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父母退税游戏规则2007改变,注意。附加退税材料清单
2007年赡养游戏规则改变。附上新的表格。1、 现有的表格自2007年起不再被接受。
2、 资助款只能通过自己的账户汇寄。如果现金交付,必须提供回国的证明以及两礼拜前的银行提款证明。
3、 自2007年起第一笔资助款必须在一月汇寄。
4、 理论上只能资助年龄大于65岁的人,例外不再从事工作的人,包括退休和6岁以下儿童等。
5、自2007年起,被资助人必须提供全年收入证明、报税证明、银行利息收入等等。税务局保留索取更多证明的权利。
[ 本帖最后由 zukunft 于 2007-1-10 10:51 编辑 ] $支持$ $支持$ $支持$ $送花$ 第3条不明白, 意思是我不能全年一次性年中寄吗? 好信息$支持$ $送花$ $送花$ 原帖由 sein2006 于 2007-1-4 20:11 发表
第3条不明白, 意思是我不能全年一次性年中寄吗?
那只能承认一般以下。 好文章,感谢楼主$支持$ 谢谢楼主!
$支持$ $支持$ $支持$ 好像很复杂的样子。有个问题,父母的退休工资虽然不多,但总有些银行存款的,如果照实写的话,finanzamt会不会觉得父母钱够用就不需要你寄钱回家呢?
刚才略看了下finanzamt的说明,如果没理解错的,银行存款里只有利息算可支配的财产。不过另一个问题是父母每月的支出应该怎么填呢,大概应该填多少阿?有知道的大人说说吧。
明天再好好研究一下说明,然后再跟大家讨论了。
[ 本帖最后由 violet_zy 于 2007-1-4 23:32 编辑 ] 谢谢!$支持$
请问能提供原文出处吗?我也想看看其中一些细节的描述。$握手$ 寄多少钱才能退最多呢? 是不是寄越多退越多呢?大家每年往家寄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