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机会
就在他六十五岁生日那天,奥斯卡·布朗把他妻子从楼梯上推下去,杀死了她。如果他没有发现那本发黄的旧书,他可能还不会做这样的事,那本书是他前一天清理阁楼时发现的。
那本书的名字很奇怪,叫《神药配方》,当奥斯卡翻着发黄的书时,一个标题引起了他的注意:“能让你生活发生奇迹般变化的配方。”在这个古怪的标题下面,是一个配方,这配方让奥斯卡大吃一惊,因为其中的配料任何一个食品室都能找到。在配方下面,是一条重要说明:“只有当你摆脱了让你厌烦的人或物之后,才能喝这个配方。你应该把所有的配料混合起来拌匀,喝下去。奇迹随后就会发生,你将从生活中得到应得的一切。”
奥斯卡觉得这条说明是在开玩笑:如果你摆脱了让你厌烦的人或物,为什么你还需要这个配方呢?不过,奥斯卡记得,他和他妻子住的这栋房子,以前的房主据说是个老太婆,她因为搞巫术而被吊死了。奥斯卡反复念叨着那句话:“奇迹随后就会发生……”如果他第二天没有信步走进公园的话,他可能就会忘了这件事。
那天是他的生日。他六十五岁了,老得快要死了;他坐在公园里,悲哀地看着恋人们在阳光中散步,年轻小伙子的手臂搂着年轻姑娘的细腰;他听到接吻前姑娘撩人的笑声。
他妻子与公园里这些年轻姑娘之间形成残酷的反差,让他简直无法忍受。
娜丁总是穿着高领羽绸衣服。晚上,在他们的卧室里,她穿得整整齐齐的,总是先披上一件长法兰绒睡衣,在这件衣服的遮盖下,才开始脱衣服。她每天总是天亮前半小时醒来,把奥斯卡摇醒,然后开始唠唠叨叨指责人间的罪恶,一直唠叨到他晚上九点睡觉。她把屋里打扫得一尘不染,并要求他帮她打扫。她特别注意清洁钥匙孔。奥斯卡觉得这一行为很有象征意义,因而觉得很沮丧。
于是,奥斯卡坐在公园,看着那些年轻的恋人,意识到他的青春已经逝去了,不禁流出了自怜的泪水。他理应得到那些姑娘,可是却没有。他从来没有得到过年轻姑娘动情的拥抱,从来没有听到过年轻姑娘热烈的呻吟,这全是因为他在二十五岁时,为了金钱而和娜丁结了婚。
当他最终走回家时,心中燃烧着熊熊欲火,于是,他把他妻子从楼梯上推了下去。
在向警察报告他妻子出了意外之前,他按照那本旧书上的配方,调制好药水,一饮而荆这药水喝着有点咸。
开始,除了发现自己真的很有钱之外,根本没有奇迹发生。
他是为了钱才和娜丁结婚的,可是,结婚后,他发现娜丁对那笔钱看得很紧。那笔钱现在才落到他的手中。另外,他辛勤工作了四十年,娜丁把他挣的钱全都拿去存了起来。娜丁很节俭,除了日常的开销外,很少用钱。
所以,现在他发现,他一下子得到了一百多万元。
整整一个月,似乎奥斯卡一生痛苦换来的就是这些钱。
但是,就在这时,奇迹开始了。
他的头发开始慢慢从灰白变成棕色。他的四肢开始灵活起来。他的食欲越来越好。他戴的眼镜开始模糊不清,最后眼科医生劝他摘掉眼镜。他照办了,发现他重新获得了年轻时的好视力。
他的期望值越来越高,简直迫不及待了,但他极力控制住自己,耐心等待,一直等到他的第三颗牙齿从上牙龈上长了出来。
他在变年轻!
这当然给他形成了一个难题,但他有解决的办法。在人们注意到他在发生变化之前,他就悄悄地离开了他的家乡,来到五百英里之外的一个旅馆,就在那里,他制定了一个计划,从此以后就一直坚定不移地执行起来。
他和娜丁过了四十年死板的生活,现在他决定抹去这四十年,一直等到他退回到二十五岁,到那时,他要找到或购买一个傻头傻脑的、漂亮的金发女郎,跟她好好地玩玩。
他将不得不跟这个金发女郎结婚,因为只有用这个办法,才能独占她;不过,他觉得,如果你跟一个情妇而不是妻子结婚,那也没有什么不好。
但他应该避免被发现。如果世人知道他每六个月年轻一岁,他们可能对他很感兴趣。政府可能把他关到一栋房子里,房子周围拉着铁丝网,那就不会有金发女郎来看他了,除非她买一张票来看他。当然,如果一个金发女郎知道,到他们银婚纪念前,他已经小得需要她给他换尿布了,那她肯定不会跟他结婚,不管她有多傻。
所以奥斯卡每六个月搬一次家,把他的财产从一个银行换到另一个银行。 他一直是一个人,但这不是因为娜丁的缘故,在那些安静的房间里,当他从六十五岁退回到六十岁、五十五岁、五十岁时,他坐在那里,乐不可支,有时喃喃自语,念叨一旦他又回到二十五岁他要做什么。
他接近三十岁时,他发现很难不向姑娘们调情;当他过了三十岁,进入二十多岁时,魔鬼不停地在他耳边低语说,提前几年开始并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奥斯卡·布朗知道,一个人是很难坚定不移地按既定方针行事的,他不应该破坏自己的原定计划。
于是,为了以后更好地享受,他像个憎侣一样过着禁欲的生活。
当他到了二十六岁半时,他急急忙忙地赶到纽约,在公园大道租了一套公寓,连行李都来不及打开,就冲向黄昏的曼哈顿。
今天晚上他不用禁欲了。
大多数渴望性快乐的二十六岁的年轻人,以为只要有爱就行了,但这是因为他们并不了解人性。奥斯卡对人性研究了八十五年,他清楚地知道,不花钱的情人是不受欢迎的。
所以在那六个月中,奥斯卡一直在花钱。他把钱花在夜总会和高级时装店,花在精美的食品和昂贵的酒水上,花在那些昂贵的棕发女郎昂贵的衣服上。
他找棕发女郎,是为了演习,因为他二十五岁生日马上就要到了。
最后,他终于去寻找他的金发女郎了,他在远足者夜总会的脱衣女郎中找到了她。她名叫格罗丽亚,她一看到他的钱包,就爱上了他。
她是那种常见的穷姑娘。她父亲是个酒鬼,她母亲是个洗衣妇,有许多情人。她有许多兄弟姐妹。在她家乡小镇里,体面的人都瞧不起她。
“我认为我是个梦想家,”她说。“我想过好日子。”
于是她搭车来到纽约。
“我想过更好的生活,”她说。
据奥斯卡观察,她的确找到了,她跟挥金如上的男人在一起,参加疯狂的舞会,吃喝玩乐,醉生梦死。
奥斯卡从来没有遇见到一个比格罗丽亚更会讨好男人的人。
所以在他二十五岁生日那一天,奥斯卡和她结婚了。
第二天早晨,她让他大吃一惊。
她将自己的头发恢复成原来的棕色。
“我终于成了体面人了,”她说。
她从她的嫁妆箱里拿出许多难看、劣质的衣服。
她规定晚上九点睡觉,不许在家里喝烈酒。
她检查了他的账簿,宣布从现在起,由她来管钱。
她告诉他,他应该找个好工作,好好干下去。“我知道你很有钱,但你不能浪费你的生命,”她说。
他提出离婚,她说离婚是不体面的,他最好别想这事,因为她不会给他离婚的理由的,她现在已经不是那种女孩了。
从他跟她结婚那天起,像其他人一样,奥斯卡又开始变老了。
正如它承诺的那样,那个配方给了他应得的东西。
他又跟格罗丽亚过了四十年。
最后的证据
十一月的洛杉矶阳光灿烂。我正站在法院台阶上时,我的继母诺玛·克鲁格和她的情夫鲁斯·泰森从楼里走了出来。
在挤满旁听者和记者的法庭,陪审团作出了惊人的判决——“无罪!”我感到异常愤怒,从法庭里跑了出来,因为我知道我父亲是被他们谋杀的。洛杉矶的空气虽然被污染得很厉害,但是,不公正的判决更让人难受。
诺玛穿着一件朴素的蓝色上衣,衣领是白色的,这使她显得很端庄,她故意在台阶上停下脚。一群吵吵嚷嚷的记者和跑来跑去的摄影师围着她,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用胜利的眼光打量着眼前的城市。
我父亲鲁道夫·克鲁格被谋杀时,已经六十五岁了,可诺玛才三十六岁。她身材苗条,全身散发着性感的气息,可是,在审判期间,她总是轻声细语,像个端庄的淑女,赢得了由男性组成的陪审团的好感。
她有一头闪亮的褐发,五官精致细腻。尤其是她的嘴唇,富于表情,可以作出各种各样的微笑,那是她脸上唯一笑的部位,因为她的蓝眼睛总是冷冰冰的,而她突出的下巴则像一把无情的手枪。
诺玛转过脸,甜蜜的笑容高深莫测。然后她快步走下台阶。
泰森像个宠物一样,驯顺地跟在她身后,他也被同一个陪审团宣布无罪释放。
诺玛走到我身边时,犹豫地停了下来。虽然她和泰森被捕后,我们就没有说过一句话,但她清楚地知道我痛恨她。我无数次地用沉默、用我的眼神告诉了她这一点。
“祝贺你,诺玛,”我冷冷地说。
她飞快地看了看记者们怀疑的脸。她的回答很谨慎,字斟句酌似的。“谢谢,卡尔,”她甜言蜜语地回答说。“这真是太好了。
当然,我非常相信我们的司法系统。我从来没有怀疑过审判结果。”
“诺玛,我不是为审判结果而祝贺你。你非常聪明——而且到目前为止,非常幸运。”
“到目前为止?”她稍稍转过头,这样记者们就只能看到她的侧面,她悄悄地冲我咧嘴一笑。“比赛结束时,输的人哭,赢的人笑,”她低声对我说。
那一刻,我真想一拳打在她傲慢伸出的下巴上。
“克鲁格先生,”一位摄影师喊道,“你愿意和你继母合个影吗?”
“当然愿意,”我回答说,“不过我需要一个道具。你有一把锋利的长刀吗?”
在一阵紧张的沉默后,诺玛表演似地说:“亲爱的卡尔,你受刺激太大,有点偏执了。在目前的情况下,我认为这是很自然的,我一点也不责怪你。”她停了一下。“啊,亲爱的,我们还会见面的,对吗?”
“我想你无法避开我,因为除非你搬出去,否则我们将住在同一栋房子里。”
诺玛猛地闭上嘴,扭过脸。我凝视着她的后脑勺,几乎可以看到她脑子里的机器突然停了下来。
“克鲁格太太,”一个身材像男人一样粗壮的女记者问道,“你准备在不久的将来与鲁斯·泰森结婚吗?”
诺玛的头转向泰森。她打量着他,好像他是一个没玩完就扔下的玩具一样。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鲁斯·泰森几乎和我一样大,比诺玛小三岁。他一头褐发,脸胖胖的,眼睛是棕色的,嘴很大,像只驯顺的小狗,正咧着嘴傻笑。
诺玛转向那个像男人一样的女记者,谨慎地回答说:“在目前情况下,谈婚论嫁可太不合适了。对不起——无可奉告。”
说完,她得意洋洋地走开了,泰森跟在她后面,那些记者围在她两边。
当他们分别乘出租车离开后,为了排解我的愤怒,我跑到最近的一家酒吧。我喝了四杯马提尼酒,仔细检查还在冒烟的过去的废墟,想从中找出线索,进行报复。
审判持续了六个多星期。泰森的有罪与否,是诺玛自己自由的关键,所以她请麦克斯韦尔·戴维斯为他辩护。这位出色的律师把许多杀人犯送回了社会,在这方面无人能与他相比。他曾经夸口说,一个人就是在刑侦科办公室枪杀了他自己的母亲,他也能让他无罪释放。
诺玛自己的律师就不那么有名。她支付全部费用。
这件案子是很清楚的,清楚到任何一个法学院的学生都能把诺玛和她的情夫钉到正义的十字架上。
鲁道夫·克鲁格是电影界的名人。我父亲也许是老一代中最了不起的制片人兼导演。他在自己家的客厅被枪杀,从表面看,是在偷窃过程中发生的。警方认为,偷窃是我继母和泰森故意设计的,目的是为了掩盖谋杀。 原告坚持认为,诺玛去我们在箭湖的别墅,是为了证明她的无辜。“当她在那里热情招待她的几位不在场证人时,泰森残忍地枪杀了我父亲,抢走他的钱包、钻石戒指和其他值钱的东西,故意推倒桌子,打破电灯,搞乱抽屉,然后逃之夭夭。
警方开始很困惑,然后开始怀疑。显然,鲁道夫·克鲁格正坐在椅子上阅读。第一颗子弹是近距离从他的脑后射进去的,当他向前倒下时,第二颗子弹射出,打断了他的背脊。
既然这是一次出其不意的谋杀,为什么又要推翻桌子,打破电灯,伪装成一次打斗呢?一个小偷,除非被逼得走投无路,否则是不会出手杀人的。这太不可能了。
小偷一般不携带枪支。再说,即使他带枪的话,他会携带一支笨重的、长管德国手枪吗?从射出的子弹看,小偷用的就是这种手枪。我父亲刚好有一支这样的手枪,这是巧合吗?这手枪不见了,这又是巧合吗?
警方并不这么认为。经过细致的调查,他们挖出了泰森,通过泰森,又顺藤摸瓜,找到诺玛。在泰森的公寓里,发现了一张诺玛写给泰森的破便条。便条没有提到具体的事,但它提到“……在我们讨论过的重要的时刻”,诺玛希望自己在箭湖。
最后,在推倒的一张桌子上,提取出泰森的指纹,另外,在谋杀前一个小时,有人在靠近现场的地方看到过他。
麦克斯韦尔·戴维斯轻蔑地指出警方证据的漏洞。泰森的指纹当然会在客厅桌子上。作为家庭的证券经纪人,他经常因事到那里。即使他主要是来看诺玛,那也并不意味着他就是凶手。陪审团应该记住,被告受审不是因为通奸。
至于那支德国手枪,也许小偷是在书房的抽屉里发现它的,在杀人后把它带走了。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它在哪儿呢?警方能把它拿出来吗?警方能证明我父亲是被他自己的枪射杀的吗?
至于便条,戴维斯说,它的内容太含混了,不能当作策划犯罪的证据。不管怎么说,它都没有暗示任何邪恶的内容。鲁道夫·克鲁格变得越来越猜疑。他去欧洲时,雇了一名侦探监视诺玛。诺玛知道此事,所以她想在她丈夫回家时到箭湖,因为她知道侦探会报告她和泰森的婚外情,她感到害怕。这就是她在便条中所说的“重要的时刻”。
“无罪!”陪审团宣布说,把他们俩释放了。
可想而知,这事牵涉到大笔金钱。如果陪审团判定诺玛有罪,她将失去继承我父亲财产的权利,那笔钱就会归我了。
我父亲把他的一部分证券、比弗利山大厦一半的产权以及别的一些财产留给了我,但是,他大部分的钱只由我代为保管,那些钱的利息归诺玛所有。只有她被定罪或死亡,那些钱才能归我所有。
我父亲赚了一笔钱,而且他是一个精明的投资者,从来不乱花钱。总共有七百万元,贪婪的诺玛“仅仅”得到一百万元的现金。
但是,不管从哪方面来看,六百万元每年的利息是惊人的。
我父亲没有把他的钱全部留给我,对此我不应该有怨言,因为在他资助的几次商业活动中,我都大败亏输。但是,我毕竟是他的血肉,那些钱应该属于我!他居然更相信那个诡诈残忍的诺玛,而不相信他自己的儿子,这真让我难以接受。
我父亲跟诺玛结婚时,我母亲已经去世很多年了。诺玛在我父亲投资的一部低成本电影中,担任一个小角色。她是一个糟糕的演员,她最出色的表演是在审判她的法庭的证人席上。
诺玛很有魅力,而且非常善于讨好别人。她很会捕捉机会,她看到,当新一代电影界拒绝接受我父亲时,他受到了巨大的打击。
我父亲非常固执,不肯紧跟时代潮流,那些曾经对他赞不绝口的电影界巨头,现在毫不留情地抛弃了他。
在公开场合,诺玛对我父亲表现出很大的兴趣。私下里,她假装崇拜他被遗忘的天才。她会连续几小时和他一起坐在他那古老的大厦中,观看过去他制作并导演的影片。
诺玛为了钱才跟鲁道夫·克鲁格结婚的,而他则是因为她让他恢复了自信心。
我父亲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人。他非常古板。生硬。虽然他身材高大,但长得并不好看。他是个秃头,有一对大招风耳朵,脸上经常是毫无表情。
他的确有轻松快乐的一面,但这已经和他的声誉一样消失了。
他是个报复心很重的人,从来不会忘记他的敌人;他也是一个刚愎自用的人,不惜一切代价想要恢复过去的地位。他后来又拍了一部电影,但是票房收入非常不好,于是他又被遗忘了。
虽然诺玛一直讨好他,但他们的婚姻生活并不总是很平和的。
我父亲知道自己并不是女人喜欢的那种人,知道诺玛年龄比他小一半,所以他嫉妒心非常重。他怀疑她不忠,花了大量时间和金钱来验证。
他会假装出远门,然后突然回来。或者,他外出不在家时,会雇侦探监视她。他曾经在电话上装上窃听器,还曾经付钱让一个漂亮的失业男演员去勾引她。但是,诺玛一直非常警觉,他所有的办法全失败了。最后,一位私人侦探终于发现了她和泰森的约会。
但他还没有来得及向我父亲报告,我父亲就被杀死了。
我父亲住的那栋大厦阴森森的,充满怀旧气息。我很不喜欢它,所以在布兰特伍德租了一间公寓,但是,当我父亲被谋杀、那两个情人被逮捕后,我又搬回了大厦。我的主要动机就是要把整栋大厦彻底搜查一遍,找出证据。
形势对我非常有利。我父亲没有雇仆人,他说他们爱把主人的一言一行都传出去。我虽然雇仆人,但他们主要是白天来干活。 晚上就只剩我一个人了。我希望能找出一些警察没有找到的证据。
温斯特罗姆警官负责本案,他觉得我的想法很好笑,他都没有找到,我怎么可能找到呢?不过,他并不反对我试试。
我最想找到的就是那把德国手枪,以及那上面的指纹。温斯特罗姆告诉我,我这是浪费时间。人们一般不会把凶器留在现场附近的,那把手枪可能永远也找不到了。
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认为那把手枪一定藏在屋里。
这只是一种预感。但是,这预感非常强烈,我一闭上眼睛,就能看到那把德国手枪躺在某个黑暗、隐秘的角落,等着我去发现。
我翻遍了大厦,就差把墙推倒了,还是一无所获,这时,我开始相信温斯特罗姆的话——它根本就不在屋里。我也没有发现能证明诺玛和泰森有罪的一片纸、一块布、一点血迹和一根头发。
随着审判的临近结束,我简直要发狂了,我躺在床上,梦想着制造能证明他们有罪的证据。突然,审判结束了。他们被无罪释放了,他们永远逃脱了法律的惩罚。我几乎可以听到他们的笑声。
我离开酒吧时,已经是黄昏了。我已经想出了一个办法,这是一个危险的、孤注一掷的办法,但是,如果我能成功的话,那么就既能报了仇,又能得到钱。
那栋像博物馆一样丑陋死板的大厦坐落在山坡上,俯瞰着日落大道。当我沿着山坡向上爬时,可以看到屋里亮着灯。
我惊讶地发现,屋里就诺玛一个人。她坐在书房我父亲的书桌后,正在核对账单,签支票。她换上了一件天蓝色的紧身衣,各个部位都显得一清二楚;她的头发也重新梳理过,还化了妆。她现在的样子与在法庭上时截然不同,那时她就像个羞怯、呆板的修女。
“欢迎回家,诺玛。”我悄悄走进去,她吃了一惊,抬起头,不过她眼中并没有恐惧之色。我一直认为她很有胆量。“在计算战利品,诺玛?”
她微微一笑。“坐吧,卡尔,”她冷冷地说。“我知道你会来。”
“知道我会来?”我坐进一张椅子中。
“当然。你就住在这里,不是吗?”她讽刺地问道。
“对极了,”我回答说。“我希望你别觉得我在这里碍事。”
“我想你会一直恨我,把我想得非常坏。卡尔。你就像那些自以为是的记者,喜欢捕风捉影。如果十二位聪明的男人认定我无罪,为什么你就不能怀疑一下自己的判断呢?”
我用一根手指指着她说:“因为,你知道,我知道,你谋杀了我父亲!”
“根本没有这回事!”她脸色铁青地回答说。
“泰森举着枪,”我继续说,“但我认为是你扣动扳机。”
“卡尔,”她无力地说道,“我——我爱你父亲。你想不到——”“别跟我来这一套,诺玛!你跟我一样不爱他,”我撒谎道。
“他是一个讨厌的老古董,一个固执、愚蠢的暴君,从来不考虑别人,眼中只他自己。他是一个小王国中的小希特勒。别糊弄我,诺玛——我们俩都痛恨他!”
这些谎言中有些还是真话。我认为,当诺玛筹划谋杀我父亲时,她脑子里大致就是这么想的。
“啊,卡尔!”她喊道,真的非常惊讶。“我感到震惊!而且我——我觉得你忘恩负义。你父亲帮过你许多忙。”
“诺玛,”我说,“别这么虚伪了,好吗?”我像个同谋犯一样冲她眨眨眼。
她可爱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我也许点虚伪,”她承认说。
“有一点。不过,卡尔,我从来没有想到——我的意思是说,如果你这么不喜欢你父亲,那你掩饰得可真好。这些多年来,你没有对我说过一句批评他的话。”
“就这一次,”我说,“让我们开诚布公吧。我们是敌人,诺玛。
不,不是敌人,是竞争者。如果我告诉你我对老头的真实想法,你转脸就会告诉他。你会毁了我。我说的对吗?”
诺玛更舒服地往椅子上一靠,点着一支烟。
“无可奉告,”她回答说,虽然她的笑容证明我说得对。“你这个人真矛盾,”她继续说,“如果你这么痛恨你父亲,那么为什么还这样仇视我呢?”
“你没有猜出个中缘由吗?诺玛,我对你个人并无恶意。但我喜欢钱,特别是那些理应属于我的钱。说实话,我真希望陪审团判你们有罪。”
“瞧瞧,瞧瞧,”她说。“你这人真残酷。”
“哪儿的活,但我很倒霉,失败了。”
“你不在乎你父亲被谋杀?”
“你见过我哭吗?我只在乎钱。钱就是幸福。但是,诺玛,我要告诉你:泰森把事情弄得一团糟。他太不小心、太笨了。如果你和我合作的话,那就根本不会有什么陪审团了,根本就不会有什么案子要提交陪审团了!” 她面无表情,但眼睛却仔细打量着我。
我继续说道:“诺玛,听着,如果你不是明智地请了麦克斯韦尔·戴维斯,泰森肯定就完了,他也会连带着让你也完了。这全得归功于戴维斯,他真是太棒了!”
诺玛同意地咯咯笑起来,我也跟着她笑。
“啊,那个老家伙是个艺术家,”我说,敬佩地摇摇头。“他真是个天才!他把证据拿来,把它转到他想让你看的那一面。比如关于桌子一事。泰森把他的笨爪子留在了那上面,你以为他死定了。
但麦克斯韦尔·戴维斯告诉我们,他的指纹应该在客厅的那张桌子上。泰森总是来那里作客,所以,如果他坐在桌子边时,把手放在桌子上是很正常的。”我叹了口气。“但这太愚蠢了!为什么他不戴手套呢?”
“啊,他戴了!”诺玛辩护说。“但他不得不脱一下,因为——”她的嘴巴张开了,瞪大眼睛看着我,希望我会淡然一笑,满不在乎地耸耸肩。
我站起身。“多谢,诺玛,”我怒吼道。“这就是我想知道的!”
我向她走去,恨不能双手掐住她的脖子。
她立刻把手伸进半开的抽屉。我瞪大眼,盯着一支德国手枪乌黑的枪眼。
“我告诉你你,卡尔,”她平静地说,“我知道你会来。”
“我父亲的手枪!”
“鲁斯不敢带着它离开,”她说。“如果他被抓住,从他身上搜出这把手枪,那我们就完了。所以他把它藏在屋里。”
“藏在哪里?我怎么没有找到它?我对这里可是很熟悉埃”有那么一瞬间,她似乎要咯咯笑起来。“你在冰箱里找过吗?”
我点点头。“对于两个业余凶手来说,这可真是很聪明的办法。当我告诉温斯特罗姆时,不知道他会有什么反应。”
她重新坐下,然后举着手枪。“我猜你希望温斯特罗姆警官扑过来逮捕我,”她嘲讽地说。“不过,他当然做不到。”
“他的确做不到,”我同意道。“我知道对同一案件不能再次起诉。那么你现在想干什么——开枪打死我?”
“别瞎扯了,卡尔。我不会这么冒险的。走开吧,别惹我。如果你把大厦中你的股份卖给我,我愿意出高价。”
“你让我考虑一下,”我说。“我会告诉你的。现在,把手枪给我。如果你不给,我从你手中硬抢时,可能不得不抓破你的脸。”
她犹豫了一下,然后把枪交给我。我把枪插到腰里,走了出去。我的计划进行异常顺利,出乎我的意料。
早晨,我告诉诺玛,看到她让我恶心。然后我收拾好自己的行李,搬回到布兰特伍德。我用了两天时间,把我的计划中最细微的部分都考虑到了,然后打电话给她。
“我决定卖掉大厦中我的全部股份,”我对她说。“我要求你按照承诺的那样,高价收购。你付得起这钱,诺玛。”
“这大厦其实没什么用处,”她狡猾地说。“现在,没人会买这种古老的房子。他们告诉我,我最多能得到七万五。所以我愿意对你大方点——我愿意出五万买你的股份。”
“这房子是不算什么,”,我承认说,“但那里有几乎一英亩的地,如果放在一起卖的话,可是很值钱的。你应该给我十万元。”
“应该?”
“对,应该,而且我要现金。”我并不需要现金,但我有我的理由。
“为什么要现金?”她不安地问道。“这要求很荒唐。”
“你最好赶快去银行,”我说,“因为明天晚上八点我要来拿钱。让泰森带一份出让证书,我要在上面签字。他还可以作为见证人。”
“听着,卡尔,你不能指挥——”
“啊,我可以。别打断我的话,因为我还有事要说。告诉泰森,带一份我父亲所有证券的清单,以明天收盘时的价格为准,附上它们的估价。你也要给我一份大厦其它物品的税后清单。”
“我不干!”她喊道。“这些跟你没有什么关系,我不接受你的讹诈。即使你把真情说出来,我也不在乎。现在谁也动不了我们了。”
“你错了,”我说。“他们不能因为同样的罪行起诉你,但他们可以轻而易举地因另一桩罪行起诉你。你知道做伪证是犯法的吗?他们可以因此而判你和泰森两年徒刑,我向你保证,他们会很乐于这么做的。” 一阵沉默。“好吧,”她平静地说。“我会按你说的做。但别以为我是因为怕你才这么做的,那我宁愿进监狱。”
“别担心,诺玛。我要的只是那十万元现金。”
“另外,”她继续说,她的大脑又活跃起来。“我相信麦克斯韦尔·戴维斯很容易就能证明那种伪证指控是站不住脚的。”
我没有说话,但我知道她说得对。两天前,当我离开大厦去布兰特伍德时,我遇见了麦克斯韦尔·戴维斯。他有事来找诺玛,在大厦的台阶上停下来,跟我握手。
“小伙子,别对我不满,”他说。“你要理解,我只是在挣自己的那份钱。”
他是一个身材高大、热情洋溢的人,眼角布满了亲切的皱纹,说话带着南方口音,举止像个旧式的南方贵族。我没有那么孩子气,所以并不憎恨他,他把自己的那份工作干得太棒了,我跟他握了手,并对他说,撇开个人的感情不论,我认为他可能是当今世界上最杰出的辩护律师。
诺玛还在说:“我不想让泰森过来。为了避免引起讨厌的曝光,我们已经决定这段时间不见面。”
“这真让人感动,”我回答说,“我要泰森在唱—就这么定了。
如果你告诉他嘴巴严点,天黑后悄悄过来,那就不会被人发现了。”
“好吧”她同意了。
“告诉泰森,如果他不想找麻烦的话,最好准时到达——一分钟也别晚!”
我挂断电话。
第二天晚上六点四十五分,我站在一个小电影院的售票间,跟售票员多丽聊天。我选择那家电影院,是因为就在我父亲死前几个月,他买了这个电影院的股票。因此,我认识这里的工作人员,更重要的是,他们认识我。
第一个双场电影七点开始。我早已看过这两部电影。它们加在一起放,需要三小时五十六分。
在走廊我看到经理比尔·斯坦墨茨正和一个漂亮姑娘调情。
我走过去,跟他聊了五分钟,然后走进放映厅,在紧急出口边的一个位子上坐下。售票员偶尔会担任领座员的工作,但大部分时间他都在门外。
还差十五分八点时,我环顾四周。一小部分观众坐在中央,正聚精会神地看电影。看不到工作人员。
我悄悄地从紧急出口溜出去。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卡片,插进门缝,这样门就不会关上,保证我能再次进来。
诺玛和鲁斯·泰森正在客厅里等着。泰森显然很不安。他时不时紧张地看一眼我的脸,好像那是温度表一样。
诺玛很沉静。我在出让证书上签了字,泰森作为证人也签了字。诺玛递给我一个装满钱的手提包。我没有费神去数钱。
泰森拿出一份证券清单,诺玛递给我几张纸,那是我要求的统计单据,我粗略地翻了一下,把它们折起来放进上衣口袋,我花点时间的话、也能搞到这些东西,但我想让他们俩有事做,这样他们就不会猜测我的真实目的了。
“现在我要给你们一样东西了,”我说。“你们可以说这是对你们辛勤劳动的回报。”
我打开腿上的一个盒子,这是我进屋前从汽车行李箱拿出来的。里面放着那把德国手枪。我托着手枪,冲诺玛说:“诺玛,你一定很乐意重新得到它吧?”
“我当然乐意,”她回答说,站起身,第一次露出微笑。
我说:“诺玛,你微笑的时候,非常迷人,虽然有些邪恶。”
她微笑着向我走来,我掉转枪口,扣动了扳机。我瞄准她开了三枪。她就像被一只看不见的巨手打中一样,踉跄着向后退去。
她刚一倒在地上,我就把枪口对准了泰森。
他吓坏了,眼睛瞪得溜圆,像个落水的小狗一样全身发抖。
“泰森,”我说,“好好看看她。你不想像她一样死吧?”
他的眼睛飞快地低下,瞥了一眼地下的尸体。他连话也说不出,只能拼命地摇头,表示他不想死。
我说:“泰森,如果你不照我说的做,你马上就会死去。”
“什么事都可以,”他呜咽着说,“你让我干什么事都行。”
“真正杀害我父亲的凶手是诺玛,”我安慰他说。“你只是他的工具。她只是利用你而已,对吗?”
“对,”他声音颤抖地说。“她利用我,我——我不知道我在干什么。我无法抗拒她。”
“说得对。为此,我要给你一次机会。我要你写一张便条,承认你杀了我父亲——和诺玛。然后你带上这十万元,夹着尾巴尽快离开这里。如果你被抓住了,那你就完了。我会否认你的指责,便条将证明你是有罪的。但至少你得到一次幸存的机会。公平吗?”
他使劲点头。“非常公平。” 我带他走向客厅的桌子,让他自己打开抽屉,拿出我父亲的文具用品。我转到桌子的另一边,举起枪,枪口离他的太阳穴只有一英寸。
“拿起那支笔,”我命令道。“一字一字照我说的写。”
我口述道:
“我不得不惩罚诺玛,因为她逼我杀了鲁道夫·克鲁格。她有一种奇怪的力量,控制了我,我无法抵抗。她的声音在我的脑袋里低语,要我去杀人。我不得不终止这一声音——上帝保佑我!”
“这个便条很怪。”我说,“但很符合目前的情况。如果你被抓住了,你可以说自己精神不正常。现在签上你的名字!”
他一签上名字,我立刻用枪管顶住他的太阳穴,扣动扳机。我擦干净手枪,把他的指纹按在上面。然后,我把一支铅笔插进枪管,挑起手枪,扔到他晃动的右手下。
我拿起装着十万元的手提包,那里面现在又放进了出让证书和装手枪的盒子,我走出大门,钻进我的汽车,没有开灯就开走了。
我顺利地回到电影院,没有人看到我。散场出去的时候,我又和斯坦墨茨聊了几分钟,谈谈刚看过的两部电影,接受了他对我失去父亲的安慰。
最后,我拍拍多丽的背,笑着离开了。
这些精心设计的证明我不在场的办法全都白费了。
我根本没有受到怀疑。
几天后,当我还陶醉在胜利的喜悦中时,接到温斯特罗姆警官的一个电话。
“你搞错了,”他说。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问,感到背上升起了一丝凉意。
“你搜索你父亲房间时,没有发现最让人不可思议的证据。如果你及时发现的话,陪审团毫无犹豫地就会判他们俩有罪。当然,现在这没什么关系了。但我认为你会觉得这非常有趣,克鲁格先生。”
“什么证据,警官先生?”
“听着,克鲁格先生,我不想在电话上告诉你。你只有亲眼看到后才敢相信。你有时间过来一下吗?”
“当然有,”我马上回答说,虽然警察局是我最不想去的地方。
温斯特罗姆一副乐不可支的样子,好像随时要大笑起来,他带我来到一问阴森森的审问室,那里只有一张桌子和几张椅子。窗帘拉着,头顶上的灯光非常刺眼。
桌子上是一个黑色的盒子或箱子。一位身穿制服的警察耐心地站在桌子边。屋里还有一位刑侦科的斯坦伯里警官,我以前见过他。
他们都是一副乐不可支的样子,过了好一会儿,温斯特罗姆才慢慢收敛起笑容,开始问有关我父亲职业的一些问题,我告诉他,我父亲是从剪辑师起家、当过摄影师、导演,最后才成为一位制片人的。
突然,他转脸大声问我:“你知道你父亲非常嫉妒你继母吗?”
“知道。这是千真万确的。”
“他花了很多时间和金钱调查她,是吗?”
“是的。”
他咧嘴笑了。“好,我告诉你实话吧:在你继母的情夫杀害你父亲时,你父亲拍下了这一过程。”
“什么!”
他笑着点点头。“我们昨天才发现那些隐藏的摄影机,当时我们从客厅的墙上挖一颗子弹出来,偶尔发现旁边隐藏得非常巧妙的镜头。顺藤摸瓜,我们找到了很多镜头。安装这一套设备,他一定花了很多钱。
“整个系统是声控的,房间里一定程度的声音、动作等就会启动整个系统。在沉默了三分钟后,系统就会自动关闭。它们是连续工作的,当一个摄影机的胶卷用完后,另一个摄影机就会开始工作。他在屋里到处都安装了声控摄影机。
“他被害时,刚从欧洲回来,所以可能他没有来得及关掉摄影机。当泰森杀害他时,摄影机正在运转。啊,我要让你亲眼看看。
奈特,放胶卷让这位先生看看!”
我转回头,看到盒子已经拿掉,露出一台装好胶卷的放映机。
斯坦伯里警官迅速拉起银幕。然后电灯关掉了,机器转动起来,画面出现了。
开始我很迷惑。画面上,诺玛和泰森站在一个客厅里。他们似乎在不安地等待。然后我听到诺玛提到我的名字,接着我看到我自己走进房间。
“他妈的!”温斯特罗姆警官喊道。“奈特,你放错胶卷了!啊,好吧,那么我们就先看这一卷吧。好吗,克鲁格先生?”
我没有回答。他的声音显得非常遥远,好像是从隧道的另一头传来的。我正在看自己打开盒子,然后我的手中托着那把德国手枪。“诺玛,你一定很乐意重新得到它吧?……诺玛,你微笑的时候,非常迷人,虽然有些邪恶。”
手枪在我手中跳动,枪声阵阵,诺玛踉跄着后退,倒在地上审问室的电灯亮了,随后是一阵紧张的沉默。
“啊,克鲁格先生,你在想什么?”温斯特罗姆的声音响起来。
“你有什么话要说吗?”我考虑了很久。“我想我最好打电话找一位律师,”我回答说。“在那之前,我没有什么可说的。”
“一位律师!”温斯特罗姆嘲笑说。“你们听听他的话!一位律师!省点钱吧,克鲁格先生。有这样的证据,你不需要律师。承认有罪,跪下请求法官的宽恕吧。好好想一下,像这样的案子,法官会怎么判你?你只请向上帝祈祷了。”
我说:“我不想冒犯你,警官,但我并不想祈祷——祈祷对我没有用。如果你让我打一个电话,那么我愿意试试我的运气,请麦克斯韦尔·戴维斯为我辩护。”
深闺疑云
漫长可怕的一天是在八点钟开始的。远处传来造纸厂的汽笛声和教堂报时的钟声。埃尔尼推开椅子,站起身,清了清嗓子说:“我该走了。”他每天上班前都会这么说。
我坐在餐桌旁,手里举着一杯咖啡。报纸铺在我面前,但我的眼睛落在我丈夫身上。
我刚才在报纸上看到的与他的容貌非常相像,相像极了,连细微之处都相像——除了小胡子、平头和重了二十磅。
埃尔尼从桌子上探过身,拍拍四岁的斯蒂夫的头。“听妈妈的话,”他说。
斯蒂夫点点头,他的嘴巴塞满食物,说不出话来。
埃尔尼绕到另一张椅子边,他的步伐沉重而自信。“爸爸的女儿今天是个乖宝宝,”他亲热地说。
丽兹咯咯笑起来,舀起满满一勺燕麦片给他看,燕麦片滴滴嗒嗒地从勺子上流下来。
“好孩子,”他幸灾乐祸地看着,然后来到我的椅子后面。他的手重重地落到我的肩上,温暖而自信。“你的咖啡要倒出来了。”他低头看着我,他身材高大,肩膀宽阔,显得强健有力。
我抬起头,冲他微笑。
他的眼睛是琥珀色的,有些蓝点。右眉正中有一个小伤疤。
我低下头,把咖啡杯放回碟子,拿起报纸。“埃尔尼,”我说,“这里有件奇怪的事——”他没有看报纸,却低下头吻我。他的嘴唇温暖而柔和。他的小胡子碰了一下我的嘴唇——胡子是红色的,修剪得很整齐,这是我们结婚第一年他留起来的。
“我得快点了,宝贝,”他说。“今天很忙。没有时间了,嗯?”
“但这用不了多少时间——”
他摸摸我的头发,然后走了。
屋里只剩下我和我的孩子们。可怕而漫长的一天已经过了十五分钟,只是那时我不知道那将是可怕而漫长的一天。
埃尔尼轻而易举地摆脱了困境。埃尔尼心情好的时候,他是很有幽默感的,你就是拿他开心他也不在乎。。
我突然站起身。也许他仍然为昨天晚上的事而心情不好,也许这就是他为什么要匆匆忙忙离去的原因。我摇摇头。埃尔尼匆匆忙忙去上班,并不需要找个理由,他经常这样。
我开始收拾桌子,故意不理睬那张报纸,那报纸就在我盘子旁边。我仔细地收拾起盘子,擦好桌子,把丽兹从椅子上抱起来,抹去她嘴边的食物,把她抱到客厅,放在儿童床上,递给她各种各样的玩具。
然后我一动不动地站着,好像在等待什么。接着,我的心开始剧烈地跳起来,咚咚,咚咚,咚咚咚,它越跳越快,越跳越响,直到我的耳朵和小小的房间里全是这跳动声,突然,我不由自主地大叫一声:“不!”
剧烈的跳动慢慢停了下来。“我应该做的,”我对自己说,“就是回到厨房,拿起那张报纸,仔细地、认认真真地再看一遍。”
我感到羞愧。我不喜欢那些多疑的妻子,她们四处寻找丈夫不忠的证据,寻找口红、便条和电话号码。
突然,我坚决地向厨房走去,不过,我没有拿起报纸,而是洗起盘子来。模模糊糊地传来各种声音:丽兹含糊不清的嘟嚷声,斯蒂夫的喃喃自语,高速公路汽车的呼啸声。
“我要看,”我大声说道,走向桌子。标题就像是一声呐喊:高尔球场上发现一被击打致死的女孩“今天早晨,在阿诺顿高尔夫球场第16洞的树丛旁,十八岁的玛丽·亚当斯的尸体被发现,她是被反复猛击头部致死的。没有找到凶器。
亚当斯小姐和她母亲一起,住在中央大街1617号,据悉,她有许多求婚者。
警察局长汉普顿·琼斯认为,这一凶杀和五年前的桑德拉·希姆丝凶杀案很相似,希姆丝也是十八岁,被杀于堪萨斯城的一个高尔夫球场上。那一次,找到了凶器,那是一个汽车千斤顶。
右边的画像是从堪萨斯城传来的,那是基于一个目击者对嫌疑人的描述,目击者看到希姆丝小姐最后是跟那个男人离开堪萨斯城酒吧的。”
我的眼睛离开报道,落到报纸中间的画像上。我的心又剧烈地跳起来。
一头卷发,圆圆的鼻头,深陷的两颊,方下巴,薄薄的嘴唇。
我全身发热,感到惊恐之极。我目瞪口呆地注视着我的丈夫埃尔尼的脸,他正从报纸上回瞪着我。不同之处只是小胡子、平头和重了二十英磅。我第一次遇到埃尔尼的时候,他就是那样的。 教堂报时的钟声响了,九点正。
我凝视着院子里的两棵桔子树,埃尔尼把树护理得很好。
这画像不算什么,只是五年前一个画家想像力的产物,埃尔尼见了,也只会付之一笑。这有什么关系呢?没有人会注意的,除了喜欢胡思乱想的妻子。自从我们搬到这里后,埃尔尼就留起了小胡子,剪短了头发,增加了体重。这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呢?
小孩、狗、男人、老妇人、邻居,所有的人都喜欢埃尔尼。没有人会相信他杀人的。
我爱他,我也不相信他会杀人。你不会去爱一个会杀害姑娘的男人的。像埃尔尼这样温柔、安静的男人,是不会做这种事的。
当他遇上什么不开心的事时,就会出去散步。当他散完几个小时的步回来时,就会忘掉烦恼,依然是那么温柔,就像昨天晚上一样。
我闭上眼睛,身体向前倾斜。椅子发出吱吱的声音,就像我昨天晚上听到的那样,当时我没有注意。
那是什么时候?几点?几分?
十八岁,才刚刚开始生活。玛丽·亚当斯是个金发女郎吗?她是不是一头卷发,还围着一条围巾?
十八岁——五年前,当我第一次遇到埃尔尼,第一次看到他强壮有力的双手时,我也是十八岁。那时,他不在修车厂工作。他衣着整洁,是个单身汉,他到我母亲那里推销家电。
我母亲一眼就喜欢上他,当我父亲出差回家时,他和埃尔尼聊了半个晚上,吃掉了整整一个蛋糕,那是我充满爱心制作的。对,第一个星期我就爱上他了。
连续两个月,他每个周末都到我们小镇的白房子,大家在一起过得非常快乐。
“我不想对你说再见,我不想回到城里,”埃尔尼总是这么说。
有一个星期六他来了,非常兴奋。“加利福尼亚的一个人在报纸上作广告,招汽车修理工,收入不错,又很稳定。我写信给他,他打电话告诉我——他决定要我了!”
那个星期我们结了婚。在火车上,埃尔尼的上唇已经长出短短的胡子了。
五年前,十八岁的我离开了家乡的白房子,离开了那座城市。
城市,什么城市?
她头上有发卡吗?头上别着发卡,那些细钢丝扎进她的头骨时。一定很痛吧……我走出房子,上了旧汽车,由于埃尔尼的高超技术,这辆旧车像新车一样好使。丽兹坐在我身边。斯蒂夫站在后座上,滔滔不绝地说着。我开始在心里筹划买什么。
面包,人造奶油,城市,鸡蛋,什么城市,油酥,堪萨斯城。就是那个城市,堪萨斯城。糖,堪萨斯城离白房子和爸爸妈妈二十五英里——斯蒂夫开始数钟声。十点了,从八点到现在,已经过了两个小时。“八——九——十”斯蒂夫数道。
超级市场的门自动开了,这使斯蒂夫感到非常好奇。
我拉着丽兹的手走进去。市场非常明亮,我觉得自己好像是刚从隧道里走出来。熙熙攘攘的顾客,收款机的噼啪声和购物袋的沙沙声,让我觉得自己回到了正常的生活圈。
我挑选东西,计算价格,逐渐忘记了那张报纸。
在肉类柜台,又不对劲了。
“来一点排骨,”我说。
屠夫点点头。“好,考克兰太太。砍成平常那样吗?”
“对。”
我凝视着屠夫身后的那排大镜子:我像平常一样,棕色短发,无忧无虑的眼睛,一个普通的到、超市购物的年轻母亲形象。
镜中,在我的身边,一只胳膊举了起来。手里握着一把砍刀。
刀举起来。砰地一声落下。举起,落下,举起,落下——击打“行了,行了,”我尖声叫道。
手臂停了下来。“嘿,还没砍好——”他耸耸肩,用厚厚的白纸裹好血淋淋的肉,在上面写数字,推给我。
我鼓起好大的勇气才提起那包肉。
在奶酪柜台,吉姆的妻子对我叫道:“今天晚上见。”
“埃洛斯,今天晚上有什么事?”
“吃便饭,不记得啦?”
每隔一个星期,星期五我们都要和另外七位夫妇聚一次。这次在埃洛斯家。
“我不敢保证一定去。没人看孩子——”“把他们一块带来吧。”
我向收款台走去。“埃尔尼不喜欢——”埃洛斯笑起来。“你做什么埃洛斯都会喜欢的。”
我无言以对。 埃尔尼总是非常体贴我。星期天他在家时,就会替我做家务,像照顾孩子、倒垃圾、打扫厨房等。另外,在做那些家务活时,他总穿着工作服。他这么做是为了我,对吗?
但是,我马上又想,他这么做是不是因为这样更不引人注目呢?
我在交款台寻找斯蒂夫。他正坐在一叠杂志上,低头看一本漫画。我的眼睛从他身上移到了报架上。
“击打”这两个字在冲我大叫,埃尔尼五年前的面孔在冲我大叫,还有埃洛斯——我抓住收款台的边缘。
埃洛斯的手臂扶住我。“孩子,你脸色惨白。怎么了?你害怕了?”她笑起来。“那家伙现在在五百英里之外呢。”
我努力使自己恢复镇静,说:“我很好,没事。”
我随着替我拿着购买的东西的小伙子走出超市。太阳照在我身上毫无热意。真奇怪,超市刚才还似乎非常明亮,现在它却像个隧道,外面却亮得令人头晕目眩。
“夫人,你要把这些放进行李箱中吗?”
我点点头。
“那么你得把钥匙给我。”
我掏出钥匙包,走到汽车后面。我插进钥匙时,发现自己的手在发抖。我转动钥匙,小伙子伸手抬起后盖,把大包小包放进去。
我抬起手,准备关上后盖。
突然,我停下手。我的心脏停止了跳动。即使装进了新买的东西,也可以看出,行李箱不对劲。
我凝视着工具盒、备用轮胎,想弄清楚到底行李箱里缺了什么。
我想出来了,同时大吃一惊。我把半个身子都探了进去,推开那些购物袋,拼命地看和摸,希望它就在那儿。
汽车千斤顶不在了!埃尔尼一直坚持要把它放在行李箱里,因为轮胎是翻新过的,现在,那个结实的;旧千斤顶不在了!
我不知道怎么回到家的,但是,当我把车开进庭院时,我意识到教堂的钟声响了十一下。
啊,早晨快过去了。盘子我洗过了,东西也买回来了,现在该烧垃圾了。桌子上的那张报纸很快就要化为灰烬。
我从抽屉里拿出一把剪刀,坐在厨房桌子边。我仔细地剪下报纸的第一版,把它小心翼翼地叠起来,放进我的钱包。然后我把报纸揉成一团,放在废纸篓的最上面,把纸篓拎到后院。我把废纸篓里面的东西全倒出来,划着一根火柴。我估计得对,报纸燃烧得非常快,把别的也点着了——但它烧不掉邪恶的念头。
当我走进厨房时,电话铃响了。
“你好,”我听到一个亲切的声音。“是你吗,莎拉?”
我激动得差点把电话掉到地上。“埃尔尼?”
“我打了一上午电话。”他听上去很着急。
“我出去买东西了。”
“埃你还为昨晚的事生气吗?”
我冷静地想,这要看昨晚发生了什么事。“没有。怎么了?”
他犹豫了一下。“你今天早晨似乎有点——有点奇怪。”
“奇怪?”
“你现在还是有点奇怪。”这次他听上去很奇怪,有点戒备,又有点探询。
“我没事。”
“瞧,莎拉,”他脱口说道。“我只不过出去散散步,明白吗?我的确很不高兴,所以我出去散步。”
我举起自己的手,打量着它。“散了很长时间?”
我可以听到他吸了口气,然后才回答说:“很长时间,当时你睡着了——”“我知道。”
“你没有睡着?”
我想了想。“有点——迷糊。”
“啊,我希望——”
“为什么?”
“别问了。你听上去仍然很奇怪。瞧,我忘了带午饭,我还得继续工作。我在——在油漆一辆旧车——”“我很抱歉,”我真的很抱歉。“我忘记给你准备午饭,让你带上了。”在八点前,有一个小时的时间。“我当时坐下看报纸——”我使劲咬住自己的嘴唇。 “报纸怎么了?”他的声音很大,有些严厉。
“没什么。”
“吉姆刚接了一辆车过来。怎么——”
“我很抱歉——”
“啊,你能不能把饭给我送过来?我说——”“我在听着呢。”
我能不能把饭给他送过去?那张报纸的剪报就在我钱包里,我正在想着此事,我怎么能像往常一样坦然面对他呢?
“我有点事。”他慢慢地说。“我想你最好过来。”
“孩子们——”
“我要见你,莎拉。”埃尔尼从来没有用这种命令的口气跟我说过话。
我慢慢地挂上话筒,切断了他的话。
电话马上又响起来。
“你挂断了电话。为什么?”
我深吸了一口气。“因为我要去给你做午饭。”
他哼了一声。“好吧,还有一件事。昨天晚上,当我散步时,顺步走到厂里。我想我应该调好刷那辆旧车要用的油漆——”“是吗?”天哪,别这样!
“啊,我的灰裤子上沾了一点油漆。今天要到吉姆家聚餐。”他发出古怪的声音。“你了解我,我没有太多可以换洗的裤子。所以请你帮我把裤子上的油漆洗掉,好吗?”
“好吧。”
“还有,莎拉——”
“什么事?’”
如果太麻烦那就算了——我让人给我带个汉堡包得了。”
“你觉得这样好吗?”我现在冷静下来,准备好提问了。“我刚开始洗衣服——”这听上去合情合理,莎拉。
“很好。只是你——”
“很奇怪,我知道。我现在好了。”
“好吧。晚上见。别忘了灰裤子,嗯?”
“不会忘的,埃尔尼。”现在赶紧问!
“什么事?”
“那辆旧车,车主让你漆成什么颜色?”
这次埃尔尼短促地笑了一声。“粉红色。这是不是很可笑?”
他挂断电话。
我走进卧室,打开壁橱的门。埃尔尼的裤子就挂在衣架上。
我把它拿到厨房,拿到光线最好的窗户边,让阳光照在裤子上,看个清清楚楚。
那些污点一眼就发现了,是一些小污点,但很多。也许那辆旧车是要油漆成粉红色——但那些油漆并没有沾在绒布上。裤子上的污点是褐色的。
我一下子觉得天旋地转。中午的汽笛响了起来。丽兹哭起来。斯蒂夫摔门进了屋里。整个屋子里回响着噪音。
但是,最大的、最刺耳的噪音来自我的体内,这噪音几乎要把我撕成两半。
我的丈夫埃尔尼·考克兰是个杀人凶手!
当你担心什么事的真的时,你会极力否定这件事,但是,当你看到确凿无疑的证据时,你反而震惊得冷静下来。我很冷静地安排孩子们午睡,弯下腰亲吻他们。
那是一个错误。我慢慢从震惊中恢复过来。这些可爱的孩子,他们的父亲怎么可能是个杀人凶手呢?
但是,我内心深处却在喊道:如果他是,如果,如果。
我关上门,走到卧室的小桌子前小我觉得上午就像是一部连续剧中的一幕,现在到了下午,应该上演另一幕了。
怎么办?
我打开钱包,抽出那张剪报。
我怎么能怀疑呢?证据不是就在我的眼前吗?
我知道,我在推迟作出决定。当你相信你丈夫是杀人犯,而别人却毫不知情时,你应该怎么办呢?
假设别人从未怀疑过?我的心跳动起来,有一种奇怪的轻松感。假设一切照旧,他每天早晨上班,晚上回家,大家做梦也没有想到埃尔尼是个残忍的杀人犯——大家都很喜欢他。
轻松感突然消失了。如果他又杀人了,那么怎么办呢? 我冲动地走向电话,快速拨打号码。经过似乎是数小时的等待,一个沉重遥远的声音传来。“警察局。”、“请转刑侦科。”我听到自己说。
那个声音警觉起来。“刑侦?女士,你是说凶杀吗?”
“我是说凶杀,”我的声音怎么会这么镇静呢?
“请稍候。”
在城市中心的某个办公室里,也许人们正在忙着查找线索。
我的眼睛落在灰色绒布裤子上,它正放在厨房椅子的背上。
我想,来接电话吧.我会告诉你一条线索。我现在等得有点不耐烦了,电话的嗡嗡声直刺我的耳朵和大脑。
“我是安德森警官,”这是一个新的声音,很紧张。“刑侦科。”
“我——”我开口道。“我——”我咽了口唾沫。我抬起来头,不看电话机,那上面的数码似乎在不停地跳动旋转。“我想——”我猛地把头转向门口。
埃尔尼站在那里。他像个巨人一样,他的肩膀似乎堵住了整个门。他的眼睛看上去好像全是蓝色的。他胡子下的嘴巴紧紧地抿着。
“女士,”警官的声音又传过来。“喂,女士——”我感到话筒从我手中滑落,模模糊糊地觉得自己也随之落下。
在我倒下的时候,眼睛一直盯着埃尔尼的眼睛。然后是一片黑暗。
我试图爬上一个黑色的楼梯。非常困难,但我必须试试。在楼顶有一个声音坚持要我爬上去。突然,声音变得很响,一切都充满光明。埃尔尼的脸紧挨着我的,我可以看到他黑黑的皮肤上的毛孔。他的双手紧紧抱着我,我正躺在床上。
我感到一阵轻松,眼泪从我两颊流了下来。“一场噩梦,”我含糊不清地说。“只是一场噩梦。啊,埃尔尼,亲爱的,我梦见你——你——”这时我看到他的眼睛。
这不是一场噩梦。
“我从来没有想到你会这么突然晕过去,”他若有所思地说,双手紧紧抓着我的肩膀。从他抓着我的地方开始,我觉得一阵颤抖传遍全身,一直到我的脚趾。
“这么热的天,你竟然在发抖。”他站起身。“你躺着别动,我去叫医生。”
让他去叫吧,我内心深处说道。来个医生也好,总算屋里有个人了。
我听到他步履沉重地走向厨房,停了一下,然后开始走回来。
埃尔尼又向我走来。“他出去了,但我留了口信。”
埃尔尼伸开他的那双大手,慢慢向我走来,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心中产生了极度的恐慌。我的那张报纸剪报就留在厨房桌子上,如果他看到并读了那张剪报,如果他拿起话筒,听到安德森警官的声音,那么,埃尔尼也会想要杀死我的!
也许不是想要——而是一定要杀死我!
我赶紧开口说话:“怎么这么巧,你刚好回家?”
“喷枪堵住了,吉姆说我们需要买一个新的。我们跳进卡车我突然看到希望。“吉姆在这里?”
他摇摇头。“他让我下车进来吃午饭。”他现在又俯身过来。
我感到非常恐惧,他已经打电话叫医生,如果我死了,这就会显得很自然。“不要!”
他拿开双手。
“我——我头疼。”
斯蒂夫叫道:“妈妈!”
我挣扎着坐起来,埃尔尼推我坐下。“这样吧,我来给孩子们穿衣服,然后把他们带到埃洛斯那里。”
这很好,孩子们会很安全的。
他走出卧室。
我马上从床上爬起来,蹑手蹑脚来到厨房,我很高兴埃尔尼没有脱掉我的鞋。话筒已经放在叉簧上了。剪报仍然在桌子上,在我钱包旁边。它被挪动过吗?
我猛地抓起剪报和钱包,把剪报塞进钱包夹层,把钱包带回卧室,塞到我的枕头下面。然后我又气喘吁吁地躺下。
屋外传来汽车的喇叭声,埃尔尼匆匆忙忙地跑进卧室。
我坐起来。“你去吧,我来照顾孩子们,我没事了。”
“你的样子很奇怪,”他慢慢地说道。“你的举止也很奇怪。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也许他没有看到那张剪报,我又觉得充满希望。“你去吧,埃尔尼。别担心。我会等你回来的。”这是一个意味深长的承诺。我必须搞清楚他到底做了什么,即使这会要了我的命! 他说:“我没法买汉堡包,宝贝,我身上没有钱。”
我伸手到枕头下面,拿出我的钱包。
“它怎么会在那里?我抱你进来时,它可不在那里埃”我艰难地说:“它本来就在那里。你当时——太紧张了。”
我探身过去,把钱塞进他工作服的口袋里,然后强迫自己笑笑。
吉姆的喇叭又响了两下。埃尔尼带上厨房门走后,电话铃响了。我拿起话筒,同时听到外面教堂报时的钟声。
“哪位?”我的声音非常紧张。
“我是安德森警官。你一切都好吗,女士?”
“我当然很好。”
“你挂断了电话。你刚说到谋杀就挂断了电话。”
“警察?你一定是搞错了。”
“我们追踪到这个电话。”
“但我没有打过电话。”
“可能这里出问题了。你屋里还有别人吗?”
我古怪地尖声笑起来。“有两个小孩。”
我听到他对旁边的人说了些什么,然后又说:“不知道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女士。很抱歉打扰你。也许是某个精神不正常的人——”“是的。”精神不正常,我可能就是这样的人!
“那么好吧。”
我久久地握着话筒,倾听着遥远的嗡嗡声。
事情就这么决定了。
我不能把剪报、裤子和埃尔尼交给警察。经过五年的婚姻生活,还有两个孩子,我不能出卖埃尔尼。
为什么我不能出卖埃尔尼呢?我必须把这事搞个水落石出。
我打电话去医生的诊所。
“考克兰太太,”姑娘回答说,“我们根本没有接到过你丈夫的电话。”
我挂断电话。
埃尔尼没有打电话叫医生。为什么?如果我以为医生正在过来,那么我就会留在家里。那么他一找到合适的机会,就可以从修理厂溜出来干掉我。
等等,我这只是猜测。我应该仔细考虑一下。
我打电话给埃洛斯。“我必须在银行关门前赶到那里,你能不能照顾一下孩子——”“完全可以。”
“我马上就过来。”
埃洛斯的房子看上去很安全,我可以留在那里。但是,我还是继续开车去附近的银行,取出我们所有的存款,换成旅行支票。钱并不多,但足够我和我的孩子们回堪萨斯城的老家,回到我父母的保护之中。也许到那时,我可以把他供出来。
如果我是一个侦探,我应该从哪里着手呢?昨晚埃尔尼是从哪儿开始的呢?
我把车开回我们那个街区的尽头。右边是电影院,我停下车。
售票员名叫山迪。
“山迪,”我说,“你认识考克兰先生吗?”
她笑起来。”这附近的人都认识埃尔尼。”
“山迪,昨天晚上——昨天晚上你在这里吗?”
“当然在。你了解我,我总是在这里的。”
“你看到埃尔尼——考克兰先生吗?他进来了吗?”我的胃突然疼得抽动起来,这时我才意识到,我希望埃尔尼走到这里时已经很累了,就走进电影院看电影,等到冷静下来后才回家。
“他没有进来。”
“他没有进来?”我大声重复道。“你是说你看到过他?”
“是的,大约九点三十分,也许还要早些。我向他打招呼,但他似乎没有看到我。”
“谢谢你。”我走回汽车。
山迪喊道:“他是朝那边走的。”她用姆指向左一挥,我朝那个方向驶去。
开到街区一半路程时,我又停下车。埃尔尼好几次带我来乔的酒吧吃三明治和喝啤酒,这里很便宜。 酒吧里面很暗。我还没有看到乔,他的声音就传过来。“马上就来。”当他看到是我时,声音就变了。“考克兰太太,”他开心地笑起来。“你白天也喝酒啊?”
“我想知道的是——呃——乔,我并不是一个爱打听的妻子,但是埃尔尼——”“你在调查你丈夫,是吗?”
我真想转身逃走。我这么做比出卖埃尔尼还糟,这是在引人猜疑。山迪会记得莎拉·考克兰四处打听她丈夫去哪儿了这件亭吗?当人们谈论报纸上的谋杀案时,乔会不会产生怀疑呢?不会。
埃尔尼已经与过去大不相同了。只有我还记得五年前他是什么样的——当然,埃尔尼自己也会记得的。
“开玩笑,”我马上说。“但是他——昨天晚上——”他肯定地点点头。“他在这里。”
我再次感到一阵轻松。如果他一直坐在这里——那就是不在场的证据。“多长时间?”
乔又笑起来。“喝了一杯酒,很快就离开了。”
这真是折磨人。
乔伸手拿下酒吧台后面的一个精致的挂钟,开始上发条。“我记得是十点钟。”这时,头顶上的一只小鸟开始叫起来。
我离开酒吧,向拐角走去。下面怎么办?埃尔尼大约九点半离开家的,沿着电影院向左一拐,十点钟在这里喝了一杯啤酒……他什么时候回家的?
我凝视着我的两只平底鞋。如果它们有鼻子,像狗一样能嗅出气味,它们就能带我沿着埃尔尼走过的路,领我远离阿诺顿高尔夫球场,但是,它们当然做不到。过了十个街道,商店没有了,看到一块棕色的木板,上面写着金色的字:阿诺顿高尔夫球常昨天晚上,阿诺顿高尔夫球场漆黑一片,在十六号球洞的树丛边,十八岁的玛丽·亚当斯被击打致死。
突然,我再也受不了了。我无法走过去,找到十六号洞。我不是一个侦探。我是埃尔尼·考克兰的妻子,在今天之前,一直非常信任他。我衷心希望他是无辜的。
我奔跑起来,一直跑到两肋发疼,气也喘不过来,一直跑到我的旧汽车边。我坐在车里,眼冒金星,看着雨下起来。
当我喘过气时,我发动了汽车,小心翼翼地把它开回家。我从车库里拿出一个大行李箱,把孩子们所有的干净衣服放进去,关上箱子。我把箱子拎到后院,塞进旧汽车的行李箱中,避开了原来放千斤顶的地方。
我一动不动地站着,知道我忘了带需要的东西。
我跑回厨房,它们仍然在椅子背上——我应该清洗的那条裤子,上面有一些小污点。我把它卷起来,放进一个棕色的纸袋里。
我正准备关门,这时前门的铃响了。
我手里拿着棕色纸袋,去开门。一个高个男人站在那里。雨已经打湿了他的肩膀和帽檐。
“你找谁?”我问道,手里抓着纸袋。
“你是考克兰太太吗?”
我点点头。
他摊开手掌,里面魔术般地出现了一个警徽。“警察。我是安德森警官。我想跟你谈谈。”“我?”我呻吟似地说。“进来吧。”我退开让他进来。
壁炉上的钟响了四下。
“你的房子很漂亮。”
想让我失去戒备?想让我以为一切都很正常?
“你请坐吧。”
“我不想多打扰你,夫人。”
突然,我腋下的纸袋似乎非常重,我把它放在桌子上,在我的心里,我觉得每块污点都大得异常醒目。
安德森警官注视着我。“你看上去是个非常理智的女人,”他突然说。
“是吗?”
“你看上去像那种女人,如果她们有警察需要的情报,会告诉警察的。”
我应该料到这一手。他们可能追查到埃尔尼了。
“考克兰太太,”警官冷静地说,“昨天晚上,一个姑娘被击打致死。大家都知道这件事。她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但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都不应该这么死去。”
我厉声问道:“这跟我有什么关系?你认为是我杀了她?” 他微微一笑。“当然不。我来这儿是为了那个电话。正如我刚才告诉你的,有人提到谋杀,引起我们的警觉。我们追踪到你的电话——”当我晕倒时,话筒是不是从我手中滑落下来?是我自己把它挂上的吗?
“我第一次跟你通话时,我以为是搞错了。你听上去很镇静。但接线员并没有搞错。”
“每个人都会搞错的。”
他点点头。“我以为我自己搞错了。跟你谈话后,我又忙起来。当我勘查犯罪现场时,又想起你的电话。”
“我没有打电话。”
“好吧,就算是别人打的。这个女人说她要刑侦科。你记得她说的话吗?”
我费力地咽了口唾沫。“别想套我的话,我没有打电话。”
他耸耸肩。“她说:‘我是说凶杀。’”“接着呢?”
“接着我就来接电话。你——她——说:‘我想——我想——’然后她就不说话了。电话线响了有三、四分钟。”
我生气地说:“你想证明什么?”
“我很担心,担心你——她——可能被杀害了。在高尔夫球场时,我突然明白了。你——她——并没有挂上电话,而像是慢慢离开了,过了一会儿,有人拿起话筒。我听到了呼吸声。”
“呼吸声?”
“是的,但不是一个女人的,而是一个男人低沉的呼吸声。”
我一下子惊慌起来。“他——说——说了什么吗?问没问警官摇摇头。“一句话也没说。你看上去很正常,但你显然在撒谎。为什么?”
我真想在安德森警官担心的事发生之前,把一切都告诉他。
告诉他,那么我就不用再上那辆旧车逃走了。我甚至都不必告诉他,只要把手中的棕色纸袋递给他,并对他说:“这条裤子是我丈夫昨天晚上穿的。”那么他就明白了。
可是,我又犹豫起来。我同样想让他赶快离开这里,然后我带着丽兹和斯蒂夫投入我父亲的怀抱,问他我该怎么办。
“我真是不好意思,”我说。“我——我——是一个胆小鬼。我们两边房子都没有人住,院子后面直通那片桔树丛。”
突然,我真的害怕起来。这是真的。埃尔尼要杀我的话,我就是喊破了嗓子也没人会听见。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啊,今天早晨我读到报上的那些报道。当我倒垃圾的时候,我——我以为我听到了什么动静。我把门全部锁上,打电话叫警察。当我听到你严肃的声音时,我几乎——晕倒过去。如果有一个男人的话,他应该是房主——”安德森警官看上去很厌倦。“好吧,我到外面看看。”他从我身边走过,出了门。
我拎起棕色纸袋,匆匆忙忙地跑进卧室,把它塞到壁橱的最上面一层。这时,电话铃响了。“宝贝,”埃洛斯喊道,“吉姆开车把一箱啤酒送回家,埃尔尼搭他的车,现在他借用吉姆的车把孩子们接回家。”
“他已经离开了?”
“离开了。”
她挂断电话。
离开了。多久以前?有人敲后门。
“这里看上去很正常,”安德森警官报告说。
你快走吧,我在心里催促他。埃尔尼随时会开着吉姆的旧卡车回来,你一看到他,就会发现他就是报纸上画的那个人,虽然他重了二十英磅,剪了平头,留起了小胡子,但这一切都瞒不过你的眼睛。
“我很抱歉给你带来那么多的麻烦。”
“没有关系。”我开始关门。
他转过身。“考克兰太太,”他说。“当你害怕时,你会说不出话,会像男人一样呼吸。”他快步走向他的汽车。
他的汽车发动声与其他两种声音混在一起:教堂报时的钟声和吉姆旧汽车的轰隆声。
现在要放松,放松。我双手紧握在一起,既像是畏惧,又像是祈祷。 窗外,埃尔尼正把丽兹和斯蒂夫从卡车上抱下来,这构成了一幅温馨的画面。雨后的阳光灿烂无比,似乎把人间的一切烦恼都消除了。看到他们三人在一起,我极力要否定自己白天的一切想法。埃尔尼把丽兹放在他的肩上,向后门走来,我们站在那里,互相凝视着对方。
看着他的眼睛,我命令自己。他的眼睛深处怎么有一种严厉的神情,就像温柔的水面下面的岩石?
他平常说话总是很热情的,现在那声音中也有一些严厉。“刚离开的那辆车是谁的?”
我结结巴巴地说:“一个推销小人书的人。”
“你一定听他说了很久。我从古姆那条街下来时,那辆汽车就已经在这儿了。我在拐角就看到它了。”
“他非常健谈。”
埃尔尼看看钟。“五点十分了。过一会儿,我们就得打扮一下了。”
打扮!那条裤子我还没洗呢!
他的嘴巴是不是抿紧了?
“我没有办法除掉上面的——油漆。我准备把它洗掉算了。”
他仍然沉默不语。
“我把棕色的那条给你熨一下。”
他开口了。“你觉得好一点了吗?”
“好了。”
“埃洛斯说你去了银行。为什么?”
这次轮到我沉默不语了。
“是不是取钱去买我们谈过的那件衣服?”
我摇摇头。
“那也是你的钱。”
忘掉那件衣服吧,它惹出的麻烦已经够多的了。忘掉昨天晚上吧。”
“我非常愿意忘掉昨天晚上,”埃尔尼轻声说。
“我要熨一下你的那条棕色裤子。但是我——我的头——我仍然觉得有点头晕。我没法找到照看孩子们的人——”埃尔尼断然说道:“你不去,我也不去。”
我决定跟埃尔尼一起去参加聚餐,这是一种拖延的方式,尽量避免和埃尔尼单独相处。
我决定请加拉赫太太来照看孩子们。我将像往常一样,和埃尔尼一起去吉姆家,又说又笑。当男人们到客厅打扑克时,我就找个借口,说是放心不下孩子,悄悄地溜回家,把孩子们带上车,一同离去。
当我回到老家,当我父亲知道了整个事情之后,我将把那条裤子寄给安德森警官,附上一张便条,上面写道:“这是埃尔尼·考克兰的裤子。”那么一切就解决了。
加拉赫太太同意马上过来,我说我将开车去接她。在车库敞开的门口,我听到有轻微的响动。
埃尔尼背对着我,正得意地吹着口哨。他右手在有节奏地摆动。一块油腻腻的布在前面甩动。
我一动不动地站着,但是,他好像看到我一样,慢慢转过身,手一点也没停下。我强迫自己的眼睛慢慢地从他的脸移到他的肩,然后经过他有力的手臂,最后落到他的手上。在埃尔尼油腻的手中,是那个失踪了、现在被擦得锃亮的千斤顶!
突然,教堂的钟声响起来,而且越来越响,六点了。
埃尔尼停止吹口哨。“你脸色很不好。医生来过了吗?”
“你给他打过电话吗?”
他的眼睛闪了一下。“你知道我打过。不,等等。”布挥了一下。“电话占线。我是从修理厂打的。”
“你告诉我你打了。”
“我不想让你着急。他来了吗?”
“我告诉他不用来了。啊,我得去接加拉赫太太了。我不想你因为我而留在家里。”
“也许我们最好留在家里。你看上去很——奇怪——”我笑起来。“你一整天都这么说。这个千斤顶是从哪儿来的?”我努力使自己的声音显得很自然。 埃尔尼突然向我走来。他双手抓住我的肩膀,使劲把我拉向他。油腻腻的抹布碰到我一边的手臂,凉冰冰的千斤顶碰到另一边的。埃尔尼使劲吻我的嘴。我努力使自己的嘴唇柔和,作出相应的反应。
“这就好,”他放开我,又开始擦千斤顶。“每次我们吵架,我都觉得——很不舒服。”怎么个不舒服,埃尔尼?在我麻木的内心深处,感到一丝怜悯。世界上也许有千千万万像埃尔尼这样的人,他们的心灵深处阴暗扭曲,连他们自己都不敢面对。当他们觉得不舒服时,他们就会做出残暴的行为。他们是精神变态者。
“埃尔尼,”我说,他正向旧汽车后面走去。“你在干什么?”
“把千斤顶放回原处埃”
“不,”我向他跑去。行李箱锁上了吗?应该是锁上的,否则安德森警官会注意到的——埃尔尼拉了拉行李箱盖。“该死的,”他轻声说。“你的钥匙在哪儿?”
我抓住他的手,冲他微笑着说:“以后再放吧,朋友。我们要参加聚会,记得吗?”
“我真搞不懂你,”他耸耸肩,走进车库,把千斤顶放到工作台“你好像非常感兴趣,”埃尔尼说,打开卡车的门。“三天以来,千斤顶就在工作台上最高一层的架子上。”
我们一起走进吉姆家的大门,我知道,我们俩,埃尔尼和莎拉,看上去像一对模范夫妻。这时,教堂的钟声响起,七点钟了。
看到这么多人,这么多朋友,我感到好多了。他们围着我;保护我,使我不仅免受埃尔尼的伤害,而且还不再遭受那些可怕念头的折磨。
这真是太妙了,就像牙疼突然停止了。你知道牙还会疼起来,你还得把这个牙连根拔掉,补上新牙。但是,至少在这一刻,它不疼了,这真是太妙了。
饭桌上,当我听到吉姆的话时,牙又开始疼起来,吉姆说:“……还没有线索。什么样的怪物会做这种事呢?还计划得这么周密。”
埃洛斯喊道:“啊,吉姆——别说了。”
埃尔尼问:“莎拉,你怎么了?”
我低着头,假装没有听见。
我们吃饭。我们收拾桌子。我们放唱片,在不平的砖地上跳舞。我们喝啤酒。夜幕降临,车库边的聚光灯投下一束光柱,显得人影幢幢。埃尔尼没有走到我身边,他甚至没有邀请我跳舞。
接着,像接到信号一样,男人们都走进客厅打牌。女人们躺在靠椅上,我也仰面躺在那里,凝视着天空,好像我从来没有见过天空一样。
我穿着一件黄色晚礼服,披着一条白色围巾,我就穿着这身衣服带着孩子们踏上回家的漫长旅途吗?我将离开这些朋友,越过我一直害怕的高山,穿过似乎是无边无际的沙漠,驶向中西部地区吗?
我突然想道,我可以从埃洛斯卧室打电话给安德森警官。我身边的这些人都会保护我的。或者我可以把一切告诉吉姆,让他“你好像非常感兴趣,”埃尔尼说,打开卡车的门。”三天以来,千斤顶就在工作台上最高一层的架子上。”
我们一起走进吉姆家的大门,我知道,我们俩,埃尔尼和莎拉,看上去像一对模范夫妻。这时,教堂的钟声响起,七点钟了。
看到这么多人,这么多朋友,我感到好多了。他们围着我,保护我,使我不仅享受埃尔尼的伤害,而且还不再遭受那些可怕念头的折磨。
这真是太妙了,就像牙疼突然停止了。你知道牙还会疼起来,你还得把这个牙连根拔掉,补上新牙。但是,至少在这一刻,它不疼了,这真是太妙了。
饭桌上,当我听到吉姆的话时,牙又开始疼起来,吉姆说:“……还没有线索。什么样的怪物会做这种事呢?还计划得这么周密。”
埃洛斯喊道:“啊,吉姆——别说了。”
埃尔尼问:“莎拉,你怎么了?”
我低着头,假装没有听见。
我们吃饭。我们收拾桌子。我们放唱片,在不平的砖地上跳舞。我们喝啤酒。夜幕降临,车库边的聚光灯投下一束光柱,显得人影幢幢。埃尔尼没有走到我身边,他甚至没有邀请我跳舞。
接着,像接到信号一样,男人们都走进客厅打牌。女人们躺在靠椅上,我也仰面躺在那里,凝视着天空,好像我从来没有见过天空一样。 我穿着一件黄色晚礼服,披着一条白色围巾,我就穿着这身衣服带着孩子们踏上回家的漫长旅途吗?我将离开这些朋友,越过我一直害怕的高山,穿过似乎是无边无际的沙漠,驶向中西部地区吗?
我突然想道,我可以从埃洛斯卧室打电话给安德森警官。我身边的这些人都会保护我的。或者我可以把一切告诉吉姆,让他来处理这事。但是,我躺在椅子上,两脚交叉,双手抱胸,我太紧张了,我冲着星星摇摇头,我不能那么做。
我可以从埃尔尼身边逃走,但是,今天晚上我不想站起来告诉他们,说埃尔尼是个残忍的杀人犯。
埃洛斯的手落到我的肩上。“我们去喝点柠檬汁吧。”
我从躺椅上站起来。我们在黑暗的屋外,喝了杯柠檬汁。
现在,机会来了。
“我得回一下家,”我低声对埃洛斯说。“别为我担心。加拉赫太太——”她拍拍我的肩膀。“好吧。带点冰块回来,好吗?”
我点点头,向门口走去。钟声似乎非常响亮。我悄悄地快步绕过房子。街道就在我面前。街上一盏灯也没有。
当埃尔尼感到不适的时候,他就是跑到这么黑暗的地方,寻找发泄。昨天晚上,他就是这么跑到黑暗的十六号洞,那里什么事都可能发生,没有人会发现。只有到了天亮时才会——就在这时,我听到身后的脚步声。脚步声并不急促,但步伐比我的大,它们在慢慢走近。
我加快步伐。我小跑起来。接着,我开始狂奔起来。身后的脚步也跑起来。我眼前直冒金星,跑到我们家的门廊。我的手握住门的把柄——埃尔尼的一只手紧紧抓住我的肩膀。
我尖叫起来。埃尔尼的另一只手捂住我的嘴巴。
加拉赫太太打开门。“天哪,”她喊道,“你们简直吓死我了!”
埃尔尼气喘吁吁,但他平静地说:“对不起,我妻子跟我赛跑呢。”
我努力抑制自己剧烈跳动的心。“埃尔尼将送你回家,”我说。
“然后他再回去参加晚会。我——我要睡觉了。”
埃尔尼说:“我也要睡觉了。”他给加拉赫太太裹上围巾。“我们走吧,加拉赫太太。”我关上门,靠在上面。然后我全身无力地走进厨房,倒了一杯水。那辆旧汽车停在院子的车道上,我的东西就放在上面。“现在我该怎么办呢?”我大声问道。
前门轻轻地开了,又关上。我可以听到埃尔尼的呼吸声,以及插销的叮挡声。我听到他沉重的脚步声,这脚步刚才在街上追逐过我。他慢了一步,在我们自己家门口才追上我。
如果他在街道追上我的话,会发生什么事呢?
我低头看着自己的黄色晚礼服。我无助地想:我可不愿意穿着这样的衣服逃跑。我将穿着这件礼服死去,黄色将被玷污,白色将变成红色。另外,我的头发——埃尔尼站在门口。“你在做傻事。”
我木然地点点头。
“你想去哪儿?”
“你怎么知道我走了?”
“我到厨房去——埃洛斯告诉我的。”
沉默。
埃尔尼说:“出了昨天晚上的事后,你应该更明白了。”
“昨天晚上的什么事?”
“一个女孩在高尔夫球场被杀。”
“我知道。”
“一个人,只要开了杀戒,就有可能不停地杀下去。”
“我知道。” 埃尔尼动起来。我紧紧抓住水池的边缘,但他没有走近我。
“我认为我们最好彻底解决这事。”
“解决什么事?”
“你到底在想什么。今天一整天你到底在想什么。”
我差点向他吼叫起来。拿刀子或千斤顶去吧,千斤顶已经擦得很干净了。杀了我吧。动手吧。杀了我吧。快点动手吧!但是,我没有说出口。
“我要上床了,”埃尔尼说,让我大吃一惊。“我等着你。”
在黑暗中动手。
他走后,我无力地走进客厅,跌坐到最近的一张椅子上。暂时解脱了。也许他会睡着。也许他并不着急。也许他想等我睡着后再动手。
如果他睡着了,我可以打电话给安德森警官。也许,我可以奇迹般地带着孩子们逃脱。我闭上眼睛,在心中拼命祈祷。
过了一会儿,我探身过去打开电视,把声音放得很低。屏幕上出现了播音员的脸,他正在播报十一点新闻,嘴巴动得很快。
开始我没搞清楚他在说什么,突然,我警觉起来。
“……警察干得非常出色。那位年轻人才十六岁,刚从精神病医院出来。他承认上星期来一直跟踪玛丽·亚当斯。昨天晚上,他偷了一辆汽车。当她下班时,他请她上车。他说,当他们开往阿诺顿高尔夫球场偏僻的角落时,她并没有表示反对。他对实际犯罪行为的表述非常混乱,但他把警察领到他扔凶器的地方,凶器是一根高尔夫球棍,他把这根球棍藏在汽车的行李箱中。他谋杀的理由是什么呢?‘我不喜欢漂亮姑娘。’“现在接着报道天气情况——”十七岁!我探身关掉电视机。我全身发烫,好像热牛奶在我动脉中流动一样。我仰面靠在椅子上,觉得头晕目眩。
过了好久,我坐起来,觉得全身疼痛。
埃尔尼就在卧室里。他在等待他的妻子。他妻子白天的举止让他很不理解,伤害了他。可怜的、善良的埃尔尼。
那种疼痛越来越厉害。我杀了人,我进行了一次谋杀。由于猜疑,由于不信任,我谋杀了我丈夫。我把他从一个善良的人变成了一个怪物。
我知道埃尔尼是个好人,所以我没有出卖他。我没有向安德森警官或吉姆透露过任何我的怀疑。我内心深处知道他是个好人。
我开始哭起来,憋了一整天的眼泪汹涌而出。我踉踉跄跄地走向卧室,来到埃尔尼的床边,扑倒在床上。
“原谅我,”我听到自己一遍遍地低声说,“原谅我。”
埃尔尼把我搂进怀中。”原谅你什么,亲爱的?”
这是最可怕的一刻。我不能告诉他,我永远不能告诉他。在我们以后的生活中,那种羞耻和内疚只能由我一个人来承担。谁能跟一个相信他是杀人犯的妻子在一起生活呢?即使这种相信只有短短的一天?
过了一会儿,我慢慢停止了哭泣。
“我一整天都觉得非常可怕,”埃尔尼说。“你那么奇怪地看着我。在电话里,你非常冷淡。今天中午——啊,亲爱的,你把我吓坏了。”
他长久地亲吻我。
“今天下午我打电话来,你不在。我看到了那个男人。他长得非常英俊,充满自信。架子上的箱子不见了,你又不让我看汽车行李箱——”埃尔尼也非常困惑。他把我的奇怪的言行当成是我不爱他的证据,认为我要离开他。
我心中充满温柔之情,到了一种心痛的程度。我想让他放心,但是,我不能告诉他实情,那会杀了他的。于是,我只能亲吻他。
我偎在埃尔尼的怀中,听着他满足的呼吸声。我闭上眼睛,轻松地呼吸,现在,我再也不用提心吊胆了。
远外,传来教堂温柔、甜蜜、响亮的钟声。十二点了。
我随着钟声入眠:明天,我要为埃尔尼炖菜。他喜欢吃炖菜旅行支票还在烤箱里——明天早晨我可以把它拿出来。
漫长而可怕的一天结束了。
在即将入睡时,我突然坐起来,在黑暗中瞪大眼睛,烤箱——“警察局长汉普顿·琼斯认为,这一凶杀和五年前的桑德拉·希姆丝凶杀案很相似,希姆丝也是十八岁,被杀于堪萨斯城的一个高尔夫球场上。那一次,找到了凶器,那是一个汽车千斤顶。
右边的画像是从堪萨斯城传来的,那是基于一个目击者对嫌疑人的描述,目击者看到希姆丝小姐最后是跟那个男人离开堪萨斯城酒吧的。”
恩爱夫妻
约翰·约翰逊知道,他必须杀掉他妻子。他不得不这么做。这是他唯一能做的事。他必须为她考虑。离婚是不可能的。他没有正当的理由。玛丽善良、美丽、开朗,并且从来没有看过别的男人一眼。在他们的婚姻生活中,她从来不向他唠唠叨叨。她做得一手好菜,打得一手好桥牌,她是镇上最受欢迎的女主人。
他不得不杀掉她,这真是非常遗憾。但是,他不愿意告诉她他要离开她,这对她是一种羞辱。再说,两个月前,他们刚刚庆祝了他们结婚二十周年,他们都说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一对夫妻。
当着十几位羡慕他们的朋友的面,他们举杯保证说,他们要相爱一辈子。他们说,他们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经过所有这些后,经翰不能就这么把玛丽一脚踢开,那太卑鄙了。
没有了他,玛丽的生活就没有了意义。当然,她可以继续开她的商店,那个商店自从开张以来,生意一直非常兴旺,但她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职业妇女。开那个店纯粹是为了消遣,当时他们隔壁的房子刚好要出售,于是他们就买下来了。也不用装修什么的,只要打通两栋房子中间的墙,开一扇门就行了。玛丽说,开家具店只是为了在她可爱的丈夫不在时,让她消磨时间而已。这对她并没有什么特殊意义,虽然她很有商业头脑。约翰很少进商店。他觉得那里乱七八糟。他一进那里,就觉得很不安,那里面的所有东西显得非常拥挤,好像随时会掉下来一样。
是的,玛丽的兴趣在他身上,而不是在商店上。为了使生活有意义,除了商店之外,她必须爱别的东西。
如果他跟她离婚,那么就没有人带她去听音乐会和玩桥牌。
她也不可能再参加她最喜欢的聚餐晚会了。没有了他,他们的朋友谁也不会邀请她。离了婚,她就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了,将像那些老处女和寡妇一样,过着悲惨的生活。
他不能让玛丽过那样的生活,虽然他确信,如果他要求她离婚,她会同意的。她对他一向百依百顺。
不,他不能向她提出离婚,这对她是一种羞辱。她应该得到更好的结局。
如果他在去列克星顿出差时,不遇见莱蒂丝就好了。但那是一次奇遇,他怎么能后悔呢?在他认识莱蒂丝之后,才觉得自己充满活力。遇见莱蒂丝后,他觉得就像是盲人重见光明一样。而令人惊讶的是,莱蒂丝也深深地爱着他,迫不及待地要和他结婚,她是自由身,没有什么问题。
等待。
催促。
他必须想方设法结果玛丽,安排一次意外事件应该是不难的。商店就是一个理想的地方,那里非常拥挤。利用那些沉重的石头雕像、吊灯和壁炉架,可以轻而易举地结束他亲爱的玛丽的生命。
“亲爱的,你必须告诉你妻子,”他们上一次在列克星顿的一家旅馆幽会时,莱蒂丝催促道。“你必须赶快离婚。你必须把我们之间的事告诉她。”莱蒂丝的声音舒缓悦耳,让约翰陶醉。
但他怎么能告诉玛丽有关莱蒂丝的事呢?
约翰甚至搞不清莱蒂丝为什么吸引他。
与玛丽的和蔼不同,莱蒂丝很优雅。莱蒂丝并没有玛丽那么漂亮或迷人。但他无法抵抗她的魅力。在她面前,他是一个热情、老练的情人;而在玛丽面前,他则是一个体贴、和气的丈夫。和莱蒂丝在一起,生活总是充满激情,和她在一起,他体验到前所未有的亢奋。莱蒂丝是土、气、火和水这四个元素;而玛丽——不,他不能比较她们。但不管怎么说,强迫他们结束这种狂热的相互迷恋,又有什么意义呢?
这时,就在他正要提议莱蒂丝去酒吧时,他看到查特·弗莱明走进旅馆,向服务台走去。查特·弗莱明到列克星顿来干什么呢?
在任何地方都可能碰上熟人,这是非法情人经常面临的问题。他们可能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被人发现。没有一个地方是安全的。
但是,查特·弗莱明是约翰最不想见到的人,如果他见到约翰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的话,他一定会大肆宣扬的。弗莱明这个碎嘴子会告诉他的妻子和他的朋友,会告诉他的医生、他的店主、他的银行和他的律师。
约翰在莱蒂丝身边觉得非常不自在。查特还在服务台说什么。约翰不能这么暴露下去,查特只要向四周看几眼,就会发现他和莱蒂丝。约翰找了个可笑的借口,溜到旁边的报摊,躲到一本杂志后面,一直到查特登记完后乘电梯上楼。
他们总算躲过了,但是,太玄了。
约翰觉得这玷污了他们高尚的感情,他不能容忍下去。他必须采取行动,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件事,但是,同时他不想伤害玛丽。 在美国,每天早晨起床的人中,有数以千计的人在天黑前死去。为什么他亲爱的玛丽不能是其中之一呢?为什么她不能自己死去呢?
当约翰向莱蒂丝解释他为什么感到惊慌时,她很镇静,但是也非常关心。
“亲爱的,这次意外事件证明了我是正确的。我早就说过,你应该马上告诉你的妻子。我们不能这么继续下去了。你总算明白了。”
“是的,亲爱的,你说得非常对。我将尽快采取行动。”
“亲爱的,你必须尽快采取行动。”
奇怪的是,玛丽·约翰逊和约翰·约翰逊一样,也处在同一困境中。她并不想坠入情网。实际上,她认为她深爱着她丈夫。那天早晨,肯尼思到她店里来,问她有没有莫扎特的半身雕像,她这才发现,她以前是多么天真。她当然有莫扎特的半身雕像,她有好几个莫扎特的半身雕像;更不用说还有巴赫、贝多芬、维克多·雨果、巴尔扎克、莎士比亚、乔治·华盛顿和哥德的半身雕像。
他说了自己的名字,顾客一般是不说自己姓名的,于是她也说了自己的名字,接着她发现,他是镇上一位著名的室内设计师。
“坦率地说,”他说,“我并不想在室内摆放莫扎特的半身雕像,它会毁了房间的整体效果,但是,我的雇主坚持要这么办。我能看看你别的东西吗?”
她带他参观了整个商店的货品。后来,她努力回忆他们什么时候坠入情网的。他整个上午都在那里,快中午时,他似乎对后面的一间小屋特别感兴趣,那里堆了许多带抽屉的柜子。他伸手去拉一个抽屉,结果却拉住了她的手。
“你在干什么?”她说。“天哪,如果顾客进来怎么办?”
“让他们自己浏览吧,”他说。
她不敢相信会发生这种事,但它的确发生了。后来,当约翰出差时,她不再感到孤独,反而渴望他出差。
堆满柜子的那间小屋成为玛丽和肯尼思秘密幽会的地方。他们在那里增加了一张躺椅。
有一天,他们在小屋里太投入了,没有注意到有人进来。直到来人喊道:“约翰逊太太,你在哪里?我要买东西。”
玛丽急急忙忙地从小屋跑出来接待顾客。她试图把搞乱的头发捋顺。她知道她的口红弄脏了。
来人是布里安太太,她是镇上最喜欢传话的人。布里安太太会到处说玛丽·约翰逊在她的店里跟人约会。约翰肯定会听到的。
幸运的是,布里安太太心里有别的事,她那天一心要看看好的奶油模子嫁妆箱,没有注意别的事。
这真是太玄了,玛丽对肯尼恩说。但是,肯尼思很不满意。
“我深深地爱着你,”他说。“我是认真的。我认为你也爱着我。我已经厌倦了老是这么偷偷摸摸的,我再也受不了了。你明白吗?我们必须结婚。告诉你丈夫你要离婚。”
肯尼思不停地谈到离婚,好像离婚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就像去看牙科医生那么容易。她怎么能与一个二十年来一直深爱着她的男人离婚呢?她怎么能够无情地剥夺他的幸福呢?
除非约翰死了。他为什么不能心脏病突发死去呢?每天都有数以千计的人死于心脏病,为什么她亲爱的约翰不突然死去呢?
那样的话,一切就都简单了。
连电话铃声都显得怒气冲冲,当玛丽拿起电话时,另一头的肯尼思非常愤怒。
“该死的,玛丽,今天下午真是荒唐,真让人感到羞辱,我再也受不了了。我再不愿躲在门后,而你在那里带顾客看奶油模子。
我们必须马上结婚。”
“是,亲爱的。请你耐心点。”
“我已经够耐心的了。我再也不能等待了。”
她知道他这话是当真的。如果她失去肯尼思,那么生活将失去意义。她对约翰就从来没有这么依恋过。
亲爱的约翰。她怎么能一脚把他踢开呢?他正在壮年、还可以活几十年。他的存在都是以她为核心的。他活着就是为了给她快乐。他们没有其他朋友,只有那些结婚的夫妇。如果她离开他的话,约翰将过着一种孤独可怜的生活。没有她,他就成了一个怪人,他们的朋友会因为同情而邀请他去他们家。人们都会称他为可怜的约翰。他们会说,他这样还不如死了好呢。他不会照顾自己,将会饥一顿,饱一顿,他将不得不单身住到某个破烂公寓。不,她不能让他过那样的生活。 为什么要开始与肯尼思这种疯狂的恋爱呢?为什么那个蠢女人一定要在家里放莫扎特的半身雕像呢?为什么肯尼思一定要到她的店里来找莫扎特的半身雕像呢?别的地方多的是,价格还便宜。
但是,她无法改变既成事实。跟肯尼思在一起的几秒钟,胜过跟约翰的一辈子。
只有一个办法。她将寻找一种迅速、有效、干净的办法摆脱约翰。而且要快。
约翰出差回来那天晚上,他觉得玛丽漂亮极了。有那么一瞬,他觉得这一生有她就足够了。接着他想起了莱蒂丝,他相信,为了让他们能在一起生活,无论干什么都可以,他应该照原计划行事。
他应该尽可能温柔地杀掉玛丽,并且就在那天晚上。同时,他将享受玛丽为他准备的美妙的晚餐。礼貌要求他这么做,另外,他的确饿了。
不过,他一吃完饭,就着手进行谋杀。一边吃一个女人为你准备的奶酪蛋糕,一边准备谋杀她,这似乎有点残酷无情,不过,并不是他想这么残酷,而是迫不得已。
他不知道该怎么谋杀玛丽。也许在她那个堆满半身雕像的角落里,他能想出什么办法。
玛丽微笑着递给他一杯咖啡。
“亲爱的,经过这么漫长的旅行,我想你需要多喝点咖啡。”
“是的,亲爱的,我的确很想喝咖啡。谢谢你。”
他喝了一口咖啡,瞥了一眼桌子对面的玛丽。她脸上露出一种古怪的表情。约翰觉得很困惑。他们在一起这么多年了,她一定了解他的想法。她一定知道他想干什么。这时,她露出了微笑,这是他们蜜月以来最灿烂的一个微笑。一切正常。
“亲爱的,我要出去一下,”她说。我刚想起店里有些事要做。
我马上就会回来。
她快步走出餐厅,穿过大厅,走进商店。
但她没有像她承诺的那样马上回来。如果她不赶快回来,约翰的咖啡就会凉了。他喝了两口,然后决定去商店看看,到底是什么耽误了她。
她没有听到他进来。他发现她在中间那间屋子。她的背朝着他,她正坐在一个大沙发上,旁边全是放雕像的架子,架子上全是雕像。
天哪,这真是天赐良机。她知道了他的想法。她的肩膀在抽动。她在呜咽。她知道他们的共同生活快结束了。这时,他又觉得她可能是在笑。如果她独自一个人笑的时候,她的肩膀就是那么摇动的。不管她在做什么,不管她是在哭还是在笑,他都没有时间去猜测。这个机会太好了,不能错过。她低着头,头顶旁刚好是维克多·雨果或本杰明·弗兰克林的雕像,约翰只要轻轻一推,它就会正好落到她的头盖骨上。
他推了。
非常简单。
可怜的女人。可怜的玛丽。
这是为大家好,他不会为此而自责的。不过,他还是感到吃惊,事情做起来就这么容易。如果他早知道这么容易的话,前几个星期就动手了。
约翰非常镇静。他最后瞥了玛丽一眼,然后回到餐厅。他将喝完咖啡,然后打电话给医生。毫无疑问,医生会告诉警察,这是一个意外。除了一个小小的细节外,约翰不需要撒谎,他只要说玛丽的动作导致了雕像的坠落就行了。
他的咖啡还是温的。他慢慢地喝着。他想起了莱蒂丝,渴望打电话告诉她;他们可以永远在一起了,再过一段时间.他们就可以结婚了。但是,他决定还是不要冒险。暂时别给莱蒂丝打电话。
他觉得快乐而镇静。他从来没有这么轻松过。毫无疑问,这种轻松来自他刚才做过的事。他甚至有点磕睡了。他从来没有这么瞌睡过。他应该到客厅的沙发上躺一下。这比给医生打电话还要重要。但是,他等不及到沙发上。他把头放在餐桌上。他的双手在摇晃。
玛丽和约翰的朋友毫不怀疑这场双重悲剧是怎么发生的。他们仔细想想,就意识到商店是个危机四伏的地方,那天晚上,玛丽不小心,被雕像砸到头上。约翰发现她死了,悲痛欲绝。他意识到没有玛丽他就活不下去,绝望之中,他在咖啡里放进大量安眠药,白杀了。
他们都记得,在玛丽和约翰上次庆祝他们结婚周年时,都说希望同年同月同日死。他们真是世界上最恩爱的一对夫妻。你只要想起玛丽和约翰,就会感动不已。在这个动荡的世界上,没有什么比他们深挚的爱情更动人的了。正如他们希望的那样,他们在同一天晚上死去,这真是太让人感动了。
冬季逃亡
约翰尼·肯德尔第一个跳出警车,第一个举着枪冲进胡同。地上到处是雪,所以很容易追踪逃跑者的足迹。他很熟悉周围地形,知道那是一条死胡同。他寻找的人逃不了。“我是警察!”他喊道。“举起手!出来!”
没有回答,只有穿过胡同的风声,以及一个走投无路的人绝望的呼吸声。肯德尔听到自己身后拉辛警官的脚步声,知道他也已掏出手枪。他们寻找的那个人砸碎了街上一个酒店的橱窗,抢走了好几瓶杜松子酒。现在,他逃不掉了。
头顶上,一轮满月突然从云中钻出来,把整个胡同照得一片蓝白色。约翰尼·肯德尔看到,他追踪的那个人就在前面二十英尺处,他举起的手中有个什么闪闪发亮的东西。约翰尼扣动了手枪的扳机。
甚至当目标倒向胡同尽头的栅栏上时,约翰尼仍然继续开枪,直到惊讶的拉辛冲过来,打落他手中的枪,一脚把它踢开。
约翰尼没有等待部门的调查。在四十八小时之内,他辞职离开警察局,并驾车向西驶去,跟他一起的是一位名叫桑迪·布朗的姑娘,他们本来计划在一个月内结婚。即使是对桑迪这样亲密的人,直到小汽车开出三百英里后,他才愿意谈论此事。
“他是一个老酒鬼,游手好闲,整天就知道喝酒。他砸破了橱窗,偷走了杜松子酒,就迫不及待地跑到那条胡同,拼命喝起来。
我看到他时,他正举着一瓶酒在喝,我不知道我怎么会以为那是——一支手枪,或一把刀。我一射出第一发子弹,就知道那只是一个瓶子,我想也许我对自己很生气,或者对这个世界很生气,于是不停地继续射击。”他用颤抖的双手点着一根烟。“如果他不是一个酒鬼,那么我可能要到大陪审团前接受审判!”
桑迪是一个文静的姑娘,她很少质问她所爱的人。她个子很高,很瘦,一头深褐色的头发像男孩一样剪得很短,她的笑容让男人们神魂颠倒。她的笑容,以及她淡蓝色眼睛深处跳动的神情,告诉人们,桑迪并不总是很文静的,也并不是一个男孩子气的人。
现在,她坐在约翰尼·肯德尔身边,说:“约翰尼,他还是死了好。如果他在那个胡同里喝醉了,一定会被冻死的。”
他把车稍稍向旁边让了让,避开高速公路上的雪。“但是,我朝他开了三枪,只是为了保险。他偷了几瓶杜松子酒,我为此杀了他。”
“你以为他有武器。”
“我没有这么想,根本没有这么想。拉辛警官说他认识一个警察,那人被一个举手投降的人开枪打成残废,如果我想到什么的话,那么我认为我想到的就是这件事。”
“我仍然希望你留下来,参加听证会。”
“那样他们就可以正式解雇我?不,谢谢!”
约翰尼抽着烟;打开汽车一侧的窗户,让寒冷的空气吹过他的金发,一言不发地开了一会儿车。他很英俊,还不到三十岁,在此之前,他的举止总是很沉稳。“我想我这人不适合当警察,”他最后开口道。
“你适合做什么,约翰尼?像这么穿越全国?在没有人追逐你的时候,四处逃亡?”
“我们会发现一个可以留下的地方,我会找到工作,然后我们就结婚。你瞧着吧。”
“除了逃亡之外,你能干什么?”
他凝视着外面的雪。“我可以杀人,”他回答说。
那个镇名叫七星湖,这个名字适合它的过去,不适合它的现在。过去最明显的标记到处都可以看到,那就是冰冻的湖边一排排的旧别墅,以及与现代高速公路并行的泥土路,上面留着很深的车辙樱七星湖离本州最大的城市只有一个小时的路程,但是,在战后的繁荣中,它却没有变成一个时髦的郊区小镇。
这是一个典型的中西部小镇,也许那里的气氛让约翰尼·肯德尔着迷,也许他只是厌倦了不停地奔波。“就在这儿了,”他对桑迪说,他们正好停在一个加油站。“我们在这儿住一段时间吧。”
“整个湖面全都结冰了,”她反驳说,看上去很怀疑。
“我们又不游泳。”
“当然不游,不过,像这样的避暑胜地在冬天比一般的城市要冷,冷得多。”
但是,他们俩都看到,随着高速公路的建成,这里已经不只是一个避暑胜地了。他们可以留下。
他们决定暂时住在附近的一家汽车旅馆,租了两间相邻的房间,因为桑迪在结婚前不愿意与他同居。早晨,约翰尼出去找工作,桑迪则出去找合适的公寓。在他找到第三个地方时,那人悲哀地摇摇头。“这里没有人在冬天雇人,”他告诉约翰尼。“除了警长。你很魁梧,干嘛不去他那里试试呢?”
“谢谢,也许我会的,”约翰尼说,但是,他又试了两家后,才到警长的办公室去。
警长名叫昆了·达德,他说话时嘴里总是叼着一支廉价雪茄。
他是一个聪明的政客。显然,他是七星湖的有钱人选出来的。
“真的,”他说,坐在一张桌子后面,桌面上散乱地扔着书信、报告和通缉名单。“我需要一个人。冬天我们总是雇一个人,沿着湖边巡逻,注意看守那些别墅。人们把一些值钱的东西留在那些旧房子里过冬。他们希望那些东西得到保护。”
“你还没有找到人?”约翰尼问。
“直到上星期前,我们有一个人。”达德警长没有进一步说明,相反,他问,“干过警察这一行吗?”
“我在东部警察界干过一年多。”
“你为什么离开呢?”
“我想旅行。”
“结婚了吗?”
“只要一找到工作,就准备结婚。”
“这份工作每星期只有七十五元,而且是夜班。如果你工作得很好,到夏季我会继续雇用你。”
“我的工作是什么?”
“每隔一小时,开着一辆巡逻车围着湖边巡逻,检查那些旧别墅,别让孩子们破门而入——就是这一类的事。”
“你们遇到过麻烦事吗?”
“啊,没有发生过什么严重的事,”警长说,很快地转过脸。“没有什么你应付不了的事情,你是个大个子埃”“我必须携带手枪吗?”
“那当然!”
约翰尼·肯德尔想了想。“好吧,”他最后说。“我来试试吧。”
“很好。你要填一些表格。我要和东部的警察局核对一下,但是,这并不妨碍你立刻开始工作。我这里有一支手枪给你。我带你去看巡逻车,你今天晚上就可以开始了。”
约翰尼勉强接过左轮手枪,这与他在东部使用的手枪不是同一牌子,但它们非常相似。一摸到冰凉的手枪,他就想起在胡同里的那个晚上。
他回到汽车旅馆,告诉桑迪这事,她只是盘腿坐在她的床上。
抬头凝视着他。“约翰尼,一个星期还不到。你怎么能这么快就又拿起另一支手枪呢?”
“我不会使用它的。我向你保证,我根本不会把它掏出来的。”
“如果你看到小孩破门而入,那你怎么办?”
“桑迪,这是工作!这是我唯一知道怎么做的工作。每星期七十五元,我们可以结婚了。”“我们怎么都可以结婚。我也在超市找到一份工作。”
约翰尼凝视着窗外,远处山坡星星点点地积了些雪:“我已经告诉他我接受这份工作,桑迪。我以为你是站在我这边的。”
“我是站在你这边的,我总是站在你一边的。但是,你杀过一个人,约翰尼。我不想再发生这样的事,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
“不会再发生那样的事了。”
他走到床边亲吻她,他们的嘴唇只轻轻碰了一下。 那天晚上,达德警长带他围着湖巡视了一圈,在几间空无一人的别墅前停下,教他怎么发现破门而入者。晚上非常冷,但一轮明月照亮了结冰的湖面。约翰尼穿着自己的衣服,只有警徽和手枪表明他是警察。这份工作虽然有点乏味,但他一下子就喜欢上它了,他很认真地听着警长的指示。
“每隔大约一小时你巡逻一圈,巡逻一圈大约需要二十分钟。
但是,不要太刻板了,以免别人掌握你的巡逻规律,知道你什么时候经过某栋别墅。不断变换你的巡逻时间,当然,也要检查沿途的酒吧。特别在周末,有许多少年去喝酒,他们喝醉后经常破门而入。”
“冬天他们也来这里?”
“这里已经不是一个避暑胜地了。但是,那些别墅的主人们不相信。”
他们默默地开了一会儿车,约翰尼·肯德尔臀部的手枪沉甸甸的。最后,他决定说实话。“警长,”他开口道,“我有事要告诉你。”
“什么事?”
“你与东部警察核对时,会发现的。我值勤时杀过一个人。就在上个星期。他是一个酒鬼,他抢了一个酒店,我以为他带着枪。
就开枪打死了他。我辞职不干,就因为他们对这件事进行调查。”
达德警长搔搔他的秃头。“啊,我并不因此而对你有什么不好的看法。虽然我很高兴你说出此事。记住,在这里,你可能面对的最危险的事,就是几个喝醉的少年,对付他们并不需要手枪。”
“我知道。”
“很好。把我送到法院门口放下,你就自己一个人巡逻吧。祝你好运。”
一小时后,约翰尼开始了他第一次单人巡逻,主要集中在那些别墅区,那些别墅像哨兵一样耸立在那里,严防湖面来的入侵者。
有一次他停下车,去看四个在冰上移动的人影,但他们只不过是几个溜冰的小孩。
在湖的最尽头,他随意检查了几栋别墅。然后他把车停到一个叫“蓝斑马”的酒吧。这个酒吧门前的汽车比别的酒吧多,即使在屋外,也可以感到受到周末的快乐气氛。他敞开大衣,露出里面上衣上别着的警徽。酒吧里很拥挤,所有桌子都坐满了人,但他没有看到任何少年。顾客大都是一些约会的年轻人,工作了一周出来放松的白领,偶尔还有一些中年妇女。
约翰尼和店主聊了几句,就走到外面,他在那里没有什么事。
店主请他喝一杯,但他拒绝了,现在喝酒还太早,再说,他刚开始工作,不能这么早就松懈。
他正要上车时,蓝斑马门口有人喊他:“喂,副警长!”
“出什么事了?”
那个男人是个细高个,比约翰尼大不了几岁。他慢慢从酒吧的台阶上走下来,没有说话,一直走到几英寸近的地方。“我只是想看看你,到上星期之前,我一直在干这份工作。”
“哦?”约翰尼不知道说什么好。
“老达德没有告诉你为什么解雇我?”
“没有。”
“啊,他解雇了我。有空的话,问问他为什么。问问他为什么。
解雇米尔特·伍德曼。”他笑着转过身,向酒吧走去。
约翰尼耸耸肩,钻进巡逻车。这个名叫米尔特·伍德曼的人,因为失去了工作而痛苦,这跟他并没有什么关系。他的思绪又落到未来,落到桑迪身上,桑迪在汽车旅馆等他……他回到他们的房间时,她在睡觉。他轻轻地走进去,坐在床边,一直等到她醒来。她的蓝眼睛很快就睁开,她看到了他。“嘿,工作怎么样?”
“很好。我想我会喜欢这工作的。起床和我一起去看日出吧。”
“我必须到超市上班。”
“瞎说!如果我们俩都上班的话,我就根本见不着你。”
“我们需要钱,约翰尼,我们没法长期住在这里,我们住不起。”
“以后再谈这事好吗?”他突然意识到好久没有听到她笑了,这使他感到悲哀。桑迪的笑声是她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那天晚上过得和上个晚上一样,绕着湖边巡逻,经常在拥挤的酒吧停下,进去检查一下。透过弥漫的烟雾,他又看到米尔特·伍德曼,但这次米尔特没有说话。第二天,约翰尼向达德警长提到他。
“星期五晚上我遇见了一个人———个叫米尔特·伍德曼的人,”他说。
达德皱起眉头。“他有没有找你麻烦?”
“没有。他只是说有空问你为什么解雇他。”
“你想问我吗?”
“不。这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达德点点头。“是没有关系。但是,如果他再找你麻烦的话,告诉我。”
“他为什么会找我麻烦呢?”约翰尼问,达德的话让他很不安。
“不为什么。你只要保持警惕就行了。”
第二天晚上是星期一,约翰尼休息。他决定好好庆祝一下,带桑迪去了汽车电影院。
星期二晚上,刚过了半夜,约翰尼就把车开到蓝斑马酒吧的停车常酒吧里几乎是空的,店主再次请他喝一杯,他接受了。
“你好,副警长,”他身后有人说道。他不用转身就知道是米尔特·伍德曼。
“我叫约翰尼·肯德尔,”他尽量友好地说。
“好名字。你已经知道我的名字了。”他咯咯一笑。“你妻子非常漂亮。昨天晚上在电影院看到你们。”
“哦?”约翰尼本能地向旁边一闪。
米尔特·伍德曼继续微笑着。“达德告诉你他为什么解雇我了吗?”
“我没有问他。”
米尔特大笑起来。“好孩子!不乱打听。保住那个一星期七十五元的工作。”他转身向门口走去。“再见。”
约翰尼喝完自己的酒,跟他走出去。空气中湿漉漉的,好像要下雪,天上看不到月亮。前面路上,伍德曼汽车的尾灯亮了一下,然后消失在拐弯处。约翰尼突然一阵冲动,想要跟踪那个人,他一踩油门追过去,可是,当他到了拐弯处时,前面什么也没有。伍德曼拐到别的什么地方去了。
那星期其余的日子很平静,但是,星期五那天,他吃了一惊。
他白天总是睡不稳,一般睡四、五个小时,到中午就醒了。那天他决定会超市找桑迪,和她一起吃午饭。他到超市时,发现她正在收银台跟一个人聊天。那个人就是米尔特·伍德曼,他们像老朋友一样在大笑。约翰尼绕过那个街区,努力告诉自己,没有什么可担心的。当他回到超市时,伍德曼已经走了,桑迪正准备去吃午饭。
“你的朋友是谁啊?”他漫不经心地问。
“什么朋友?”
“我几分钟前经过,你正在跟一个人聊天,你们似乎谈得很高兴。”
“啊,我不认识,一个顾客。他经常到这里闲逛。”
约翰尼再没有提起此事。但是,那个周末,桑迪没有催他赶快结婚,这使他很惊讶。实际上,她根本没有再提结婚之事。
星期一晚上,约翰尼休息,达德警长邀请他们去他们家吃晚饭。这是一个友好的姿态,桑迪急不可待地接受了。达德太太是个非常漂亮的金发女人,三十来岁,她的招待非常周到。 晚饭后,约翰尼跟着达德来到他的地下室工作间。“一个消磨时间的地方,”警长对他说。他拿起一个电钻,喜爱地摆弄着。“我没有太多的时间在这里。”
“你的工作很忙。”
达德点点头。“太忙了。但我喜欢你做的工作,约翰尼,非常喜欢。”
“谢谢。”约翰尼点着一根香烟,靠着工作台。“警长,有件事我想问你。我以前没有问过。”
“什么事?”
“你为什么解雇米尔特·伍德曼?”
“他找你麻烦了?”
“没有,还没有。我只是好奇。”
“好吧。我想没有什么不能告诉你的。他过去经常到蓝斑马那边湖的尽头,把车停在灌木丛中。然后他就带着姑娘进入某个别墅,跟她在那里度过大半夜。我不能容忍那样的事情。那家伙的任务是保护那些别墅,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他的幽会场所。”
“他很得姑娘们的欢心,是吗?”
达德恼怒地点点头。“他一直很受欢迎。他只是一个没用的酒鬼。我根本就不该雇用他。”他们上楼到女士那里。他们再没谈起过伍德曼的事,但是,第二天晚上,约翰尼在巡逻时,又在蓝斑马酒吧看到他。他等在路边,一直到伍德曼出来,然后跟踪他到了那个拐弯处,上星期他就是在那里消失的。是的,他拐进一条比较窄的车道,那车道直通湖边的别墅。每排别墅之间都有一条车道,约翰尼一直跟踪到两栋别墅之间。
他抽着烟,考虑怎么办。他的责任就是阻止不相干的人进入这些别墅,但是,由于某些原因,他现在还不想与米尔特·伍德曼发生正面冲突。也许他知道,那个人决不会老老实实的,也许他知道,他可能不得不使用臀部上挂的手枪。
于是,那天晚上他没有对米尔特。伍德曼采取任何行动。
第二天,达德警长递给他一份油印的名单。“我做了一份新的住址电话单。所有的房子都列在上面,还有一些酒吧和要检查地方的电话号码。把它留给你妻子吧,这样晚上她就能找到你了。”
达德总是称桑迪为约翰尼的妻子,虽然他应该知道他们没有结婚。
“你们仍然住在汽车旅馆,是吗?”
“是的,”约翰尼说。。
达德问:“看到伍德曼吗?”
“昨天晚上看到他。没有跟他说话。”
警长点点头,没有说什么。
第二天晚上,约翰尼正准备出去值勤,桑迪似乎非常冷淡。
“怎么回事?”他最后问道。
“啊,我想是工作太累了。星期四人们就开始进行周末购物了”“那个家伙又来了吗?就是我看见你和他说话的那个。”
“我跟你说过,他经常来。怎么了?”
“桑迪——”他向她走去,但她躲开了。
“约翰尼,你跟过去不一样了,你变了。自从你杀了那个人后,你就变得像个陌生人。我以为你真的为那事而难过,可是现在你又拿起枪,干起这种工作。”
“我从来没有把它从套子里掏出过!”
“到现在还没有。”
“好吧,”他最后说。“你这么想,我很抱歉。我们早晨再谈吧。”他走了出去,感到手枪碰着他的臀部。
晚上非常冷,似乎又要下雪了。他开车开得比平常快,十五分钟就绕了一圈,几乎没有朝沿途拥挤的停车场看一眼。与桑迪的谈话让他很烦恼。在第二次巡逻时,他试图找出伍德曼的汽车,但没有找到。也许他的汽车藏在别墅旁边?
他又想起桑迪。
将近半夜时,月亮穿过云层,照着结冰的湖面,约翰尼把车开进镇里。时间不多了,所以他直接来到汽车旅馆。桑迪的房间空无一人,床很干净,没有睡过。
他开回湖边,寻找他知道伍德曼用过的别墅的灯光。但那些别墅似乎都一片黑暗,没有人在里面。在蓝斑马酒吧也没有找到伍德曼。他从经理手中接过一杯饮料,站在吧台边慢慢喝着。他的心情越来越糟,当一个大学生想为他的女朋友买一杯酒时,约翰尼把他们赶出了酒吧,因为他们不到喝酒的年龄。他以前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事。
后来,大约两点钟,他正在检查停在路边的另一对夫妇时,看到伍德曼熟悉的汽车飞驶而过。前排他的身边坐着一位姑娘,一块大头巾裹住她的头。约翰尼缓缓地吐出一口气。如果那是桑迪,他会杀了她。
“昨天晚上你去哪儿了?”早晨时他问她,努力显得漫不经心。
“我半夜时顺便下来看了一眼。”
“我去看晚场电影了。”
“怎么了?”
她点着一支烟,转过脸。“我厌倦了每天晚上一个人坐在这里。你不能理解吗?”
“我非常理解。”他说。
那天傍晚,当夜幕降临时,他提前离开他的房间,驾车来到蓝斑马酒吧过去的旧别墅。他把车停在一个伍德曼曾经用过的地方,徒步走近离他比较近的那栋别墅。那里似乎很正常,没有破门而入的迹象。他又把注意力转向车道另一侧的别墅。在那里,他发现了一扇面对湖面的窗户没有关,于是爬了进去。
里面布置得很像乡村别墅,大块的白布罩在家具上,免得冬天的灰尘落到家具上。他从来没有见过布置得这么精致的别墅,但是,他不是来看家具的。在楼上的卧室,他发现了他寻找的东西。
几个啤酒瓶被整齐地放在一起,但是,床单没有被抚平。
他看看烟灰缸,看到桑迪抽的那种牌子。他想告诉自己,这并没有证明什么。不是什么铁证。接着,他看到地板上揉成一团的纸,那是她用来擦口红的。他把纸抚平,心中觉得非常担心,但是已经知道答案了。那是两天前达德警长给他的油印的住址电话单,桑迪当时把它塞进她的钱包。
好啦,现在他知道了。
他让一切保持原样,从窗户爬了出去。即使是伍德曼也不敢长时间不收拾这些东西。他是准备回来,而且很快就会回来——也许就在今天晚上。在他没有把上一个姑娘留下的痕迹除掉之前,他是不敢带另外一个姑娘来的。一定又会是桑迪。
约翰尼开车来到蓝斑马酒吧,喝了两杯酒,然后开始巡逻。当他绕着湖面巡逻时,一直在寻找伍德曼的汽车。半夜时分,他回到酒吧,问老板:“今天晚上看到伍德曼了吗?”
“伍德曼?看到了,他进来抽烟喝酒。”
“谢谢。”
约翰尼走进电话亭,往汽车旅馆打电话。桑迪不在她的房间。
他离开酒吧,向那栋别墅驶去。那里没有灯光,但是,他看到了伍德曼的汽车。他们在那里,没错。
他把车停在道路的尽头,在车里坐了很长时间,抽着烟。然后,他从枪套里拔出手枪,检查一下它是否装满子弹。然后他又开回蓝斑马酒吧,喝了两杯酒。
他回到别墅时,伍德曼的汽车还有那里。约翰尼走到前门,悄悄地打开窗户。当他沿着楼梯上去时,听到他们的低语声。
卧室的门是开着的,他在走廊站了一会儿,让他的眼睛习惯黑暗。他们没有听到他的脚步。“伍德曼,”他叫道。
那人听到有人叫他,吃了一惊,骂骂咧咧地从床上起来。“他妈的!”
约翰尼朝说话处开了两枪,听到姑娘惊恐的尖叫声,又开了枪。他不停地扣动扳机,因为这次没有拉辛警官过来打掉他手中的枪了。这次没有什么能阻止他,他把六发子弹全都打向床上的人。
然后,他扔下手枪,走过去,划着一根火柴。米尔特·伍德曼趴在地板上,头浸在血泊中。姑娘的身体在床单下一动不动,他小心翼翼地走过去。
不是桑迪。
是警长的妻子,达德太太。
这次他知道他完了。这次他知道,再没有下一个小镇,没有新的生活了。
但是,他不得不继续逃亡。
雇工
坐在证人席上的男人用大手拧着宽边帽。他饱经风霜的脸上显出一种苍白的颜色。“呃,先生,非常可怕。是我一生中见到的最可怕的。”检察官问道:“怎么个可怕法,警长?”
“啊,血,床上是血,甚至墙上都………”在被告席上,被告打了个冷战,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又打了个冷战。他探身过去,低声对他的律师说:“我记起来了。”
辩护律师转过头。“你记起来了?所有的一切?”
“他刚才提到血,让我回忆起所有的一切。”
律师猛地站起来。“阁下!我请求法庭原谅我的打扰,但我希望能短暂休息一下。我的委托人……呃,身体不舒服。”
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木槌落下。“好吧。法庭休会十五分钟。”
律师急忙把他的委托人带到法庭旁的小屋。当门关上后,他说:“这么说,你的健忘症是真的?你没有在骗人?”
“我没有骗人。”
“好吧,那就说吧。但是,如果你对我撒谎的话——”“我没有撒谎。我记起了所有的一切。我真希望自己忘了!”
得克萨斯中北部春天的天气似乎很暖和。三月的天气可能非常热,但是,北方来的冷空气随时会让气温在一个小时之内猛降三十度就是在这样暖和的一天,克利夫·丹多伊第一次见到凯蒂。
他离开了主要的公路,沿着一条石子路走,他的卡其布衬衫敞开着,背着背包,一边肩膀上挂着一个帆布盒,里面装着一个吉他。
克利夫是个细高个,一对湛蓝的眼睛,一头金黄的头发,年纪还不到三十岁。许多人认为他是农场打短工的,克利夫则认为自己是个吟游诗人,是一个无拘无束的精灵,到处漂泊,四海为家。
他刚去过一个农舍问过,他们不需要人手,但那家的女主人向他提供了一顿午餐,有冷炸鸡、冷饼干和一块桃子馅饼。他坐在路边树下,吃那顿午餐。吃完后,他拿出烟斗抽烟,然后睡了一会儿。
当他醒来时,看到北方地平线有大片的云涌来。
克利夫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他是在大峡谷过的冬,那里非常暖和,根本不需要冬天的衣服。他突然又想旅行了,于是离开那里,向北走来。他没有带可以抵御北方寒冷北风的衣服。他必须在夜幕降临之前找到住处,否则就会被冻死。但是,放眼望去,看不到一所农舍。
他又上了路。一个小时后,他拐过一个弯,看到了莱德伯特的房子。他后来知道,那栋房子是一栋百年老屋。看起来真是很旧,好久没有漆了。房前有一条门廊东边有一个贮水池。房子后五十码处,是一个新谷仓。他不由自主地抬起头,看到房子和谷仓有电线连接着,至少这里是通电的,谷仓前面停着一辆新的拖拉机。
克利夫的经验告诉他,这个时候敲前门的话,会被认为是一个小贩,房里的人不会理睬的。于是他绕到后门,敲敲厨房门,等了一会儿,又敲敲。
门开了,他第一次看到凯蒂·莱德伯特热得红扑扑的脸。她是一个娇小苗条的女人,一头长长的金发,眼睛乌黑。她穿着一件宽大的衣服,但是,这反而显出她全身的曲线。她大约二十岁左右。
她撩开眼睛上一络潮湿的头发,问:“有什么事?”
“夫人,我想问一下,你们这里需要人手吗?”“这你得问托伊,托伊是我丈夫。”接着,她很快地补充道,“我们刚刚让一个人——离开,就是上个星期。”
她羞怯地笑了一下,克利夫觉得她笑得很吃力,好像她很长时间没有笑了。
“你丈夫在田里,是吗?”
“他是在那儿.但我说不准具体在那里。”她突然打了个冷战。
克利夫意识到北方的寒冷空气来了。太阳已经不见了,一股冷风吹进房子。
她退进屋里。“外面很快就要冷得冻死人了。你到厨房里面来等着吧。也许你饿了,想先吃点东西?”
克利夫从来不拒绝食物,虽然他不久前才吃过饭。在他的生活中,忍饥挨饿是经常的事。她的胡桃馅饼非常可口,那杯冷牛奶也很新鲜。
橱房虽然非常干净,但是给人一种原始落后的印象。屋里有一个旧冰箱,开起来嗡嗡作响,像个自动点唱机,这是唯一可见的电器、做饭的炉灶很大,是烧木柴的。没有水龙头,水是靠手动压上来的,炉灶上正在烧水,地板有点湿,克利夫猜测她正在擦地板,这说明了为什么她开门时脸红扑扑的。
她很少主动开口说话,克利夫一向习惯沉默,所以他们俩默默地等待。但这并没让人觉得不舒服。克利夫点着烟斗,抽着烟,她则在灶台上忙碌着。有一两次,他听到她在叹气,就抬起头,发现她正站在窗前,凝视着外面。外面北风怒吼,把屋子吹得吱吱乱叫。她站在窗前说:“他来了。托伊来了。” 托伊·莱德伯特完全不是克利夫想像的那样。他是一个矮小消瘦的男人,比他妻子还矮一英寸,克利夫猜测,他也许比她大二十岁。他脸色苍白,不像一般在得克萨斯田野里工作的人那样被晒得黑红黑红的。托伊的表情很温和,头上戴着一顶棒球帽,一对棕色的眼睛注视着克利夫。
当他的妻子说明了克利夫的目的后,托伊很温和他说:“我想我还会雇人的,凯蒂。”
她的双手颤动了一下。“我知道,托伊,我知道。我只是以为你——”“你以为,”托伊重复说。然后他转向克利夫。“正好我需要一个人。你会用斧头吗?”
“我用过。”
“我想你知道,每年的这个季节,田里没有大多的活,但我正在清理河边三十亩地的树木,为秋种作准备。如果你愿意砍树,那你就留下,我可以一直雇你到秋收,这意味着你到冬天前一直有活干。你愿意吗?”
克利夫说:“好吧,那就说定了。”
托伊微微点了点头。“过道那边有一间空房子,你可以住在那里,你以后和我们一起吃饭。晚饭快好了吧,凯蒂?”
他妻子背对着他们,正在灶台忙碌,她含混地说:“好了,托伊。”她的身上有一种恐惧。这恐惧没有表现在她的声音或行动中,但是,她丈夫一进门,她身上就笼罩上了一种紧张。当克利夫拎起他的背包和吉他盒时,她面对着他。“丹多伊先生,你会弹唱?”
“会一点儿。”他微微一笑。“唱得不好,不过是自娱自乐罢了。”
他感到她想还以微笑,但她丈夫在一边看着,所以她没有。
克利夫在半夜醒来。北风已经不吹了,古老的房子非常安静。
他好像听到一声哭叫.这哭声把他吵醒了,他以为是自己在做梦,但是,正当他即将再次入睡时,好像又听到低低的呜咽声。
凯特·莱德伯特是一个出色的厨师。早餐是一叠煎饼和几片厚厚的醺肉。托伊吃饭时低着头,很少说话。凯蒂没有跟他们坐在一起。她在桌子和炉灶之间来来去去,侍候他们。克利夫知道这并不是因为托伊的残酷,而是一种习惯。她在他们走后才吃饭。
他想请她坐下,和他们一起吃,但他知道这不行。他离开桌子时说:“莱德伯特太太,这是我吃过的最可口的早餐。”
她没有脸红,没有不好意思地扭过脸。她直勾勾地盯着他,看他是不是在开玩笑。发现他不是在开玩笑,她真的扭过脸,双手颤动了一下。
为了免得她尴尬,克利夫转过身,掏他的烟斗,他发现托伊正在注视着他们,薄薄的嘴唇上挂着一丝微笑。
那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托伊给了克利夫两把锋利的斧头,带他到河边一个S形的地区,告诉他清理那里的橡树和灌木丛。
河道很窄,水流湍急。克利夫花了几个小时才掌握了工作的节奏。
临近中午时,他已经热得脱掉了衬衫。
中午时,凯蒂带着热饭过来。她凝视着他气喘吁吁胸口上光滑的皮肤,然后迅速移开视线。
克利夫严肃地接过午饭,“谢谢你……凯蒂。”
她点点头,笑了一下,一溜小跑地离开了。他盯着她看了一会儿,耸耸肩,坐下来吃饭。
随着时间的流逝,克利夫对莱德伯特夫妇感到越来越不解。
白天,他们相互之间说不了几句话,至少他没有听到,克利夫怀疑他不在的时候,他们也不会多说什么。
他们晚上坐在客厅里,凯蒂缝补衣服,托伊浏览农场杂志或设备价目表。他们没有电视机,连收音机也没有。克利夫有一台半导体收音机,在第三天晚上,他把它带进客厅。听到音乐声,凯蒂抬起头,露出期待的微笑,但是,一看到她丈夫,这微笑马上就消失了。克利夫非常固执,他在那里待了一小时。托伊没有说一句话。
没有从杂志上抬起头,但克利夫强烈地感觉到,他非常不喜欢收音机。
克利夫再也没有把收音机带进客厅。实际上,他再也没有进过客厅。他待在自己的房间里,听音乐,或者弹着吉他,轻轻地唱。
那个特别的晚上后的那个早晨,他设法和凯蒂独处了一会儿。
他说:“你白天想不想听我的收音机?”
她脸上露出渴望的神情,但这神情马上又消失了。“不,丹多伊先生,谢谢你的好意,但我要做的事太多,没有时间听。”
克利夫打工过的农场主,都有一台收音机,收听天气预报和谷物价格。后来他发现,托伊拖拉机上也有一台收音机,他用它来收听他所需的信息。
这又是一件让克利夫不解的事。托伊拥有最新的农场设备:两台拖拉机、耕种机、播种机、干草打包机等等,但是,他屋里却没有什么新的家用电器,家具也非常破旧。凯蒂用扫帚、拖把和抹布打扫卫生。他们唯一的运输工具就是一辆跑了十年的旧货车。
克利夫开始以为,托伊可能是出于宗教原因不喜欢用电器。
但是,第一个星期天就证明他错了:莱德伯特夫妇没有上教堂。早餐后,托伊去田里,凯蒂收拾屋子。星期天唯一的区别是托伊的一句话:“丹多伊,今天是星期天。今天你不用工作。”
克利夫真想说:“啊,谢谢,”但他终于没有说出口。
他不喜欢这样的家庭气氛,一般情况下,他第一个星期就会离去。但是,他留了下来,他对自己这么做感到很生气,甚至可以说非常愤怒。他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
他爱上了凯蒂。这很荒唐,真是发疯了。她没有给过他一点鼓励,但是,不知怎么的,他觉得她知道。
到了六月,天气非常暖和了,晚上,克利夫可以坐在门廊弹奏和唱歌。他知道凯蒂在倾听。他甚至期望托伊会反对,但是那个人什么也没说。
过了一星期后,凯蒂从屋里出来,坐在门廊倾听,双手交叉放在膝盖上。门廊熄了灯。托伊早早就上床睡觉了,他总是每晚六点就上床睡觉。
托伊早早上床,留下他单独和凯蒂在一起,这也使克利夫感到不解,但他没有
说什么。
在最初的几天晚上,凯蒂一言不发。有一天晚上,克利夫停止弹奏,仰起脸,梦幻般地凝视着一轮圆月,这时,凯蒂轻声说:“克利夫,再为我弹唱一首悲伤的歌吧。”、这是她第一次这么称呼他。克利夫转脸看着她,热烈地说:“啊,凯蒂,凯蒂!”
他刚要站起身,她双手颤抖地走了,消失在黑暗的屋里。 几个星期过去了。天气越来越热,到了夏天。克利夫在阳光中挥动斧头,树木就像被射中的士兵一样一棵棵倒下。庄稼在阳光中茁壮成长。托伊在河边种的三十亩苜蓿很快就可以收割了。
晚上,克利夫在门廊弹奏吟唱,但只有他一个人。凯蒂再也没有出来倾听,再也没有叫他克利夫,而总是称他为“丹多伊先生。”
克利夫想离开,但他继续留下来,他骂自己是个傻瓜。
在一个炎热的日子里,凯蒂没有及时给他送午饭。他在河边焚烧矮树丛,全身是汗,盖满了灰烬。河水看上去非常清凉诱人。
每天晚上收工回去前,他都要在河里游一会儿泳。
冲动之下,他脱掉鞋袜,一头扎进水中。裤子湿了没有关系,只要在太阳中晒几分钟,它就会干了。他浮上水面时,听到清脆悦耳的笑声。他看到凯蒂站在河边。这是他第一次听到她笑。
她说:“你看上去像个嬉水的小孩。”
他不清楚是什么促使他说出下面的话,但他觉得那是适当的时刻,可以那么说。他说:“凯蒂,穿着你的衣服,下来和我一起嬉水吧。在你回家前,太阳会把衣服晒干的。”
她毫不犹豫地放下饭盒,脱掉鞋袜,姿势优美地扎进水中。
他们像两个孩子一样嬉戏。凯特的水性非常好。克利夫相信,在那一刻,她忘掉了所有的一切。她又笑又叫,使劲打水。
最后,他们爬上滑溜溜的河岸。她的头发像海藻一样堆在她头上,衣服紧贴在她身上,显得乱七八糟。
她是克利夫见过的最可爱的女人。
他呻吟着去拉她的手。“凯蒂,凯蒂,我爱你。你应该知道这一点!”
她顺从地靠进他的怀中,寻找地扬起嘴巴。突然,她大叫一声,挣脱开。“不,不!我不想再次造成死亡!”
他盯着她,不解地眨眨眼。“凯蒂……你到底在说什么?”
她转过脸。“在你来之前,有一个男人……”“我知道。你告诉我你丈夫解雇了他。”
“那是我告诉你的,”她低声说,“但我认为托伊杀了他!”
“杀了……”克利夫抓住她的下巴,把她的脸拧过来。她双眼紧紧地闭着。“你在说什么?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托伊发现我们在一起笑。就这么回事,克利夫。我发誓没有别的!”
“好吧,我相信你。往下说。”
“第二天早晨,乔尔就不见了。托伊告诉我他半夜离开了。”
“你怎么知道他没有呢?”
“他没有带装满他东西的箱子。”
“如果你丈夫把他吓坏了,他可能来不及拿走。为什么你认为托伊杀了他呢?”
“因为……”她打了个冷战。“我就是知道!”
“这是一个女人的推理,凯蒂。”
“他是一个流浪汉,没有一个亲人,没有人会怀念他。”
“凯蒂,我不喜欢托伊·莱德伯特,但那可能是因为我对你的感情,即使如此,我也不能相信他会杀人。”
“你不了解他。他非常卑鄙,非常残忍!”
“为什么你要跟他结婚呢,凯蒂?”
四年前,凯蒂的父母在一次车祸中死去,她孤苦伶订,身无分文,把托伊的求婚当作一种拯救。她那时十七岁,高中还没有毕业,不知道该怎么办。托伊是一个富裕的农场主,他整洁、节俭,似乎是一个善良温柔的男人。她不爱他,但也许爱只是小说和电影中才有的东西。结婚四年来,她明白了,他的节俭其实是吝啬,他温柔的外表下是一颗残忍的心。比如,他们住的地方离镇子七英里,托伊一年两次开车带她去镇里,允许她买几件衣服。他把多余的钱都花在购买农用设备上。最近,他又变得不可理喻地嫉妒。
这是一个古老而可疑的故事。克利夫无法掩盖他的怀疑。
“如果他像你说的那样,那么你为什么不离开他呢?总可以逃走吧?”
“我想过逃走,但他发誓说他会找到我,杀了我。我相信他的话。”
克利夫知道她真的相信,她真的被吓坏了。
“凯蒂,你还没有说呢。你爱我吗?”
“我……”她抬头盯着他,眼睛突然睁大了。“我不……这是错误的,克利夫!”
“你跟他结婚,这错误更严重,”他冷静地说。“你不爱他,却跟他结婚。瞧,我要去莱德伯特那里,告诉他我们的事,然后我要带你离开。”
她的双手剧烈地颤抖起来。“不!他会杀了你的,克利夫!”
“凯蒂,现在听我说,”他温柔地说。“我也是一个流浪汉。我没有定居的理由。现在我有了。”
显然,这正是她想听的话。她的抵抗崩溃了。她在他的怀中颤抖,他知道她害怕莱德伯特,但是,当他告诉她穿上鞋时,她听从了。他们手拉手向屋里走去。 他们不必去找托伊。那天早晨他就开始将干草打包。当他们走向屋里时,克利夫没有听到拖拉机的马达声,显然,托伊回去吃午饭了。当他们走近时,他从厨房里走出来。
凯蒂的手像个吓坏的小鸟一样跳动,克利夫紧紧地握住它。
“莱德伯特,凯蒂和我相爱……”
“就像你唱的那些歌一样,嗯?”托伊温和地说,他的眼睛变得像光滑的大理石一样,克利夫明白了凯蒂为什么害怕他。
克利夫说:“我们要一起离开。就在今天下午。”
“是吗?”
克利夫离开凯蒂站着,随时准备迎接托伊的进攻。他相信,如果一对一地格斗,他能战胜对方。
但是,托伊却看着凯蒂。“你是我的妻子,凯蒂。你属于我,就像这农场和里面的一切一样。我将杀掉那些试图从我手中抢走任何东西的人。”
“你无法阻止我们,莱德伯特,无论是用威胁还是别的什么。”
克利夫瞥了凯蒂一眼。“他只是想吓唬我们,凯蒂。”
托伊仍然没有看他。“凯蒂,你知道我说话是算数的。”
凯蒂双手颤动,一只手伸到嘴边,咬着手关节。她盯着克利夫,眼中充满恐惧。“克利夫……我很抱歉!我不能!我就是不能!”她呜咽着向屋里跑去。
克利夫朝她迈出一步,然后转向托伊。
托伊的脸上没有胜利的表情。他平静得就像在谈论天气。
“当我今天晚上回来的时候,我希望你已经离开,歌手。你多拿一个月的薪水。为什么你不为此而歌唱呢?”他转身离去,再也没有回头。
克利夫凝视了他一会儿,然后跑进屋里。凯蒂躲在卧室里。
他在门外求她,哄她,威胁她。她一遍遍地说着同样的话:“走开,克利夫!请你走开!”
最后,他知道自己失败了。也许她根本就不想和他一起离去。
他步履沉重地走到他的屋里,把东西装进背包中,离开了。
当他沿着路边行走时,听到河那边拖拉机的轰隆声。
走了一个小时后,他的脑子逐渐清醒起来。他意识到,凯蒂担心的是他的安全,而不是她自己的。他早就应该明白这一点。他气糊涂了。
他转身向回走。他一定要带走她,就是抱也要把她抱走。
当他再次看到那栋房子时,已经走了两个小时了。在他看到房子前,先听到田里拖拉机的声音。
后门开着,但凯蒂不在厨房。他走进屋里,喊着她的名字。
没人回答。
他在卧室发现了她,她几乎被猎枪子弹炸成两半。
克利夫踉踉跄跄地冲到外面,心里直想吐。远处拖拉机的轰鸣撕扯着他的神经。他知道托伊杀了她。他今天晚上回来时,会假装发现凯蒂死了,然后归罪于逃走的雇工。
但是,为什么呢?他为什么杀害她呢?
克利夫向田里走去,开始跌跌撞撞地,但是慢慢恢复了正常。
拖拉机拖着一辆干草打包机,正准备掉头。托伊一看到克利夫,就停下拖拉机,但他没有关上马达。于是干草打包机继续在转动。
托伊冷静地说:“我没有想到会再见到你,歌手。”
“为什么?为什么你那么做,莱德伯特?”为了压过拖拉机马达和打包机的轰鸣,克利夫不得不大声喊道。“她不想离开你了!”
“不,她想要离开。当我回到屋里时,她正在收拾东西,准备离开。”克利夫看到他咧嘴一笑。“她一直等到确信你已经走了。她说,她不想让你受到伤害。她要自己走。”
克利夫狂怒之下,伸手抓住托伊衬衫的衣襟,把他从拖拉机驾驶座上拉下来。
他的律师说:“这么说你杀了他?”
“是的,我杀了他,”克利夫说。“是的,我杀了他。”
“但是尸体呢?一直没有发现尸体。警长到处找遍了。我想你现在已经知道,你是因为杀害凯蒂而受审。既然你不能,或不愿,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事,警长猜测你也杀了莱德伯特,并把他埋到了什么地方。”
“干草打包机?它还在田里吗?”
“不在了,拖拉机和干草打包机第二天就被开进谷库,但干草仍在那里。那天晚上下雨了,把干草都淋湿了。”
“雨水,”克利夫说,“我想雨水把血冲掉了。”
“血?”
“你知道,莱德伯特喜欢他的机器胜过喜欢凯蒂。”克利夫毫无表情地看着他的律师。“我把他从拖拉机上拉下来,打了他一拳,把他打进了干草打包机。我可以救他的,但我没有。告诉警长,他将会在最后两捆干草中找到托伊·莱德伯特的遗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