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你的猫 发表于 2007-5-4 15:57

已经审理结束,罚款,留案底,朋友回国。谢谢关注!

本帖最后由 我不是你的猫 于 2010-2-21 16:10 编辑

我的一个好朋友,大学注册2年了吧$frage$ 上周收到警察局的来信,说她涉嫌伪造证件Urkundenverfaeschung以及违反居留条例,让她下个星期去警察局解释,还说这是给她的一个机会。坦白说,朋友上学确实是有问题的,她自己清楚的很。当初也是花钱请人给注册成功的,她没想到那个跟她保证过不会给她造个APS的中介,还是给她弄了个假APS。当然这是她去学校把自己的资料调出来看才知道的。
律师已经请了,尽量把那个约谈给延期或者取消,因为有人说,一旦去了可能就会被扣护照,要求用机票来换。可以要求律师把警察局里的档案调出来看,看警察局是以什么为证据调查她的。
朋友想 知道的是,这样会不会遣返呢?虽然是被判90天以上才会影响签证,但她这种情况,已经不具备作为学生签证留这里的理由了啊,是会被遣返呢?还是她换一个私立学校就可以 呢?
如果她想回国后再申请来德国或者欧盟其他国家,会不会有影响呢?她男朋友在这边工作,她可以回去办团聚过来而不没有影响吗?不好意思,问题多了点。$考虑$
朋友一个女生自己在这边打拼很不容易,所以 请大家手下留情啊。有拍砖的朋友等我另开一个帖子,好不好?我想很多在这里发帖子的朋友都是 急着解决问题或者等解决方案的,对吧?走到这一步,相信最难过的还是当事者本人了,我们帮不上什么,起码可以宽容些的,对不?

希望有了解这方面情况的大大们给点建议哦$送花$ci

[ 本帖最后由 我不是你的猫 于 2007-8-22 17: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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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感谢大家对这个帖子的关注,也谢谢那些能压抑住心中的个人感觉而给予建议和帮助的同胞们。真的由衷感谢!
最近才知道,原来还有类似情况的发生,那我现在就在这里报告事情的进度和结果,希望能够帮到有同样情况的人,这个帖子里的情况只适合于没有APS但却在真正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遇到造假的骗子中介的情况,有APS没有DSF/DAF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选择了造假中介的,应该也可以参考下。
现在再把这个帖子顶上来,肯定又会引发新一轮的口水和争论,呵呵,我只做我自己认为应该做的事情,既然开了这个帖子,我作为楼主就有义务给大家交代事情进展。留这个帖子在这里,我在开始的时候就说了,除了帮助朋友和有类似情况的人,再就是给有心人敲响警钟。所以偶不会删除,也欢迎大家讨论。
呵呵,我所知道的也都会写在这里了,希望不会再收到类似的求助短信,说心里话,看到那些短信,真的不好受。

过程和结果是:
其实后来才弄清楚,是因为朋友同时受到检察院和当时就读的学校的起诉,所以警察局发的信。从开始调查到最终发信,应该历时超过一年以上,也就是说,在当事人还无所知觉的时候,警察就已经盯上你开始调查了。
朋友收到警察局的信后,第一时间找了律师,然后就进入法律程序。律师应该是先写了两封信,一封给警察局,要求推迟朋友去警察局面谈的时间和调资料。另外一封给外管局,要求调出所有和朋友有关的资料。
然后就是律师的事情了。
我所知道的就是,律师费很贵,而且朋友也上了庭。最后结果是判处相当于30天的罚款(这个我不太明白,所以无法解释清楚给大家知道了),因为证明确实不是自己伪造证件。
学校也都知道事情的情况,最后还是允许继续上学。不过朋友经此一役,已经心灰意冷,原本是真的相信中介本领通天,不造假就可以帮人上学,后来才知道就是造假,上学的劲头全都没有了。
外管局一直拒绝在朋友签证的白条到期前给予更换签证,也暗示地表达了不会再继续延签证的可能,虽然还可以继续上诉再次争取,朋友最终自己决定在签证到期前回国。
所以最终也不清楚,如果到了签证到期的时候,外管局是会给什么样的东西。
朋友在审理结果出来以后才决定回国的,是希望对别人对自己都要有个交代。已经回去年余了,现在在国内真实而真挚地生活着。
哦,对了,在事件进入法律程序以后,朋友所持的学生签证是以白条形式继续签证的,只要案子没有结束审理,都是会一直延下去的,直到有结果以后,外管局再根据审理结果来发给相对应的签证。持此白条从德国境内直飞国内作短期往返,都不影响的。

案件的审理和结果,都是会留在当事人在外管局延签的文件里的,就是每次延签的时候,签证官都会去拿的那个夹子。至于这种类型的案底,几年以后才能消除或是能不能消除,这个我就不清楚了。

fc200x 发表于 2007-5-4 16:03

没有什么建议,只是想说,出来混的迟早要还,她是到时候了

猫尾拂人 发表于 2007-5-4 16:39

没什么建议,有的话就是向那些存侥幸心理想以欺骗手段蒙混过关的人晓以警钟

我不是你的猫 发表于 2007-5-4 16:40

有进一步进展会随时上来通报的,也希望给类似情况的朋友敲响警钟。$怒吼$

hooklee 发表于 2007-5-4 17:02

诚实是很重要的,无意而为也就算了,这种明知故犯的确实不行,让人很难同情。还是找律师咨询一下吧,这里的朋友虽然能给些建议,但是毕竟只是随便说说。

xumeng 发表于 2007-5-4 17:12

;) 牙挺以为这中国哪,别女不女人,越是女人越虾搞

raffaello 发表于 2007-5-4 17:15

不喜欢帮$怒吼$ 造假的人!!

熊猫羊 发表于 2007-5-4 18:09

也许对她是件好事,连注册都要作假,还指望能读出来么,待着也是浪费时间和金钱.
别说我无情,对作假的人没有怜悯可言

开心小子 发表于 2007-5-4 19:04

这种情况好几年前出现过

一批批的人被送回中国

APS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利用假材料蒙混过关,没想到现在还有人敢伪造APS$郁闷$

有点不明,伪造材料,相信她花了不少钱吧,同样花那么多钱,为何来德国!完全可以去福利更好的其他国家啊,而且门槛也没那么高,又不用触犯法律!!!

这些钱给那些不法分子给挥霍了!不知道她怎么想的啊

说到帮忙出主意,相信我们大家都不会给什么建议的,希望她能顺利回国。

[ 本帖最后由 开心小子 于 2007-5-4 19:28 编辑 ]

lian_diary 发表于 2007-5-4 19:51

如果她能证明假APS是在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中介伪造的,那也许还有希望。不过我其实很怀疑这一点。作为中介可能会建议当事人做假APS,并且鼓吹这样做的好处、说这样做学校绝对查不出来等等,但我不大相信中介会在当事人不知道的情况下自己做个APS给当事人注册,毕竟这样一查出来他们的问题就严重了。
其实多数情况下都是中介承包了了做假的工作,当事人知道此事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心想这事不是自己做的就当自己不知道好了。人在那种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这么想也很可以理解。不过如果是这样的情况,那真是到了现报应的时候了。$汗$

arming 发表于 2007-5-4 20:27

du bist keiner gute Vertreter von China, Du musst zurück!!!

气泡 发表于 2007-5-4 20:28

$考虑$ $考虑$
楼主的语气很轻松,不象为朋友着急的样子,倒有点像幸灾乐祸,故意把事情发出来让大家拍拍你的“朋友“??

nothing 发表于 2007-5-4 20:49

原帖由 我不是你的猫 于 2007-5-4 15: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的一个好朋友,大学注册2年了吧$frage$ 上周收到警察局的来信,说她涉嫌伪造证件Urkundenverfaeschung以及违反居留条例,让她下个星期去警察局解释,还说这是给她的一个机会。坦白说,朋友上学确实是有问题的,她自己清楚的很。当初也是花钱请人给注册成功的,她没想到那个跟她保证过不会给她造个APS的中介,还是给她弄了个假APS。当然这是她去学校把自己的资料调出来看才知道的。德国实用信息网)A0R!Lf(At3\|
律师已经请了,尽量把那个约谈给延期或者取消,因为有人说,一旦去了可能就会被扣护照,要求用机票来换。可以要求律师把警察局里的档案调出来看,看警察局是以什么为证据调查她的。www.dolc.de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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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想 知道的是,这样会不会遣返呢?虽然是被判90天以上才会影响签证,但她这种情况,已经不具备作为学生签证留这里的理由了啊,是会被遣返呢?还是她换一个私立学校就可以 呢?/klG.W P\+s-Q#@*S
如果她想回国后再申请来德国或者欧盟其他国家,会不会有影响呢?她男朋友在这边工作,她可以回去办团聚过来而不没有影响吗?不好意思,问题多了点。$考虑$
朋友一个女生自己在这边打拼很不容易,所以 请大家手下留情啊。有拍砖的朋友等我另开一个帖子,好不好?我想很多在这里发帖子的朋友都是 急着解决问题或者等解决方案的,对吧?走到这一步,相信最难过的还是当事者本人了,我们帮不上什么,起码可以宽容些的,对不?德国实用信息网Y6ym%j6J N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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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有了解这方面情况的大大们给点建议哦.

这两句好象有些矛盾$汗$

freeman 发表于 2007-5-4 21:41

原帖由 nothing 于 2007-5-4 20:4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两句好象有些矛盾$汗$
还是你眼尖啊。

wer1973 发表于 2007-5-4 21:43

她男朋友都不着急,你却...
$考虑$

xumeng 发表于 2007-5-4 21:55

$汗$ 肯定是刚找的,一条路不行立马换第二条……

xiaoqin 发表于 2007-5-4 21:57

如 果 造 假 , 即 使 以 后 读 出 来 , 理 论 上 来 说 ,如 果 有 人 去 调 查 出 来 也 是 要 取 消 这 个 学 历 的 , 还 是 找 律 师 专 业 一 些 吧

我有一个小白猪 发表于 2007-5-4 22:14

$NO$ $NO$ $NO$

prada 发表于 2007-5-4 22:56

原帖由 xiaoqin 于 2007-5-4 21: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 果 造 假 , 即 使 以 后 读 出 来 , 理 论 上 来 说 ,如 果 有 人 去 调 查 出 来 也 是 要 取 消 这 个 学 历 的 , 还 是 找 律 师 专 业 一 些 吧


这个是我一直不清楚的事情,从理论上来说,持假文凭的人是不具备入学资格的。但是他又考过所有的考试并取得了文凭。
那又怎么能说,他现在不具有同等的德国学历呢。毕竟这个德国学历不是假的呀!
如果有人,站出来说这个事情,我觉得绝对有争议。

prada 发表于 2007-5-4 22:59

回搂主

如果是自己造的假APS,那就只有回国了,但是可以以结婚为理由再来,当然那位男士必须有的国的国籍或是永久居留。

xumeng 发表于 2007-5-4 23:02

原帖由 prada 于 2007-5-4 22: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是我一直不清楚的事情,从理论上来说,持假文凭的人是不具备入学资格的。但是他又考过所有的考试并取得了文凭。
那又怎么能说,他现在不具有同等的德国学历呢。毕竟这个德国学历不是假的呀!
如果有 ...

$NO$ 法律是讲顺序的

不知道你是什么理论?

prada 发表于 2007-5-4 23:28

原帖由 xumeng 于 2007-5-4 23:0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NO$ 法律是讲顺序的

不知道你是什么理论?

我只是觉得,这个获得文凭的事实不可以被否认呀!

Snow_willy 发表于 2007-5-4 23:31

APS不是德国驻中国的外交机构发的吗???? 这个还能有假的啊???

签证的时候不是要出示吗????????中国人也胆子太大了....

真佩服!!! 出了这个事情到这里发帖子有什么用啊?????

我们不能帮你掩盖错误.赶紧找个律师把。..........

peterwang 发表于 2007-5-4 23:35

鄙视鄙视这种人.害人害己,现在终于得到报应了$支持$ $支持$

xumeng 发表于 2007-5-5 00:10

原帖由 prada 于 2007-5-4 23:2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只是觉得,这个获得文凭的事实不可以被否认呀!

$汗$ 只要Ohne rechtliche Grund 是可以驳回的……

prada 发表于 2007-5-5 00:20

原帖由 xumeng 于 2007-5-5 00: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汗$ 只要Ohne rechtliche Grund 是可以驳回的……

看来你知道得蛮多,向你讨教讨教:)
但是,这个人现在是具备大学毕业的实力了,只是这张文凭无效了。
我的意思就说那个入学的条件限制,是不是不合理?

xumeng 发表于 2007-5-5 00:32

原帖由 prada 于 2007-5-5 00:2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来你知道得蛮多,向你讨教讨教:)
但是,这个人现在是具备大学毕业的实力了,只是这张文凭无效了。
我的意思就说那个入学的条件限制,是不是不合理?

$汗$ 学校不是验证人实力的地方,就像驾校一样,你成功毕业取得驾照,但是你隐瞒自己有羊癫风的病被发现,照样会被驳夺驾照

学校和学生的关系应该说可以视作是一种Vertrag,国家付钱但是条件就是你要通过Abitur或是同等的教育,如果事后被证明当初这些没达到,学校是有权Anfechtung掉这个Vertrag的wegen Tauschung 并且是 Von Anfang Nichtig。

[ 本帖最后由 xumeng 于 2007-5-5 01:03 编辑 ]

prada 发表于 2007-5-5 00:54

原帖由 xumeng 于 2007-5-5 00:3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汗$ 学校不是验证人实力的地方,就像驾校一样,你成功毕业取得驾照,但是你隐瞒自己有羊癫风的病被发现,照样会被驳夺驾照

学校和学生的关系应该说是一种Vertrag,国家付钱但是条件就是你要通过Abitur或 ...

我再问远一点,请不要介意,就是学校。如果不计算,法律问题,这个人是不是应该获得文凭,毕竟它通过了所有的考试呀!

xumeng 发表于 2007-5-5 00:57

文凭的授予是Vertrag的一部分,如果这个Vertrag von Anfang nichtig,那么以授出的文凭也试作nichtig
于此相对成人自高考就没有问题,因为文凭的发放和教学是两个系统

[ 本帖最后由 xumeng 于 2007-5-5 00:59 编辑 ]

prada 发表于 2007-5-5 01:03

原帖由 xumeng 于 2007-5-5 00: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文凭的授予是Vertrag的一部分,如果这个Vertrag von Anfang nichtig,那么以授出的文凭也试作nichtig
于此相对成人自高考就没有问题,因为文凭的发放和教学是两个系统
$ok$ 清楚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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