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ddha 发表于 2006-1-17 12:38

这种是应该在第一时间找个律师, 关系到名声问题该花点钱了, 然后还可以告他们诬陷.

sutterluety 发表于 2006-1-17 12:55

LZ其实不用太担心,有人告,警察就受理,给签的文书也是一个过程而已,也就是一个根据所谓受害者提供的信息而发的指控,并没有定罪。

最后的结果还是要通过调查,审核才能够得出的。你能够做的就是找法律援助,听专业人士的意见。

反过来想一想,万一是你让人偷(这里说的是真正的偷盗行为)了钱包,你抓到了那个人,叫了警察。如果警察什么都不做,光听那个人说不是他干的,就不登记任何证件,放人走了,你觉得正常吗。所以说,警察做的是一个初级的正常的工作程序,最后的结果不是他们决定的。

告人与不告,这是后话了。先听听专业人士的意见再说

sherry6 发表于 2006-1-17 18:49

谢谢大家,my bf 过几天过来,我们准备一起找律师,走法律路径。

并非如此 发表于 2006-1-18 01:08

按理说,你男朋友应该什么事也没有,在德国,要么自己认罪,要么有直接证据,如果没干过,肯定没证据,不可能定罪,你男朋友签字的时候,难道没看清楚是什么东西就签吗?这是很危险的,只要他从来没有认过罪,就肯定没事,除非被人找到证据,那也就是说你男友撒谎了,所以你们肯本不用担心,还有罚款,简直扯淡,没有认罪凭什么罚款。 还有就算是误签了字,也不要紧,找律师,由于德语不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认罪,除非当时有翻译在场,否则只要不认罪,又没证据,肯定没事。

coooon 发表于 2006-1-18 12:02

susuyi 发表于 2006-1-23 14:00

怎么样了, 有下文了吗? LZ有没有请律师? 希望事情有转机!

sherry6 发表于 2006-1-25 19:03

谢谢大家关心,我是楼主,我们今天收到了Führungszeugnis,上面写的是Angaben zur Person,
下面是Inhalt:Keine Eintragung.            这是不是说没有犯罪记录

khong 发表于 2006-1-26 00:57

sherry6 发表于 2006-1-26 18:48

原帖由 khong 于 2006-1-26 00:57 发表
就是的,不过尚未update,我的意思是,不能确定那事是否有麻烦,
我看,再等等也无妨,也可以要求查看当时签字的材料,并要求复印,若无大碍就不理他
这是本来是他找你的,你不必着急,注意别错过了收信
你的意思是说有可能说不定有什么,但还没加进我朋友的档案对吗,也就是说得
再等等,但是大概要等多长时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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