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locat 发表于 2008-1-26 17:46

你手里还有那个房间的钥匙么?~~ $frage$ $frage$

就是这么 发表于 2008-1-26 17:50

原帖由 stella1016 于 2008-1-26 17:45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关键她要肯搬啊!肺要炸了感觉。。。
没有合同?

stella1016 发表于 2008-1-26 17:52

有合同,合同没写什么时候终止,只说提前2个月通知就可以解除合同。
有一套钥匙,难道我去把她的东西搬出来??

stella1016 发表于 2008-1-26 17:53

感觉生活真是有趣啊!这么厉害的人都被我遇到了!

BS一下这个女人。反正不狠点看来是不行了。

就是这么 发表于 2008-1-26 17:55

原帖由 stella1016 于 2008-1-26 17:52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合同,合同没写什么时候终止,只说提前2个月通知就可以解除合同。
有一套钥匙,难道我去把她的东西搬出来??
不建议你把她东西搬出去

mutter 发表于 2008-1-26 17:55

把她赶出去。。。。。别客气了。。。。

stella1016 发表于 2008-1-26 17:56

头痛!不能让这女人毁了我的考试啊!

hallocat 发表于 2008-1-26 17:57

你还有钥匙就好~~不是让你进去搬东西啊~~~别冲动~~

我这样想得阿~~
马上写一封kundigung信,挂号给她。然后,等她收到后,你就找人去看房子阿。
反正你有钥匙`~~ 你总带着房客去看房
三番两次的,我估计她受不了就会自动离开了吧?

哦对了,房租交了没?~~

stella1016 发表于 2008-1-26 17:59

上次找不到她人,我和BF去她家里等她,她进门就说要告我们什么的。我总带人去看房,对她妨碍也不大,她估计老不在家。我去住她那得了。。。。$郁闷$

hallocat 发表于 2008-1-26 18:03

回复 #29 stella1016 的帖子

在我看来,如果你写过kundigung给她,那么按合同的理解,应该是,2个月之后,她必须离开。
如果他没有更合理的合法的理由留下。所以,按最糟糕的办法就是在你写信后,2个月,是他的期限。当然这2个月之内,能有办法让她早点离开就更好了。~~~
页: 1 2 [3] 4 5 6
查看完整版本: 遇到一个JP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