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atia 发表于 2005-9-28 17:05

无语,LZ 要坚强啊。。。。。。。

kakalein 发表于 2005-9-28 17:45

$鼓励$$鼓励$要看准人啊,

Anastacha 发表于 2005-9-28 19:39

太过分了....死男人!同情LZ,你还是找个律师,好好商量!

feifei17 发表于 2005-9-28 23:39

感觉到了人情冷暖!替lz谢谢大家!!

fifi 发表于 2005-9-29 11:52

LZMM要加油, 不能给那个第三者占到便宜啊...........

茉莉花 发表于 2005-9-29 13:02

第三者不见得一定错...

婚姻出现问题也不能单说是一方的责任...一个巴掌拍不响

但楼主一人在德国, 尽量争取自己的权益吧...找个好律师帮帮自己...我们也帮不上忙,只能希望你以后幸福了:)

suker333 发表于 2005-9-29 14:18

在女方怀孕的时候去找另外的女人, 这种行为确实另人发指.

xiaobailong 发表于 2005-9-29 14:44

原帖由 suker333 于 2005-9-29 15:18 发表
在女方怀孕的时候去找另外的女人, 这种行为确实另人发指.


当初德国著名足球门将Oliver Kenn就是在太太怀孕的时候找了个第三者,被德国大众和媒体狠狠地鄙视和嘲笑了一把。

LZMM 不要怕,分居日期不是他嘴说就算的。只要你们两个人的Anmelden在一起,你又坚决不承认是分居,那么你们就不是分居。所以日期要从你们两个Anmelden到不同的地址开始算起。

你们现在结婚马上就满两年了,又有一个小孩,只要你找到一个认真负责的律师,一定能替你争取到赡养费, 有了赡养费,居留权就没什么问题了。LZMM一定不能放弃。祝福你。

mixmas 发表于 2005-9-29 14:50

说是这么说,都去争取赡养费

我认识德国2口子,离婚后,女的带2个孩子,要求男方付赡养费,结果那个男的不光先把财产处理好,藏好,自己还把自己的诊所卖掉了(他是心理医生),拖一堆债务,拿失业救济什么的,目的就是一个,不给前妻一分钱。

哎,大家自己安好吧

smile268 发表于 2005-9-29 16:02

原帖由 suker333 于 2005-9-28 09:05 发表
楼主的孩子才一个月大, 应该不会判离.
可以再等一年, LZ就有长期居留了.
离婚后, 那个男人要付赡养费, 他日子也很难过.
$加油$ 同意.加上你有小孩子应该能申请到补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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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我要离婚了,但是我想留下,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