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xfanly 发表于 2007-11-5 18:15

求助

有个朋友在商场盗窃被抓了,警察来后开了个单子,写下个人资料等等,说是等着来个mail一类的东西再去警察局处理后面的事情。朋友现在很担心,不知道后果会不会很严重?盗窃金额大概是150euo。请各位朋友多多帮忙了。

s123 发表于 2007-11-5 18:31

Blüte 发表于 2007-11-5 18:38

在网上查到了一些东西,你看看有用没有。http://www.frag-einen-anwalt.de/gemeinsamer-ladendiebstahl__f16666.html

艳阳高照 发表于 2007-11-5 19:38

如果不是触犯,就找个律师吧

第一次的话,大概罚20到60天的罚款,不计入个人犯罪记录,计入国家犯罪记录,不通知学校与外管局,就是你朋友还可以开出无罪证明.5年内不在做这是,可以申请消国家犯罪记录.
若不是第一次,赶快找律师吧.后果很严重.

maxfanly 发表于 2007-11-5 19:38

法办的过程和结果大概是怎么样的?

maxfanly 发表于 2007-11-5 19:40

回复 #4 艳阳高照 的帖子

多谢多谢,是第一次,而且朋友刚来不久,也不懂德语,所以托我问问,他很着急,需要请律师不?
另外请问一下个人犯罪记录和国家犯罪记录有什么区别?

maxfanly 发表于 2007-11-5 19:43

回复 #3 Blüte 的帖子

能否翻译成中文的?我也看不太懂……sorry

cmh 发表于 2007-11-5 19:55

翻成中文大意就是4楼的内容

咳....无语

maxfanly 发表于 2007-11-5 20:33

德文我几乎不会……大概就是如4楼说的那样了?

klasseyang 发表于 2007-11-5 21:03

如果要是学生没工作,不会罚很多的,但150欧元已经不符合§ 248 StGB 低价值物品偷窃的范围,因为法律规定第一次偷窃在50欧元以内,检察院可以根据§ 248 StGB 销案处理,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超过50欧元一般来说会用§ 242 StGB 进行刑事处理,如果是第一次,无其他前科,检察院不会向法院起诉,也不会判牢狱,一般是罚钱处理
具体是以每月收入为依据除以30得出每日的罚金,然后依据犯罪的轻重决定天数,150欧一般是20至30天罚金,学生每日罚金不会超过10欧,所以最多罚款200至300欧元,最后不会写入无犯罪记录,但会在检察院及德国波恩的联邦数据库留下案底,如果以后不再德国从事政治或机关的工作,一般不会受到影响。。。。
如果第二次再出现任何的刑事犯罪,会根据外国人法处以最严重至驱逐出境的决定。。。。$考虑$ $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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