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你的猫 发表于 2007-5-9 12:55

原帖由 xumeng 于 2007-5-9 13:4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汗$ 事实就是这样,中介是你的Vertreter,你既然授权给中介,中介的所有表示,都被视作是你本人。 除非你能证明你跟这个中介毫无关系 具体参见§ 164 BGB §§ 177 179 BGB

;) 同学,出来混是要还的,不要装 ...
敢问您老人家近视几千度哇??
超级大近视同学,从头至尾我朋友都没想过推卸自己的责任好不好?
我的帖子里也没有这样的体现哇$frage$ $angry

[ 本帖最后由 我不是你的猫 于 2007-5-9 14:00 编辑 ]

我不是你的猫 发表于 2007-5-9 12:56

原帖由 xumeng 于 2007-5-9 13:5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汗$ 你不就是马甲……
不好意思,我注册时间比你早:D

我不是你的猫 发表于 2007-5-9 12:59

原帖由 xumeng 于 2007-5-9 13: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汗$ 把ls一脚T飞
呦,说不过没理了就上脚了,说到这个动粗我肯定比不上您了,随便,想踢哪踢哪,注意留着手和嘴的位置给我啊!!
因为我要继续鄙视你,码字再鄙视你!!!!!!!!!!!!!!!!!!!!!!!!!!!!!!!!!!!!!!!!1$bs$ $bs$ $bs$ $bs$

我不是你的猫 发表于 2007-5-9 13:08

跳梁小丑揭过去不提了,$bs$
逞口舌之利也不是我的初衷         :o
朋友看贴子等回复的反应出乎我的逆料,:mad:
建议斑竹删帖了$怒吼$
谢谢大家关注$送花$

xumeng 发表于 2007-5-9 13:13

;) 建议你把帖子内容改掉,光该改题目没什么用

qianming1982 发表于 2007-5-9 13:34

我批准了删帖子吧!

fc200x 发表于 2007-5-9 13:38

这个帖子怎么突然又火起来了,再来留个名

东线 发表于 2007-5-9 18:03

何必要刺激别人呢?

别人也是有自己的苦衷。

又何必落井下石呢?

并非如此 发表于 2007-5-9 18:21

说句实在话,不管知不知情,假学历假证明,肯定是没学上了,学校也不可能开先例,顶多也就是不存在诈骗的问题。不过如果不读书,办团聚,还要看她男朋友的身份,签证状况,如果是德国人,或是已经工作的,读博的,都比较容易,前提是先结婚,不然项长期呆在德国没戏。

athena_hu 发表于 2007-5-10 06:44

原帖由 我不是你的猫 于 2007-5-9 14:0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跳梁小丑揭过去不提了,$bs$
逞口舌之利也不是我的初衷         :o
朋友看贴子等回复的反应出乎我的逆料,:mad:
建议斑竹删帖了$怒吼$
谢谢大家关注$送花$
加精的初衷是因为觉得很多id的发言很不错,我想我不会删贴,毕竟那么多人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删除帖子是对他们劳动的不重视


很同情lz的朋友,但是现阶段把这样的事放在这里讨论,有点不合适,建议直接去找律师$送花$ $送花$ $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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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已经审理结束,罚款,留案底,朋友回国。谢谢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