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冤枉死了,大家帮帮忙
前段时间男友在U-Bahn站捡到一个钱包,但是还没来的及反应过来就被人拉住了,说是他偷了人家的钱包,被拖到了警察局。解释什么都不管用,因为没有人作证,
而且那个德国人一口咬定是他拿的。所以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警察那边给他照了相,印了指纹,护照也复印了。
不过没有罚款挺让人纳闷的,也没被起诉,直接就回来家了。
据说那是个新钱包,里面什么都没有,我男友说听多10快8块,根本就是不值钱的东西。
那他现在该怎么办呢,是不是就等于有了犯罪记录,以后回国找工作就麻烦了?
现在该怎么办,怎么才能把这些记录消除,还是就永久不会消去了? 原帖由 sherry6 于 2006-1-14 20:58 发表
前段时间男友在U-Bahn站捡到一个钱包,但是还没来的及反应过来就被人拉住了,
说是他偷了人家的钱包,被拖到了警察局。解释什么都不管用,因为没有人作证,
而且那个德国人一口咬定是他拿的。所以就跳进黄河也洗 ...
老生常谈啊,不要贪小便宜。
不过,就算留下什么记录,这种情节的,好象不存在会影响回国找工作吧 谢谢回复。
不会影响吗,人家可给的定义是偷唉?
不是回国的时候要去Bürgerbüro开Führungszeugnis吗,那到时候找工作的时候不是就被看到了。
[ 本帖最后由 sherry6 于 2006-1-14 21:49 编辑 ] 我觉得这倒有点像国内的“仙人跳”。不过警方在没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也不会起诉你朋友,况且金额又小,真的上法庭的话就要考验双方的财力了! 原帖由 fc200x 于 2006-1-14 21:22 发表
老生常谈啊,不要贪小便宜。
不过,就算留下什么记录,这种情节的,好象不存在会影响回国找工作吧
这也不一定就是人家想贪小便宜吧,万一人家是要捡起来送到失物招领处去呢? 原帖由 fc200x 于 2006-1-14 21:22 发表
老生常谈啊,不要贪小便宜。
不过,就算留下什么记录,这种情节的,好象不存在会影响回国找工作吧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呢 我们是觉得人家已经把我朋友当小偷了,不然不会印指纹,我当时接到电话也一块儿去的。
觉得当时好恐怖呀,大张旗鼓,又照相又按指纹,恐怖。
总觉得好好的一个人就这么毁了,他郁闷,我更郁闷。
我是想问问这是不是就算有前科,也就是有案底了,以后他在德国或者回国
找工作就麻烦了? 原帖由 河马妈 于 2006-1-14 22:13 发表
这也不一定就是人家想贪小便宜吧,万一人家是要捡起来送到失物招领处去呢?
谢谢理解,他真的不是要贪小便宜了,真的是刚捡起来,还什么都没想呢。 原帖由 sherry6 于 2006-1-14 20:58 发表
前段时间男友在U-Bahn站捡到一个钱包,但是还没来的及反应过来就被人拉住了,
说是他偷了人家的钱包,被拖到了警察局。
当时为什么不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