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nfuny
发表于 2007-8-22 18:19
你更不应该焦躁。
xingfu
发表于 2007-8-23 09:41
原帖由 tin_tint 于 2007-8-22 18: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今天打电话问了,
调解员说,她已经联系上“被告“, 但是,被告说,最近很忙,没空参加调解,等她9月底打完工,才有时间处理庭外调解的事情,所以,被告和调解员越在10月12日。
我无语了。这个女人一点都 ...
说实话我对他们的处理方式也微微不满,明明自己有理的反而变得很被动,这是所谓的法制社会么?而且德国的法制不是很强的么?
tin_tint
发表于 2007-8-23 10:37
对于警察和调解员。我已经没什么不满了。
我们大学里堂堂学生宿舍的管理员,甚至负责人,那个处理方式才叫人心凉。
一切维护被告, 完全不考虑受害者。
管学生宿舍的frau W, 一开始说,我想搬走只有2个可能,1,我找到nachmieter,但是,我应该对nachmieter隐瞒,将来与他合住的同屋是个贼。(这个学生宿舍提出的方案就是还让被告继续住着,当什么事情都没发生。)
2, 我和另一个同屋P同时kun 房子,这样他们“有权利“收回房子,3个人都不能住 (变相把被告赶了出去,但是P也得搬走,P不愿意。)
我觉得2个方法都不公平,就找chef谈,chef说,那我和P 如果找到2个nachmieter 就把被告赶走。(因为我要搬走,P想继续住,但是P不能让被告留着,所以,为了填空,我和P得找2个人顶。)
一番周折,我和P终于找到2nachmieter,按照Fraw W 说的,先kun 房子,再把同1个房子给P和新的2个nachmieter. 但是, 等我们kun了房子, Fraw W马上改了嘴脸,说就算我们2个人kun房了,他们其实没有权利赶走那个贼女人。
所以学生宿舍那个Frau W其实很黑。
tin_tint
发表于 2007-8-23 10:40
我真的很怀疑,这些个德国人做事情是“很有原则“ 的么?!$bs$
fc200x
发表于 2007-8-23 10:45
原帖由 tin_tint 于 2007-8-23 11:3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于警察和调解员。我已经没什么不满了。
我们大学里堂堂学生宿舍的管理员,甚至负责人,那个处理方式才叫人心凉。
一切维护被告, 完全不考虑受害者。
管学生宿舍的frau W, 一开始说,我想搬走只有2个 ...
到底警察或法院有没有确认她偷了东西,因为帖子实在太长,我就没一一看了。
如果已经确认,现在的情况确实令人气愤;
如果尚未确认或定性为纠纷,现在各方的处理方式却是恰当的。
xiaobao311311
发表于 2007-8-23 14:39
:mad:我也领教过德国警察的办事效率和态度,哎,我们家被人入室盗窃,丢了2000欧的apple电脑,那个狗日的还留下了很多黑手印,我们报了警,他们说等,手印他们说我们意识很好,但没用。妈的警察连我们家都没来。:(
tin_tint
发表于 2007-8-23 16:05
警察的职责是录笔录。
调解员也是在行驶她的职责。
对于这2方,我没有任何不满。
我只是谴责学生宿舍的管理人员, 即使女贼承认偷了东西,他们还是偏袒她。
开心小子
发表于 2007-8-23 20:55
原帖由 tin_tint 于 2007-8-23 11:3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于警察和调解员。我已经没什么不满了。
我们大学里堂堂学生宿舍的管理员,甚至负责人,那个处理方式才叫人心凉。
一切维护被告, 完全不考虑受害者。
管学生宿舍的frau W, 一开始说,我想搬走只有2个 ...
LZ现在的心态要放好,Studentenwerk的人没有被牵扯到你们这件事中来,所以他们不会帮你,也不会帮她,一切按照规矩办事!站在他们的立场,在法庭没有做出任何决定之前,他们没有权利赶人家走的,你这样逼人家是没用的。
不过你放心,只要你有足够的证据告倒她,你因此事所引起的所有损失都得由她来买单!变本还得加厉!
顺便说句,那样的德国女人心理已经不正常了$bs$
koenma
发表于 2007-8-24 17:31
帖子太长了,没看完。
支持楼主,这样的女的要好好教训她,楼主早就仁至义尽了。
还学法律?真是败类。
楼主不要为这个事情影响了自己的生活,该吃吃,该喝喝,也别跟学生宿舍那帮贱人怄气,搞的自己不痛快,不值当的。
中国同胞都支持你!
风乎舞雩
发表于 2007-8-25 11:56
遇到这样的事情,大使馆会帮一下咱们这群德国的弱势群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