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09:56
第七章 这个冬天雪很大
这一天,天阴得实在叫人担心它会掉下来。
傍晚,李青山回到自己那间破屋,翻箱倒柜,看还能不能找到可以换鸡蛋的东西。
等他满头大汗却一无所获之时,赫然发现沈华就站在自己的身后,像一团柳絮一样无声无息地飘了进来。
一个34岁的男人,一个管理着1200多口人的支书,此时浑身都在冻结。
“还在找兽皮吗?”沈华的声音就像从天上飘下来。柔柔弱弱的声音,柔柔弱弱的身材,仿佛随时都会倒下去。
“这就是你的家吗?”她柔弱的声音里带着一种惊疑。她柔弱的眼睛一直盯着他的脸。
虽然没有镜子,但李青山断定自己脸上的胡子一定像芭茅一样蓬乱地疯长着。他突然后悔前些天去卫生院看沈华时应该好好在公社理发店刮一刮。
沈华的目光在转动。她看到了那张铺着稻草的竹床上只有一床脏得如屠户工作服般的被子,巴掌大的木桌上那只破损不堪的瓷碗里正盛着半碗和清水差不多的玉米糊糊,竹床下那双鞋底和鞋邦几乎没有什么联系的灰布鞋,土墙上贴着的整齐有序的社员表及五六张奖状……
这就是一个大队支部书记的家?
沈华是在城里长大的。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她无法想像一个支书的家是这个样子。如果这还叫做“家”的话,也应该是一个流浪汉或者乞丐的家。
好半天,李青山才回过神来。他不敢与沈华对视,赶忙把惟一的小板凳用快要掉出棉絮的袖口使劲蹭了蹭,放在沈华的屁股底下,语无伦次地说:“你……来……坐,坐!”沈华坐下了。
毕竟是城里人,大方。沈华见李青山这种模样,觉得此人很忠厚,便转移话题:“李书记,墙上的字是你写的吗?”
“是。写得不好,你别笑。哪像你们城里人,有文化。”李青山终于平静了些,暗怪自己怎么这么没出息。想起当年打土匪时的英勇,他把气提了提。
“在哪上的学?”沈华问。
“上学?没上过。自己在劳动时向别人问,问一个字,马上用树枝在地上划,时间长了,整个大队的名字总算写得完了。”
沈华怕问多了伤了他,便随口问:“书记怎么住这里?那陈家老宅不是有房子吗?你去住一间还不行?”
“不行。我是党员干部,怎么能去住呢?当初开会时我就讲,那房子主要是为‘五保户’和娃娃们用的。孤老们没有儿女,孩子们要学点文化,大队还要有保管室,好储仓分粮。我一个人,住哪不一样?”
“你还没有成家?”沈华问。
“成家不是容易的事,哪能想成就成?”这回李青山爽朗地笑了。
此时,屋外不知何已飘起了雪。李青山怕别人说闲话,自己倒无所谓,但人家是城里人,说不清道不明的。他对沈华说:“我送你回去吧,下雪了。”
沈华还想说什么,李青山已经走进了雪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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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的冬天,清泉村一共下了四场雪。
沈华的身子仍然很单薄。而且,有一次李青山去看她时,她正在吃煮鸡蛋。李青山瞥见她连蛋壳上的那层薄膜也揭下来吃了。李青山心里在绞痛。如果她肯,他愿意从自己身上割一块肉给她。但他知道,沈华是一个要强的女人,决不会提出无理要求。一个城里人能做到这一点,实在叫人既心痛又敬佩。
由于连天下雪,暂停工。这一日李青山在自己的土屋中生了柴火,坐在竹床上看沈华借给他的《新华字典》。正入神,沈华带着另外一个叫黄丽丽的女知青来了。显然,沈华已经明白,在这几乎与世隔绝的山里,不能用城里的那套行事。
李青山非常高兴,但苦于没有什么好东西招待二位贵客,便给她们讲自己的剿匪经历。他说当年在宜宾打完仗后,部队大会餐,每人可以吃一大碗红烧肉。讲着讲着,他发现自己的口水已涌满口腔,他只得把它咽下去。正不好意思,却听见两位客人的喉咙里也有类似的响声。
李青山不讲了。他抬头看着越来越瘦的沈华,突然问:“你们啥时候回城?城里是不是随便可以吃肉?”
那名叫黄丽丽的女知青突然哭了。嘴角一抽动,脸上的肉便松弛了。她那张圆脸变得像个破瓦罐。她边哭边说:“前几天我爸发信来,说政策没变化,可能一辈子也回不去了!呜……我肯定会饿死在这山里的,沈华姐,我们怎么办?呜……”她把头扎进了沈华瘦弱的怀中。
沈华没哭。她扬起苍白的脸,安慰道:“丽丽,你看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你要坚强。现在我们国家困难,我们年轻人应该出力!你没听李书记讲当年打仗的事?他们连死都不怕,而我们还是在解放了的中国活着嘛!苦是苦了点,但你也看见了,这山里的兄弟姐妹、大叔大婶们谁个不苦?我们不过是出生在城里的人嘛,但我们都是人,没有什么不同的地方。你看见了,我们毕竟还上完了高中,而像李书记这样的人却只能在田间地头用树枝当笔学文化!如果我们不来农村,哪知道农民是怎样生活的?工农本是一家,要团结一致,共同战胜困难嘛!”
丽丽还是哭。李青山却被沈华的话深深感动了。李青山仿佛通过皑皑白雪看到一轮红日挂在空中,眼前一片明亮。他小时候,是有仇恨的阴影中活着;长大了,拿起枪为人民的解放而战;当了基层干部,为争得丰收而战!不过他总认为自己是一个地主家护院的儿子,父亲死得并不光彩,虽然手刃了仇人,但始终抹不掉这种难言的阴影。“我们都是人!”多么让人感动的话!李青山此时真想找个地方痛痛快快地哭一场!
一时间,这个生命中隐藏着野性的汉子顿时浑身有使不完的劲。他的青筋已鼓起。当他血管里又奔涌着那种只有山里人才有的野性的时候,他甚至敢向全世界宣布,他一拳能击毙一头老虎!
可是山里没有虎。没有虎,但还有野兽!对!李青山激动起来,他几乎是跳起来,三下五除二打开了他那口长木箱,里面是那支已经很长时间不用了的火铳!
枪管已经有些锈了,但楠木枪柄仍然那样光滑。他迅速地找到了包在油纸里的炸药和铁砂,对愣在那里的沈华和黄丽丽叫道:“有办法了,我进山打猎去!如果能打一只大野猪,我们可以饱餐一顿!”
沈华看着他。沈华觉得此时的李青山像某部电影里那个令人爱慕的狙击手!沈华觉得,一个孔武的男人才能算是真正的男人,这跟他的年龄没有关系。
沈华甚至假想,如果李青山就出生在自己那个城市,那么自己一定会去追求他。虽然自己刚才的演说慷慨激昂,但她又有哪一刻不渴盼自己早日回城呢?
“你们等我,我去打只大野猪来!”李青山说完这句话,已箭一般消失在茫茫雪野中。
沈华用一根柴棍捅了捅火心,说:“丽丽,你爸爸真说有可能一辈子回不去了?”
黄丽丽已经擦干了眼泪,说:“我能骗你?要是真那样,我们怎么办?在这穷山沟里呆一辈子,嫁一个农民了事?”
沈华说:“瞎说!现在我们还年轻嘛,就算你真要嫁一农民,人家还不一定看得上你。”
天真的黄丽丽咯咯地笑了起来,笑道:“我知道你想嫁给那个猎手,他嘛,如果干得好,很可能干到公社那一级,转了干啥的,要不要我做个媒人?”
沈华打了她一下,说:“真不要脸,人家李书记像大哥哥那样照顾我们,我这条命还是人家救的,就你这鬼丫头会开玩笑!”骂完,脸却红了。
即使像沈华这样聪明的女人也难以想像命运是怎么安排自己的。她的确很感激李青山的救命之恩,但她也没有必要嫁给他。可是,这个多雪的冬天让她这个地地道道的城市青年决定嫁给李青山了。
世上原本有许多不可思议的事。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09:57
第八章 猎人在行动
李青山握紧这支他珍爱的枪,踏着积雪向山的深处走去。
深山。寂静的深山。千万株杉树、楠木、柏树、青h好似已经在这里挺立了千万年。这千千万万的生命依附着山生长着,同时把生命的根深深扎进山的表层里,同山连结成不可分割的整体。
无边的大雪把南国的冬天静止了。把山静止了。把树木静止了。把山泉的弹奏静止了。把成千上万只生活在山里的动物静止了。
林里没有一点声音。李青山的脚步声像一把铁锤有节奏地敲打着山的宁静。偶有积雪从茂密的枝头上飘洒下来,像雾一样迷住了李青山的望眼。
没有猎物。作为猎人的李青山,他的嗅觉如狼一样灵敏。虽然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用过枪,但他对自己的枪法绝对自信。当年,他曾在众目睽睽之下一枪击落一只正在陈家老宅屋顶上盘旋的老鹰。
李青山喷着热气,在树林的深处站定。冷空气不断袭来,而他体内的热气也正努力地涌向破棉袄的里层。他把枪身放平,从油纸包里取出干燥的火药,小心地放进枪膛里压紧,然后再抓一把绿豆大小的铁砂放进枪管里。“一定要打只大东西,小了,会让沈华笑话的。”他想。此时他感到作为一名猎手的重要。在整个清泉村,在整个冬天,也惟有他李青山敢说出这样一句话:“我给你们肉吃,最鲜最美的野味!”
他把枪口朝上用右手提着,大步朝前走去。他相信,山的更深处肯定有猎物在等着他,就如同他相信沈华一定会在家里等着他带着战利品回去一样。
李青山是可以等待的。他毕竟等待了三十多年。但当家里有一个温柔瘦弱的女人在等着他时,他决不会浪费时间。而且,这个女人是沈华。
热血再涌动的时候,他又翻过了一座山。
茫茫的雪地里什么也没有。连动物的足迹和粪便也没有。
天幕缓缓地拉下来。李青山感到,体内的热气已渐渐减退。他知道,一碗玉米糊糊还能撑着他连翻两座山,已经够不容易了。
现在,李青山发现不争气的脚趾头和提枪的手已经和空气的温度一样。更让他减弱信心的是,肚子毫不客气地向他“咕咕”地嚷了起来来。
难道就这样往回走?李青山站住了。夜幕像网一样漫天洒下来,一望无边的树林里静静的,他的视野被限制在十米的范围内。应该感谢这雪,洁白的雪在极力地反光。
积雪从枝上像雾一样飘下来,冻僵了李青山的脸。
他失望了。他感到了作为一名猎手的孤独。他想,如果世界上再没有一只可猎的动物,那么世界上也就再也没有猎手。
猎手的生命和荣誉都是猎物赐予的。而猎手却要结束这些赐予者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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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层层地罩下来。李青山那双尖利的眼也只能看到五米内的东西。
在雪地里跋涉得筋疲力尽的李青山,真想就地躺下去。
他刚想闭上眼喘会儿,忽然,眼前一串零乱的脚印向树林的深处延伸过去。那脚印很深,像用拳头在雪地上猛地砸了进去。
李青山站住了。他的眼睛发出了光。他拄着枪托,弯下身子去判断。绝不是豺狗的,豺狗的脚印像梅花,而且豺狗的脚印要规律得多;也不是狼的,狼的脚印间距不会有这么大,印也不会有这么大。有这么大脚印的野物只有两种:野猪,老虎。
老虎是绝不可能的。因为这山里连关于老虎的传说都是那么少。只能是野猪!绝对是一只大野猪,通常大的野猪惹急了要咬人的!李青山看到那零乱而大的脚印,一种恐惧涌上心头。
不管怎么样,目标已经出现。李青山调整了一下心态,想着沈华和村里人应该尝尝肉的滋味了,便随着脚印小心的追下去。
不是我吃你的肉,就是你吃我的肉!李青山咬紧了牙。
脚印在一个灌木丛边消失。李青山屏住了呼吸,他的眼睛不断地搜索着,终于,他看到灌木丛后面的一块巨石下有一个大洞。
李青山像一名侦察兵一样悄声无息地在靠洞口三米左右的地方伏下身来。洞黑乎乎的,没有一点响动。但李青山根据脚印推测,这头野猪进洞不到一小时。但它什么时候再出来?李青山难以推测。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等。
他掀去前面一块石头上的积雪,然后把枪固定,整个身子都趴在雪地上,正准备向黑乎乎的洞口瞄准,陡见黑影一闪,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从洞里窜出来。李青山来不及想,迅速扣动了板机。
“砰!”一声枪响后,便是野猪惊天动地的嚎叫,山里的宁静被撕扯成片片,树枝上的积雪漱漱下落。
可是野猪并没有完全倒下去。在地上打了两个滚后,它居然站起并向李青山藏身处奔过来!那张开的血盆大口恨不得把李青山一口吞下去。
刚才那一枪很可能没有击中要害或是根本没有击中它。李青山感到冷汗已经塞满毛孔。野猪奔袭到前面不到一米了,他毫不犹豫地、拼命地把枪管扎进了野猪张开的嘴中。
发了疯的野猪用坚硬的牙齿咬紧了枪管,并左右猛甩。李青山差点握不稳枪柄。这是一头硕大的老野猪,至少也有一百多斤,但它的力气决不比体重小。李青山沉着应战,一面紧握着枪托,一面使劲向野猪嘴里猛捣。李青山挪动脚步,慢慢地向野猪洞口移过去。他知道,如果自己能缩进野猪洞里,即使野猪冲上来,他也可以用枪管顶在洞口以减小攻击面。野猪洞是朝下的,李青山一到洞边就把身子挪了进去。现在,他可以把长长的枪管靠在洞口,借洞口的支撑来省些力气了。
那野猪发现枪管咬不动后,拼命甩脱枪管,猪嘴里顿时涌出大量的血,松软的积雪如被一条条鞭子狠狠地抽打过。
野猪胆怯了。而筋疲力尽的李青山也不敢轻举妄动。双方就这样对峙着。李青山看见那野猪扁扁的肚皮几乎要垂在地上,也知道这家伙可能几天没进食了。
它不但要报刚才这一枪之仇,而且,它也要吃李青山的肉。山里人都说“头猪二熊三老虎”,这家伙可也不是好惹的。
必须再补它一枪!李青山慢慢地蹲下去,再慢慢地换手取火药。那野猪还是在那里喘息,没有动。李青山把火药装进枪膛,把铁砂装进枪管,冷汗已把内衣浸透。
全部火药都装进去了,成败在此一击!李青山把左手伸出去托着枪管,把枪调整到最佳位置,在野猪欲再次发动进攻时猛地扣动了扳机——
“轰!”惊天动地的巨响!枪管爆炸了。野猪倒下去了。决斗结束了。李青山托枪的左手手掌被撕成一朵菊花。
李青山昏过去的时候,他看到天空中有无数云块被撞碎成千千万万颗星星……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09:59
第九章 人生的拐杖
最后一块木炭已经化成了白色的灰烬。
沈华与丽丽已把所有的可能都猜遍了。夜已深,李青山还是没有回来。
“我们回去吧,不要等他了。对于一个猎手来说,他可以在深山里过夜,但我们却不能在这里过夜。”丽丽打完今晚的第九个哈欠,说。
“不!”沈华坚定地说,“李书记是为我们而去打猎的。哪怕他空手回来,我也一定要等!”
“会不会出了什么事?”丽丽焦虑起来,“听刘会计说,山里有一种凶猛的野猪,会吃人的。”
沈华单薄的身子抖动了一下。
“去找刘会计!”沈华站起身来,推开了李青山的屋门。
雪在夜幕里亮得刺痛了沈华的眼。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和着冷空气刺向她的鼻孔。
李青山赫然站在门前。他的脸和雪一样白。他的全身上下都被鲜血浸染得斑驳陆离。他的右手铁钳一样钳住了一根腿――一头大野猪的腿。他的左手已经被包进一大片破棉絮中,那破棉絮已经被鲜血浸透,沉重而坚硬。
李青山看到了沈华,黯淡的瞳孔亮了一下,然后像一根木头直挺挺地倒在雪地里野猪的身旁。
大雪还没有完全融化。新年来了。
清泉村每户人家都尝到了野猪肉的味道。而李青山,还躺在公社卫生院,躺在沈华温柔的目光里。
李青山活过来了。但他左手已经从腕处锯掉。
他成了一个残废人。前来看望他的公社副书记说,过夫嫂听说他成了残废,整整哭了一个晚上。过夫嫂已经决定不嫁了,说怕自己命不好害了别人,刚刚提亲男方就残废了。李青山知道,过夫嫂不是为自己残废而哭,而是为她自己的命而哭。
李青山对公社副书记笑了笑,说:“啥都是天注定。我娶不上媳妇,是怪我没本事。书记你别操心了。”他的笑容僵硬而苦涩。
呆立在一旁的沈华突然说:“我嫁给你!”
公社副书记愣愣地看着她。她的脸和窗外稻田里的水一样平静。她坚定的声音像一柄铁锤敲打在李青山的心上。
“不――”李青山使劲用被子蒙了头,任凭泪水狂泻在他宽阔但虚弱的胸膊上。
苦难和艰难没有让李青山流过泪。但当幸福骤然降临时,李青山无法阻止这关闭了三十多年的眼泪闸门。
难道男人的眼泪,要在幸福来临之时才肯流出来?
李青山出院了。李青山搬石头的速度仍然比别人快。李青山一只右手仍然可以很好地驾驭着沉重的犁铧,他犁出的田地和以前一样整齐而均匀。
李青山更沉默,也很少回家了。他通常是在某个社员的家里借宿。他不敢回家,因为,沈华在那里等他,等他对她说,他要娶她。
李青山逃避了。他知道她是城里人,高贵,年轻,漂亮,有文化。虽然她是被下放到山里来锻炼的,但他隐隐感觉到这些城里人在某一天仍然会回到城里去。那里有电灯电话,那里有汽车和宽阔的马路,有层层的高楼……那里才是他们真正的家!他知道沈华这样对他,是恩赐是牺牲也是同情。他宁可接受打击接受残害也不愿意接受这个现实。他总是百倍警惕地躲着她。只要看见她的身影,他就会像兔子一样飞快地逃走。
然而他始料未及的是,沈华几乎已经向村里每一个人说:“我和青山就要结婚了。”凡是她能见着的人她都这样说了,并向许多不解的人说:“他救过我的命,难道我不该嫁给他吗?”
是的。所有想嫁的女人都有嫁出去的权利。单薄瘦弱的沈华也有坚强刚烈的一面。她甚至感谢毛主席让她到山里来,不然,她一辈子也不会认识一个像李青山这样的男人。
所有见着李青山的人都问他啥时候结婚。但也有人在嫉妒或者羡慕的表情中勉强这样发问。
李青山决定找一找沈华。他不能再躲了。
李青山一进屋,就看见了沈华。
沈华正用一把菜刀在已经洇湿水的小木桌上使劲地刮。黑黑的水夹杂着黑黑的碎末一起流在地上。李青山发现自己的家变了。竹床上已经收拾得很干净,那如屠户衣服般的脏被子已经被一个花被罩套起来整整齐齐地叠在一张崭新的灯草席上;那双破布鞋已经洗得很干净,并且鞋帮和鞋底已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地面上找不到一样乱的东西,就连那两把缺了口的锄头也和水桶整齐地放在墙角。
每一样东西都在发亮。每一样东西都安静地放在该放的地方。
李青山只觉胸中有热血翻涌。有了女人的家,才算是一个真正的家啊!
“你回来了!”沈华扬起脸。她的脸不再如生病时那样苍白,像初春高远而洁净的天空被轻轻地涂抹上一层薄薄的晚霞。
李青山没有动。李青山的嘴角抽动着。他终于鼓起勇气说:“沈华,你回去吧。多谢你替我收拾了房间。”
沈华放下手中的刀,一步一步向他走过来,目光像一把刀子直捅进李青山的心脏。她一字一句地说:“你为啥要逃避我?你为啥赶我走?”
李青山的心很乱,乱得像狂风刮过的芭茅草。李青山深吸了两口气,大声说:“因为你是城里人!因为我是一个残废!因为我比你大十几岁!因为我不能使你过上好日子……”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呜呜地哭了起来。
沈华蹲下身,异常平静地说:“青山,你不要说这些。我们都是人,我们都要过日子。你救过我的命,现在我血管里流的血有一部分是你的!我们结婚,是为了创造更美好的生活,是为了共同战胜困难!”
见李青山没有吱声,沈华激动起来,她也大声说:“你赶我走吧!反正城里已不让我们回去了,我现在已没有地方可去,你把我赶走吧……”她的眼泪来得更快,瘦弱的身子一抖一抖的。
李青山伸出去一只手。沈华抓紧了那只手。那是一只没有手掌的手,像一根光滑的拐杖。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09:59
第十章 城市灯火在梦中
1967年初夏的一个晚上,锁命岭陈家老宅下面的一所新房里,一个幼小的女婴分娩了。
这个小女婴的父亲叫李青山,母亲叫沈华。
35岁的李青山终于做了父亲。24岁的沈华生下了一个小猫一样的女孩子。
结婚一年多来,李青山好似一头永不力竭的老虎,一天到晚总有使不完的劲。有了家的男人总会结束以前那种随遇而安的生活。无论在公社开会,还是随基层干部们到外地去参观学习,他都惦念着沈华。沈华是他一生的港湾,一生的牵挂。
他知道,一个城里的女人长期在一个土屋里居住是对她的男人的一种讽刺。每每月亮升起的时候,李青山拿着锯子,到山里去伐木,然后一根一根地扛回来;他经常到双河对岸的瓦厂去帮工,然后每到深夜时担着一担沉重的瓦片踩着昏昏的月光轻轻地拉开那间破旧的房屋。他宽实的肩膀出了血,长了老茧,但他的心是甜蜜的。
当材料准备得差不多的时候,他请了木匠开始修建清泉村第一所新木头瓦房。当成千上万的瓦片全部整齐而规则地盖上房顶时,李青山露出了胜利的微笑。
李青山认为自己的努力会让沈华高兴的。这一年多来沈华总是让他感到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他忙乎一天之后,回到家里总能吃到清泉村最可口的饭菜;总能穿上清泉村最干净的衣服;总能感受到清泉村最整洁最温暖的家给一个早出晚归的男人的幸福,而且,这个等他回来的女人是清泉村最美丽最贤惠的。如果一个男人能享受这其中任何一种待遇,也算是幸福的人了。这种幸福让李青山恍若梦中。已经与沈华结婚一年了,但他每每从梦中醒来时还是怀疑这是不是真的,他总是潜意识地伸手去触动身旁这个柔软的身体,才能放心地睡过去。每当身边的沈华如一团云一般飘进厨房里去为他烧水洗脸的时候,他的心头就会涌动一种幸福的痛。
住进新居的沈华在生了小囡囡后总是沉默寡言。她每天的工作并不比李青山少。她灵巧的双手总是魔术般地变幻出许多村里人想都不敢想象的东西。一个红薯在她手里至少会有五种新鲜的吃法;一团毛线在她手里摆弄半月就成了一件让山里人瞠目结舌的毛衣——有到过翠竹县的村人曾看见过这种毛衣,但决不敢去买的;她是第一个在村里为大家缝制衣服的人,她只用皮尺在会计刘二娃身上比划了两下便做出了一件让刘会计只有在重要场合才舍得穿出来的中山装——它的不同之处是,无论手臂怎么运动衣服决不会裂开(以前刘会计的衣服总是在腋下部位开了口子);她是村里第一个用塑料管代替了水桶用木头水缸代替了石头水缸的人;她是在半年内养肥了三头猪交予大队而评得妇女中工分最高的人(那年月,妇女出工率和男人一样,但仅得一半工分);她是村里数一数二的采茶能手;她是村办小学惟一的女老师……
总之,沈华用城里人的智慧加上山里人的勤劳奠定了她在清泉村妇女们中的地位。她没有和任何人吵过架,即使那些蛮横不讲理的村里人,见到了她都很尊敬。甚至,村里常见的婆媳之争到了很紧张的时候,那两为其难的丈夫或是儿子就会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到锁命岭下来,请沈华去论理。沈华一到,只消一个时辰包管争斗双方止息干戈,相安无事。
可是沈华平时是沉默寡言的。自从她决定嫁给李青山之后,她亦已决定把自己融入大山里,成为这大山的一部分。一年多来她的确这么做了,可是,她内心隐隐觉得这不是自己的归宿。
黄丽丽她们已经回城探亲去了。政策还没有变,但据人讲,下乡知青有可能回城。
城市才是她真正的故乡。故乡是人的根。无论你走到哪里,故乡的梦永不会断。故乡像一根绳索永远系着了心中那种解不开也剪不断的情结。
每每黄昏,沈华站在木板门前,望天际的彩霞像火一样燃烧。她就想起了生她养她的城市。那个城市里有汽车,有马路,有商场,有电影院,有图书馆,有熙熙攘攘的人流,有鳞次栉比的高楼。
山外的山外,就是那座城市;那座城市里,高楼外有高楼。
沈华总是痴痴地想。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0:00
第十一章 李青山想要个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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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华做了母亲。沈华明白自己应该过一种普通人的生活。而且,李青山是那样的朴实,朴实得即使做错了事她也找不出理由责怪他。况且,他的心里永远装着她,他的心永远疼她。
女儿像自己一样娇小瘦弱。李青山为她取了个名字:思贫。思是李家的字辈,族谱上定了的;贫与“贫下中农”意合,意为这贫苦的日子是值得纪念的。但沈华觉得不好。她认为一个女孩的名字应该有点文化才行。她坚持地把“贫”字改成“萍”字。李青山拗她不过,同意了。
日子过得平淡。生产也不见有什么起色。整个清泉村千多口人,每天翻山越岭干完活,又翻山越岭到陈家老宅伙食团吃饭。
饥饿长期陪伴着人们。思萍出生后奶水不足,常常吮了几口便断了流。小思萍也不客气,用欲长出新牙的牙床狠狠地咬母亲的奶头,疼得沈华闭上眼睛强忍着。
大队支书李青山的会越来越多了。有时整夜整夜都不回来。静寂的夜晚,瘦弱的小思萍总是用悠长的哭声打破山间的宁静。夜很冷,沈华在很冷的夜里煎熬着。
李青山挨批斗了,成了社员攻击的对象,罪名一大堆:地主走狗的儿子、军队的叛徒、走资派、右派……他被推到会场上,人们疯了一般打他,踩他,把他放在一大堆柴火旁烤他。当他满身都在流油的时候,他用他在田间地头和沈华那里学来的文字写检讨……
冰凉孤寂的夜,冰凉孤寂的心。沈华搂着哭累了正流着口水入睡的女儿,暗暗发誓:不要再生了,不要再生了!
可是,她又不知不觉地怀上了。
她觉得应该瞒着李青山,悄悄地把孩子做掉!不能再生了,身子受不了,当前的生活状况受不了。
但她知道,不能去公社做人流。政策是不允许的,政策鼓励多生孩子。她生思萍时就得到了20斤口粮的奖励。
他悄悄地托黄丽丽,在城里买了打胎药。但吃下去只是肚子疼。每次上厕所的时候,她都要仔细审察一遍,但什么结果也没有。
沈华恐惧起来。
她感到肚子里这个家伙开始和自己作对了。只要肚子一大,她怎么忍心让李青山知道自己不想再要孩子?李青山虽然对思萍无比疼爱,但一个农村人,他还是渴盼有一个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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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华的肚子渐渐大起来了。这是村里人有目共睹的。受了不少罪写了无数检讨的李青山,只要一回到家里看见老婆渐渐大起来的肚皮,就傻傻地笑。他对那些运动已经麻木,但对沈华,他永远觉得她是新鲜的。
“为我生个儿子!”李青山用那只没有手掌的手圈住沈华,“为我生个能打枪的儿子吧!”
沈华不语。他了解李青山,一个热爱着枪的猎人。他的这一生与枪有着不解之缘,即使枪要了他一只手,但他仍然狂热地爱它。
沈华发觉肚子里的家伙开始运动了,伸拳踢腿,练“二五更功夫”,一天没有几刻老实的时候。凭怀思萍时的经验,这是不可思议的。难道肚子里的家伙真的是一个男孩,一个像他爸爸一样的猎手?
自从怀上这个孩子,沈华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她觉得累,觉得不安定,觉得心浮气躁。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0:01
第十二章 流星飞过锁命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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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萍已经一岁多了,能叫爸爸妈妈和下地走路了。她时不时还用背带把小凳子缚在背上,说这是她的弟弟。
1968年中秋,李青山从地里回来。庄稼收成不好,因为天旱,收成连去年也比不上。
月亮很圆。一家三口坐在小院子里默默地看着晴朗的夜空。夜空干净得如同用水仔细地擦洗过,浅蓝浅蓝的。星星被月光挤到四周的天边去了。有山风轻轻吹过,说不出的轻松惬意。
“妈,快看,天上有火把飞出来了!”躺在母亲怀里数星星的思萍叫了起来。
三双眼睛同时望去。只见东方的天空不知从哪里窜出一颗巨大的流星,如火把般照亮了秋夜的晴空。那流星如炮筒里飞出的弹片,呼啸而来,落入锁命岭上的山林里。
“那是流星。”沈华温柔地对女儿说。
“是不是天上的星星掉下来了?”思萍问妈妈。
“是。”沈华一时解释不清,随口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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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了,李青山把已熟睡在母亲怀里的思萍抱到自己的床上去。沈华临产,不能让女儿与她一起睡。
然后他又为沈华烧好了一桶水,提到她的房间去。沈华是一个爱干净的女人,每晚都几乎要洗一次澡。
隔壁的水哗哗地响。李青山伸了伸腰。他实在太累了,但他睡不着。今天是中秋节,可全家最丰盛的晚餐是一顿韭菜包子。日子难啊,沈华就要临产了,自己得想想办法弄点营养品。
李青山思前想后,睁着的眼睛慢慢地闭合上了。
朦胧中,他看到一颗流星从东方的天际飞出来,飞过陈家老宅,飞到自己的屋脊上,然后穿过瓦片,一下掉进沈华的洗澡桶里。那流星掉进水里时,还“扑嗵”地响了一下。
李青山惊出了一身冷汗。他惊醒了。这时他听见村里有公鸡叫了一声。紧接着,他听见隔壁沈华的屋里传来呻吟声。他马上从床上跳起来点燃马灯,几步窜过去碰开沈华的房门。他看见沈华正趴在洗澡的木桶上,握着肚子大声地呻吟着。
李青山过去扶她。沈华的指甲像一把把尖利的小刀,深深地扎进李青山的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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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腾了整整一天,请了三个接生婆,沈华总算把这个差点要了她的老命的孩子生出来了。
原来这是个逆生子,脚先出而上半身始终坚持在母体内。沈华喊爹叫娘,痛不欲生,小家伙还是不肯出来。一个胆大的接生婆生拉活扯地把婴儿拽出来时,沈华已不能再动。李青山吓得面如土色,那只断手不停地从衣袖里伸出来又缩回去。而小家伙,足足有五分钟才“哇”地哭出声来。接生婆吓出了汗,对李青山说:“这是憋的气。孩子要是五分钟内不叫,只能闷死。逆生子一般都不能活,有的甚至要了娘的命!”李青山只觉冷汗顺脸颊滚滚而下。
果然是个男孩。李青山等接生婆剪完脐带并用沈华早准备好的一条旧裤子捆上后,放在秤盘上一称,恰好五斤重。
李青山看着小家伙那双大大的眼睛和皱不拉叽的红皮肤,心激动得就要崩出来。他猛然想起昨晚的梦,难道这小家伙有来历?不然,他怎么一出生就差点要了娘的命?
沈华已经很虚弱。她抬头看了看接生婆举着的婴儿,即不悲伤也不喜悦。
做母亲的痛苦是从怀胎时开始的。自从孩子从胎盘上成长的那天起,母亲就已经无限地付出,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做母亲,偶尔也能享受幸福,但多半是在痛苦中度过的。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0:02
第十三章 李思城的由来
沈华自从生了这个逆生子后,体内大量出血,身体比原来更加虚弱了。
小家伙几乎没有一天不哭闹的,吵得李青山夫妇几乎无法入睡。后来李青山按山里人的风俗,用红纸写了几张“告示”,贴于路边。“告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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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皇皇
地皇皇
我家有个吵夜郎
过路君子念过后
一觉睡到大天光
“过路君子”不知念了多少遍,可这孩子还是哭。大约是沈华身子太单薄,根本没有奶水,这小家伙连沈华的血都吸吃了,还是不满足。
李青山见这孩子头大身子小,嗓门特粗,哭起来不要命,怕他活不长久,便又请双河公社的老铁匠制了一根枪管,做成一支枪。白天劳动,晚上到山里去狩猎。他左手断了,无法握枪,就把枪管靠在断手上,依然枪法准确。打了野物,便到双河公社去换点奶粉之类的营养品。果然,孩子哭得不那么凶了。
后来李青山想了一个办法,抱着小家伙到村里找奶。有的妇女天生奶足,自己的孩子吃不完,奶水多得只能挤掉在地上。所以,李青山为了儿子能活下去,干脆讨起了“千家奶”。但毕竟村里生孩子的妇女有限,小家伙食量不小,还是常常哭闹。
孩子就这样一顿饱一顿饿地成长着。但刚过了一岁,就能下地走路了,而且还能拿筷子往嘴里扒饭。
这一年来,山里的知青有的生病有的告假,反正有好几个偷偷地回城里去了。沈华已经结婚生子,况且她已决定把这一生交给李青山,做一个称职的妻子和母亲。她明显苍老了。二十五六的人,眼角已有了发丝粗细的皱纹。每天晚上,她搂着被饿得哭叫的儿子时,内心里总有一种酸楚。要是在城里,孩子不可能这样饿的,至少,也能买个奶瓶让他喝足牛奶,可以用摇蓝车把孩子推到大街上去散散心,孩子的尿布也不用自己天天生火烤,孩子生病了也不用自己担心农村的赤脚医生用那不知消没消过毒的针头不分青红皂白地照着屁股就扎下去,孩子半夜尿床了只须拉一下电灯开关就可以马上处理,不用找半天油灯划半天火柴结果弄得满身都是尿味煤油味,要是在城里……沈华竭力不使自己去想,但偏偏又去想。
儿子一岁了,还没有名字。李青山知道自己文化不行,便把此任务交给沈华。沈华虽然想不出什么好名字,却不愿像山里人那样为孩子随便起个“阿猫阿狗”了事。在孩子满一周岁的那一天,沈华终于给儿子起了个名字——李思城。
思城——也许她这一生只能在梦境中想念着生她养她的那座城市吧!虽然那座城市的高楼和灯火让她魂牵梦萦,但她已经选择了大山,选择了李青山,选择了与她梦境中截然相反的贫穷荒凉的山村。所以,她只能将所有的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她将竭尽全力抚养他,教育他,让他成才,让他长大后能回到城市里去,过着快节奏高质量的生活……
她坚信,要苦就苦她这一代吧。下一代,将是她的理想和希望!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0:02
第十四章 李思城的叛逆
李思城长到两岁,已经很少哭了。他穿着母亲为他缝的开裆裤,让姐姐思萍拉着到田野里去摘野菜,割猪草。他实在很瘦,让人担心他细细的脖子撑不住那颗硕大的脑袋。
李思城三岁时,已经不用拉着姐姐的手而独自偷偷地跑出去玩了。有一次,他从小溪边回来,小脸变成了苦瓜,右手被一只大螃蟹的“钳子”夹住了,只好双手捧着螃蟹回来求救。思萍吓得哭了,沈华从房间里出来,气得恨不得把他打一顿。但见儿子痛苦的模样,赶忙用柴火烧那螃蟹,那蟹才松开了“钳子”。
当然,沈华也有喜欢儿子的地方。比方说沈华教他背的唐诗,他一学就会。虽然发音不太纯正,却一字不漏。
李思城四岁时,李青山从村里拿回来许多扫盲课本。那时农村能认识字的人不多,上面下了文件,扫除文盲,各地编了扫盲课本,下发乡村,每个生产队选派一名识字较多的社员晚上召集全队男女老少(当然,有个别固执的老者老妇除外)一起学习。同样充当着“教师”角色的李青山每晚疲惫不堪地回来,觉得教文化比挣工分难多了。有的社员甚至说:“李书记,你干脆扣我两个工吧,这文化,一学头就大了。”
李青山万般无奈,每晚便教李思城学习上面的文字。想不到儿子对文字特别喜欢,教几遍便能上口。一两个月过去,李思城已能将整个扫盲课本一字不差地通读下来。
李思城绝对算不上一个听话的孩子,没有一刻闲着的时候,拿山里人的话来说,是“搞事儿”,不听话。沈华除了做家务,还要抽空养猪。不过她最主要的工作是到陈家老宅的“清泉小学”去教书。其实,每天上课的时间也就是两三个小时。山里的孩子野,经常丢课本,有的孩子甚至连着一星期不来上课,害得当老师的还要去做家长的工作,又是劝家长又是哄孩子,这些小孩子才肯到学校里来。但迟到很普遍。倘若下了雨,肯定没有几个人来的。
沈华自从生了李思城后,身体越发不好了,经常咳嗽。他把思城交给懂事较早的思萍,自顾自地忙。但每次回来,不是小思城把思萍打哭了,就是小思城把她收拾得整整齐齐的家弄得像个猪窝。
李思城第一次挨母亲的家伙是快到五岁的那一年夏天。李思城与大队会计刘二娃家三儿子刘小三一起玩。刘小三七岁,鼻孔里却长年拖着一根又粗又大的“粉条”。这小三手里有一把弹弓,是用两条黑色的橡皮筋和一个“Y”形的小木头叉做成的,使劲一拉长,兜在后套里的石子便被弹射出去。李思城一眼就爱上了这个玩艺儿。他苦苦向姐姐哀求,把思萍的全部积蓄——一个五分钱的硬币要了出来,购买了这个他命名为“枪”的东西。只要见到动物,不管是家的还是野的,他都定然会满怀信心地向目标开火。刘小三收了五分钱有些后悔,又来找他要。李思城一气之下,拉动橡皮筋照着刘小三的脑袋射过去。顿时,刘小三的额头肿得老高,哭着去找他的老师沈华。沈华正在大队的猪圈打饲料,一看小三伤成那样,气得跑回家里,捡起一根小棍照着李思城的屁股猛抽。小家伙居然没哭,也没有交出那五分钱换来的武器。但他也不敢再向别人头上“开火”了。不过,对鸡鸭猪狗,还是不客气的。
秋天,李思萍已经六岁多了。她被母亲带着上了小学。李青山老是不在家,李思城一个人在家里闲不着。他用小锯子锯四轮车,用泥巴做泥人,发明了许多玩的方法。有一次玩火,差点把房子烧了。沈华没办法,只得让他也上学。一则避免许多麻烦,二来自己也可以照应照应他。
小学一年级是最难教的。面对一群懵懵懂懂不谙世事的小孩子,需要足够的耐心。也无怪许多人都称颂启蒙老师的伟大。
山里的孩子别的不怕,就怕老师。他们可以在放学后去疯去野,但在课堂上还是不敢乱动的,甚至有的小孩想上厕所也不敢对老师讲。因此,一天内有一两个孩子把屎尿直接拉到裤裆里或直接拉到课堂上是很正常的事。但李思城并不怕“老师”,这老师就是他的妈妈,他晓得她是温柔的,他也晓得她打他的手是经过控制了的。他有时等母亲转身在那块已经掉了漆的木头黑板上写拼音字母的时候,他就从桌子底下钻出去,从后门逃跑了。
对他而言,上课没有一点趣味。他喜欢捉螃蟹;喜欢躲在树丛里用自己的“枪”向那些呆头呆脑的斑鸠“开火”,当然十有八九是打不中的;喜欢用长长的狗尾草杆编织能装十来个蟋蟀的笼子;喜欢到地里去刨红薯,躲在树林里用柴火烤得半生不熟后啃得满嘴乌黑……
一开始沈华还满山去找,但后来也习以为常。不过,李思城还是怕父亲的。父亲从不打他,但父亲那双威严的眼睛让他感到这个新奇的世界里,有一种东西在制约着他,使他在做各种事情之前也想一想会不会遭到父亲的责怪。
总之,这个孩子已经能自己单独行动了。他就像一只偷偷脱离暖巢的小鸟,想展翅高飞却又老是受伤。他每天疯玩后总是带点伤回来,不是头弄破了,就是膝盖划了口子,或是手被刀子拉出长长的口子。沈华很伤心。一个村的孩子她都能哄得服服贴贴,但她所有的好法子一放到儿子身上,全都失去了效力。“这真是报应啊!这真是前世造孽啊!”每当沈华在安顿受了伤或是玩累了的儿子熟睡的时候,她总是这样悄悄地叹息。
与李思城相反,李思萍是个绝对乖顺的好孩子。她似乎从上学的那一天起就懂事了。每天早晨,当弟弟还在被窝里做美梦的时候,她就随父母起了床,帮母亲扫地、烧水。当她的个子只能够着灶台的时候,她就踮着脚尖在灶上忙乎开了。过年的时候,李青山卖了一张兽皮,换回一块毛兰布,准备给女儿做件上衣。小思萍却对妈妈说:“给弟弟吧。他穿衣裳费布,我那件衣裳还可以将就穿到明年。”其实,思萍的那件花布衣服是她唯一能穿得出去的,已经穿了两年,只能盖住半截身子,而且已经洗得发白。李思萍经常在晚上洗干净,放在灶上的炕箩(一种竹器,放在炭火上作烤物之用)上,眼睁睁地盯着它被烤干,第二天就穿上。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已经很懂事了。偶尔家里开一次荤,她总是把碗端到灶火边去咽,用油汤泡泡饭。而他的弟弟却两眼紧盯着菜碗,饿狼似的大嚼大咽。
李思城从未叫过姐姐。从会说话的那天起,他就和父母一样叫姐姐“小小”(思萍的小名)。他虽然也瘦弱,但和姐姐站在一起算是个大人。甚至由于胃口的关系,他长到六岁时已经高过了七岁的姐姐。常常有不知情的社员会误以为他是哥哥。因此,他觉得这个“小小”叫得理所当然。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0:03
思萍事事都让着弟弟。她知道农村重男轻女。虽然父母在这个问题上表现不太明显,但她深信父母疼爱弟弟胜过自己。弟弟淘气,调皮,老是惹是生非,老是遭到母亲的斥责甚至武力,但她知道母亲是疼弟弟的。她看得出来。每次弟弟生病发烧时她总看到母亲的脸色随着弟弟病情的变化而变化。每次母亲总是把最好吃的都让给了弟弟。所以,她总是顺从父母的意愿把自己应该拥有的东西都让给弟弟,以博取父母的爱。一个六七岁的女孩其实更需要爱,更需要关怀。因为,女孩往往比男孩更细心,更容易觉察到冷暖,更容易满足也更容易受伤。
李思城可没有注意到这些。他关心的是下一顿饭是不是有大米和炒菜,下一堂课是不是又有好的故事,下一个晚上父亲是否能拎着野物回来,下一本连环画是否有枪战或者武打的内容。这个孩子已经狂热地爱上了连环画。甚至,他可以把将要塞进嘴里的那块肥肉夹到别人的碗里,但前提是你必须给他找一本连环画。
沈华小时候也有狂热迷上连环画的经历。在这一点上她是理解儿子的。但在城里长大的她可以到书摊去看,可以到图书馆里去看。可在这可几乎与世隔绝的山里,哪里有那么多连环画满足一个贪欲极强的孩子?因此,她只有写信给好友黄丽丽,让她从城里把连环画寄过来或者是抽时间送到乡下来。
顺便交待一下,现在,当年下放在清泉村的那些知青,除沈华一人留下外,其余的人都回到城里去了。前来清泉村的,大都是本省的城市青年,比如重庆、成都、内江什么的,也就是交通不太方便,但在中国地图上是马巴掌以内的距离。他们回城什么原因都有,主要还是政策松了劲。他们就像春天的花朵一样随着几场夏日大雨的降临就很快从山里人的视线里消失了。他们本来就不是山里人,他们应该回到属于自己的城市去。这是天经地义的事。甚至有人背后说沈华太傻,放下大好的前途不去争取,却心甘情愿地陪着一个残疾了的山里人过日子。
沈华呢,也的确考虑过。她在这几年中也曾回过城,见过了双亲。父母狠狠地骂了她一顿,说你既然嫁给了一农民还回来干啥?她的父母是普通工人,一个儿子刚刚当兵服员回来,目前正等着老爸退休后自己去顶替父亲的岗位。她即使回到这个到处都残留着大字报的城市,也只能待业,说白了,是分享家中那经过精密计算的生活费。如果她是一个人,这也能凑合过去,但目前她已是有了两个孩子的母亲。她不能把两个孩子扔到农村不管。而且,断了一只手的李青山要是失去了她,他将会怎样呢?她不敢想,也不愿去想。李青山曾经是她的救命恩人,这注定她一生都欠他的。她应该偿还他。况且,青山已经是老支书了,已经在山里人心目中奠定了地位,他们家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会有援助之手伸过来。去年她养的两头猪不惧落进了粪坑,就有两个不顾一切的后生跳下去把猪拉起来了。还有,自己那个讨债的儿子李思城搅得全村一片乱,可善良的山里人全都原谅了他。山里是闭塞的,但正因为它的闭塞才关住了淳淳的民风,才过着虽然清苦但相对宁静的生活。再说,她已经在清泉小学教了几年书,是山里人非常敬重的老师了。而且,李青山已经组织村民准备顺着双河在锁命崖脚下打出一条能跑汽车的公路来。如果是那样,每年的课本就不必用背筐到公社去背了,还可以把山里的物资运往县城运往更大的城市……
再说,父母也没有强烈要求她回去的意思。她已经适应了山里的生活,适应了在脏衣服长鼻涕的孩子们中间抑扬顿挫地讲授她的知识。在这个世界上,哪个地方都需要人去生活和改变,哪种生活都是人赋予它的生命和质量的。
那种对城市的情结,她决定在孩子们身上体现。虽然思城是个不听话的孩子,但看得出,这家伙是很聪明的。他甚至能问出连她这个老师也解答不出的一串串问题来。只要自己好好地培养他,他一定能凭自己的实力闯入城市,成为掌握城市和开创城市的新一代人才。
苦,她这一代人已经吃够了。她的下一代应该很好地生活。只要下一代能够实现自己的理想,吃多少苦都是应该的,都是值得的。
小鱼滴滴答
发表于 2006-8-4 10:04
第十五章 李思城初遇林如凤
岁月像双河里的水一样平静地流淌着。
1979年,清泉村发生了有史以来最重大的两件事:农民包产到户了,可以有自主权耕种自家分到的责任田;清泉村通往双河公社通往翠竹县的公路完工了,有拖拉机偶尔也有大货车轰隆隆地开进山里来,顺着盘曲的公路开到锁命岭陈家老宅下面拉石灰。当然,有一个细节大家并没有怎么关心,双河公社改名双河乡,清泉大队改名为清泉村。
李思城家惟一发生的一件大事,是母亲当上了清泉小学的校长。
李思城已经11岁了。虽然身体仍然瘦,但已经能轻而易举在从开着的拖拉机的车斗后面爬到车厢里去,到河里去洗澡了。而且,小学的课程也将在这个奇热的夏天结束。如果还能像往年一样考分达到全公社第一,他就可以轻松地到双河中学去上初中。
李思城并没考虑到这些。小学里那些知识难不倒他。他现在关心的是,如何才能像隔河对岸竹林村的那些孩子一样,想让身子在水里想怎么凫就怎么凫。
下河游泳(山里人俗称“洗澡”)是大人们严格禁止的事,甚至学校直接干涉。因为每年双河都要淹死人。在清泉小学除《学生守则》十大条外,还是两个特殊规定:凡是偷偷下河洗澡的学生,一律罚在教室外晒两个小时太阳;另一条规定是自公路打通后制定的,凡是扒拖拉机的学生,也一律罚晒两个小时太阳。李思城在公路打通后,老是偷偷地扒车下河洗澡。因此,他皮肤被晒得黑黑的。每当这时,他总是骄傲地站在灼灼的太阳底下,让自己纤长的影子随着太阳移动。他知道,身后教室里那些对老师的讲解心不在焉的男同学们都在向他射过来崇敬的目光。
当然,至少有两个人是决不敬佩他的,甚至已对他伤心顶透。一个是他的班主任王国华老师,一个是他的母亲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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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日天气闷热。沈华去乡里开会了。李思城早早地交了摸底考试卷,出得校门来。这时一辆大货车装满石灰,缓慢地向村外蠕动。李思城三步两步追上去,一跃就抓住了车厢后沿,勾腰吊着车,随着颠簸的货车向河边驶去。
河里的水很清凉。但河的浅水处已有许多人一丝不挂地在里面洗澡。双河的夏天实在是一个宽阔的天然澡堂。李思城没有和他们在一起洗澡。这是有原因的,第一,他不认识这些人。这些人大都是更方便下河洗澡的竹林村人。第二,自己的游泳技术实在很糟,只会两个被游泳人笑话的“狗刨式”,李思城担心对面的竹林村人会笑话自己的。竹林村人地理条件比清泉村要好得多,公路也提前两年顺河打通,生活也富裕得多,放眼望去已经没有几家草房,而清泉村的草房还有半数。在李思城看来,这种富裕是对清泉村人的一种嘲笑和挑战。因为,自己的父亲就是清泉村的第一把手。清泉村没有钱,在李思城看来与父亲有关。但他又不承认这是父亲的过错。究竟是什么原因,他搞不清楚。可是,他从内心里还是维护父亲的。他认定自己的父亲是整个双河镇最能干最有功劳的人。因此,他从心里就排斥竹林村和竹林村人。刘会计的儿子刘小三的外婆在竹林村,但只要小三到外婆家去玩,李思城会好几天也不理会刘小三,认为这个家伙背叛了他。
刘小三是决不敢和他一起偷偷下河洗澡的。刘小三今年已经13岁,但他还是不敢惹李思城。他和李思城同桌,他老是抄李思城的作业。可一到考试,李思城总是全乡同年级第一名,他刘小三总是科科不及格。统计分数的老师只顾统计成绩好的,如果连差的也作一比较,他刘小三肯定是全乡同年级倒数第一名。
李思城对成绩的好坏倒没有放在心上。但刘小三的胆小是他不能接受的。他认为刘小三应该像自己一样,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且在做一些令老师和家长头痛的事情时应该有一个帮手。他在连环画里老是看到一个英雄人物总是有许多朋友,英雄们完成的英雄壮举也是由于朋友的帮助才得以成功的。而他所干的事却没有人帮他,老是单枪匹马,让他感到既孤独又无聊。后来,他终于原谅了刘小三,因为他想,一定是刘小三觉得和他这样做一些令大人们头痛的事时他自己也不快乐,所以不做;但我是快乐的,那就做吧。
所以今天,他连看都没有看正在旁边咬笔杆的刘小三,就私自一个人到双河里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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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很毒。李思城一直往下游走去。他要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好好地游一游。他想,挨一次罚就得有一次进步。今天不管怎么样,得学会仰游。每次他看到竹林村的孩子们像木板一样飘在水面上时,他的心猫抓般难受。
李思城在下游找到了一个河水碧绿碧绿且几乎静止了的水面,脱光了衣服,慢慢地从浅水处向深水处走去。当河水淹没他木梳似的肋骨时,他猛一蹬腿,像一只青蛙一样扎入水中。
河水清凉而湿润,像母亲的手温柔地抚摸着他,轻轻地托着他。划动的水波层层叠叠地荡向河的深处,搅乱了静止在水里的山水图。李思城越游越快,离河岸越来越远,游到这几乎静止的深潭上面了。他感到今天的手特别轻灵,今天的水浮力特别好。他决心要在这片他自己的天地里学会仰凫。他就不相信,清泉村的人会比竹林村的人笨!
他开始试着翻转身体。这是个比较难的动作,始终不好转过来。最后,他情急之下猛地翻过身来,但四肢却不知怎样动。水,平静的水,一下子淹没了他。他感到耳朵在嗡嗡作响。他感到身体在往下沉,往下沉。当自己喘不过气来本能地张开嘴猛喝水时,他已经感到生命的力量在逐渐减退。碧绿碧绿的河水很深,他的身子还有往下沉、往下沉……他想喊妈妈,可是自己的嘴和声音全部被清凉的河水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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