馨仪 发表于 2006-2-21 18:31

90年初,我退学了。

  那是大二上半学期即将结束,正在进行期终考试的时候,我勉勉强强地考了两门,然后就突然下定了决心(相信你们能理解一个一学期根本就没怎么去听课的人面对考卷的那份尴尬)。后面几门考试我索性就不参加了(因为我知道,即使我走进考场,后果也是一样的不堪设想)。那是一个冬日里阳光出奇的好的上午(关于那一天阳光的记忆,大概多少也有点心情使然)我一个人在格外安静的宿舍里(所有的人都去参加考试了)第一次没有感到负担的睡足醒来,不紧不慢的洗漱完毕,然后把所有的课本以及乱七八糟的复习资料统统打包,丢到床下一个落满灰尘的角落。轻轻的拍了拍沾在手上的尘土,我跟它们"永远"的说了声"再见"。(那些画面在回忆里变成是慢动作进行的,就象是在进行一个庄严的仪式)许久未做出的决定就这样终于付诸于"行动"。我感到"如释重负"的轻松。(以为从此以后再也不会从考试的恶梦里惊醒,冷汗一身了。事实是很多年后我仍会做答不出考题的恶梦,看来那一段日子给我造成的心理压力还真是挺大的)当然,最终促使我"勇敢起来"的原因还有更关键的一个,那就是我已经开始唱歌了。

  事情是这样的:那时候D有几个朋友在东单的一家歌厅做伴奏乐队,有一天我们去那儿玩的时候有一个女歌手因故没来,情急之下他们就想到了我。那几个朋友是从小和D一块儿长大的(提供东直门四合院钥匙的就是其中之一),又一直爱好相同,没事的晚上D带我去找他们,有时候客人走光了,又没到下班的时间,大家就贝斯去弹吉它,吉它去弹健盘的窜着玩儿,D那种时候总是去打鼓(他大概就是那时候喜欢上打鼓的),而我也被他们撺掇着唱过几次歌儿(其实我心里早就痒痒的了,只不过不好意思主动提出来罢了)。D的那帮朋友听了一致认为还不错,就半开玩笑半认真的对我说:歌儿唱得挺有点意思的呀,干脆晚上来我们这儿唱歌得了。当然这只是一半玩笑中的话,我也不太好意思接什么碴儿,可是,我开?quot;有心"了,再去玩的时候,我开始很认真的听那些歌手唱歌,没客人的时候也会主动争取多一点机会练习(不过,我心里还是"没底",我不知道如果台底下坐满了观众的话我会不会紧张,是不是还能"发挥"得出来)。而那天晚上,我那么被"赶鸭子上架"的真正试了一回,居然盯了下来,不但没有喝倒彩,还意外的收到了一首点歌(其实回头想起来,我面对"观众"的经验应该还是蛮"丰富"的,别的不说,就说上初中的时候吧,因为住校,又还没有小walkman,可是又特别爱听歌儿,爱唱歌儿,所以每星期在学校我都憋得够呛。那时候几乎每个周末回到家,吃完了晚饭,我都会"迫不及待"的打开录音机,放上一盘刘文正或张蔷的带子,然后站在阳台上扯着脖子对着天边的晚霞没完没了的抒发情怀。尤其到了夏天,傍晚时天边云霞的变化总会让我莫名其妙的激动不已,所以,即使楼下充满了吃饱了饭出来遛弯的人,我仍会旁若无人的放声歌唱。记得那种时候我哥哥总是在我们家楼下和他的一帮哥们围成堆儿下围棋、象棋什么的。一开始我这样他总是千方百计的予以干涉和阻止,他觉得我的这一"爱好"让他"丢尽了面?quot;可是我就是置之不理--因为他永远也无法想象那种时候的我有多么"快乐"!后来他实在拿我没办法了,每次我再这样,他都得对他的那帮哥们儿解释一遍:别见怪啊!我妹神经有点不正常……而他的那帮哥们儿也总是边下棋边跟我开玩笑说:怎么着"歌星"什么时候出带子呀?那时候我们院落儿的人大概都当过我的"观众"。当然,那些"观众"对我没有要求,而我也没有压力,那是不一样的)。

  我至今仍很感谢那天晚上坐在台下的那些观众。在我第一次做为一个歌手登台的时候,是他们给了我信心,而这最初的信心,对于我来说,是相当重要的,因此,我才最终迈出了我生命中至为关键的一步(不管这一步是对是错,那时候的我是需要这份信心来添加我的勇气的)。

  一连几天我都兴奋得不得了,甚至晚上睡觉的时候我也是翻来覆去不断回味那一晚站在台上那段短暂的时光。我终于决定告之以D我内心深处真实的想法,并且希望他能理解和支持我。D没有让我失望,他告诉我:我爱的是你这个人本身,至于你是谁,那并不重要(我多么希望爱情永远是这样的。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发现越来越多的人最关注的其实是他(她)是谁)。他还告诉我:不管你做什么,我只是希望那是让你真正的觉得快乐的。D自己也是上了一半退学的,所以他并不在乎我是不是要退学,他说这应该是你自己决定的事情,至于其它方面,我会尽量帮你。于是D利用他的关系帮我介绍了第一家歌厅,(他说要唱就尽量争取去好一点的地方,那对以后的发展会有好处)没想到一试我居然真的通过了。

  当然,我现在明白那时候我的歌唱水平其实还纯属业余,关于我当时能够顺利的被录用的原因后来我才知道主要是因为那个老板觉得我形象好,可以招揽客人(当时我可为此自以为是得不得了)而乐队里大部份成员都持反对意见,只有键盘手觉得这女孩子唱歌的感觉很不错,是个好苗子,应该会进步得很快(这当然也是后来知道的)。最后当然是老板说了算,于是我就这么"混"了进去。

  一切都相当顺利,而且我也很幸运。我开始唱歌的第一家歌厅几乎就是当时北京最好的一家(台湾饭店的霓裳宫夜总会),在那儿驻唱的歌手也几乎是了已经?quot;亨儿"的以外最有希望的,后来在那儿唱过的不少歌手都成了大大小小的"腕儿",当时那儿的条件和待遇都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我能一开始就去那样的地方,现在回头想来不能不说多少有点儿"命里注定",乐队也是一流的,除了在那儿担任伴奏乐队之外,还时不时的会在首体、工体为那些"腕儿"伴奏(当时的乐队是"萤火虫"--那可是那时候响当当的伴奏乐队。后业也换过"广播"的电声乐队)。说到待遇,那儿的"储"也几乎是北京市最高的(据了解当时很多小歌厅都是一晚上只给歌手十五--二十元,而我一开始的工资是每晚三十元,后来又涨到五十元甚至更高)记得第一个月连工资带点歌费分成,再加上小费,我居然挣了两千多元(不要忘了那是90年初这样的月收入在当时可真算不得了了)。

  想想每天晚上只是简简单单的唱几首歌就能挣那么多钱(后来我爸爸知道了曾无比感慨的说:没想到我大学毕业几十年居然还没有一个小黄毛丫头挣得多),何况又是在那样一个令那么多同行羡慕的地方做自己早就"梦寐以求的事情,我还能找得着"北"吗?谁还会傻瓜似的去啃那些让人看一眼头皮都会发涨的书本(何况那个专业本来我就没兴趣)?我没有什么好再犹豫的了,在"半工半读"的一个月后,我终于也学了一回项羽--"破釜沉舟"。

  退学手续也没办,铺盖卷儿干脆丢在宿舍里,我收拾了一些"细软",直接搬到了D家(D的妈妈已经彻底拿我们的"爱情"没办法了)。临走的前一天,我出手"大方"的"宴请"了我所有的"挚友"(一比起他们仍每月从父母那儿支取一点"可怜"的生活费来,我觉得自己真是太优越太有"能力"了),然后就这样的跟我的学生时代永远的说了"bye bye!"

馨仪 发表于 2006-2-21 18:32

当然,父母那儿还有一关得过,这的确是一件让我一想起来就没法不"头疼"的事儿,但那个太年轻的我早已被那"突如其来"的"成功"冲昏了头脑,根本就管不了那么多了(我想以后再找机会告诉他们,等到我干出一番"事业"又挣了很多钱,他们一定会无话可说的。在这一点上,我这个一向无比自豪的标榜"自己对金钱"毫无概念的人还是多少受了它的鼓舞)。……半年以后,当学校屡次寻人不着(诸如通知我参加补考和决定该生留级等事项--当然有人通知我,但我根本不予理睬)终于不得不与我的父母取得联系之后,我的爸爸妈妈才发现他们着实的"低估"了他们的"乖"女儿(我每逢周末和节假日照常回家,居然瞒了他们半年之久)。但是木已成舟,一切已经来不及挽回了。当然这是后话,这里暂且不提。

90年春天如期而至,我就象那个春天里一只快乐得不能不展翅,不能不歌唱的自由自在的小鸟,所有的阴霾似乎都过去了(其实现在想起来,在那之前我所品尝到的那些"忧伤"又怎么能叫做"风雨"呢?)记忆里那些日子的每一个白天或者夜晚,我似乎都展露着如花朵般绽放的笑容,即使眉宇平静的时刻,内心深处也潜藏着掩饰不住的喜悦。就如张楚的那首歌,那是恋爱的季节,是我在生命中最好的时光里只管为他尽情盛开的日子。而他,就是点化我的春雨,就是我的眩目的阳光。

我的作息时间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初步开始了黑白颠倒的日子,我似乎与生俱来的对这样的作息时间适应不已。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就是一到晚上就兴奋得不得了,每天睡觉前,我妈妈得绕着圈儿追我,然后连哄带骗的让我"强行"入眠。而白天,我的精神多多少少都有点儿比不上夜里),每天中午足睡醒来,小院里静悄悄的(所有的人都一早去上班或者上学了),是完全属于我们俩的世界。两个人一边起床穿衣,一边有答有问的大声笑念着孔明隐居时每天起床时常念的那首著名的诗句(那是我上小学的时候从《三国演义》的连环画上看来的,当时非常羡慕孔明那样的生活,所以就对那段诗句记忆犹新。现在终于派上了用场):大梦谁先觉?于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不觉日迟迟。(那阵儿我们俩大概多少都有点儿把自己这种与"众"不同的生活规律看成是"大家"风范了)。接着D会放上一盘让人精神为之"一振"的他心爱的 "Heavy Metail"的带子,然后俩个人在"狂风骤雨"的节奏中完成洗漱、吃"早饭"的程序(从那时候起,中午对我来说就变成了早晨,而真正的早晨,我则是越来越少而又少的难得一见了)。

下午,赶上俩个人都不用去排练,我们就会有很多计划:去看一场新上映的电影或者是一个听说很有意思的展览,(各种各样的展览,甚至包括农业展览,我们也能看得津津有味),去一个朋友家,去一个公园(当然我们去公园的玩法跟那帮老头、老太太不一样)或者是纠集一帮人在马路边坐着"看人"(猜测每一个路过的人是干什么的,现在干嘛去,是不是失恋了,他心里在想什么等等等等)。也许你听了觉得无聊,但是你要是按我说的思路去试试,你会发现那其实真的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你得静下心来,并且用心体会才行)。而最多的是去秀水,雅宝路或者东四逛街(没办法,那是一个追求"回头率"的年龄,我们需要不断的添置"行头")那是我的购物欲"汹涌澎湃"的时期。(因为以前一直是从父母那儿支取生活费,想买什么都得经父母审核、批准)。这一下兜儿里装的是自己挣的钱(何况又从没见过那么多),没有任何经济负担,又年轻得还没想到为明天打算(我好象一直就是一个没有储蓄概念的人),简直是喜欢什么就买什么(只要兜儿里钱够)。

那时候,我们已经开始穿破了洞的牛仔裤和那种标准的老摇滚式样的皮夹克,再加上一双如咸鱼头似的大头皮鞋(这种鞋市场上是很少见到的,即使有款式也不正宗,我们都是从军需用品商店里买来的,脚弯处露出白色的线袜)那是一个酷爱黑色的时期,我和D的衣橱里除了一些Levi’s和Lee的深浅不一的蓝色牛仔裤、牛仔衬衣和一些白色及灰、棕、墨绿深蓝的暗色T恤以外,几乎清一色是黑色的东西。D喜欢女孩子穿牛仔裤,夏天则是牛仔短裤,所以那一段时期我几乎就没买过什么属于女孩子的浅粉、淡紫、鹅黄色的花哨衣裳,也几乎没有什么裙子和带花边儿的东西。每次走在街上,俩个人就象要去开演唱会似的全副武装(D的妈妈经常会开玩笑说:两只大乌鸦又要出发了。那时候我和D的妈妈已经相处融洽了),大步流星,(印象里那时候D走路总是这样,极富弹性,速度又极快,而我总是不肯被落下的伴在一旁),我们的发梢(绝不是那种脏脏的一缕一缕的粘在一起的那种--我最讨厌那样懒惰留长头发的人,那简直是对我们的"队伍"的一种污辱)也随着走路的节奏唰唰的跳跃着,飘动着。那种时候不用看我们也知道会有很多的"回头率"(在九十年代初北京的大街上出现这样的一对,没法不让人"回头")。

也有一些下午,我们会哪儿也不去的待在家里,连续几个小时的看一盘D新弄来的Guns&Roes或是Bon Jovi现场演出或者Video的录像带,那种时候D总是聚精会神,很少说话(Bon.Jovi是他那阵儿最迷的一支乐队,我们住的小屋的墙上、门上都贴满了他们宣传的海报);还有一些时候,我们会一人捧着一本书(王朔或者金庸的),然后各自找一个舒服的地方歪在那儿看或者干脆什么也不做的偎在一起发呆。还有一件事是我们最喜欢做的,那就是打电游,我们经常会比赛砌"俄罗斯方块"或者合作"打坦克"。"俄罗斯方块"我比D得分高,而"打坦克"他却总比我在行。所以如果玩儿后者,他说是让我守?quot;老窝"而自己则在前边横冲直撞,嘴里还边喊着:"你别往前走,要不又该浪费’命了’!""快去吃那个☆!""小心!"等等(那种时刻里的笑声至今还在我耳边回响)。那样的下午总是过得飞快,转眼就会听到院里响起脚步声和说话声,已经到了下班和做晚饭的时间了……

馨仪 发表于 2006-2-21 18:33

晚上,我去歌厅上班,很长的一段,只要D 在北京,几乎每天快到下班的时间他都会骑着自行车来接我。歌厅里的人因此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护花使者”(当时正在流行这首歌),他听到别人这样叫他总是笑而不答。我总是无比轻盈的跳上自行车的后座,然后,我们就那样飞快的驶过街道,驶过冬日里寂寥的街景,驶过春暖花开的日子,驶过繁星满天的夏夜和聆听秋日里车轮轧过落叶的声音。我已经记不清究竟有多少次自行车的后姿G辆“永久”牌黑色自行车,我对它充满了情感。我曾经以为我们的爱情会象那辆自行车的牌子所预示的一样“永久”。可是我们的爱情没有永久(也许这世上就没有可以永久的东西),而那辆车,也在两年之后被淘汰掉,换成了一辆黑色的赛车。(不带后座的)那以后我就再也没能感受到那种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上的温暖的滋味。再后来打车越来越多,连自行车都很少骑了,(倒是又舒服又省力了)可是有时候偶然看见一个男孩子骑着车子带着一个女孩子一闪而过,我仍会情不自禁的想起那些最初的单纯而又朴素的日子(何勇?“钟鼓楼”里写的那句“我骑着单车,带你去看夕阳”我觉得实在是太“经典”了,大概每一对"爱"在北京的年轻恋人们都有过这样的感触吧!)。记得他总爱把车骑得飞快,让我总是有点儿提心吊胆--后来我渐渐爱上了他带给我的那种似乎随时都会飞起来的感觉(大概我的心早就飞起来了),有时候我反而会要求他快点再快点。那种时候我已经会很自然的用双手揽住他的腰,将脸贴在他的背脊上。我最喜欢的事情是闭上眼睛,隔着厚薄不一的衣服,感受他有力的心跳?“享受”;他身上那股让我无比眷恋的亲切味道……那时候,我们俩个人的眼睛里都:“充满了晴空的颜色”,谁都没有想到有一天他(她)会“掉过头去”……

那年春天,我们拍了第一组合影照(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拥有那种类似于情侣照的照片),照片洗出来之后我们都觉得自己在那些照片里的表现实在是太拘谨太好笑太不够"酷"了,唯独有一张坐在长椅上我低着头在玩儿手指,D侧过头来看我的被抢拍的照片还算让人满意,D就把它用按钉钉在写字台前的窗棂上。后来在我们屡次的争吵中那些照片都被我们撕掉了,只有那张照片,两个人都舍不得撕,这就成了唯一能让那些日子再次清晰和闪亮起来的记忆。这张相片已经被搁置在我的某一本相册中长达十年之久了,有时候偶尔看到它,我总会惊讶于自己也曾有过那样饱满圆润的面颊,我就会微笑起来。这种时候,我总是会不由自主的伸手触摸一下自己脸上如今已变得消瘦、苍白里透着灰、黄的同样的位置。岁月自自然然的带给我这些表面变化,而这一切,反而让我更加确定曾经有过的那些飞扬的日子的真实性,反而让我更加坦然,因为,我知道,我的确曾经"用心"的对待过那一切,也的确拥有过无比纯粹的快乐和忧伤,我知道,一切的改变都不是我们最初所期望,因此,一切都是值得的。

写到这里我想回复那天在"留言簿"里看到的一些留言。

回复一:一位网友说他觉得我很无聊,在这里写一些陈谷子烂芝麻的事情。我想他一定还拥有着让人羡慕的无比年轻的年龄吧!等到有一天你成长到忽然发现记忆里的一切都会让你觉得温暖和微笑起来的时候,也许你会了解我现在做这件事情的心情。又或者,我们的天性不同:你喜欢忘记,我却不会忘记。其实无论如何我们都一样的在向前走,只是方式不同而已。请不要要求我象你,因为我就是我,你就是你。而且,我现在只是在写一个人成长的故事,这个故事里的"我"并不就是今天的我,也不全是从前的我。这只是我除了唱歌以外的另外一种尝试而已,而一个写东西的人在他(她)的作品里多少都会有一些自己生活的影子,这大概也是难免的吧!请忘了那些杂志上写的无聊的文章,只是把它当做一个作品来看吧!等到最后,你会知道我写作态度是端正的。)

回复二:一位网友说我写这篇东西是在借机炒作自己。

我想如果我是一个擅于炒作自己的人的话,那恐怕我早就不是今天的我了。

我只能说我们还不认识而且也没有机会相互了解。如果你是一个熟悉我的朋友,你就会知道其实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回复三:一位网友说你为什么不好好做音乐呢?为什么更多的人认识你是从那件"花边"新闻里而不是通过你的音乐呢?

问的好!

我是太想好好的做音乐了!可是你知道录一张唱片有多难吗?那是需要钱的!我没有钱(也许比你还穷),我出《花开不败》时签的也是一家完全是一帮年轻人凭着一腔热血成立起来的小公司。(--天蝎文化)我们的公司有一批又有才华又有心气儿的工作人员,可是我们没有钱!"天蝎"只出了两张唱片,我的《花开不败》和《再见·张炬》。《再见·张炬》发行不到一个星期就出了四版盗版,可是却投资了四十万,那是我们公司唯一的资金,钱收不回来,所以公司倒闭了!我的第二张专辑的歌儿其实早在九六年底九七年初就创作完毕了,可是没有钱进棚录音。而且我们也没有钱用于宣传……

这几年我终于明白原来唱歌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给你抄一段我本来打算用作我写的一些散文杂记的前记的东西:

这是一些我不知不觉就写下来的文字,因为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还能做些什么。

本来打算唱唱,因为我是一个歌手。可是,我没有钱,我从来没想到,唱歌也是需要钱的……可是,我却偏偏是个感慨太多的人……我的那些情绪,就一直压在心里,没办法发散出来,于是,我只有这一个办法,把它写出来--因为,几支笔,一些纸,这是我现在除了生存的基本条件之外唯一还不太用心计划去购买的东西。

我只能在这纸上,唱我心里的歌,想那些走远的日子和那些不想忘记的事,还有那些象云一样飘荡在天上的心情……

至于那些"花边"新闻,如果你也讨厌那些东西,那就让我们一起当作没看见吧!

我的新专辑终于要出版了,到时候倒想多听听你的意见!

馨仪 发表于 2006-2-21 18:34

在"霓裳宫"的那段日子(我在那儿一唱就是三年)我进步得很快(因为起点较高,所以得以耳濡目染)不过几个月的时间,我已经渐渐拥有自己的风格。因为受D的影响,我的演唱曲目逐渐更换为清一色的英文歌(不是我吹牛),那时候在北京的歌厅、夜总会演唱的歌手大概还很少有会唱那么多英文歌的。我当然不是在说外国的月亮就是圆的,我从来没这么认为过,但是实事求是的讲,那会儿大陆流行音乐的发展才只不过短短几年的时间,好的东西凤毛麟角,作为一个在歌厅唱copy歌的歌手自然应该是还没有什么好学的,至于港台,当然不排除优秀者的存在,(做出那些东西的人除了天赋、灵性之外也绝对是一些极具悟性和辨别能力的人)但是如果你稍微了解一点流行音乐的发展史的话,那你应该知道那路线基本上是日本学欧美,港台学日本,然后大陆又学港台。所以,与其你绕一个大弯儿,还不如直接从源头学起。(学并不是丢人的事儿,关健是你要将?quot;为我所用"然后有朝一日最终玩出自己的味道来。我可没说我是个"好学生",不过道理我还是明白的)我们都知道,欧美流行音乐发展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不论从制作经验、水准到歌曲内涵、乐手和演唱者的个人技巧、表现能力亦或舞台灯光、音响的构思和配备都不能不让人承认到位得多。那么做为一个刚刚起步从事这一行业的新人,在他(她)必经路程中没有兜太大的圈子,她为?quot;沾沾自喜"一下,这大概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吧--在这一点上我绝对要感谢峻峻、刘健他们,尤其是D,在我入门的阶段,我不能不承认他的确给了我很多方向性的关健影响。

  在流行音乐这一领域里我并不属于出身科班,事实上,我们这一拨从事于这一行业的人中,除了一些本来在音乐院校和音乐团体中学习或者演奏其它器乐(具备一些功底)进而小幅度转行(还在一个大领域里)的之外,大部分人都是凭着对它的"一腔热血"和自己的悟性逐步进入的(现在也基本上如此)。中国到现在也没有什么学习流行音乐的专门学校,除了可数的几家规模、条件都相当有限的私人学校,而这也是近几年的事,而且据我所知也都是"岌岌可危"的在勉强支撑)。而且我们小时候,也没有几家买得起钢琴,可以让孩子从小就受一些系统的音乐教育的。(我们的音乐基础,大都是在小学、中学课本里学到的有限的那一点儿基本教育)。那是一些并不重视音乐,也不需要音乐的时代,可是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中国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尤其在城市里,港台、欧美流行音乐迅速涌入,我们忽然找到了另外一种感动,发现了另外一种美好,我们忽然知道,原来音乐可以让我们的生活升华。

  为此有一些年青人开始蠢蠢欲动(我指的是那些目的纯粹的人),尽管基础有限,一切都刚刚开始,而且也不知道明天(明天不是想的,是做的,它是无数今天的延续),他们还是做出了决定。我大概就是这样,在我的血正热得发"烫"的年龄,不管不顾的奔着自己想去的地方就去了,然后忽然发现自己底子实在是差得太远了。好在我正年轻,悟性也还不错(又得感谢父母了),歌厅里一个女歌手介绍我拜了一位老师(她的老师)学习视唱练耳发声的基本知识,再加上D的妹妹也正好是学音乐的,经常可以帮助我,我渐渐开始应付得来用谱子排练(一开始排新歌儿我都得对着录音机学无数遍,完全死记硬背,即使这样还总是错拍子),知道了唱歌光有感觉还不够,还需要注意音准、节奏、发声方法(否则会很累而且弄不好会把嗓子唱坏)。不过后来我又明白无论如何感觉却是第一位的,因为唱歌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将歌曲中的情绪传染别人,让别人一起快乐或者忧伤。现在我最反感的就是那?quot;唱歌机器"型的歌手例如Mariah Cary--喜欢她的歌迷请别气岔,这只是我的个人见解--音位、节奏、音色都无可挑剔,可我就是不感动。还有就是一味的炫耀自己的高音--我也曾为自己能唱到哪一个高音美得不得了过。说实话,原来Whitvey Hoston、Celine Dion的歌我也不是没唱过。可是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有些观众总是莫名其妙的一听到高音就兴奋不已,就疯狂鼓掌和吹口哨,全然不管那究竟好在哪儿,唱歌不是用来炫耀自己的技巧的,它应该是自自然然的有感而发,象那些山歌,那才是真正美丽的。忘了是谁跟我说过一句关于唱歌的心得话,我觉得他说得特别精彩。他说你要想把歌唱好,先要忘了你是谁。--唉,怎么又扯远了。Sorry ,Sorry.

  除了演唱,舞台形象上我也渐渐的开始有了自己的想法。说实话,我不喜欢什么"造型",我觉得这个词应该是给模特或者舞蹈行业用的。较之于那些在舞台上把自己包装得花花绿绿的歌手,我还是比较倾向于喜欢那些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原原本本、朴朴素素的类型。那些花花绿绿的衣服再加上"浩浩荡荡"的伴舞队也许是会让你觉得眼花缭乱,应接不暇,新鲜刺激,但那往往会让人舍其本求其末,忘了你到底是去干什么。你是去听一个人唱歌,不是去看他(她)有多漂亮、多抢眼。真要是玩得到家到也罢了,最起码你还玩出来了点名堂(不管是什么名堂),让人眼睛舒服了,最可怕的是觉得不伦不类,把那些不管适不适合自己,反正是自以为"花枝招展"的乱七八糟的东西往身上一裹(说的狠点儿,可是我觉得我们大陆的好多歌手真的是太没有服装品味了)。而且还就这么要求,几乎所有的"歌手大奖赛"都要设一个"服装分"。曾经参加过一次大奖赛(唯一的一次,一九九二年)那次我的服装分是"0"。记得我穿了一条黑色的牛仔裤,一件白色的T恤和一件黑色的便装西服上衣,比赛开始之前(我进入了决赛)一位对我很好的文化局负责人问我穿什么衣服,我说就是这身。她说那怎么行,赶快去跟别人借或者去换衣服。可是我抽的号是4号,根本来不及了,而且我也觉得我穿得干净、整洁,也适合自己的演唱曲目,没什么大不了的(到底什么样的衣服才属?quot;演出服"呢?)可是我最后就因为服装得分是"0"而拉下了总分,没有拿到名次(那以后我就决定再也不参加什么"大奖赛"了)。当然最初我也不是这么想的(也没想过)。

  刚进"霓裳宫"的时候我也曾学着别的女歌手做过几身"演出服",后来我开始放弃它们,穿一些简简单单的牛仔裤、T恤、衬衣之类,头发也既不盘也不束,更不插带什么发卡,缎带之类的东西,只是自自然然的披散(现在这样也许并不稀奇,可是在九十年代初的舞台上这也应该算是少见了)。好在那会儿我在歌厅还够"火",老板也就没太在乎这些。当然我对于舞台着装的这点"歪见"也是"得益"于和D看的那些国外乐队歌手演出的录像带,我觉得那种自自然然的样子比把自己完全"武装"起来要让人舒服多了,于是就受到了"启发"。说到这个问题,(不仅限于舞台着装)一向认为衣服是为人服务的,"人"是主"衣"是次,衣服并没有"灵魂"穿衣服是人赋予了它一切。可是很多人往往认为自己一定要穿上一件什么样的衣服才会被人高看一眼,我觉得这不免有些浅显了。还有,不论是台上或者台下,都不要去追什么"潮流"、"时尚",要知道那都是那些背后的操纵者来骗你荷包里的钱的,坚持自己的风格,有自己一惯的鉴赏标准,才是真正"与众不同"。

馨仪 发表于 2006-2-21 18:34

父母那一关是终究得过的。

  九0年九月的一个周末,当我又一如往常一样"装模作样"的例行每周末至少回家吃一次晚饭的规定时,我从我父母脸上的表情里看出了"形势"的"严重性",我预感到:大概"纸终于包不住火了"。

  现在想起来我爸爸妈妈真是一对修养极佳的人,不愧于"知识分子的称号",他们的女儿干出这等"胆大包天的事",他们居然能压住气先给她做上一顿同平时周末对我的"待遇"相差无几的晚饭,然后耐心的看她咽完。然而我可是怎么也吃不出滋味儿了,我一边"勉为其难"的在饭桌上硬撑着,一边在心里暗暗祈祷苍天保佑但愿他们今天是为了别的事儿,先让我逃过这一关。我甚至想如果真要是如我所愿那样的话那我以后再也不要回家了。当然我也明白能让他们的脸色变得如此"异样"(这就叫"做贼心虚")而且是明显针对于我(我的敏感度足以让我察觉这一点)的是不会有什么别的事儿,可我还是宁死都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在我"逍遥法外"的这半年里尽管我曾无数次的设想过事情败露之后下定决心干脆豁出去了一吐为快(反正都这样了你们又能拿我怎么办?)可是事到临头,我还是慌了手脚,把所有我曾经自以为组织得天一无缝,堂而皇之的言语和"大义凛然"如刘胡兰的勇气抛到了九霄云外。

  饭桌上静得出奇(一定是我的听觉因为紧张出现了异常反应,否则至少也应该能听到筷子碰到餐具的声音,因为大家的确都在埋头吃饭,可是记忆里那一刻真的是安静得要了我的小命,我只听见我自己那夸张得不行的心跳声,我觉得那么大的心跳声一定都能被他们听见了,而这心跳声就不打自招的证实了我所有的"罪行"。我怎么也不能让那心跳声变得小点儿,我都有点儿后悔了,我那会儿不是挺毅然决然的吗?我不是还为此挺佩服自已的吗?我开始意识到自已的确是太过份了,我的爸爸妈妈不是不通情达理的人,我干嘛一定要把事情搞到这一步呢?我这不是跟自已过不去吗?我也太有点儿过一天是一天了,(让你乐吧!这回看你怎么办?)我想我的脸大概都埋到碗里去了……

  一顿饭吃得我觉得大概头发都愁白了,晚饭后,我连献一下媚帮妈妈洗碗的心情都没了(以往我一但犯了什么错总是用这一招)我一动不动的坐在饭桌前,任凭爸妈收拾碗筷,把它们一一挪到厨房或洗碗槽, 然后,我听见爸爸说了一句:过来一下吧,咱们得好好谈谈了。

  有时候我觉得我真是有福气,生在这样一个对教育孩子从来不讲究动用武力的家庭,若是换上一对对孩子动不动就大打出手的父母,大概我如此的做法在那天早就被打得稀烂了。可是说实话,那天我倒真希望我那一对修养极好的爸妈干脆痛痛快快的给我来上一顿了事,那种忽然把我当成外人一般谨慎的询问,那种压抑得就象一场暴雨即将来临可是又死活都不来的气氛,还有他们注视我时的那种含义复杂之极的目光让我觉得还不如一头撞死了事,可是一想到我那正如火如荼的生活,我实在又舍不得死。最后我找到了一种方式,那就是沉默,淮说的来着:沉默是最有力的武器,是最好的回答。我只是在开头当他们向我核实学校反映的情况时点了点头,然后嘀嘀咕咕的说了一些我不要上什么大学,我有我自己的想法之类的话然后就不再开口。

  "谈话"进行了很久(其实不是什么谈话,只是他们苦口婆心的说教问询再加上大段的沉默和都快把我的心揪起来了的叹息而已),我忽然发现天色已晚,意识到大概快到了该去歌厅上班的时间,于是开始着急起来。我开始想怎么脱身,而这一想我发现再沉默下去是不行了。大概因为前面爸妈已经反复说明了他们绝不会对孩子强加一已之见,有什么想法至少应该跟他们商量,应该信任他们,他们愿意做我的朋友之类的话(我想他们在和我谈话之前一定已经商量过很久了),所以我渐渐的摸清了其实最让他们耿耿于怀的是我的"不告而别",和对我这半年来的"现状"的一无所知,而且我也明白事到如今大概他们也不能再把我怎么着了(说了这么半天也该消气了吧?),我终于决定开口了。

  我告诉他们我已经长大了,是十八岁以上的公民(我郑重的强调了这一点),有权利决定自己的一切事宜,所有的后果与他人无关(现在想起来我这一番话虽然在理, 但当时我居然能说出这么一番无情无义的话来,真是忘恩负义透了)。我还告诉他们我已经有了工作,是做歌手,这是我喜欢的工作,也是我此生决定了的方向,希望他们能尊重我的选择。说到了这半年的生活我忽然骄傲起来(腰板儿也挺起来了),我告诉他们我完全能负担得了自己,而且收入不俗,这以后就不必他们担心了,我甚至还对他们说下次回来我将把上大学以来每月从他们这儿支取的钱全部如数归还。我说我与另一个歌手合租了一 处房子。有空可以邀请他们去玩儿,(我权衡再三没敢说出D的事儿,我觉得还是分期分批的让他们接受的好,否则无疑是雪上添霜)。说到这儿,我说对不起我该走了,因为我要赶去上班。

  竹筒倒豆腐般说完了这一番话,我忽然轻松了下来。我甚至为自己那一番话里"不卑不亢"的语气和周密的逻辑性暗暗得意。不知什么时候我已经把头抬了起来而且开始平静的注视他们了。我看到我爸爸妈妈面面相觑,一时间一句话也没有说出来……

那以后很多年(当他们不得不接受我所做的选择之后),我爸爸总是会提起我高中最后一段日子的光景:那时候因为我即将面临高考,他怕学校食堂伙食跟不上,所以经常会在早晨骑自行车跑很远的路去我每天晨练的河边(那时候我一直坚持着每天早晨跑三千米的习惯),给我带上两个煎鸡蛋、几个炸肉丸子或一块煎鱼。他说他总会看见一个脸儿红扑扑的马尾辫跳来跳去,穿着一身蓝色运动服的轻快的少女的身影。那是他的小女儿,他人生最大的骄傲和最深切的希望。我爸爸妈妈一直不欣赏文艺界(是不是偏见倒不必探讨),他们最大的希望是自己的两个子女受到高等教育,然后有一个实实在在的人生。有时候他们开玩笑说怎么会生出我这么一个女儿一定是当初在医院里抱错了,我甚至都能听出那些类似轻松的话背后隐藏着的一种无奈。

  的确,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没有让他们放下心来,无论任何一个方面。事到如今我依然住着租来的房子,孑然一身,做着也许在他们看来真的是不着边际的梦。  

馨仪 发表于 2006-2-21 18:35

对于父母近两年来我开始越来越感觉到歉意。因为的确自从我自以为翅膀硬了之后,似乎就很少再顾及过他们的感受(原来好象也没有顾及过,只是尚未具备伤害他人的能力,甚 至有时候我还认为他们的想法已经跟不上这个时代,有些事情跟他们商量只会白白的浪费时间和平白无故的给自己添没有必要的麻烦和障碍。我是一个除了自己更多一些信奉朋友的人,大概从上中学的时候开始,我就很少再把学校里的事情和自己的心情和想法对父母说(除 非迫不得已)上大学以后对于他们的询问我更是只限于应付和敷衍,惯用的答法一般只是这几句:"挺好!","就那么回事儿","没什么,还能怎么样?"……

  很多年以来,我一直忙着飞我自己的,感受我自己的心情,回家对于我来说只是在一些公共节假日例行的报到和必尽的义务而已。我总是抱着一种"交差"的心情回家,赶上心情好的时候还勉强象个回家看爸妈的女儿,赶上心情不好的时候,就皱着眉头一言不发,被问到敏感处或戳到痛处就六亲不认的一走了之,或以不再回来相威胁。我从来没想过我那些自以为是不管不顾的决定和不经思索、冲口而出的浑账话曾经对他们造成过怎样的伤害。我从来没想过这些,也很少发自内心的反省过和弥补过。有时候我也会意识到自己有些过份,可是转眼我的脑子就被那些自认为更加重要的事情占据了,就把那一瞬间觉得多少应该表示些歉意的念头忘记了,我总是觉得:他们是我的爸爸妈妈,所以应该会也肯定会原谅我的。下次注意就行了。而时间就在他们对我的宽容和我对自己的纵容中过去了,当然我不是不想表现得好一些,也不是不爱他们,只是因为他们是我的父母,是这个世界上最不会要求我和永远会原谅我的人,是我最不用担忧改变、最毋须质疑的一种关系,所以就忽略了。

  说起来可笑,如今我良心发现的想到这一点,并不是因为母亲节里充斥各个角落的那些大小不一、感人肺腑的的广告横幅,也不是因为那些诸如"常回家看看"之类的让我觉得虚情假意、矫揉造作的VIDEO,而是因为我养了一只小猫,这只叫"VIVI"的猫的任性、固执、翻脸不认人和充满破坏性让我意识到了父母之爱的伟大,而它那一幅总是不解的天真神情有让我了解了那份神圣之爱的缘由。幸好我不是一只猫,而人生大概就是这样,从不懂到懂,从无意的造成伤害到理解原谅和宽容。

  我是一个双职工家庭长大的孩子,父亲是做军事医学研究的,母亲是个内科医生。从生出来那天起就没有爷爷奶奶之类的老人在身边看管照顾,又不肯上幼儿园,所以从小就放任自流惯了,是那种脖子上拉着钥匙,整天去职工食堂打饭长大的孩子。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从小就少人疼少人爱,正相反我是在一个充满爱的家庭长大的。我父母的爱情故事若是放在今天,那真是可以说是奇迹,(即使在他们那一代人里也堪称典范了)。他们是中学同学,十五岁相知相识,十七岁相恋,高中毕业我爸爸考到上海一所医科大学,毕业后又在北京协和医科大深造,一分就是八年,其间只有每年的寒暑假短暂相聚,大都依靠书信来往,可是他们谁都没变过。我曾经偷看过他们当年来往的书信,字里行间真可谓发自肺腑。尤其是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那时候我爸爸正在上海上大学,那时期的信件里充满了他们彼此对对方的鼓励和爱意,我爸爸省下几斤粮票给我妈妈寄去,我妈妈又托人带给我爸爸一袋烧饼,诸如此类,全然不是一些花言巧语所能替代的。

  九五年秋天我妈妈在买菜回来的路上被一辆摩托车撞倒造成小腿粉碎性骨折,她住院治疗的那段时间,我爸爸象是一下老了十岁,他几乎每天都是从早到晚的陪在我妈妈病床前,不到睡觉时间绝不走人。因为北医院的伙食营养不够,他一日三餐都从家里做好然后送到医院里,整整一个月的时间,从来没间断过。后来我妈妈腿居然完全恢复,而且行走自如,这在她的年龄完全是医学上的奇迹。可是我知道,那并不是什么医学创造的奇迹,那是爱的力量。就是这样的一对父母,他们给予我的爱是可想而知的,可是也许正是因为他们给予我的太多反而让我觉得那是应该的,是自然的,反而让我不懂得珍惜,也不知道感激。

  很长一段时间父母在我心里的位置一直是这样的:他们一开绐就在那儿,而且会永远在那儿。就象小时候一旦看上什么东西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定要他们买给我一样,我不了解生活的艰辛,以为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放在大人手里,小孩要用尽管要就是了,(我们这一代成长的时候几乎所有正常家庭的收入都相差无几,所有人对生活都没有太高的要求也不会有太多奢望,大部分家庭都是将收入按计划支配的,一旦某一方面的开支增加,就势必要在另一方面减免,也就是说那就意味着增加了当月计划的生活难度。我总是会有一些超出一般小孩的无理要求。记得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看上了一种红、白、黑三色相间的拉毛围巾,那是当年极其惹眼的款式,可它的价钱却是即使那些赶时髦的大姑娘们也不是人人敢想的,我却誓死要拥有一条。却没想过我的父母在满足他们任性的女儿的要求的同时要怎样的精打细算这一个月的开销,又要减免掉多少他们本来也许可以用在自己身上的计划,同样的,我也以为跟他们撒娇、耍赖、发脾气、撂蹶子都是自然的,大人是不会哭也不会伤心的。

  这种荒谬的观点在我心里一直延续了很多年,然后有一天,我忽然看见白发和皱纹已经布满了我父母的双鬓和面颊。我知道错了,不管我有着怎样的理由和多么美好的梦想,我都错了,幸好我终于明白,而说句抱歉还来得及。

馨仪 发表于 2006-2-21 18:36

我不知道很多年以前当我的父母去X院为我办理退学手续并且把我年搁置了半年之久,落满灰尘的铺盖卷儿拉回家时的心情是怎样的,我想那一定是无奈吧。这虽然同那句“女大不中留”的老话在缘由上有着本质的不同,但在心情上却一定是有过之而无及。女儿出嫁,伤感之中多少还会有些欣喜。可我这个做女儿的,当年带给他们的大概除了那种无可奈何的感伤之情外,就不会再有别的什么了。尤其是我的父亲,他大概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两年前同样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当他无比骄傲的用自行车托着同一副铺盖卷,在全院人无比羡慕的目光注视中(我们院儿那一年同届的孩子中只有我一个人考上了本科)送他的宝贝女儿去大学报到的结果竟变成这样。记得那天他一直送我到学校,陪我熟悉学校环境并且语重心长把他自己当年上大学时的经验一一传授给我。大概他本认为至此总算了了他人生最殷切的一份心愿,可以长长的舒一口气了吧!


  我的爸爸妈妈总是把这件事的结果归咎于自己,他们总是责怪自己当年不应该因为我考上了本科就认为可以“掉以轻心”,他们觉得在他们自己没有尽好做父母的责任的同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他们的女儿被那些搞摇滚乐的长头发的男孩子挑唆坏了。可是我心里明白,这一切“变故”除了“我”自己的主观原因之外,“怪”不得任何人。别人(比如说徐薇)不是都好好把书念完了吗?而我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在我的身体与生俱来潜藏着那么一种倾向,而一旦遇到火种,它就劈劈啪啪蓬勃地燃烧起来,那一切对我来说太具有诱惑力了。而这件事唯一的错处就是当年我还不具备能力可以把一件事情考虑和处理得更为周全。事实上现在的我也好不了多少,虽然我也觉得自己该到了成熟稳重的时候了,但是我还是不得不承认我从头到尾就是一个做事欠缺全盘观点,全凭一时冲动,这大概是到死也改不了的毛病了!所以说如果当年我真的是错了的话那么一切后果对我来说也都应该是咎由自取,所以对于我今天生活的漂泊不定我处之坦然。


  ……还是让我回过头来再交代一下那九月的夜晚。那天晚上,十九岁的女孩儿终于尽释了长久以来一直积压在她心头、悬而未决的重负(毕竟在这以前我从未如此“正面”同父母冲突过,也从未有过如此不能折中又绝对不能放弃的缘由)。在从一开始因为摸不清底而显得慌张、害怕和似有悔意到后来发现不得不“背水一战”的过程中我似乎迅速“成长”起来——其实今天回想起来在这一过程中我无非采用了一种类似“欺软怕硬”的招术——当我终于摸清了即使我已经那么做了,我的爸爸妈妈也只有除了担忧、遗憾和惋惜之外,实在不能把我怎么着的底儿之后,我立刻变得“有恃无恐”起来……


  那天“谈判”的最后结果是这样:我的父母在明白了事已至此一切已无可挽回之后,只有“尊重”我的所谓“选择”。可是他们提出了一个要求,那就是我必须带他们去一一确认我所说的都属实事:唱歌的地名确是确有其处,而且我确实是在和一个女孩子合住。这当然不可以,首先我根本就没有一个所谓和一个女孩子合租的小房子给他们看;其次是我觉得自己都那么大了,如果上班的时候还有父母跟着,那一定会被人笑话,(那时候我就是有这么一个观点,觉得凡事如果有父母跟着那无疑就是说我还是一个总爱在爸爸妈妈屁股后边的没长大的小丫头)。于是我又急了,我一边装作被人冤枉似的说:你们怎么就不能相信我呢?一边采取了三十六计走为上的招术,趁他们一不留神,拎起包就不管不顾地冲出了家门(而且态度看起来十分的“理直气壮”)……


  我就那么一“逃”了之了,也全然没有想过对一对做父母的对他们十九岁的女儿的现状全然无法确定的心情会是怎样……

馨仪 发表于 2006-2-21 18:38

我不知道很多年以前当我的父母去X院为我办理退学手续并且把我年搁置了半年之久,落满灰尘的铺盖卷儿拉回家时的心情是怎样的,我想那一定是无奈吧。这虽然同那句“女大不中留”的老话在缘由上有着本质的不同,但在心情上却一定是有过之而无及。女儿出嫁,伤感之中多少还会有些欣喜。可我这个做女儿的,当年带给他们的大概除了那种无可奈何的感伤之情外,就不会再有别的什么了。尤其是我的父亲,他大概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两年前同样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当他无比骄傲的用自行车托着同一副铺盖卷,在全院人无比羡慕的目光注视中(我们院儿那一年同届的孩子中只有我一个人考上了本科)送他的宝贝女儿去大学报到的结果竟变成这样。记得那天他一直送我到学校,陪我熟悉学校环境并且语重心长把他自己当年上大学时的经验一一传授给我。大概他本认为至此总算了了他人生最殷切的一份心愿,可以长长的舒一口气了吧!


  我的爸爸妈妈总是把这件事的结果归咎于自己,他们总是责怪自己当年不应该因为我考上了本科就认为可以“掉以轻心”,他们觉得在他们自己没有尽好做父母的责任的同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他们的女儿被那些搞摇滚乐的长头发的男孩子挑唆坏了。可是我心里明白,这一切“变故”除了“我”自己的主观原因之外,“怪”不得任何人。别人(比如说徐薇)不是都好好把书念完了吗?而我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在我的身体与生俱来潜藏着那么一种倾向,而一旦遇到火种,它就劈劈啪啪蓬勃地燃烧起来,那一切对我来说太具有诱惑力了。而这件事唯一的错处就是当年我还不具备能力可以把一件事情考虑和处理得更为周全。事实上现在的我也好不了多少,虽然我也觉得自己该到了成熟稳重的时候了,但是我还是不得不承认我从头到尾就是一个做事欠缺全盘观点,全凭一时冲动,这大概是到死也改不了的毛病了!所以说如果当年我真的是错了的话那么一切后果对我来说也都应该是咎由自取,所以对于我今天生活的漂泊不定我处之坦然。


  ……还是让我回过头来再交代一下那九月的夜晚。那天晚上,十九岁的女孩儿终于尽释了长久以来一直积压在她心头、悬而未决的重负(毕竟在这以前我从未如此“正面”同父母冲突过,也从未有过如此不能折中又绝对不能放弃的缘由)。在从一开始因为摸不清底而显得慌张、害怕和似有悔意到后来发现不得不“背水一战”的过程中我似乎迅速“成长”起来——其实今天回想起来在这一过程中我无非采用了一种类似“欺软怕硬”的招术——当我终于摸清了即使我已经那么做了,我的爸爸妈妈也只有除了担忧、遗憾和惋惜之外,实在不能把我怎么着的底儿之后,我立刻变得“有恃无恐”起来……


  那天“谈判”的最后结果是这样:我的父母在明白了事已至此一切已无可挽回之后,只有“尊重”我的所谓“选择”。可是他们提出了一个要求,那就是我必须带他们去一一确认我所说的都属实事:唱歌的地名确是确有其处,而且我确实是在和一个女孩子合住。这当然不可以,首先我根本就没有一个所谓和一个女孩子合租的小房子给他们看;其次是我觉得自己都那么大了,如果上班的时候还有父母跟着,那一定会被人笑话,(那时候我就是有这么一个观点,觉得凡事如果有父母跟着那无疑就是说我还是一个总爱在爸爸妈妈屁股后边的没长大的小丫头)。于是我又急了,我一边装作被人冤枉似的说:你们怎么就不能相信我呢?一边采取了三十六计走为上的招术,趁他们一不留神,拎起包就不管不顾地冲出了家门(而且态度看起来十分的“理直气壮”)……


  我就那么一“逃”了之了,也全然没有想过对一对做父母的对他们十九岁的女儿的现状全然无法确定的心情会是怎样……

馨仪 发表于 2006-2-21 18:38

……

  退学的风波似乎给了我一点启示,那就是凡事终须面对。两个星期后,我决定再一次(这一次是主动的)面对我的父母——为了带给我无比的喜悦和爱情(家总是不能不回的)。

 那是个天气好极了的早上,是属于北京的季节是我最爱的一段时光的开始。我和D破例早早起来,梳洗停当,踏上“征程”——之所以选择“征程”一词,我想你们应该明白其中的含意。这里面有两个原因,一是自那天晚上从家里“逃”出来之后,我还一直没回家,所以心理未免有些没底儿,二是我估计我的爸爸妈妈不会喜欢和接受D(虽然喜欢不喜欢也由不得他们)——现在也许不新鲜了,可是在那时候留长发的男人可真属凤毛麟角,全北京也找不着几个,何况我的父母又偏偏是那种正统得不得了的人。可是这已经不再能够困扰我了。那段时间里,我已经彻底想通了——凡事终须面对(不管怎么说这倒也是我在那样的情况下悟出的一个真理)。好天气带给我好的心情,我决定“死磕”到底。

  自从我认识D以来,还从未见过他穿得象那天那样“一本正经”和刻意过,以至于在他生命里的那一天的样子(也许他自己都早已经忘记了)至今仍清晰异常的储存在我的记忆图像库里:平时随意披散的长发梳的整整齐齐,“一丝不苟”的用一根橡皮筋儿束起来,一件洁白得未免有点“晃眼”的短袖T恤(肯定是新买的)再加上一条黑色至膝牛仔短裤,一双同样洁白的线袜和他最爱的那双黑色“踢死牛”军靴。那一路上,他没象平常那样总是喜欢开些这样那样的玩笑,他很少说话,而且总是显得若有所思(也许是因为紧张吧,因为这也毕竟是他第一次去见女朋友的父母,况且又是在那样的一种情况下)……

  那天我算是又一次“刺激”了我的爸妈。

  “出逃”的女儿终于又回来了(还没忘了有这个家)。这自然是令人欣慰的事,可是又突然带回来这么个“男不男,女不女”的男朋友(这是我妈妈的原话),这无疑是“旧痛未复,新伤又添”(两个礼拜的时间,大概心境刚刚开始平静,这个宝贝女儿就又来了)。

  还是我爸稳的住(为人父母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他该怎么着怎么着,全然不动声色的坐在客厅里和D聊这聊那,我妈那头儿可是有点儿实在压不住火了。她把我叫到厨房(估计她肯定为还得给我们做午饭这件事儿气不打一处来),然后顺手就把一个盘子摔到了地下(所有的火儿都撒在哪个倒霉的盘子上了):“你是不是要把爸爸妈妈气死呀?!书不念就不念了吧,我们也不是那种一定要把自己意志强加在孩子身上的父母。可这算怎么回事?领丁这么个怪里怪气的家伙回来,什么搞音乐,搞音乐就非得弄成这样?你爸妈得这张老脸都快让你丢尽了!……”“好,他怎么了?不就是发型跟大部分人不一样吗?每个人都有自己得‘权利’,这是他自己的事儿,别人无权干涉。”“对,是他自己的事儿,我也没兴趣干涉!可是进我这个家门就不行,以后你别给我往家带!”,“为什么?他是我的男朋友,为什么不能来?再说,这怎么丢人了?这都什么年代了,您还这么不能接受新鲜事物?这算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呀?您也太落伍了吧?”,“落伍,怎么满大街我也没看见一个”,“那是因为我们生活圈子不一样!”,“妈,您还不认识他,就这么以貌取人的否定,您这样真让我觉得很失望!”……“别说了,反正我不同意!要想过我这关也容易,先让他把头发剪了!”“那不可能!您不喜欢我还喜欢呢,我就喜欢他这个样子!您要是不让他来,那以后我可也就不回来了!”我只好又使出了“杀手锏”(大概所有的孩子都用过这招儿来“威胁”他们的父母吧)……

  厨房里“唇枪舌战”,客厅里,我没想到D居然自己做主把一切都照实说了(看来他也是想好要豁出去了)。这一点是当我再次回到客厅的时候从爸爸注视我的那种意味深长的目光中读出来的。我不知道D还说了些什么,但是显然刚才他们的谈话起到了一些效果(至少我对父亲脸色上的变化我还是了解一点的)。

  父亲拍了拍他身边的座位,让我坐下,“你已经长大了,是我们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其实爸爸最大的愿望莫过于怒的人生能平安、快乐!别的都在其次。你的确已经到了会做出一些自己的选择的时候了,既然已经选择了,爸爸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可是有一点一定要记住:千万不要忽东忽西!人这一生是很短的,没有那么多时间后悔”,“两个人在一起要好好相处,互相帮助,互相尊重。既然已经长大了,就不要再耍小孩子脾气……一会吃完饭,你们就先走吧!妈妈这边我来说服她……她只是太爱你了,慢慢的她会接受的……”

  ……其实我读得懂父亲眼里的失望和感伤,也知道他说这一番话虽然是发自肺腑,但也完全是出于无奈。可惜当年我还不能完全领会父亲这一番话的含义……现在我才知道,父亲曾经给予过我怎样的关爱,给予过这个家庭怎样的关爱。能做他的女儿我有多么幸运!(当然这也是我经过了许许多多的事情之后才终于明白的)

  我和D分开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瞒着家里(当然当时并不是怕父母知道了替我担心,只是觉得很没面子,因为那时候我的确太相信那份爱情的不朽性了)。后来父亲知道了原委,很生气。他对我说,当年D曾经对他说:叔叔,我知道您很不放心。可是,请您放心吧!他说他当年就是被D的那句话感动了。他说,他其实一直不喜欢D,可是,他觉得一个男人,说话是应该算数的。我对父亲说:他说那句话是认真的。

  我从未怀疑过我曾遇到的他对我说过的誓言,甚至从前或之后所有的他曾对她许下的誓言。我相信那一切在某一刻都是发自内心的,只是,那些话语,有的掷地有声,有的却随风而逝了。

  在我头看过我父母当年的通信后,我曾经跟他们开玩笑说他们太不会谈恋爱,太不懂得享受爱情,怎么那些信都写的那么同志和战友式了,一点儿都不甜蜜,不浪漫……可是他们却白头偕老,他们分享人生所有的喜悦,也分担着一切……我想到我身边的所有朋友和我自己,我们“在一起时”看起来都甜蜜和浪漫的不行,可是每一对每一次都坚持不了多久,几年就已经算是奇迹。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我们的誓言总是那样的经不住风雨,我们的爱情也总是那样不堪一击?

  有时候和周围的朋友们聊起这些,大家都一副淡淡然然的样子,都或多或少带着一种戏谄的口气,而且,都总结出了大堆经验,对那些分分合合习以为常。我们见面时总是以“老干葱”相互笑称,而且,还讨论出一个看似不错的计划——那就是老了以后建一个“嬉皮村”,大家都住在一起,互相照应,养老送终。有关建立这个村落的“蓝图”我们考虑的相当周全,有时候我们似乎真的被这个纯“理想式”的计划抚慰了,以为这样就没有了后顾之忧;以为这样就不再害怕孤单寂寞;……可是,我看的出每一个人内心深处的那份迷惑,我们都一样,其实没有谁不渴望得到一份不朽的情感(毕竟有一种情感是任何其他的情感所不能取代的),也不是没有诚意。可是同样的结果却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着,于是我们不得不有这样的疑问:究竟是我们赶上了一个易变的时代?还是我们不懂爱情?

馨仪 发表于 2006-2-21 18:39

我和D在一起的那几年,我们的生活里有一项特别让我们为之“欢欣鼓舞”的内容,那就是去参加“PARTY”!事实上,我们的感情历程有几乎就是那一时期所谓的“PARTY”的兴衰历程,而这一奇妙巧合,则是我在回忆的过程中为将那些已逐渐支离破碎的片断一一连接而无意发现的。


  特别是九零年~九二年,那是“PARTY”的鼎盛时期,那些日子,几乎每个周末的黄昏,我们都在忙着洗澡(这一程序里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洗头发:对于我来说这一点不必再说;而对于D,在那个时候,那一头随风的长发则意味着他的抉择,或者说那证明了他的态度,反正,疏远常规,在这一点的结果上我们是相当一致的)、挑选“范儿服”(我们以彼此的眼光为镜,穿了脱,脱了穿,折腾来折腾去,常常会不厌其烦的把衣橱里的所有衣服都扒拉出来,务求达到我们一向的着装标准:不经意中的经意。其实换来换去,也无非牛仔裤T恤之类,只不过我们的牛仔裤和常人的区别是在于它是以破了洞的最好。T恤颜色也总跑不出那几样,可是心底里对自己在那些“PARTY”上的“出场”形象却实在太在乎了。而一些在“PARTY”上被“同道”中人夸上一句“范儿够正的”,那则是心里得意之极的事情。而嘴上也会毫不谦虚的说上一句“那当然了”)。去“PARTY”的路上,则完全是一个从现实世界走进“梦境”的过程,因为在“PARTY”上,集合着所有正和我们做的着同样的“梦”的“战友”,我们觉得,我们和那些走在大街上的“普普通通的人”是不一样的,那时候北京的“PARTY”圣地主要有两个,一个是MAXiM(马克西姆)餐厅,一个是外交人员大酒家,另外还有日坛公园和其它一些地方,在“PARTY”开始之前,那些地方的门口总是极其惹眼的聚集着一些和我们的“范儿”相差无几的男孩儿女孩儿。(有一个第一次被朋友带去参加“PARTY”的人,到了地儿说出的第一句话是:有时候在北京大街上偶然看见一些希奇古怪的人,我总是奇怪他们是从哪出来的,原来他们的“老窝”在这儿呀!)而所有的人,几乎都是认识的,我们就像是一支队伍,而这一支队伍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那些男孩子大多都是长头发的。

  “PARTY”上最典型的“景观”就是正当一段激动人心的SOLO到来时,随着音乐的节奏甩动的长发。前边我已经说过了,我们对这一“景观”有一句最贴切的形容,就是“挥舞着的倒立的墩布”。其实这一点儿都并不奇怪,那时候“PARTY”几乎总是那些“自己人”,台上是正在演出的乐队,台下是已经演过或即将上台的乐队,再有就是乐队家属、关系密切的朋友或是一些立志也要搞摇滚乐的“热血青年”,在就或是一些从事周边工作的人,那时候已经出名的乐队大概还只有崔健与“ADO”,所以如果没有崔健参加的“PARTY”,有时候那其实是一场“自己人”和“自己人”凑在一起切磋交流的稍微正式一些的“排练”。可是我们所有从那些“PARTY”走过来的人都十分怀念那些时光,有时候我们凑在一起总会摇着头叹着气的感慨说现在“PARTY”真是差远了,跟咱们那会儿根本“没法比”。其实我知道,大家在留恋什么,留恋已经匆匆流逝的时光,留恋那个一去不复返的年龄,留恋那份儿还不会想得太多,只管埋着头向自己梦想中的“目的地”进发的心气儿,留恋那种虽然今天我们“一无所有”,可是有一天我们会拥有整个世界的信心。记忆里的那些日子,我认识的每一双眼睛都是那么纯净、那么熠熠闪亮;每一张脸庞,都是那样饱满,那样充满憧憬;每一个人的步伐,都那么富有弹性;每一个人身上,都似乎潜伏着一种无法言说的力量。而事实上,对于中国摇滚乐史,那些“PARTY”的确具有着非凡的意义,它几乎包含力量了整个中国第二代摇滚乐队,唐朝、黑豹、何勇、呼吸(蔚华与高旗)、眼镜蛇(女子)、宝贝兄弟(常宽)、面孔、TO TO、等等(当然这其中有些人其实也属于第一代,但却是在第二代成名的),他们中的很多,后来都成为了整个中国摇滚乐史(甚至音乐史)上不能漏笔的个人和乐队。

  可那时候,他们只不过是一些看起来似乎有点儿“与众不同”的年青人而已,做着每一个人年轻的时候似乎都做过的各种各样的也许有些不着边际的梦的一种。同样的“梦”让他们相识,让他们相爱,让他们走到一起,一起去圆他们心中的那个梦。虽然不知道“梦”将引领我们走向何方,可是青春大概是应该那样渡过,应该有“梦”牵引的吧!

  D在那期间的“PARTY”上“如鱼得水”,不但渐渐显露出锋芒,并且开始在“圈内”小有名气,而他们的乐队,无论创作曲目还是乐队整体风格也都得到了同道中人的认可。那时候每次轮到他们乐队上台,我都会冲到台前正中心的位置,拼命的为他鼓掌叫好。在那些站在台下仿佛被点燃的人群中,目不转睛的注视看他的时刻,我心里总是充满一种必须大声呼喊出来、必须舞动的喜悦和冲动。那也绝非是某种单一原因所推动和造成的,那里面充满着太多因素,爱情、音乐、激情、梦想……,那是那一个时期里我们这一些同一个梦的人一起用青春编织起来的闪耀光环,而那种称为“摇滚乐”的在那一时期的中国还尚属崭新的东西,是让我们无法转睛的致命吸引。所以对于“摇滚乐”这一名词我的理解是这样的,它就象当初崔健诠释他自己名字的那一句话:就是一种“摧毁”和一种“建立”,它并不会局限于任何一种和声走势,也不应属于任何一种表演形式或表面印象,它是“点燃”,用一些从心灵发出的声音将另外一些心灵“点燃”。说实话我觉得音乐本身是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概念的,所有的名词都只是人自己为了加以区分而后加上的,音乐不应有种族、性别和贫富的界限,也没有年龄的界限,它将拥有所有那些勇敢热情、敏感真诚的心灵。

  十年后的今天,我听到有人说崔健老了,说唐朝、眼镜蛇是“老爷爷,老奶奶”,该“退位”了。我觉得这里边有一种极其错误的概念,就是在他们认为音乐是有年龄界限的。可是如果真是这样,那我还是不能明白,他们心中的另外一些天王、偶像,可能他们的年龄比崔健、唐朝更老,难道仅仅是因为他们保养得当,你们就被迷惑住了吗?还是那句话,音乐到底是用来听的还是用来看的?!对于这一疑问的回答崔健说的特别好:“我没有老,因为我还有质疑这个世界的能力!”的确,有些人将永远年青,可是有一些人,他们却从来都没有年青过!

  而十年前的那些“PARTY”,我想它在当时的那一批年青人生命中的意义是这样的:“大幕徐徐拉开,我们将是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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