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谈团购
大家在德国,都不容易,该干吗就去干吗,别在这些小事情上费太多的心血.[ 本帖最后由 lashlong 于 2006-1-17 15:12 编辑 ] 原帖由 lashlong 于 2006-1-17 00:36 发表
我觉得这里的团购版本来就是非法的销售,卖者也不上税,也不给提供Quitung的,买家买到什么东西不合适了,就跟卖家商量吧.之所以东西便宜,也就是因为过程不正规,到这里谈什么买家的权益,本来就是没有法律保障的交易,谈什么买家的权益.我也同情买到不好东西的人,但是有些时候,还是得用用大脑,在这里网上团购也好,买2手也好,性质和ebay是不一样的,根本受不到法律的保护.可能你的要求符合情理,但并不一定在法理上也站的住脚.
说完了理,说说情,中国人最讲个人情,我觉得楼主如果真的有钱赚到,买主又这么的计较,不仿就把钱退给买主,也让她安心.不过反过来说,即使买家花了几十欧买了次货,也不至于整天惦记着去怎么去搞卖家的信息,怎么去警察局毁她,这么点小事,不至于上升到仇恨的地步吧.德国杀了人都不偿命呢,我们气量也稍微大些吧,去警察局我觉得你未必能毁的了卖主,反而有可能毁的是中国人的形象和这个论坛默守的买卖规矩(虽然不一定合法).去警察局的话,我估计受理的警察又该想了,这帮中国垃圾,除了逃票,偷东西,又搞出新花样了.
大家在德国,都不容易,该干吗就去干吗,别在这些小事情上费太多的心血.
说得好,尤其这最后一句。 我关注专业人士解答。 告到警察那去,dolc以后也别卖东西了 原帖由 lashlong 于 2006-1-17 00:36 发表
我觉得这里的团购版本来就是非法的销售,卖者也不上税,也不给提供Quitung的,买家买到什么东西不合适了,就跟卖家商量吧.之所以东西便宜,也就是因为过程不正规,到这里谈什么买家的权益,本来就是没有法律保障的交易,谈什么买家的权益.我也同情买到不好东西的人,但是有些时候,还是得用用大脑,在这里网上团购也好,买2手也好,性质和ebay是不一样的,根本受不到法律的保护.可能你的要求符合情理,但并不一定在法理上也站的住脚.
说完了理,说说情,中国人最讲个人情,我觉得楼主如果真的有钱赚到,买主又这么的计较,不仿就把钱退给买主,也让她安心.不过反过来说,即使买家花了几十欧买了次货,也不至于整天惦记着去怎么去搞卖家的信息,怎么去警察局毁她,这么点小事,不至于上升到仇恨的地步吧.德国杀了人都不偿命呢,我们气量也稍微大些吧,去警察局我觉得你未必能毁的了卖主,反而有可能毁的是中国人的形象和这个论坛默守的买卖规矩(虽然不一定合法).去警察局的话,我估计受理的警察又该想了,这帮中国垃圾,除了逃票,偷东西,又搞出新花样了. 大家在德国,都不容易,该干吗就去干吗,别在这些小事情上费太多的心血.
严重同意!句句精辟!如果真的上升到了要告上法庭的地步,后果不堪设想。
不希望中国人的名声和坛子就这么毁了。。。。
虽然我很同情楼主的遭遇。。 原帖由 levis 于 2006-1-17 01:15 发表
告到警察那去,dolc以后也别卖东西了
$不错$$不错$$不错$
这样就害了所有想买东西的mm了。。 原帖由 xiaoshuangbaby 于 2006-1-17 01:19 发表
$不错$$不错$$不错$
这样就害了所有想买东西的mm了。。
我想说,害也是卖家害的。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6-1-17 01:37 发表
我想说,害也是卖家害的。
呵呵,我打错字了,我想说的是,这样就害了所有想卖东西的mm了
准确地说应该是害了所有想买卖东西的mm了。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6-1-17 01:37 发表
我想说,害也是卖家害的。
我同意
为什么出事后大家都不多关心下受害的买家呢?
难道买家就活该打落的牙自己吞? 我觉得DOLC还不如不办这个团购版,看了就让人烦 原帖由 mibundcy 于 2006-1-17 11:15 发表
我觉得DOLC还不如不办这个团购版,看了就让人烦
看完一个主题,满脑袋闹哄哄的。 原帖由 live 于 2006-1-17 12:01 发表
看完一个主题,满脑袋闹哄哄的。
$惨啊$$惨啊$$惨啊$ 我看了那个帖子,感觉到是卖家过于以赚钱为目的,而不是买家锱铢必较。
为什么楼上有些人不责怪卖家,反而责怪买家多事呢?
难道大家的是非观都是以是否危害到自己利益为标准吗?
如果说为了中国人在外的名声,就让吃亏的mm忍气吞声,欺负人的mm“逍遥法外”,
那我真要认为你们太迂腐了。
与其在这儿责怪买东西的mm,
倒不如声讨卖东西的mm,让他早点退一部分钱把问题解决算了
因为我相信,这个mm通过这次团购赚的钱已经超过了能让她心安理得的范围,这点我是通过看到很多mm在收到了从他那儿团购的衣服之后都在向外转让推断出来的,如果推断的不对就当我没说过 请大家放一半的心!我刚刚打电话到Finanzamt和Zoll去过,仔细地询问了一下
第一,卖家买卖东西不上税(先不牵涉签证问题),是卖家的事,跟DOLC无关。而且他们那里也没有专人来查看中文网页,所以网上的买卖双方先放个心
第二,卖家如果不给买家一个准确的回复,买家可以凭卖家的名字和银行帐号去finanzamt,zoll甚至卖家所在外管局告发(这里牵涉到学生签证是不能做买卖的问题),跟DOLC无关(DOLC怎么可以验证学生身份,怎么可以验证是否缴税,是否海关禁品呢,连EBAY都不能做到的事!)
第三,关于中国人在德国的声誉问题,那就大家都放不了心了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1-17 12:41 发表
请大家放一半的心!我刚刚打电话到Finanzamt和Zoll去过,仔细地询问了一下
第一,卖家买卖东西不上税(先不牵涉签证问题),是卖家的事,跟DOLC无关。而且他们那里也没有专人来查看中文网页,所以网上的买卖双方 ...
专业人士一出马,大家就放下一半心了。$不错$$鼓励$
至于最后一个问题,好的方面可不可以算我们法律意识提高了?$蒙一把$ 哎 动不动就什么声誉。。。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1-17 12:41 发表
请大家放一半的心!我刚刚打电话到Finanzamt和Zoll去过,仔细地询问了一下
第一,卖家买卖东西不上税(先不牵涉签证问题),是卖家的事,跟DOLC无关。而且他们那里也没有专人来查看中文网页,所以网上的买卖双方 ...
专业人士出马了,放心了。。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1-17 12:41 发表
请大家放一半的心!我刚刚打电话到Finanzamt和Zoll去过,仔细地询问了一下
第一,卖家买卖东西不上税(先不牵涉签证问题),是卖家的事,跟DOLC无关。而且他们那里也没有专人来查看中文网页,所以网上的买卖双方 ...
有劳了!
国人的声誉要靠我们大家一起来维护。 原帖由 寻求帮助123 于 2006-1-17 12:18 发表
我看了那个帖子,感觉到是卖家过于以赚钱为目的,而不是买家锱铢必较。
为什么楼上有些人不责怪卖家,反而责怪买家多事呢?
难道大家的是非观都是以是否危害到自己利益为标准吗?
如果说为了中国人在外的名声, ...
可能表达方式有误,没有人责怪买家,大家正确的是非观还是有的
就是担心因为本来就是非法的买卖,怕买家不但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还会有什么损失
因为我是法盲,所以在这里发表的观点很幼稚,不要介意哦~~:P 是这次报警我们受的声誉损失大呢还是姑息下去我们的损失大?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1-17 12:41 发表
请大家放一半的心!我刚刚打电话到Finanzamt和Zoll去过,仔细地询问了一下
第一,卖家买卖东西不上税(先不牵涉签证问题),是卖家的事,跟DOLC无关。而且他们那里也没有专人来查看中文网页,所以网上的买卖双方 ...
$感人$$感人$$漂亮$$漂亮$$辛苦$$辛苦$$学习了$$学习了$$支持$$支持$$支持$$支持$$支持$$支持$$高$$高$$高$ 杀一儆百 可能会影响到中国人的声誉 但是无良卖家以后会少些 毕竟有个这么个例子
姑息养奸以后这样的卖家会越来越多 有些可能不是本来想骗人 但是如果出了问题 再想想这个现成的例子 该有的售后服务态度可能就不会这么好了 原帖由 lashlong 于 2006-1-17 00:36 发表
我觉得这里的团购版本来就是非法的销售,卖者也不上税,也不给提供Quitung的,买家买到什么东西不合适了,就跟卖家商量吧.之所以东西便宜,也就是因为过程不正规,到这里谈什么买家的权益,本来就是没有法律保障的交易,谈 ...
我 觉 得 LZ是 非 不 分 , 没 有 正 义 感:(,还 有 大 家 在 德 国 是 不 容 易 30欧 不 是 草 纸 , 在 国 内 是 300元 下 岗 工 人 一 个 月 的 工资:mad: 。 我 觉 得 LZ因 该 帮 助 自 己 中 国 人 解 决 问 题 而 不 是 叫 别 人 不 了 了 知 ,按 LZ的 说 法 以 后 在 这 里 团 购 的 买 家 吃 了 亏 就 要 不 知 声 , 因 为 德 国人要 看 不 起 我 们 中 国 人 的 , 以 后 卖 家 就 更 得 寸 进 尺 了 那 这 里 只 有 卖 家 没 有 买 家 了 。 就 因 为 中 国 人 像 你 这 种 人 太 多 了 所 以 被 德 国 人 看 不 起 。 难 道 德 国 人 没 有 逃 票 的 ? 没 有 偷 东 西 的 ? 其 实 德 国 警 察 还 是 忙着抓 德 国 人 的 。 你 要 么 就 不 要 发 贴,要 发 就 应 该 骂 骂 那 个 卖 家 有 本 事 就 去 骗 德 国 人 对 德 国 人 横 。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1-17 12:41 发表
请大家放一半的心!我刚刚打电话到Finanzamt和Zoll去过,仔细地询问了一下
第一,卖家买卖东西不上税(先不牵涉签证问题),是卖家的事,跟DOLC无关。而且他们那里也没有专人来查看中文网页,所以网上的买卖双方 ...
$感人$$感人$$感人$ 有事说事,我已经说了也同情买家,也没为卖家说什么话吧,其实我的意思是为了几十块钱,不值得都撕破脸皮,不值得花那么大的经历,谈不上什么正义感吧.中国大学生说句实话素质应该比一般德国人要高,毕竟受了那么多年的高等教育,但是我觉得很多地方,做的还不如普通德国人,逃票啊,食堂拿餐具啊,厕所拿便纸什么的,要么就是开版讨论怎么逃电视费,怎么买卖学生证,假材料假dsh啊,还有借钱延签什么的,买anmeldung延签,而且我们都已经见怪不怪了,因为这样的事情对我们来说太普遍了.有了问题,总是怎么怎么不合理,怎么怎么没办法,我相信很多时候的确是碰到了麻烦,没有办法,但一有问题就是寻求一些不正当的途径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你觉得德国人能瞧的起咱?加一句,23楼的有事说事,别说我啊. 原帖由 amin511 于 2006-1-17 13:43 发表
就 因 为 中 国 人 像 你 这 种 人 太 多 了 所 以 被 德 国 人 看 不 起 。 难 道 德 国 人 没 有 逃 票 的 ? 没 有 偷 东 西 的 ? 其 实 德 国 警 察 还 是 忙着抓 德 国 人 的 。 你 要 么 就 不 要 发 贴,要 发 就 应 该 骂 骂 那 个 卖 家 有 本 事 就 去 骗 德 国 人 对 德 国 人 横 。
请注意你的言语,发贴时请稍微尊重下别人的感受,你有你的论点没有关系,可以攻击其他人的论点,但不能搞人身攻击吧,我就事论事,不喜欢发帖骂人,所以不会去骂卖家,了不起希望卖家拿出一个大家满意的方案来,我并没有给卖家说过什么话,只是提醒买家在买卖成交前就应该想想自己是否真的有这样的权益,别在买了次货以后再后悔,哪里有过说买家买了次货就应该忍气吞声.我现在在一家电器公司打工,如果顾客不提供quitung,我们都不提供维修的,你说卖家厚道不厚道,买家倒霉不倒霉,这个是法律,不是请客吃饭 原帖由 lashlong 于 2006-1-17 14:38 发表
有事说事,我已经说了也同情买家,也没为卖家说什么话吧,其实我的意思是为了几十块钱,不值得都撕破脸皮,不值得花那么大的经历,谈不上什么正义感吧.中国大学生说句实话素质应该比一般德国人要高,毕竟受了那么多年的高 ...
你说得对,咱们就是有事说事。
现在说的就是这件事,不是逃票,买卖假学生证,。。。
这件事的性质跟逃票买卖假学生证可不一样。
你现在相当于叫被偷的人不要为了几十块钱计较,
并且认为他这么叫劲危害了大家的利益,损害了中国人的名誉,
而没有一句责怪偷的人。 废话不多说了,大家既然都觉得我是给卖主说话,那就当我放屁了,中国人的形象题目太大,大家也别继续讨论了,免得再多惹是非,买家去polizei不是我不支持,而是肯定没用,浪费自己和polizei的时间,当然只是我个人意见,就此消失. 同意楼主发此贴所想表达的意思,这不牵扯到给买家还是卖家说话的问题。有利益就有风险,这个世界没有免费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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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想要采取行动制裁卖家本无可厚非,但我这里善意的提醒买家:你将要付出的(时间、金钱)和你已经损失的(金钱、好心情)是否成正比?性价比达到你的满意度了么? 还是说你只是想造势,逼卖家就范?
但买家如果想不看过程只看结果的要惩罚卖家,那又另当别论。可是这件事不是国恨家仇,没必要吧。 原帖由 amin511 于 2006-1-17 13:43 发表
我 觉 得 LZ是 非 不 分 , 没 有 正 义 感:(,还 有 大 家 在 德 国 是 不 容 易 30欧 不 是 草 纸 , 在 国 内 是 300元 下 岗 工 人 一 个 月 的 工资:mad: 。 我 觉 得 LZ因 该 帮 助 自 己 中 国 人 解 ...
那卖家MM也真是,退30欧不就完了,还能讨个好碑口,以后生意更旺呀。也许她真的缺钱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