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狗狗 发表于 2005-12-6 20:14

大家来帮我出出主意,我不知道怎么办了!

  这件事发生在大约7个月前,在我当时住的WG里面.我同屋的男朋友(也是中国人)觉得我大声关门是对他的侮辱,然后上来二话不说给了我一巴掌(他大概185公分),当时我立刻报警了.在警察未到之前,他又冲着我脸一顿打,我也有还手.后来警察来了,他也承认他打了我,我们俩各自把事情叙述了一遍,几乎差不多.
后来警察问我告不告他,我立刻签名说告....结果后来跑了几次法院,还申请了学生免费找律师...直到上个月,我收到一封Amtsgerichts的来信,信里的内容我不能完全明白,但是大意看懂了,好像是让我们自己和解什么的.可是这么么长时间来那个男的没有半点要给我道歉的意思,而且还跟我同学说他一点都不后悔这样的话.
  开始我本来也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可是这个男的态度实在是太令人气愤了,现在觉得不能这么了,所以上来发贴,希望大家帮帮我,懂法律的教教我,如果要告他,我下一步应该怎么做.
我现在把这封信的内容也发出来,希望大家帮我具体翻译一下,顺便给我点儿意见.
  小女子在此感激不尽!

[ 本帖最后由 麻狗狗 于 2005-12-6 20:32 编辑 ]

麻狗狗 发表于 2005-12-6 20:21

这封信一共有两页,第一页的内容是这样的


 In der Privatklagesache gegen XX wird auf Anordnung des Gerichts anliegende Beschlussausfertigung uebersandt.

然后第二页是这样的
 
         BESCHLUSS
In dem Privatklageverfahren der Frau XX,gegen Herrn XX,wird der Antragstellerin auf deren Antrag hin nach Anhoerung des Antragsgegnersgemaess380 IV StPO Befreiung von dem Suehneversuch vor Erhebung der Privatkalge erteilt.

香婆婆 发表于 2005-12-6 20:52

那就和解吧
要是再有矛盾,就再挨打一次,记住一定要被打伤,这样他就吃不完兜着走了

我以前听说有中国人因为揍了人一拳蹲了监狱,具体揍成什么样不知道

麻狗狗 发表于 2005-12-6 21:25

我现在已经铁了心不和解了,因为那个男的实在是太贱了.我现在就是想咨询一下法律途径应该怎么走.
   楼上的,这种事不会再发生了,我已经被他们逼得早搬家了.你都不知道那个男的有多猖狂!本来我其实是不怕他的,当时想法极其极端,大不了豁出去了.但是出于安全目的,所有朋友都劝我搬家,因为论什么我都不是他对手,他30多岁,大我整10岁.哎,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
   呵呵,不过还是很感谢你给我的提的建议!

1529338 发表于 2005-12-6 21:33

真悲惨

小MM 被老男人欺骗还殴打

只能当年轻人的一次教训,法律上很难那个他

除非你事后找牙医什么的证明他的殴打让你受到伤害,才有进一步控告和索赔的可能

或许你可以给那个部门写信说明他没有道歉等腰继续追究他的责任并声明获得的赔偿愿意捐献,
也许呵呵他就会被处理

居然打了又打,那男人真不是东西

麻狗狗 发表于 2005-12-6 21:45

我事后马上有去看医生,有证明.他打我耳光的那只耳朵第二天听力还不正常.这些我都有.
   我现在就是咽不下这口气,这种恶人是必须得到惩罚的.

糖丸 发表于 2005-12-6 22:01

什么烂人啊,什么世道阿,居然治不了他!妈的,找人打他啊!

既然他打你,私人和解。那你就也找人打他。

把情景做的真实点,你约某身强的男性朋友回家(他在房间俟机等候),你挑起口角,激怒你同wg的贱男人,他必然会动手!你小心点,你朋友适时跳出来反击他。哼哼,事后如果东窗事发,也是一时冲动英雄就美。这样他就是第二次动手“企图”伤你!我就不相信难道法庭还判私人和解。

既然第一次法律不能救助我们,我们就要自救!!!不能向邪恶势力低头!
大家说我的建议和不可行?
可惜我也是mm,而且到现在还没学过功夫, 否则我就出手帮你去制他了

糖丸 发表于 2005-12-6 22:03

阿,听力第二日都不正常阿,怎么回事啊,德国能不能不服判决上诉阿

麻狗狗 发表于 2005-12-6 22:14

其实我也有想过找人狠揍他一顿的,但是朋友都说我这想法幼稚,让我通过正确途径解决问题.
哎!我就是不能完全理解这封信的意思,所以在此请教高人.

F.B.I 发表于 2005-12-6 22:17

LZ你可以写一封信给对方(官方写信方式)要求对方给你赔礼道歉,关于医药费方面你就有意式的写一点,然后用挂号信方式寄出。如果对方不给你任何答复或再以其它方式来欺负你的话(最好有证据和证人)你就可以跟法庭说没有办法撕下和解,要求法庭判决。

mixmas 发表于 2005-12-6 22:26

不知道这个社会是怎么了,人变得那么残忍

如果是夫妻,再犯的话,估计那个男的要被赶出去。可是只因为是WG,就这么草草了之。

怎么办呢,你当然不会也不能服这口气,再去找律师商量吧。

同情MM。。。。。。

麻狗狗 发表于 2005-12-6 22:46

我是应该直接去找律师呢,还是应该去法院问呢,还是应该在ASTA找,我真的一点儿AHNUNG都没有.现在还害怕过了有效期了.在德国完全是个法盲

xingxing01 发表于 2005-12-6 22:47

原帖由 麻狗狗 于 2005-12-6 19:21 发表
这封信一共有两页,第一页的内容是这样的

 In der Privatklagesache gegen XX wird auf Anordnung des Gerichts anliegende Beschlussausfertigung uebersandt.

然后第二页是这样的
 
         BESCHLUSS
In dem Privatklageverfahren der Frau XX,gegen Herrn XX,wird der Antragstellerin auf deren Antrag hin nach Anhoerung des Antragsgegnersgemaess380 IV StPO Befreiung von dem Suehneversuch vor Erhebung der Privatkalge erteilt.
 
        ...

楼主MM, 我看了这段话, 理解的和你正好相反, 事实上是法庭让你马上去起诉那个打你的混蛋

我想可能是你的律师说了你们的情况, 所以法庭认为你可以直接起诉, 而不用走庭外调解这条路

我劝你去找你的律师, 把这个给他看, 让他帮你解决

我认为, 法庭是让你去起诉他

[ 本帖最后由 xingxing01 于 2005-12-6 21:48 编辑 ]

khong 发表于 2005-12-6 22:56

麻狗狗 发表于 2005-12-6 23:21

我当时在搬到那个WG前专门问了我那个朋友的,在跟她确定她男朋友不会跟着住进来以后我才跟她合住的那个时候那个男的自己也有一房子.结果没想到搬过去以后那个贱男的成天在我家赖着.我挺烦他的,因为看着就特猖狂,长得一副凶样,仗着自己岁数大点儿,不把任何人放眼里.因为我一直不喜欢他,所以我从来没把他当回事儿,可能他觉得我对他爱理不理的有点儿不尊重他,所以就一直怀恨在心吧!然后那天估计他也是憋了很久的.
以后跟中国人合住一定要注意这些问题,特别是单身MM们,我在这儿给你们提个醒了.

ssaa 发表于 2005-12-6 23:37

原帖由 麻狗狗 于 2005-12-6 19:21 发表
这封信一共有两页,第一页的内容是这样的


 In der Privatklagesache gegen XX wird auf Anordnung des Gerichts anliegende Beschlussausfertigung uebersandt.

然后第二页是这样的
 
        ...
mm,我lg得理解也是,在法院审理这个事情之前你不要试试私人和解。
mm还是把信哪去给律师看一下吧。
鄙视那个男人。强烈鄙视。

小月人 发表于 2005-12-6 23:47

太恶心了,最最瞧不起打女人得男人,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能打女人,太恶心了。。。。。。。。。。

1529338 发表于 2005-12-6 23:49

原帖由 khong 于 2005-12-6 21:56 发表
最瞧不起打女人的男人。。。。。。。。。。。。。
打男人的女人我也瞧不起$惨啊$

理解错了
之前还以为那个老男人是MM自己的男朋友
那种傻X就该死路一条(个人猜测那老男人是D北的吗?我没有挑起地域纠纷的意思就是猜测一下)

一定要告他,你连医生证明都有了不怕的
先问问ASTA律师的意见

麻狗狗 发表于 2005-12-6 23:53

谢谢大家的关心,我以后会注意的,这种事情肯定不会发生在我身上了!
我自己根本就没有律师,上次去法院的时候,申请他们帮我个帮助学生的免费律师,然后就收到这封信了!现在扥问题是,就算我拿到这封信再去法院我都不知道该找谁.感觉一个人在国外太悲哀了!

zambro 发表于 2005-12-7 00:01

mm支持你把他告到监狱去
看看周围有没有能够帮到你的朋友呢
还是在这告诉大家你是哪个城市,找找有没有同城的朋友呢

大老板@娘 发表于 2005-12-7 00:03

那你现在就去找个律师给你办这事

先找学校的免费律师,看他怎么说。

xingxing01 发表于 2005-12-7 00:06

原帖由 麻狗狗 于 2005-12-6 22:53 发表
谢谢大家的关心,我以后会注意的,这种事情肯定不会发生在我身上了!
我自己根本就没有律师,上次去法院的时候,申请他们帮我个帮助学生的免费律师,然后就收到这封信了!现在扥问题是,就算我拿到这封信再去法院我都不 ...


可你收到的这封信表明的确有过律师信, 否则法庭不会建议你直接起诉他 看来是情节严重

你是不是再找找学校的那个律师, 看他能不能帮你, 这种事情既然遇到了就别埋怨自己在国外, 在国内你也是要找律师告他的

别说他不是你的男朋友, 是的话也要让他知道打人犯法

mixmas 发表于 2005-12-7 00:15

原帖由 麻狗狗 于 2005-12-6 22:21 发表
我当时在搬到那个WG前专门问了我那个朋友的,在跟她确定她男朋友不会跟着住进来以后我才跟她合住的那个时候那个男的自己也有一房子.结果没想到搬过去以后那个贱男的成天在我家赖着.我挺烦他的,因为看着就特猖狂,长 ...


也就是说,这个人是黑住的,对吗。如果是的话,可以通知房屋管理员或者是房东。如果只是常常赖着,那就没有办法了。

你那个女朋友,就是这个男人的GF,怎么个态度呢

还是同情MM

麻狗狗 发表于 2005-12-7 00:21

我那个朋友早已不是朋友了,不过我理解她,出了这种事她怎么可能站在我这边,毕竟是她深爱的人嘛!所以我也不怪她什么!
    XINGXING01你确定这封信的内容是法院让我直接起诉他吗?我们这里ASTA没有律师,我问过了

xingxing01 发表于 2005-12-7 00:37

我当然确定了, 我不会没有根据的乱说的,这么重要的事情, 我是仔细看了你的信,而且从前在律师事务所里打过工, 也接触过这方面的信件, 虽然不多

如果情节不严重的话, 法庭是会按常规庭外和解的,只是你的情况严重, 已经不属于此列.
.......Befreiung von dem Suehneversuch vor Erhebung der Privatkalge erteilt.

也就是你在起诉他之前不用走那个正常的和解程序,可以直接起诉
最好的办法当然是找律师, 你前面不是说了法庭有免费的律师, 不行去Asta问问法律方面的顾问, 要不再看看学校有没有保护妇女的组织, 我不信就没人能管

麻狗狗 发表于 2005-12-7 00:46

实在很感激你XING XING.我一定尽快找个律师咨询咨询.
    DOLC的XDJM们太仗义了,谢谢大家!我会再带好消息给大家的.

1529338 发表于 2005-12-7 01:15

打人可能我们都过不去亲自出手,但是帮你给那个公猪狗头上吐口水是没有问题的

这个事情不会让他坐牢但是肯定有不良记录
而且从你的情况他应该要赔付损失费

他如果那么NB,就别在中国人圈子里面混,有种打个白MM黑MM看看,反正是人都看不起他

预祝LZ胜利!

viking1688 发表于 2005-12-7 11:32

给点建议。
1对付无赖要比他更无赖。直接把他送回去好了。但是要小心律师的费用,官司大赢,对方无钱,你要自己抗费用,不合算。搞清楚对方身份,来开公司的不怕他没钱,学生就还有1600在银行,难民有补贴。
2注意保护自己,对方是烂仔,狗急跳墙时常有。

Schmertterling 发表于 2005-12-7 14:29

信的意思是可以省去和解程序, 直接打官司. 上面的Xingxing说的完全正确! 同情和支持MM, 碰到这么个烂货. 免费律师好象可以去法院申请的, 去问1下吧.

冷冰冰 发表于 2005-12-7 14:40

支持麻狗狗~~~~~~~

[ 本帖最后由 冷冰冰 于 2005-12-7 14: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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