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板@娘 发表于 2005-12-6 23:03

那你现在就去找个律师给你办这事

先找学校的免费律师,看他怎么说。

xingxing01 发表于 2005-12-6 23:06

原帖由 麻狗狗 于 2005-12-6 22:53 发表
谢谢大家的关心,我以后会注意的,这种事情肯定不会发生在我身上了!
我自己根本就没有律师,上次去法院的时候,申请他们帮我个帮助学生的免费律师,然后就收到这封信了!现在扥问题是,就算我拿到这封信再去法院我都不 ...


可你收到的这封信表明的确有过律师信, 否则法庭不会建议你直接起诉他 看来是情节严重

你是不是再找找学校的那个律师, 看他能不能帮你, 这种事情既然遇到了就别埋怨自己在国外, 在国内你也是要找律师告他的

别说他不是你的男朋友, 是的话也要让他知道打人犯法

mixmas 发表于 2005-12-6 23:15

原帖由 麻狗狗 于 2005-12-6 22:21 发表
我当时在搬到那个WG前专门问了我那个朋友的,在跟她确定她男朋友不会跟着住进来以后我才跟她合住的那个时候那个男的自己也有一房子.结果没想到搬过去以后那个贱男的成天在我家赖着.我挺烦他的,因为看着就特猖狂,长 ...


也就是说,这个人是黑住的,对吗。如果是的话,可以通知房屋管理员或者是房东。如果只是常常赖着,那就没有办法了。

你那个女朋友,就是这个男人的GF,怎么个态度呢

还是同情MM

麻狗狗 发表于 2005-12-6 23:21

我那个朋友早已不是朋友了,不过我理解她,出了这种事她怎么可能站在我这边,毕竟是她深爱的人嘛!所以我也不怪她什么!
    XINGXING01你确定这封信的内容是法院让我直接起诉他吗?我们这里ASTA没有律师,我问过了

xingxing01 发表于 2005-12-6 23:37

我当然确定了, 我不会没有根据的乱说的,这么重要的事情, 我是仔细看了你的信,而且从前在律师事务所里打过工, 也接触过这方面的信件, 虽然不多

如果情节不严重的话, 法庭是会按常规庭外和解的,只是你的情况严重, 已经不属于此列.
.......Befreiung von dem Suehneversuch vor Erhebung der Privatkalge erteilt.

也就是你在起诉他之前不用走那个正常的和解程序,可以直接起诉
最好的办法当然是找律师, 你前面不是说了法庭有免费的律师, 不行去Asta问问法律方面的顾问, 要不再看看学校有没有保护妇女的组织, 我不信就没人能管

麻狗狗 发表于 2005-12-6 23:46

实在很感激你XING XING.我一定尽快找个律师咨询咨询.
    DOLC的XDJM们太仗义了,谢谢大家!我会再带好消息给大家的.

1529338 发表于 2005-12-7 00:15

打人可能我们都过不去亲自出手,但是帮你给那个公猪狗头上吐口水是没有问题的

这个事情不会让他坐牢但是肯定有不良记录
而且从你的情况他应该要赔付损失费

他如果那么NB,就别在中国人圈子里面混,有种打个白MM黑MM看看,反正是人都看不起他

预祝LZ胜利!

viking1688 发表于 2005-12-7 10:32

给点建议。
1对付无赖要比他更无赖。直接把他送回去好了。但是要小心律师的费用,官司大赢,对方无钱,你要自己抗费用,不合算。搞清楚对方身份,来开公司的不怕他没钱,学生就还有1600在银行,难民有补贴。
2注意保护自己,对方是烂仔,狗急跳墙时常有。

Schmertterling 发表于 2005-12-7 13:29

信的意思是可以省去和解程序, 直接打官司. 上面的Xingxing说的完全正确! 同情和支持MM, 碰到这么个烂货. 免费律师好象可以去法院申请的, 去问1下吧.

冷冰冰 发表于 2005-12-7 13:40

支持麻狗狗~~~~~~~

[ 本帖最后由 冷冰冰 于 2005-12-7 14: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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