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12 21:59

被他这一笑,麦丁更不知所措,起来也不是,不起来也不是,就那么一直僵硬地坐在原地,像块大石头。

    片刻,蔺雪收起笑声,站起身,走到麦丁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你们永远在追求着自以为是的美丽,无知地羡慕着别人的所谓的好皮囊。只是羡慕也就罢了,却还想掠夺。你们随心所欲地杀掉无数让你们‘羡慕’的动物,仅仅只为了得到一件可以让你‘好看’的皮毛衣裳或者是让你“更有气质”的象牙饰品。”

    蔺雪的语气并不激动昂扬,甚至比一澜死水还平静,但是,非常冷,比北极的万年冰山还冷,每个字都侵着刺骨的寒意,在麦丁头上盘旋。

    “你们终日都盘算着用别人的优点来成全自己,那么,我也乐于帮你们这个忙。呵呵,给你们用的那些天下无双的材料……”蔺雪顿了顿,抿唇一笑:“正是来自于被你们选中的参照物啊。你们真应该好好感谢他们,带着生命的‘材料’,是最完美的。”

    “参照物?”麦丁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三个字,他想起了他的“参照物”,那个蓝衣男子,那张无可挑剔的脸孔,还有——那道比山脊还挺拔俊秀的鼻梁。

    “既然你们自己都不要自己,心甘情愿地接受了别人的‘优点’,那么,作好跟自己道别的准备吧。”

    麦丁耳朵里嗡嗡作响,炸开了锅一样。

    “你们,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先是模样,然后是……脾性。慢慢地,慢慢地,直到‘自己’彻底消失为止。呵呵,多有意思的一个过程啊。”蔺雪蹲了下来,看着已接近“石化”的麦丁,笑里蒙了一层霜。

    整个房间里唯一没有凝固的,只剩下墙上的挂钟,滴答滴答走得很认真。

    “我……也会变成另外一个人……是吧?!”

    有一类人,当恐惧累积到极点的时候,如果能坚持不厥过去的话,往往会达到一个超乎平常的“伪镇静”状态。麦丁就是这种人,虽然身子还是没办法动弹,可是语言功能还算恢复得迅速。他想到了那天晚上,那面小镜子里的人影,那个被他认作是幻觉的“参照物”——他将来的模样?!

    “你?”蔺雪的神色突然柔和了下来,“你不会。”

    “不会?”麦丁难以置信地重复着蔺雪的话。

    “本来你不会成为例外的。”蔺雪伸出手,“不过,我改变了主意。”

    片刻犹豫,麦丁颤悠悠地伸出了自己的手。

    蔺雪稍一用力,麦丁僵直的身子终于站了起来。

    “把不要的部分重新放进身体里,你就不会变。”蔺雪这时才放下了一直拿在手里的咖啡杯,悠然地坐回到沙发上。

    “我……我……不明白。”麦丁仍站着,双手无意识地捏着自己的衣角。

    “把骨头磨成粉,放到咖啡里,呵呵,味道不错的。”蔺雪舔了舔自己的嘴唇。

    麦丁的反应是并不迟钝,他马上明白了蔺雪的意思。眼角的余光不由自主地瞟了瞟桌上的咖啡杯,恶心的感觉又在胃里一阵阵地折腾起来。

    蔺雪说的每一个字,他都相信,包括他说自己是妖怪。作为一个接受唯物主义教育长大的普通人,他却连反问一句“你真的是妖怪?”的意愿都没有。从第一次踏进GIVEN BEAUTY开始,蔺雪说的每一个字他都没来由地相信。也正因为如此,此时此刻,他连一点点自欺欺人的退路都没有了。

    自己面对的,是一个妖怪,货真价实。

    “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你可以不说的。”数十秒的沉默后,麦丁终于抑制不住几近崩溃的神经,带着哭腔大声吼道。

    蔺雪浅浅一笑,把目光投向窗外,道:“几百年了,觉得有点寂寞,我也想找个同伴啊。”

    “我不是妖怪,做不了你的同伴。”麦丁摇着头,往后退了两步。

    “呵呵,我要的是同伴,不是同类。”蔺雪站了起来,竟有些无奈地说:“我做的事,在同类眼里根本是见惯不惊,天长日久,弄得我一点成就感都没有了。现在,我需要像你这样的人类来为我做见证,这么做的话,我会更有动力的。”

    “你……要我……为你对人类做的那么残忍的事情当见证?!”麦丁指着自己的鼻子,又往后退了两步。

    “残忍?!”蔺雪两眼微微一眯,往麦丁面前挪了两步:“天下间最没有资格说这两个字的就是你们人类。更何况,是你们自己找上门的,没有人逼你们。同时,我没有食言,‘如你所愿’是我许下的承诺,而我,做到了。”

    “你疯了!我不会当你什么见鬼的同伴的!”麦丁的腿虽一阵一阵地发软,可是却没有停止往后撤退的行为。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12 22:00

“做我的同伴好过跟你的同类千倍万倍,你从你那些所谓的朋友那里得到了什么?!轻视、侮辱、欺骗,还有,背叛。只有跟着我,你才能得到真正的快乐。”蔺雪一步步逼近,语气与姿势一如既往地优雅。

    麦丁已经退到了大门边。

    “你真以为你女朋友是因为你整了容,不能接受你现在的模样才离你而去的吗?!”蔺雪在离麦丁一米开外的地方停住了脚步,突然把话题扯到了秋秋身上,“不是。她是无法再忍耐你的贫穷无法等待一个看不到未来的未来!也许她真的爱过你,可是,她终究还是放弃了,转而追求对她来说更美好的东西。看吧,人类都是一个样,永远不懂‘不如怜取眼前人’的道理。”

    “你胡说!她不是那样的人!!我不要听你这个妖怪胡说!”麦丁一手捂住自己的耳朵,一手拉开大门,冲出了GIVEN BEAUTY。

    看着消失在夜色中的麦丁,蔺雪双手交叠在胸前,倚在门边,微笑:“你会回来的。”

    一路发狂似地奔回了家中,麦丁反锁了大门,关上了所有打开的窗户。

    这样,心里才勉强觉得安稳。

    连鞋子也没脱,他缩到自己床上,抖抖嗦嗦地摸出了已经好些日子没碰过的香烟,点燃,一支一支不停地狠命吸着。

    让尼古丁麻痹自己的同时,麦丁掏出手机,一遍又一遍地拨着大林的电话,可每次都是不在服务区。

    真他妈见鬼!!

    麦丁心下一怒,把手机狠狠朝对面墙上砸去。

    自己是在害怕?!

    可是,有什么可怕的呢?!

    虽然他是妖怪,可是,似乎从来没有伤害过自己,至少到现在为止没有。

    真正让他害怕的,或许是蔺雪惯有的自信态度,那双似乎能洞穿一切的眼睛,还有,那抹迷人又狡黠的笑容。

    这就是妖怪给人类造成的压力?!蔺雪对他的莫名吸引力,还有他对蔺雪所有的奇怪感觉,根源就在于——他是个妖怪。

    可是,他最怕的,还是蔺雪末尾说的那番话,关于秋秋的,真的很怕很怕,怕被他一语成畿……

    又是一个漫长的不眠夜。

    清晨的阳光总能第一时间洒进麦丁的卧室,可是,房间里已经空无一人,只留下满地的烟头跟乱作一团的床铺。

    天一亮麦丁就出门去了,带着行李离开的。

    他去D市,找正在那里出差的大林。

    目前这种情况,暂时离开这座城市可能对自己比较好。

    去火车站的路一直很堵,麦丁心神不宁地坐在计程车里,东张西望。

    窗外一眼望不到头的汽车队伍像是被粘在胶板上的老鼠一样,千方百计地挣扎、挣扎,却始终是寸步难行。

    麦丁觉得自己也像只一心一意逃亡的老鼠。

    20分钟过去了,计程车还是原地踏步。

    后座上的麦丁越来越心烦意燥,索性掏出一张钞票扔在座位旁,然后不顾大声警告他这里不能下车的司机,拉开车门跳了出去。

    越过喇叭齐鸣的车河,麦丁快步冲到了街边的慢车道,避开好几辆车速狂野的自行车,总算有惊无险地到达街边的安全地带。

    去D市的火车要十一点半才出发,就算走着去火车站时间也是足够了。而麦丁也正打算这么办,走路虽然慢,可是总比被堵在车里白白受困好。

    拖着不大的行李箱,麦丁沿着这条街朝火车站所在的方向走去。

    一路上,他的脑子里什么也不想,什么蔺雪什么妖怪什么秋秋,统统被抛在脚下不停倒退的路上。麦丁强迫自己这么做,他想跳出来,跳出那个他莫名其妙陷进去的吉凶未卜的沼泽。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12 22:00

或许,只有离开,才能跟这段生活划清界限。

    可是,他离得开吗?!

    头脑里明明已经空白一片,为什么还是胀得难受?!

    麦丁搓了搓自己的脸,越走越快。

    一辆不要命的摩托车从人行道上飞弛而过,干燥又肮脏的路面顿时飞起一片呛人的尘土。

    “当心撞死你个王八蛋!”麦丁的眼睛里进了沙子,疼得直流眼泪。他不得不停下来,胡乱地揉着,边揉边很少见地对着已经远去的肇事者破口大骂。

    话一出口,麦丁自己都觉得吃惊,以前不管有多生气,他都不会骂人,更不会拿脏话骂人,刚才是哪根筋不对了,想都不想就冲口而出。

    “你们,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先是模样,然后是……脾性。慢慢地,慢慢地,直到‘自己’彻底消失为止。”

    蔺雪的话像记闷棒,突如其来地敲在麦丁头上。

    他不是说自己不会“变”吗?

    他在骗人?

    还是他对自己另做了什么手脚?

    天哪,一个普通人类,如何去猜测一个妖怪的心思?

    麦丁的心脏缩紧了,呆滞地立在了原地。

    这时,一阵银铃般的咯咯笑声从身后传来。

    这个久违的笑声对他来说太熟悉了。

    麦丁一个激灵,猛地回过头去——已经消失了多日的秋秋,亲热地挽着一个看上去有两分面熟的男子的胳膊,袅袅婷婷笑魇如花。幸福的表情毫无掩饰地嵌在美丽如昔的脸孔上。

    那样的笑容,那样的表情,原本只对他一人绽放的。

    麦丁木然地看着这对男女向他这边走来。

    “啊!”

    一声低低地惊呼,秋秋花容失色地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再也挪不动步子。

    “怎么了?!”身旁的护花使者不明就里,他压根儿没有注意到麦丁的存在。

    找了那么久的女人,等了那么久的女人,竟然以这样一个方式出现在自己面前。

    麦丁的拳头纂紧了,他把行李一扔,几步走到秋秋面前,一把拽住她的胳膊,压下“久别重逢”带来的强烈而复杂的感情,红着眼睛问道:“我找了你很久!我几乎把整个城市都翻过来!为什么要分手?!”

    秋秋惊恐地躲闪着,挣扎着,却没有开口回答。

    “喂!你在干什么!放手!”身旁的男人回过神来,见势不妙,赶紧出手要拉开麦丁。

    咚!

    男人脸上重重挨了一拳,这防不胜防的一击把他弄了个趔趄,一屁股坐下去倒在了地上。

    “滚!这里没你的事!”麦丁几乎是在对那男人咆哮。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12 22:01

“你……你怎么能……”秋秋又惊又气,却始终没办法挣脱麦丁的钳制。

    “为了你,我什么都肯做。你要的,我想尽办法给你。为什么说走就走!”麦丁看着面前这个让他魂牵梦绕了无数个日夜的女人,眼底泛起了一层水光。

    “你放开我。”秋秋根本不看他,只一味地重复着同样的话。

    “为什么说走就走,为什么不见我!”麦丁不理会她,执拗地问道。

    “放手!你给我放手!!”秋秋被激怒了,猛地吼了出来。

    麦丁一楞,他从没有见过像狮子一样暴怒的秋秋。

    秋秋的胸脯大起大落,稍微平复下来后,她才冷冷地说:“我说过了,你,不是我的麦丁。”

    到现在她还是拿这个当借口?!

    麦丁不可思议地看着径直朝那男人身边走去的秋秋。

    “对不起。你没事吧?”秋秋理了理凌乱的头发,关切地问着从地上爬起来的男人。

    “没事。那个人太过分了,我要报警!”男人的鼻梁已经肿了,嘴角的鲜血不停地流。

    “算了吧,别把这事情闹大,我们回去好不好?!”一听他说要报警,秋秋忙连声恳求。

    男人想了想,不甘心地点点头,而后指着麦丁狠狠地说:“小子,这次放你一马。如果以后你再敢找秋秋的麻烦,我连海不会放过你的!”说罢,搂了秋秋的肩膀:“我们走。”

    “连海?!”

    麦丁重复着自报家门的男人的名字。

    呵呵,他冷冷一笑——难怪有点面熟,经常在报纸杂志电视上露脸的世家子弟,也是GIVEN BEAUTY对面那间模特培训中心的老板。

    “你真的是因为我整了

    蔺雪说得没错,麦丁又回到了GIVEN BEAUTY。

    “呵呵,我说过你会回来。”蔺雪坐在办公室里,玩弄着手里的望远镜。

    麦丁又一次坐在了当初跟蔺雪签下契约的椅子上,跟往常的忐忑局促不一样,这个时候的麦丁,平静得连呼吸都舒缓到不易察觉的地步,像个有生命的标本。

    “我愿意做你的同伴,不过我有个条件。”面对蔺雪,麦丁头一次如此底气十足。

    “说。”蔺雪不动声色。

    “我,我想……想……”想过几百次的话已到嘴边,舌头却又不争气地打了结。

    蔺雪把望远镜架在鼻梁上,故作顽皮地从望远镜里头地打量麦丁,嘴角一扬:“想怎样?”

    “我想……”麦丁一改方才的静如止水,突然站了起来,双手撑着办公桌,憋红了脸也没能把下文讲出来。

    “呵呵,算了吧,看来这‘条件’似乎困扰你多一些呢。不着急,你有的是时间来酝酿你的语言。”蔺雪把望远镜撂在一旁,站起身朝门口走去。

    出门前,他回头对还保持着同样姿势的麦丁补充了一句:“既然你已经回来了,那你依然是我的助手,明天有客户来签合约,你该做的工作还是不能落下哦。”

    “我们……不是马上要离开吗?”麦丁诧异地回头看着蔺雪,不明白为什么在这个时候他还那么执着于他的“工作”。

    “离我们离开还有一段时间,这么宝贵的时间如果不能充分利用的话,实在是罪过。”蔺雪笑得灿烂。

    这就是妖怪的逻辑吗?!坚决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为人类“服务”的机会。

    麦丁垂下头,根本不敢想象以后的日子,一个与妖怪为伍的黑色未来。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12 22:01

“如果我不回来,是不是早晚也要变成另外一个人。”他想起了白天自己歇斯底里的狂暴模样,颓然问道。

    “我说过你不会‘变’,但前提是你得把你的部分全部放回去。不过,还好你迷途知返。呵呵,等会儿一起喝咖啡吧。啊,还有,你看你有没有什么东西需要回家收拾一下的,明天就搬到店里来住吧,万一有什么,咱们可以说走就走。昨天我新买了辆车,等下可以送你回去。”蔺雪轻松抛下一席话,打了个呵欠,懒懒地下楼去了。

    如果自己没有遇到秋秋,如果自己就那样一走了之,如果没有回到GIVEN BEAUTY……自己会有怎样的下场?!

    麦丁出了一身冷汗,脚一软,瘫坐在椅子上。

    今晚,月黑风高。

    麦丁想了想,自己并没有什么是需要带走的,不过,自己的房子是租的,有必要在永久离开这座城市之前跟房东交代一声。

    一辆崭新的越野车把麦丁送到了他家楼下。

    这是麦丁头一次看见蔺雪开车,技术娴熟得很。

    “我马上就下来,房东就住我楼下。”麦丁拉开车门,竖起衣领裹了裹衣裳,一路小跑而去。

    这时,楼下正准备熄灯睡觉的看门大爷一见麦丁回来了,忙扯着嗓子喊:“哎!那个6楼的!哎!有你的信!”

    或许大爷的破锣嗓子不够大声,麦丁像是没听到,直奔楼上去了。

    没过十分钟,麦丁重新钻进了蔺雪的车上,两手空空,什么也没拿。

    “动作真快。”蔺雪发动了汽车,“哦,刚才你家楼下的老头叫你,你没听到吗?”

    “有人叫我?”麦丁一脸茫然。

    蔺雪掏出两封信塞到他手上,笑:“那老头是叫你取信的,呵呵,我帮你拿了。”

    “哦,谢谢。”麦丁借着路灯的光看了看手里的信件,然后拆也不拆就把它们揉成一团,摇下车窗扔了出去。

    “又是无用的广告垃圾。”麦丁把车窗关好后,主动解释。

    “呵呵,无孔不入。”蔺雪专心地看着前方,随口说道。

    麦丁不置可否的哼哼了两声,便转过头去靠在车窗上,没有目的地盯着倒退的景物,再也不说话。

    第二天,一个中年女人如约来到了店里。

    这回,麦丁没有回避,从头到尾都呆在蔺雪的办公室里,目睹着又一个无知而愚蠢的同类是怎样一步步葬送自己的。

    看着中年女人举着望远镜寻找参照物时的兴奋样子,麦丁觉得又恶心又好笑。

    “啊!就是她啦,你看那个女孩子,她的眼睛好漂亮,要是我能有那样一双大眼睛就好了!”中年女人左右移动的望远镜终于停在了一个地方。

    “找到了?!”蔺雪微笑着接过望远镜。

    “你看,就是那个穿红白格子大衣的女孩。”中年女人指着对面,好些条粗壮的皱纹在她平庸的脸上舒展开来。

    红白格子大衣?!

    麦丁蓦地联想起了一个人。

    他有些失控地从蔺雪手中抢下望远镜——

    一群从培训中心涌出的红男绿女让人眼花缭乱。

    可是,麦丁一点也没有乱,他看得前所未有地清楚。

    她还是那么喜欢穿那件红白格子大衣,还是那么神采飞扬,惹人喜欢。

    就算身旁有一大群同样出色的人,依然掩盖不了她的光彩。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12 22:02

搂着她的那个男人是……哦……那个有钱少爷,看他们那幅卿卿我我的样子,还真是很容易引起别人的羡慕呢。

    “太太,您另选一个吧,这个不适合你。”麦丁收起望远镜,不容否决地对中年女人宣布。

    “你说什么?”中年女人眉毛一挑。

    “啊,丁太太,这样,您稍微在外头等我一下,我跟我助手谈谈,大概他有什么别的好想法。”蔺雪见势不妙,赶紧陪着笑脸把中年女人带到了外面。

    麦丁根本不在乎那女人有何反应,又转过头去,看着街对面。

    “预备给我一个解释吗?”从外头进来的蔺雪走到麦丁身后,问。

    麦丁吸了口气,视线一直不曾离开那个娇媚的身影,片刻,他转过头,看定蔺雪,漠然道:“我想拥有跟她一样漂亮的眼睛。”

    蔺雪的眼里,一抹惊异一闪即逝。

    “这就是我的条件,可以吗?!”麦丁又把视线投回到对面,神色凝重得像是正在参加一个至爱亲朋的葬礼。

    “呵呵,如你所愿。”

    蔺雪的笑容越发诱人,那是,一个胜利者的笑容。

    也许是因为很快就要跟这座城市说再见,蔺雪的工作效率出奇地高,完全做到了分秒必争。

    麦丁提出“条件”后的第二天下午,他又一次躺在了冰冷的手术台上——同样的地方在几个钟头前才送走了那位满意到无以复加的中年女人。

    “不要休息一下吗?” 就算妖怪有人类不可估量的过人之处,麦丁还是本能地对蔺雪的精力有所担心,毕竟一个手术才刚刚完成,而且那个手术并不简单,中年女人几乎把她的整张脸都给换了。

    蔺雪气定神闲地摇摇头,笑道:“放心,我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绝对保持水准。”

    “哦。”麦丁为自己的杞人忧天好笑,他是妖怪,注定不能用人类的规则去衡量。

    独特的消毒水又在假扮着香水的角色,空气里熟悉的芬芳越来越浓密。

    无色的麻醉剂舒缓地注入了麦丁的身体。

    在意识尚未完全脱离身体的时候,他脑子里想的是中学时上生物解剖课时当实验品的青蛙,活鲜鲜地被大头针钉住四肢,固定在散发着腥味的木板上。

    闭上眼睛前的刹那,麦丁又看到了那个灰色的匣子,稳稳地托在蔺雪白皙的手掌上,一团白气,霜一样拥在它的四周。

    那里头,装着他的承诺。

    麦丁咧着嘴笑了,在他还能控制面部肌肉的时候。

    很快,他的眼皮越来越沉,好像几辈子都没睡过觉一样。

    雪白的天花板,雪白的墙壁,雪白的蔺雪——这是他双眼睛看到的最后一点光景。

    这回该跟谁道别?

    是秋秋?!还是……自己?!

    唔……

    麦丁发出一阵呻吟。

    眼睛上蒙着一层什么?是纱布吗?!

    为何什么都看不到?

    没有黑暗,只有白茫茫一片,一如大雪过后的旷野,窒息的白。

    咯咯咯的笑声像只拴着铃铛的快乐麋鹿,在白色里自由穿梭,忽远忽近。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12 22:03

“呵呵,麻药的效力已经过去,还不愿意睁开眼睛吗?”

    蔺雪拍了拍麦丁的脸。

    睁开眼睛?!

    几道柔和的光线渗进了缓缓暴露在它们面前的美丽瞳孔里。

    崭新的眼睛,重新看到了没有丝毫改变的陈旧世界。

    “起来照照镜子吧,我实在是太满意现在的你了。”蔺雪伸手把麦丁扶了起来,骄傲之色不可遏止。

    麦丁下意识地想用手揉自己的眼睛,却被蔺雪及时制止了:“现在这样可不行,至少再过十二个小时。”

    “我的眼睛……”麦丁飘忽不定的意识渐渐被聚拢来,扬起头看着身边的蔺雪:“好了?!”

    “好了,没有比这个更好的了!”蔺雪变戏法一样把一面镜子摆到了麦丁面前。

    麦丁把脸凑了上去。

    镜子里的人,瘦削的脸,高挺的鼻子,流光灵动的眼睛。

    无可挑剔的组合。

    全世界不敢说,至少这城市里大概找不出比自己还好看的人了吧。

    没有惊喜,也没有紧张,甚至连心跳都完全正常,麦丁只是很客观地评价着自己。

    看看这双眼,从女人脸上,从自己曾经最至爱的女人脸上取来的眼,多漂亮,一种带着生命力的姿色,像是专为它的新主人而生一样。

    麦丁很高兴,非常非常高兴。

    “呵呵,没想到,你女朋友的眼睛这么衬你。果然有眼光。”蔺雪的语气分不清是赞赏还是揶揄。

    一停这话,麦丁脸一沉,问:“你怎么知道的。”

    “瞧你昨天那个心如死灰的样子,就算我是个普通人,也能猜出你和这个‘参照物’的关系。”蔺雪坐了下来,拨开耷在麦丁眼前的一缕头发。

    每次,蔺雪都能不费吹灰之力地看穿他的内心。

    仿若黑夜里被猎人射中的猎物,麦丁嗵一声倒了下去,而后斜着眼睛盯着蔺雪:“谢谢。”

    “不客气。”蔺雪莞尔一笑,“你休息一会儿吧,我先出去了。”

    “等一下。”麦丁叫住正要起身的蔺雪,镇静地问:“我原来的……部分呢?”

    “你的眼睛吗?呵呵,你想……”蔺雪饶有兴致地看着他。

    “我要!给我!”麦丁把手伸到蔺雪鼻子底下。

    蔺雪耸耸肩,把放在一旁的灰匣子取过来,放到麦丁手里:“在这里。”

    “把我所有的部分放回去,我就不会变,是吧?!”麦丁把灰匣子放在自己胸口上。

    “是啊。”蔺雪点头,然后他眉头微微一皱,搓着自己的下巴,问:“怎么,莫非你想现在就……全部拿回去?”

    “不可以吗?”麦丁打开了匣子。

    “可以,不过……”蔺雪故意做出一副很恶心的样子,道:“就这样拿回去的话,恐怕……味道不太好哦。”

    “无所谓。”说话的同时,麦丁的手上已经多了一团颜色鲜艳的人体组织。

    怔怔地看了看,麦丁眼一闭,喉咙一动,手上的东西转眼间就下了肚。

    淡淡的血腥味立即从食道蔓延到了整个口腔。

    其实麦丁以为自己会吐的,但是,这次很奇怪,居然一点想吐的意念都没有。

    蔺雪小小的愕然很快被钦佩的笑声给湮没了:“哈哈,我发现你越来越有意思了。好了,我出去了。”

    简单收拾了一下后,蔺雪离开了手术室。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12 22:04

听到喀嚓的关门声后,麦丁从手术台上爬起来,拿了镜子,赤着脚走到窗前,撩开厚重无比的窗帘,让自然光线一览无余地洒进久未亲近的房间。

    他举起镜子,对着自己,欣慰地说:“秋秋,你说过,能天天看到我,就是你至大的幸福,我也承诺过,我会给你你想要的幸福。呵呵,看,我做到了。从现在起,你可以天天看到我了。幸福吗?”

    哈哈哈哈哈哈哈。

    麦丁开始大笑,笑个不停,拿着镜子的手也因为剧烈的笑声而颤抖不止,一直笑到连眼泪都流出来……

    今天,是大年初十。

    蔺雪很有闲心地自己动手打扫着GIVEN BEAUTY,四周的玻璃窗被他擦得透亮。

    他说,要走得干干净净。

    麦丁半眯着眼睛,臃懒地坐在大厅的门前晒太阳,净瓷一样的漂亮脸蛋,被阳光晒得泛起两抹生动的红晕。

    怀里,一只灰耳白兔正吧唧吧唧舔着他的手掌。

    “很好吃吗?”

    麦丁摩挲着白兔的头顶,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心,食物已经所剩无几。

    “我一直以为兔子都吃素的。”麦丁抬起头,对着在那头忙碌的蔺雪说。

    “呵呵,世事无绝对。”蔺雪用力擦着桌子,抹布蹭着桌面,嘎叽嘎叽作响。

    说得没错,没有什么是绝对的。

    几乎在所有人的概念里,兔子都是处在食物链的下层,天经地义任人宰割的动物。有谁会想到,人也会有沦落到成为这种软弱可欺的小家伙的盘中餐的时候?!

    “只有GIVEN BEAUTY里的兔子,才会对这样的食物有莫大的兴趣。”麦丁把兔子放到地上,抽了张纸巾擦着手上的残渣,自嘲似地笑了笑。

    肥胖的兔子满足地蹦哒着小腿儿跑开了去。

    “那些东西扔了也是扔了,像婷婷和你女朋友那类年轻又有活力的漂亮女孩子,最适合拿来当食物了。一个参照物够它们吃好几个月呢。浪费是很不好的习惯。”蔺雪直起身子,捶着自己的腰,轻描淡写地说。

    “婷婷?!”麦丁想起了那个可爱的苹果脸。

    “一个客人选中了她。呵呵,可爱型的女孩还是很逗人喜欢的。”蔺雪梢事休息后,又继续工作。

    “哦。”麦丁伸了个懒腰,无意探究今天的食物来源于哪个倒霉鬼,这些日子来,他已经安于呆在蔺雪身边,也越来越习惯他的任何看似非正常的言行举止。

    或许,这个就是所谓的物体间的“同化”。

    麦丁并不排斥,相反,还还很乐意接受这种改变。

    最近,GIVEN BEAUTY里的兔子又多了十来只,蔺雪专门腾了一个房间给这些家伙,说要带它们一起走,还说将来一定要找个合适的地方开个养殖场,专养吃荤的兔子。

    麦丁觉得他能干得出这种事。

    “哎!怎么跑出去了一只?麦丁,赶紧把它抓回来。”蔺雪突然指着窗子外头大声说。

    麦丁循声望去,一只纯白兔子正悠闲地在门口转悠。

    他站起来,快步撵了出去。

    这只脱离组织的兔子个儿虽不大,但是并不防碍它的敏捷。

    试了几次,兔子都狡猾地从麦丁的指间逃脱,快速地蹬着腿朝屋后头窜去。

    麦丁穷追不舍,一直跟到了屋后头的车库前。

    到了这里,兔子没了踪影。

    麦丁进到车库里,整个人趴在地上,搜索着车底。

    一无所获。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12 22:05

麦丁站起来,靠在埕亮的车身上,促起眉头四下观望。

    后头是用围墙封死了的,四只脚的兔子还能飞了不成?!

    嚓嚓的异响从车内传出,麦丁回头一看——那只失踪的调皮鬼正卧在驾驶座上,两只小爪,猫一样挠着真皮坐垫。

    麦丁极佩服这东西的跳跃能力,大开的车窗离地少说也有一米多。

    改了食性的兔子果然不可同日而语。

    麦丁把身子探到车里,右手果断地向那对不断转动的大耳朵伸去……

    “呵呵,逮到了?”蔺雪从喘着粗气的麦丁手上接过已经脏兮兮的小家伙,用手指戳着它的额头笑道:“你太顽皮了,弄得这么脏。今天不准吃晚饭,算是惩罚。”

    麦丁的脸色不太好看,先前那点红晕已经完全散去,额头上挂着晶亮的汗珠。

    “怎么了?是不是抓这家伙很费了点功夫?!”麦丁的不良状态引得蔺雪不得不问。

    “这兔子……太生猛了!最好饿它三天!把我折腾坏了。”麦丁愤愤然道。

    闻言,蔺雪朗声大笑:“哈哈,听你的意见,饿三天。”

    三天后,大年十三。

    将在这城市里停留最后两天。

    GIVEN BEAUTY在本地的最后一个顾客,是个20来岁的年轻女子,除了要求有一个挺俏的鼻子完美的脸型外,还要求他们给她一张没有满布青春豆豆痕的光滑皮肤。

    如你所愿。

    蔺雪麦丁异口同声,灯光下,两双不相伯仲的美目光彩横生。

    因为这是最后一位客人,麦丁很热情地一直把她送出了大门口。

    “最后两天,呵呵,我们马上就能开始另一段崭新的生活了。可以接触到更多新鲜有趣的人,真好!”蔺雪从楼上走下来,轻松至极。

    麦丁迎上去,长长吁了一口气:“这最后一个客人要求挺高的,我真想建议她不如把整个头都换了。”

    “哈哈,再高的要求对GIVEN BEAUTY来说都不值一提,因为这里有天下无双的整容医生……和最优秀的助手。”蔺雪夸奖似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麦丁默默一笑,转过身,看着外头流动的街景,怅然道:“马上就要离开这里了……”

    “舍不得?”蔺雪走到他身旁。

    麦丁摇头:“毕竟住了那么久了。”

    “真是念旧的人。”蔺雪摸了摸他的头,像安抚一个伤心的孩童:“这种情绪很快就会消失,你必须明白,最美好的事情在前头。”

    “我知道。你不用为我担心。”麦丁感激地冲他笑笑。

    “趁现在有空闲,来杯咖啡吧。明天有很多事情要做,可能会忙得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哦。”

    蔺雪打了个响指,转过身就要离开。

    “等等。”麦丁抓住蔺雪的胳膊,说:“每次都要劳烦你,这回换我去冲。你来尝尝我冲咖啡的手艺如何,做没做到近朱者赤。”

    “呵呵,我对咖啡很挑剔的。”蔺雪斜睨着麦丁,转而又道:“不过,给你个机会试试。”

    “你一定不会失望的。”得了“机会”的麦丁很高兴,一转身就朝茶水间走去。

    十分钟后,一杯浓香四溢的咖啡出现在蔺雪面前。

    蔺雪端起杯子,嗅了嗅,立即浮现出惊讶的表情,道:“真不错啊,光闻味道就感觉很醇厚。”

    “是吗。跟你比还是差远了。”麦丁端起另一杯,谦逊地回应。

    黑褐色的液体顺着白瓷杯沿滑进了蔺雪的的嘴,蔺雪的喉咙,蔺雪的身体。

    比起蔺雪的不慌不忙斯文秀气,麦丁喝得急了点,浪起的咖啡溅了几滴在他的嘴角上。

    他懒得动手擦,只伸出舌头舔去能舔到的多余液体。

    麦丁的杯子很快见了底。

    “怎么今天喝那么快,好像有人跟你抢似的。”蔺雪看了看麦丁空空如也的杯子,嗔笑着。

    “好像我今天冲的咖啡味道特别好,你觉得呢?”麦丁把杯子放回茶几上,没放好,杯子啪啦一下翻倒在上面。

    蔺雪抿抿嘴唇,很认同地点点头,说:“这咖啡的味道的确很……吸引人,你加了什么别的东西吗?”

    麦丁刚把杯子扶起来,手一滑,杯子又倒了。

    “我……加了一点点盐。”重新把杯子放好后,他怪不好意思地回答。

    “呵呵,你还真想得出来。难怪那么特别。”蔺雪忍不住向麦丁伸大拇指,然后,把剩下的小半杯咖啡一饮而尽。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12 22:05

麦丁如释重负地靠回到绵软的沙发上,手指绕玩着沙发扶手上垂下的流苏。

    “我觉得你今天好象……比往常都特别一点呢?像这咖啡一样。”对面的蔺雪举起手里的杯子,放到眼前,欣赏着上头精美的花纹。

    麦丁不说话,只笑,笑得跟蔺雪一样的高深莫测。

    “呵呵,你越来越……”

    话音未落,蔺雪的笑容突然僵住了,如影片定格一样,完全静止了。

    麦丁调整了一下坐姿,手指上旋绕的流苏越缠越紧。

    “你……给我吃了……什么?!”

    蔺雪咬着牙,一手指着若无其事的麦丁,一手捂住自己的胸口,试图站起来。

    “咖啡而已,加了盐。哦,对了,忘了说了,我……还加了一张黄色的小纸片进去。”

    麦丁把手指从那些缠绕中取了出来,颇有些无辜地回答。

    “你……”

    根本没有力气再站立起来,蔺雪身子一歪,重重地倒在了沙发上,茶几被他一脚蹬翻了,碎了一地的玻璃。

    往日高贵自信的美丽容貌霎时荡然无存,整个脸部都因为巨大的痛苦而扭曲、凹陷、干枯,麦丁肯定自己没有见过比这更丑陋的脸了。他还清楚地看到,蔺雪身上的血液被某种看不到的力量汲取着,压榨着,直到一滴不剩,他露在外头的每一寸皮肤渐渐和他纯白色的外衣混成了同一种颜色。

    “你……怎么能……这样……”

    干瘪的嘴唇里挤出来的声音枯槁黯哑,死气沉沉。

    麦丁站起来,往前走了两步,脚下的玻璃喀嚓作响。

    “这个,是你藏起来的吧。”

    一封皱巴巴的信被掼到了抽搐不止的蔺雪身上,又从他身上弹到了地下。

    信封上没有地址,只写了“麦丁(收)……秋秋”

    “跟那个男人在一起,是有不得已的原因。她要我多给她一个月时间,她会给我一个解释。信上的日期,就是我重新回到GIVEN BEAUTY的当天,如果我没猜错,是她在我回家之前亲自送来的。可是,你居然,居然把这封信藏起来?!”麦丁的脸也跟蔺雪一样扭曲了,不是因为痛苦,而是愤怒。

    蔺雪剧烈地咳嗽着,一缕蓝色的黏液从他的眼耳鼻口里渗了出来,他拼命转过头,怪异地笑着:“嘿嘿……不这样……你……你怎么……能……安……安心做我的……同伴……咳咳。”

    “注定我不适合跟你做同伴!”麦丁强迫自己放松咬紧的牙关,轻蔑地看着丑态毕露的蔺雪:“为什么不把这封信毁了?真是太失策了。多亏了你养的兔子,若没它带路,我不会在你车上的坐垫下发现这个!自作孽。”

    “你永远……都在我之下……就算看到那信……又能奈我何……可惜……只坏在……加在咖啡里的……东西上。”蔺雪继续笑,没有一丝落败者的沮丧。

    麦丁楞了一楞。

    从头到尾,在蔺雪的眼里,原来他只是个不足为惧的跟屁虫,一个可以被肆意玩耍的提线木偶?蔺雪说得没错,若没有得到那张可以致命的纸符,就算他发现了他恶毒的玩笑,又能将他怎样?

    多可恨的妖怪啊!

    “做不了我的……同伴……是……你的遗憾……嘿嘿嘿嘿……”

    蔺雪干涩的笑声越来越小,无数道晶亮的白光从他的身体里钻出,呈螺旋状地缠绕在一起,然后放大,再放大,直至形成一个巨大的耀眼光环,彻底把他隔绝在了另一个空间里。

    麦丁被这光环的光芒灼得闭上了眼睛。

    与此同时,耳旁传来轰一声闷响,一浪刺骨的寒流从麦丁身体里穿过。

    一秒钟,十秒钟,也可能是一分钟或者更久之后。

    四周的动静嘎然而止,仿佛这里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麦丁睁开了眼。

    除了沙发前这一小片狼籍的地面之外,一切正常。

    唯一不同的是,对面沙发上,多了一只非常漂亮,毛色纯亮,其白胜雪的……兔子。

    那是一只很普通的兔子,唯一出色的,是它脸上那对比红宝石还矜贵的眼睛,滴溜溜地转动着,灵慧过人。

    麦丁走到沙发前,把它抱在了怀里,转身朝楼上走去。

    手术室里,兔子匍匐在手术台上。

    麦丁坐在一旁,爱怜地抚摩着它的背脊,悠悠说道: “GIVEN BEAUTY的宗旨是……如你所愿,作为这地方的一员,我永远不能违背顾客的意愿。”

    他顿了顿,一手牵起了兔子的耳朵,把嘴凑到它耳边:“最后一个客人临走时告诉我,她很羡慕你光洁的皮肤。”

    一把精致的柳叶刀,在麦丁的手上冷光闪耀……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12 22:06

巴夫洛斯庄园

    我点了一支烟,吸了一口,又拿出了另外一支扔给对面的这个战战兢兢的人。他已经在我的办公室里坐了快到半个小时了,直到现在,他似乎才慢慢镇定了下来。

    他接起了那支烟,并没有想抽的意思,而只是在手里捏来捏去的,我看见他的手心里全都是汗水。

    "先生,我可以说了吗?"他小心翼翼地问道。

    我点了点头。

    “当然!”

    他用一只手极其努力地擦了一下额头的冷汗,然后又将那根烟放到了口袋,咽了口唾液,双目深邃地说了起来。

    “没办法的,我只好到‘锋锐侦探事物所’来找你了。我想我不得不找你……”

    他说着,皱着眉头,握了握拳头。

    “事情是这样的,那……那是上个月的一天晚上,我跟加比还有唐斯三个人穿过了布伦山的那片松林,潜入到了传说中的巴夫洛斯庄园,我想……"

    他说到这里的时候,抬头看了我一眼,接着说道,“我想,你应该听说过这个庄园的吧?”

    我微微地点了点头。实际上,我以前仅仅听说过一点关于巴夫洛斯庄园的事情,据说,那是一个千百年的庄园,最初好像是一个收藏家建起来的。

    他继续说道: "据传说那是一个叫巴夫洛斯的收藏家建立起来的,所以,一直以来,人们就管他叫巴夫洛斯庄园,巴夫洛斯庄园的成功之处,就是在于它曾经收藏过世界上多种多样的稀世珍品,这些珍品每一样都价值连城,如果能够得到其中的一样……"

    他的眼中忽然闪过了一丝极为神秘而兴奋的光彩来,刚才的那种恐惧一扫而光,我暗暗地吃了一惊:这也许就是小偷的本性吧!

    “所以,在巴夫洛斯庄园在莫名其妙地荒寂以后,对很多的人都成了极为强大的诱惑,,虽然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谁从巴夫洛斯庄园里偷出过什么来,但神秘的巴夫洛斯庄园还是吸引了我们,可万万没有想到,”他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但是,等我们三个到了巴夫洛斯庄园后,那种神秘感忽然消失的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竟然是一种无法克制的恐惧。”

    这家伙说到这里的时候,控制了一下情绪。

    明显是对某样事物感到了额外的注意。“但这并不能吓倒我们,因为经常偷盗,我们早就把胆子练出来了,当晚我们还是像以前那样的习惯安排的,由我在庄园外以防万一,由他们两个进到庄园里。后来,我才发现,其实根本没有这个必要,在那片荒寂的地方,根本就没有人,连半个人影都没有,我甚至可以躺在那里睡觉。无聊之下,我就轻轻地推了推庄园那已经生锈了的大铁门,天!那门竟然开了,我才发现,因年深日久,那门锁早已腐锈透顶,根本不堪一击,而我们那两位朋友竟然是翻墙而入,当时,我差点笑了出来,可当我进到庄园里时,又完全笑不出来,整个庄园在昏暗的夜色中显得阴气沉沉,诡异多变,像一个蹲在黑暗中的野兽,我怔了怔,然后蹑手蹑脚地向庄园的中心走了过去,因为就在庄园的中心矗立着一座不小的双层古典房屋,我知道,加比和唐斯一定就进了那座大宅。我走近那座大宅,并没有想要进去,因为加比和唐斯在里边,我没有必要再进去,我对他们两个的偷盗技术还是很有信心的,于是,出于好奇心,我只是走到了古宅一层的窗前,想往里面看看……!”

    说到这里,他的呼吸突然变得急促起来,手也开始不自觉的互相搓着,目光夹杂着无名的恐惧,似乎在望向某处。

    “就在窗上,我突然看到一张脸,一张极长的脸。虽然,光线比较暗淡,但我们离得实在太近了,我在窗外边,她在窗里边,而且那张又窄又长的脸就紧紧地贴在窗户上,狠狠地瞪视着我,我看得出那是一张又老又丑的女人脸,它真的太长了,整个窗户不过有半米高,她的那张长脸几乎占满了整个窗户,简直就像一个可怕的怪物,惨叫了一声就向外跑去,可就在这个时候,我又听到了另外一声惨叫,我听得出来,那是加比发出来的,我回头望去,只见在昏暗中,加比像疯了一般往外狂奔,我当时闪过的念头就是他可能也看到那张脸了。但就在瞬间,我的这个念头就被击得粉碎,我倒抽了一口冷气,因为我看到,就在加比的身后,竟然跑出来一具骷髅,而且这具骷髅正在向我们疯狂地奔来,那一刻,我身体里的血液变得冰冷,就这样,我跟加比惨呼着冲出了巴夫洛斯庄园,一口气跑了出去。当我们冷静下来的时候,天都已经亮了,这时我们才发现,其实我们早已跑出了巴夫洛斯庄园的那一带荒僻地区,然而,也就这个时候,我和加比才发现了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唐斯呢?唐斯还在巴夫洛斯庄园?当时我们两个有点发懵,我问加比,加比只是说当时他正在屋子里翻东西,忽然就见到从黑暗中走出一具骷髅并向他奔来……!”

    说到这里他喘了口气,情绪稍微稳定了一下,顿了好一会儿才接着说道:“我们虽然是小偷,做得是坏事,但我们并不是没有情义,唐斯是我们的好朋友,好兄弟,我们怎么可能置他于不顾,回到住处,我们两个也没有发现他的人影,于是我们决定再回巴夫洛斯庄园找他,哪怕只有一点的希望我们也要找到他,虽然,那个庄园很恐怖……”

    这个时候,我不勉受到了一点感动,人不是神,都会做错事情,但这并不代表一个人就完全丧失了人性,他的良知,他的情义只是深藏在心中不知名的角落,只要给他适当的环境和机会,就会把它激发出来。

    “因为多少都有些害怕,也为了防止被人发现,我跟加比选择了黄昏时,又去了一趟巴夫洛斯庄园,并且还带了只猎犬为我们壮胆,这次,当我们再走进巴夫洛斯庄园时,非常紧张,只有那猎犬不知所顾地东张西望,到处闻着什么。当时,加比表现得非常积极,因为他曾经进到过那个古宅,所以他做了一个决定,要我在庄园里守着,他自己再到宅子里看看。当时,我是不同意的,但他并没有给我争辩的时间就已经闪进了宅子。我在庄园里找了好几圈也未发现什么东西,后来我开始烦燥起来,就在这个时候,我的狗像突然发现了什么似地向墙角一个黑暗的地方跑了过去,我紧跟了上去,打开手电一看,我大惊失色,竟然是唐斯的尸体,不知道是怎么会事,他的尸体变得焦糊,仿佛被火烤过了似的,那种焦臭得味道非常的刺鼻,让人感到极度恶心。我完全是怔在那里的,并没有注意我的身后,但是,我的猎犬发现了,它狂嘶乱叫,我转过身,我发现,在我身后,正站着一只活动的骷髅,我不顾一切地狂奔,耳边只隐隐传来狗叫的声音,当我冷静的时候,我早已逃离子巴夫洛斯庄园。从那晚以后,我也再没有见到过加比,还有那只猎犬,在痛苦中熬了这么长时间后,我实在无法忍受了,我在心里承受了极大的压力,所以,我就来找你了,警官,你一定要帮帮我,虽然我曾是个小偷,但我更想我的朋友,我需要你的帮助,我实在想知道加比的下落,也实在想知道这件事情到底是怎么一会事!”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12 22:07

他近乎于带着哭腔哀求地说道,实际上,即使他不求我,我也想查查这件事到底是怎么一会事,因为他说的这件事情已经完全吸引了我,简直怪异至极。

    “你还敢去一趟吗?”我略带微笑看着心情复杂的他问道。

    他考虑了几秒钟,下决心地点了点头。

    “明天我跟你一起去一趟巴夫洛斯庄园,我想亲自去看一看,这样我才能更进一步了解一下那个庄园到底是怎么会事,才能帮助你的朋友。”

    我正说着的时候正好见小王推门走了进来,于是我笑着拍了拍小王的肩膀

    “明天跟我一起去一趟巴夫洛斯庄园,那里有惊喜等着你。”

    翌日,天气竟然非常的好,万里无云,在这个叫卡奇的小偷带领下,没用上两个小时的时间,我们的警车就到了巴夫洛斯庄园的门外。

    我、小王和卡奇下了车,就站在巴夫洛斯庄园的门前,门开着,从门里透露出一种死气沉沉的窒息感。

    卡奇的脸色变得极度苍白,我跟小王则显得稍微镇定些。

    我使了个眼色,小王点了点头,我跟小王走在前头,卡奇跟在后面,我们三个人推开那灰蓬蓬看上去像棺材一样的大门,就进了巴夫洛斯庄园。

    一进到巴夫洛斯庄园,一种死一般的寂静沉静将我们三个人包裹的严严实实。

    我第一眼就看到了园中心的那个古宅,我正想进去,但却被卡奇拉着向墙角里走去,那是围墙边一处阴暗的角落里。

    “天!唐斯的尸体没了!”

    卡奇发出了一声惊呼。

    我跟小王俯下身看去,一时间,都看见,在墙角的地上确实有一些什么东西烧焦后留下的痕迹。

    卡奇怔怔地看着地面,又看了看我们。

    “真的没了,怎么会这样!”

    “难道是有人将尸体搬走了?”小王望想我。

    实际上,我也实在想不出这到底是怎么一会事。但我觉得什么可能性都有的,也未必就是有人来把尸体搬走的,也可能是野狗野猫什么的东西将尸体吃掉了,或者叼走了,也未尝不可的,所以我根本无法回答他。

    “先去房子里看看吧!”

    我只能这样说了。

    然后转身向那古宅走去。

    以一个正常人的思维来思考,一个收藏家的屋舍,他的设计和布置一定会与众不同的。但我们所进的巴夫洛斯的屋宅,它的室内设计和摆置实在太普通了,普通得简直让人吃惊,唯一的一个特别之处就是显得有点脏,到处落满了灰尘,很难想像这里会有像卡奇所叙述的那样的事情发生过。

    我看得出小王跟我有同样的感觉。

    “你在一楼看看!我跟卡奇上二楼去!”   

    我对小王说道,他点了点头。

    我跟卡奇小心翼翼地上了二楼,映入眼帘的是一条昏暗的走廊,显得非常单调,因为,我们两个都可以模糊地看到,在走廊的尽头只有一道门,而在走廊的墙上什么特殊的饰物都没有,只单单挂了一个椭圆形的镜子 。

    我看了看卡奇,心道,你们也真够倒霉的了,上这里偷盗,就算不搭上命,也只能空手而归了。

    我们两个缓缓地走了过去,走到了走廊尽头的那道门的跟前,我轻轻地推开了门,没有费多大的劲。

    扑鼻而来的,是一股潮湿的霉臭味,看来这个屋子已经很久没有人进来过了。

    屋子里异常的寂静且昏暗不清,我跟卡奇实际上什么都看不清楚,大概是因为窗帘遮盖的极为严密的缘故吧!我凭着感觉走到窗前,将窗帘慢慢拉开,因为年深日久,窗帘有几处地方竟被我一拉就破碎了。

    终于,光线射了进来,也就在这时,我听到卡奇发出了一声极度恐惧的惊叫。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12 22:08

我扭头望去,顿时也吓了一跳,就在室内有一张床,而床上明显地躺着一个人,用一张棉被盖得严严实实的。

    但是,不管是什么人,他都没有作出任何反应,所以,我几乎可以百分之一百地肯定,棉被下的是一个死人,如果是一个活人,那也肯定是一个精神病,正常人怎么会在陌生人进来时那么愚蠢地藏在被子的下面呢!

    我小心谨慎地走到了床边,左手缓缓地伸过去,准备揭开被子,右手紧握了腰间的手枪,以防万一。

    被子下面竟然是一具发黑且阴森森的骷髅。

    “你看到的骷髅是不是这一具?”我若有所思地向卡奇问道。

    卡奇显得有点迷茫,仿佛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的问题。

    “我……我实在不知道,是,还是不是!”

    他脸色苍白,语无伦次地说着。

    我知道他说得是真心话,不可能骗谁,至少他所说的骷髅会到处跑,而这具骷髅明显跟死尸一样僵硬在床上。

    我百思不得其解,抬头向四周望了望,刹那间,我惊出了一身冷汗,迅速无比地掏出了枪,对准了墙的角落。

    因为,在墙角落里,竟然蹲着一个人。

    卡奇显然也被我惊动了,他也迅速地望向了墙角,虽然我的精力非常集中,但眼角的余光也能够看到卡奇的身子颤抖了一下。

    那个人蜷曲着身子蹲在墙角里,一动也不动。

    难道他已经死了?

    我小心翼翼地走了过去,用手枪戳了一下那个人的肩膀。

    哗地一声,那人竟然堆到了地上,不再是一个人形。

    我吃了一惊,扯开那件腐烂的大衣,天!下面竟是一具骷髅的碎骨。

    又是一具骷髅!

    我提着手枪在屋子里巡视了一圈,再没有发现任何异常的事物,更没有第三具骷髅的出现。

    就在这时,楼下突然传来小王一声凄厉的惨叫。

    我吃了一惊,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以小王的胆识跟能力,能够使他发出如此的尖叫,那简直就是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

    我疯了一般冲了下去,只见小王怔怔地站在那里,两眼发直,面色惨然,仿佛看到了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事物。

    “怎么了?”我吃惊地问道。

    他转过头,有点僵硬地看着我,好长时间,才对我的问话作出反应。

    “银锋!我刚才看到了……看到了一个长脸的女人,不!应该说是一个长脸的老太婆!”

    他的表情阴森可怖,让人看了非常不舒服,可想而知,能让他感到如此的恐怖,那个长脸的人,她的脸得有多长。

    我向周围望去,在视线范围内,并没有看到什么长脸的女人,倒是看到卡奇脸色灰黄地站在我跟前。

    “你怎么了?”我十分不解地向他问道。

    卡奇神色怪异地望着我。

    “你摸摸我的脸!”

    我迷惑地按照他所说的去摸了摸他的脸。

    “摸到什么了吗?”他好像极其担心地问道。

    “也没什么,就是一张脸!”

    我仍然十分不理解他的举动。

    他看了看小王,又看了看我,眉宇之间透露出不可掩饰的恐惧。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12 22:08

“我看……看了楼上的那……那面镜子,可是……可是镜子里没……没有我!”

    我跟小王都后退了一步,一种诡异莫名的恐惧将我们三个人完全包笼了起来。

    在努力使自己平静后,我对他们俩说道:“走!到楼上看看去!”

    当我们三个人站在挂在走廊里的那扇镜子前时,我们都呆住了。

    镜子里可以映照出别的事物,但却没有我们三个人。

    如果说刚才是恐惧的话,那么现在, 我们就是恐惧到了极点。

    传说,只有鬼在镜子里才照不出影像的,难道我们三个人都已不再是人了。

    这怎么可能呢?

    卡奇已经害怕的浑身哆嗦起来。

    “我……我们……还是……是快点离……离开这里吧!”

    他的语言都已经开始断断续续。

    “要不!我们就先离开这里?”小王像是试探似地问我。

    我点了点头,看来他们真是太恐惧了。

    “晚上,你跟我再来一趟!”我指着小王说道。

    小王先是顿了一下,然后,仿佛是硬着头皮似地点了点头。

    既然卡奇他们那一伙人是在晚间遇到的怪事,那么,我们最好也在晚间到巴夫洛斯庄园,这样可能会比较容易弄清整件事情。

    到了晚上,我跟小王拿着手电,像两个幽灵似地潜到了巴夫洛斯庄园,刚一进那个古宅子,我们就发现了一件极其糟糕的事,我们竟然没带枪,我们的枪竟然都落在了警局,这可是极其少有的事情,万分之一的机率竟然碰到了这件事情,还好的是我们在门口各自拾到了一根长木棒,心里总算才有了点底。

    可能因为在一楼曾受到了一点惊吓,小王壮着胆子选择了二楼。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真没有想到,巴夫洛斯庄园竟把一个警察吓到了这个样子。

    我在一楼仔细地巡视起来,试图去想像一下,当时那两个小偷加比跟唐斯在屋子里偷东西的情景。

    但却怎么也想不出来,毕竟我是警察,而不是小偷。

    一楼里的光线十分的昏暗,只有几屡暗淡的月光射进来,让我能够大体上看清楚一楼里的情况。为了看的更清楚些,我只好拿出了打火机,借助那微弱的光来辨清事物。

    那一楼显的陈旧不堪,也没看见什么珍品,这个收藏家也不知道,到底收藏了什么!

    我举着打火机,在整个屋子里仔细检查了一边,也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事物,甚至我把卡奇所说的那个看见长脸女人的窗口也检查了,仍然是什么也没有。

    我禁不住有点失望,但就在这时候,我却意外地再次听到了那种脚步声,就是那种很空洞的脚步声,若隐若现,仿佛就在我的身边,又仿佛离我十分遥远。我完全可以肯定那绝对不是小王的脚步声的,因为声音是平行传过来的,而不是从上边传下来的,也就是说,这脚步声很有可能就在一楼里!

    但实际上,我什么也没有看见!

    我侧头再听,那声音又渐渐消失了!

    没有一小会儿的时间,那声音就又出现了!

    我集中了精力,仔细寻找那声源出处,终于吃惊地发现了一扇隐蔽的很好的暗门,就在一块石膏雕像的后面!

    我把雕像用力搬开,那扇暗门就完全显现了出来,大概在一人来高左右!破败不堪,黑沉沉的散发着一股潮湿的酶味。

    但令我惊喜的是我看出来那门的下面的地面和门把手上没有灰尘,那也就是说有人经常出入这里的。

    什么人呢?

    什么人会经常出入这里的呢?

    难道还有人住在这里?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12 22:09

我正在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忽然又听到楼上一声惨叫,我听的出那是小王的惨叫声,接着就是一阵散乱的脚步声,好像还不是一个人,我慌忙提着手中大大棒子向楼上冲去!

    还没上楼梯我就呆住了,只见在昏暗中两具幽灵一般的骷髅从楼上悠然而下,速度急快,我还没完全反应过来的时候,他们已经来到了我的跟前,他们挥舞着骷髅手臂向我冲来,我当时的确已经浑身起了鸡皮疙瘩,惶恐之中举起手中的大棒子狠狠向他们砸了过去去,然后又慌乱的后退着,将手中的打火机高高的举起,我看到两具骷髅突然开始颤抖起来,摇曳着,像风中的枯枝,马上就要折断了一样。

    惊慌之中我稍稍镇定,本想往迈一步,却突然看见从他们的身后蹿出一只豹一样的白花花的怪物,张牙舞爪的,我尖叫了一声,提着棒子连滚带爬地退了出去,仓皇之中打开了那道暗门躲了进去!

    我将门反插上,大口地喘着气,感觉自己好像做了一场噩梦一样! 汗水涔涔而下。

    我用身体紧紧地靠在那扇门上,生怕那两具骷髅和那个怪物再冲进来! 好在这个时候什么动静也没有了!

    抬起头来,我颤巍巍地打开了手中的火机,只觉得暗室里四周黑漆漆的,能见度很底,我只有将火机往前送出去一段距离后,才能看见点东西,我在想什么东西会住在这种地方呢?   

    我试探着向前走去,大概走了十步左右,身子就开始觉得有点冷了,温度明显开始下降。有点像进了一个冷柜里那种感觉!

    我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还该不该往前走,就在这个时候,我手中的大棒子忽然碰到了什么,我把打火机伸过去照了照。不照还好,这一照,我又吓了一跳,我看见了一块铁板,上面盖着白布,白步是隆起来的,明显就是一个人形。

    只要有判断能力的人都能看出来,那其实也是一具死尸!

    我伸手将那白布慢慢地揭开!

    天!在这一刹那间,我的心理受到了极度的刺激,我简直认为自己判断错了,可当我冷静一点的时候,才再次肯定自己没有判断错的!

    那的确是一个人!

    但应该说是一个怪人!

    他只有半张脸,而另外半张不算是一个脸,而是一个肉面!

    可这里怎么会有这么个人不人鬼不鬼的玩意呢?

    我放下那块白布,又举着打火机向周围照了照。

    我倒抽了一口冷气,完全被震慑了。当我举着打火机在整个暗室里巡视一边以后,才吃惊的看到,这个暗室简直就像一个太平间,放的都是僵硬的尸体,而且,当我揭开每具尸布的时候,都吃惊地发现,每具尸体都很怪异,可以说都是少见的畸形,恐怖至极,有没有眼睛的,有没有鼻子的,有没有上嘴唇的,还有脸上缺了个大坑……

    我惊谔地怔在了原地,只是觉得大脑乱哄哄的,像灌进了混水一样!

    “哎——!”

    黑暗中一声极其怪异的长叹突然传来,严重的刺激了我一下!

    我握紧了手中的大棒子,喝道: “谁!出来!”

    那种擦动的脚步声再次慢慢传来,我知道,这就是我先前听到的脚步声的!

    “走吧!不要在这里,这里不是你们应该来的!”

    一种粗哑的声音低沉沉地传来,像锯齿一样拉着我的耳膜!

    “你是谁,为什么呆在这里?”我不动声色的问道,并提着棒子慢慢靠了过去。

    “你别过来!我说了,这里不是你们应该来的,快点离开的,你的朋友们都已经死了,如果你还想活的话,就快点离开!”

    “你说什么,他们都死了!”我吃了一惊!

    “是的,见光就死的,你还是快点离开吧!”

    他沉沉地说着,然后咳嗽了一下,又接着说道:“都是那扇镜子搞的鬼,那是一扇魔鬼一样的镜子,上帝一样的镜子,是邪恶与正义的化身……”

    “你在说什么呢!”我冷笑了一声,又向前走了几步!

    就在这个时候,她突然跳了出来 ,“想看我是吧,你看吧,那你看吧,看看我这副怪模样吧!”

    屋子里突然亮了起来,我吓了一跳,后退了几步,我觉得自己面前是突然跳出了一个神情激动的怪物!就在他的后面有一柄火把突然着了起来!

    长脸女人!

    长脸的老太婆!

    我的天,我知道,这个长脸的怪人就是卡奇跟小王曾经提到过的那个怪人!

    我愕然站在那里不知所措!看着这个脸部长的像拉长的面团的怪人!我一阵阵的毛骨悚然!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12 22:09

“是巴夫洛斯做的,是他做的,他欺骗了世人,他只收藏了一面古怪的镜子,他收集的并不是世界上的稀世宝物,而是魔物……在夜里照过它的人都会变成骷髅的……”

    这个长脸怪人冲动地说着,让我在一瞬间仿佛明白了什么。

    “除了这个,他还有收集畸形人体的嗜好,哈哈,真是古怪啊,可是连他自己最后也被魔镜杀死了,可惜啊,他还不知道那些被魔镜杀死的人还能复活的,呵呵……只有我知道的,这个世界只有我知道这个秘密的,哈哈!”

    她的神情越来越癫狂,像疯了一样。突然冲了上来,用她那细长的怪手指将我死死地卡住了,我实在没有想道,这么个怪人竟然能有这么大的力气,我觉得自己简直就是被铁条一样的东西捆住了!

    “反正我也是自己呆在这个鬼地方,没有人理我,不如把你吃了啊,呵呵,先前那个见光烧焦了的人肉实在不好吃啊,今天来个新鲜的,你可不能怪我啊,我就是这个脾气,我已经给你机会让你走了,可是你不听啊,呵呵……”

    “我看你是在胡说八道吧,什么魔镜,什么杀死巴夫洛斯做的,什么收集世界各地的畸形人,一派胡言!”我尽力掰着她的手指,抻着脖子嘲讽似地说着,那一刻我甚至怀疑,我马上就会被她掐死了。

    “什么,你不相信,你没看见这些畸形的尸体吗?”

    怪人有点愕然。

    “是呀,我是看到了,那就能证明你的话是真的吗,我看你就是什么也不知道吧,这样疯疯癫癫的人怎么会知道什么秘密!”

    我的话故意加进去了更大的刺激性,这个时候我,我的身子已经明显乏力。

    “这个秘密只有我知道的,那个镜子,就是那个挂在走廊里的镜子,只要是在夜晚照过的人,就会变成骷髅的,当骷髅见光后,就会烧焦而死的,就像刚才那样,你的朋友,见到你的打火机光,就会玩完的,但如果,把那面镜子反过来去照他们的话,他们就会复活的,呵呵,这就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可惜那个巴夫洛斯,连他自己当年收集镜子的时候都不知道,可惜啊,他跟他的母亲都死在魔镜的照耀下,就痛苦的死在他自己的那间卧室里,哈哈,要不然的话,他可能还活的挺好的呢,妈的,他把我关在这个不见天日的地方,妈的,我就长的那么难看吗,妈的,他收集我……!”

    我仿佛明白了一切,依然对她说:

    “简直就是一派胡言,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镜子!”

    “你不相信,那好吧,我就让你看看!”

    说着,她竟然将我慢慢松开了,然后絮叨地重复着那句话,“这个秘密只有我知道,这个秘密只有我知道……”

    然后,她就走出了暗室,我咳嗽着,摸着自己的脖子迅速跟了出去。随手我又捡起了那根大棒子,我本来是要抡起大棒子砸向她,就在这时,她突然转了个身,“你在这里等着,我去把镜子拿来!”

    她竟对我的举动视而不见,就转身上楼去了!

    我则吓了一跳,可能因为屋子里黑她没看见我的动作,低头望去,那两具骷髅还躺在地上,而那白花花的豹子似的动物骷髅也倒在那里。

    没有一会儿的工夫,我就看见她将二楼走廊里的那面镜子抱在怀里走了下来,“你不相信我,呵呵,那我就让你看看!看完了再吃了你们!”

    她一边笑着一边把镜子对着自己照了一下,我吃惊地看到,就在突然间,她幻化成了一具白花花的骷髅,阴森恐怖,然后他她也没有出声,又将镜子对着地上的两具人骷髅和一具兽骷髅照了照!

    突然间,地上出现了两个疲乏的人和一条狗,其中一个是小王,另一个是一个陌生人,我想可能是卡奇曾经提到过的加比了!

    他们显然是受了伤,躺在地上,呻吟着!可能是先前被我用棒子打的,而那条狗却显得很精神!一站起来,就狠狠地瞪着那个骷髅怪人!

    怪人舞动着骷髅肢体,显的得意洋洋,那意思好像是在说,怎么样,我说的是真的吧。我也在这个时候明白,原来被镜子照过变成骷髅后是不能说话了的。

    突然那只狗开始向她狂吠起来!

    她显然是被吓了一跳的,精神分散,我猛地冲上去抡起大棒子,一棒子将她手中的那面镜子砸个稀巴烂!

    然后,抬腿一脚将她揣倒了!

    我拉起小王跟加比就冲向外边!

    而那条狗则在后边对那个怪物人狂咬起来!

    当我拖着他们两个冲出巴夫洛斯庄园的时候,才发现,天已经都快亮了!

    然后,我听见后边有狗惨叫的声音!

    我们三个回头望去,只见那怪物骷髅手中正抡着棒子狠狠砸向那条猎犬,但她却在突然间摇曳着倒了下去,显然是害怕见光的,然后这副古怪的骷髅就在地上拼命地爬向了身后古宅子里,渐渐消失在古宅子里那片昏沉沉的黑暗中……

    那条狗也跟着我们跑了出来,我们几个人踉踉跄跄地走了出去……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12 22:11

恐怖解剖楼

    夜像看不到边际的黑色丝绒幕布一般,令人绝望地下沉,让我透不过气来。我蜷缩在办公室里的那张满是污迹的沙发上,四肢冰凉,浑身颤抖。薄薄的木门紧闭着,房间里充斥了来苏水与福尔马林药水混合的难闻气味,走廊外传来断断续续忽高忽低的哀伤的哭泣声。那似乎是婴儿在绝望地哭泣,细小如野猫在哀叫,阴冷的风嗖地一声从破了一半的窗户里灌了进来,这婴儿的哭声被阴风割裂得若有若无。而我继续蜷缩在沙发上,身体颤抖得更厉害了。

    我是被表弟的电话惊醒的,他说马上到解剖楼来找我。

    表弟比我小十岁,在学院里教病理学,我很羡慕他,每天可以穿得干干净净衣冠楚楚站在阶梯教室的讲台上,拿着麦克风给三个班的学生讲大课。而我就没有这么幸福了,我也算是医学院里的老师,只不过是解剖实验课的助教,说是助教,其实就是在解剖楼里做些打杂的事。比如说做离体兔肠应激反应实验时,教学生怎样用榔头对兔子执行死刑;又比如说,面对骨骼标本,教学生怎样分辨胫骨与髌骨;又比如说根据“上房下室左二右三”的口诀教学生辨认左右心室左右心房。

    在我的助教生涯里,做得最多的事就是把泡得已经呈粉红色的尸体从尸池捞到解剖台上——那尸池可真大,长三米宽三米,连深度也是三米。尸池里灌满了福尔马林,散发的气味常常会令第一次走进解剖楼的学生呕吐不已。当然,对于我来说,这气味早已习惯了,我并不认为福尔马林的刺激性气味与尸体的腐臭味混合后,会令我的胃部有任何不适。不过搂着全身滑腻蘸满药水的的粉红色尸体的确也不是一件让人快乐的事。

    另外一件每天都要做的事,就是做一个解剖楼的看守者。每天晚上,我都住在一间废弃的办公室里,喝着老白干,听着楼外的风声,然后慢慢进入梦境。

    表弟在接近午夜的时候来到了解剖楼,他大叫了几声后,我走出二楼的办公室,小跑着通过了充斥着穿堂风的走廊,然后下楼为他打开了紧锁的铁门。我一看到表弟差点没认出他来——他双眉紧蹙,眼眶深陷,头发湿漉漉地纠缠在一起,手里提着一瓶金六福,看上去神情黯淡,没有一点精神,哪有医学院第一麻辣教师的风范?

    我打趣地说:“老弟,怎么了?让女鬼勾了魂?”表弟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别说了,哥,上去陪我喝酒吧。”

    我们上了楼,才发现刚才我走出办公室时,竟不小心把门带上了,而我却没带钥匙。表弟见了,说:“没事,我们随便找个屋喝吧。”

    我缩着脖子看了一眼冷冰冰的充满来苏水与福尔马林气味的走廊,然后对他说:“这幢楼里,没锁的房间只有解剖室。”是的,只有解剖室没锁门,那间屋里全是泡得变成粉红色的尸体,又有谁会来偷尸体呢?

    毕竟表弟也是医学院临床医学毕业,读书时就见惯了各种各样的尸体,所以他并没有表示反对,和我一起走进了解剖室。

    解剖室靠最里面就是那个传说中的水泥池——长宽高都是三米的尸池。尸池前是一张张长课桌,上面摆着或高或低的玻璃瓶,瓶里盛满了福尔马林,药水里浸泡着各种器官。我和表弟随意找了一张课桌坐下,我刚找了两个玻璃杯,表弟就对我说:“你把这瓶子放一边去,我见了觉得心里瘆得慌……”

    我看了一眼,这桌子上摆着一个玻璃瓶子,瓶子里是一个还未成型的婴儿,组织早就僵化了,但婴胎的一双眼睛却很大,就如一对死鱼眼一般,直勾勾的盯着表弟手里的金六福。我哑然失笑,然后将玻璃瓶扭转了180度,留了个只有几缕稀疏发丝的后脑勺对着我们。

    我给表弟倒了一杯酒,然后问:“究竟发生什么事了?瞧你一副落魄的模样。”

    听了我的话,表弟的身体剧烈地颤抖了起来,脸颊两边簌簌地滑下几行汗液。他哑着声音,颤栗地说:“哥……我……我……我杀了人!”

    表弟告诉我,他刚才杀了陈洁。陈洁我是知道的,她是表弟系里大三的学生,面容姣好,身材火爆。在学生之间非官方评选里不止一次的被推为系花,即使连我这么一个常年都闷在解剖楼里的中年人,都知道陈洁的存在,就足以证明她的名气有多大。但我的确没有想到,表弟竟然和陈洁搞到了一起,而这事还没有传得沸沸扬扬,看来表弟的保密工作也做得不错。可他为什么会杀了陈洁呢?

    表弟的脸涨得通红,他吞吞吐吐地说:“是这样的……我在校外租了一间房……就是用来和陈洁幽会的……激情的时候,她喜欢我绑着她……还喜欢在高潮的时候让我用手掐她的脖子……”表弟猛地喝下一杯酒,然后剧烈地咳起了嗽。我拍了拍他的后背,等他平静下来时,继续说,“今天我们还是这样激情的,可等我平静下来时,扔给她几团纸巾,她却依然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我摸了一下他的颈动脉,才发现她已经死了……”

    听完表弟的话,我无话可说——他实在是玩得太过火了。我怔怔地站在课桌前,表弟一把抱住我的腿,大声地叫了起来:“哥,只有你才可以帮我了!你帮帮我吧!”

    表弟从小就在每个方面都比我厉害,我除了在年龄上比他大十岁以外,就没有任何地方可以超过他。他的成绩比我好,人长得比我帅,虽然我们在同一所大学里担任老师,但他却在最好的系里执教最重要的课程,而我却在解剖楼里美其名曰“助教”,实则干着扛尸体的苦力活。但这并不妨碍我一直宠着他,毕竟他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现在他出了事,我不帮他,谁帮?

    我定了定神,问他:“你和陈洁的事,知道的人多吗?”

    “基本上没有人知道,事实上,我和她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也就两个来月。她还有其他男人——我们也就是玩玩而已。”表弟答道。

    “今天晚上陈洁去你那里,有人看到吗?”我又问。

    表弟摇了摇头,说:“没有人会看到的,她是天黑透了才到我那里去的。”

    我点了点头,已经想到了解决的办法。我从表弟的手里抢过了酒杯,然后说:“够了,别喝酒了,现在你必须保证足够的清醒与体力。走,我们去你那里!”我拉着他就走出了解剖教室。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12 22:12

表弟在校外租的房并不远,在校后的一个小山丘上,而在那个地方的校园围墙,有一个豁口,正好可以让体格健壮的人翻身而过。表弟之所以在这里租房,正是考虑到了这个豁口,平时他可以睡上一个懒觉,然后在快上课的时候抄这条近路。

    表弟领我进了他的房间,我一眼就看到地上那具赤裸的陈洁的尸体。陈洁呈大字型仰面躺在了地上,脸色发青,嘴角渗出几丝白沫。我将她的尸体翻了过来,她光洁的背上已经沉淀了不少青色的淤斑,我知道那是尸斑,因为重力原因血液沉降而成。我转身对表弟说:“还愣着干什么?快给她穿上衣服!”

    表弟手忙脚乱地为陈洁的尸体穿上了衣物,等穿好后,我又为她凌乱的衣物稍作整理,然后将剩下的金六福倒在了陈洁的身上。

    表弟问我:“哥,你这是干什么?”

    “带她回我那里——解剖楼!”我冷冷地答道。

    “为什么在她身上洒酒?”

    “万一回去的路上碰到巡夜的保安,就说送喝醉的人回家。”我继续答道,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

    我与表弟两人一起左右架着陈洁的尸体,跌跌撞撞地向学校围墙的那处豁口走去。陈洁活着的时候是个体态轻盈的瘦弱女孩,没想到她死了后却这么沉重。还好我和表弟的体格都算好,所以带着陈洁的尸体翻过围墙豁口,虽然经历了一番周折,但也算有惊无险。穿过校园里的一片小树林,我们看到了那幢孤零零的黑色砖石建成的小楼——解剖楼。

    架着陈洁走进解剖室,刚才洒在她身上的金六福,弄得我和表弟都是一身酒味。我把陈洁扔在了长桌上,然后向表弟努了努嘴。表弟疑惑地问我:“干什么?”我冷笑道:“把她的衣服全剥掉!”

    等表弟剥完了陈洁身上的衣物,陈洁已经如一块冻死猪肉一般,横陈在了冰冷的解剖台上。

    我则从解剖教师的储物柜里取出了一套手术刀,走到了陈洁的尸体面前。表弟见我拿着手术刀,大骇,他问道:“你要干什么?”

    我笑了一笑,说:“我们要让陈洁永远消失,所以必须清除她在世上的一切痕迹!”

    我的工作是从陈洁背上的尸斑开始的。冰冷的刀尖挑破陈洁背上的皮肤上时,我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我记得上一次动刀解剖尸体,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那时我还和表弟现在一样年轻,刚进医学院的解剖楼时,还报着一腔激情。但是解剖学教研室的那几个老学究却一直认为我只有一个专科学历,所以不允许我动刀。这十年来,我被他们排挤到一边,看着有本科甚至硕士学历的解剖老师在学生面前得意地做着表演,我却只能拿着铁钩从尸池里钩过一具尸体,然后扛在肩膀上,任那滑腻的福尔马林从我的背上滑过,我再把尸体重重地扔在冰冷的解剖台上。不过今天,我终于能再有一次机会亲手解剖一具尸体了,所以,我非常兴奋。

    我敢说,看了别人十多年的解剖课,自己虽然没有亲手动刀的机会,但是刀一刺入陈洁的皮肤,我马上就有了感觉。

    我轻轻摇动手腕,随着我的刀尖滑过,有着尸斑的那块青色皮肤立刻被我挖了下来。我将这块小小的皮肤放在解剖台上,又将解剖刀切了过去,几刀划过,这块皮肤组织瞬间就变成了碎块。在表弟目瞪口呆的目光中,我将皮肤组织扔在了解剖台旁边的水池里,然后扭开了水龙头,在水流的作用下,皮肤组织旋转着流进了下水道。

    将陈洁背上带有尸斑的皮肤全割下来,再切成碎块冲到下水道里,足足花了接近一个小时的时间。接下来我有点累了,就对表弟说:“来,你去把陈洁的脸皮剥下来。”

    表弟犹豫了片刻,然后还是走到了我身边,从我的手里接过了解剖刀。他虽然也不太动刀,但毕竟是临床专业出来的科班生,他的手法很是娴熟,解剖刀从陈洁的颈部划过后,又在她脸上纵向划过几刀,然后他拎着陈洁的脸皮就揭了下来。

    陈洁的眼睑也随着脸皮的剥落而不见了,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直盯着天花板,脸上的肌肉凝结着干掉的血,红彤彤的,没有了嘴唇遮挡的牙齿暴露出来,看上去竟像是在微笑。我看到了陈洁的微笑,心里竟有些隐隐的颤栗,我冲了过去,抓起解剖刀,用刀柄狠狠地砸向那些牙齿。表弟问:“为什么还要砸烂牙齿?”我狞笑着回答:“别忘了,每个人的齿模都是不一样的,就和指纹一个道理。”

    没有了背上的尸斑,也没有了脸皮,就连牙齿也被敲光了,我和表弟还把尸体上任何有特征的地方都清除殆尽。解剖台上的这具尸体,如果我和表弟不说,永远没有人知道这会是陈洁。

    我扛起了陈洁的尸体,走到了长三米宽三米高三米的尸池边,然后将她重重地扔了进去。在泛起一圈白沫后,陈洁沉了下去,我知道,过不了多久,陈洁的尸体就会变得和其他尸体一样的粉红颜色,到了那个时候,她的尸体也会因为比重的原因,慢慢浮出尸池。我也知道,每次解剖用的尸体都是由我来挑选,在最近两年内,我是不会用尖利的铁钩,钩到陈洁的尸体。

    我和表弟冲走了陈洁所有的皮肤碎块后,又清理了解剖台上的血液,陈洁的牙齿则被我埋在了解剖教室窗台外的那盆绿箩花的花盆里。

    干完这一切,我和表弟都虚脱地坐在了地上。表弟问我:“哥,你这里还有酒吗?我想整一点。”我这才想起,那瓶金六福已经全洒在了陈洁的身上。我在解剖楼里还准备了一些酒,不过都是一般的老白干。表弟一见到我拿着的酒,就猛扑了过来,仰头狠狠喝下了一口。看着他的胸口猛烈起伏,我知道今天他实在是太紧张了。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却一点也不觉得紧张,反而觉得有些过瘾!

    看着表弟喝得这么猛烈,我也开了一瓶老白干喝了起来。我和表弟不停地干杯,不停地朝自己的身体里灌进酒精浓度甚高的老白干。没过多久,我的眼神已经变得迷离起来。恍惚中,我索性躺在了解剖台上,呼呼大睡起来。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忽然听到了一阵奇怪的低吟声,像是野猫在窗外叫春,忽高忽低,又更像是婴儿在哭泣。

    我翻身下了解剖台,看到表弟还在沉睡。我一把将他摇醒,大叫:“我问你,你他妈的是不是把陈洁的肚子搞大了?”

    表弟过了一会才回过神来,他搔了搔脑门,然后说:“是的,前几天她跟我说怀孕了,找我拿了一千块钱去堕胎,谁知道是不是真的。”

    我骂道:“你刚才怎么不说?你知道不知道?怀了婴儿的尸体扔进尸池里,会激发怨气,胎儿会变成婴灵作祟的!你听——听到婴儿的哭声了吗?”解剖室外的走廊传来了婴儿的哭声,“呜呜呜——呜呜呜——”哀号声不绝于耳,几缕冷风从破了一半的窗户灌了进来,与这哭声夹杂在一起,声音变得诡异无比。

    听了我的话,表弟的身体不住地颤栗,他恐惧地问我:“那可怎么办啊?”

    我气急败坏地说:“还能有什么办法?把陈洁的尸体捞出来,然后剖开肚子,把那小孩的胎盘取出来!还不能让这婴灵投胎转世,只能让他永世不能超生。我得把这胎盘泡进福尔马林,放进玻璃瓶子里,这样就不会再有婴灵作祟!”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12 22:12

表弟和我一起走到了尸池边,我拿着铁勾翻着池子里的尸体,一具具尸体浮了上来,一具具尸体又沉了下去,池中不停翻涌起白色的气泡,泡沫破碎后,难闻的福尔马林与尸臭夹杂的气味扑鼻而来。我早已习惯了这气味,但表弟却很受不了,掩着鼻子站在了远处。不管我怎么用铁钩翻找尸体,都找不到陈洁的那具没有了脸皮与牙齿的尸体——一定是沉底了!

    “哥,怎么办?”表弟焦虑地问道。

    我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说:“那还有什么办法?下池子捞去!”

    表弟听了我的话,一脸恐惧,颤声说道:“哥,这池子有三米深,我不会游泳……”

    我不屑地说:“别怕,哥哥我下去捞!”说完,我就脱去了全身的衣物,赤条条地跳进了尸池里。

    尸池里的水很冰,我一下去就浑身不停颤抖。我双脚踩着水,向水池中间游去,刺鼻的气味几乎令我睁不开眼睛。到了我估计陈洁下沉的地方,我憋了一口气,然后闭着眼睛沉了下去——我不敢睁眼,福尔马林实在是太可怕了,我怕它会灼伤我的眼睛。

    我的双手在水底摸索着,终于,我摸到了一具滑腻的女尸,背上千疮百孔,脸上血肉模糊,嘴里空然无物——一定是陈洁!我拽着陈洁的尸体向池边游去,短短的三米,却因为前方太多不知名的男尸女尸,而让我费尽了全身的力气。等我游到池边的时候,我竟一点力气也使不出来了。我趴在了池边的水泥台上,一只手拽着陈洁的尸体,一只伸向空中,大声叫道:“弟,快拉我上去!”

    表弟冲到了我的身边,抓住了我的手。我依赖地放松了身体,也许是因为水不仅有浮力,同时也有拉力,我只觉得身体往后一倒,然后听到扑通一声水响。我呛了一口福尔马林后,立刻清醒了过来,也许是因为死亡的逼近吧,我竟在几乎虚脱的时候凭空生出了莫名的气力。我挣扎着钻出水面,游到了尸池边上,用手抠住了水泥台。回过头去,我看到表弟正双手伸在水面外,胡乱摇晃着,他整个人都没在了水中,头发就像湖面上的水草一般浮在池中。

    我知道表弟是不会游泳的,可我却再也没有力气去拯救表弟了。我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表弟在福尔马林尸池中奋力挣扎,然后停止动作,最后慢慢沉了下去。我的眼睛里嗪满了泪水,表弟,我的表弟啊,就这么在我眼前没入了尸池里,最后也变成了一具尸体。

    这时,我又听到了一阵忽高忽低的婴儿哭泣声,这哭声里似乎还夹杂着一点笑意——是婴灵在报复,它在为看到了表弟的死而感到快乐!也许,下一个就是我了,婴灵也一定会因为看到我的死亡而快乐无比。但我又怎么能让它得逞呢?我的手指紧紧抠了尸池的水泥台,一点也不松劲,但我的脑海却变得越来越麻木,甚至空虚。我学过医,当然知道,这是休克昏迷的前兆。我努力地咬着牙,告诉自己不要松弛自己的神经,但我的眼前却一篇漆黑……

    当我醒过来的时候,天还没有亮,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只觉得右手抠住水泥台的手指已经是钻心的疼痛,而左手还依然紧紧拽着了陈洁的尸体。此刻我的身体已经恢复了力气,我翻身爬出了尸池,然后使劲将陈洁的尸体拽出了池子。

    我一把将陈洁的尸体扛在了肩膀上,走到解剖台边,重重地将她扔在了解剖台上。我如炬的双眼瞪向了陈洁,这时,我突然一惊,然后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这具尸体已经变得粉红,背上一块一块通红的疮疤,是皮肤被割破后露出的下面的肌肉。脸皮已经没有了,嘴里的牙齿也被一颗一颗敲得精光。但这绝对不是陈洁,因为陈洁的尸体还没有这么快就变成粉红色。

    我将这具女尸翻了个身,然后看到了她的肚子。在她的小腹处,有一个丑陋无比的大洞,此刻正向外涌着暗黄色的福尔马林液体,从洞空望去,可以直接看到空洞如也的腹腔与悬吊的子宫——她真的不是陈洁。

    当然,我知道这个女人是谁!她的名字在现在已经没有提及的意义了。她是十年前,临床学系的校花,她在当时一个炎热的夏日莫名失踪了,学校也报了案,警方却无从找起。所有人都不知道她去哪里了——只有我知道。

    在那个炎热的夏夜,她来到解剖楼,找到了作为解剖楼看守者的我。她哭泣着告诉我她怀孕了。我好言安慰她,终于,她也相信我会对她负责。当天,她住在了我的办公室里,我与她一次又一次地温存。在最后一次温存的时候,她被我送到了天上去——不仅仅是说她达到了快乐的颠峰,在那个时候,我的双手也掐住了她的脖子,然后渐渐加力,让她在最快乐的时候飞进了天堂。

    因为,我劝她堕胎,却拿不出手术的钱。

    也是在那间解剖室里,我毁掉了她身上的皮肤,揭去了她的脸皮,还敲掉了她所有的牙齿,然后将她扔进了尸池里。那个夜晚过去后,常常当我蜷缩在办公室那个充满污迹的沙发上时,都会听到忽高忽底的婴儿哭泣声。我想起了以前听过的关于婴灵的乡野传说,我害怕了,真的害怕了。我将她从尸池里捞了出来,然后剖开了她的肚子,将那尚未成型的婴胎取了出来,泡进了盛满福尔马林的玻璃瓶里。这婴胎虽然还没成型,但眼睛却非常大,把它装在玻璃瓶里,那双眼睛依然像只死鱼眼一般死死地盯着我。就在今天早一点的时候,我和表弟在解剖台前喝酒时,表弟还被这双眼睛吓了一跳。

    我看着眼前这具尸体,拍了拍胸膛,告诫自己:“没事的,不会有事!那婴胎已经做成了标本,永世不能超生,怨灵也没办法奈何我。现在我要做的是把她的尸体扔回水池,然后把陈洁的尸体再捞出来做个剖腹小手术。”

    我扛着这具粉红色的女尸走到了尸池边,然后转身,勾腰。我想,只要自己做出这个动作,女尸就会自动地滑进尸池里。可我没有想到,这女尸泡得发涨像胡萝卜一般的手竟勾住了我的胳膊。我没注意到,就当女尸滑进尸池的一瞬间,我身体一个趔趄,重心一落,然后身体冰凉——我这才发觉,我竟莫名其妙地落进了尸池!我想要游回去,却不住地呛了几口福尔马林,这浓烈的气味烧灼着我的喉咙,我竟觉得自己浑身发软,使不出一点力气。

    我想要游到池边,却绝望地发现自己的身体在渐渐下沉,就像有一只看不到的手在牵扯着我的双腿。当福尔马林液体漫过我的双眼时,我痛苦不堪地闭上了眼睛。当福尔马林液体漫过我的双耳时,我又听到了忽高忽低的婴儿哭泣声。

    “呜呜呜——呜呜呜——”

    天亮了,解剖学教研室的老师来上课,却发现助教神秘失踪。同一天,学校也发现临床医学的老师,也就是解剖学助教的表弟,也失踪了。同时失踪的还有这个老师的学生,据说与他有暧昧关系的陈洁。

    校方报了案,警方立案后侦察了两个月,终因没有任何线索而将此案悬挂了起来。

    解剖楼是不能没有看守者的,一个留校的毕业生被分配到了解剖教研室担当助教,同时也要在晚上看守解剖楼。这个毕业生在解剖楼里呆了两天,就向学校的物业管理投诉,说一到了晚上就会听到“呜呜呜”的响声。物业管理在检查后,告诉他,这只是因为解剖楼与附近女生楼的水管相连。水管因为年久失修,女生楼那边的学生一用水,这边的水管也会“呜呜呜”地叫起来。

    这个物业管理人员还笑着说:“你听,这声音像不像婴儿在哭泣?”

    这个毕业生咧开大嘴,答道:“像,还真是像啊!”

    物业管理还很耐心地查到了当解剖楼的水管鸣叫时,究竟是女生楼里哪间屋在用水。那间屋正是陈洁所住的寝室,据说那间寝室在十年前还失踪过一个女生。女生之间传说这间寝室是鬼屋,没有人再愿意去住,校方也很无奈,只好把这间寝室辟作了储藏室。

    自从这间寝室不再住人后,解剖楼再也没响过类似婴儿哭泣的响声。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12 22:13

等春

冬*末

    上帝的心总是揣测不到。

    9岁就开始想象过未来婆家,可无论如何也不是这样门不当户不对。

    门不当户不对又有什么了不起,只要有爱。

    如今,这爱把我拉到了乡下。

    是的,老公是农村出身,即使做了博士,依然是。而我,城里的姑娘,也就不可避免做了农村媳妇。

    大年三十,按计划,我和他回到他乡下的家,雨很大,泥把我本就忐忑的心也拧来拧去,第一次上门呢,天,我的尼雅白绒大衣,芊坊皮裤,雪亦格靴子,全毁了。

    “这是薛冰吧?正等你们呢!”公公噙着笑接过我拎着的两个包。

    “来,你拿着这个!”婆婆赶紧递上刚拨亮炭火的烘笼。

    “黑皮佬,你带薛冰先去厨房洗洗脸吧,你妈已经倒好热水了。”

    “洗完了就吃饭!他爸,快拿几响鞭炮点上!可惜,今年,明泉没回来。”婆婆无比怅然的回转身,去揭桌上反扣的菜碗。

    这才注意到老公的家,这哪像装修过的?空空四壁土墙,角落堆了几样泥垢的农具,屋中间一个四四方方木头小桌,桌上已经布好菜,四个不规整的凳子也早已等在四面、等着开饭,老公居然说他家里刚刚装修过!这哪里像!

    厨房里,烧的竟然是柴禾,也难怪,老公的家,在这方圆百里最高的繇米山上,而且是在山顶上!看来,我虽然早已有心理准备,但仍没想到这里是这么艰辛。

    午饭瞠目结舌,仅仅只有五碗菜,这可是大年三十。说是碗,确是如此,菜都不是用盘子装的,后来在他家橱柜里印证了,他家根本没有盘子。是穷吧,我汗颜,我娘家里烧的是天然气,不说逢年过节,就是平日里,也大多是三五盘各式菜肴,可我读书到没老公读得多,是不是上帝非要用这种方式向我证明贫寒出贵子?家里就两兄弟,两兄弟都出人头地了。

    大块吃肉,不会就指的他们这里吧,真的是很大块,敢情他们平日里吃肉的机会少,年节便大块大块的切,大块大块的炖,大块大块的吃,穷人家难得的奢侈?公公婆婆不断夹肉在我碗里,感动,我赶紧拈了一块送往嘴里,呕,真难吃!味道比较怪异不说,硬得难以下齿,韧的难以断筋。吐也不是,吞也是不是,嚼又嚼不动,四下悄悄一顾,屋里几时冒出两个半大土狗?计上心来,趁他们正闲聊他在南京的哥哥,机不可失,我迅速转移了大半堆叠在我碗里的肉块。我东挑挑,西拣拣,剩下四碗菜显然完全和那碗大肉块一样炮制。可一大碗甑子白饭如何下咽,当机立断,我立刻开始自肉从中寻觅唯一的蔬菜——尚算适口的辣椒丝来拌饭吃。

    哀哀的几丝辣椒一口饭,越发想念娘家妈妈的菜肴,虽然大大咧咧的妈妈做菜一向不咋样,可无论如何也比这刚认的妈的厨艺好上百倍。

    今天可是大年三十,这年夜饭难道还要吃这些?我骇然,不行,我不能任她这样毁掉我一年才一次的年夜饭!饭后,我小声要老公陪我下山去镇里逛逛。

    “天还下着雨呢,明天逛吧,明天镇里热闹着呢,有舞狮子,还有耍龙……”婆婆听到了,忙说。

    “他妈,孩子们闷得慌,出去逛逛也好,黑皮佬,你顺便再买几挂万响的大鞭炮回来,我们明天一早去你靖姐家拜年。”

    老的向小的拜年?我疑惑。

    跟着老公走下山路,陡峭,蜿蜒,泥泞,清闲的雨雾在风中没思没想的飘来荡去,我可没那么空闲,做什么菜好呢……

    “小心,雨漉过的山道很滑溜的”老公惊恐大叫,一把将恍惚间差点滑下悬崖的我拉过来,

    定了定神, 我问:“镇上有调料卖吧?”

    “调料?”

    “是啊,做菜不都要用作料吗?”

    “哦,应该有吧!”老公漫不经心地答应我,突又严肃地说,“看路,不要东想西想的!”

    “今晚,我想吃水煮肉片,你妈肯定不会的,我想自己做!”半是协商,半是强烈要求。

    其实,我知道老公也是很喜欢水煮肉片的,每次上馆子,无一例外,他总不忘了点上一份,他爱吃,我也感染上了这爱吃水煮肉片的习惯。

    “你?就你?你会做吗?”老公不信。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12 22:14

唉,都怪我,老是那样理论来理论去,卷袖抄手、实地操作绝对是寥寥可数。

    “当然会了!是什么眼看人低啊?填空!”不爽他的语气,我顶了回去。

    “我妈做的水煮肉片,那才好吃呢!”老公没计较,回味着说。

    “可是你们家连起码的作料都没有,你看,哪里有,葱,姜,蒜、辣椒、花椒都没有,那都是做水煮肉片的关键材料,都没有,你妈怎可能做得出来!”

    “我妈有秘制的调料,不信,今晚我叫妈做一份给你。”

    此刻,嘴里依然难忘刚才那些肉块菜块的难吃,哪里会相信。总之,还是去镇里买了些新鲜肉回来,路过西街,又去菜市场收押了些辣椒,胡椒,花椒之流。

    “你尝尝,妈做得好吃吧!”老公往我碗里摁了一块肉片。

    这就是婆婆做的水煮肉片?我望着那一大海碗装着卤汁样的肉汤,我不禁哑然,硬着头皮,咬了一口:入口鲜香细腻,虽不是水煮肉片,意外的糅合了甘甜,咸香,却也别有风味。

    “喜欢吃,就再多吃一些啊!”婆婆看我喜欢,便又挑了一些给我满上。

    “明天早上,我跟你妈去一趟山北,你们俩去不去?不去也没关系。”

    “那,我们就不去了,看家吧!”老公知道我不喜欢走亲戚。

    “橱柜里饭菜都是好的,你们到时热一热,将就吃吧,晚上我们回来再弄些好吃的”。

    第二天一大早,公公婆婆果真就去走亲戚了,大年初一走亲戚,这到和我娘家的风俗差不多。

    “你妈做的水煮肉片,真好吃,不过……”

    还不待我说完,他马上插句,“我就说嘛,我妈调的味道真是好得没法说了,那汁水,我妈每年都要调上一大缸放在她屋里。”

    “调——大缸?”我纳闷,做一次菜,还要调上一大缸汁水吗?

    “是啊,做汤类的菜,我妈都会放几勺子调料汁进去,本来清淡爽口的,转眼间竟会香气扑鼻,特别的好吃。”

    “可是,那的确不是水煮肉片的味道。你还是到镇上去,再称斤肉,你妈妈昨天把剩下的肉又全都卤了。”我抱怨。

    “好啦,真是小馋猫!”

    “没办法,谁叫你是老鼠哦,”我记起他有老鼠的绰号,笑噱。

    “还要什么,我一并买回来。”

    “不用了,你只要走前,帮我生好灶里的火,再教我怎样填柴就行。”

   昨天买的作料一样都还没用上,要自己做的话,就只差老公买的肉了,不过,婆婆昨天用的汁水味儿也挺不错,是不是一会我调汁的时候也加上一勺半勺?会有些特别的香味吧。一想到那香味,不由得砸砸嘴……

    老公已经下山去了,水煮肉片必须事先拌好盐、味精、料酒、胡椒粉、蛋清、淀粉上浆,还要准备好辣酱、葱花、姜米、蒜泥。酱油、料酒、味精、胡椒粉是不能忘的,生菜也要提前洗好。对,还有那汁水, 婆婆调的汁水,一大缸,在她屋里……想起老公是这么说过的。

    她房间没锁,“吱呀”推门进去,环顾,窗下果然有大瓦缸,还两个呢,婆婆调这么多?我走的时候,一定叫老公要婆婆给我们装些带走。

    瓦缸上各有一个木板盖子。兴冲冲过去,随意揭开一个,赫然,一个泡成酱色的人在水缸里,我吓怵了,手一软,盖旋即脱落,恰落回原先的位置。心咯噔一下,我慌忙往外跑,慌不择路,朝山下奔去。

    茸茸的雨,陡峭山石上茸茸的苔藓。脚一打滑,那刻,我知道,我踩空了。

    醒来,已不在山道上。

    “冰,你怎么一个人往山下走,这雨天山路阴湿,幸好,你掉的地方是一个稍大的平台,不然,还不知出什么事呢。你呀,想买什么就直接给我打电话好了,这里的山势这样陡峭……”老公坐在床前嗔怪,一边给我喂蛋汤。

    难道是幻觉或者做梦?我掐了掐手,痛,老公真的在眼前,那,那刚才看到的,不是真的?一定不是真的,哪有死人那样泡在水里的……我暗自嘀咕。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12 22:14

“肉,我买回来了,你摔疼了,就我来做吧,你说出操作步骤就行。”

    是啊,这才注意到,真的摔疼了,臂膀好像肿了,要是是做梦的话,我怎么会跌落在山道上?难道真如老公所说,我是想亲自下山买些什么东西?可,为什么,我一点也记不得了。隐隐作疼的头让我突然明白,应该是摔到头了,忘记了。

    “明天我们去给叔公拜年。”

    “哎,你知道我不喜欢……”我嘟囔着。

    “就只去他家好不好?叔公对我家一直特别提携。”老公软声央告。

    其实以前老公就提起过他这门亲戚,是他家众多亲戚里,惟一吃公家饭的。他叔公在哪个单位?我很有些好奇,不过,他一直提起来很骄傲的样子,一说到具体单位,又闭开不提。直到第二天,我终于明白了。

    “公墓?”

    “是,公墓!”老公显然也不觉得这是一个好工作,难怪一直纽扭捏捏不肯讲,好不容易说出来,又特别没有底气。不过,好歹,是他们这一家子,惟一吃公家饭的人嘛。

    带着战栗的心,怀着报恩的意,跟了老公,拎了酒盒,到了兰若寺公墓。和倩女幽魂里一样的名字,可一点也不浪漫,满目的坟茔,老公叫我别害怕,说里面埋的都是骨灰盒,不用怕,好像是哦,骨灰没骷髅吓人啊,墓碑上还贴了死者相片……在墓阶上行进,他叔公竟在群墓下方一小片空地上陡立的一排平房里住。老公说那里只有叔公一个人住。在这群墓蔟拥下,居然一点不怕,我既惊又佩。

    “这就是薛冰?”叔公笑吟吟接下我们的礼物,“坐,坐,我倒茶去。”

    倒好茶,他又赶紧端出果盘、瓜子。

    “吃啊,别客气,你们。”叔公拿着刚在抽屉里翻出来的一挂鞭炮。

    “叔公,我来帮你。”老公赶紧起身去拿过来。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去。

    午饭是叔公做的。

    “来,吃水煮肉片,黑皮佬最爱吃的。”说话间,叔公端出热腾腾一钵肉汤。那扑鼻而来的香气分明和婆婆做的毫无二致。

    恶心得想呕吐些什么出来,又委实呕不出什么。

    “怎不吃了?你不是也很喜欢?妈做的这道菜还是向叔公学的。”

    “可能是感冒了,不舒服。”我憷了眉。

    “那,要不,你去里屋歇歇。”叔公有些歉然,“家里平时也没准备感冒药,我这就去煮锅姜汤,发出汗就好了。”

    “不用了,你们慢吃,我出去走走吧。”

    “那,不要走远了,我马上烧姜汤……”

    走出屋外,院子里不少嫩嫩的草丛,从屋旁卵石堆上拾起石子,冲草丛里扔,不远处正是墓群。

    无聊,便一个又一个地扔,扔到第十九个,我犯了一个错误,那是一个很透明很透明的浅绿石英,婉约可爱,等意识过来,我已经扔出手了,还不远不近,偏偏就落在一座墓前。

    迟疑,叫老公过来帮我拣吧,叔公会笑话吧。不拣,又无论如何舍不得,没关系,都是些骨灰盒,里面都是埋的些骨灰盒,没什么好怕的,我壮起胆子,颤微微的移过去,手够着那石子了,果然是玲珑剔透。眼稍朝上一扫,墓碑上的相片赫然是老公的。

    我身子一软……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12 22:15

夏*末

    他叫酒泉。

    我是在夏末嫁过去的。

    其实我不是嫁的他,我嫁的只是我的大学。

    谁会愿意嫁到这样高的穷山顶上?

    我会!

    他三兄弟,至少除了他,另两个兄弟都考上了大学。

    方圆百里,无出其右。

    我不知道象牙塔什么样子,也没见过大学是什么样子,总之,大学就是象牙塔,象牙塔就是大学吧。

    嫁了他,我是不是和大学接近好多?

    自从辍了学,我老犯糊涂,不过这点上,我坚信我没犯糊涂,我嫁了我想嫁的。

    婆婆是个好人,知道我刚死了爸妈,就待我像亲生女儿一样好。当然,也有点不一样,她不会攒钱送我继续读完高三、考大学。

    她安慰我:“婧儿,到这地步,凡事看开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处,总要放开心,没什么过不去的坎子。孩子生出来,他二叔三叔帮着提携,也考个大学解了你这心结。”

    夜里,婆媳俩在井边冲澡。婆婆看我的肚子有些出怀了。

    酒泉出去已经一个月了,打工。

    这山顶上,土薄地少,山下到有不少,可现在光靠地能挣几个钱。听说家里房子先前只有一个大间,用两大块布幔隔成了三个小的,两兄弟念书也需要钱,不是酒泉外出打工,哪里能修出现在这一楼一底,三进三间的两层楼房。

    公公闲时总去山下河沟里钓些鲫鱼鲤鱼小虾小蟹回来,和了菠菜红糖,烧汤。婆婆隔三差五要推些豆浆出来,还去镇上买奶粉,海带给我补……

    什么活也不要我做了,真是闲得慌,无聊时拿出以前的课本看看,恍如隔世。这是将来的孩子也要读的课本吧,我的宝贝会有爸爸妈妈一直陪着他,无论如何也不会离开他,一定会好好活着赚钱送他上大学!一定的!不会像我这么惨,就差几个月高考了,死了爸妈。我准备了那么久,那么久啊,日夜苦读,我以为,我至少能上一个大专。至少能入大学门槛,不管怎样,我已经是无望了。没关系,还有孩子,还有我的宝贝孩子,他会替我完成心愿的。

    这样的日子过了六个月,酒泉也不时捎封信、汇些钱回来。临盆还有两个月,酒泉说他再干一个月就赶回来。

    可是,我们没有等到他,等到的是一个消息——他失踪了!

    怎么会?怎么可能?现在是清清白白明明朗朗的世界啊。

    可传消息的人一听,不屑了。

    “嫂子,你不知道,改革开放了,东莞啦,谁不知道全中国最乱!什么坑蒙拐骗,抢劫杀人的事没有?那里的警察不顶事,比方说,路上,你走过,抢你的包,你不给,砍了你手。在工厂里做,你冲撞了上头,找人把你剁了,现埋在工地里,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还有那,被拐去国外,杀了卖器官的……”

    “酒泉……不会。”我慌了,怎么会这样,“酒泉怎么去那么乱的地方,怎么会……”

    “嫂子,你不知道,东莞好找工作啦。哎,好好的一个人,怎么就不见了呢!”来人叹息。

    “我要去找他!”我下定决心,社会主义的中国呢,一个大活人怎么会就这样平白的消失了,这个世界总有说理的地方吧。

    “婧儿,已经出事一个了,你可别再出事了,你现在可不是一个人啦!”已经哭晕几次的婆婆蓦地大声反对。

    是啦,我还有宝宝,可是,我不能让我的宝宝还没出世就没有爸爸。生下孩子,我一定要去找。

    “二婶明天一大早会上来照顾你,我跟你爸去那边找酒泉。”婆婆边说边抹眼泪。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12 22:15

“这怎么行,你们大把年纪了,又不识字,到了那边,人地又生疏……不行,不行!”我断然否定。

    “没事,我到山下打了电话给你大哥三弟,他们也会去,有明泉清泉在,你不用为我们担心,你只要在家里好好的安胎,顺顺利利的生下孩子就好了。”公公一边安慰我。

    “是啊,嫂子,你就在家安好胎吧,去了那边,有我在,姑姑,姑父还有两个表兄弟,我们人多,会没事的。”

    是吗?我将信将疑,我不想再失去,不管怎么说,已经是亲人了,我不想再失去亲人,公公婆婆都是。

    临走前,婆婆嘱咐我,千千万万不要去揭她屋里的瓦缸盖子。我奇了,她不是调了做菜的汁水放在里面吗?有什么不可以揭开的,婆婆做的水煮肉片特别好吃,听说也多亏了那汁水,难道对我还要保密那汁水。算了,老人家心性,不和她计较。我应了。

    二婶是一大早就来的,她的儿子也都打工去了,孙子也已经上了学,媳妇们都在家,到也不用她特别照料。便陪我住在这山顶上。

    “婧儿,天又下起雨来了拉。我在这山脚下住了大半辈子,还没看过彩虹,在你们山顶上,偏看了十来次……”二婶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

    “不晓得他们找到没有。”我自言自语,剥苞米慢了下来。

    “死生由命,命啦,我说婧儿,说个不好听的话,万一,万一你家酒泉真个回不来了,二婶给你找个好人家再嫁了吧,一个女人,苦啊。”

    是吗?命吗?抹了抹眼泪,我的孩子怎么就比我还要惨,还没出世,爸爸就不见了。我上辈子怎么就造出这样的孽,今生如此受苦。

    “晚上做什么饭呢,喔,罐里的盐没了呢,我下山去买。”

    “就将就着吃吧,二婶,下雨天路滑,你就不用下去了。”

    “这怎么行,你不吃,你肚里的孩子要吃吧。”

    “没关系,不过就这一顿吧。”

    “看这雨不是下一时半会的,我还是趁这雨不太大,下山去买吧。”

    “不行,这山陡,下了几天的雨了,路滑,不要去!”我起身要扯住正解围裙的二婶。

    “没关系,从小就习惯了这些坡坡坎坎啦。”

    “哦,我想起了,婆婆调了咸汁水,放在菜里,一样的,还香着呢。”一急,我想起了婆婆的嘱咐,虽然她说千万不要揭开,此刻也顾不上了,“我去倒一碗来。”

    蹒跚着身子,我拿了钥匙,开了婆婆屋的门,瓦缸在窗下,两大坛,随意揭开一个,香气直冲而上,我赶紧舀了一碗起来,盖上木板盖,赶紧端去厨房。

    “哦,你婆婆调的好汁水!”二婶也不由惊叹,“这是怎么做的?”

    我尴尬的一笑,说:“这个……这个,我也不会,等婆婆回来,一定教会二婶你。”

    心底兀自奇怪,普普通通的嘛,婆婆为什么不要我去揭那盖子,没什么事啊,得再去看看。打定主意,找了个借口,走开去。

    刚才是揭的这一缸吧,那该揭另一缸了,揭开盖子,里面也是一样的汁水,鲜香扑鼻,没什么事嘛,我索性揭开两个盖子。蓦地,我一连串呕吐。天啊,天啊,这缸里竟有一个死孩子,死孩子泡在缸里,人和汁水都成了酱色。

    慌措间,我盖上盖子,匆匆忙忙奔出来,锁好门。大口大口的出粗气,一定是我看错了,一定是我看错了,明明开始的时候舀汁水,并没看见呵,一定是我看错了,我怎么越来越糊涂了,除非,除非,我记错了揭的盖子。

    那汁水,那汁水,我慌了,刚才舀的汁水呢,我慌忙冲到厨房去,恰看见二婶正要往锅里倒,我冲过去夺,二婶没料到,她身子一闪,我失跌到地上,隔一会,下面流出汩汩的血。

    酒泉还没回来,可孩子已经去了。

    一切都是命吧。

    这是后话,流产后,二婶歉疚不已,干脆请人把我背到山下她家里住,说是方便,多个人照顾。我却一直惦记着缸里酱色的小孩。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12 22:16

秋*末

    我是13岁嫁到山顶那座庙里的。

    13岁是不是嫁人的年纪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娘说,菊儿啊,嫁去吧,嫁去就有饭吃了。

    那个人大我十五岁,是那里的庙祝。

    他很高,人却很瘦,他有饭吃吗?有饭吃还那么瘦?我有点怀疑娘的话。

    什么是嫁人,我不大清楚,我只知道,我有饭吃了,还可以偷偷拿饭回家给肺痨的爹吃,给小妹吃,给小弟吃,还有娘吃。

    那时,在我心目中,饭仅仅是煮熟的苞谷,炖烂的南瓜。

    我以为,嫁了后,我就可以偷偷往家里搬南瓜和苞谷了。

    虽然,我听到有人叹息着,作孽啊,才13岁的女娃子。

    我心里依然乐开了花。

    这花没开多久,第二天晌午就枯萎了。

    晌午是白晃晃的饭,他说是米饭,说这才是饭,不过,只有一碗,分了两半,他多的一半,我少的一半。

    饭后,他告诉我,今后,这个家就归我管了,只有一亩地,还分散在山间,虽是刚收了粮,屋里也就三斗了,要我看着办吧,至少要吃到明年夏天。

    我咬紧了唇,无论如何,我一定要攒粮送下山去。

    可,还没等我攒够,山下就传来消息,爹饿死了。

    我好恨自己,我原本可以不必待到攒够,原本可以多多少少偷偷拿些粮下山的。爹就一定不会饿死了。

    下葬后的第五天,我偷偷在内衣里夹带了些米饭下山,家里有娘呢,还有小妹小弟,他们还没吃过米饭呢。

    爹的坟在半山腰,顺道可以看一下爹。

    快望到爹坟了,擦把额头上的汗,手还没放下来,一条野狗子倏忽从身边窜过去,嘴里赫然叼了一个长的烂布包的东西。

    心里突地有些悸然,三并两步往下跑,爹的坟被刨开了,七零八落的碎骨头碎布片碎肉渣,爹,爹,爹……

    泪猛往外涌,身子软瘫下来。

    这是我死的第一个亲人。

    第二个,是我第一个孩子,男孩,两岁半上,天花死了,满山里找草药还是治不好他。我唯一还能为他做到的是,不让他被野狗子咬了去。我要一直在他身边保护他。

    我们这里盛产井盐,我知道,肉用盐腌了是不会腐烂的,我把做卤汁的大瓦缸淘洗了一个出来,放了盐和满满一缸山泉水,把他放了进去。

    为此,从我生的第二个孩子起,他们的名字都和泉有关。明泉,酒泉,清泉

    第三个孩子,其实也是第二个孩子,酒泉和清泉其实是一对双胞胎。

    日子随着社会的变革,慢慢的好起来,

    三兄弟都念了书,

    明泉和清泉很争气,读书都很用功,一点也不要我和他们爹劳心,期期还拿奖状回来。

    酒泉也用功,用的功却在家里的地里,田里,山下的砖厂里,他变着法子给家里攒钱。不走正道,我很生气,可这孩子犟,十头牛都拉不转,我只好作罢。

    十年后,明泉和清泉相继考上大学,酒泉跟了人去南方打工。

    又过了三年,给酒泉说了门媳妇,山脚下、知根知底的人家,姑娘也俊俏,还是进过学堂的,唉,也是个苦命人啊,眼看高考了,爹娘就相继过世,天可怜见。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12 22:17

进了门,虽然常抱了一本书躲在没人的地方发呆,和酒泉到也和睦,对我跟他爹也还算孝顺,过门没半年就怀上了孩子。

    明泉工作了,在南京找了一家公司做计算机编程,清泉也刚刚考上硕士。

    我以为这样平顺的日子会继续绵延下去,我以为日子会越过越好。

    那天晚饭后,酒泉扯了我在灶台旁,说又要出去打工,还有几个月,孩子就要出世,花钱的地方多着呢,不能坐吃山空。

    寻思一下,也就答应了。

    “妈,婧儿就靠你们费心了。”

    “说哪里话,一家人嘛,你在外也要多小心,听说外面乱着呢……”

    “妈,你听谁瞎说的,现在明明清清朗朗的世界,哪里乱了,我安全着呢!婧儿产前我就赶回来。”酒泉夺过话来宽慰我。

    “跟婧儿说了?跟你爸说了?”

    “还没呢,我马上说去。”

    “七不出门八不归家,你啥时动身,我好拾掇好你行李。”

    “拣日不如撞日,就明天吧。”

    “明天是……”我转身去寻日历。

    我只知道活生生的他明天会出门,却不知道活生生的他明天的明天,永远的明天都回不来了。

    那天,我去地里摘些油麻菜,山下小弟的儿子,远远的上来了,却不像以前,老远就亲热的大喊大姑大姑,咦,他不是和酒泉在东莞吗?莫不是酒泉也回来了?仰或他捎了消息回来?我赶紧把手在衣襟上擦擦,赶紧迎上去。

    “大姑,”他欲言又止,嗫嚅着。

    “怎么了?酒泉咋了?”那一刻,我想,天要塌了。

    “酒泉哥……酒泉哥……他”

    “他怎么了,你快说啊!”

    “酒泉哥他失踪了!”他一气说完。

    “你,你,你说什么?啥叫失踪?”

    “失踪就是不见了!”

    “他咋就不见了呢,你们不是在一起吗?他咋就不见了呢?”

    “东莞那么大,我们不在一个厂,像往常周末一样,我去找他,可工友说,他已经离开了三四天了,也没谁知道他去了哪里。我四处联系他朋友,怎么找也找不到他,我只好赶紧回来通知你们……”他满眼的歉疚,人最初是他带出去的。

    “我可怎么和婧儿说呢!”

    “要不,先不和婧嫂子说?”

    “可我们总要尽快动身去东莞再找他!天地再大,也要找出他来!”我下了决心。我已经失去了一个儿子,我不能再失去,我也不能容忍我的孙子或孙女还没出世就失去了爸爸。

    第三天,我就和他爸跟着这侄子去往东莞。

    明泉和清泉早已等在那里。

    一周过去了,我以为再也见不到酒泉,在第二周上,城管的人来电说,说是在什么什么医院里,不知道谁送去医院的,救不好了,活死人呢。

    我的儿啊,你咋就这么命苦啊!

    一家四口悲悲凄凄的接他回家,医生说了,平日里喂他流食,也就把命吊着,至于人能不能醒转来,就看他造化了。

    回了家,房门闩了,媳妇也不在了,打听了一下,孩子流产了,她住到了山脚下二婶家,唉,酒泉自己命孬,就不拖累她了。她可以自由自在的抱书本了。

    当天夜里,我埋了第一个儿子,把那缸淘洗了出来,还是倒上盐和泉水,放进了酒泉。

    我知道,第一个儿子,近三十年来,模样如生,只是肤色有些变化,酒泉放在里面,会好好的活着,终有一天,会好好的醒转过来。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12 22:17

左手小指

    与酒吧的喧闹相比,静吧的气氛让人心怡。橘黄色的灯光笼罩着稀疏的座位,半米高的台子上,一个身穿白色礼服的琴手正在专注地拉着曲子。

    肖娅啜着杯中冰凉的红酒,目光定格在那把白色提琴上。五根修长白晳的手指在琴弦上跳跃着,有点像白天鹅的舞蹈。

    肖娅的目光逐渐从狂热转为冷漠,冷漠里又掺杂着一点她不常有的歹毒。然后,那冷漠竟又转为狂热,近乎颠狂。

    肖娅的旁边,一个削瘦男人的衣领怪异地竖起,几乎遮住了他的脸。只露出一双眼睛,一双猎犬般的眼睛。

    琴手叫许钲。他在曲子高潮的部分,缓缓走下舞台,走近那颠狂的目光源头。而随着一声惊叫,一道闪电向他飞来。琴声错了一个音,又挣扎了一下,嘎然而止。

    有人开始惊叫起来。肖娅的声音最大。那颠狂的目光倾刻崩溃,变得离散开来。

    许钲低头,见白色的提琴已经被鲜血溅红。那是自己的血,鲜红的血液从左手源源不断地喷出,滚烫而粘稠。

    一个保安走过来,从地上捡起一根断指。

    是一根小姆指,上面却没有多少血。冰凉。

    另一个保安去追那个突然从座位上弹起,冲出酒吧的影子。影子削瘦如同鬼魅。

    肖娅猛地大喊一声:“不――”

    无影灯下,麻醉,消毒,主刀医生一句话却震惊了整个手术室,让半麻的许钲几乎崩溃。

    主刀医生说:“这根断指,不是伤者本人的!”

    怎么可能?手指明明是当场被凶手斩断的,有目共睹。

    而主刀医生说:“这根断指,已经离开人体一个小时了。而伤者是半小时前受的伤。”

    半晌,许钲才近乎哀求地说:“求求你了大夫,不管是谁的,给我接上吧!我不能没有指头!我还要拉琴!”

    医生的口气在许钲听来有些幸灾乐祸:“你还想拉琴啊?别想啦。”

    许钲沮丧极了。心里骂了那个女人一千遍一万遍。就算自己辜负她了,也是她活该,没想到她居然选择了这样的方式来复仇。下了手术台,见到那个女人,他一定要将她十根手指全砍下来!

    想到那十根手指,他觉得头皮麻麻的。似乎那双温柔的手在给他做头部按摩。她也不是一无是处的,他想。想着想着,便昏昏睡去。

    “许钲!许钲!”声声呼唤将他从昏睡中唤醒。睁开眼,是肖娅的脸,憔悴却依然清秀。

    原本应该暴跳如雷,用那只幸运的右手将她的十指脆生生折断的。他甚至能够感到右手不听使唤地剧烈颤抖。

    却是,他异常温柔地注视着她:“娅娅!”声音竟有些嘶哑,无限动情。

    肖娅吃惊地看着她,眼睛睁得大大的,然后眼眶慢慢湿润,泪水一颗颗滚落。

    那是激动的泪水,难以按捺心中的惊喜。

    他急了:“娅娅别哭,乖。”抬手想给她擦泪,却看到左手被厚厚的纱布包裹。

    “钲,小心你的手!”肖娅止住哭,棒住她的伤手。“你觉得怎么样了?他们给你接好了指头,好好恢复的话,不会有事的。”

    许钲微微一笑,目光却不离她的脸:“别担心我,我很好。”说完,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怎么忽然对肖娅异常温柔起来?

    而右手还在颤抖着,拧断她手指的愿望依然强烈。

    肖娅看不到他的右手,只是有些无措地看着他温柔的目光,似乎不适应许钲突如其来的变化。

    “我不认识那个人,我真的不认识!”肖娅这句话一连重复了三遍,一声比一声高亢。

    “听说许钲一周前跟你提出了分手,你痛不欲生?”陈桥警官盯着肖娅的脸,却看不到这张脸上有任何不欲生的痛苦。

    “我们只是吵架而已,许钲说的是气话,他已经回心转意了。”肖娅用平静的声调说,心里却知道事实并非如此。

    “你记得那个凶手的样子吗?静吧服务生的证词里说,当时他就坐在你身边。”

    “哦,当时静吧的座位都满了,他走过来问我介不介意坐在旁边,我不置可否,他就坐下来了。我真的不认识他,也没想到他手里有刀,会砍掉许钲的指头。”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12 22:18

陈桥问:“他平时有哪些仇人呢?他得罪过谁你知道吗?”

    肖娅说:“没有。他虽然脾气不太好,但为人宽厚,不会与人结仇。”

    “好的,谢谢你,肖小姐,请在笔录上按手印,有事情我还会再找你的。”

    肖娅犹豫了一下,问:“陈警官,断指并不是许钲的。你们查到是谁的了吗?”

    陈桥脸上习惯性没有表情:“没有。”

    纱布一层层揭下来,断指接得天衣无缝,出乎许钲预料。

    而那根指头确实不是自己的。那指头的肤色暗淡得多,手指的纹路与指甲的形状也跟“原装”差别很大。但从形状上看,很相配,简直就是自己的那根。

    这根指头是谁的呢?他拭着动了动,还好。医生露出满意的神色。

    许钲与肖娅离开医院,先是饱餐了海鲜,然后回家,洗了个澡,天色已经黑下来。

    肖娅打开壁灯,许钲瞬间觉得眼前亮起来。他才发现,她居然这样美。这种发现让他的身心都起了微妙的变化。情欲开始膨胀,他忽然想到他很久都没有抱她了,于是很冲动地抱住她,疯狂地亲吻。

    肖娅像一条有温度的鱼,畅游在他的翻天浪潮里。从未有过的感觉,两个人都陷在一种美妙奇异的境界里。

    深夜,许钲从厨房里走出,手里握着一把明晃晃的菜刀。这把刀实在是好用,削铁如泥,何况手指头呢?

    灯光下,肖娅的睡姿优美。她面朝天花板,双腿伸直,小腿交叉,两只胳膊伸出被子里,十指在胸前交叉。

    每根手指都性感十足。

    要从左手小指下手。抓起她的左手时,右手滑落,她在梦里呻吟了一声。

    许钲的眼前晃过那个削瘦的男人。她不认识他,鬼才相信呢。

    左手虽然不能拉琴了,但抓起小指指尖还是绰绰有余。右手紧紧握着刀把,手起就要刀落。

    肖娅却忽然从梦中睁开眼睛,惊恐地喊道:“别碰我的左手小指!”

    许钲一哆嗦,手里的刀“当啷啷”跌在地上,木地板被砸出一道口子来。

    肖娅拾起地上那把刀,一边递给他一边哭着:“你可以砍掉我其他任何指头,就是不能碰我的左手小指!”

    “为什么?为什么是左手小指?”

    “因为,因为我爱你!我不能失去你,你也不能失去我对吗?”

    许钲的心怪异地一痛。不能失去她,自己的确已经爱她爱得无法自拔了,就在这短短的几天。

    他接过她手里的菜刀,丢在一边。“娅娅,我不再碰你的手指了。因为我不能失去你。”

    她笑了,他却忽然发起怒来:“你跟那个郑舟之间到底有什么?

    肖娅表白:“我不爱他!我心里只有你没有他!”

    “可是他一直深爱着你的!这点我比你还清楚。他这段时间没来找过你?”

    “没有!从你受伤之后,他就消失了。我不骗你。”

    许久,许征的表情才恢复正常。他一把抱起肖娅,吻她梨花带雨的脸。

    “娅娅,不要离开我。我才发现我是这么爱你,我不能没有你……”

    肖娅又笑了,挑起的嘴角带着一丝残忍。

    “你是说,你出了事后,这个人便失踪了吗?”陈桥问许钲。

    “这个不是我说的,是肖娅说的。”

    陈桥眉一扬:“他跟肖娅是什么关系?”

    “他一直都在追求肖娅,可是肖娅并不喜欢他。她爱的人是我。”

    陈桥正若有所思,电话忽然响了。

    “什么?”他露出震惊之色,“又是断指案?妈的,已经是第三起了!具体情况?……嗯,我知道了。”

    放下电话,他叫来助手小杨,指着一张纸片上的字:“郑舟,华翔公司业务员,大环路32号。查清楚这个人目前的情况。”

    小扬走后,许钲急忙问:“又有断指案了?跟我的情况一样吗?”

    陈桥点头,表情复杂地说:“已经第三起了。而且现场留下的断指都不是本人的。”

    门开了。开门人是一个相貌平平的家伙。

    怪不得肖娅看不上他。陈桥暗自思量。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12 22:19

“你是?”郑舟面露疑色。

    “警察!来向你调查一些情况,希望你配合。”陈桥出示证件,目光直视郑舟的脸,却只发现惊愕,没有恐慌。

    或许是他掩饰得太好?

    落座之后,他发现,陈桥的左手一直揣在兜里。

    “能让我看一下你的左手吗?”许桥突然问。

    郑舟身体一抖,然后缓缓伸出左手。

    但见他左手小指,颜色纹路显示与其它四根指头不同,白了一些细了一些。

    “说吧,怎么回事。”

    郑舟差点哭出来:“我不知道啊警官,我也是被害人啊。我看了电视,断指案并不发生在我一个人身上。我害怕,怕凶手杀掉我,所以不敢报案。只去医院偷偷接上。”

    陈桥话题却是一转,问道:“你爱肖娅吗?”

    郑舟闻听此言,面色迷惘,呆了半天才说:“肖娅?也许曾经爱过吧,但现在对她已经没有感觉了。她并不爱我,我又何必苦苦纠缠?”

    陈桥若有所思:“还要请你跟我走一趟,做一个鉴定,看看你这根手指究竟是谁的!”

    “陈警官,经过技术科的鉴定,四起断指案两两吻合。都是分别将两人的手指砍断后互换的。”小杨兴奋地向陈桥汇报。

    陈桥却没有显得过于惊讶,只是问:“第二起案件与第三起案件是你调查的,你详细总结一下,特别是受害人断指之后的感情变化。”

    小扬一愣,忽然露出惊喜之色:“陈警官,有的。一位受害人,他的女朋友在案发后,离开他,跟另一位受害人恋爱了。”

    陈桥忽然想起了什么,打开电脑的搜索页,输入了“左手小指”四个字。

    一条新闻被搜索出来,陈桥急忙点开网页。

    对面陈桥犀利的目光,肖娅终于哭诉出来。

    “我是那么的爱许钲,可是他却狠心抛弃了我。反过来,那个郑舟却是对我弃而不舍。正当我伤心欲绝之时,突然有人打来电话,说他有办法,能使不爱我的人,像爱我的人一样爱我。我病急乱投医,报着一线希望与他谈妥了同合。但他们开出的价格不菲,先付五万元,事成之后再付五万。我也因此掏光了我全部的积蓄。

    “可是陈警官,我真的不知道他们会使用什么方法啊。如果我知道他们会切去他的指头,”说到这里肖娅打了个冷颤,“哪怕我不要他的爱,也不要他受此之苦。十根指头那是他的命啊。他从此无法再摸那把心爱的小提琴了。”

    陈警官却面无表情:“你是说你们签的有合同?”

    “是,是啊。合同……”肖娅拿出了那份合同。

    陈桥细细看了,收留了这份物证,并记下了那个凶手的联系方式。

    追捕凶手的同时,那条新闻也被作为物证而打印出来:

    科学家最新研究成果:人体内的爱情元素存于手左小指中

    据近二十位科学家近五年的研究发现,人体内决定爱情的元素不存在人脑中,也不存在心脏里,而是出乎意料地存在左手小指中。

    这个研究成果已经被一个意外事件所证实。一位在意外事故中失去左手小指的男人,他抛弃了深爱十年的女友。

    但存于小指中的爱情元素,会不会因为小指离开身体而丧失,还没有被证实。此外,小指中的爱情元素会不会因为异体连接而置换,目前也不得而知。据了解,目前此项课题正在研究中。

    “娅娅!娅娅!”

    寻找了肖娅大半个月的许钲终于在酒吧间找到了她。

    可是她此刻却依偎在别的男人怀里。一位陌生的男人。

    许钲怒不可遏,上前一把扯过肖娅。

    “喂,她已经不爱你了,何必呢。”跟肖娅在一起的男人说。

    肖娅看许钲的目光也有了一丝轻蔑。

    许钲只觉得全身的血液在往上涌,遇到肖娅的目光却又似遇到冰山一般消退。

    肖娅挣脱了许钲的手,在她那柔软的小手离开许钲的手之前,许钲看着肖娅的手一声惊呼。

    只见肖娅左手的小指,与其他四根手指明显不同,肤色黯淡了许多。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12 22:20

蔓珠莎华

    认识钟雅是在她开的那间名叫"蔓珠莎华"的花店里。

    “母亲节”前一天,海崴陪我上街去买花。从大学时起,他一直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现在的同事,我们就像一对亲兄弟。我经常带他回家,母亲待他如另一个儿子,使得家在外地的他也有家的温暖。

    钟雅是海崴的老乡,几年前来此地打工,一年前开了这家花店。我为这间花店的名字而起了好奇和好感。蔓珠莎华,在传说中,这是一种开在黄泉路上的花。

    钟雅吸引我的是她说话的声音,她音色甜润柔软,语带南音,听上去格外悦耳。而她的神情中却有一种沧桑的淡薄,不卑不亢。

    她向我推荐了一些母亲节常用的花,被我一一否决,我和母亲感情非常好,想买更加独特的花送。

    郁郁葱葱的花枝被精心地拢在各种容器里养护着,店里弥漫着醉人的芳香。她由得我们看花,兀自为花枝浇水,不

    时地拿着把巨型剪刀在花丛中穿梭。

    整个店里只有一盆花引起我的注意,它独自放置在窗台的阳光下,单薄的几片叶子,枝头上是一朵殷红如血的花,

    连从花芯里探出的花蕊和下面那个巨大的花盆也是血一般的浓红。还未靠近,已然有一股奇异的花香漫至鼻息处。

    “这花……”我一步步地靠前,仔细端详。

    “那花不卖。”钟雅从一捧玫瑰中抬起头来,用比她的神情更加淡薄的声音阻止了我。

    “哦……这花叫什么?真美!”我尴尬地笑笑,她慢慢走到我面前,阻隔在我与花之间,看来她很宝贝那盆花,即使我是海崴带来的朋友,她也不给面子。

    “它叫‘蔓珠莎华’。”她侧过头去,看着那株艳丽的植物,脸上泛出些许柔情。

    这冷漠的女子,对人不如对一盆花。

    “和你的花店一样的名字。”不知是花因店名,还是店因花名呢?

    “因为这盆花,所以用了这样的店名。”她伸过剪刀,将那株花上一片萎叶剪去,“喀嚓”一声,那片叶颓然落下,几乎看不出它曾经生长过的痕迹。她持剪的手精致准确得像个裁缝。

    只听她又补充了一句:“据说,蔓珠莎华是开在黄泉路上的花,是那个世界里唯一的颜色。”

    我失笑道:“我们谁都没有走上黄泉路,如何知道那种花是怎么个模样和颜色?”

    她看了我一眼:“我觉得只有死亡才会如此华美。不是么?”说完她对我嫣然一笑。

    最终听从钟雅的建议,组了一只美丽的花篮抱回家送母亲。一路上听海崴说起钟雅的一些琐碎事。

    钟雅有个青梅竹马的男友,高考时她落榜,而他考进了本城大学,钟雅放弃复读再次高考的机会,随他一起来到这

    个城市打工,一边陪伴他一边为他提供生活开支,一直供到他大学毕业。

    毕业后的男孩找到一份条件优越的工作,渐渐与她疏远,一年多以前终于提出分手。不论钟雅怎样挽回,都没有留住那个男孩,他从她的生活中完全消失。

    钟雅是个好强的女孩,她用除了供养他以外的积蓄开了这间花店,并在郊区租用了一小块花田,自耕自销。因她勤奋经营,生意也十分红火。

    “这么关心她,你喜欢她吧?”我拿海崴取笑。

    他摇头笑道:“她不是我喜欢的类型,除了有时去看望她,只当她是妹妹一样。而且她身边也出现过几个不错的男孩子,但都维持不了三四个月就分手了。”

    钟雅,我在心底复念了一遍这个平淡无奇的名字,想起她那一丝嫣然浅笑和窗前那朵被她叫做“蔓珠莎华”的花。

    再次见到钟雅是给海崴过生日。

    那天我们聚集了一些关系密切的朋友,郎海崴特意把钟雅叫了来,说是让她多出来见见朋友,免得她独自一人孤单。

    钟雅带了一份亲手做的插花盆景送海崴,我买了块表送他。

    海崴很高兴,喝了许多酒,慢慢有了醉意。生日会渐到尾声,朋友们陆续离开,我送客出门后回来时,见他拍着钟雅的肩头叮咛着:“小雅,好好地生活,不要让自己这么不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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