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瓦尔古丽 发表于 2008-3-3 16:15

原帖由 老留德学人 于 2008-3-2 01: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91就加入德国籍了,98年和太太一起回国创办舒曼钢琴学校,培养了不少人才,由于身份是外国人回中国工作和生活,不能买房子,不能买汽车,不能持牌,不能开电话等等不便,还每三个月离境一次到香港花上近千元买签证 ...
LZ,我觉得你肯定是利益至上的那种人.
而且你的文章乍一看挺唬人的,但禁不住仔细想.
再说,请个客也用不着把餐馆所在街名都写出来吧,这不变广告了?

DickChinas 发表于 2008-3-3 16:19

为了利益可以反复退籍复籍利益至上啊

ichich 发表于 2008-3-3 21:31

好佩服$支持$

小鲸鱼 发表于 2008-3-3 23:48

换国籍就象换外衣似的,·这要战争年代还得了。

没觉得给中国人争什么气,也没看到那个德国警察心服口服,否则不会气冲冲的走,而是灰溜溜的走,临走还得来个Aufwiedsiehen

paranoia 发表于 2008-3-4 11:56

楼主干的好,支持楼主!!!
换国籍一事完全可以令人理解。对于不理解的人没必要花费时间解释。

阿瓦尔古丽 发表于 2008-3-4 13:33

原帖由 paranoia 于 2008-3-4 11: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干的好,支持楼主!!!
换国籍一事完全可以令人理解。对于不理解的人没必要花费时间解释。
说的是,甭解释,有什么呀,不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换个国籍吗?跟卡拉扬当年比有什么呀?

huade 发表于 2008-3-5 18:16

看来去机场是要带护照啊。
咱没啥 文化。还是老实点了。

celinecy 发表于 2008-3-5 18:38

$考虑$ 本来看这一篇自述,觉得LZ是为了帮助法律版的其他同胞写的,不管怎么样很是佩服。不过今天在海外版又看到LZ的帖了,就感觉LZ似乎是在有计划地作某种自我宣传了...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685719&pid=11168852&page=1&extra=page%3D1#pid11168852

天上的一片云 发表于 2008-3-5 21:40

本来不想用这个词,但是看了楼上的连接之后,让我突然非常的b4楼主。。

老留德学人 发表于 2008-3-6 14:37

原帖由 天上的一片云 于 2008-3-5 21:4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本来不想用这个词,但是看了楼上的连接之后,让我突然非常的b4楼主。。
呵呵!你肯定为自己没有如此精彩人生经历而产生这种吃不到葡萄的感觉,那就大胆的去做点像样的事给自己也给大家看看吗!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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