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4-25 14:21

手掌心一阵刺痛,双手的指甲深深地嵌到了肉里。我放松紧咬着的嘴唇,想嘶吼一声,将堵在胸口的怨气发泄出去,却怎么也发不出声来,只有声声沙哑。

    “啊!!!!”我发疯一般地向台上挤了过去,粗暴地推开所有挡在我面前的人,只想,离爷爷近些,再近些。

    以一个六、七岁幼童的力量,又怎么能挤开如此多的成人呢?此时的我,心中满是痛惜与愤怒,丝毫无法停下来想想,这一切意味着什么!

    手腕上的疼痛愈加剧烈,我却毫不在意。这样的疼痛已经持续好久了,可肉体上的疼痛又怎及得上心灵的痛苦呢?

    推搡中,我离台上越来越近了,似乎,在爷爷浑浊了的眼神中,我看到了赞赏、期盼、安慰……

    同时,手腕上的疼痛倏忽而止,继而是一股热气,沿着手臂向上,仿佛我的半个身子都浸透在了热水之中,而另半个,总是在冰天雪地中挣扎,冷热之间,身体似乎都被分成了两半。

    我依旧不管不顾,挤开最后一个拦路的人,攀到了台上。近了,只差一步,爷爷流满鲜血的半边脸庞,离我,只有一步之遥。

    我颤抖着想伸出手去,希望能抹去他脸上的鲜血,可我的手却如有万斤重一般,怎么也抬不起来。

    一寸,两寸……我艰难地抬起手,缓缓地移近。就要到了,我仿佛可以感受到爷爷急切的呼吸,心中一阵激动,正待加把力时,忽然一声脆响……

    响声似乎来自天边,有似就在身旁,我一时茫然,好像,有一种很珍贵的东西在我心中碎裂了。

    随着那一声脆响,整个世界都停止了。所有的颜色都退去了,一切声音都被抽离,好像有一股无可抗拒的力量把我从六、七岁的身体中急速抽离。

    匆忙中回头一看,一个小男孩,平举着手凑近了老人的染血的脸庞,似乎正要温柔的拂拭去上面的血迹。

    时空,在这一刻定格。

    在我不舍的凝视中,老人与小孩,并周围无数的群众、意气风发的红卫兵小将,一切有如风化万年的石雕一般,瞬间化为灰烬,消散无踪了。

    我心中一声长叹,百味杂呈。一步之遥,只差一步!我心中默念着,一丝奇异的感觉涌上心头,是遗憾,是庆幸?却是怎样也无法分辨了。

    浑身一震,我缓缓地张开眼,还未及分辨是真是幻,是我非我,便觉得两侧各有一阵劲风袭来。意识未动,身体已经做出了反应。

    我身体猛地向后一倾,避开突如其来的熊抱,然后就势在地上一滚,拉开距离,同时两手一撑,双腿用力整个人弹了起来,顺势抽出了靴筒中的军刀横在身前。

    这个动作一气呵成,熟及而流。面对危险的时候,第一时间拉开距离,同时不能让自己躺在地上,一定要站起来,不然无法应付对方的下一轮攻击。这都是多年在生死之间挣扎留下来的经验,已经深深地刻在了我身体的本能之中,因此一遇到危险,自然而然地就使了出来。虽然,我到现在还没有看清楚,攻击我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我已经做好了准备,准备应付下一轮攻击,没想到的是,刚刚攻击我的“人”居然一动不动,丝毫没有追击我的意思。难道是我敏感了?仔细一看,顿时庆幸不已。

    原来,刚刚离我一步之遥的,竟然是……人俑。就是在水道中看到的那种,不同的是,眼前的人俑四肢完整,躯体上色彩斑斓,刻满了诡异的符箓,显得妖冶无比。最大的不同是,眼前人俑的双眼,与之前的空洞不同,而是如画龙点睛般缀上了两个红点,一看之下,只觉得无数的锋芒在它的双眼中电射而出,直达人的心灵深处。

    匆匆一扫,我对眼前的情况大致有了了解。

    这些人俑,有个致命的缺陷,它们竟然——无法移动!

    在门外,我们就中了招了,不知不觉的被这些人俑勾起了心中最深刻的美好,然后再无情地毁灭它,让我们无意识地自投罗网,自动投入到这些人俑的“怀中”。

    想到差一点,我就会被这些人俑抱入怀中,我心中就一阵阵的恶寒。我敢肯定,那绝不是什么温情的拥抱。

    手腕上依稀还有些疼痛,举到眼前一看,伴随我多年,我爷爷留给我的最后遗物——黑曜银镯,已然面目全非。

    原本晶莹透亮的黑曜石,此刻上面布满了裂纹,仿佛被大锤子砸过一般。

    我心中的执念,使我不能,也不愿清醒,最后,耗尽了黑曜银镯的最后一丝能量,才保住了我的小命。这么多年以来,我逐渐习惯了种种突如其来的惊变,心情不再像刚出道时那般容易波动,总能保持冷静到近乎冷酷的情绪去处理人和事,也就很少有使用到它的时候。之所以还佩戴着它,不过是一种习惯,还有对爷爷的一种怀念罢了。

    我举起手腕,在碎裂了的黑曜石上轻轻一吻,自语道:“爷爷,你又救了我一次。”

    这一切,说来话长,实际上不过短短一瞬而已。情况已大致了解,我连忙四处张望,寻找起胖子和Hellen来,至于曾雯雯他们三个嘛,自动忽略了。

    这是个像大殿一样的建筑,一个入口一个出口,此外便再无一物了。殿中按着某种奇异的布置,在两旁错落零星地排布着数十个人俑,中间则让出一条道路来,尽头便是通往真正停陵的所在了。

    天不从人愿,跟我在同一侧的居然是曾雯雯他们三个,胖子跟Hellen则在离我稍远的另一侧。他们无一例外地挪着脚步,缓慢但毫不停歇地朝人俑处走了过去,仿佛那里不是一堆恶心的死肉,而是母亲或爱人,温暖的怀抱。

    他们脸上,或流满泪水,或堆满欢笑,或咬牙切齿,或含情脉脉,情绪都波动到了极点,一步步地走向人俑寻求安慰。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4-25 14:22

想想刚刚我也是他们那副模样,便没有继续看下去的兴趣了。快步朝另一侧冲了过去,那边还有胖子他们还正深情款款地朝人俑怀里扑呢!

    这一路过去,恰好要经过曾老头他们三个身边。第一个经过的是曾老头,疾步走过,我毫不停留,顺手就是一个耳光甩过去,“啪”的一声,他给我打得整个身子都朝旁边歪去,站都站不住了。

    甩了甩手,我心中念道:“让你丫的老奸巨猾。”

    曾老头旁边就是他“孙女”了,她跟我刚才差不多,就差一步,就要给抱个结实了。这么漂亮一个丫头,虽然狠毒一点,但我也不能眼看着就这么喂一堆死肉了。我伸手拽着她的领子,生生把她拽到跟前,然后毫不手软的,“啪啪……”正反来回六个耳光甩过去,她白嫩的脸蛋顿时红彤彤的一片。

    先收点利息,“让你丫的毒如蛇蝎。”

    妈的,手有点疼,脸皮还真厚实。我甩着胳膊朝对面冲过去,对旁边的黑金刚看也不看,顺手一拳就擂在他鼻子上,没敢用耳光,这一看就是一皮糙肉厚的主,别弄不好我还得扭了手。

    “让你丫的掏枪。”

    甩出最后一句话,我就不再管他们三个了,是死是活看他们运气了。醒不醒那就不关我的事了,我没顺手推一把就算是仁至义尽了。

    他们这几个,论这会的形象,就数胖子最不堪了。张大着嘴巴,哈喇子流得满胸口都是,他的幻境是什么,用脚趾头都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估计跟贾宝玉在太虚幻境里经历的差不到哪去。

    扶着他的脑袋,死命地摇了摇,喊道:“喂!喂,醒醒,醒醒。”

    “啊!啥事?你捉我脑袋干嘛?”胖子迷迷糊糊地看着我,不耐烦地甩着脑袋,一副你有病的样子,不过好歹把哈喇子止住了,把我给恶心的啊!

    看样子没什么大事了,我放下心来,朝Hellen走了过去。

    真是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啊!瞧我们家Hellen,这形象,这气质,跟那满嘴滴哈喇子的一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越看越可爱。

    上前扶住Hellen的肩膀,摇了两下没醒,她反倒死命地挣扎了起来,没想到她看起来一副娇娇弱弱的身子,居然有这么大劲,差点连我一起给拖到人俑那边去。

    当然,我没舍得怎么用力气也是原因之一。勉强按住了她的肩膀,她的眼神依旧迷离空洞,虽然身体让我制住移动不得,脑袋还不停地朝人俑方向探去。

    刚才抽耳光抽出心得来了,这种情况,最好就是一大耳光扇过去,立马清醒。可临到头了我又不落忍了,手掌那是高高扬起,轻轻落下,在她光洁的脸蛋拍了拍,口中不停地呼叫着她的名字。

    小脸蛋拍着,小肩膀摇着,小名字叫着,这么三管齐下了好一会,Hellen才清醒了过来,第一句话就是:“涛子,别摇了,我脖子要断了!”

    我讪讪然地放开手,又不放心,虚扶着她的胳膊,关心地问:“怎么样,好一点儿没?”

    Hellen却不答话,只是满脸骇然地望着我背后,一副见了鬼的模样。

    我转身一看,一个血腥无比的场景跃入眼帘。

    曾老头,踱出最后一步,完完全全的投入到了人俑的怀抱之中。我的手劲我清楚,刚叫醒Hellen之所以用这么长时间,那是我没舍得用力。哪像对曾老头,我是抡圆了抽的,这一耳光下去,想不清醒都难。

    难道说,这些人俑还有使人二次迷幻的能力?我心中一惊,仔细看了看曾雯雯他们,果然,他们两眼茫然,抬起脚来又放了下去,好像正在剧烈地挣扎。

    曾老头一挨入人俑的怀中,便见人俑双臂一环,随即“嘎嘎”声响起,听这响动,只怕曾老头的肋骨都得断几根吧!

    随着这么一勒,曾老头的腰部紧紧地靠在人俑的身上,同时自然而然的,胸部以上随之后仰,整个咽喉要害就这么显露了出来。

    曾老头一露出咽喉,人俑立刻裂开一张大嘴,朝他的喉结处“吻”了下去。

    真真切切的“裂开”,人俑是由一堆死肉铸成,哪有什么五官,所谓的嘴,不过是一条刻线罢了。但此时,人俑的脸上,却沿着那条刻线,生生裂出了一张“嘴”。

    从我这个角度看过去,里面没有牙齿,没有舌头,纯粹是上下两片肉而已。不待我细想,人俑把嘴越张越大,如蛇吞吃猎物一般,张至近乎180度,然后,深深地“吻”落。

    一声闷响,随着人俑的“吮吸”,一大块血肉被撕裂,填到了那张“嘴”中,同时曾老头的脑袋不自然地后仰了起来,咽喉处露出老大一块缺口,鲜血如喷泉一般,高高地喷起。

    “啊!!!!”人俑刚一吻落,曾老头便被痛醒了过来,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叫声刚一拔高,便戛然而止,只余下“哧哧”的鲜血喷涌声。

    曾老头的惨叫显然也惊动到了正挣扎着的曾雯雯和黑金刚俩人,只见他们已然伸出的双脚又急剧的缩回,浑身剧烈地颤抖了起来,显然已经恢复了部分神智。

    看曾老头的惨样,我心中也不禁骇然,这里不是久留之地,我一左一右架起Hellen跟胖子的胳膊,拖着还有点迷糊的二人,沿着中间的通路,朝墓穴深处跑了过去。

    百忙中我还回头吼了一声:“不想死就跟过来。”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4-25 14:22

算起来我跟曾雯雯他们俩人非亲非故,还算得上是仇家,实在犯不着替他们担心,但无论如何,总不能让他们死在那些人俑的手中,那也……,太凄惨了一些。

    我话刚喊出,还没来得及回过头来呢,就见黑金刚从喉咙中发出一声嘶吼,从靴筒中摸出把匕首,想也不想地捅进了左胳膊,然后眉头也不皱一下,趁着这股疼劲清醒了过来,上前两步一把拽过曾雯雯夹在腋下,朝我们这边追了过来。

    “好汉子,够狠。”我在心中赞了一声,便不再管他们死活了,扶着他们俩人冲进了眼前的大门。门后,便是我们此行的最终目的地,是我们牺牲了两条人命,才能到达的地方。

    我前脚刚踏出门去,黑金刚夹着曾雯雯,后脚便跟了上来。这腿脚,真是够利落的,夹了个人居然跟我们跑得一样快。

    过了那道门,我顿时觉得脑中一轻,好像一条紧紧纠缠在我脑海在的丝线,在这一刻断了一般。

    胖子和Hellen,还有曾雯雯他们几个,同时也抖了个激灵,眼中回复了清明。看来这间屋里,有什么东西,无形地克制住了人俑的带人入幻境的能力。

    不管如何,总算是远离了那些来源和能力一样恐怖的东西了,我松了口气,缓缓地坐倒在地,一时竟然动弹不得。

    他们也是如此,一个个面目还有点扭曲,脸上布满了汗水,无力地瘫坐在地上。心中,到底是恐惧,还是劫后余生的激动多一点,只怕是谁也说不清楚了。

    此时,我手腕银镯上的黑曜石,好像失去了最后一丝支撑,又似完成了最终的使命一般,忽然分崩离析,化作粒粒细碎的粉尘,四散在空气之中,再也寻不着一丝一毫存在的痕迹了。

    “涛子,刚才好悬有你在,不然哥们这两百来斤就交代在那了。”胖子有些唏嘘地说。

    经过刚才这么一劫,胖子跟凤凰浴火重生似的,竟似脱了出来一般,虽然依旧正眼都不看曾雯雯一样,但至少不再是那副要死不活的模样了。

    “那些人俑太可怕了,不过他们怎么不追过来,难道这里有什么他们害怕的东西?”一旁Hellen也缓过了气,心有余悸地说。

    刚才Hellen一直迷迷糊糊的,压根就没真正观察过那些人俑,竟然没有发现,那些人俑是给固定在地上的,根本不可能追上来。

    这种绝代凶物,如果还能到处跑,那还让不让人活了?

    “那些人俑都是给固定住的,根本不能移动。不过这个房间里面有克制人俑的东西那是一定的,他们的精神控制太变态了,隔着老远就中了招。要是对这个房间没有顾及,就这距离,我们照样会给乖乖地招过去。”

    “你这个傻丫头,跟醉猫似地直往他们怀里钻,拽都拽不住,到底梦到什么好东西了?”

    说着说着,我鬼使神差的伸出手去,亲切地勾了勾她的鼻子。

    认识这么些天,我还从未主动做过什么亲密的动作,这是破天荒的头一遭。伸出手的时候,我还是心中还是无意识居多,但当手真正勾上她小巧的鼻子,顺着柔和的鼻梁滑下,在挺翘的鼻肉上轻轻一勾时,我心中充斥的,尽是珍惜眼前人的温情。

    一抹红晕染上了Hellen的脸庞,不知是因为我的动作,还是因为我的问题,不过不管如何,我只知道,她此时羞红的脸庞,是如此的动人,这样的值得珍惜,这就足够了。

    “克制人俑的,应该是这个。”

    说话的是曾雯雯,出了那个恐怖的大殿后,她一直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瘦削的肩膀一阵阵的颤抖,像个易碎的花瓶一般,显得那么柔软,虚弱。

    不过这一会儿功夫,她说话的时候,脸上又是一副坚毅的表情,当真是个了不得的女人啊!

    她说话的同时,伸出脚尖轻点脚下的石头,示意我们细看。

    经她这么一提示,我倒也看出点不同来。脚下的,铺的是清一色的青石地砖,奇怪的是,最靠近门前的两排地砖与之后的大不相同。

    不同之处,就在于地砖的中心处,镶嵌着一块青灰色的菱形石块,不注意看,很容易便会忽略过去。可一细看,便不难看出这些菱形石块与众不同的地方来。

    千余年来,这个房间只怕都没有生人落足过,因此地上薄薄地积聚着一层灰尘。可奇怪的是,在菱形石块附近,一个巴掌大小的方圆处,竟然干干净净,一丝灰尘也无。

    “这应该是一种罕见的石材,叫‘天星石’。据说是得自天外,所在处寸尘不染,同时有平心静气,安神醒脑,驱一切邪祟的功效。”

    “按现在的说法,这应该是一种特殊的放射性物质,估计就是这种东西,隔离那些人俑的影响。”

    “这些人俑,可能是古巫法中的一种咒术,有个名称叫做‘魂祭’。基本原理是通过各种残忍的手段锤炼生魂,再以秘法把生魂封入肉身之中,使无数酷刑形成的怨念集中在一起,经过符箓的放大后,便成为一种很强大的精神力量,能勾起人心中深埋的感动与美好,再无情地摧毁,使人沉溺不出,或精神崩溃而亡。”

    “至于它们为什么会以血肉为食,那可能是另有秘法,具体的我就不清楚了。”

    刮目相看,当真是刮目相看,之前我一直认为,这小丫头就是演戏演得好,再加上有几分手段罢了。没想到,居然有如此细腻的心思和广博的见识,当真是人不可貌相。

    “精彩,精彩,雯雯,你真让我刮目相看啊!你才多大年纪,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我都不知道,谁教你的?”我拍着手,难得真心诚意地说。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4-25 14:45

“谁教我的?”曾雯雯先是一阵苦笑,然后转为感动,神色间竟似有些朦胧,好半晌她才继续说道,“小时候,我给人贩子拐卖,每天都在街上乞讨,稍不如意,便是一顿责打。你知道吗?当时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吃上一个完整的馒头。就这,都是奢望。”

    “直到,我七岁那年,遇到了我义父。是他给我衣服穿,给我东西吃,教我知识,把我养大,没有他,我早变成一堆烂肉喂了野狗了。”

    说到这,曾雯雯的眼中闪过一丝温情,又慢慢转成了坚定:“只要能让他高兴,做什么我都不会后悔!”

    她的话音刚落,不知是否眼花,我似乎看到曾雯雯飞快的瞄了胖子一眼,眼中似乎有歉意,有温情,但更多的是百折不挠的坚定。

    “可怜之人,必有其可恨之处。”那么,反过来是不是可以说:可恨的人,必有其可怜之处呢?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曾雯雯看来,为她义父做任何事,甚至欺骗别人感情,都是正确的事情。设身处地地想想,这又何尝错了呢?每个人,心中都有他的价值观和善恶观,这没有什么好争辩的。

    判断一个人的善恶,那是上帝佛祖之类的人干的是,我等不过是区区凡人,就事论事,快意恩仇,足矣!

    坦白说,听了曾雯雯的话,我心中竟然有了一丝动摇,还好,迅速地让我扼杀在了摇篮中。当我以同样坚定的目光回望她的时候,竟似在她眼中看到了丝丝的惋惜,难道?这也是她在演戏?

    我说过,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别人,姑且当她是在算计我吧!我谨慎的看了她一眼,淡淡地说:“不用多说了,干活吧,早做早了。”

    说完我也不看她的反应,掏出军刺,蹲下神来就撬起了那什么“天星石”,既然这东西是人俑的克星,那不撬几块下来带在身上,等等就是倒出了东西也没法往回走了,我可没有第二个黑曜银镯可以救命了。

    这里没有人是傻子,一看我的动作大伙就明白过来,一人逮一砖头就开撬。胖子更是了得,仗着自己力大,噼里啪啦一阵乱捣鼓,一会儿功夫,除了我们人手一块,刚满满两排的天星石,现在仅存一小块孤零零地杵在那,其余的,全进了胖子的口袋了。

    眼看着胖子盯上了最后一块,我连忙制止道:“打住,打住,好歹留一种子不是,别一下子给人断了根去。再说了,你不至少留他一块,那些玩意怎么应付。”

    说完我朝门外努了努嘴,意思是:你丫的要想撬这最后一块,可以!跟门外那些哥们商量去。

    胖子嘻嘻一笑,也就放过了最后一块天星石,把鼓囊囊的腰包一背,惬意地拍了拍,心满意足的神情表露无遗。

    刚脱离遍布人俑的大殿,进入这个房间的时候,我只是匆匆一瞥,确定没有危险,便没有细看,瘫倒在地上躺尸去了。

    这时候,才开始真正观察起这个房间来。

    说它是个房间,其实不太准确,确切地说,这应该是一个厅一般的建筑。四堵墙上均开有一个洞开的门户,南面,就是人俑栖身的大殿了。

    北面的房间内,堆砌着一些瓶瓶罐罐,金石器皿之类的东西,随便拿一件出去,也称得上是上品之物了。我随便瞄了瞄,便有鎏金银塔、鱼龙提梁银壶、唐代塔式罐等罕见的珍玩,地上更是散落着一些形状材质各异的玉器,瓷器,珠光宝气的,直晃人眼睛。

    若在平时,看到这一屋子珍玩,我还不得高兴上天去。但此时,经历过刚才的惊险,再加上对曾雯雯口中“天下墓葬总图”的好奇,我生生忍住了掏出大麻袋,死命往里装的冲动。

    西面的房间里,整齐地摆放着一个个木架子,上面堆着大堆大堆的灰烬。按照当时墓葬的格局,这个房间内摆放的,应该是绫罗绸缎之类的陪葬品。

    现在看来,不过是毫无价值的灰烬,在当时,这可是能直接当成货币使用的,美轮美奂的绸缎!

    也许,是在千余年来任何一次的地震中;也许,就是我们踏入这个房间后的第一声噪音,让这些千余年前的华美布料,化成了眼前这些看不出轮廓的尘灰。

    东面的房间内,杂乱地堆放着一些,刀枪棍棒、戈戟斧钺、强弓重弩,甚至还有一具完整的马骨,横卧在地。看来,这里堆放的便是墓主身前收藏的兵器,还有他的爱马。千年前,这些兵器也许散发着丝丝寒光,让敌人望之胆寒;千年前,这具马骨,也许是能日行千里,夜行八百的良驹,在草原上追风逐月般的奔驰着。可眼前,刀兵锈蚀,良马遗骨,在它们主人逝去的一刻,也就是它们千载蒙尘的开始。

    这些不过都是普通的应有之物,没有什么稀奇的,真正古怪的,是房屋正中矗立着的一个巨大的青铜块。

    确切地说,这应该是一个铜椁才是。不过铜椁我见得多了,可没见过这么大的,直如一个小房间一般,四四方方的,横纵都3米有余,当真是硕大无朋。

    这个铜椁缝隙紧密,若不是敲击时轰然回响,我还以为这是个实心的铜块呢!我们五个绕着铜椁转了半天,愣是没有找到可以开启的机关。无论什么地方,都拼接得严严实实的,连条缝都没有。

    这是怎么回事,总不能让硬来吧?就是想硬来我们也没工具了,早喂了那些怪鱼。

    “涛子,你看,这上面有浮雕。”

    这叫目的不同,行为亦不同。我们是冲明器来的,因此心思都放在找机关上,人家Hellen是冲考古来的,于是便围着那些浮雕转悠。

    浮雕有什么奇怪的,见得多了。哪个墓主不在最后安息的地方刻上这些玩意,开始我还饶有兴致地看看,后来看得多了,难免兴致缺缺。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4-25 14:45

上面基本上什么东西都有,就是没一句真话。好点的嘛,就在上面表现他修桥补路,开仓放粮的功德,实际上呢?丫的就是一万恶的地主老财,周扒皮一类的。

    绝点的嘛,便刻上些神神鬼鬼的玩意,什么云车啦,天门啦,神兽啦的之类,总之就是说他老人家一归西,天门立马打开,神仙们屁颠屁颠地跑出来迎接他。

    还真把自个当回事了,实际上呢,要不就是一有俩臭钱的商人,要不,就是某个致仕的小官,反正跟神仙之类的搭不上边,活着的时候也不见他有什么神通,更没有什么功德。

    反正就是这么一回事,不是显摆他身前怎么行善积德,就是奢望死后如何的超凡入圣,永生不灭,什么都有,独缺一些有意义的东西,比如:那该死的机关在哪?我都绕了三圈,愣是没看到一个突出来的地方,别说是机关了,连个搭手的地方都没有,真是见了鬼了。

    “涛子,这上面的东西很好玩,我说给你听听!”Hellen的声音从身旁传来,光听声音就可以感觉到她的兴奋。

    真的这么有意思?我来了兴致,静静地听她叙述了起来。

    按浮雕上的说法,这个所谓的“地仙”还真不是普通人。他来自一个很奇怪的世界,周围人的眼睛都长长地凸出,耳朵更是又大又招风,胯下的马匹大得异乎寻常,四足生风。那些人还长着硕大无朋的翅膀,可以在天际自由地翱翔。

    奇怪的是,生活在这些怪人身边的“地仙”,却是一副普通人的模样,如果浮雕的纪录属实的话,真不知道他是怎样在那群怪物中生存的。

    这个“地仙”经常出没在一些幽暗低矮的屋子里,空手而入,出时手上又都捧满了金珠,乖乖,别真让我猜中了,丫的真是倒斗的吧?

    在一次行动中,他似乎遇到了什么袭击,晕倒在地上。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世界已经不一样了。身边不再是那些稀奇古怪的人形,而是一些身着古装打扮的古人。很显然,这就是“地仙”的首次出现了,看来他真的不是那个世界的人,而是因为某些奇特的原因,出现到了唐朝而已。

    此后,剩下的浮雕用极其繁杂,琐碎的笔法,把他一生大大小小的事无一遗漏地都雕刻在铜椁上。我国的雕刻壁画之类的东西,一向讲究极简,传神即可,含义嘛,基本靠猜。这里的浮雕正好相反,繁琐到极不人道的程度,我当时就犯嘀咕了,这铜椁造这么大,该不会是因为造小了就刻不下这么多浮雕了吧!

    如果这些浮雕上讲的是真的话,那么难保这个“地仙”真有常人所不能及的异术,毕竟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搞不好还是外星人之类的,有什么特意功能也不奇怪。这么说的话,那幅“天下墓葬总图”的价值就要重新衡量了,就这么交出去,似乎有点吃亏。

    我一边琢磨,一边眼睛在铜椁上乱扫,触目处尽是浮雕,看得我脑袋一阵阵的发晕。这小子,生前估计也是一爱显摆的主,我说你死就死了吧,至于把你的一生刻得这么详细吗?说说你的来历也就罢了,至于连一个郊游都刻得这么清楚吗?老大一太阳,底下有破马车,旁边靠着一臭男人,这有意义吗?居然还刻到了正中央,简直是……

    自言自语地说到这,我心中猛地一动,趴到近前仔细地盯着那幅浮雕研究了起来。透着股诡异,但又看不出诡异在哪里,直到我摸索到了那个硕大的太阳,终于大笑出声,就是它了。

    从怀中掏出那面铜镜,摁到浮雕正中太阳所在的地方,缓缓地转动着,慢慢地将镜面上浇铸着的文字,与太阳里面的凹槽一一对正了位置,然后发力按入。

    “咔”的一声,铜镜紧密地嵌入了浮雕当中,浑然一体,恍若天然生就的一般。随着铜镜的嵌入,“咔嚓、咔嚓”的机括声便连绵不绝地响起,由下至上,最终“轰隆隆”一声巨响,铜椁的箱体缓缓地朝四个方向展开,突显出了中心一口直直竖立着的楠木棺材。

    眼前的棺材,直直的竖立着在我们面前,显得那么的突兀与不自然。

    棺材的木料我一眼就看出来了,不过是普通的楠木罢了,没有什么出奇的。奇特地是棺材本身的构造方式。

    我见过的寿材,都以完整为贵。就是说,整副棺材,最好是从一棵粗大的原木上凿下来的。如果是使用板材拼接的那种,便只是低档的寿材而已。

    可眼前的棺材却与众不同,是它低档吧,偏偏造型高雅大方,打磨精致,漆层华丽,各个部分嵌套细致,完全不是贫家可以做得出来的。说它高档吧,又不对,这个棺材看着美观大气,实质上却是由各块板材,通过极精细的手法拼接而成的。

    而效果来看,光是打磨拼接上下的功夫,换算成成本,就远高于一个完整的楠木寿材了。从这点看,这个棺材上只怕另有蹊跷,不能不小心了。

    所谓行百步者半九十,在成功之前是最容易出事了,这时候更要加倍小心。

    在场的人都明白这个地理,于是个个都望向我,等着我拿主意,没一个冒然上去开棺的。此时,我心中一阵的迟疑,久久下不了决心。

    并不是这个机关太过复杂,也不是太过罕见,相反的,这个形制给我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像似了我打过多次交道的一种机关。

    我心怀忐忑地走到棺材旁边,伸出手到棺材的左后面轻轻一摸,咯噔一下,我的心跳登时就蹦到了嗓子眼。这里,果然有一个机括。

    论精巧。论实用,这个机关都是数一数二的,墓中出现这样的机关绝不奇怪,可是,在这里,在这个时代的墓里面出现这样的机关,那可不是等闲事了。

    我抚摸着机关,一时间却犹豫不决了起来。如果真是它,那……就乱套了。

    估计是看我久久的没有动静,胖子不耐烦了,走到我身边来,问:“涛子,怎么回事?硬碴子?”

    再硬的碴子我也不怕,可这……,实在是太……太出乎意料了。我苦笑一声,说:“你自己看吧!”

    话一说完,我下定决心,虚按在机括上的左手轻轻用力,向下一拨。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4-25 14:46

“咔咔咔……”一连窜的机关触发声响起,整个竖立起来的棺材,从2/3以上的部位开始旋转。上面的部分,一边旋转,一边飞速地如莲花般绽开,通过精巧地契合,嵌套,最终结成一个莲台般的底座。

    莲台一成,一具尸体豁地从莲心中直挺挺地坐起,面朝前方。

    “啊!小心。”一声女声惊呼响起,正对面的曾雯雯、Hellen和黑金刚三人登时趴倒在地。黑金刚更是在地上翻了个滚,连枪都掏出来,一副戒备无比的样子。

    屋中,此时只有我跟胖子俩人依旧站立着,相顾骇然。

    曾雯雯他们是被忽然坐起的身体给吓到了,其实这没有什么,不过是唬人的手段而已。莲花坐台形成之时,停留在棺材之内的尸身便会被顶起,并在背后形成支撑,使尸身能像活人一般坐起来。

    若说有什么不普通之处,便是这具尸体了。尸体一头短发,身着对襟胡衫,虽说古人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是没有人会留短发的,但这人毕竟是“地仙”并不是那个世界的人,不讲规矩也不奇怪。

    他看上去十分年轻,大致30来岁的模样,可按照浮雕上所载,他明明在大唐盛世生活了3,40年的光阴,难道他真能不老不朽。不过这也没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这么多年下来,什么稀奇古怪的尸体没有见过,这也不足以另我们惊奇。

    真正让我们惊奇乃至骇然的,是这个机关本身。这个机关有个名堂,叫做“莲花落”,制作极讲究工艺,宋、明墓葬中时有出现,并不算是太罕见。这个机关的可怕之处就在于,如果不寻着正确的机括,而鲁莽开棺的话,便会触动底下深埋的机关。至于是什么机关,那就看当地的地理条件而定了,绝大多数情况下是炸药。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与敌携亡。

    这是个相当霸道,决绝的机关,使用它的墓主无不抱着宁可自己毁灭尸身,也不让外人所辱的心思,说得悲壮,但丝毫不影响他千方百计的想为自己拉个陪葬。比如最后尸身坐起来这个机关,并没有伤人的能力,作用就是唬人一下,最好对方惊慌失措下触动机关,大家一起上路。

    这样的机关巧是巧,厉害是厉害,但遇得多了,也就不以为意了。真正让我们惊骇欲绝的是,这个机关,首创于北宋末年,真正流行开来,还是南宋以后的事情了。大唐时期的墓葬,怎么会使用到宋代的机关?

    若说是历史记载有误,这个机关其实在唐时就有了,那是无稽之谈了。事物的发展,总是有阶段性的,机关也是如此,总是一步步的发展完善。眼前的这具“莲花落”带着“起尸器”的装置,这已经是元以后的手段了,在加上开启机关设于左后方,更是明之后的手法。明之前,此类机关的机括,都是设在棺材的底部,虽然不容易被发现,但也极难再度开启,一不小心,便有可能触动机关。于是在明代时经过高手匠人改良,将其定在了左后方,自此成为一种惯例。

    若说这个机关是后人添加上去的?还是说不通。这种“莲花落”机关涉及的范围过大,需要大量的地下工程和对地利的利用,是少数无法后期添加的装置之一。

    那么,便只剩下一种可能性……

    这时候,我忽然注意到一个卷轴横放在尸身的双膝上,这难道就是——天下墓葬总图?

    一个很荒唐的想法,在我脑海来来回地奔驰着,愈演愈烈。此时,他们三人还趴在地上,看不到高台上的动静。

    我飞快地伸出手,在尸身怀里一捞,短小的卷轴便落入了我的手中。

    缓缓地拉开卷轴,一行行清晰而熟悉的字迹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看到这样的一笔一划,一字一句,我依然抵不住心底深处涌上来的那股荒谬感,不禁发出一声呻吟。

    卷轴被我缓缓地拉开,明黄的纸质上,漆黑的字体是如此的刺眼。

    “江陵望山,楚王墓,出土:越王勾践剑。1965。

    江陵马山,一号墓,出土:吴王夫差矛。1983。

    广州象岗山,南越王赵昧墓,出土:金缕玉衣。1983。

    湖南长沙市东郊五里牌,马王堆汉墓,出土:大量帛书、玉器、湿尸辛追。1972……”

    天呐!这就是所谓的天下墓葬总图?怪不得他熟知天下墓葬,怪不得那个门楼酷似天安门,怪不得他会有一具“超前”的棺材,原来……,他竟然,竟然是“未来”的人!以他对墓葬的熟悉程度来看,不是考古的就是倒斗的,没有第三种可能。

    一时间我思绪纷乱,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件事情,直到很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原来这种现象,叫做“穿越”。

    这么一来,一切都说得通了。“地仙”原本的世界里,那些凸眼睛,招风耳的人,指的怕不是望远镜,电话吧?那匹硕大的,四足生风的巨马,该是辆汽车吧!天呐,那么大的翅膀,估计是飞机了。

    我的脑子里顿时一片糨糊。从这篇总图看来,这人应该是在1983年的时候,消失在现在的世界上,出现在盛唐,成为一代“地仙”,并扶持了党项一族,挽救了党项族的灭族之祸。

    按浮雕上的记载,没有他的话,党项族早就遭到灭族之祸,举族都会成为别人的奴隶。正因如此,党项全族视其为恩人。可是……,在原本的,正常的时空中,党项族一样生存得好好的,并在后世建立其强盛一时的西夏国。又或者说,历史上本来就是有他的,他注定是要去到那个时空去的……

    到底是先有了现在这个正常的历史,于是才有了他;或者是因为有了他,所以才有现今的历史,因此又诞生了现在的他。天呐,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4-25 14:46

就在我沉迷于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时,曾雯雯的冷冷地声音传入了我的耳朵:“张先生,请问,你手上拿的是什么东西?”

    完了!刚刚我一失神,忘了把卷轴放回去,或者说,我压根就不应该碰这个卷轴。现在有理也说不清了,她怎么可能相信,这个写满1983,1972之类年份,又都是简体字的卷轴,会是一个唐代人所留。

    这副卷轴,对验证时空穿梭的人也许有点意义,但对他们,一个盗墓组织来说,完全是废纸一张。任何人,到图书馆坐上一天,都能得到比这详尽得多的资料。

    让你丫的手贱,不知道好奇心可以害死猫吗?我摇头苦笑着,无可奈何,随手将卷轴抛了过去。

    曾雯雯单手接过我抛去的卷轴,另一只手一直缩在袖中,她就凭着单手,展开卷轴,充满期待地瞄了一眼。

    “张涛,你当我是傻瓜吗?”她的脸顿时变得铁青,把卷轴往地上狠狠一掷,缩在袖中的右手伸了出来,其中现出一把银亮小巧的掌心雷,把黑洞洞的枪口指向了我。

    “傻瓜的不是你,是我!”我只剩下苦笑了,还能说什么,这种不可能的事情都让我碰上了,当真是欲辩无言了。

    继曾雯雯之后,黑金刚和胖子也先后掏出枪来,互相指着对方,投鼠忌器,两人都不敢擅动。

    “不听我解释一下吗?”我尝试着最后的努力。

    “要嘛交出真图,要嘛大家一起死!”曾雯雯状若疯狂地说,神色间毫无妥协的余地,也,没有丝毫听我解释的兴致。

    真图?真正的总图已经被你扔地上,我上哪再给你找一份去?这句话我没有说出口,因为说出来也没有人信!

    我叹了头气,抬起头朝Hellen使了个眼色,意思是让她注意我的行动。胖子处就不用交代了,合作了这么多年,说得难听一点,我一撅屁股他就知道我要拉什么屎了。

    “趴下!”我伸脚在脚边莲台处一个隐秘的小地方轻踢了踢,同时大喊一声,率先趴到了地上。

    莲花落机关相当精密,我踢的部位又是全副机关的支撑点之一,这么一脚下去,机关必然发动。天崩还是地裂,就看我们的运气了!

    “轰隆隆”地下一声巨大的闷响,然后便是一阵地动山摇,无数的粉尘,甚至石块从屋顶崩落。

    Hellen和胖子都领会了我的意思,我话一出口,他们第一时间就趴到了地上,躲过了第一劫。趴在地上,更能清楚地感受到机关造成的恐怖变化。先是火药爆炸的闷响,然后是什么东西轰然倒塌的声音,紧接着是巨大的水流声,冲刷声,连绵不断的断裂声……

    通过这些声音,这个机关的大致结构我算是弄明白了。支撑整个陵园的大陆,其实底下早已经被掏空了,用几根支柱,及类似水阀的东西支撑着。机关一经发动,便毁去了最主要的支撑点,还有阻水用的阀门。于是大量的水直冲而下,灌入大陆的地基中,按这种冲刷法,过不了多久,地基很块就会尽数被毁,整个大陆沉入水中,到时那可就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想及此,我一把拽起Hellen同时招呼了胖子一声,三人快速地朝陵园外面奔去。我们必须在大陆沉没之前登上木筏,甚至还要驶出一段距离,不然偌大的大陆还有上面的建筑沉没时激起的水流与漩涡,便足以将我们永远埋葬在这里。

    烟尘缭绕之际,我们趁机冲出了房间,径直跑向了布有人俑的大殿中去。烟雾弥漫中,我顺手捡起了被曾雯雯弃如敝屣的卷轴,同时隐隐约约看到黑金刚好像被什么东西重压在腿上,无法移动。曾雯雯正死命地想要帮他脱身出来,一时间,连我们三个大活人经过她似乎都没有注意到。

    这种生死攸关的时候,她竟然还能为救人耽搁逃生的时间?看来这人也并不是毫无可取之处。当然,只是随便说说而已,大家是敌非友,让我回去帮她救人?想都不要想!

    身上携带着天星石,果然便不会受到那些人俑的影响了。我们飞快地穿过人俑大殿,奔出陵园,来到了岸边。

    毫不停留地把木筏推入水中,我们三个人依次跳了上去。我操起了备用的竹竿,往水里一撑,木筏缓缓地漂离了岸边。

    不知道是因为机关引起的巨大水流变化造成的,还是出鱼的时间到了,总之,我们上岸时泛滥成灾的怪鱼,此时销声匿迹,一条也看不到了。

    我死命地撑着筏子,逆着水流,对抗着大陆下沉带来的巨大吸力,顺利地前行着。忽然,“啪”的一声,似乎有什么东西扣上了我们的筏子。扭头一看,一只精钢制成的飞虎爪正死死地扣在筏子上,另一头,握在岸边一个披头散发的人影手中。

    曾雯雯?她旁边瘫坐着黑金刚,看他的样子,腿只怕是断了。没想到曾雯雯娇娇弱弱的样子,居然能扶着这么一条大汉跑这么远,当真是了得啊!

    现在不是感慨的时候,就在我在观察他们的时候,对面也在观察着我们。只见黑金刚忽然放开搭在飞虎爪上的手,掏出手枪,远远地朝我们射击。

    我们之间的距离已经颇远了,差不多有一百来米上下,再加上洞中黑暗,他的枪根本一点威胁也没有。

    开了几枪,他也显然也察觉了这个问题,黯然放下枪,继续把手搭在飞虎爪的钢丝绳上,跟曾雯雯合力,妄图拖动我们的木筏。

    竹竿承受不住巨大的力量,渐渐被拉弯,筏子更是慢慢朝岸边的方向移动了过去。

    我一边死死撑着竹竿不敢松手,生怕一松手,对他们来说又是顺流,不过一瞬间的功夫,我半天的汗水就会付诸东流。同时,我看了胖子一眼,没头没尾地说了一句:“胖子,你自己决定吧!”

    然后便不再看他,专心撑着我的竹竿,不停地变换着着力点,免得一不小心就会失去我们最后的一根竹竿。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4-25 14:47

“砰”的一声巨响,飞虎爪依旧挂在筏子上,不过它身后的钢丝绳却无影无踪了。手上顿时一轻,筏子轻快地朝前窜出来一截。

    很快地,岸边的二人,在我们眼中,慢慢成了两个细小的黑点儿,转眼间,便消失不见了。

    胖子的一枪,打断的不仅是一条拽住我们逃生后腿的钢丝,更主要的是,他心中最后一丝的牵挂、奢求,所有的爱恨情仇,一枪而绝。所有的爱与恨,都将随着那块陆地,缓缓地沉入到水中,再也不出现在我们面前。

    凭着我的记忆,我们一行三人,无惊无险地出了水道。

    当我们重新出现在水道入口处,面对明媚的阳光时,我不禁生出恍如隔世的感慨。启程时,我们有七个人,彼此也还称得上融洽;回程时,只剩下区区三个人,其余的人,有一个直接死在我的手上,还有两个间接死在我们手中。

    想到此,我们的心中就满是沉重,只想远远地离开,一刻都不想在这个地方逗留了。从没有过,出活出得如此郁闷的时候,不仅一点明器也没有摸出来,更是背上了几条人命。本质上,我们是亡命之徒,不过我们亡的只是自己的命,只是以自己的生命为赌注,寻求永不停歇的新鲜与刺激的生活罢了。

    但当我们手上,真真切切染上鲜血后,性质就大不相同了。这其实是一种底线,突破了他,做事将变得毫无顾忌,必要的时候,像曾雯雯那样,可以毫不犹豫地对无辜的人拔枪相向。就是有这样一层觉悟,我们才生怕,有朝一日,也会变成那样的人。

    怀着这样的想法,我们一路无话。半个月后,重新踏上了北京城的土地。

    小店里,摆满了有真有假的古玩;来去的,是或买或卖的客人;柜台上,趴着的是半睡半醒的我。

    没开店之前,我老是嘲笑大金牙有福不会享,好歹也是一小款爷了,不买车买房也就罢了,连店面都不置上一家,见天的往蹲地摊上,没治了。

    现在自个当上了店老板,才知道,小店也不是这么好开的。特别是咱这种古玩店,来来去去的貌似人挺多的,可真正掏钱买件小玩意的,连百里挑一的概率都不到,典型的瞎忙活。

    就这么,闲时闷出个鸟来,忙时又赚不到钱,不辞辛苦为哪般啊!说起来还是大金牙这小子聪明,蹲地摊虽然辛苦一点,但利润高,还人多,至少图个热闹。

    我双手托腮,迷迷糊糊地胡乱想了一阵,又开始犯困了,趴到柜台上正打算眯会呢,一个中年猥琐男忽然逛了进来,背着手在店里转悠了起来。

    得,又睡不成了。我勉强支撑起直打架的眼皮,就这么看着他东瞅瞅西望望的,走马观花地把我店里的东西看了个遍。

    真想买东西的人是这德行吗?敢情又是一来“散步”的。得出结论后,我立马觉得意兴阑珊,索性不去看他,斜趴着身子,伸出食指在沿着新买的砚台边缘来回画着圈儿。

    “老板,这砚台不错嘛!”猥琐男鬼一样地闪出来,指着我的砚台说。

    “喜欢啊!拿起来看看喽。”

    “那敢情好,我就不客气了。”猥琐男小心翼翼地把砚台托在手上,东摸摸西蹭蹭的赞不绝口,“真是好东西啊!你看这材质、这雕工、这形制、这创意,真真切切的好东西呐,一看就是有年……”

    话说到这,猥琐男正好把砚台翻过来想看看年款,一瞥之下,满脸的笑容顿时僵住,讪讪然说不出话来。

    我强忍着笑,从他手上把砚台拿了过来,摩梭着背面刻着的“北京洛水砚台总厂制”九个大字,用很是诚恳的语气说:“您真有眼光,洛水的砚台是最好的。”

    脸上一本正经,肚子里肠子笑得都要打结了。这年头,真是什么样的人都有,还真以为古玩店里的就一定都是古玩了?

    这砚台,是我花五块钱在旁边门市部买的,没其它意思,就是想练字的时候有个地方磨磨墨而已。没想到,五块钱的垃圾货,到这位仁兄口中,就变成材质、雕工、形制、创意俱佳的珍品了,论起嘴来,我看他不输给大金牙。

    “哥们,有事说事,我困着呢!”我打了个哈欠,伸着懒腰说。

    “有事,有事,您这,收东西不?”猥琐男压低声音说。

    我一拍额头,无语了。我说你卖东西就卖东西,装什么大尾巴狼,这都在我眼前晃悠了老半天了。

    我平摊出右手,有气无力地说:“拿来吧,我瞅瞅。”

    上门是客,随便应酬他下也就是了。我还真不相信他能拿出什么好东西来,就凭刚才表现出的那眼力劲,我就对他没什么信心。

    猥琐男从包里掏出卷东西,然后手忙脚乱地剥开至少四层报纸,才显露出那东西的原貌来——是一幅画卷。

    看他小心翼翼的样,我也不好意思太过怠慢,双手接了过来,轻轻地展开。

    宫装仕女图,初步断代:唐。笔法一般,但极其用心,于细微处下足了功夫,虽然失之意境,落了下乘,可也还算过得去。

    不过吸引我目光不是这些,而是这个古代女子本身,如若去了宫装换成现代服饰,再把眉目间的哀婉换成天真,就像似了我多年前认识的一个人——林灵。

    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当时我与陈教授带着一男一女两个拖油瓶和向导塔娜,去毛乌素沙漠考古,男的叫方城,女的那个,就是林灵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4-25 14:47

记得那会跟她处得还不错,蛮可爱的一个女孩子,不知道现在嫁人了没有?哈哈,怎么可能没嫁,我真是昏了头了,算起来,该有13,4年了吧,当时的小丫头,现在也奔三张了,要是还没嫁,那就真嫁不出去喽。

    改天得打个电话给陈教授,问问这丫头的联系方式。

    要是以后有机会跟小丫头见了面,拿来当礼物还是不错的嘛!虽然我已经打定注意要买下这幅画了,可做了这么久的买卖,好恶不形于色是基本功还是有的。

    也不把画卷起来,就这么随手放到桌上,以很随意的口吻问:“什么价想出手?”

    “一万”,猥琐男狮子大开口。

    “一百”,我随即还以颜色。

    他立马软了下来,说:“老板啊,你不能这么狠呐,这可是我家的传家宝,唐朝的呢!”

    我拿小指头拨了拨散在桌面上的画,说:“唐朝倒真是唐朝的,不过笔法粗糙,画家嘛……,蒙冲之?这是哪颗葱?无名小卒而已。”

    “就这样的画,你敢叫一万,我就敢还一百。”

    猥琐男的脸都垮了,臭着张脸说:“老板你开个实价吧!”

    “1000块,爱卖不卖,我敢说,整个潘家园里,你绝对拿不到比这更高的价钱了。”我报出了价码。

    “好吧!”猥琐男犹豫了好一会儿,最终答应了。

    钱货两清后,我看也不再看那猥琐男一眼,小心地把画卷了起来收好。

    “啪啪”一阵清脆的鼓掌声响起,我抬头一看,耀目的阳光下,Hellen倚着门框,正笑靥如花地拍着手。

    “张老板的算盘打得真响,赚了不少吧?”Hellen打趣着朝我走来。

    “哪有得赚?我开的可是实价。”我挪了挪屁股,拍了拍身边的椅子示意她坐。

    “真的假的,我可都看见了哦!被你从一万砍成一千还没赚到钱?”Hellen一边说着,一边自然地贴近我坐下。

    “最多就值这么多,他刚是狮子大开口。”

    “嗯?没得赚你还买?”

    “呵呵,不说这个,没意思。Helllen小姐今天怎么有空光临寒舍?有什么可以效劳的吗?”要我怎么说,总不能说是为了送给另一个女孩子吧?那不是找不自在嘛!

    “没事就不能来找你啦,闷死了出来走走,呵呵,不知怎么地,就转到了你这里,可能是这里风水好吧?”

    说话的时候,她晶莹透亮的大眼睛中,始终蕴藉着淡淡的笑意,显得格外的俏皮可爱。这么近距离的欣赏她眼眸中的神采,这对我来说还是第一次。

    大家总说,天下哥们有三铁:“一起同过窗,一起下过乡,一起抗过枪。”我现在觉得嘛,还可以再加个:一起倒过斗。(某淫民大喊,还有“一起嫖过娼”,纯洁地偶无视地飘过)

    野生动物有一种领地意识,过了界就是一阵好打。这其实是一种自我保护意识造成的行为,我们人类也有这样的意识,不是熟悉到一定程度,人们都会自然的保持一定的身体距离(大约是半米)。如果突兀地靠近的话,便有会相当不愉快的感觉。

    除非是血缘上的关系,不然要达到那种自然而然的亲近,没有长期的磨合或者铁与血的考验,是做不到了。倒斗正是提供这两种考验的上佳途径,有了上次一起倒斗的经历,我跟Hellen之间那份生分与隔膜便消失不见了,根本看不出我们认识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对了,我早上就来过了,你怎么不在?”Hellen拿起我桌上的镇纸把玩着,随口问道。

    “去参加一个朋友的葬礼了,说去就去了,老朋友是越来越少了。”提起正我还真有点黯然的感觉,也真是因此,我才会想要跟老朋友们重新联系。

    “哦,对不起,我不知道。”

    我摆了摆手表示不介意。

    “他跟你很要好吗?”Hellen小心翼翼地问道。

    “嗯,挺不错的哥们。”

    “那胖子去了没?”

    “当然去了,胖子跟他更熟一点,毕竟是一个大院里的孩子,光屁股玩泥巴的交情。”胖子现在还窝家里难过呢!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4-25 14:48

“哦,那大金牙呢?”

    “也还行吧,算是哥们。”想当初,那哥们还是经我牵的线认识的大金牙,丫的也是一卖古董的败家子。

    “那他怎么没去,我听黄姐说他坐早上的火车出远门了。”

    “是我让大金牙帮我去广州查件事,活人的事怎么也比死人重要点吧!”Hellen不能理解我们兄弟之间可以换命的交情,因此有机会就喜欢寻根问底的。

    唉,这些死死活活的事,说了没劲,我正想换个话题,跟Hellen谈谈人生什么的,还没来得及张口,搅局的就上门了。

    一个20来岁出头的波斯猫走进了我的小店,盯着架子上的一个香炉看了半天,还好奇地拿手摸了摸。

    “whatisthis?”她转过身来用英语问道。

    “香炉。”英语我是不懂的,不过这句话我倒是听明白了,大金牙教我的“商业英语”之一。

    “what?”洋妞还是一脸茫然的样子。

    完了,碰上一不懂中文的,这下鸡同鸭讲了。香炉这个词难度太大,就是我老师大金牙在场估计也说不明白。想了想,还是决定用手势表示了,不是说,全世界的人类,手势都是通用的吗?

    我左手虚握成环状,右手竖起一根食指,代表线香,朝在左手环成的圈圈里插了插,抬头满脸期待地看向她。

    还是茫然。

    我不死心,把手抬高,又重复一遍。

    让我目瞪口呆的是,波斯猫忽然脸上涨红,唾了一口,然后满脸不可思议地望着香炉。

    我虽不会读心术,但波斯猫心里在想什么我倒是猜了个八九不离十。毕竟这副模样太常见,一般小姑娘遇到流氓口花花都是这样,动作神情,丝毫不差。

    难不成,这洋妞认为香炉是用来插……

    这玩笑可开大了,我向祖师爷发誓,我绝对没有朝那方面想过。

    一旁Hellen笑得腰都快直不起来了,好半天才顺过气,对那洋妞说:“Thisisincenseburner.”

    然后她走上前,用一口流利地英语给那洋妞介绍给香炉的功用来。没过多久,那洋妞张口问:“Howmuch?”

    这句我听懂了,是问价钱呢!接着Hellen口中吐出的一连窜单词,我就傻眼了,没一个听过的,愣愣地在一旁看Hellen忽悠。不过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满山跑吗?瞧Hellen这口英语溜的,比起大金牙强到天上去了。

    五分钟不到,便见洋妞丢下把票子,兴高采烈地抱着香炉走了。这就成交了?也忒有效率了点吧!

    “呐,卖了800块”,Hellen丢了八张大票过来,面带得色地看着我。

    啥?卖了八百?我有点愣神了。

    “怎么?卖便宜了?”Hellen可能是看我的神色有点不对,怯怯地问道。

    “不会不会,那破炉子我五块钱从收破烂那买的,赚海了。”我随口应了声,捉起桌上的票子跑到门口,朝洋妞离开的方向张望了起来。

    “什么?五块钱?”Hellen不敢置信地惊呼出声。

    过了几秒钟,她走到我身边,也探头望望了,问:“想退钱给人家?”

    Hellen显然还没从“五块钱”的打击中恢复过来,这种问题也问得出口。

    “怎么可能?我是想要记住她的样子,下次要是再遇到她,得向她多推销几件,我那还不少库存呢!”

    “……”Hellen无语了。

    “晚上老莫,我请客。”一边说着,我一边心满意足地点着票子,转转手就有159倍的利润,毒品都没这么好赚。

    咦?林灵!我正点票子的手猛地僵住了。

    就在洋妞离去的方向,我忽然看到林灵,不,是一个极其酷似她的小女孩迎面走来,然后拐了个弯,看不到了。

    那个小女孩,跟17,8岁时的林灵长得几乎是一模一样,我刚刚都要叫出声来了才反应过来,林灵至少也有30来岁了吧,保养得再好,也不可能是一副青春少女的模样。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4-25 14:48

难道是她女儿?也不可能有这么大的女儿啊!

    “怎么了?遇到熟人了吗?”Hellen一张嘴就猜了个差不离。

    “没有,只是长得像而已,人有相似吧!”我笑了笑说。

    话虽如此说,但在进屋前我仍然忍不住又朝那里看了一眼,还是不能释怀。

    人有相似,物有相同,中国这么多人,偶尔有一两个相像的也很正常。

    与Hellen一起回到屋里后,我慢慢就把这件事放下了。

    “Hellen,没想到你英语说得这么溜,以前怎么没发现呢!”真不是恭维,我确实是佩服。语言上咱天生少点天赋,怎么学都不成样子。

    “我没告诉过你,我是在美国长大的吗?”Hellen俏皮地眨了眨眼睛说。

    你什么时候说过了?我老实地摇了摇头。

    “我还有耶鲁大学的学位哦!”她皱着鼻子,摆出一副别小看她的模样,可爱极了。

    现在我才真正明白,女人,果然都是百变的啊!初次见面,Hellen成熟老练,现在处得熟了,便又常露出丝俏皮可爱,真不知哪个才是她的本性?听说这个问题,男人永远也不能搞清楚,于是我很光棍地不想它了。

    “有学位啊!那你毕业的时候是不是有戴那个——学士帽?”

    “当然有了,我有照片,明天拿给你看!”

    “好啊!”

    第二天一早,我都还没开门营业呢,Hellen便兴匆匆地抱着一大堆照片找上门来。

    看在美女靓照的份上,起床气就不朝她发了。梳洗完毕后,我们凑在一起,看起了她的照片。

    一开始的几张都是Hellen戴着学士帽,手上握着捆着红丝带的学位证,或独照或与人合照。看着照片上她意气风发的样子,我不由得有些嫉妒:我还没上过大学呢!

    接着往下翻,便都是Hellen在美国时的生活照了,有青春靓丽的学生装、有英姿飒爽的探险装、有亲切温婉的家庭装、有活力逼人的运动装……

    一张张都是那么赏心悦目,把各个方面的Hellen都展现在了我的面前。这么一直翻下去,直到……

    “啊!拿错了,这张不能看!”Hellen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抽去了其中一张照片,掩在身后不让我看。

    咱是什么人?再细小的机关也逃不脱我的眼睛,何况区区一张照片!她抽走的瞬间,上面一闪而过的肉色已经被我清晰地捕捉到了。

    “呵呵,不会是什么见不得人的照片吧?没想到你这么开放啊!”我笑着打趣她,并没有坚持要看的意思。

    “什么啊!上面又不是我,是我在美国的一个室友啦!”Hellen娇嗔道。

    我立马配合地装出一副绝不相信的表情。

    她看了看我,“扑哧”笑出声来,“想看就看吧,反正上面不是我!”

    说着把照片从身后拿出来,甩到了我手上。

    我笑着随意地瞄了瞄,没想到一看到照片中人的脸,我就再也移不开眼睛了,笑容也僵在了脸上。

    林灵!又是她。

    两天中,她的“影子”在我面前出现了三次,一次可能是巧合,两次可能是巧合,三次呢?我心中慢慢泛起了不详的预感。

    照片中的女孩,身上只穿着胸罩和内裤,正斜躺在床上翻看杂志,傲人的身材表露无遗。

    我对她的身材不感兴趣,引起我注意的是,她左边胸脯的上部,有一颗粉红色的痣……

    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几年,但我对那个在幻境中拼命撕扯着自己的衣服,口中喊着:“我是你亲妹妹啊!”的少女,依然记忆犹新。

    我清楚地记得,她嫩白的左胸脯上,一样有着一颗性感的红痣。

    两个人的相貌再像,也不可能像到连身体特征都一样吧!只有一种可能,她们根本就是同一个人。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4-25 14:49

“你不是喜欢上她了吧?可惜现在联系不上了,不然我就可以介绍你们认识了!”Hellen凑了上来,用酸溜溜的语气,说着豁达的话语,要放在平时,我非得好好取笑她一番不可,但是现在,我却没有了那个心情。

    “照这张相片的时候,她几岁?”我正色问道。

    “17,8岁吧,她比我小一点。”我认真起来的样子很可怕吗?Hellen的声音中都带着丝丝的颤抖。

    17,8岁?比你小一点?怎么可能!10几年前,我与林灵他们相伴,开始了初次考古之旅时候,Hellen还在读小学吧!

    难道……

    一种恐怖的想法出现在我脑海中,怎么也驱赶不散。

    对了,那幅画得纤毫毕现的仕女图,我放在哪里了?我豁地站了起来,任凭膝上的照片散落满地,手忙脚乱地翻找起那幅仕女图来。

    找到了!我深吸了口气,用微微颤抖着的双手,缓缓地展开了画卷。

    一瞥之下,轰地我的脑海中嗡嗡直响,有如一个惊雷就在我耳边炸开了一般。画卷上的仕女,身着低胸的宫装,左边胸脯上,赫然也有着粉红一点。

    作这幅画的人,到底投入了怎样的感情?连那颗红痣,都刻意调出了最接近的粉红来点染。

    1000多年前、10多年前、6-7年前、今时今日,林灵这个女人,竟然始终保持在17、8的花样年华。

    若不是那颗红痣,若不是痴心的画家,若不是拿错的照片,若不是,遇到这一切的人是我,又怎会有人知道,在我们身边,竟然有这样不老不死的人存在。

    “Hellen,今天对不起了,我有急事,你先回去好吗?”这件事太过骇人听闻,我并不想让Hellen参与进来。

    也许是从我的神色中看出事情的紧急性了,Hellen乖巧地点了点头,收拾了其余的照片,独自回去了。

    看着手中的照片与画卷,用了好长的时间才平静下来。我始终觉得,这些几乎不可能得到的线索,鬼使神差的落到了我这个唯一可能知情的人手上,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拿定了主意,我拨通了陈教授的电话。

    这几天陈教授基本不到第一线工作了,就是坐办公室研究研究现有资料,给年轻人做做指导,有空得很,一个电话就能找到他。

    “喂,我是陈光复。”

    “陈老,是我涛子。”

    “嘿,听出来了,听出来了,你小子怎么会想起给我打电话?”

    “呵呵,这不是想念您老了吗?”

    “少给我耍贫嘴,我还不知道你,无事不登三宝殿的,有事说事!”

    “陈老,你还能联系到林灵不?”

    “林灵?你怎么会想起联系她了?联系不到了,她给的地址根本没有这个人,不知道是不是写错了。”

    “哦!”

    “唉!当年你们怎么没成呢?真是可惜了,多般配的一对啊!”

    咦?不对劲,当年我跟林灵虽然关系不错,但还远不到那个地步,充其量不过是兄妹的关系罢了。当然,按现在我掌握的资料来看,这个“兄”字很值得商榷。

    陈教授又不是个信口雌黄的人,难道,有什么是我忽略了的?

    “陈老,你乱点什么鸳鸯谱,我跟林灵啥关系都没有!”

    “还说没关系,混小子没良心呐,自个想想,好像是72年秋吧,你请假离队了一个月,是干什么去了?和谁去的?”

    “72年秋,好像有这么一回事吧,我不是去探查墓葬去了嘛!”不知道怎地,我下意识地不去回想,我到底是去探查什么墓葬。

    “探查墓葬?笑话,你张涛什么水平,别人不知道老头子我还不知道吗?什么墓需要你用一个月时间去探查,始皇陵吗?”

    “有那时间,就陕北地界那些墓,你倒十回时间都还有富余,哼,探查!”

    是不对劲,我这辈子,何曾实地探查什么墓要足足一个月那么长时间,如果是如此高难度的墓葬,我不可能一点印象都没有。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4-25 14:49

“我记不清了,陈老你告诉我吧,我当时请假是干什么去的?”

    “谁知道你干什么去了?你跟林丫头两个人一起请假,我难道还能干涉你们小年轻的事吗?”

    “什么?我是跟林灵一起请的假?陈老你没记错?”

    “我会记错才有鬼呢,我亲手批的假条。谁知道那一个月你们跑去哪了?回来后,一个一直有点不太对劲,一个干脆直接就回了北京。”

    “……”

    “涛子,你没什么事吧?”

    “没……没事。”我脑子里一片混乱,陈教授的这件事,我怎么会一点印象都没有。

    “陈老,关于那个月的事,你还知道些什么,都告诉我吧!”

    “没有了,你知道的,我一向不太管你们小年轻的事。你去问问方城吧,你们年纪差不多,可能他会知道得多一些。”说完陈教授报上了方城的电话。

    “涛子,你确定你没事吗?”

    “没事,只是脑子里有点乱,先这样吧,先这样吧,我再打给你!”

    “喂……喂”

    挂上电话,我才觉得额头上一阵冰凉,伸手一抹,湿漉漉的,不知不觉中,流满了冷汗。

    犹豫了一下,我又拨通了方城的电话。

    “你好,国家文物局,我是方城,哪位找?”

    “方城是吧,我是张涛,还记得吗?有日子没联系了。”

    记得刚到考古队的时候,我跟方城处得不太好,后来也就慢慢融洽了。73年他离开了考古队,回到了北京进了国家文物局工作,一直到今天。

    “哦,是张哥,是好久不见了,怎么,找我有事?”方城的声音,少了些当然的锋锐,多了些沉稳厚重。

    “是这样,有一些往事想问你一下。”

    “嗯……,张哥您说。”

    “记得72年秋的时候我请过次一月的长假吗?”

    “记得记得,跟林灵一起请的嘛!”

    果然……

    “当时我有没有跟你说过什么?还有印象吗?”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可能是在回忆吧!

    “好像没有什么特别的事,你就是跟我要了塔娜的地址,说是有什么问题要请教她。其它的我就不知道了。”

    塔娜,我在心中默念了两声。

    “好的,那就这样,再联络。”

    算起来,两个电话足足打了半个多小时,我的耳朵给听筒捂得又红又软。

    没想到,我一直认为清晰无比的记忆,竟似乎有一个月的时间,我的记忆跟周围人的印象大相径庭。更糟糕的事,仔细想想,我的所谓记忆,完全经不起推敲,反倒是陈教授和方城的话可信一点。

    也就是说,我丢失了一个月!那个月里,我跟林灵两个人到底去做了什么事?为什么我会完全没有印象?

    那个月,其实我无论做了什么,都无关紧要,真正让我忧心的,失去这个月记忆这件事本身。我一向认为,命运应该有自己来掌控,而不应寄于他人的慈悲或上天的怜悯,但这件事,却等于狠狠的给了我一巴掌。

    不彻底弄清楚这件事,我便再也找不回那种掌控一切的自信。

    时间已经过去太久了,陈教授与方城两个相关人士都所知不多,我这个当事人偏偏记忆缺失,林灵方面根本想都不想去想,就是找到她,她也未必会跟我说。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4-25 14:50

总觉得,我现在的情况与她不无关联。

    那么,唯一的线索,便是我当年请假后曾与我见过一面的塔娜了。

    拽上因为朋友意外逝世而闷闷不乐的胖子,我们二人登上了前往陕西省最北端神木县的火车。

    十几年前,我们就是在这里雇佣了那个活泼开朗的蒙古族姑娘塔娜。她对沙漠的了如指掌,还有她的乐观自信,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对能再见到这个毛乌素沙漠中的珍珠(塔娜在蒙语中是珍珠的意思),我也是颇为期待的。

    按方城提供的,10几年前塔娜的住址,我跟胖子来到神木县城西。

    “什么塔娜已经搬走了?”

    完了,茫茫人海,要找个人谈何容易。这可是唯一的线索了,这条线要是断了,那,我失去的记忆,只怕永远也找不回来了。

    “你们想找她吗?那就到城东去找吧,她搬到那里去了!”牧羊人老头慢悠悠的话,把我从天堂推入地狱,又在最关键的时刻把我拉了上来,真不知道是该骂他好,还是该谢他好了。

    稍微打听了一下,才知道,原来城东的郊外,因为沙漠的扩大,沙丘的移动,事实上形成了“沙撵人”的局面。其它住户都已经搬走了,只有塔娜他们一家还住在那里,因此十分的好找。

    十几年前,对狼,充满厌恶与仇恨;对沙化,充满无奈和痛苦的沙漠的女儿,如今不知道又是怎样一副模样。

    我曾多次想象与塔娜再见是在什么情形下,可我的想象力怎么也跟不上造化的神奇。

    当我和胖子来到城东唯一的房子外时,眼前已是一阵鸡飞蛋打的混乱。

    一个7、8岁的小男孩,一个中年妇女,绕着房子一前一后的追逐着。小男孩腿脚相当利索,跑得那叫一个快,明显是常跑给人追的。中年妇女就差多了,追了两三圈眼看追不上,一把脱下脚下的鞋子,朝小男孩的掷了过去,正中他的背心。

    小男孩受此一击扑倒在地上,被赶上的中年妇女拎着耳朵带进了房子里。

    留下我们两个外人,目瞪口呆的在屋外傻站着。

    “涛子,这就是你说的那个塔娜?毛乌素沙漠上的珍珠?”胖子一脸受到伤害的表情,狠狠地质问道。

    我耸了耸肩,无可奈何。谁知道,当年的珍珠,现在是如此的……嗯,彪悍!

    造化钟神奇呐,我叹了口气,上前敲了敲门。

    “咿呀”一声响,房门被拉开了。

    要不是从轮廓上还依稀可以看见当年的影子,我真不敢相信,眼前这个头发纠结、满面尘灰,背都有些驼了的中年妇女,就是当年活泼爽朗,乐观坚强的塔娜。

    “塔娜,我是张涛,还记得我吗?”我微笑着说,过往的记忆缓缓地在我心中复苏,依然记得,她教我们辨识油蒿、沙刺、乌柳等毛乌素沙漠中常见植物的情形。

    “记着哩!张哥都没怎么变,城里人就是不显老,不像俺。来,快进来,别在外面站着,风沙大着哩!”在塔娜热情的招呼声中,我跟胖子踏入小屋。

    屋里的东西摆放得整整齐齐,就是多了点灰尘,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在这遍地都是沙子的地方,再勤劳的主妇也打扫不干净一个房间。

    “没啥好茶。”塔娜泡了两杯茶出来,两手在围裙上抹着,颇有点不好意思地说。

    “塔娜,你男人呢?”看着这个跟记忆中完全不同了的塔娜,我忽然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了,只好随口问道。

    “他呐,种树呢!”塔娜大声地说,神色中有掩不住的自豪。

    “种树?”

    “对哩,种树,俺也是刚回来做饭。今年种下的树,要是都能活,明年俺家门口就不会都是黄沙了。”说起种树的好处,她脸上显露出了久违了的神采飞扬,青春似乎也回到了她身上。

    当年无奈地被沙漠赶得四处搬家的小女孩,今日不想让门口是一片黄沙而去种树的塔娜,终于融合在了一起,再也无分彼此。

    “张哥你们先坐着,俺去杀只羊,晚上给你做手抓羊肉吃。”

    “不用客气了……”我从回忆中惊醒,刚想推辞,话还没说出口呢,便又让塔娜的大嗓门给吓了回去。

    “乌兰、巴图,出来!”随着塔娜的一声大吼,一个11、12岁的小女孩,还有刚刚已经朝过相的小男孩,推推搡搡地走出了里屋。

    “这是俺闺女,乌兰。俺儿子,巴图,臭小子不学好,皮得要死。”塔娜一边让孩子叫叔叔,一边颇有些自豪地介绍道。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4-25 14:50

乌兰小丫头跟年轻时候的塔娜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了,连眉宇间的神情也很是相似,也不怕生,大大方方地叫了声“叔叔”。

    巴图就没那么乖巧了,直到被一巴掌拍在后脑勺上,才别别扭扭的叫了人。

    我笑着止住了想要继续教训儿子的塔娜,说:“男孩子不淘气,长大了没出息的,像你张哥我,小时候就是太老实了,30好几了的人还没什么着落呢!”

    “张哥是有本事的人,要是巴图以后能有张哥的一半本事,俺也就知足了。他就是太不听话了,不然还是蛮灵醒的。”

    “来,过来,陪你张叔叔说说话。”说完塔娜留下两个孩子跟我们在一起,自己到外面杀羊去了。

    当初教书的时候练出来的,跟小孩子打交道的本事还没忘,聊了几句就跟他们熟络了起来。

    “乌兰,长大了想做什么?”

    “俺要去种树,要把这里全种上。”说这话时,她的小脸上竟有与年龄不符的坚毅,还有股百折不挠的拧劲。

    种树?呵呵,不愧是塔娜的女儿啊!也许,她真能驯服这一片黄沙吧!我见过的,有这样坚毅和百折不挠心性的人,无不在各自的领域取得不小的成就。

    十几年后,我偶然在报上看到,一个叫乌兰的蒙古姑娘,为了使门前不再是一片黄沙,承包了几万亩沙漠,想让沙漠变为绿洲。

    她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在沙漠上种着树,最后成了千万富翁。而那些当年冷言冷语的嘲笑者们,还在为柴米油盐酱醋茶而担忧。

    我没能打听到,这个沙漠上的奇女子,是否我见过我的乌兰,不过想来应该是的吧,也只有塔娜能生出这样的女儿来。

    与大方沉稳的姐姐不同,小小年纪的巴图,全身上下都写着别扭与不服气,他的理想是:“骑最快的马,喝最烈的酒。”

    以他今日的跳脱倔强来看,可能真能成为草原上的一条好汉吧!不过……我后来好像听说,草原骄雄的后裔们,胯下多已换成了摩托车,不知道他怎么样?

    没一会儿功夫,香喷喷的手抓羊肉就被端了上来。

    上好的青山羊,被去皮去内脏,整只放在大锅中煮,出锅后直接蘸盐巴,便是一道让人口水直流的美食。

    酒足饭饱后,我向塔娜打听起了当年的往事。

    “塔娜,72年秋的时候,我是不是有来找过你?”

    “有哩,你跟林灵妹子一起来的嘛!”

    唉,我在心中暗自呻吟了一声,人人都记得,当初我是跟她在一起,怎么偏偏我就一点印象也无呢!

    “还记得我来找你是为了什么事吗?”

    “记得哩,你们是来打听沙城魔国的事嘛,本来是当故事说的,没想到你们还为这专程跑了一趟。”

    沙城魔国……,这个我有印象。记得当年那次考古途中,每天晚上,我都会讲些自己倒斗时遇到的神奇事,而塔娜呢,则会给我们讲一些在毛乌素沙漠沙漠上流传的故事。沙城魔国,就是其中之一。

    自古相传,在毛乌素沙漠的黄沙下,深埋着一座神奇的沙城,里面沉睡着一个不老的女王。每隔几百年,女王都会苏醒一次,沙城也会随之出现在世人面前。

    女王醒来后,便会建立起一个统治和保护毛乌素沙漠上牧民的魔国。沙城只有在女王苏醒的时候才会出现,而且时光好像无法在沙城上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它永远如新建一般崭新坚固。

    “俺会记这么清楚,是因为你们走后,沙漠上发生了一件怪事。沙城,居然真的出现了。很多人都有看到,进去过的人都说里面漂亮得就像是神仙住的地方。不过,跟传说中不一样的是,几个小时后,沙城就凭空消失了。”

    塔娜说这些的时候,脸上有欣羡,有遗憾,好像很可惜没能亲眼看看沙城是什么样子的?

    沙城?看来就是事情的关键了。塔娜说我们走后不久,沙城就凭空出现了。那么,很可能,我和林灵,寻着了沙城的一些线索,并触发了什么,沙城才会突然出现的。

    在传说中的沙城魔国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竟让我把这样的经历忘得一干二净,甚至生成了一个虚假的记忆。

    这一切,只有找到那个传说中的沙城,才能大白在我面前。

    十几年前的秋日,塔娜访遍了毛乌素沙漠上的老牧民,得知了传说中,沙城最后一次出现的地方。

    她详细地指明道路后,年轻的我和林灵,便踏上了旅程。十余年后的今日,同样的问明道路后,我跟胖子也告别出发了。

    我们离开的同时,塔娜挎上篮子,给正在种树的丈夫送去了食物,这就是塔娜留给我的最后印象了。此后,虽然无数次意动,想再品尝一次她亲手做的手抓羊肉,却因为种种原因,始终未能成行。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4-25 14:51

成行之后,我才知道,当年为什么花上足足一个月的时间。

    塔娜指出的,传说中沙城最后一次出现的地方,是在毛乌素沙漠的深处,我们一路上马不停蹄,沿着直线距离前进,也足足走了小半个月才到。

    塔娜提供的线索毕竟是得自老一辈口头传诵的传说,不够准确,可能范围也就划得很大。当到达大致地方,面对看不到边的可能范围,我手脚都软了,胖子更是唉声叹气地抱怨了起来。

    “这么大地界,足足十几里地,要怎么找啊?”

    都到这里了,还能半途而废不成,再说了,不把事情弄明白,我心里老是有个疙瘩,怎么都轻松不了。

    我咬着牙说:“难找也得找,我他妈就不信了,十几年前我找得到,现在会找不到。”林灵身上诡异的事,还有我离奇丢失的一个月记忆,我都没有瞒着胖子。

    “是得弄清楚,这事也太玄乎了。从唐朝到现在,不老不死的女人,啧啧,乖乖不得了。”

    当时我把画和照片拿给他看的时候,胖子当场就傻眼了,再加上听了我亲眼看到的那幕,他这才动了心,被我从北京拉到了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少废话,干活了。”两句话的功夫,两根长长的考古探铲已经被我组装好了。

    胖子叹了口气,接过其中一根,认命地跟在我后面打起了下手。

    方圆几十里地,或深或浅,或远或近,我们顶着火辣辣的太阳,拿着考古探铲,足足忙活一整天,才总算探着了沙城的边缘。

    一铲子下去,碰到坚硬的物体,再加上深浅不一,错落有致的人工格局,认定沙底下的确埋藏着一个城市后,我们这才松了一口气:总算是找到了!

    第二天又忙了一整天,才算把地下的城市范围和布局大致探明,画成了草图。

    其实在沙漠里探土,比在土地上容易得多。沙质松软,又不需要断代,只需要完整的打点,就一定能找出来。

    问题是,可能范围实在太大,城市规模也不小,所以才足足用了两天的时间。这太阳毒的,两天下来,我跟胖子手脸上的皮肤都给晒得通红,跟煮熟的螃蟹似的。

    沙漠里的气候,一天四季。白天热得半死,晚上又冷得够呛,由于来得太匆忙了,没做好准备,结果每天晚上没有篝火取暖的话,根本就睡不着。

    今晚,我跟胖子就围在篝火旁,研究起了白天画好的地图。

    “涛子,我怎么觉得老鼠咬乌龟,没处下口啊!你看这沙城大的,又都让沙子给埋了,再加上根本不知道要找的东西是什么?这可怎么办是好?”

    胖子说的是正理,不过其实只要仔细分析分析,并不难知道,我们要找的是什么?

    “胖子,你动脑筋想想,一个至少活了一千多少年的老妖怪,为什么会找上我呢?”我循循善诱道。

    “为什么?”胖子脑子都不动一下,马上接口道。

    “我长得很帅吗?”

    “一般,比我差一点。”

    “我的嘴很甜吗?”

    “屁,臭嘴一张。”

    “我当时对沙漠很熟悉吗?”

    “怎么可能,手上带着塔娜给的地图,你还傻子似的带着我绕了几圈,愣是白费了好几天功夫。”

    虽然都是实话,但你能不能不要这么直白……,我叹了口气,接着说道:“那不就结了,你说说她为什么非带着我不可,是不是因为我有某项特长?”

    “你有个屁特长,不就是会倒斗……”胖子说到一半顿了顿,拍了拍脑袋醒悟过来,“你的意思是说,她会跟你一起行动,是因为,你擅长倒斗?”

    “嗯,除此之外,别无解释。”我点头道,“也就是说,这个沙城里面,应该有个机关复杂,类似墓葬的所在,她做不了,才需要跟我一起。”

    “所以,其实我们只要探探这三个地方,就能找到那个地方。”我拿出笔,在草图上画了三个圆圈。

    我标出的三个地方,都是按探察时得到的资料,最可能是宫殿寝室之类的地方。

    古西域的那些城国有个习惯,总喜欢把陵墓建在宫殿底下。这个什么沙城魔国的女王,沉睡跟家常便饭似的,和死了又有什么两样。她估计是把自己沉睡的地方弄得跟陵墓一样机关重重,而林灵不擅长机关术数之类的东西,才不得不找我搭手。

    胖子点了点头,赞同了我的想法,凑过来瞅了瞅我标出的三个地方,摸着后脑勺问:“你说,我们先探那个好?”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4-25 14:51

“这个。”我把毫不犹豫地把笔顿在正北方的那个圆圈上。

    白天探到这个位置的时候,还没具体探清呢,这附近建筑的大致脉络就在我心中成型了。好像,我对这个地方很熟悉一样。

    记忆本身已经消散了,但它的残片还在,始终留在我的脑海深处,当遇到熟悉的场景时,就会自然而然的出现。

    就像一个失去了记忆的人,早就忘记了自己会骑自行车,但由于身体还掌握着那种平衡,只要他再次接触到,自然就会骑了。

    也就是因为这种感觉,我终于真正确定了,我确确实实,是丢失了一部分记忆。之前虽然陈教授、方城、塔娜众口一辞,表面上我是相信了,可若说内心深处,依然是存着三人成虎的犹疑。

    我坐在篝火旁,了无睡意的看着月落西方,日出东方,听着胖子雷鸣般的呼噜声,心中忽然一片平静。

    是也罢,非也罢,无论怎样都好,无所谓了,我只是想知道: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忽然之间,发现我深信不疑的记忆竟是伪造,怀念着的友人藏着恐怖的秘密,巨大的惊慌和恐惧就此笼罩在我身上,让我放下手上的一切事物,不远千里地来到这里,挖掘当年的真相。

    现在平静下来,才回过了味,自问道:我这是在干什么?

    此时,走私团伙的人应该已经猜到他们的同伙出了意外,不知何时就会早上门来。大金牙更是受我所托,连朋友的葬礼都没参加,就远赴广东查探该组织的底细。

    我却在这个节骨眼上溜了号,为了解除心中的惊恐,跑到了这地方来,外面,不知道已是如何的天翻地覆了。

    事情来得太过突然,感觉上太过诡异,让我一时间接受不了,自乱了阵脚,做出这么轻重不分的行为来。

    唉,事已至此,也只能将错就错了,半途而废更是笑话。

    地表的温度直线上升,太阳,已经完全升起来了。

    我弯腰进了帐篷里,一脚踹在胖子的屁股上,说道:“开工了!”

    术业有专攻,这句话说得当着不假。

    要是在土里,我跟胖子要打个盗洞,那是件挥洒自如的事情,自然而然的就能以最少的土方数把洞打到目的地。

    现在在沙地上就大不一样了。

    沙质干燥松软流动,夯土的手法就不能用了。真不知道那些专倒沙斗的人到底是怎么办到的?回去得找个行家请教请教。

    不过那是以后的事了,现在没折了,只能用土办法。

    值得庆幸的是,我选定的开挖点,底下的建筑顶部,离沙面不远,而且可能是附近有地下河流之类的吧,沙质中带着水分,还算勉强可以固定。

    大约挖了三个多小时吧,终于碰到了沙城宫殿的顶部。

    小心翼翼地清开附近方圆两三米内沙土,露出一段与黄沙同色的建筑物穹顶。穹顶的正中,则精细地嵌着一块白色的圆形木板。

    怪不得叫沙城,看这段穹顶就明白了。颜色近沙,手感粗糙,表面肉眼可见地凸着沙状的颗粒,看上去,就像还没铺上的地砖的室内水泥地面。

    那块镶嵌得相当精细的木板也是有讲究的。倒斗的活儿,不可能尽是在荒山野地里干,总有些时候,不得不在别人的眼皮底下出活。

    遇到这种情况,同行们多是以建房落庙,或是在田里种上些作物做掩饰,然后大肆盗掘。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前些年有一个战国楚王墓在工程施工的时候被发现,考古队的人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在发掘结束后,才发现,就在他们挖掘楚王墓的时候,旁边的王妃墓同一时间被盗墓者在他们眼皮底下搬了个精光。

    那位同行是怎么办到的呢?说起来一点也不神秘,他买下了附近一个小厂子,关上大门,直接从厂房里打了一个盗洞直通到了楚王妃的墓里。

    这都是些普通的障眼法而已,真正的高手是不屑为之的。为什么?时间太长,如果引起了别人的注意,很容易就可以一网成擒。

    真正的好手,都是在白天探好墓,然后在深夜里直接开始挖掘,一个晚上之内结束,绝不拖泥带水。这么做的时候,动作要快,遮掩要好,还有散土要隐蔽。出活的时候,即使有人从盗洞的上面直直的走过,也不会察觉到异常;无论挖了多深的洞,表面上看,绝看不出散过土的痕迹。

    眼前这块木板,就是按这种手法做的,用来掩盖盗洞,基本要求是,从上面走过,必须丝毫无法觉得下面有异常才行。

    其实做法也很简单,就是在挖好盗洞的开始部分后,在地表,以盗洞的中心为圆心,以略多出盗洞半径5厘米的长度为半径,画一个圆。再把这个圆内不属于盗洞范围的地方刨去,大致三、五厘米后,具体的以准备的木板厚度为标准。

    盖上木板后,只要做好掩饰,倒斗的在底下作业,行人在上面走过,根本察觉不出异样来。

    不过挖眼前这个盗洞的仁兄还真是无聊啊!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有谁会路过,随便找块板子遮下沙就行了,何必费那劲。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4-25 14:52

看到有盗洞我跟胖子一点都不觉得稀奇,见怪不怪了。谁叫咱倒斗行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呢!2,3000年下来,共有多少盗墓者数都数不过来。所以只要看着有点料的地方,有几个盗洞再正常不过了。最夸张的是一个战国的王侯墓,具体是谁的想不起来,从建成日起就不断有同行光顾,累积下来,上面的盗洞足有300多个。

    因此,我只是让胖子下去看看盗洞还结不结实,要是还结实的话早就不费劲了,直接进去。我也没有闲着,围着挖出来的穹顶,在四周用骆驼跟木板布下了一个防沙圈。这可不能省事,做好了准备,即使我们在下面呆的时候偏长,也不会有什么危险。要不然,老天爷什么时候不高兴了来场风沙之类的,那事情就大条了,几分钟之类,就可以在上面盖上厚厚一层。

    我可不想刚找回记忆,就落了个活埋的下场,那可太冤了些。

    防沙圈还没布好呢,胖子就已经上来了。他一边上前帮手,一边面色古怪地说:“涛子,盗洞很结实,没问题。下面也没怎么进沙,随时可以进去。只是……”

    “只是什么?”

    “那个盗洞……”胖子的神情愈加古怪,“看着像是你的手笔。”

    什么?我的手笔?难道这个是十几年前我为了进到沙城而开的?

    飞快地结束手上的活,我走到盗洞便上探了探,不用细看,只要瞄一眼就知道的确是出自我的手了。

    少年时候,我爱玩些花活,比如开盗洞,从来不按古圆近方的套路来。虽然本质上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方洞,我非在外面的部分做些手脚,把方形的棱角去掉,弄成美观的八面体。这种没有什么实质意义又费事的行为,我20几岁之后就不干了,我自己都有些年没见到了。

    “呵呵,看来没找错地方,就是这了。拿上家伙,咱们下去吧!”

    顺着盗洞,我们很快就下到了沙城内部。

    两脚刚一落地,我就开始打量周围的情况。这是个典型的宫殿式建筑,宽敞、奢华,在正中的地方好开了个圆形的大池子,估计是以前女王沐浴的地方吧!

    宫殿的靠内一点的地方,摆着一张雕饰精美的红木大床,这么多年过去了,上面的雕饰、漆彩依然鲜艳如新,看来不仅仅是密闭得好,连漆料的配方只怕都有独得之秘。

    宫殿里四周的东西摆放得整整齐齐,一看就知道没有人动过。唯一显得凌乱的地方,就是床前的一堆纠结在一起,泛出黑灰色的丝织品。

    看着光秃秃的床板,就不难明白,这些丝织品本来应是洁白无瑕的床单被褥之类的东西吧!宫殿内的,不乏值钱的东西,比如那面一人高的落地大铜镜,还有摆放在四周的那些瓷器漆器,拿出去都能换不少钱,却碰都没有被人碰人,独独把被褥扔到了地上,原因再明显也不过了。

    胖子也发现了这点,正立在床边,紧紧盯着床头一根独立的细柱。

    “不用看了,那就是机关了,这张床是个暗门,下面估计是女王沉睡的地宫了。”我走上前去,轻轻地抚摩着那根细柱,一种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

    胖子皱着眉头说:“我知道这个是开启机关的机括,只是……,好像有点不对劲!”

    我有点意外地看了胖子一眼,夸道:“哥们行啊,最近大有长进嘛!”

    “那是,也不看看我是谁!”胖子不经夸,立时眉开眼笑。

    “这是个‘三叠浪’机关,里面有三个档位,两死一生,只有拨到正确的档位,打开的暗道才是通往地宫的。另两个嘛,不是刀山就是火海喽!”

    说完我爬上大床,同时招呼胖子也爬上来,就准备拉动细柱,发动机关打开暗门。

    “喂喂,等一下,涛子,你就不用‘听听’?”胖子心有余悸地看着我握在机关上的手道。

    胖子说的“听”是行内的术语,指的是,通过机关发动时发出的响动,判断机关是否经常被打开,或是长时间不用了。

    这是破解“三叠浪”这类机关的不二法门。像这种机关,是没有具体线索指明哪条是活路,哪条是死路的。只能靠看机关表面的使用痕迹,还有机关发动时的声响来判断,如果这些都判断不出来,那只能一个个依次打开,然后放活物下去试了。

    当年我来到这个地方是怎么判断正确档位的现在已经没有印象了,但是,哪个档位是正确的,我在握上细柱的时候,心中就有了明悟。

    这是记忆一点点复苏的好现象。

    “不用了,我有把握。”说完我用立拉动细柱,拨至正确的档位。

    毫无征兆的,床板忽然由中间分成两半,向下打开,我们也随之落到了一条倾斜的滑道上,飞快地向下滑去。

    滑道的设计颇为讲究,在中间还费力设计了一个盘绕,减少了整个滑道的弧度。也就是因为这,我们滑下的时候才没有把屁股摔成四瓣。

    滑道把我们送到了一个看上去颇为简陋的房间里,四面的墙上露着粗糙的表面,没有任何装饰。正对面的墙上有一道石门,看上去是由两道石板合并而成的,可以向外拉开的。只是现在在石门正中的地方,挂着块巨大锈迹斑斑的铁锁。

    胖子看到铁锁来了兴致,一边往外掏着几件开锁的家伙,一边对我说:“涛子你站一边,今让你看看哥们的手段。”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4-25 14:52

说完兴匆匆地就打算上前开锁。

    我还不知道他,开锁的手艺是个精细活,胖子他耐不住性子,这么多年下来,还是个半桶水。要不是一看眼前的铁锁就是个粗笨货,他会这么积极?

    我一把拽住他的胳膊,说:“看仔细点再开,这玩意会要人命的。”

    我倒不是吓唬他,眼前的铁锁上锈迹深浅不一,有刮落的痕迹,显然有人碰过了。刚一下盗洞我就注意到了,宫殿密闭得很好,并没有其它的盗洞,也就是说,除了当年我跟林灵外,并没有其它人来过这里。

    既然我到过这里,这道铁锁如果只是一个普通货,又怎么会完好无损地挂在那呢?早不知道给我扔哪去了。

    胖子半信半疑地看了我一眼,倒也不敢莽撞,凑近了碰也不碰那锁,小心翼翼地上下看了看,脸色顿时有点发白。

    嘿嘿,知道厉害了吧?让你显摆!

    我轻轻地托住铁锁的底部,微微往上抬了抬,铁锁刚一抬起不到几毫米,便有觉得有一股阻力在后面拉扯。

    我的手立刻稳住,静静地托铁锁不动,对胖子说:“看看,锁后面有什么东西。”

    胖子闻言整个人都趴到了地上,从下望上瞄了瞄,惊叫出声:“这个机关有人动过手脚!乖乖,上面还连着根钢丝!”

    “你没看错?”我心里早有准备,没有大惊小怪。

    “肯定没错!”胖子很确定,完了还瞄了我一眼,古里古怪地说,“涛子,背后那个洞的断口看起来不像是几百年的样子,比较新。还有当时的机关应该不会用钢丝牵动吧?想一想,有没有印象?”

    我慢慢把铁锁靠在石门上,然后才把手抽开,苦笑着说:“完全没有印象!”

    断口比较新,还用钢丝牵引,胖子判断得没错,的确像是有人动过手脚的样子。至于他的表情为什么会那么古怪呢?这个……有点难以启齿。

    我年轻时候毛病多,入到斗里,只要发现有机关就兴奋得不行,非全给拆开来研究研究不可。如果只是研究也就罢了,偏偏我还有一嗜好,喜欢“改良”。就是在原有机关的基础上做些变动,把它变得似是而非,然后才会心满意足地离开。

    我是满足了,在我后面摸到那个斗的同行们就倒霉了。如果是个新手倒也罢了,毕竟我随手改动的机关,论精巧,论威力,也没有比原有的强多少,甚至还不如呢!但是,如果来的是个经验老道的老手,那……就算他倒霉了。

    我改良后的机关,没什么强处,就是在表面看着没什么变化,内里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如果让老手碰到,由于惯性思维再加上太过自信,很有可能就会中招了。

    要不是我早知道,当年来过这地方,下意识的留了点心,只怕也得吃点小亏。这种事我后来很少干了,当年主要是童心未泯,还有对机关很感兴趣,就喜欢做这种恶作剧。后来年纪大了,想想这样陷害同行好像不怎么厚道,怎么说咱也是倒斗界的一员,这种事干多了,会被祖师爷用雷劈死的。

    最主要的是,那种热忱,随着年纪慢慢增大,渐渐消失无踪了,现在在斗里遇到机关,我是能避则避,能躲则躲,早没了当年的兴致了。

    “涛子,这门好像有点不对劲啊!”

    我沉浸于往事时,胖子一点也没闲着,竟让他看出了点门道来。只见他掏出把匕首,缓缓地刺入石门中间的缝隙,才大约刺进去不到五厘米,便再也插不进去了。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这道门是假的。

    假如没有我插手,那原本的机关会是怎么样的呢?我从铁锁看到石门,又从石门看到铁锁,恍然大悟!

    原本的机关应该是这样的:石门中间的缝隙是假的,根本就是用来迷惑人用的,其实是一整片的石板。铁锁原来应该是固定在石门上面的,锁后连接着机关,如果插入正确的钥匙,便可以正常的转动,触发机关把石门从一侧拉开,跟现在的门没有什么区别。

    如果没有钥匙暴力破坏的话,由于铁锁跟石门是连在一起的,就会触发攻击性的机关,看样子应该是毒烟一类的。

    经过我的改动,那个铁锁就变成一个定时炸弹,无论有没有钥匙,是不是想暴力破解,只要一碰锁,就会触动机关。

    可这么设计威力是提升了,问题也来了。原本用来开门的机关给破坏了,就是说,没有办法像原来那样,只要插入正确的钥匙,就可以开门。

    也就是说,这个机关……,现在只是一个完完全全的纯粹骗局。

    原来如此,我摇头笑了笑,伸出左手按在石门的左侧,猛地一发力。“咔咔咔”一阵响动,石门地被推开。

    过了那扇石门,越往里走,越觉得这个魔国女王只怕不是愚民以讹传讹,而的确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存在。

    一路上,机关无数,上至先秦流行,下至明末始现,应有尽有,简直成了各个时代的机关术的公开展览了。

    可以想象,当年我来到这个地方时,心里该有多激动。以我当时对机关术的沉迷,怕不是如痴如醉,乐不思蜀了吧!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4-25 14:52

哈哈,当年如何现在还不知道,只知道现在我跟胖子倒是走得相当轻松。这里的机关早已被我自己在十几年前破了个精光,留下的也被改得面目全非。

    无论如何,毕竟是自己的手笔,稍作留心就不难看出来。于是,无惊无险地,我跟胖子花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到了地宫深处。

    无数时代都留下痕迹的魔国女王,正安眠在那里。

    与上面装饰繁杂的寝宫不同,在这个她停留时间最长的地方,女王并没有做什么装饰。偌大的房间内,只停有一张青绿色的巨大石床,除此之外,便别无他物了。

    那个石床明显不是凡物,在这炎热无比的沙漠深处,犹自不停地散发着丝丝寒气,犹如寒冰制成的一般。

    不过,此时此刻,这些都转移不了我们的目光。一进入这个房间,我跟胖子的目光便牢牢被平躺于石床上的女人吸引住,不能亦或是不愿,移动分毫。

    如果用“美丽”这个词来形容她,不仅无法表达出那种独特的气质,甚至让我觉得是一种亵渎。

    我从来都想象不到,世间竟然有如此绝俗的女子存在,第一眼看到她,浑身的浊气便为之一清,好似我们不是相遇于闷热的沙漠深处,而是在一个鸟语花香,风光秀眉的幽谷邂逅。

    她身裹一件宽松的,幽幽闪着蒙光的白袍,纤白的双手交叉在胸前,姿势自然已及,没有一丝僵直。若不是她的胸膛连轻微的起伏也无,简直就像是睡着了一样。

    晶莹的肤光,白袍上的蒙光,青石的白气,交杂在一起,形成了一种恍如梦幻的迷蒙感,完美得令人心醉。

    不,还不算完美。目光慢慢移上了她的额头,上面一道淡淡的,像一条展开了的表带般的白色印痕。

    长年佩戴手表的人,如果把手表除下,手腕上就会出现这样的痕迹。想来,她的额上,也许也曾经佩戴着一件饰物,只是如今,那件饰物不在了,于是留下了这条遗憾的印记。

    到底是怎样的饰物,才能配上她的容颜呢!

    正在想象着,一个画面突兀地出现在我眼前。依旧是那张绝俗的娇颜,不同的是,她的额上佩戴着条链状的,由一个个黑色环形晶石窜成的饰物,眉心正中处,则覆着一块半透明的黑宝石。

    同时,无数的图片有如拼图一般,飞快地在我的脑海中重组,构成了一个个连续的场景。

    当年的记忆,终于在时隔10几年,重新见证这份绝美时,完好无缺地回到了身边。

    有如看电影一般,当年的一幕幕在我面前重现,我有如一个看客一般,立在虚空中旁观。

    还是在这个房间,一个犹带着几分稚气的少年正拿着一把小刀,静静地锉着指甲。身旁,女王依然如现在一般,躺在青石床上一动不动,只是,她还没有失去额头上的饰物。

    一个少女,正站在床边,像欣赏一件精美首饰一般,低头俯视着沉睡的女王。

    “林灵,有件事想向你请教一下。”好像锉指甲是一件重要之极的事,少年头也不抬地说。

    世界上还有谁比我更了解这个少年呢,手肘不自然地抬得有点高,这是他手腕发力的先兆。刀尖,在烛火的映射下,闪着丝丝毫光。

    少女好像才注意到少年的存在一般,回过头来,做了个请的手势。

    “游戏也玩完了,可以告诉我你是谁了吧?”少年抬起头,微笑着说。眼神中带着丝兴奋,好像正在期待精彩大戏的上演一般。

    “为什么这么问,我是林灵啊!”少女小嘴一瘪,好似受了什么天大的委屈。

    “林灵?呵呵,这名字不错,可惜叫的人不是太多。”少年满脸戏谑地说。

    “嗯?我不懂!”

    “你不用懂,听我说就行了。”少年好整以暇地掂着手中的小刀,盯着少女的眼睛说,“知青办的纪录,这两年,到过陕北插队的北京女知青,叫林灵这个名字的,只有三个。一个当了兵,一个回了京,一个还在山沟沟里窝着呢!所以说喽,可惜叫这个名字人不是太多。”

    沉默了一会,少女忽然“扑哧”一笑,委屈的表情烟消云散。

    “你怎么会想到去查我呢?”少女笑着说,青涩瞬间退去,眉宇间尽是妩媚。

    “因为在鬼城那,你的表现太假了。”少年的表情略有点遗憾,好像对少女的反应不是很满意。

    “嗯?”

    “在幻境里,你不是做出副,好像在被你亲哥哥强暴的模样吗?”

    “有什么问题吗?”

    “没什么,你表现得很好。只是我不太明白,女人遭到强暴的时候,都是闭着眼睛的吗?”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4-25 14:53

“哦!”少女的脸上闪过了然的神色。

    “既然敢在我面前脱衣服,怎么会不敢睁开眼睛呢?是害羞,还是怕我从眼神里看出破绽?”少年看着少女的眼睛,想了想接着说道,“那块血碑也是你有意踢到的吧?是为了借机让我可怜你同情你,方便你利用我来这是吧!”

    少女用幽幽的语气说:“不是的,我并不知道有那个东西存在。博取你的同情倒是真的。”

    “想知道,我为什么不敢张开眼睛吗?”

    “因为当时我太高兴了,怎么也装不出悲伤的眼神。”说话的同时,她的眼神似乎穿越了时间与空间的距离,正看向虚空中的某处。

    “既然你都已经知道了,为什么还答应陪我寻找沙城。”少女的目光缓缓收回,重新放到了少年的身上。

    “无聊陪你玩玩而已,看你到底想干什么!还有你到底是谁?”少年满不在乎地说。

    “你知道吗?秦国大将出征,是不能携带家眷的?”少女突然伸手解下女王额上的饰物,同时用缅怀的语气说道。

    少年皱了皱眉头,没有阻止。

    “所以,当蒙恬将军被赐死于阳周县的时候,他新娶不久的夫人还不知情,犹自希望蒙恬将军能突然出现,拥他入怀。”

    “说这些干什么?我只想知道你是什么人!”少年不耐烦地说。

    少女好像沉浸在另一个世界中一般,丝毫没有停歇地继续说:“消息传回咸阳时,她直觉得,天都塌了下来。”

    “大将军并不英俊,也不温柔,而且忙得没有时间陪她,可大将军便是她的整个世界,现在她的世界塌了,她也不想再活下去了。”

    “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毫不犹豫地吞下了毒药。她想着,至少能跟最爱的男人,用同样的方法死去。”

    “在毒药发作的时候,她静静地躺在床上,想着在另一个世界,会不会有记忆中那个温暖的怀抱在等着她。”

    “毒药发作得很快,没一会儿,她就不能再移动哪怕一根手指。可是,过了很久,她还能清楚地听到侍女的一声惊呼,能清楚地感受到,被人抬着放入一个狭窄的空间。然后……便是无边的压抑。”

    少女的声音,不可抑制地颤抖起来,可她没有停止,继续不停地叙说着。

    “很久很久,她就这么一直‘清醒’着,就像一个永远不需要睡觉的人,徒劳地张大着眼,整个世界,却是黑漆漆的一片,没有风、没有花、没有声音,更没有期待中温暖的怀抱。”

    “就在她以为,这样的日子将无穷无尽地,一直继续下去的时候。眼前忽然大亮,一股新鲜空气涌入,她惊喜地发现,她能动了。”

    “是一个叫刘去的人,挖开了她的坟墓,撬开了她的棺材。很快她就知道了,这个人居然是一个王爷——广川王刘去。汉朝的王爷啊,大秦呢?原来,塌了的,不仅仅是她一个人的世界。”

    “刘去对她很好,没有一个王爷的架子,整天陪伴着她。可她却还是不开心,因为她知道,刘去喜欢的,仅仅是一个死而复活的身份,而不是她这个人本身。”

    “她依然很想回到那个温暖的怀抱,可她害怕。死,实在是一件太恐怖的事情。那样的日子,她已经过了上百年。”

    “她甚至不敢闭上眼睛,不敢睡觉,怕一觉醒来,又回到那个狭窄的空间,闻到的,尽是死沉沉的气息。”

    “好在,她也不再需要睡觉。没过多久她就发现,她可以不吃饭、不睡觉,而且,她还不会老。”

    “身边的人,一个个老死,她却永远17岁。就像一个游魂一样,她到处飘荡,不敢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生怕人发现,她不老的秘密。”

    “时间就像流水一样,一个千年,又一个千年。她遇到过很多人,有的,鼻子像他;有的,眼睛像他;有的,背影想他……,但,他们都不是他。”

    “漫长的生命,有时候也不是件好事。她无聊,苦闷,又不能用整整两千年的时间,去回忆,在他怀里的两年。”

    “直到有一天,她看到有人光明正大地挖开了一座坟墓,清点里面的藏品,然后用大车拉走。这些人,就像当然救她脱困的刘去一样,可以在太阳底下,无人阻挡的挖掘他人的坟墓。她感到很有意思,于是想办法混了进去。”

    “这本不过是两千年来,她做过的无数事中的一种罢了。没想到是,在一次考古过程中,她无意间又看到了他,这时候,她才明白,用了两千年来酝酿的感情,爆发出来是多么的惊人。她开心极了,恨不得马上扑到他的怀里,凑到他的耳边,宣泄积聚了两千年泪水和委屈。”

    “可是她不能,她面对的,不过是一个幻影而已。”

    “这时候,她忽然想起塔娜曾提到过的,广阔的沙漠中,有一座沙城……。遥远的记忆慢慢复苏,她渐渐记起,在她的时代,沙城就已经存在。不过它有着另一个更美丽的名字:梦城。”

    “梦城中有一个梦女王,她收集见过的所有人的美梦,然后陷入沉睡,用几百年的时间,去一个个经历。女王有一件饰物,谁只要能戴上它,便也能活在梦中的世界。”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4-25 14:53

少女把饰物缓缓地配到自己的头上,看着少年说:

    “我只是想,活在自己的梦里而已,因为,梦里有他!”

    话音刚落,一个黑色漩涡凭空出现在少女的身后。漩涡越来越大,少女长长的秀发忽地高高扬起,好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扯向身后无边的黑色。

    少女恍若不觉,只是微笑地看着少年,轻声说:“谢谢你,聪明的小男孩。你是唯一一个知道我故事的人,不过,还是忘了它吧!”

    随着少女的话语,她额上的黑宝石忽然闪过一抹晶亮……

    记忆到此为止,林灵得到了那件首饰,可她得到了真正想要的东西吗?

    为什么,她还在世界上游荡着,是在收集别人的美梦吗?

    孤独一个人,流浪了2000多年,没有一个可以诉说,这又是怎样的寂寞啊!

    林灵的故事到此为止,无论我怎么搜寻,却再也也没有听到过她的消息。

    只是,每每伫立在街头,看灯火阑珊,人来人往时,我总不禁四处张望,希望能再看到那个,孤独游离的倩影。

    一个多月后,我跟胖子回到了北京。

    连自己的老窝都没回,我便径直登上了大金牙的门。前面提过,大金牙曾经跟我侃过他的生意经,他在海货方面也有些关系。于是我就请他帮忙去了趟广东,通过他的路子具体打听打听一下“沉沙海洋资源公司”,摸摸对方的底。

    我心里清楚着呢,这件事,不是这样就算完了的。曾雯雯四人找上我,他们组织里一定是有人知道的。现在我们三个安全无恙的回来了,他们四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那个什么海洋资源公司能不找上门来吗?

    知己知彼,就算不能百战百胜,至少也能让你不吃无谓的亏。我现在面对,不是那些机关术数,巫蛊妖法之类的东西,那些再厉害,毕竟也是死物,终归是斗不过活人的。而“沉沙”集团不同,他们是一个完善组织,论绝对实力,我跟他们差太远了,如果硬拼,那只是找死而已。

    正是有这点清醒的认识,我才大金牙跑这一趟,是想要看看有没有什么空子可钻,躲在背后给它一下狠的,一则解气,二则也拖拖他们的后退,让他们腾不出手来找我的麻烦。

    没想到是,大金牙居然还没有回来。

    开门的是他的老婆,她一看是我回来了,跟捉住救命稻草似的,捉住我的胳膊就是好一阵痛哭流涕。说大金牙说好要回来给她过生日的,不可能忘的,结果到现在还没有回来,也没有发个电报保平安,她担心得死了,又没有人可以商量。

    我一听当场就蒙了。大金牙对他老婆宠得要命,既然答应了要回来给她过日子,就不会爽约。人没回来,音信也没有,十之八九是真的出事了。

    “沉沙”组织能纵横这么久,再看曾雯雯他们的手段,就知道他们对敌人是绝不会心慈手软的,要真是让他们逮住了的话,大金牙只怕……

    我口头上一直安慰他老婆,说准没事的,我会帮她帮老金找回来的,心里却一点底也没有。

    好不容易他老婆终于止住了哭声,连说我是好人,大金牙没交错朋友等等,把我给臊的,几乎是落荒而逃的。

    要是她知道,害她老公落到现在音信全无地步的人就是我,只怕她撕了我的心都有。

    我几乎是神色恍惚地回到老窝里的,一路上想了无数的办法,要么经不起推敲,要么就是没法保证大金牙的安全,想的脑袋都要炸了还是毫无头绪。

    回到老窝后,刚一进门,就看到Hellen正在跟一个客人推销着什么东西。

    上次Hellen在我这里表现出了很好的做买卖的天赋,再加上人家一口英语那叫一个溜,又有那么一个老爸,多年的熏陶下来,对古玩也不是完全不懂,拿来忽悠忽悠不懂行的老外还不跟玩似的。所以我离开北京去毛乌素沙漠前,本着资源充分利用的原则,便让Hellen这段时间过来帮我看店。她暂时不想回香港,在北京又没什么朋友,整天无聊个半死,便没有推辞,当了我的义务店员。

    看到我回来,Hellen脸上绽出丝喜色,朝我摇了摇手,又对那个客人努了努嘴,示意等她打发一下。

    我勉强笑了笑,没有说话,只是朝里屋指了指,意思是我先进去了,赶紧打发掉进来找我。

    她点了点头,对那个客人说:“他就是老板张涛,你不是……”

    那个客人忽然剧烈地咳嗽了起来,打断了Hellen的话。我回过头看了眼,正好对上他的瞄过来的目光,只见他马上似乎闪过缕精光,还没等我看清呢,便飞快地转过头躲闪开去。

    “多少钱?”他低声问。

    “你不是说要等凑一对……”Hellen有点错愕地说。

    “不用了,快说,多少钱?”他几乎是吼着说出这句话的。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4-25 14:54

“5000。”Hellen奇怪地看了他一看,报出了价格。

    客人飞快地掏出钱来付了帐,然后抱着瓷瓶也不让Hellen包装一下,几乎用逃的离开了我的店铺。

    这人的反应这么奇怪,跟做贼让主人当场逮了个正着一样。

    不过干我们这行的,来来往往的客人奇怪的海了去了。有的上门来交易从来都是戴着口罩的,就是大热天也不例外,就不怕闷出痱子来。这还不是最奇怪的,我还见过一个买家,买东西从来都要求交易时间放在凌晨4点钟,还不在店里交易,非要跑到荒郊野外去。他的说法是什么这时候人最少,不怕人看见之类的。这么被他折腾了两趟,我不干了,说干脆我给您送家里去得了,您也不用怕被人看到。他还是不干,说不想让人知道他住哪!

    我的天啊,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倒斗的呢,我都不怕他怕什么?这种东西,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贼脏,没有失主报案,只要不是国宝级的文物,公安方面也懒得管,属于典型的民不举官不纠类型。

    可我磨破了嘴皮子人家就是不干,最后没办法了,扔给大金牙应付了事。

    所以虽然这个客人怎么看都不像正经人,倒像个上门踩盘子的,我也没有在意,只是等他走了后,随口问Hellen一句:“这人是怎么回事,知道的是他在咱这买了东西,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抢劫的呢,跑这么快!”

    Hellen皱着眉头说:“我也觉得奇怪,以前他不是这样的!”

    “以前?他来过好几次了?”

    “是啊!你走后这一个月来,他平均两三天就要来一次,买的东西虽然不多,但价钱给得很爽快,挺不错的买主,今儿这是怎么回事?”

    两三天来一次?这也来得太频了吧!我这可是古玩店,又不是菜市场,难不成是……,我开玩笑地对Hellen说:“只怕买古玩是假,看美女是真吧!快说,他是不是对你有意思?要是真有,下次再来我拿扫把打他出去。”

    Hellen白了我一眼,说:“哪里?咱是蒲柳之姿,人家可瞧不上,他是对我们张大老板感兴趣。”

    “嗯?对我感兴趣,免了,我不喜欢男的。”

    “想哪里去了?他祖上跟你可是同行,崇拜你呢,第一次来买东西看到你不在他就挺失望的,说你手艺精湛,是行内有数的高手,想跟你认识认识。他爷爷倍也是倒斗的,可惜没能把手艺传下来就去了。他还说要拜你为师,跟你学两招呢!”

    “什么!”听Hellen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正要迈到里屋的脚立马缩了回来,转身就跑出店外,四处张望了起来。

    妈的,跑这么快。这人分明就是“沉沙”集团的人,他哪是来买东西,根本就是探我的去向和归期。

    什么“手艺精湛,是行内有数的高手”全是放屁,倒斗行当里,这十几年来我是闯出了点名声,但是除了经大金牙介绍,跟我有生意来往的人以外,根本就没有人知道,古玩店的张涛跟倒斗行里的是同一个人。

    他一个外行人,就可以凭一个名字找上门来?开玩笑。

    跑了也好,让他们知道我回来了,自然会找上门来。只要大金牙没死,他们一定会拿来做威胁我的筹码,到时再想办法救他回来。

    “怎么啦?那人有问题?”Hellen也跟着跑了出来,猜测着问道。

    “没什么,不用管他,到屋里说吧!”

    在自己的地方就是不一样,坐在椅子上,点上一根香烟,整个人都轻松了起来。

    Hellen给我端了杯茶过来,然后在我对面坐下,看着我说:“涛子,大金牙是不是出什么事了?这几天黄姐一直在找你,好像想让你帮她找人。”

    “我知道,我见过她了!我会处理的,你帮我安慰好她就是了。”

    忽然想到,大金牙可能不会出事,他现在应该还活着,毕竟,我手上还有那幅总图在。虽然这份总图是废纸一张,但“沉沙”方面还不知道,捉大金牙应该是想拿来作为交换的筹码。

    还没死就好,只要人没死,就还有机会。

    跟Hellen又聊了会,把这次毛乌素沙漠之行的原委和经过跟她讲了讲。听了林灵的遭遇,Hellen也唏嘘不已。

    过了一会儿,我让Hellen这几天多抽点时间去大金牙家陪着他老婆,免得她一个人胡思乱想,要是再出点什么事,我真是没法跟大金牙交代了。

    等Hellen走后,我又考虑了一阵,觉得虽说我手上还算是握着点筹码,但是死等对方的消息也不是办法,太过被动,有点任人鱼肉的味道。想想还是得多了解一点对方的虚实,于是就给我的忘年交——陈教授,去了一个电话。

    我们这个圈子,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考古的、倒斗的、造假的、倒卖的……多多少少,都有那么点关联。陈教授这么多年的日子下来,应该也是知道点门路的吧!

    出乎我意料的是,电话一拨通,我把事情这么一说,陈教授立马让我报出地址,说是正好有这么一个专案组盯着这个组织好几年了,说是让他们登门找我,看有没有机会合作!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4-25 14:54

陈教授那边已经挂断了,我这边犹自拿着话筒,半晌说不出来话来。没想到,事情还能如此巧法,简直是瞌睡遇枕头啊!虽然咱一个倒斗的,跟警察扯上关系多半没好事,别到头来,别没逮着鱼,拿我这鱼饵充饥。不过现在事情紧急,人命关天,也顾不得这许多了。

    第二天的中午,我趴在店里柜台上打瞌睡的时候,忽然一阵敲门声传来。循声望去,只见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正踏过门槛,信步朝店里走了进来。那声敲门声,该是他路过时顺手在门板是敲了敲,算是打招呼吧!

    该男子跟我差不多年纪,中等身材,皮肤黝黑,相貌嘛,勉强称得上端正吧!

    一个普普通通的人,这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直到,我疑惑地握住他伸过来的手,才察觉出,这小子——居然是个行家。

    两手一握,我就觉出味来了。他右手与普通人大不一样,普通人中指都比食指要来得长,往往长出大约最后一个指节吧。但这个人不然,他的食指、中指平齐,指尖上、两指之间的地方,无不布满了老茧。

    “行家?”我松开手,温和地笑着问。

    “怎么说?”男子不置可否,只是微笑着反问道。

    我指了指他右手中指和食指,没有说话。这种事大家心知肚明即可,说穿了就没有意思了。要练出这样的手指,没有20来年的苦功是不可能的。

    这门手艺有个名堂,叫做“销金指”,是世代在倒斗行里流传的手上功夫。练这门功夫的人,一身的本事全在手指上,练到深处,两指之间力大无穷,而且深得稳准狠三字精要。在斗里,这门功夫可以用来破除细小的机关,手艺精深的行家,甚至可以摸着砖缝,仅凭两只手指就能把整块墓砖夹出来。

    不过这门功夫好用是好用,但也相当的难练,我还从没有见过真正练成的,眼前的这位是头一个。这门功夫其实取不得巧,讲究的是绝大的毅力,风雨不改的苦练,但也不是单纯的肯下苦功就能练成的。

    在我小时候,爷爷也曾打过这门功夫的主意,想让我练来着,可惜弄不到炼体祛瘀的秘方,只好作罢了。这门功夫的关键之处,跟大名鼎鼎的铁砂掌是一个道理的,关键在浸泡炼体和事后祛瘀的秘方,没有这两个方子,双手没一个月就会给彻底练废掉。

    就是因为有这样的种种限制,所以练这门功夫的,没有半路出家的,一概是倒斗世家出身。

    我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说:“这位元良,大热天的,有事说事。没事的话,对不住了,兄弟要去打个盹了。”

    听了我的话,他丝毫不以为意,反而笑了笑,说:“大名鼎鼎的张大元良,就这么对待朋友吗?”

    我撇了撇嘴,有气无力地说:“盛名之下,其实难附,哥们,没什么指教的话,请吧!”

    说实话,我不太喜欢跟行内人打太多交道,除了胡八一和王凯旋他们俩活宝外,我没有一个行内的朋友。

    倒不是因为什么同行是冤家,问题是,干我们这行的,遇事小心谨慎,做人遮遮掩掩,很难交心。我自己,本质上也是这号人,也只有胡八一他们两个是另类,是可以掏心窝子的朋友。

    因此,同行之间的交往,我是能躲则躲,能避则避,找上门来的,准没好事。不是寻着了大斗自个干不了,想让我搭把手的,就是遇到什么没见过的难题,上门来找答案的。

    后者也就罢了,能回答的我尽量回答,留个交情嘛,要是前者,您请吧!哥们没兴趣。金珠玉石前,又有几个人能把握住本心的?我可不想劳心劳力的,再落个活埋的下场。

    所有我虽然对这个男人手上“销金指”的功夫有点好奇,但下意识的还是不想跟他打交道。

    “哈哈”,听了我的话,人不怒反笑,一边笑一边还饶有兴致地看着我。

    我让他笑得心头火气,正待发作,却见他面容一肃,正正经经地自我介绍起来。

    “小弟姓韩,单名一个志字,隶属公安系统,文物盗窃与走私缉查科,沉沙专案组。”说完他又补充了一句,“是陈教授介绍我来的。”

    啥?我脑子里顿时一片糨糊。乖乖,这才一两句话的功夫,咋的倒斗的变公安,老鼠愣是成了猫呢?

    仔细想想,人家什么时候承认过自己是倒斗的了?还不是我想当然尔!只是,这手艺是怎么回事?

    我朝他拱了拱手,算是重新见礼了,接着挤出丝笑容说:“韩兄弟是吧?你就是陈教授说的那个公安?那……”我指了指他的右手,接着说,“那这是怎么回事?”

    韩志笑着摇了摇手指,掏出本证件,开玩笑地说:“张兄弟是否要查验一下?”

    “哪里!韩兄弟说笑了!”嘴上客套着,我手上毫不客气,一把接过他手上的证件,走到门口就着阳光仔细翻看了起来。

    “张兄弟,你……”韩志显然对我老实不客气的动作没有心理准备,一副哭笑不得的样子。

    切,你什么你,这是假客套的时候吗?要是来的不是李逵而是李鬼,那我找谁哭去?你说我就信啊?除非我脑袋秀逗了。

    看了半天没什么破绽,我随手把证件扔回到韩志的怀里,毫无诚意地歉然一笑,伸手招呼他到内室喝茶详谈。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4-25 14:55

可惜了,他怎么着也是陈教授介绍来的,不好太驳了他的面子,陈教授那不好交代。要不,按我的意思,非得把东街做假证的那家伙叫过来,帮老子好好验验,这是开玩笑的事吗?

    一边和他白话着,我一边还在琢磨,等会是不是该给陈教授去个电话,好好打听下他介绍来的家伙到底长什么样子。

    不是我多疑,而是这心里实在不踏实,我这辈子,最不喜欢打交道的两种人,一是同行,二是警察,丫的两样占了个全,你说我能不小心谨慎吗?

    炉子里发出一声声咕噜噜的响动,水开了。

    我起身沏了两杯乌龙茶放在桌上,氤氲的水汽中,我们两个大男人相对而坐,一时无言。

    晕,静坐抗议还是怎么着,如果对面换成Hellen,我不介意跟她坐上一整天。韩志这个黑炭头,免了吧!

    我摇了摇头,端起杯子抿了一口,笑道:“韩兄弟,现在管你们这块的公安,都要练这么一手?”

    说着我放下茶杯,比了火中取栗的姿势。

    “哪能啊!”韩志失笑道,摇了摇头,低头看着自己练有销金指的右手,沉吟片刻,缓缓地叙说出了一个秘辛。

    民国时期遗祸,乱世的余波,再加上财帛暴利诱人,解放后盗墓行为仍屡禁不止,致使大量的国宝文物流失海外。

    走私贩卖一块,由于涉及取证和牵涉到境外的一些事情,公安方面很难有效的打击。于是,有关部门痛定思痛,决定釜底抽薪,定下了一个长达三十余年的“饲虎”计划。

    所谓的“饲虎”计划,就是由国家有关部门出面,招安了一批经验丰富,各具绝活,又愿意安度晚年的倒斗界老元良,以他们为教头,教导一批小孩子倒斗的各项绝活。这批小孩子有的是那些老元良的后生晚辈,有些则是无父无母的孤儿。

    韩志,就是这批小孩子中的一员。

    待他们成年后,便由有关部分安插,通过各种途径,使他们跟那些倒斗团伙扯上关系,最好是能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贩卖文物的,跟盗窃古墓的,二者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没有前者,倒斗者的手中的珍惜古玩便难以出手,价值难免要打个折扣;没有后者,就没有货源,那走私组织也难以生存。

    那批由国内顶级好手教导出来的孩子,各个都有一手实用的倒斗绝技,因此在盗墓团伙中都颇为混得开。而倒斗团伙跟境外的走私组织又多有联系,于是,靠着他们做内应行反间,有关部门多次顺藤摸瓜,着实捣毁了好几个在国境线上来回倒手的文物走私组织。

    难怪韩志不是同行,却有这样一手我都羡慕不已的绝技,敢情是那些老家伙的嫡系传人啊!

    韩志看着自己的右手,娓娓道来,有意无意间,眼中都流露出一丝伤感,好像这只右手中,蕴藉着什么哀伤一般。

    他人的心事我没有兴趣去揣度,不过看他的神情不似作伪,我慢慢放下心来,跟他谈起了正事。

    “说吧!你们想让我做什么?”我点上根烟,淡淡地问。

    “我是来……”韩志想都不想地张口就待要说什么,被我挥手止住。

    迎着他疑惑的眼神,我干脆地说:“别跟我说什么你们是来帮我的之类的,那些话留着骗小孩吧!哥们我是自己送上门来了,想怎么利用你就直说,做不做在我,免得到时再有些什么不愉快!”

    我这是把话摆明了说清楚,生怕的是,他们脑子一热,又来卧底那老一套,让我到沉沙那边卧底去。这种事,我是坚决不干的。

    这么多年来,我早就过了脑子一热,不管不顾的年纪了,深知什么叫做成名非侥幸。一个游走在法律与黑暗边缘的组织,数十年来屹立不倒,又岂是幸至!

    韩志颇有深意地望了我一眼,语调中带着欣赏说:“张兄弟你放心,我们不会让你做有悖‘原则’的事。”

    “原则”二字他特意重读,其中含义不言自明,丫的是嘲笑我胆子小来着。胆子小就胆子小吧,刚把人家的成员给做掉了,又屁颠屁颠地送上门去,这可不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事,简直是把脑袋双手奉上。这种事,没得商量,坚决不干。

    我叼着香烟,仰着头看向天花板,好像那里长了花一般,定定地看了好久,就是不答他的腔。

    韩志看我不受激,摇头苦笑道:“你不用这么防备吧!我们没有恶意的。”

    话音刚落,他随即又正色道:“陈教授提到过,你手上握有该组织势在必得的东西。我们的计划是,既然这样东西对他们如此重要,那用不了多久,他们估计就会找上门。希望张兄弟到时能跟我们配合,将他们的首脑一网成擒。”

    我听了直皱眉头,疑惑地问道:“你们这是拿我当饵啊!可以,我可以跟你们配合。不过,你们怎么这么肯定他们的首领会亲自出面呢?据我所知,像这种组织的首领一向是不敢踏足大陆的,不是在公海是漂着,就是在台湾岛上猫着,没那么容易跟我见面吧!”

    韩志自信地笑了笑,说:“这个你不用担心,只要你手上的东西有足够的价值,同时你坚持要见对方的首领,他就一定会出来跟你见面。因为,他现在就在大陆。”

    咦?我愈加疑惑,他们如此神通广大,连对方组织首脑的行踪都这么肯定,那还要我干什么?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4-25 14:55

看着我疑惑的眼神,不置可否的态度,韩志苦笑一声,把最后的老底也竹筒倒豆子一般全倒了出来。

    原来,在半个多月前,沉沙海洋资源公司的首领携几乎全部骨干来到大陆,并或邀请或胁迫地招来不少行内的高手,一起盗掘一座蕴藏丰富的古冢。

    该古冢位于广东与福建的交界处,赫然是大名鼎鼎的南越王赵佗的陵墓。年前,赵佗之孙,赵昧的墓葬被考古发掘了,里面蕴藏之丰富震惊中外,由此可想见其祖赵佗之墓的富有。

    赵佗其人,也是一个传奇性的枭雄人物。他本是大秦的官吏,也算是手掌军政大权的要员了。在陈胜吴广起义,刘邦项羽楚汉争雄的时代,他按兵不动,手握数十万大秦精锐,坐看兴亡。

    待刘邦定鼎中原后,赵佗名义上俯首称臣,却一日也未曾受中央管制,更有称帝东南的行径,后见事不可违,立刻改弦更张,再次称臣。

    赵佗年逾百岁后善终而死,到他死前为止,一直是名副其实的东南土皇帝,富不下大汉朝廷。

    这种绝代枭雄的墓葬,说不感兴趣那是假的,职业病犯了,手直痒痒,恨不得亲身进去一探虚实。

    “我们有一个兄弟,趁着他们广招人手的时候混入其中,以上的消息都是他提供的。”韩志说这话的时候,神色似乎有些黯然。

    “这位兄弟?”我小心翼翼地问道。

    “半个月前就跟局里断了消息,估计是凶多吉少了。”韩志以看似平静地语气缓缓说道,可那留下深深牙印的下嘴唇,却暴露了他内心的真实想法。

    兔死狐悲,自古有之,他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我在心中着实嗟叹了好一阵。

    “奇怪的是,国内的行家几乎都收到了沉沙的邀请,怎么会漏了张兄弟的那份呢?要知道,现在小字辈的行家,就以你跟胡八一为最。”韩志沉吟半晌,忽然开口说道。

    当然不会找我了,那时候,我正被他们耍得团团转,在内蒙古的老林子里喂蚊子呢!可这话不能说,我只能苦笑道:“那会胡八一正在云南,我嘛,许是他们看不上我这两手吧!”

    韩志意有所指地说:“张兄弟太谦了,可能是他们知道你那时另有要事,没敢打扰吧!不管如何,这次请张兄弟务必帮忙了。”

    谁说跟聪明人说话轻松来着,我怎么觉得累的慌。不想再跟他绕圈子了,我颔首说道:“好吧,就按你们说的办,我会配合你们的工作!”

    “嗯!”韩志点了点头,留下了他的联系方式,然后伸出手来跟我握了一下,便转身离开了我的小窝。

    其实按我的本意,是不想跟他们合作的。给陈教授打电话,也是抱着打听消息的心思而已,没想到到惹来了这尊神。现在之所以爽快答应,大金牙的安危是个问题,另一个原因是:我毕竟干的是倒斗的这一行,虽说有自己的原则,国宝之类的东西坚决不往外卖,可往深里一想,其实也不过是自欺欺人的遮羞布罢了。

    我自己不往外卖,可买主往哪再卖出去,那是人家的自由,我也没法干涉。这么多年下来,摸着良心,我绝对不敢说,我倒出的国宝就没有一件流出到国外去。

    算是赎罪也好,算是卖个交情,以后好相见也罢,总之这次我是拿定主意要跟他们合作了,如果能把大金牙救出来,再把这个走私团伙一网打尽,那也算是件功德了。

    目送韩志离开后,我走至窗前,一把推开窗户,贪婪地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心中的抑郁慢慢消散,整个人也平静了下来。

    韩志离开有两三天了,我没有跟公安方面联络,也没有受到沉沙组织的消息,日子就这么平静地过着,仿佛所有人都把那件事抛诸脑后,没有人再提起,大金牙也依旧音信全无。

    这些天来,我都守在店里,门都不敢出一步,说得难听一点,就是去方便,我也是一阵小跑。现在沉沙方面早知道我已经回来了,随时都有可能给我消息,要是因为我的怠慢,而让他们恼羞成怒,切下大金牙的手指头之类的给我送来,那就不好了。

    这两三天来,一片风平浪静,但我的心里却一直不敢松懈下来,用一句话可以形容此时的情形,那就是:

    暴风雨前的平静。

    这样的日子就这么持续着,直到,三天后的午夜。

    那时候我已经上床睡觉了,正做着美梦呢,忽然一阵剧烈的敲门声把我惊醒了过来。

    自从开了这家小店后,我就在店后给自个筑了个窝,毕竟三十好几的人,见天的到胖子家里刷夜也不像话不是。

    这时候来敲门的,不是来捣乱的就是有急事,无论哪种我都不能怠慢了。一阵手忙脚乱的套上衣服,拿了手电筒走过去开门的时候,五分钟已经过去了。

    这么会时间,敲门声不仅没有停息,反倒有愈演愈烈的态势。

    刚一拉开门栓,打开门,便见一个人影朝我跌了过来。我吓了一跳,以为是仇人找上门来了,下意识地就拉开架势准备接招。

    定睛一看,才发现扑进来的竟然是个女人,看那衣服打扮,还有几分眼熟。

    “你是?”我搀着她的胳膊把她从地上扶了起来,看这样,刚刚这女人应该是趴在门上用手锤门,我这么猛地把门一拉开,她不就跌了进来吗?

    “咦,黄娟!你怎么跑来了?”那女人一抬头我就认出来了,原来是大金牙的老婆黄娟。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4-25 14:56

自从大金牙没了消息后,她整天的以泪洗面,除了照顾孩子外,什么事也不敢去干,连门都不敢出一步,苦等着大金牙回来。我跟胖子和大金牙也算是老交情了,却也没怎么跟她说过话,跟她不是太熟,什么事能让她深更半夜的抛下孩子跑到我的这来?一种不详的预感涌上心来。难道……大金牙有什么坏消息了。

    大金牙失踪到现在,沉沙方面一直没有跟我联系,难道……,他们不想拿他作为要挟我的筹码?

    “老金出事了!张哥,你一定要救救我们家老金啊!”黄娟像溺水的人捉住救命稻草一般,死死地抓着我的胳膊,泣不成声地说。

    好不容易才挣开都被她掐青了的胳膊,我扶着惊慌失措的黄娟到屋里,还给她倒了杯水,好不容易等她平静下来了,才问道:“出什么事了,你慢慢说,放心,万事有我。”

    “张哥,老金让人给捉了,只有你能救他了。”黄娟的还是十分激动,她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家庭主妇,忽然遇到这种事情,有这种反应也是难免的。

    安抚了好一会儿,才慢慢从她口中问出了事情的经过。

    一个小时前,忽然有几个闽南口音的男人找上门来,对黄娟说,大金牙已经让他们给绑了,想他没事的话,就要乖乖听话,马上帮他们送封信到我这里来。

    黄娟她哪经过这事,给吓坏了,才会到了我这连话都说不利索了。好不容易说清楚了,她才紧张地从怀里掏出张被捏得有点皱巴巴的信笺,双手递到了我的手上。

    听了黄娟的描述,我稍稍放心了点。他们的意思已经表达得很清楚了,大金牙已经在他们手里了,让我乖乖合作。至于送信,谁送不是送,为什么要让大金牙的老婆来送呢?摆明是想给我增加压力,让我不能不乖乖听他们的安排。

    没事就好,我悬在半空中的心终于放回了肚子里。

    轻轻掂了掂手中的信笺,轻飘飘的毫无重量,却又似重愈千斤,上面至少,挂着大金牙那小两百斤呢!

    这件事,跟大金牙没什么关系,他纯粹是被我拖累的。就冲这一点,我也不能置之不理不是,再说了,我还正等他们送上门来呢,事情,总要有个了解的。

    手上的这封信没有信封,只是一张单独的便笺,整整齐齐地折成三段。明黄色的信纸,被黄娟捏得皱巴巴的,上面附有她潮湿的手印,可见她有多么的紧张。

    我有点怜惜地看了看她,心中叹了口气。男人间的事,何必让这样的小女人担惊受怕呢!他们这么做的意图我很清楚,但利用这么一个局外的女人,未免太不地道了。

    “张哥,上面写着什么我看不明白,您瞅瞅,看我家老金到底怎么样了?”黄娟满脸忧色地看着我,指着被我拿在手上,却一直没有翻看的信笺说。

    “没事,有我呢!小鑫怎么样了?没事吧?”

    小鑫是大金牙的女儿,小丫头片子聪明伶俐,很得大金牙的宠爱,宝贝得命根子似的,要是她有什么三长两短,大金牙非急疯了不可。

    “我把小鑫放隔壁阿婆那照顾了,那帮人凶神恶煞的,我怕他们再找来,不敢让她一个人呆在家里。”毕竟是母女天性,提到小金鑫,黄娟的脸上那抹担忧是怎么也掩饰不住的。

    我点了点头,打开了那张信笺。首先入目的是一笔珠圆玉润、含而不露却锋芒自现的毛笔字。好字,我暗自赞叹一声,这样的毛笔字,没个20来年的苦功,决计是写不出来的。

    “张涛贤侄台鉴:

    君技艺精深,人品高洁,吾虽僻居海外,亦闻君之大名,奈何缘悭一面,惜之憾之!

    后闻敝属与君协力,吾心实慰。

    惜哉命薄,其竟不能长伴君之左右,此非君之失,实乃其命该如此,与人无碍。

    今于闽粤福地,偶遇君之挚友,幸甚幸甚!未敢怠慢,乃延之常住,望能请益一二,聊慰吾心。

    恰闻君偶得一丹青佳作,以君之眼界,量非凡品,余不才,于丹青之道亦沉浸多年,望有缘能品鉴一二,足慰平生。

    当此佳日,望君不吝,三日之后,城西梅园,余自当扫塌烹茶,以待佳客,盼与君晤!”

    末端,盖着一个鲜红的印章,上面是篆体的“沉沙”二字。

    哼!文绉绉一大堆,不外乎是说以往的过节一笔勾销,大金牙在他手上,想要他活命的话,带着天下墓葬总图来换。

    其中有几分真诚,我连猜都懒得猜了,反正我也在算计他,大家彼此彼此,老大不说老二了。

    想了想,我提笔给他回了封信。咱当然没有他那笔秀气的书法了,这玩意,我懂得欣赏,但要是让我写,还真不敢献丑了。

    “沉沙主人如晤:

    闻君之邀,余心窃喜之,诚惶诚恐,何幸至此!

    三日之后,吾必携宝践约,必不使君空候。

    然,偶闻君之伟业,心实向往之,望亲晤君面,聆听教诲,则不虚度矣!”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4-25 14:56

意思很简单,你的邀请我接受,天下墓葬总图我自会带来,不过,我要求当面给你,别派些小鱼小虾出来糊弄。

    这篇文绉绉的东西把我整出了一身的汗,文化人真他妈的不容易当,把我给憋的。

    我把写好的信笺交到黄娟的手上,让她带回去。沉沙组织的人既然通过黄娟把信带给我,必然也会派人到她那去取回信,这是题中应有之意了。

    看来那群人实在凶恶,听我说还得再见他们一次,黄娟的脸色立马就白了。这我也没办法,只能好生地安慰了一会,保证大金牙一定没事,好说歹说的,才把她劝回了家。

    三日之后,城西梅园,呵呵,这老贼头倒有一身雅骨。想了想,我拨通了韩志留个我的电话。

    三日之后,城西梅园。

    在北京住了这么多年,还真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地方。

    到了地儿,报上名字,就有佣人在前开路,领着我们走进了这座园林。

    流泉假山,林荫蔽日,当真是个避暑的好去处。这个沉沙组织的头目,还蛮会享受的嘛!大约走了十几分钟,佣人把我们安排到了一个不大,但精致的客厅之中,奉上茶,便再没声息,就这么把我们三个撂在那里。

    忘了交代,跟我同行的还有胖子跟韩志二人,原本Hellen也想来的,我考虑了下没同意。按韩志的说法,只要见了正主,由他确认了身份之后,就通知外人的公安进来捉人。原则上是没有什么危险的才对,但是这种事谁说得准呢,毕竟大家都是亡命之徒,临死一搏的话,难免没有个损伤,所以仍她如何哀求,撒娇佯怒假嗔,我最终还是没敢带她来。

    在路上我就问过韩志了,既然知道正主儿今天会在梅园出现,那干嘛不直接派人围上,瓮中捉鳖得了,非要这么麻烦,到人家地头跟他见上一面。

    当时韩志那个表情,跟见了白痴一样。经他一解释,我也觉得自己很白痴。按他的说法,沉沙的主人,是个年逾花甲的老头子,一辈子闯荡江湖,都没栽过跟头,小心着呢!我要是不亲自出场,真真切切地坐到园子里,他压根连园子都不会进。

    还说,之所以找我做饵,也是有原因的。我张涛毕竟在这个行当里混了十余个年头,货真价实干的是倒斗的买卖,也没有跟公安打过交道,信誉还是不错的。

    要不是我正巧打电话给陈教授,而陈教授又跟他们专案组的人有联系,我跟韩志他们是无论如何也扯不上关系的。所以,那个老滑头(这是韩志的原话)才会同意跟我见上一面。

    局已设下,就等正主儿入网了。

    等了两个多小时,除了添茶的小厮外,连人影都不见一个。就在我们以为对方放我们鸽子,或是察觉到我们的布局,忐忑不安时,一声爽朗的笑声从门外传来。

    “哈哈,失礼失礼了,俗务缠身,慢待贵客了!”笑声未歇,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从门外走了进来。

    按韩志的资料,这个老人至少有7,80岁的年纪,但现在看来,老人笑声爽朗,面色红润,健步如飞,哪有一点老态?

    “哪里,是我们早到了。”我向老人抱了抱拳,客气道。

    “敝姓梅,单名起,字龙空,沉沙集团正是老夫的产业,之前小儿辈多有得罪,毋怪毋怪。”

    “不敢,不敢,是晚辈处事鲁莽,让梅老见笑了。”

    没想到,传言中老奸巨猾的走私头头,竟是这般爽朗豪气的模样。谁能想象,这样豪爽气十足的老者,竟会干出绑架勒索胁迫之类的事情,当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这两位是?”梅老头一副刚看到韩志和胖子的诧异模样。

    “这是林爱国,我的搭档。这位是韩志勇,也是倒斗行里的老手了,我们正在商量着一起出趟活。正好梅老见招,韩兄弟也想趁这个机会见老前辈一面,若能得前辈赐教一二,就够我们这些小字辈的受用终身了。”

    这话肉麻的,说完我自己都浑身哆嗦,鸡皮疙瘩不知道掉了多少。梅老头倒似一副让我拍得很舒服的样子,笑眯眯地让我们坐下喝茶,眼神看似无意地多次扫过韩志,最后在他的右手上停留了片刻,才最终放过了韩志,又回复成人畜无害的样子。

    看梅老头没起疑心,我暗松了口气。说起来韩志那个销金指的功夫还真是练对了,典型一个活招牌,行内人一看就是同行,绝不会联想到公安那去。

    “呵呵,一个好汉三个帮,能有这样的兄弟帮衬着,怪不得张小哥小小年纪就有如此的成就名声,好生让人羡慕啊!”梅老头捋着胡须说。

    “梅老客气了,我们要向您学的地方很多。不过……,晚辈有一个朋友,似乎跟梅老处得颇为不错,一直打搅着梅老。现在他家里有点事,梅老能不能高抬贵手,放我兄弟一马?”实在忍不住了,开口向梅老头要起了人来。

    果然是人老精,鬼老灵啊,老丫的滑不留手,跟他寒暄了半天,硬是说不到正题上,太极推手的功夫让他玩得炉火纯青,没辄了,咱还是直说了吧!

    “高抬贵手之类的话提也休提,老夫只是和金小哥相谈甚欢,留他住了几日罢了。”梅老头笑眯眯地说,同时两手一拍“啪”地一声脆响。

    大门被从外面推开,一个身着旗袍,年纪约在二十出头的美丽女子一步一摇地走了进来。进门后,她先是对着梅老头后对着我们,分别福了福,姿势柔和自然,充满了古典的美感。

    我要的是大金牙,梅老头让她进来干嘛?“梅老,您这是?”我忍不住问道。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4-25 14:56

“呵呵”梅老头笑了笑,没有回答我,而是向那个女子问道:“怎么样了?”

    “金先生已经安全地回到家中,他说很感谢董事长这些天的照顾。”女子双手放在大腿上,躬身说道。

    “如何,张小哥对老夫的安排是否满意?你们一进门,金小哥就已经启程回去了,小小梅园,又岂敢留客呢!”

    虽说我既然进了这个门,那大金牙也就没有什么扣留的价值了,但未谈条件先放人,梅老头这手玩得倒是光棍。

    他没必要骗我,看来大金牙的确已经回去了。这我就放心了,等等计划能够顺利实行,会不会跟他们翻脸动手,我心里都没有底,大金牙看是留在他们手中,总是个顾及。

    “下去吧!”梅老头挥了挥手,那个古典美女立即柔顺地退了下去,同时轻无声息把大门带上。

    等她关好了门,梅老头便用右手食指轻敲着桌面,两眼炯炯有神地看着我,意思很明确:人我已经放了,我要的东西呢?

    我叹了口气,从怀中掏出那个以四条人命为代价,却一分不值的卷轴递了过去。

    卷轴递到了梅老头的手上,我并没有马上放手,而是等到他皱着眉头看向我的时候,说:“梅老,看这个卷轴之前,请你耐心听晚辈讲几句话。”

    说完我手一松,卷轴落入了他的掌中。

    “梅老,您能接受得了一些无法置信的事吗?”我端起已经有点凉了的茶,在唇边抿了一口,轻轻地问。

    “嗯?”梅老头眉毛一竖,疑惑地看了我一眼,答道,“老夫跟你一样,也是倒斗出身,什么离奇古怪、巫蛊邪祟的事没见过。何须多问!”

    “那就好。”我点了点,说,“既然如此,希望梅老在看完这个卷轴后,能平心静气地想一想,再做结论,晚辈感激不尽。”

    梅老头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点了点头,不再说什么,缓缓地打开了手中的卷轴。

    惊愕、愤怒、疑惑、了然……,各种神色在他脸上一闪而过,不过一皱眉的功夫,又回复了云淡风轻的模样。

    要不怎么说姜是老的辣呢,看人家着修养,想当初,我第一次看到这个卷轴时,是何等的震惊啊!

    梅老头并没有轻易地下结论,只见他从怀中摸出个放大镜来,仔细地在卷轴的细微处查看了起来。同时,手掌轻轻地在上面摩梭,感受上面的纸质与纹路。好半晌,才见他长出了一口气,毫不珍惜地随手将卷轴抛到了桌上。

    “原来如此,真是没有想到,一代‘地仙’,竟然是……,哈哈,当真是出人意料。”一笔巨大的财富,就这么化为乌有,梅老头居然神色不变,犹如局外人一般随口感慨,一得一失,似乎不能在他的心上留下哪怕一点的痕迹。

    这也算是枭雄之姿吧!我暗暗感慨,语带恭敬地说:“多谢梅老的信任。”

    “老夫淫浸古玩业数十载,如果连真伪都辨别不出来的话,这把年纪岂不是活到了狗身上去了。”

    说完他摇了摇头,有点感慨地继续道:“看来我那几个不成气的属下,便是因为这个原因,跟你产生了误会是吧?”

    “正是,是晚辈处世不周了……”

    梅老头摆了摆手,止住了我的话,说:“那是他们有眼无珠,怪不得小兄弟。只是可惜我那个干女儿命薄啊!小雯她小小年纪就吃了不少苦,跟我的这几年我又没好好教她,始有今日之祸。”

    什么?我眼睛登时睁得老大,曾雯雯是他的干女儿……

    干女儿死了,他还可以跟仇人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喝茶?这个……,用修养二字,似乎不能解释了。

    我暗暗观察四周的环境,已经有一言不和,转身逃命的觉悟了。没想到的是,梅老头绝口不再提这件事,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我聊着些没边的事。

    耐着性子应付了一阵后,我忽然看见韩志的动作有些不对了。只见他的右手慢慢地缩进了袖子了,同时袖口开始一抖一抖地颤动了起来。他这是在发暗号让外围布置的公安进来捉人。

    看这情形,我忽然站了起来,对梅老头说:“今日多有打扰了,晚辈告辞了,日后梅老有闲,晚辈再上门讨教。”

    说完拉着胖子跟大金牙就准备走人。

    我话刚说出口,韩志立时满脸愕然地看着我。按他们的计划,是我们在这里拖住梅老头,方便他们外面的行动。

    开玩笑,兔子急了还咬人呢,这地方梅老头到底埋下了多少人手韩志心中也没数。外面的人一冲进来,梅老头又不是傻的,非当然闹翻了不可。做做鱼饵我没意见,拼命?想都不要想。

    韩志是以我朋友身份来的,现在我要走了,他总不能赖着吧?于是他无奈地跟着我站了起来,狠狠地白了我一眼,然后眼珠子四处乱转,不知道在打什么主意?

    不想这时候梅老头倒是帮了他一把,见我要走,梅老头也不挽留,只是让我们稍等片刻,他有礼物要送给我们。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4-25 14:57

礼物,不好吧!杀女之仇不报也就罢了,还送我礼物,我张涛没这么大面吧?梅老头也不给我拒绝的机会,招呼伙计把礼物抬上来,接着他就说人老了毛病多,屋子里呆久了气闷,跑到门外呼吸新鲜空气去了。

    梅老头的反应很奇怪啊,难道在算计什么?琢磨了半天没有头绪,却听得旁边传来一声惊呼,还有大口吸气的声音。

    转头一看,伙计们抬上来的礼物已被打开……

    当真切地看到这件礼物时,我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有这么激烈地反应。

    那是个一人高矮的巨大的琥珀状物体,呈半透明的褐色,里面,赫然封着一个笑靥如花的娇嫩少女。

    少女不过十三、四岁的年纪,身着红色的纱衣,梳着双丫髻,赤着双纤足,肤白胜雪,巧笑嫣然。

    雪白的贝齿,轻轻印在嫩红的唇瓣上,微微侧着头,一抹笑容正在绽放,浅浅的梨涡也随之显现,更有清澈的大眼睛,看似犹在俏皮地扑闪着……

    这是何等的美丽又是何等的残酷啊!这样花般的少女,就这么在她最美丽的时候,被久远地尘封住了。

    转瞬即逝的美丽得以永久留存,但活生生的人,却已经不在了。

    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我使劲摇了摇头,狠了狠心把琥珀少女重新装回了箱子中,交给胖子背着,我独自一人走到外面的花园中向梅老头告别。

    “梅老,晚辈告辞了,今日一别,不知何时才能再见了。”我走到花园中时,梅老头正背手望着夕阳,不知为何,一股苍凉迟暮的感觉迎面扑来。

    “只怕再见无期了,张小哥自己保重吧!”梅老头淡淡地说,眼神越过我的肩膀投向我的身后,没有回头,但我依然能够清楚地感觉到,他正在看着的是胖子抗着的琥珀少女。

    再见无期?难道梅老头有什么预感了吗?以他的罪行,捉到该够枪毙了吧!

    韩志的信号早已发出去了,刑警公安们随时可能冲进来,我没心情跟梅老头寒暄,也没时间深究,他为什么把琥珀少女,这种一看就是绝世之宝的东西如此轻易地送给我。

    长叹一声,我对梅老头拱了拱手,权当告别,便与韩志及胖子,一起步出了梅园。

    刚一出门,韩志便离开我们去跟大部队会和了。看样子他是对我余怒未消啊,到最后除了一个白眼,连句话都没再跟我说过。

    当时不以为意,后来才觉得遗憾,今日一别,竟再无相见之日,我再也没有机会跟他说话了。

    事后不久,行内便有传闻:沉沙梅老,于梅园被围,自觉脱困无望,又不愿受牢狱之灾、庭审之辱,终饮鸩而亡。

    扪心自问,我对梅老头其实颇有点内疚的感觉,之前跟他是敌非友,现下更是一直在算计着他。他不仅不为手下向我报复,反倒送我至宝,我却这么对他,实在有点不够意思。

    奈何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接下来的事,由不得我做主了,不过是口头感慨罢了。直到此后一连窜的时候接连发生的时候,我才知道,就连这个口头感慨都是白费感情,一代枭雄,老奸巨猾,又岂会如此好心。

    不过,那都是后话了。

    这件事过后,不知怎地,我总有种意兴阑珊的感觉,做什么都提不起精神来,甚至连大金牙跟我提供了几个富穴的线索我也提不起兴致去探上一探。

    整日里都窝在店中,研究那个琥珀少女,偏偏多日的钻研、查阅、请教,却毫无头绪。我总觉得,它不仅仅是个珍玩这么简单,里面似乎蕴藏着什么艰深的奥秘。

    事情过去很久,记忆渐渐模糊,可在梅园中,与梅老最后话别的场景却愈加清晰了起来。我慢慢地,竟似能捕捉到当日,梅老越过我的身躯,望向琥珀少女时,眼中一闪而过的异彩。他把这样一个东西如此随意地交到我的手上,又有着什么含义呢?百思不得其解。

    除此之外,便是与胖子,Hellen,胡八一还有王凯旋他们一起喝酒聚会,神侃胡吹,日子倒也过得飞快。忘了说,这段时间,通过胡八一的介绍,我还认识了一个美国华侨——Shirley杨。

    说起来Shirley杨身上与Hellen有不少相似之处,只不过Shirley杨更冷静,Hellen更感性一些罢了。听王凯旋跟我说,胡八一那小子似乎对Shirley杨很是有点意思,就差捅破那层窗户纸了。

    因着胡八一的关系,我跟Shirley杨也着实见了好几次,但奇怪的是,除了初次的那点印象外,她在我心里的形象完全是模糊不清的。那几次见面,她到底说了什么,我竟一点印象也无。

    放在其他人身上,这也许不足为怪,但出现在我身上,就很是奇怪了。我对这些细节,一向都是很留心的,习惯从细节处分析一个人。这是多年的倒斗生涯留下的职业病,我对身边出现的人和事,从来都是很小心的,不知为何,这次竟会如此马虎。更何况,Shirley杨并不是什么路人甲乙丙丁,而是我兄弟的意中人,我竟会如此大意,这其中,一定有着什么问题!

    很多事情,如果及早的发现,便能轻易地避免。但这样的机会,却被我轻轻地放过了。也许是多日的平淡生活消磨了我的韧性吧,没过多久,我不仅没弄清我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失误,甚至连琢磨下这个事情的意图本身,也被我忘得一干二净了。

    于是,很多本可避免的事,就这么微微凝滞了一下,便毫不停留地继续按固定的轨迹运行着。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我愈加慵懒,动都不太想动。人一静下来,思绪便跟泡到水里的海绵般,越胀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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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鬼吹灯之升棺发财》--作者:泛东流