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8ping6 发表于 2008-1-11 12:13

原帖由 vivian88 于 2008-1-11 18: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买房是准备两人共同买还是就男方买呢?LZ一定要把这点说清楚啊~:)


是父母共同拼房$汗$


PS,我也同意没房租房的,我有一个朋友就是租房的,打算等有钱了小两口自己买房,家长造过反,但是后来平息了~所以说,很多事情自己是可以改变的,就看愿不愿意了~$郁闷$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8-1-11 12:16

celinecy 发表于 2008-1-11 12:31

原帖由 vivian88 于 2008-1-11 10:5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感觉越来越多的人谈恋爱像谈生意,真没劲~房产证上写了自己名字又能怎么样?婚姻就有保障了?如果真的希望自己的下半生有保障也不应该期待嫁个人来实现啊~一直感觉这里的JMS都是很独立的,如果说都不在乎男 ...
$NO$你的这个理论,怎么看都还是男人的逻辑啊。
是,女人要了房子不一定能保障婚姻,但是不要的话就一定能保障了吗?那么在婚姻失败的假设前提下,男人凭什么就理所当然的拿走一切,而女人就难道连接下去的日子都不需要考虑好好过了么?这样的逻辑虽然看似在号召女人不要把一切希望寄托在男人身上,却又暗地里让女人把所有赌注都压在婚姻和“爱情”上面。真要公平的说,不管男人还是女人,爱情婚姻都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婚姻内两个人可以你侬我侬,一旦爱情婚姻不存在了,作为两个独立的人,把该算的以公平的方式分割开是很自然的事情。呼吁女人独立,可不是让女人在有爱的时候无条件付出,没有了爱还要继续不计代价的成全那个没关系的人。男人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就别要求女人。很明显,两人为房子没结成婚,说明那男的也根本没做为醇无条件付出的打算,这还有什么好说的?

而且从比例来说,女人在性格上属于“投桃报李”的比较多。一开始要求苛刻经常只是为了点安全感,真正从心底里信任了男人的话,付出的比得到的会多很多。可是现在的男人,活生生的例子就不必举了吧,看够了,白眼狼比有情郎多啊。女人越是把他当回事的供着,他可能算盘打得越精,最后把女人榨干了熬老了一扔了事。所以无论是从概率还是从风险的计算来看,都不能鼓励女人放弃自我保护意识的。至于男人能为女人做到哪一步,那也不去要求他们,看各人品质而已。

estha 发表于 2008-1-11 12:44

原帖由 li8ping6 于 2008-1-11 11:1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父母共同拼房$汗$


PS,我也同意没房租房的,我有一个朋友就是租房的,打算等有钱了小两口自己买房,家长造过反,但是后来平息了~所以说,很多事情自己是可以改变的,就看愿不愿意了~$郁闷$
父母共同拼房,为什么还不写淳的名字?就算淳婚后不上班,也太过分了。。。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08-1-11 12:53

原帖由 QCheng 于 2008-1-11 08:0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男的买房了,但房子永远只属于他一个人。关键是在中国离婚,法律不保护作为弱势
群体的女方。而且就我所看到的,夫妻离婚大多是男方的责任,出轨一般也是男方
出轨比较多。很多男人,自己婚后出轨,然后离婚 ...


就我看到的,离婚原因男女责任一半对一半,法律不保护弱势的女方,但法律保护无过错方, 如果男方出轨,大部分婚后财产都可以判给女方.如果男的婚前买房,房子属于他一人这个无可厚非,如果婚后买房,那属于共同财产,男方出轨离婚,按中国新婚姻法,房子完全可以大部分都判给女方,再说婚姻这种东西,谁预见的了将来,万一女的出轨呢

小草青青 发表于 2008-1-11 12:55

原帖由 江南织造 于 2008-1-10 23:4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房子的钱,谁出的多,谁出的少,都有关系的,到底谁对谁错,外人也不知道. 以前还有婆婆出两万块钱就要求把自己名字加进去的. .............
晕,一栋房子100多万,2万能干什么?只能买一个双门冰箱。。。。

宁愿不要这2万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08-1-11 12:57

原帖由 小草青青 于 2008-1-11 11:5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晕,一栋房子100多万,2万能干什么?只能买一个双门冰箱。。。。

宁愿不要这2万


这个不是婆媳帖常有的情节么,这种JP生活里也不少的:D

小草青青 发表于 2008-1-11 12:58

原帖由 vivian88 于 2008-1-11 10:5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感觉越来越多的人谈恋爱像谈生意,真没劲~房产证上写了自己名字又能怎么样?婚姻就有保障了?如果真的希望自己的下半生有保障也不应该期待嫁个人来实现啊~一直感觉这里的JMS都是很独立的,如果说都不在乎男 ...
现在国内一套房子100多万,如果小两口都是白领,需要攒多少年的钱才能买房啊,按照你的说法,只能一辈子都租房子住了,国内的租赁制度不完善,没准哪一天就能被房东赶出来了或者要求加房租,不加就不给住之类的,根本没有安定感
养房子没什么不好的,也增加男人的责任感

小草青青 发表于 2008-1-11 12:59

原帖由 江南织造 于 2008-1-11 11: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不是婆媳帖常有的情节么,这种JP生活里也不少的:D
想到了双面胶里面的那个婆婆,哈哈,常常把自己给的2万块钱挂在嘴边,要是真想贴儿子儿媳,就不要这么邀功,2万真的不算是什么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08-1-11 13:04

原帖由 li8ping6 于 2008-1-11 10: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的,问题地关键就在这里,他们还没有买房子,但是准备买了(因为计划结婚),这个时候出现矛盾的。淳最初的想法是想给自己留条后路,就像签婚前协议那种,但是到了男方家长眼里(特别是他妈妈),就变成 ...

晕,半天房子还没买呢,既然R家不愿意加她名字,那他们家不要出钱就是,让R家自己出钱,不行么$frage$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08-1-11 13:15

原帖由 小草青青 于 2008-1-11 11: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国内一套房子100多万,如果小两口都是白领,需要攒多少年的钱才能买房啊,按照你的说法,只能一辈子都租房子住了,国内的租赁制度不完善,没准哪一天就能被房东赶出来了或者要求加房租,不加就不给住之类 ...

其实如果真没钱,一开始可以考虑旧楼盘,小套的,6,70平的,地段也可以稍微远点,首付10几万,两个人凑一下,也是可以凑出来的,如果父母能帮点,那是最好了

li8ping6 发表于 2008-1-11 13:29

原帖由 江南织造 于 2008-1-11 19:1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如果真没钱,一开始可以考虑旧楼盘,小套的,6,70平的,地段也可以稍微远点,首付10几万,两个人凑一下,也是可以凑出来的,如果父母能帮点,那是最好了


现在已经晚了~已经分了$汗$ 从两个人的矛盾升级到四个人的了已经,淳的妈妈开始帮她物色其他青年了$NO$



总之,我觉得他们的爱情发展到后来很无奈$m7$ 因为房子这种现实问题,也因为他们没有真正交心,沟通其实还是很重要的。。。$m7$

hahaxixi 发表于 2008-1-11 13:32

女方要保障,也是保障婚后财产吧。婚前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我看他们2个分手,还是感情没到结婚的份上,都太算计了。说不上什么爱情败给现实。

hahaxixi 发表于 2008-1-11 13:34

原帖由 江南织造 于 2008-1-11 11:5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就我看到的,离婚原因男女责任一半对一半,法律不保护弱势的女方,但法律保护无过错方, 如果男方出轨,大部分婚后财产都可以判给女方.如果男的婚前买房,房子属于他一人这个无可厚非,如果婚后买房,那 ...


很难举证出轨,而且判拆产的时候,也是按照房产证上的判,所以现在加不加名字很敏感。很多人为了这个分手。

不过也不是件坏事,让大家相互认清点。$汗$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08-1-11 13:52

原帖由 hahaxixi 于 2008-1-11 12:3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女方要保障,也是保障婚后财产吧。婚前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我看他们2个分手,还是感情没到结婚的份上,都太算计了。说不上什么爱情败给现实。


$握手$ $握手$ $握手$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08-1-11 13:59

原帖由 hahaxixi 于 2008-1-11 12:3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很难举证出轨,而且判拆产的时候,也是按照房产证上的判,所以现在加不加名字很敏感。很多人为了这个分手。

不过也不是件坏事,让大家相互认清点。$汗$

举证方法还是不少的, 雇人拍照啊, 找人当场捉奸啊什么的$汗$

新婚姻法里,房产如果属于婚后财产,离婚分割不按照房产证的名字判,而是根据共有财产进行共同分割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08-1-11 14:01

新<婚姻法>对房地产方面的影响

一)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这是最简单,也是最好处理的一种情形。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5万元,贷款35万元,现值60万元,未还贷款30万元。夫妻可以分的部分就是,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后的30万元,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15万元,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二)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也是如此的。
  (三)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四)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该问题实际上就是,房产证的取得与房屋产权归属有无关系的问题。笔者认为,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毕竟,财产权益在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后就已经取得,房产证是婚前订立的购房合同及付款行为的结果而已。
  (五)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六)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1)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2)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七)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比如,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八)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在实践中这样的情况主要是,男女恋爱期间感情觉得不错,婚前商议买房子。后双方共同出资,出于各种原因,购房合同及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没有写进去。两人结婚后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此时,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另一方的前提下,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08-1-11 14:07

原帖由 li8ping6 于 2008-1-11 12:2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已经晚了~已经分了$汗$ 从两个人的矛盾升级到四个人的了已经,淳的妈妈开始帮她物色其他青年了$NO$



总之,我觉得他们的爱情发展到后来很无奈$m7$ 因为房子这种现实问题,也因为他们没有真正交 ...


说白了,如果R是个一穷二白的民工,他们也不会有爱情, 他们所谓的爱情本来就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上, 因为经济上闹翻了也是正常的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08-1-11 14:49

原帖由 QCheng 于 2008-1-11 13:3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哪有那么容易,婚后财产也很容易可以转移走。我的一个女友,他老公从零到几千万
身价,都是婚后财产。但是她告诉我,她老公开几个的公司、还有钱财什么的都写
的他爸爸的名字。他们夫妻现在感情很不好,但是 ...


这里只讨论房产分割的问题,公司资产另当别论

说实话,如果是我自己辛苦奋斗来的身家,我LG要和我离婚的话,我也不愿意跟他分

如果是共同创业的话,应该一人一半,一起奋斗出来的财产,女人一分都掌握不了的话,只能说这个女人太失败.

你朋友的情况,应该是她老公独立创业,现在已经防着她了,这种事情,对错很难说,感情好,愿意给老婆资产,也是没什么的,感情不好,自己奋斗的公司资产不想跟老婆分,那也正常.离婚了,男人有点良心,多给前妻点现金,房子,车子就是.公司资产,如果一开始女人就没有参与,真分了去,也不懂经营,能干吗呀,变卖了?

女人关键要自己独立,不能老公赚钱多就在家嘛事不干只会花钱,自己有经济能力才是正道

celinecy 发表于 2008-1-11 14:51

:( 刚才在海外版看了个超郁闷的帖,一个女的因为老公有了第三者跟她离婚自杀了。看天涯上面的评论,说那个男的”花着老婆的钱,做着卑鄙无耻的事,和老婆离婚临走前还悄悄拿走存折……“。难怪那女人对生活都完全失去信心了。
$怒吼$ 现在的人怎么这么变态呀$怒吼$

戒烟容易戒你难 发表于 2008-1-11 14:55

原帖由 celinecy 于 2008-1-11 13:5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 刚才在海外版看了个超郁闷的帖,一个女的因为老公有了第三者跟她离婚自杀了。看天涯上面的评论,说那个男的”花着老婆的钱,做着卑鄙无耻的事,和老婆离婚临走前还悄悄拿走存折……“。难怪那女人对生活都完 ...

还是一个人老老实实过算了$NO$

___寂___ 发表于 2008-1-11 15:01

原帖由 celinecy 于 2008-1-11 13:5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 刚才在海外版看了个超郁闷的帖,一个女的因为老公有了第三者跟她离婚自杀了。看天涯上面的评论,说那个男的”花着老婆的钱,做着卑鄙无耻的事,和老婆离婚临走前还悄悄拿走存折……“。难怪那女人对生活都完 ...
$郁闷$
昨天在QQ也看到了

___寂___ 发表于 2008-1-11 15:03

原帖由 vivian88 于 2008-1-11 10:5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感觉越来越多的人谈恋爱像谈生意,真没劲~房产证上写了自己名字又能怎么样?婚姻就有保障了?如果真的希望自己的下半生有保障也不应该期待嫁个人来实现啊~一直感觉这里的JMS都是很独立的,如果说都不在乎男 ...
$考虑$ $考虑$ $考虑$

恩,很好,对爱情和婚姻还有很好的憧憬

恭喜嫩

hahaxixi 发表于 2008-1-11 15:18

原帖由 江南织造 于 2008-1-11 12:5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举证方法还是不少的, 雇人拍照啊, 找人当场捉奸啊什么的$汗$

新婚姻法里,房产如果属于婚后财产,离婚分割不按照房产证的名字判,而是根据共有财产进行共同分割


雇人拍照不是合法举证,不算的。

国内现在很多人离婚,都很难举证谁出轨。

hahaxixi 发表于 2008-1-11 15:20

原帖由 QCheng 于 2008-1-11 14:1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老公从一开始就绝对不让她参与公司的任何事务,也就是说死死防着她。她想共同
创业,她老公不让。反正他老公是个厉害的角色。所有的一切他老公就只写自己爸
爸的名字。想当初我女友和这个男的结婚时,他一 ...

没办法,自己选的lg。$汗$

nightdream 发表于 2008-1-11 15:24

原帖由 海萱 于 2008-1-11 13:5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是一个人老老实实过算了$NO$

因噎废食?
Männer sind alle Schwein. Aber ohne Schwein geht das Leben auch nicht.
$x19$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08-1-11 15:27

原帖由 QCheng 于 2008-1-11 14:1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老公从一开始就绝对不让她参与公司的任何事务,也就是说死死防着她。她想共同
创业,她老公不让。反正他老公是个厉害的角色。所有的一切他老公就只写自己爸
爸的名字。想当初我女友和这个男的结婚时,他一 ...


为啥要防着她NI?总有原因吧$frage$ ,一般的话, 夫妻感情好也不至于一开始就如此提防, 不过别人的家务事,外人也很难猜测, 人总是会不自主的朝有利自己的方向叙述,说不定从她老公嘴里说出来,就是另一个版本了.$考虑$

象这样老公独立创业的, 家里财产基本上是老公一人获得,公司资产女方确实也是很难分到的, 离婚的话, 房子啊存款啊看能不能分到点,车子估计是公司名下的吧.如果你女友没本事抓到老公一分钱,还是自己经济上独立比较好,有些家庭妇女, 其他本事没有,抓老公钱的本事可是一等一的$汗$

li8ping6 发表于 2008-1-11 15:29

原帖由 nightdream 于 2008-1-11 21:2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因噎废食?
Männer sind alle Schwein. Aber ohne Schwein geht das Leben auch nicht.
$x19$


$高$ $高$ $高$

MM厉害~~~但是你说的很正确,有谁逃得出爱情的魔幻手掌呢~~~$m7$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08-1-11 15:31

原帖由 hahaxixi 于 2008-1-11 14: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雇人拍照不是合法举证,不算的。

国内现在很多人离婚,都很难举证谁出轨。

如果公共场所拍到的照片,就是合法的

现在不是有很多私家侦探么,专管这些, 帮你搞到合法证据,或者通知你过来捉奸,花点钱就能搞定$汗$

nightdream 发表于 2008-1-11 15:31

原帖由 li8ping6 于 2008-1-11 14:2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高$ $高$ $高$

MM厉害~~~但是你说的很正确,有谁逃得出爱情的魔幻手掌呢~~~$m7$

姐姐好歹比你多吃几年米不是
$x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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