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velaround
发表于 2005-9-4 18:16
管理员对法律版发贴提出严格要求,我没意见。但是这里的每个人都是给别人出主意,提建议的,谁是专业得一点错误都没有的人?即使是亲身经历过,每个案子还不一样,也不能一概而论吧?我们在这里说了,别人听了,最后是怎么样做,当事人自己决定啊。
如果管理员对我之前给的建议觉得有不对的地方,那你可以说你自己的经验和想法,何必说我男朋友是为了赚这个律师信的钱,我是来这里打广告的?如果不是这样说,我们也不会把楼建这么高了,是不是?
我之所以只给LZ留了我的MSN,而不是我男朋友办公室的电话,就是出于只给他出主意的想法。如果我真是要打什么广告,我可以直接写下办公室电话啊。
LZ说如果方面能不能见一下,我说我星期1飞柏林,我男朋友去接我,也许可以见一下。我就是不想LZ因简单的见面而产生什么费用,因为我男朋友是为接我而去的,只是我们可以顺便见见LZ。大家都知道跟律师谈话是要付费的,我这样安排的目的就是想如果真的有时间LZ可以当面咨询一下,我即表明男朋友是去接我的,就压根没想过要收LZ什么咨询的费用。
通过德国热线法律版发短信找我咨询的人,确实不只1个2个。每个人我都是给他们我的MSN,有什么问题,我转达,省去大家咨询律师的费用。除非遇到转达不能解决问题,必须查档案,看往来信件的案子,朋友决定委托我男朋友,我才会给他们办公室的电话。简单的咨询和必须花大量时间来研究案子,处理案子不同,所以只有比较麻烦的事情,才需要考虑是不是委托。而本身他们是不是要委托,这也不是我花言巧语就能骗的,是不是?
我这是一个月一直在英国,每次有朋友有什么问题,我都利用男朋友给我打电话的时候顺便问他。XIAOBAILONG MM还问我是不是占用了我和男朋友的聊天时间。每次哪怕一件小事我也问他,我觉得可以帮助别人的同时,我也学到了不少东西。简单的询问,或者有人发EMAIL过来,我都是请我男朋友结束工作以后来回答。我没觉得我怎么伟大了,但我也从来没觉得我们这样做对谁不起了,存再别的心理了。
我是没必要在这个帖子里没完没了,但我又觉得不说出来都觉得对不起我自己。明天回德国以后暂时家里的电脑看不到中文,所以我也不会上来这里,不希望有人觉得我理亏不来了。
travelaround
发表于 2005-9-4 18:18
原帖由 xing515 于 2005-9-4 18:47 发表
“求实的内容,我们要对自己的言论”
管理员言重了,大家都是业余!首先都是资源,并且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如果管理员仔细阅读过travelaround MM的贴的话(包括历史贴), 他说的和我的德国朋友说得差 ...
XING515,都还不知道是哥哥还是姐姐呢,从来没交流过,谢谢你的理解,甚至看过很多历史贴,真的谢谢你的关注。至少让我知道,不是每个人都跟管理员一样那样想我。
多客科技
发表于 2005-9-4 19:01
他为什么帮你,我比你清楚。你说一千道一万,摆脱不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你在我们这个版面发言的目的是为你的律师男朋友做广告。你做广告就光明正大的做,我不反对,请你到广而告之,但请你不要在这里不负责任的说话,误导网友。
最后一句话同样送给他,某位曾经被我删过广告贴子的站长朋友!
athena_hu
发表于 2005-9-5 12:51
原帖由 travelaround 于 2005-9-4 13:59 发表
我什么时候建立在利益的前提上了????????
刚刚删了你那个贴子,不然就可以ZEIGEN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