不满,“就是对苏诚苛刻!”
  “怎么了?”
  “这个时候,他需要你。”清妹说,“你不陪他度过这些日子,谁还能陪他?”
  “我不能确定。”优诺说,“我怕我会让他有更多的压力。”
  “你瘦了。”清妹看着她叹息说,“爱情真是折磨人的东西。”
  “如果有机会,代我问候他。”优诺说完后又立即更正说,“算了,还是不用了。”
  清妹用同情的眼光看她。
  告别清妹,优诺回到宿舍,却惊喜地发现了坐在台阶前的暴暴蓝,她也瘦了,眼睛更大,穿着黑色T恤的她显得异常的娇小。见了优诺,她站起身来,抱住她说:“优,我很怕,所以来找你。”
  “出什么事了?”优诺说,“小说没通过?”
  “不。”暴暴蓝努力笑着说,“相反,我写出了最好的小说,他们说,可以把我炒成最红的青春派作家。”
  “呵呵。”优诺招呼她坐下,递给她一杯水说,“是不是要成名人了,所以害怕?”
  “也不是。”暴暴蓝指着自己的腹部说,“我想我有麻烦了,我其实真的很怕痛的。真的。”
  说完,她飞奔到卫生间,里面传来惊天动地的呕吐声。
  等了好半天,她终于出来,靠在卫生间的门边,无力地冲优诺微笑。“真糟,是不是?”她说,“简直没有比这更糟的事情了。”
  优诺递给她热热的毛巾说:“别怕,我们明天就去医院。”
  第二天清晨,麦子在医院的门口迎接她们。夏天真的只剩下尾巴了,阳光早就没有了昔日的不可一世,优诺握着暴暴蓝的手,暴暴蓝穿着优诺的外套,脸色苍白。
  “只是小手术。”麦子说,“你们放心,一会儿就好。”
  进手术室之前,暴暴蓝忽然捏紧了优诺的手,颤抖地说:“我真的很怕疼,真的。”
  “不让他知道吗?”优诺问。
  “这是我自己的事情。”暴暴蓝说完,毅然转身走进了手术室。
  “她还是个孩子。”手术室外,优诺对麦子说,“我真笨,帮不了她们。”
  麦子把手放到她的肩上以示理解。她是一个不多话的讨人喜欢的女人,优诺不明白,七七为什么会不喜欢她。
  整个夏天,就在等待七七的心急如焚和心疼暴暴蓝的无限哀愁里悄然过去。
  秋天到来的时候,尽管林涣之花了不少的钱,动用了他所有的社会关系,依然没有关于七七的任何消息。那个时期优诺做了不少的事,照顾了暴暴蓝差不多一个月,去孤儿院做义工,每日更新她的网站。网站最显要的地方一直是寻找七七的启事,优诺在闪烁的Flash中写道:七七,我知道你会看到。我们都很爱你,希望你早日回来。

在我一方 发表于 2005-8-10 14:58

启事上有七七的一张照片,她很少照相,那张照片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拍下来的,那一天优诺买了新的数码相机拿她来做试验,照片算是偷拍的吧,七七正在沉思,她紧抿嘴唇,有别的十七岁女生不可能拥有的孤傲冷漠的眼神。
  暴暴蓝留贴说:“七七,这是我们的城堡,你不可以丢下它。”
  布衣留贴说:“七七原来是这样子的,你很漂亮。快回来我真的请你去圣地亚。”
  陌生的网友留贴说:“七七,你要好好的。”
  ……
  一连串的贴,跟在寻人启事的后面,记录着每一个经过的日子。
  郁闷还是灿烂,都只是过去。网站首页面的诗也换过了,那是优诺最喜欢的某个台湾诗人的一首诗:
  
关切是问
而有时
关切是不问
倘若一无消息
如沉船后静静的海面
其实也是
静静地记得

  可是七七啊七七,你是不是真的记得,记得回头,找寻我们曾经共有的记忆呢?
  十月的时候,优诺接到麦子的电话。
  麦子说:“我们最好能见一面。”
  优诺如期赴约。秋天的麦子穿红色的裙子,她真是一个别致的女人,有她别致的风度。她们约在一家咖啡馆。那个咖啡馆里一直放着一首英文歌,还是那个沙哑的男声,她和苏诚第一次在“圣地亚”吃饭时听到的那首歌,在秋天午后的阳光里反复地响起,那一瞬间时光恍若重回,令人心酸。
  麦子一见优诺就开门见山说:“林先生三天前住进了医院。”
  她依然叫他林先生。
  “怎么?”优诺问。
  “胃癌。”麦子吐出两个冰冷的字。
  优诺脑袋里嗡嗡乱响。
  “他的胃一直不好,可是他总是拒绝检查。你应该去看看他。”麦子说,“我想他一直在等你去看他。”
  优诺震惊。
  麦子补充说:“这么多年,他一直很寂寞。”
  “你不是一直陪着他吗?”优诺由衷地说,“麦医生,你很让人敬佩。”
  “是的,我爱他。”麦子毫不辟讳地说,“我爱他多年,那一年,他带着骨折的七七来医院,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的眼光,可以那么温柔和体贴。后来我才知道,七七不是她亲生的女儿,他是一个懂得爱的人,可惜,有很多人不懂得他。”
  “有你一个知已就够了。”优诺说。“他还有多久?”
  “如果用钱买生命的话,也最多不过三个月。”麦子说,“这个时候,钱是最无用的东西。”
  “麦医生。”优诺握住她放在桌面上的手说,“也许事情会比你想像中的好,你要坚强。”
  可是谁也没想到,麦子还是乐观了。

在我一方 发表于 2005-8-10 14:59

 林涣之没有等到三个月,一个月后,他就离开了。
  他消瘦得很快,化疗除了给他增加痛苦,没有任何的作用。那些天优诺每天去一次医院,给他读故事,琴•韦伯斯特的《长腿叔叔》。林涣之努力地笑着问:“到哪里找来这么好的故事?”
  “是你买给七七的。”优诺微笑,“我只是借用。”
  林涣之说:“我犹记得那一天在孤儿院见到她,她小小的身子,眼睛里充满了愤怒和不屑,我当时就想,这是我要的孩子,我可以给她幸福。却没料到,这是我一生最大的失败。”
  优诺说:“七七终会懂你。”
  “她离开是对的。”林涣之说,“距离让我们看清彼此。”
  “有样东西想给你看一下。”优诺从包里掏出一张旧巴巴的纸展开来,上面是一幅小孩的画,有太阳,有山,有一个画得不太像样的男人的侧影,旁边是一行歪歪扭扭的彩色铅笔写的字:BB,我爱你。
  “我在七七的书里找到它。”优诺说,“所以,你不要有遗憾。”
  林涣之笑了:“我这一生,最大的遗憾,你猜是什么?”
  “我猜不着。”优诺说,“您对我而言,一直像个谜。”
  “猜不着也好。”林涣之伸出手来,像是要抚摸一下优诺的脸,但是,他的手很快就无力地垂了下去,眼睛闭了,像是睡着了。
  优诺没有喊叫,她奔出病房,颤抖地抱住了一直在外面的麦子。她不停地抖不停地抖,倒是麦子比较平静,她拍着优诺的背说:“林先生留了一笔资金给一家网络公司,他们会终生维护你的网站,提供一切技术上的支持。”
  “我想到Sam那里去一下,可以吗?”优诺问。
  “你需要他?”
  “不是。”优诺说,“我好累,我只是想到七七睡过的地方,去好好地睡上一觉。”
  Sam那里有个供病人休息的沙发,优诺躺下,看Sam替他把窗帘拉起来,听Sam回头对她说:“节哀,人生有很多的失去,我们唯一能做的,是勇敢。”
  “Sam。”优诺在闭上眼睛前问,“你说,七七会在哪里,她到底会不会回来?”
  “不知道。”Sam说。
  “你是专家,也猜不到吗?”
  “每个人的内心,都有属于自己的城堡。”Sam说,“我比别人厉害之处,不过是偶尔能进去造访一下而已。”
  “我会等她回来。”睡着前,优诺肯定地说。这是七七躺过的地方,优诺清晰地闻到她特殊的气息,那个喜欢紧抿双唇眼神孤傲的女生,她们早就在彼此的生命里刻下深深的烙印,无论是近是远,心里的牵挂和依恋都会如春天的青草蓬勃生长,永割不断。
  
  不肯停留的是时光,转眼间,新年就来了。优诺背着她的大包从市中心经过,新华书店的门口挂着一个醒目的广告牌:著名青春派作家暴暴蓝即将来我店签售。
  有女中生经过,尖叫着说:“就是写《小妖的金色城堡》的那个呃,我从来都没有看过那么好看的小说哦。”
  暴暴蓝的新书《小妖的金色城堡》一经出版就狂销不止,短短三个月竟然突破了五十万的销量。她在全国各地巡回签售,到处都是她的书迷。
  小妖的金色城堡,也因此成了一个访问量剧增的网站。有很多人提供关于七七的信息,优诺和暴暴蓝因此在全国奔波,但可惜,都没有一个是真的。
  广告牌巨大,除了书的宣传画,旁边还印有一张暴暴蓝的照片,模糊的样子,就能看清她那双眼睛,有着和七七极为相似的眼神。就在优诺盯着它看时,忽然接到暴暴蓝的电话,她在那边喘着气语无伦次地对优诺说:“我想,我看到七七了。是七七,一定是她!”
  “她在哪里?”
  “我在签书,读者排成长龙。”暴暴蓝说,“我看到一个女生,戴和我一样的手镯,我跟她签完,她冲我微笑,那笑容让我觉得陌名的熟悉。可是人实在是太多了,等我反应过来,她已经消失不见。”
  “她消失不见。”暴暴蓝哭起来,“你瞧她多狠心,不肯理我们。”
  “也许不是她呢。要知道,那种手镯并不止两个。”
  “可我多么希望是她。”暴暴蓝说,“我多么希望。”
  人潮拥挤的街头,优诺挂了电话,眼泪流下来。
  很多的岁月都已经过去,不管关于七七的任何消息是真是假,她都执意相信,七七不会消失。她一定会在某一地的某一个角落,用她那双不同寻常的眼睛,关注着她愿意关注的一切。
  她不会消失。
  消失的,不过是时间。
  而消失的时间,会让曾经的伤口,开出洁白而盛大的花朵,站成最纯洁的姿势,成为我们彼此温暖过存在过的最好的证明。

在我一方 发表于 2005-8-10 14:59

第25节:附录一:原谅我们的十七岁



妖精七七
  
  
  我只想说,七七,请左手握着幸福,右手握着回忆,花开不败。
  拜托。

  
  妖精七七,这是我的名字。我跟别人说自己的时候就说。妖精七七。妖精的妖,妖精的精,一二三四五六七的七。
  最初是在“花衣裳”网站看到了这篇小说,雪漫用了这个名字做主角的名字,她对我说,谢谢你。
  现在,我要对她说:谢谢你。
  因为怕眼睛疼,很少在电脑上看文章,阳光明媚的时候,我听着打印机吱吱的声音,把这三个小妖在金色城堡里的故事打了出来,我抚摸它们,那是安静纯净的灵魂,想起一些在我生命中出现或出现过的人,他们的影子在里面浮现着,我只是记住他们,然后怀念,让他们一直出现着。
我是这样一个多愁善感的人,有时候一些温暖会让我感动很久,很久。
  也许是因为名字的缘故,这个故事里,最喜欢的人物是七七,我看着这个闪耀着叛逆青春的女孩,她像是有用不完的力量,无穷的力量来看着这个并不怎么美丽的世界。我甚至惊讶于雪漫写出了这样让我心动的文字,我几乎是一口气看完整本书的。七七,这个成长在充裕又甜蜜光环下的孩子,她的心其实一直在远方,她期望可以去另一个远方看看,看看那美丽的外面的世界。这个美丽世界的孤儿,我打心里怜爱她。
  外面起风了,很大,我把领子束了起来,好暖的。路上的地湿湿的,行人都打着花花绿绿的伞,像美丽的风景。我的步子轻快了起来,原来外面的风景是这样的美丽。我们在长大,也在快乐,快乐的模糊但是真实。也许已经渐渐明白,很多很多是必然的结果,只是希望以后在怀念和憧憬的天平时不要因为一些过往而倾斜,然后颓废的倒下。
  七七这个内心有很多古怪想法的女孩子。她那么美丽那么孤独。我想,七七,你就是一个骑着彩色铅笔飞翔的小女巫。如果某一天蔚蓝的天空和灿烂的阳光下,你可以想起这个三月里,你的眼睛有过一点点的停留,那是因为你想要回去看一看。只是,你已走的太远。找不到回来的路了。幸福临近,却如此轻易地被抽掉。我们仍旧继续,没有停留。
  看完小说,一个人出门。站在黄色的电话机旁,听着身边和我一般大的孩子打电话,吃吃地笑。我还是看着,消瘦的背影。原来,我只是在这个太阳下模糊了眼睛。手里还拿着矿泉水的瓶子。它们渐渐融化的水在我的指缝里干枯。我抿了抿疼痛的嘴唇。然后拿着瓶子。不回头,向远处走去。我想要笑一笑,于是咧了一下嘴,于是嘴唇就破了。
  雪漫问我,这个结局是否太残忍。我摇头。那是本该属于七七的结局,她是一枚迫不及待成长而又美好的果实,她是一个精灵而又邪恶的小魔鬼,她是一只坠入深海下落不明的蝴蝶,可她本就是一个脆弱的纯白小孩子。我爱的七七,我心里的这个小女孩啊,如果我有魔法,我一定要把你变回纯白。我们总在不断的重复的为爱而走,我想起七七手腕上的伤口,她说,那是两条粉红色的丑陋的虫,盘踞着。我看着这两句的时候,一直愣着神,我只是想保护这个需要怜爱的孩子。她手腕上那两朵洁白的花朵,盛开然后迅速枯萎,以温柔的飞翔的姿势。
  林涣之收养她时,七七只问了一句话,有公主裙穿吗?他说有,她就跟着他走了。
  注定了七七是要走了,她为了条纯白的美丽的公主裙,她是干净世界的孩子,她只想拥有一条属于自己的公主裙。我想起自己睡觉的样子,双手抱着肩膀,是婴儿睡姿,我同七七一样,只是一个寂寞的孩子。所以我写字,不停止地写,它似我的血液,能带我去更远的地方飞翔。

在我一方 发表于 2005-8-10 15:00

从这一点来说,我又和暴暴蓝极为相似。
  外面的天又黑了,我看完了这个故事,在阳春三月就要热起来的时候,心里没有寒冷。是一丝丝的暖暖的味道。一个吃饭狼吞虎咽,睡觉双手抱紧,走路迅速,说话大声,就连眼神都是盛满远方的七七,我爱你,真的爱你。面对着她的时候,我只一个观望者,我看着她,看着这一切。七七说话总像吵架,顶着别人。我想她只是为了坚守自己心中的那片向日葵。她是故意这样的。
  花开一次就成熟,我却错过。可就是这样的成长,残酷和美好都让我嫉妒。
  雪漫说,这是她写了十来年最让自己心痛的文字。我看的时候没有哭,看完之后却在流泪,眼泪掉下来,我为七七落泪。这个美丽世界的孤儿,我爱她,我爱她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每一个想法。可她还只是个小孩子,那么小小的乖巧的好姑娘。
  故事的结尾,林涣之对优诺说:我那一天在孤儿院见到她,她小小的身子,眼睛里充满了愤怒和不屑,我当时就想,这是我要的孩子,我可以给她幸福。没想到,这是我一生最大的失败。
  优诺说:七七终会懂你。
  看这段的时候,我的心抽搐地疼了起来,我想好好看看这个美丽又带着遗憾的世界,谁会爱着谁,谁会懂得谁。
  外面风特别大了,春天的风刮的人脸都疼,我出门的时候,脸上起了碎碎的碎屑。我想起自己曾在手腕留下的伤痕,小小的细碎的粉色的伤痕。曾固执的以为,有了血,就没有害怕和悲伤,
  七七选择了一个激烈的方式来离开,她穿着白色的T恤,就像小时候第一次被林涣之带回家去,楚楚可怜又恨恨的眼神,她不说一句话,抿着嘴唇,看着那个不属于她的王国,于是她在心里一直刻画着一个金色城堡。
  我心里有没有一个金色的城堡呢,能让我自由的奔跑。我想起曾经一个男人脸上的一道伤疤,那么长,透着孤独的气味。它留下来的时候,一定是一种很惨烈的方式。可是生活在金色城堡里的三个小妖,她们说,我们的高三是场甜美的骗局。我爱这句话,我爱这三个机灵又散发着甜蜜芳香的小姑娘,不懂的世俗和圆滑的孩子,直白的做着背弃循规蹈矩的事情。自己常常看俗气的电影时就会被感动。街上碰到乞丐,也会努力的帮助。家里的狗狗死掉的时候,也会自己偷偷地流泪。
  我不止一次地设想,那把刀,如果真的插在七七的胸口,她会疼成什么样?
  其实,和七七一样,我们都是容易心疼的孩子,有着美丽青春的脸。我们都是坦诚的没有任何遮掩的孩子,我们没有隐藏的心机,我们直白的做了一切。就让我们一起等待着,一个结果。无论是不是伤害。请一定记得,也许伤害可以让我们变的自由。
  毫无疑问,这是个动人的故事。有七七Esprit短衣短裤,有暴暴蓝纯真无邪的眼睛,有优诺透明的暖暖的精致和细腻。看了之后有着暧昧和快乐。我们的眼睛一直在温情的包围中,没有变革。喜欢着七七的落寞,暴暴蓝的执著,优诺的随遇而安。让我们来把自己仔细的剖析和想象,我们是七七,我们是暴暴蓝,我们是优诺,我们在故事中,我们爱。
其实有一些日子,我异常的害怕孤单。我在学校门口的小酒吧里唱歌,酒吧的桌布是绿色格子布,那里有一群我很陌生的人,他们为我鼓掌,然后我喝下冒着泡泡的喜力。我唱的是刘若英的《后来》,我差不多已经忘记了歌词,只记得简单的旋律,然后哼哼着,我闭上眼睛。后来,我终于学会如何爱,只是你已消失在茫茫人海。我突然想起七七,我们一样的写字,一样唱歌,一样说话,一样想念并且希望记得那些破碎的片段。我在小小的舞台唱歌时候,是想流泪的。
  梦中的伊甸园终于长出第一颗菩提,我才学会了不孤寂,一个人在天鹅湖中边走边寻觅,最后每个人都有个结局,是结局但是心情应该仍旧美丽。
  没人知道七七去了哪个地方,无论她是死了还是仍旧活着,她自由了。她终于去了另一个别处。那里盛开着金色的向日葵,七七终于可以不哭泣,
  雪漫问我,七七,你喜欢这本书吗。我说,嗯,喜欢。我肯定一件事的时候,喜欢说嗯。她不知道,我的心里在为七七喝彩,为七七难过,为七七微笑,为七七流泪。我的七七,她下落不明。是死了,还是仍旧固执地努力活着。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只想说,七七,请左手握着幸福,右手握着回忆,花开不败。
  拜托。
  我和七七都是纯洁的好姑娘。我起誓。挂着四个耳洞去透风凉。喜欢揭开伤疤去睡觉。请说,说你爱我吧。这个故事就这样结束,我仍旧背着玫瑰红的背包走在未来的路上,没有人能够没收幸福,请义无返顾的微笑吧。
原谅我们的十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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